主頁 類別 小說園地 聖母峰史詩

第4章 第一章 想法

  大家都知道,聖母峰①是世界最高峰,標高二九〇〇二呎(八八四八公尺)②;大部分人也都知道,有兩名英國人,馬洛禮(George Leigh Mallory)和厄文(Andrew Irvine),在嘗試登上峰頂時喪失了生命他們最後一次被看見的時候,正矯健地往山頂攀登,而山頂僅在八百呎外;他們必定幾乎或許事實上已登上了山頂。   注①聖母峰:標高八八四八公尺,為世界第一高峰,在尼泊爾和中國的邊境上。清乾隆二十五年(一七六〇年)印製的《乾隆內府輿圖》已印有珠穆朗阿林的地名,雖然在那個年代尚不知道當地的那座山就是後來的世界最高峰,但英國人於一八五六年確認並計算它世界第一高的身分後,便以當時的印度測量局長的名字:埃佛勒斯(Sir George Everest,1870︱86)來命名這座山。全世界因此沿用此名直到今日。一九五二年,中國內務部和出版署聯合公告,把埃佛勒斯正式改回古老的西藏名字:珠穆朗瑪,自此之後,外國人也入境隨俗地把Everest稱Qomolangma(音珠穆朗瑪),臺灣一直使用聖母峰來稱呼珠穆朗瑪,因珠穆朗瑪是西藏文,它的字義就是聖母的意思。聖母峰坐落於西藏和尼泊爾交接處,北面是西藏境內,山容好似一座碩大無比的金字塔,早年的登山探險都由西藏出發。直到一九五〇年後才改由南側的尼泊爾攀登。人類自一九二〇年代開始試圖攀登聖母峰,但一直無功而返。直到一九五三年才由英國隊從南坳首登成功,一九六〇年由中國隊從北岰登頂成功。編注

  注②一八五六年,調查員沃夫(Andrew waugh)成功測量出聖母峰高度為八八四〇公尺(二九〇〇二呎);後來直到一九五五年,聖母峰高度才修正為現在公認的八八四八公尺。此書完成於一九二六年,當時測量出的喜馬拉雅山主要高峰的高度,多與後來重新測量出的高度不同,為維持原書風格,此譯本將維持作者原示的高度,並保留英制長度標示,惟遇重要尺寸時將以方括號()列出現在通行高度的公制度量。編注   這是如何辦到的?諾頓和他的同伴索默威爾(Howard Somervell)又如何不靠氧氣筒就分別登上了二萬八千一百呎及二萬八千呎的高度?歐岱爾(Noel Odell)又如何同樣不靠氧氣筒二度登高至二萬七千呎,何況如果再多幾名挑夫可能就登上了峰頂?喜馬拉雅山們如何能夠負重攀高到將近二萬七千呎以促成登山家們的豐功偉績?何況在這次登山探險中,諾頓(Edward F. Norton)、索默威爾及馬洛禮在二萬一千呎高處先經歷了一場異常厲害的暴風雪,氣溫陡降到華氏零下二十四度(約攝氏零下三十一度),接著又為了回頭營救受困在二萬三千呎高冰河中的四名喜馬拉雅山挑夫,用盡了他們最好的資源,卻仍創下上述佳績。這裡要敘述的就是那一段故事。

  首先談到這些人心中的想法要去攀登聖母峰的想法。   當我們看見一座山,遲早總會被吸引去嘗試登頂。我們不會讓它永遠站在那兒而不去踩踏一番。這部分是因為我們喜歡從高處俯瞰風景,更確切說,是因為山向我們提出了挑戰。我們必須能與它匹敵,必須表明我們能夠爬到它的最高點表現給自己看,也表現給鄰居看。我們喜歡炫耀自己,展現自己的本領。登高是一番努力,但我們喜歡身體力行。這番作為令我們為自己感到驕傲,並帶來內心的滿足。   但當我們看到聖母峰,就知道這是相當不同的命題。爬到它頂上,是我們永遠不會夢想的事情。它直上雲霄,遠在人可觸及的範圍之外。至少看起來如此。自多少世代以來,成千上萬的印度人一直仰望那偉大的喜馬拉雅山群峰,連附近較低的山頭,遠較那大部分插天群峰為低的山頭,他們也不曾膽敢想去攀登。他們會穿著薄衣從印度的炎熱平原耐心忍受可怕的艱苦旅途,前往一處危立於喜馬拉雅山區冰河邊的朝聖地,途中所受的苦實在不下於任何聖母峰的登山者,但就算是攀登那巍巍高峰的想法也從不曾來到他們腦中,甚至那些一輩子都住在這山區、吃慣了苦的人也不曾有這念頭。他們能夠爬上峰頂這份能耐可由他們曾在一九二四年背負輜重爬到將近二萬七千呎高處這事實加以證明。如果他們能夠負重爬到二萬七千呎,很可以假定他們卸下重負後能夠爬到二萬九千呎高。但他們還是從不曾打過聖母峰的主意。

  那麼,那些來自北海的島民又如何會產生這種想法呢?回顧以往,我們看到瑞士人和義大利人給予我們此種靈感。阿爾卑斯山的諸高峰不過是喜馬拉雅巨峰群的一半高,但它們仍令人望而卻步,直至十八世紀末,瑞士人德.梭旭爾和義大利人阿斯貝沙(Placidus aSopescha)才攀上它的高峰頂③。登山家們一路呻吟、氣喘吁吁,飽受頭疼及病痛之苦,但終究抵達了山之巔。一旦阿爾卑斯的最高峰被征服了,接下來較小的山頭也一一拜倒征服腳下。很快地,我們英國人跟上了梭旭爾的腳步。整個十九世紀,我們投注全副心力在阿爾卑斯群峰的征服工事上;等它們一一被降服後,人們便轉而從事難度更高的遊戲。道格拉斯.佛瑞斯菲登上了高加索山最高峰④。馬丁.康威爵士登上了安地斯山最高峰⑤。義大利人也來參加這場戰鬥。阿布魯奇大公爬上了東非的魯文佐里⑥及阿拉斯加聖依利亞斯⑦等二山的最高點。

  注③阿爾卑斯山的最高峰乃白朗峰(Mount Blanc),標高四八〇七公尺。一七六〇年,瑞士地質學家德.梭旭爾(Horace Benedict De Saussurem,1740︱99)第一次造訪白朗峰所在地霞慕尼(Chamonix)時,對自己許下登上頂峰的志向,否則也要負責推廣登峰事宜。於是他提供了一份獎金給登峰第一人,但一直要到一七八六年,這份獎金才由一位在霞慕尼執業的法國醫生帕卡(Michel︱Gabriel Paccard)和他的挑伕巴爾馬特(Jacques Balmat )奪得。不過,這份榮耀很快就光芒盡退就在第二年,德.梭旭爾本人也登上了白朗峰。編注   注④高加索山的最高峰為厄爾布魯士山(Mount Elbrus),位於俄國西南部烏拉山脈西緣,標高五六四二公尺;英國登山家道格拉斯.佛瑞斯菲(Douglas Freshfield,1845︱1934)於一八六八年率先登上此高峰。佛瑞斯菲曾任英國皇家地理學會主任祕書(1881︱94)和主席(1914︱17),也曾是英國作家協會(Society of Authors)的主席(1908︱09),他從一八八四年起致力於推廣將地理學列為英國大學中的獨立學科。編注

  注⑤安地斯山最高峰為阿空加瓜山(Mount Aconcagua),標高六九五九公尺,一八九八年英國登山家馬丁.康威(Martin Conway,1856︱1937)率先踏上此峰最高點。康威同時也是名探險家和藝術史家,探險範圍除歐洲以外,也涵蓋南美洲和亞洲,他同時也是位多產作家。編注   注⑥魯文佐里(Ruwenzori):中非烏干達和剛果兩國邊界上的山脈,被二世紀時的埃及現代之父托勒密(Ptolemy)稱為月之山,長久以來被認為是尼羅河的源頭點。它與多數非洲雪峰不同,並非由火山形成,而是一個巨大的地壘;最高峰為史坦利山(Mount Stanley)的瑪格麗塔峰(Margherita Peak),標高五一一九公尺,乃非洲第三高峰。一九〇六時,義大利籍阿布魯奇大公(The Duke of the Abruzzi)率領的探險隊首先登上此高峰,他將這高峰依義大利瑪格麗塔皇后(Queen Margherita)之名來命名。編注

  注⑦聖依利亞斯(Saint Elias Mountain):標高五四八九公尺,阿布魯奇大公在一八九七年首登成功。編注   成功召來了更旺盛的雄心。阿爾卑斯山、高加索山及安地斯山一一被征服後,人們便將念頭動到宏偉的喜馬拉雅山頭上。德國的馮.許拉根外特(Von Schlagintweit)三兄弟登高到了卡美特峰的二二二六〇呎處⑧。印度探勘隊的官員在執行勤務的路途上,走到了巍巍群山之間,他們的紀錄中有這樣的聲明:波卡克(J.S. Pocock)在一八七四年爬到了嘎爾華峰(Garhwal)的二萬一千呎處,而強森(W. Johnson)則爬上了崑崙山脈的一座尖峰,其高度後來被測為二三八九〇呎。

  注⑧喜馬拉雅山脈寬達三十至四十五哩,包括了許多世界最高峰,最高峰聖母峰位於尼泊爾北部邊界,但印度境內也有多座高峰,如位於尼泊爾和錫金邊界的干城章嘉峰(Kangchenjunga,八五八六公尺),另有納達德維峰(Nanda Devi,七八一七公尺)、卡美特峰(Kamet,七七五六公尺),以及在北方邦的特里蘇峰(Trisul,七一二〇公尺)等。編注   然而,對偉大高峰所做的重要出擊都是出於歐洲人他們所受的訓練是來自攀登阿爾卑斯山所發展出來的登山技術。他們來自幾乎每一個歐洲國家,也有些來自美洲。葛雷翰(Graham)在一八八三年聲稱爬到二三一八五呎處;康威爵士披荊斬棘直上巴爾陀羅(Baltoro)冰河的喀啦崑崙群峰。瑞士人魁拉莫(Jacot Guillarmod)也在同一個地區探險。美國人瓦克曼(Bullock Workman)博士及夫人登上了二萬三千四百呎高處。龍史塔夫(T.G. Longstaff)博士登上了特里蘇峰頂,高二三四〇六呎(七一二〇公尺)。佛瑞斯菲則探了干城章嘉峰⑨。

  注⑨干城章嘉峰(Kangchenjunga):亦拼做Kanchenjunga或Kinchinjunga ,標高八五八六公尺,在K2(八六一一公尺)發現之前,一直被認為是僅次於聖母峰的世界第二高峰。佛瑞斯菲是在一八九九年挑戰這座高峰,但登頂失敗。編注   接下來便有了最認真的、組織最佳的登山團體,去嘗試登上人類所可能企及的高度。阻擋人爬上喜馬拉雅山眾高峰的,並非山上的實際障礙,如橫陳於人與峰頂之間的斷崖或冰雪。在阿爾卑斯群山之間,每一處實地攀爬皆與攀登喜馬拉雅山同等困難,而人類已經克服任何這類困難。他登上最令人毛骨悚然的危崖和峭壁,找到路徑到達最難以趨近的冰封絕壁。喜馬拉雅山的酷寒也不構成障礙:在極區,人類耐得住更為嚴厲的寒凍。真正的障礙在於高海拔空氣的缺氧。我們爬得越高,空氣越稀薄,氧氣便越少。氧氣是人類賴以維生、不可須臾或缺的物質。那麼阿布魯奇大公所率領的義大利登山隊便認定該問的問題只有一個:在高山上缺氧的空氣中,人憑自己的努力能抵達的高度究竟是多少?那時為一九一九年,當時想從位處聖母峰兩側的尼泊爾及西藏政府取得登山許可皆很困難,阿布魯奇大公遂未能在那兒從事他的實驗,於是他選擇了標高二八二七八呎的喀啦崑崙喜馬拉雅山脈高峰,亦即K2⑩。後來因為那座山頭不利於這場實驗,他又換爬新娘峰(Bride Peak),登高到二萬四千六百呎。如非濃霧及暴風雪,他有可能爬到更高的海拔。

  注⑩即喬戈里峰(Jogri),K2為別名,標高八六一一公尺,世界十四座八千公尺高山最難攀登者,位處巴基斯坦與新疆邊境。編注   所以,人類當時已經持續而穩定地邁向統御群山之路,爬上聖母峰的念頭已然深植人心。這件事早在一八九三年,布魯士(Hon C.G. Bruce)上校(現升任陸軍准將)即曾想過。他曾與康威爵士同在喀啦崑崙喜馬拉雅山區,而就在受聘服務於吉德拉爾(Chitral ,編注:位於今巴基斯坦北部邊境)時,他提出了這個構想。然而,他將此構想付諸實行的機會從未發生。多年後,柯松公爵(11)時任印度總督向道格拉斯.佛瑞斯菲提議道:如果他,柯松公爵,能向尼泊爾政府取得許可,讓探險團經由尼泊爾登山的話,英國皇家地理學會(Royal Geographical Society)及英國登山協會(Alpine Club)應該聯合組成一支聖母峰探險團。不過,尼泊爾政府沒有發給許可,這提議也就沒有下文。尼泊爾人是個幽僻隱遁的民族,但因多年來和英國人相當友好,印度政府(12)便隨他們去,未予勉強。

  注11柯松公爵(Lord Curzon):一八五九︱一九二五年,英國政治家,曾擔任印度總督(1898︱1905)及外事大臣(1919︱24),任期內在英國政策制定上扮演重要角色。編注   注12印度政府:印度於一九四七年獨立,此所謂印度政府,是指英印聯合政府,即英國統治下之印度殖民地政府。譯注   已經膺任英國登山協會主席的佛瑞斯菲先生,當時又獲聘為英國皇家地理學會主席;他會提出這麼一個符合自己氣質的構想:組成一支聖母峰登山隊,一點都不奇怪。然而事不湊巧,他的任期恰好在大戰期間(指一次世界大戰)。大戰後,諾爾上校(Captain Noel)又提出這個構想他曾於一九一三年間探勘過西藏那一側的喜馬拉雅山;那時,尚在人間的羅林准將(Brig General Rawling)也抱著這麼一個期望:至少將聖母峰探勘一番。當筆者在一九二〇年成為英國皇家地理學會主席時,將攀登聖母峰的構想付諸實行的時機似乎已趨成熟。本人早先在喜馬拉雅山度過好幾年,也曾在西藏待過,頗瞭解當地的狀況。再者,對於個人或攀登阿爾卑斯山那種三、四人小團體堪屬困難的事,由擁有豐富資源的大型組織來主持,往往不成問題。   同時,另一個方向也有大進展。事實上,當阿布魯奇大公在喜馬拉雅山中攀爬時,路易.布雷霍(13)飛越了英吉利海峽。大戰也為飛機的製造帶來極大的推動力。結果是:人類此時已能飛得比聖母峰的山頂還高。因此,人類到底能將自己升到多高這問題,似乎比較歸屬於飛行員,而非登山者;而飛行員達到的高度則已超過了登山者。那麼為何還要大費周章攀爬聖母峰,證明那已被證明過的事?   注13路易.布雷霍(Louis Bleriot):一八七二︱一九三六年,法國航空先驅,一九〇九年駕駛一架二十四馬力的單翼飛機首次完成飛越英吉利海峽的紀錄飛行,晚年成為飛機製造商。編注   回答:這是完全不同的兩碼事。飛行員坐在飛行器中,吸著氧氣,讓機器將他往上帶。當然,他需要技巧和勇氣以駕馭飛機,但他的升高仍有賴於機器,並不是靠自己,而且他身旁備有充分的氧氣,以待空中氧氣不足時隨時補充。登山者卻必須仰賴自己的活力,必須讓自己貼近地表。我們想知道的是:地表上是否有人類不靠任何補助器材即無法上達的地方。所以,我們選了這座最高的山,在那上面進行這場實驗。   有些人的的確確質疑:搞得這般麻煩到底所為何求?如果要上聖母峰最高點,弄架飛機飛上去不就完事了?大學划舟選手或許會被問一個類似的問題:如果他們要從普特尼前往摩特湖(14),為什麼不乘汽船?那可比一路划槳過去快速又舒服多了。百米賽跑選手或許也會被問道:何不叫部計程車?   注14普特尼(Putney)、摩特湖(Mort Lake):均為倫敦泰晤士河畔城市,摩特湖在普特尼西邊上游一點點,流經摩特湖和普特尼之間的泰晤士河剛好形成一個ㄇ字形,兩地間搭公車大概二十分鐘。從一八四五年開始,這個河段是劍橋牛津校際划船對抗賽的比賽地點。編注   登聖母峰意指爬上去用自己的腿爬上去。整個要點就在這兒。只有這樣,人才能為自己的本事感到驕傲,而具有好本事又多麼令靈魂感到滿足。如果我們老是倚賴機器,生命會是多麼可憐的東西。我們太容易老是相信科學和機器,而不鍛鍊自己的肉體和靈魂。我們就這樣失去生命中的許多喜悅那種能淬練我們的靈肉以臻完滿境地的喜悅。   所以,回到起點吧!決定攀登聖母峰是出於一種常見的衝動,就像想去爬鄰近一座山丘那樣。攀爬聖母峰所需要的努力巨大得多,但仍是基於同樣的那股衝動。的確,與聖母峰相搏是精神想戰勝物質的一場纏鬥。人,這個神聖的存在,就是想讓自己優於物質,甚至最強大的物質。   人與山同樣源於地球,兩者間也就存有一些共通處。但無論山多麼龐大,外觀上多麼令人自覺渺小,山的存在(being)層面終究在人之下。人,外型較微小,實質上則較偉大;不讓他落足在那較低存在物的最高點上,他心中那股驅動力是不會善罷甘休的。他不會因為山的高大而畏縮。山容或高,但他會顯示他的精神更高;直到將它征服於腳底,他才會心滿意足。   這便是埋藏於聖母峰登山者心中的祕密。   而在證明一己之力時,人將發現那鍛鍊過程所帶給他的喜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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