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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你不要著急>

故事裡的詭辯術 于惠棠 737 2023-02-05
  春秋末期的鄭國有一位名叫鄧析的人,他很有學問,又精通訴訟之法,不但親自幫助別人打官司,而且還教人訟辯的技巧。因此,人們之間如果發生了什麼糾紛,都找他請教解決的辦法。自然,也要送給他一些酬金或禮物。   《呂氏春秋.離謂》中記載了鄧析的一個故事:鄭國有一個富人被大水沖走,他的屍體被人打撈上來,富人的家屬想贖回屍體,但打撈屍體的人要價很高,死者的家屬就求計於鄧析。   鄧析說:你不要著急,也不要多付贖金,因為對方除了把屍體賣給你,在別處是賣不掉的。   得屍者得知鄧析的話後十分著急,也跑來求計於鄧析。   鄧析說:你不要著急,也不要降低贖金,因為對方除了在你這裡能買到屍體,在別處是買不到的。

  這就是鄧析的有名的兩可之說。   所謂兩可之說的意思是,鄧析論證矛盾的雙方都可以有理由不急,而且都可以用自己的不急造成對方的急。這一手確實很厲害,使求計者都覺得從他那裡得到了對付對方的妙方。   然而從解決問題來看,鄧析的主意是不可取的。因為解決問題的辦法實際上有四種:或者教買方讓步賣方不讓步,或者教賣方讓步買方不讓步,或者教買賣雙方都讓步(賣方少要一點贖金,買方多給一點贖金),或者教買賣雙方都不讓步。而鄧析只採用了其中的一種,即教導雙方都不讓步。   如果買賣雙方都按照鄧析的主意去做,只能使問題陷入僵局,其結果是讓屍體腐爛掉,賣方既得不到贖金,買方也得不到屍體。所以,我們認為鄧析的辦法是一種最不好的辦法。

  從邏輯上看,鄧析犯了選言肢不窮盡的錯誤,故意地把其他選言肢(表述解決問題的其他辦法)隱藏起來,迫使別人接受他提出的選言肢(表述他提出的解決問題的辦法),這是一種詭辯的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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