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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第六章 人類的攻擊性(上)

  多年以前,我還是一位年輕的父親。有一天,我在家裏看沃爾特.克朗凱特播報的電視新聞,當時越戰正酣。在節目中,克朗凱特先生報導了美國飛機在越南南部的一個村莊上空投放凝固汽油彈,當時美國人以為這個村莊是越共的大本營。當我正在看電視的時候,年僅十歲的大兒子好奇地問:喂!爸爸,什麼是凝固汽油彈?   噢,我漫不經心地回答:據我瞭解,它是一種能把人燒傷的化學物質。它具有粘性,如果粘到人的皮膚上就去不掉。   說完後,我繼續看我的電視。   幾分鐘後,我無意中看了兒子一眼,只見他淚流滿面。看到兒子的痛苦和悲傷,想想剛才發生的一切,我感到沮喪和懊惱。我開始質問自己到底怎麼了。如果我不是如此殘忍,怎能輕率地回答這種問題就好像兒子問我壘球是怎麼做的,或者樹葉有什麼功能一樣。難道我對人類的殘忍已那樣習以為常了嗎?

  從某種角度來看,發生這種事情並不令人驚訝。我們這代人所經歷的時代有著不可名狀的恐怖,例如:在歐洲對猶太人進行大屠殺、在廣島和長崎投擲原子彈、朝鮮戰爭、越南戰爭,不勝枚舉。其後,我們又親眼目睹了發生在中美洲的幾場殘酷的戰爭、在柬埔寨的殺戮場上屠殺了超過一百萬的無辜平民、波士尼亞的種族大清洗、盧旺達、蘇丹的種族屠殺、瓊斯頓九百多人集體自殺等。雖然這些事件令人毛骨悚然,但並不是僅僅發生在近代。多年以前,一個朋友曾給我看過一本很薄很薄的書,僅有十至十五頁,內容是簡略地介紹世界歷史。此書以年譜的形式列出了有文字記載的重大歷史事件。你猜書上是怎麼寫的?當然是一個戰爭接著一個戰爭,戰爭和戰爭之間時而插入一些諸如耶穌誕生、印刷術的發明等等事件。如果在人類短暫的歷史中,最重大的事件是人類的大量自相殘殺,那麼人類算是一個什麼樣的物種呢?

  另外,我們美國人對一些似乎非常荒唐與愚蠢的暴力事件具有令人驚訝的接受能力。讓我們來看一個特別令人心碎的例子。   一九八六年,為報復利比亞的恐怖分子的活動,美國派遣戰機轟炸了利比亞。後來,當被問及他們是否同意採取軍事行動時,七十一%接受調查的市民回答說是,儘管只有三十一%的人認為這一行動為將來打擊恐怖主義活動能產生真正的作用。除了認為大多數美國人都能接受純粹的報復行動作為美國外交政策的一部分之外,我們還能得出什麼別的結論嗎?   從廣義的範圍看,人類已顯示出自己是一種特別具有攻擊性的物種。除了某些齧齒類動物外,再沒有其他脊椎動物那樣頑固、那樣放肆地自相殘殺了。我已把社會心理學定義為對社會影響的研究即一個人(或一個團體)對另一個人(或另一個團體)的影響。最極端的攻擊行為(毀滅肉體)可被看做是一種達到極限的社會影響。攻擊性是先天的嗎,是人類本性固有的一部分嗎?它能否被改造?增加或減少攻擊性的社會因素和情境因素是什麼?

  攻擊性的定義   社會心理學家對攻擊性行為(aggressive action)的定義是旨在導致他人身體上或心理上的痛苦的有意識行為。不能把它與武斷混淆在一起,儘管很多人經常把他人的行為視為具有攻擊性,如果他們是為了保衛自己的權利、寫信給編輯抱怨確實存在或想像出來的不公平現象、特別努力工作、表現出野心勃勃、或是真正的堅定不移實現目標的人。類似的是,在性別社會裏,如果一位婦女敢於說出自己的想法、主動去接電話或者主動邀請男性朋友共進晚餐,都有可能被人看做是攻擊性行為,但我卻不這樣看。我對攻擊性行為的定義十分明確:攻擊性行為是旨在對他人產生傷害或痛苦的有意識行為。這種行為既可以體現在行動上,也可以體現在語言上。無論達到目的與否,它都是攻擊性行為。因此,如果一位憤怒的朋友把啤酒瓶子砸向你的頭,你往下一蹲躲過去了,酒瓶子沒有擊中目標,但這個行為仍然屬於攻擊性行為。意向是攻擊行為定義中最關鍵的方面。同樣,如果一位喝醉酒的司機在你過馬路時無意撞傷你,即使造成的傷害遠遠超過你躲過的酒瓶子造成的傷害,但他的行為不是攻擊性行為。

  區分敵意性攻擊與手段性攻擊是很有用的。敵意性攻擊(hostile aggression)源於憤怒的情緒,目的是給他人造成痛苦或傷害。而手段性攻擊(instrumental aggression)中存在著傷害他人的動機,但傷害是為了達到其他目的,而不是給他人造成痛苦。   例如,如果在職業橄欖球比賽中,防衛前鋒必須盡一切可能挫敗他的對手(阻擋者)以抱住並摔倒對方帶球的隊員。這方面典型的例子包括故意造成對手的痛苦。如果這樣做有助於掃清阻礙者順利地截住帶球隊員,這就是手段性攻擊。另一方面,如果他認為對手在使用不正當手段,他可能會變得十分氣憤,會衝上去傷害他的對手,即使這樣做不會增加他截住對方帶球隊員的機會,這就是敵意性的攻擊。

  攻擊性是人的本能嗎?   在攻擊性是先天固有的本能還是後天習得的行為這個問題上,心理學家、生理學家、生態學家和哲學家有爭論,這個爭論不是始於現在,而是已經持續了若干世紀。如,湯瑪斯.霍布斯在他的名著《海中怪獸》(初版於一六五一年)中提出,人類就其本性而言是野蠻的;只有加強社會的法制和秩序,人類才能克制霍布斯認為的攻擊天性。另一方面,盧梭的高尚的野蠻人的概念(提出於一七六二年)認為,人就其天性而言,是一種善良的動物,正是束縛的社會使人們變得好戰,具有攻擊性。   到了二十世紀,霍布斯的較為悲觀的觀點得到了弗洛伊德的詳盡闡述。他認為人除了天生具有一種生存願望(求生本能eros)外,還天生具有求死的願望(死亡驅動力thanatos)。正是死亡驅動力導致了人們產生攻擊行為。關於死亡本性,弗洛伊德寫到,它在每個生命體中起作用,極力把生命體推向毀滅,減少生命體的生命力直至使它回到原來的無生命狀態。弗洛伊德認為,一定要設法讓這種攻擊性的能量釋放出來,以免它繼續積累導致疾病。弗洛伊德的觀點可被描述為一種水力學理論(hydraulic theory),類似於容器中水的壓力升高的理論:除非對攻擊性加以疏導,否則它將產生某種爆炸。依照弗洛伊德的觀點來看,在調節死本能並幫助人們使之昇華方面,即在把這種破壞性的能量變成可接受的或有益的行為方面,社會起著最主要的作用。

  一些學者進一步發展了攻擊性是人所固有的本能這一觀點,認為人不僅先天就有殘殺性,而且在所有動物中,人的這種肆無忌憚的破壞性是獨一無二的。因而,這些學者提出,把人類的行為稱作獸行是對其他動物的誣衊。安東尼.斯托爾雄辯有力地表達了這一觀點:   我們一般用獸性或獸行來比喻人類最可惡的殘暴行為,這些詞表明這種行為是那些進化程度比人類低的動物的特徵。但實際上極端殘暴的行為只有人類才有。人們野蠻地相互殘殺,這在自然界中是獨一無二的。可悲的事實是,在地球上的一切動物中,人是最殘酷、最無情的物種。在閱讀描寫人對人實施暴行的報紙或歷史書時,雖然我們可能被嚇得退縮,但我們心裏很清楚,我們每個人的心中都盤踞著與導致謀殺、虐待和戰爭同樣的野蠻衝動。

  在人類的攻擊性是否為本能這一問題上還沒有明確清楚的證據。我認為這就是為什麼爭論仍然十分激烈的原因。許多證據是從對動物的觀察和實驗得來的。其中有一項是郭任遠的研究。   他試圖推翻貓捕捉和殺死老鼠是本能這一神話。他的實驗很簡單:把一隻小貓和一隻老鼠放在同一個籠子裏餵養,結果小貓不僅不向老鼠進攻,而且和老鼠成了親密夥伴。這隻貓甚至拒絕追撲和殺死別的老鼠。然而必須指出,這個實驗並不能證明攻擊性行為不是天生的,它僅僅證明攻擊行為可以被早期經驗所抑制。   艾爾瑙斯.艾布林︱艾貝斯.費爾特的一個實驗表明,隔離餵養的老鼠(即沒有任何同其他老鼠鬥爭的經歷)在剛放入籠子裏時,它會攻擊已在籠子裏的那隻老鼠,而且還會以有經驗的老鼠所使用的那種恫嚇和進攻的方式。可見,雖然攻擊行為可被早期經驗所改造(像郭任遠實驗指出的那樣),但艾布林︱艾貝斯.費爾特的實驗卻指出,動物不用學習就可以有很明顯的攻擊性。不過,從這個研究中也不能得出攻擊性一定是本能的結論。正像約翰.保羅.斯科特所指出的那樣,要推導出這個結論,必須有起爭鬥的誘發刺激僅僅來自動物身體內部的生理學證據。上述實驗中的那種刺激是來自外界,也就是新老鼠的形象刺激了這隻隔離餵養的老鼠,使它們爭鬥起來。斯科特調查了大量的證據,斷定爭鬥並非天生的需要:如果一個有機體在生活中沒有引起爭鬥的外界刺激,那麼它就不表現出攻擊性行為,而這並不會使它遭受生理或心理的損害。這個觀點同弗洛伊德的論點相矛盾,它實際上主張動物沒有攻擊性本能。

  這場爭論此起彼伏。著名的行為學家康拉德.洛倫茲已對斯科特的結論表示懷疑。洛倫茲觀察了麗魚的行為。麗魚是一種攻擊性極強的熱帶魚,為了保護自己的領域,雄麗魚會進攻其他雄麗魚。在自然環境裏,雄麗魚不攻擊雌麗魚,也不攻擊其他種類的雄性熱帶魚,它只攻擊同類的雄性。若從魚缸中拿走所有其他雄麗魚,只留下一條使之沒有競爭對手,會發生什麼情況呢?   根據本能論的水力學理論,這時,攻擊需要的滋長會導致這條雄麗魚去攻擊在一般情況下並非是適當攻擊對象的魚。結果正如所料:當其他雄麗魚不在時,這隻雄麗魚將攻擊那些它以前毫不理睬的其他種類的雄性魚。如果拿走所有的雄魚,這隻雄麗魚最後會去攻擊和殺掉雌麗魚。   後來,理查.勞爾和拉裏.舒爾茨報告說,在脊椎動物中普遍存在的攻擊性現象有力地證明了攻擊性源於人類的進化,而且由於其生存價值一直保留了下來。同時,這些研究者強調了這樣一個事實,幾乎所有的生物體似乎也逐步發展了很強的抑制機制,能夠在對他們最有利的時候壓制攻擊性。因此,甚至在最有暴力傾向的物種身上,攻擊性也是一種選擇性方案。是否能表現出來,取決於這個動物先前的社會經驗和該動物所處的具體的社會環境。

  社會心理學家普遍贊同勞爾和舒爾茨對動物行為研究的解釋。然而,關於人類,由於我們社會影響的複雜性,社會環境對我們的影響比對低等生物的影響更巨大。倫納德.貝科威茨認為,我們人類天生就具有通過打擊刺激製造者對挑釁性刺激作出反應的傾向。實際上,攻擊性是否能明顯地表現出來取決於先天傾向、後天習得的反應、以及社會環境的明確性質之間的複雜的相互作用。例如,雖然許多生物,從昆蟲到類人猿,都會攻擊那些侵入自己領地的動物,但像大多數通俗讀物作者那樣,認為人類也按同樣模式去保衛自己的領地,並用攻擊行為來回答具體的刺激未免過於簡單化。   大量事實支援貝科威茨的論點,即人類內在的行為模式具有無限的可塑性和可變性。人類文化在這個層面上也顯示出巨大的差異。例如,有許多所謂的原始部落,如錫丹土著的雷布查人、中美洲的俾格米人、新幾內亞的阿拉白什人,都能夠與同族人和異族人友好和睦地相處。在他們當中,攻擊性行為極其罕見。

  而與此同時,在我們這個更加文明的社會裏,我們選舉出來的領袖把大量資源花費在和平時期的軍事預算上;家庭暴力司空見慣;駕車射擊已成為城市生活的一個噩夢。   在一個既定文化範疇內,改變社會環境能夠導致攻擊行為的巨大改變。這一事實突出了人類能夠改變攻擊傾向的各種方式。   例如,易洛魁族印第安人作為射獵民族已經生活了成百上千年了。但十八在世紀,與歐洲新移民之間日益增長的貿易使易洛魁族印第安人與相鄰的休倫人為爭奪皮毛(為了交換商品)而發生了直接衝突。一系列的戰爭開始了。易洛魁族印第安人之所以變成了殘暴的好戰者,不是因為無法控制的攻擊本能,而是因為社會變化導致了競爭的加劇。   在我們的社會裏,在攻擊性行為及引發暴力的事件種類方面,存在驚人的地區差異。如,理查.尼斯.貝特揭示了生活在南方的白種男性的謀殺率遠遠高於生活在北方的白種男性,尤其是在鄉村。但這個資料僅僅是針對那些與爭持相關的謀殺。   尼斯.貝特的研究表明,總的來看,南方人並不比北方人更喜歡使用暴力,但僅在保護私有財產和抗拒侮辱方面,南方人更容易使用暴力。這一模式顯示作為南方紳士特點的榮譽文化也許是特殊的經濟與職業環境的產物,因此這種文化涉及可移動的財產(因為很容易被盜),因為在早期的美國南部和西部的社會裏,一個人全部的財產很可能被洗劫一空。也就是說,如果你是艾奧瓦州的農民,不會有人偷走你的全部莊稼。因此,無需為自己贏得一個為捍衛自己的財產而挺身而出的名聲。但如果你是一個牧牛人,建立一個不要惹我的名聲是非常重要的,因為那些偷牲口的賊在偷盜前都會三思而後行。   這一現象特別有趣的一面是榮譽文化在其所存在環境消失很久以後依然存在。因此,根據他們最初的發現,尼斯.貝特及其同事進行了一系列的實驗,在密執安大學新入學的男性南方學生的認知、情緒、行為和生理反應方面,都發現了這些具有榮譽文化特徵的準則,雖然他們的家庭已經幾個世紀都沒有放過牧了。   在這些實驗裏,每個研究對象都碰巧撞上研究者的同夥。這個人叫著他的外號辱罵他。與來自北方的白種男性學生(他們只是聳聳肩,對辱罵不屑一顧)相比,來自南方的白種男性學生更有可能認為他們的男性尊嚴受到了威脅,因為他們變得很焦躁不安(血液中的腎上腺素上升),然後從生理上為攻擊做好準備,最後,更有可能採取攻擊性和支配性的行為。在後來的實驗中,柯恩和尼斯.貝特以曾經在與維護榮譽相關的衝突中殺過人的人的名義向美國各地的公司發出求職信。與位於北部的公司相比,位於南部和西部的公司更有可能以接納或理解的態度回復求職者的信。   考慮到這些發現,我們可以總結出,雖然攻擊的本能成分確實存在於人類身上,但是攻擊並不完全是由本能所致。許多例子清楚地表明,環境和社會事件能夠導致攻擊性行為。更重要的是,我們知道,在人類身上,這種攻擊性行為可以被環境和社會因素所改變。簡而言之,攻擊性行為是可能被減少的。   攻擊性有用嗎?   適者生存   好了。我們已經知道,人類的攻擊性是可以被減少的。但是否有這個必要呢?難道攻擊性沒有用處嗎?一些研究者提出,攻擊性是有用的,甚至可能是必須的。如康拉德.洛倫茲曾提出,攻擊性是本能的防禦機制的主要部分。基於對動物觀察作出的結論,他認為攻擊性具有重要的進化意義。由於有了攻擊性,年幼的動物才有最強壯、最聰明的父母;一個種群才有最好的首領。在對歐洲大陸的猴子進行研究之後,人類學家伍德.沃什伯恩和精神病學家大衛.漢伯格一致認為,在同一群猴子中,攻擊性在進食、繁殖及確定統治地位方面都起重要的作用。一個群體裏最健壯、最富有攻擊性的雄性,最初通過顯示其攻擊性奪得統治地位。具有諷刺意義的是,根據史蒂文.平克的觀察,這足以減少以後該群體中的一些嚴重爭鬥,因為其他雄性知道誰是頭頭了。而且,由於處於統治地位的雄猴子把持著交配權,這隻強壯的雄性就將其強壯的基因傳給下一代,從而增加了整個群體的生存的可能性。   象海豹之間的行為模式也很類似,只是更加血腥。根據動物心理學家伯尼.萊博尤夫的研究,每年交配季節到來之前,一對對雄象海豹互相拉開架勢為爭奪統治地位而兇猛地血戰一場。最強壯、最富有攻擊性和最敏捷的雄性象海豹,在同伴中不僅居第一號統治地位,而且是頭號交配者。對由一百八十五隻雌性和一百二十隻雄性組成的象海豹群的一次觀察中發現,居第一位或阿爾法(希臘字母的第一個字母a的雄象海豹),壟斷著半數可觀察到的交配行為。在一個有四十隻雌性或雌性更少的象海豹群中,居第一位的雄性幾乎壟斷著全部交配行為。   考慮到這些資料,許多觀察家極力主張在力圖控制人類的攻擊性方面要謹慎從事。他們認為,正如在低級動物中一樣,攻擊性是生存之必需。這個推理在一定程度上是根據下面的假設:驅使某人殺死其鄰居的那種機制,同樣能驅使另一個人去征服外太空、去啃一道很難的數學方程、去攻克一個邏輯難題,或去主宰宇宙。   但正如我早先論證過的,這個推理是基於對攻擊的定義的誇張。況且,把高度的成就和進步與敵對、攻擊性等同起來會搞亂問題。要精通一個問題或一種技能而又不傷害他人,甚至沒有征服他人的企圖,這是可以做到的。但對我們來說,劃清二者的界限是很困難的,因為西方人特別是美國人所受的教育使他們習慣於把成功與取勝、把幹得好與超過別人等同起來。阿什利.蒙塔古認為,達爾文的一個被過分簡化和曲解了的理論向普通人灌輸了一種錯誤思想,即衝突是生活的必然規律。蒙塔古講到,在工業革命時期,工廠主壓榨、剝削工人,而同時卻侈談什麼生活就是生存競爭,適者(而且隻有適者)生存是天經地義的,以此為其壓榨剝削行為辯解。這樣做所帶來的危險是,這種論證變成了一種自我實現的預言,而且使我們忽視或貶低了非攻擊性和非競爭性行為的生存價值。例如:彼得.克羅波特金在一九○二年斷定:對許多種生命形態來說,合作和互助有著巨大的生存價值。   有足夠的證據支持這一結論。某些社會性昆蟲像白蟻、螞蟻和蜜蜂,它們的合作行為是眾所周知的。黑猩猩有一種行為,可以稱作利他行為(altruistic),也許還不為人們所知。情況是這樣的:兩隻黑猩猩被關在兩個相鄰的籠子裏,一隻有食物,另一隻沒有食物。沒有食物的黑猩猩便開始乞討,那隻富有的黑猩猩儘管不太情願,但還是將自己的一些食物遞過去了。在某種意義上說,這種不情願給予的禮物更加意味深長,它表明這隻黑猩猩非常喜歡這些食物並很想把它們留給自己。因而,這意味著促使它同別的黑猩猩共用食物的驅力確實是很大的。而人們對克羅波特金的工作並未給予極大的重視實際上它被忽視了,也許這是因為它不適應當時的時代要求或不適合那些工業革命中的既得利益者的需要。   讓我們看一看自己的社會。在我們的文化裏,我們美國人似乎以競爭為生;我們獎賞勝利者,蔑視失敗者。兩個世紀以來,我們的教育體系已建築在競爭和適者生存規律的基礎上。除極少的特殊例子外,我們都未教育自己的孩子熱愛學習只是教育他們為取得高分而努力。擅長以體育為題材的作家格蘭特.蘭德.賴斯說過,重要的不是你的輸或贏而是你如何打好這場比賽。他沒有描寫那些在美國生活中占主導地位的題材,而是勸告人們不要過於關心勝負。一個棒球聯合會的運動員在自己球隊敗給那些在體育場裏高唱我們是第一名的大學生時,禁不住眼淚奪眶而出。詹森在越南戰爭中的判斷幾乎肯定被他常說的一個願望所歪曲了,這個願望是:不做第一個打敗仗的美國總統。一個三年級小學生因為在算術測驗中取得了好成績而瞧不起其他同學。   從以上事例我們看到了一種令人驚愕的只關心勝負的文化。一個名叫文斯.龍巴迪的非常出色的職業橄欖球教練曾把這一切簡單地概括為一句話:獲勝不是最重要的事情,而是唯一重要的事情。接受這種哲學的可怕之處在於,為了勝利的目標,無論使用怎樣的手段都是有理的,即便僅僅是一場早先被人當作娛樂活動的橄欖球賽。對龍巴迪的話有個有趣而令人震驚的註腳:幾年前,當龍巴迪的繼任丹迪萬帶領球隊在一個賽季失利後,威斯康辛州綠灣市的居民把他當成了撒氣靶子,他的家庭受人侮辱,他的狗被人打死在家門前,半夜裏有人給他打來不堪入耳的電話,有謠言說他女兒是城裏的妓女、妻子是酒鬼等等。   在人類進化的早期,某些攻擊行為具有適應性,這可能是真實的。一些作者把人類的攻擊性追溯到人類為了生存不得不狩獵動物和採集植物的時代。但理查.利基及其同事們最近挖掘出來的考古證據表明,這種假設可能沒有根據。人類的攻擊性是在人們開始耕種土地和開始關心自己的所有權及財產時才出現。但是,當我們環顧四周,看到了一個充斥著國家之間、種族之間、部落之間的仇恨和不信任的世界,一個充斥著毫無理性的屠殺的世界,一個充斥著足以把人類摧毀許多次的核彈頭的世界,我對攻擊行為的存在價值感到懷疑是有道理的。人類學家洛倫.艾斯利把這些行為歸因於我們的古代祖先,但同時警告人們不要去模仿他們。他寫道:現在需要的是比幫助我們戰勝嚴寒、老虎和熊羆的人更溫柔、更有耐性的人。   精神宣洩   在另一種意義上,人們曾爭論說,攻擊性具有一種有用的也許是必需的功能。這裏我說的是心理分析引入的概念:宣洩(catharsis)即能量的釋放。具體地說,我們前面提到過,弗洛伊德認為,除非允許人們宣洩自己的攻擊性,否則攻擊性的能量將受到抑制而產生壓力,由於這種能量要尋找一條輸出通道,因而便產生暴力行為,或以精神疾病的狀態顯現出來。有無證據支持這種見解呢?有證據表明,攻擊性的衝突可導致人類陷入感情上的高度緊張狀態。這使許多研究者得出一個錯誤的結論:對人類的攻擊性反應加以抑制不是導致嚴重的疾病就是導致更強烈的攻擊行為。但是,沒有直接的證據支持這個結論。   有人可能會問,表現攻擊性有益嗎?這是一種很誘人的想法。我們中間許多人在受到挫折和生氣時,曾有過這樣的經驗,用大喊大叫或咒罵某人甚至打某人來解心頭之氣,以使緊張狀態得以鬆弛。但一個攻擊行為能否減少進一步攻擊的需要呢?   看看下面這些釋放攻擊性能量的方法:(一)用社會普遍接受的具有攻擊性的身體活動這類形式來消耗攻擊性能量,如足球、曲棍球等體育活動;(二)進行一些沒有破壞性的、幻想的攻擊行為如想像打某人或寫暴力小說;(三)參加一些直接的攻擊行動如痛斥某人、傷害他、刁難他、講他的壞話,等等。   讓我們先看第一種進行某種社會可以接受的攻擊行為。   人們普遍認為這個過程是有效的,而且它受到一些傾向於心理分析的治療家的極大支持。例如傑出的精神病學家威廉.門甯格曾主張:競爭性的遊戲為本能的攻擊內驅力提供了一個不尋常的令人滿意的出路。自然有人會問,是否有證據表明競爭性遊戲減少了攻擊性呢?貝科威茨對現有資料所做的精心分析,沒有得出劇烈體育活動能減少攻擊性的這一簡單明確的結論。事實上,亞瑟.派特森的一個現場研究卻得出了完全相反的結論。他測量了中學橄欖球運動員的敵對情緒,他在賽季前一週和賽季後一週分別評定了他們的敵對情緒的等級。如果劇烈的體育活動和作為橄欖球賽的一部分的攻擊行為真的能夠減少由抑制攻擊衝動所引起的緊張狀態,那麼運動員在比賽後期應該表現出敵對情緒的減少。但測量的結果卻顯示出緊張狀態明顯地增加了。同樣,沃倫.詹森在他對大學運動員的詳細研究中也沒有發現一致的證據支持精神宣洩的觀點。他斷定,不僅認為可以在伊頓公學的操場贏得戰爭是荒謬的,而且希望我們能在那裏防止戰爭更是荒唐的。這並不是說人們在比賽中得不到什麼樂趣。他們可以得到樂趣,但是從事這些比賽並不能減少攻擊性。   如果參加競技型和攻擊性遊戲不能導致攻擊性行為的減少,那麼觀看這類遊戲是否可能產生這樣的效果?加拿大的運動心理學家戈登.拉塞爾在一場異常激烈的冰球賽中測量了觀眾的敵意度。隨著比賽的進行,觀眾變得越來越充滿敵意;直到比賽結束,他們的敵意度才回復到比賽前的水準。所以,觀看競技型運看看下面這些釋放攻擊性能量的方法:用社會普遍接受的具有攻擊性的身體活動這類形式來消耗攻擊性能量,如足球、曲棍球等體育活動;進行一些沒有破壞性的、幻想的攻擊行為動不僅不能減少攻擊性行為,在短時間裏還會使之增加。   讓我們再來考察釋放攻擊性的第二種形式幻想。如果幻想能減少攻擊行為,那麼在幻想中攻擊他人就是一種特別有益的緩和攻擊性緊張狀態的方法。記住,幻想中的攻擊行為實際是不傷害他人的。有證據表明,進行這種攻擊性的幻想可使人們感覺好一些,甚至可以暫時減少攻擊行為。在西摩.費謝.巴赫所做的一個有趣的實驗中,學生們受了教師的侮辱,然後允許半數學生寫一些想像的攻擊性的故事;而另一半學生沒有機會寫;還有一個控制組,學生們沒有受教師的侮辱。實驗結果表明,那些有機會寫攻擊故事的學生在寫完以後,與那些沒有機會寫的學生相比,攻擊性稍有減少。應當指出,這兩組受到侮辱的學生的攻擊性顯著地大於那些根本沒有受侮辱的學生。由此看來,幻想攻擊的作用是十分有限的,因為它並不能使攻擊性能量明顯減少。   現在進一步看看對直接攻擊行為的研究。它能減少進一步攻擊的需要嗎?雖然證據並不明確,但有關這個課題的多數實驗並未發現精神宣洩的效應。事實上,迄今為止最具共性的發現就是上面介紹的觀看暴力的例子;也就是說,當人們有了攻擊性行為後,就增加了後來攻擊的傾向。如在拉塞爾.吉恩及其同事所做的實驗中,被試者和一個學生結為夥伴,這個學生實際是實驗者的助手。首先,助手要激怒被試人。在他們就各種問題互相交換意見期間,當助手不同意被試者的意見時,就給被試者以電擊。然後,在研究懲罰在學習上的效果問題時,被試者扮為老師,而助手當學生。在第一個學習任務上,要求一些被試者在助手每次出現錯誤時給他一次電擊,要求其他被試者只記錄下助手的錯誤。在第二項任務上,讓所有被試者都有機會發出電擊。   若精神宣洩有效的話,我們期望先前已電擊過助手的被試者第二次將發出更輕、更少的電擊。但這種情況並未發生。事實上,那些先前電擊過助手的被試者,當有機會再次電擊助手時,表現出了更大的攻擊性。這一現象並不僅限於實驗室中,在現實世界的真實事件中也可系統地觀察到同樣的傾向,如口頭上的攻擊足以助長下一步的攻擊行為。在這種真實的實驗中,給一些剛被解雇的技術人員提供一個機會,使他們口頭表達自己對前老闆的敵對情緒。後來,當要求他們描述這個老闆時,在其描述裏給老闆的懲罰、報復比先前未曾口頭表達過敵對情緒的技術人員多得多。   總的看來,我們的證據不足以支持精神宣洩的假說。猛眼一看,精神宣洩似乎是個合理的見解,因為它似乎具有某種因果關係。也就是說,當某人惹怒我們時,宣洩對他的不滿似乎確實使我們感到舒服一些。然而,發洩我們的敵意並未減少我們的敵意。什麼理論可以反駁這種預言呢?就人類而言,攻擊性不僅僅依賴於一個人所感覺到的緊張狀態,而且還依賴於一個人的思維。假設你自己是上述實驗的被試人,在電擊另一個人或表達你對前老闆的憤怒之後,第二次再這樣就變得更容易了,因為第一次攻擊可以減少對其他類似攻擊行為的抑制,攻擊行為被合法化了,因而你可能變得習慣於做出這樣的攻擊。而且,對該問題的主要研究結果表明,一個人公開地攻擊某人會改變他對那個人的感情,增加他對那個人的厭惡,因而會增加將來攻擊他的可能性。   這是為什麼呢?在前一章我們已經看到,當一個人傷害另一個人時,在動機上產生一種為殘酷行為辯解的認知過程。具體地說,當某人傷害另一個人時,體驗到一種認知不協調我傷害了薩姆與我是公正、理智、善良的人這兩種認知不協調。減少這種不協調的最好方法是,設法使自己相信傷害薩姆並非不公正、不理智的壞事。如我可以無視薩姆的優點和強調他的缺點以使自己相信薩姆是個很壞的人,他受傷害是罪有應得的。   這就是譴責受害者(blaming the victim)現象背後隱含的機制讓自己認為受害者是罪有應得。如果攻擊的目標是個無辜的受害者,我更會這樣想。例如:在大衛.格拉斯、基斯.E.大衛斯和愛德華.E.瓊斯的實驗(前一章已討論過)中,被試人使一個先前不曾傷害過他的受害者受到生理或心理上的痛苦,於是被試人就開始貶低他,使自己相信他不是個好人,他活該受罪。這樣就徹底減少了不協調,並為進一步攻擊做了準備。一旦你貶低過某人,以後就更容易傷害他了。   若受害者不是那麼清白無辜,又將怎樣呢?如果他(或她)做了一些使你生氣的事,他的確應該受到報復,那又將怎樣呢?   問題變得更複雜、更有趣了。在對這個問題的幾項研究中,有一個是卡恩.邁克爾的出色的博士論文。在他的實驗中,一位醫療技術員給大學生做了一些生理測驗,並當面說了些貶低他們的話。在一種實驗條件下,允許被試人向技術員的雇主表達自己對技術員的不滿情緒以發洩憤怒,這一行動可能會使技術員遇到大麻煩,也許甚至使他失業。在另一種實驗條件下,被試人沒有機會表達對於惹怒他們的那個人的憤怒情緒。心理分析預測會發生什麼呢?很簡單,被壓抑的那組人會體驗到緊張狀態、極度氣憤以及對技術員的敵對情緒,而允許表達憤怒情緒的那組人則會因為緊張已釋放變得輕鬆,從而對技術員不那麼敵視。總之,根據心理分析理論,表達憤怒可以使受辱的被試人消除憤怒。作為一個忠誠的弗洛伊德主義者,卡恩對實驗結果的預計正是這樣。但是他卻驚奇地發現結果恰恰相反:那些後來有機會發洩攻擊性的人比那些受抑制而不能發洩攻擊性的人更不喜歡技術員,對他更有敵意。換言之,發洩攻擊性並不能抑制攻擊傾向,卻往往增加攻擊傾向甚至在目標並不完全是個無辜受害者的時候也是如此。   卡恩的實驗說明:當人們被激怒時,他們往往實施過分的傷害行為。在此例中,使技術員丟掉工作與他對學生的傷害相比,是一種嚴重的過分傷害行為,過分傷害將產生不協調,這和傷害無辜者所產生的不協調極為相似。也就是說,那個人對你所進行的傷害行為與你的報復行為之間在強度上存在著差異,你要對這個差異做辯解正像無辜受害者實驗中的情況一樣,這個辯解的形式是,先傷害使你憤怒的對象,然後再貶低他。   如果你使自己的報復行為不那麼殘酷,情況又會怎樣呢?就是說,如果你理智地控制自己的報復行為,不使它超過你所受到的傷害,情況會怎樣呢?我預言,在這種情形下,很少有或者沒有不協調。薩姆侮辱了我,我已回敬了他,我們兩清了,沒有進一步報復的必要了。這就是安東尼.杜布和拉雷恩.伍德的實驗所發現的結果。像在卡恩的實驗中那樣,杜布和伍德安排了各種細節,以使被試人受到一位助手的侮辱和氣惱。在一種條件下,使被試人有機會發出一系列電擊來報復侮辱他們的人。在這種情況下,他們一旦報了仇,就沒有對侮辱者進一步懲罰的必要了。那些沒有機會報復的被試人確實決定以後要懲罰侮辱自己的人。這樣,我們已看到,如果扯平了,報復就會減少進一步攻擊的需要。必須說明的是,現實世界中的大多數情況並不像杜布和伍德的情況那樣簡單,其中報復行為與所受的傷害相等。在我看來,現實世界通常更類似於卡恩.邁克爾實驗中的情況,即報復行為一般都大大超過了所受的傷害。例如,無論肯特州立大學的學生對俄亥俄州國民警衛隊隊員做了些什麼(大喊髒話、起哄、嘲罵)都達不到該槍斃或該殺死他們的程度。何況這種大規模攻擊行為的多數受害者完全是無辜的。在前述所有情境中,都產生了與精神宣洩相反的結果。一旦我在肯特州槍擊過一些持異議的大學生,我就要使自己相信他們真是活該被槍擊,甚至比沒有傷害他們之前更恨這些大學生;一旦我在越南的美萊屠殺了婦女和兒童,我會比在未屠殺他們之前更加相信這些東方佬是畜牲;一旦我拒絕給黑人提供良好的教育,我將更加相信黑人都是白癡,他們不會從良好的教育中得到什麼益處。在大多數情況下,暴力並不能減少使用暴力的傾向,卻會進一步增長暴力。   攻擊性行為產生的原因   正如我們所見,產生暴力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暴力本身。當一個人有了攻擊性行為,特別是當攻擊力量超過了受害者做過的事而所應受到的攻擊強度時,認知和動機力量就建立起來,為敞開進一步攻擊的大門而辯解。讓我們來看一看產生攻擊性行為的其他幾個主要原因。   神經學與化學因素   人類大腦存在一個被稱為杏仁核(amydala)的區域,與人類及低等動物的攻擊性行為相關聯。當該區域受到電擊時,平時溫和的機體變得暴躁;同樣,當該區域的神經活動被抑制時,暴躁的機體變得溫和。但應該注意到這裏也有靈活性:神經機制的影響可以被社會因素所調整,甚至對動物來說,也是這樣如,當一個雄性猴子面對統治地位低於自己的猴子,杏仁核區域被啟動時,它的確會向其他猴子發起攻擊;但如果它面對的是統治地位高於自己的猴子,當杏仁核區域被啟動時,它不但不會發起攻擊,相反還會逃開。   睾丸激素   某些化學物質已被證明能夠影響攻擊性。如,注入睾丸激素,一種雄性荷爾蒙,會增加動物的攻擊性。對於人類也有類似的發現。詹姆斯.達布斯及其同事發現因暴力犯罪入獄的囚犯的睾丸激素的自然水準遠遠高於因非暴力犯罪入獄的囚犯。而且入獄後,睾丸激素水準高的囚犯更多地違反監獄的規定,尤其是與直接衝突相關的規定。達布斯及其同事還發現青少年罪犯的睾丸激素高於大學生。在某所大學內比較友愛程度時,發現那些被普遍認為是最粗野的、缺少社會責任感的、更野蠻的學生睾丸激素的平均水準最高。很明顯,睾丸激素可以影響攻擊性。反之亦然,攻擊性行為增加睾丸激素的釋出。   如果睾丸激素水準影響攻擊性,那是否意味著男人比女人更有攻擊性呢?事實顯然是這樣的。在對兒童所做的廣泛的調查研究中,埃莉諾.麥科比和卡羅爾.傑克林發現,男孩始終比女孩更具攻擊性。如,在一項研究中,調查者密切觀察了不同國家的孩子在玩耍時的情況,包括美國、瑞士和埃塞俄比亞。男孩中的非嬉戲動作,如推搡、打人等,遠遠多於女孩。同樣,在世界各地的成人中間,大多數因暴力犯罪而鋃鐺入獄的人都是男人。女人通常因財物犯罪(如偽造罪、欺詐罪和偷竊罪)被捕,而不是因暴力犯罪(如謀殺和嚴重的身體傷害)而被捕。這些差異是由生理差異造成的,還是由社會學習差異造成的呢?我們不能十分確定,但是的確有證據表明生理差異是存在的。特別是在我們國家,在過去的三十五年間,與男性相比,巨大的社會變化對女性產生的影響並沒有造成女性暴力犯罪率的增長。同時,在非暴力犯罪率上,有資料表明女性犯罪率的增長遠遠高於男性。   無需冗言,上述現象並不意味著女性的攻擊性不為人所知或極為罕見。它只說明了女性攻擊性確實不像男性那樣普遍。而且,愛麗絲.伊格雷和瓦萊裏亞.斯蒂芬發現,當女性產生攻擊行為時,他們比男性更容易產生罪惡感或焦慮。研究人員認為,男性與女性的實際性差異,雖然由來已久,但在絕對意義上並非那樣巨大。不過,這些性別差異的明確性和一致性是顯著的,不應該被低估。正如伊格雷指出的那樣,在許多情況下,微小的差別可能是非常重要的。   戴恩.阿徹和派特裏夏.麥克.丹尼爾所進行的跨文化研究的結果支持了幾乎無所不在的性別差異。他們要求來自個十一國家的青少年閱讀關於人們之間相互衝突的故事,並在他們讀完故事前打斷他們,讓他們根據自己的想像來結束這個故事。阿徹和麥克.丹尼爾發現,在所有的國家中,年輕的男性比年輕女性表現出更多的以暴力方式解決衝突的傾向。可以合理地認識到,在他們的發現中涉及男性和女性之間的生化差異;而且,這些發現也清楚地表明,並不僅僅是生化差異在起作用。阿徹和麥克.丹尼爾發現,雖然在一個文化中,有證據表明男性的攻擊性始終高於女性,但是文化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如,澳大利亞和新西蘭的女性比瑞典和韓國的女性表現出更多的攻擊性。   酒精   有一種全世界的許多人都愉快攝取的化學物質就是酒精。許多大學中的社交活躍分子都知道,酒精可以降低對我們不去從事社會鄙視的行為的抑制力,包括攻擊性行為。隨機的觀察表明,打架鬥毆經常發生在酒吧和夜總會裏,家庭暴力也時常與酗酒相關。大量確鑿的資料支援了這些隨機的觀察。如,犯罪統計顯示,七十五%的因謀殺、攻擊他人以及其他暴力犯罪被捕的罪犯在被捕時都喝得爛醉。另外,控制下的實驗室實驗也顯示,當人們攝取了足以喝醉的酒精時,會比喝得少的人或根本沒喝酒的人對挑釁性行為反應更為激烈。   我們並不是說酒精會自動增加人們的攻擊性;喝了酒的人們也不一定就會在酒精的驅使下四處打架。更確切地說,實驗室和實際實驗的結果表明,酒精起著解除抑制的作用。也就是說,我們的社會抑制能力減少,從而使我們不如平時那樣謹慎。所以,在酒精的作用下,一個人的本性經常被喚起,所以友善的人會變得更友善,暴躁的人會變得更有攻擊性。同樣,在攝取酒精後,屈從於社會對攻擊性行為的壓力的人們,或那些受到挫折或煽動的人,會體驗到對攻擊性行為的限制或抑制的減少。   痛苦和不適   痛苦與不適是攻擊性行為的重要預兆。如果一個生物體體驗了痛苦而無法擺脫,就會不可避免地產生攻擊行為。這種情形同樣存在於田鼠、老鼠、倉鼠、狐狸、猴子、螻蛄、蛇類、浣熊、美洲鱷以及許多動物的身上。這些動物會攻擊同類動物、其他種類的動物或者是身邊的任何東西,包括填充娃娃和網球。你是否認為人類也和他們一樣呢?略微思考一下你就會猜到,人類大概也不例外。大多數人在受到意外的刺痛時(如我們絆了一跤時),很可能會咒罵身邊的任何目標。倫納德.伯科威茨在一系列的實驗中發現,與普通學生相比,經歷了把手浸在刺骨的水中而痛苦的學生攻擊性行為確實顯著增加。   出於同樣的原因,人們一直在猜想,身體不適的其他形式,如炎熱、潮濕、空氣污染、刺激性氣味,都可能降低人們對攻擊性行為的自我抑制。在二十世紀六十年代晚期和七十年代早期,由於越戰、種族歧視等國家政策問題,美國全國上下充滿了緊張氣氛。國家領導人對他們稱之為漫長、炎熱的夏季的現象表示了極大的擔憂,因為在炎熱的夏季,暴亂和其他形式民眾騷亂的發生頻率要高於秋季、冬季或春季。那麼事情是真的如此,還僅僅是人們的猜測呢?事實證明的確如此。在對一九六七年至一九七一年發生在七十九個城市的騷亂所進行的系統化分析中,梅里爾.卡爾.史密斯和克雷格.安德森發現,暴亂在炎熱的天氣發生的可能性要遠遠大於在冷天發生的可能性。類似的是,在美國的大城市中,從德克薩斯州的休士頓到依阿華的德斯毛尼斯,天氣越熱,暴力犯罪發生的可能性就越大。   到現在為止你已經瞭解到,對於自然環境中發生的事件,我們必須十分謹慎對待。如,一個有較高的科學素養的人會問,攻擊性行為的增加到底是由於溫度本身的原因,還僅僅是因為更多的人在炎熱的天氣都比寒冷的天氣更喜歡到戶外去(擋住別人的路!),所以我們怎能下結論說是炎熱本身導致了攻擊性行為,而不是因為人們增加了相互接觸的機會呢?我們可以把這一現象帶入實驗室研究,而且做起來十分容易。如,威廉.格裏菲特和蘿勃塔.維奇做了一個簡單的實驗,他們讓學生參加一個測試,其中一部分人在常溫房間裏答題,而另一部分人在一間溫度為九十華氏度的房間裏答題。在熱房間裏的學生不僅報告說他們感覺攻擊性更強,而且還對實驗者要求他們描述和評價的陌生人表現出更多的敵意。現實生活中的其他一些例子也支援了我們的觀點,即高溫可以導致攻擊性的增加。如在重大的棒球比賽中,當溫度在九十度以上時,擊球手被棒球擊中的次數要遠遠多於溫度在九十度以下他們被擊中的次數。在亞裏桑那州的鳳凰城,與駕駛有空調汽車的司機相比,駕駛沒有空調汽車的司機在碰到交通堵塞時更有可能摁喇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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