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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彩虹與野狗

明日綻放的花蕾 朱川湊人 14927 2023-02-05
  過了梅丘之後,電車的窗戶開始劃過雨絲,在成城學園前下車時己達傾盆大雨。穿過剪票口,步向南口時我驀然駐足。   八月都要過去了,怎麼還會下這麼大的雨,簡直只能用瀑布來形容。假日加班稍微提早下班,結果就是這副德性。   (搞什麼鬼啊!)   仰望天空,大樓與大樓之間,形狀像拼圖般的灰色雲朵飄過。時間很快就要六點了。   距離住處,走路約需十二三分鐘。雖有幾班公車行經附近,但公車站位於不上不下的地點,下公車後還是一樣得冒雨走路。   與其坐計程車回去,還不如去超商買把塑膠傘或許更便宜。但是,我至今無法下定決心這樣做,是因為雨實在太大(縱使撐傘,腰部以下肯定還是會濕透),還有,雲看起來飄得很快。我想只要十幾二十分鐘,這場突如其來的大雨應該就會結束。

  (稍微等一下吧!)   附近也有很適合躲雨的小咖啡吧,但我決定站在車站入口處打發時間。   好久沒擁有這樣空白的時間了。   頭幾分鐘,我的腦中想的全是工作。為了補上延誤的進度只好假日來加班,結果進度卻不如預期,徒留滿心悔恨,又擔心明天開會準備不足頗為不安,總之想到的全是現在思考也沒用的事情。   但是看著敲打柏油路面的大雨,無意中卻出現另一種光景:   那是冷清的寺廟內下著傾盆大雨的光景。四下無人,唯有雨和泥土,還有綠樹混合的氣息籠罩四周。   那顯然是我的兒時回憶那是在我比現在更孤獨、更無處可去的少年時代,在家附近的寺廟簷下躲雨時看到的光景,想必是夏雨的氣息,喚醒了久遠的記憶。

  追溯那段記憶之際,彷彿連鎖反應,一名少女的笑臉忽然在內心深處重現。那是小學時,和我同班的渡部薰子連自己的名字都不太會寫的她,受到頑劣的同班同學惡意欺負。任何小孩都會發生的失誤被同學拿出來大肆嘲笑,甚至替她取了傷害人格的綽號。   聽到這裡,任誰都會以為她是個可憐的少女吧!但她自己,壓根不這麼覺得。不管再怎麼被欺負,她總是笑咪咪的,對別人很溫柔。   是她救了我。十歲那年的夏天如果沒有她,後來的我,肯定早已步入歧途。對,是她教我的。她讓心如野狗的我,見識到美麗彩虹的氣息。   1   談論幼年痛苦回憶的窩囊,我自認為頗有經驗。   小時候想必人人都曾經多少吃過虧,也有過不堪告人的經驗。擺出唯有自己熬過那種苦日子的嘴臉,算是可恥至極。更何況由我這種已步入中年的男人來訴說,更是難看。

  但是,若容許我忍著羞恥開口我和世間為數眾多的人一樣,幼年遭逢不幸。至少家對我來說並非安心的場所,我還不滿十歲時,就成天夢想著離開。   我的少年時代,是在東京的荒川區度過的。   從常磐線三河島車站往西步行十分鐘左右有個小商店街,我就住在那外圍與美容院相連的公寓。據說我生於曳舟,但隨著家族日漸龐大,房子變得太小,於是舉家搬遷至三河島。父親在上野某家大型鞋店工作。所以想必也比較方便通勤吧!   很久以前,我曾看過剛搬到那棟公寓時的照片。   眼熟的美容院樹叢前,年輕的父親抱著年僅一歲左右的我,身旁依偎著母親,二人都滿面笑容看起來很幸福。幼小的我也跟著二人咧開大嘴歡笑,那張照片甚至足以放在照相館的店面當作範本,充滿了開朗的氛圍。

  父親愛上工作地點的年輕女子,記得是在我剛滿五歲的時候。   詳情我已不復記憶了。總之父親突然不再回家,我只隱約記得母親曾多次拽著我的手去父親的公司附近。回程母親會在上野公園買冰淇淋給我吃,但面對表情陰沉的母親我什麼話也不敢說,只能拚命望著忽伸忽縮的噴水池頂端。   被拋棄的母親漸漸出現精神失常的狀況,從此開始了我的孤獨。   當然,我很想相信母親並非打從一開始就對我棄之不顧。只是有一次,我在家附近玩時,父親忽然出現,瞞著母親帶我去站前的咖啡店吃巧克力聖代。當時,那個年輕女子也在場,還送給我一個小怪獸的玩具。我帶回家玩時被母親發現追問,於是我和父親及其女友見面的事情東窗事發。   母親似乎認為那是我的背叛。從此,她再也不會對我露出過去的那種笑容。總是皺著眉,一副難以接近的表情。

  我怎麼會生下你這種孽子。   因故挨罵時,母親曾脫口對我說出這種話。   母親想必也察覺自己說得過分了,但她並未改口或向我道歉。或許那是她的真心話。也許她認為,父親隨心所欲地奔向愛情,卻把小孩丟給她照顧,害她因此無法追尋自己的愛情吧!   但是,那樣的一句話對就學前的幼兒而言,會是多麼大的打擊說來丟人,在那之前的我其實是個愛撒嬌的孩子。出門遊玩時總是會讓父親扛在肩上,寒冷的夜晚會鑽進身旁母親的被窩,讓母親柔軟的腿溫暖我冰冷的腳尖。雖然家境並不富裕,但那時的我很幸福。   父親的離家,令我失去了那一切。   坐在父親肩上時看到的天空近得伸手可及,曾幾何時卻已是無止盡的遙遠。母親的被窩曾是全世界最溫暖的地方,而如今,與我被窩之間短短數公分的鴻溝卻難以跨越,不知不覺我養成了縮成一團睡覺的習慣。

  說到這裡才想到,上小學那年,父親曾送來嶄新的書包。他的客戶有賣皮包的,似乎是透過那方面的關係,低價取得的高級品。但是,當時母親早已另外備妥了書包。和父親送的比起來明顯是粗製濫造的貨色,母親把二個書包都放到我面前,問我想帶哪一個去上學。我年紀雖小卻已學會動腦筋,於是朝母親準備的那個一指,不知何故竟被狠狠打了一巴掌。我只好窺視母親的臉色惶恐地指向父親送的那個,結果又挨了一巴掌,還被大罵:你怎麼不去死?母親,早已不是從前的母親了。   長大後的現在,我終於可以不斷推敲母親當時的心情。父親的背叛,想必毀了母親心中的種種東西。她本就是個心高氣傲的人,所以肯定也無法忍受自己竟是被拋棄的那一方;再加上生活上的一切都得自己扛,必然也令她憂思操勞。當時的母親,大概已經累壞了吧!

  與那樣的母親生活,我很早就開始覺得自己是多餘的包袱了。   我不僅無法減輕母親的負擔,反倒帶給她痛苦而且,甚至無法扮演父母之間的感情紐帶(母親為何就沒想過,我也同樣被父親拋棄了)。這樣的自己不受疼愛是理所當然的,不用任何人教我就已然這麼明白。我無力將這種心情訴諸言詞,但內心最深處的確如此感受著。      之後我進入小學。   沒上過幼稚園或托兒所的我,非常喜歡初次接觸的團體生活。之前的玩伴,頂多只有住在同一棟公寓的同齡小孩,所以朋友的增加令我單純地感到高興。   母親開始去附近的塑膠成型工廠上班,我成了所謂的鑰匙兒童。不過當時住的公寓鑰匙很廉價,闖空門的如果真想下手,肯定早就連鎖頭整個都拆掉了不過拿到鑰匙,還是令我有點驕傲。換言之,那等於認可了我的確是家庭的一份子。

  一年級時,倒是過得平平安安,沒有太大的問題。   遺傳父親強壯身體的我特別擅長體育,跑步的速度也是班上數一數二的。小學時,光是這樣便可成為班上的領袖人物,所以我在家壓低姿態,在學校自由自在。每天上學很開心,甚至覺得寒暑假很痛苦。      我離群孤僻,開始於小學二年級的秋天。   要是沒有那件事,學校對我來說肯定仍是快樂的場所,到底是怎樣的天意安排呢所謂的厄運,好像專門盯上不幸的人。不過我當時如果聰明一點,應該可以避開的。   歸根究柢,是因為我在公園認識了念同一所小學的一年級小孩。   現在如何我不清楚,但過去孩子們之間沒有什麼隔閡,就算從未見過面,只要待在同一個公園自然就會一起玩。那孩子,只不過是湊巧也在荒川區公所的兒童公園出沒罷了。

  他是個調皮有趣的孩子,我很欣賞他。他似乎也一樣,和我一起在公園裡跑來跑去,看起來很開心。傍晚終於踏上歸途,得知他家離我住的公寓很近,我倆都很高興。雖然學年不同,但彼此都覺得應該會成為好朋友。   要不要進來坐一下?   來到他家門前時,他依依不捨地說。他說養了二隻綠龜,想給我看一下。在母親下班回來前還有充裕的時間,所以我也就厚著臉皮去他家做客了。   他家是二層樓的大房子,一樓第一間是他與四年級哥哥的房間。他帶我回家時,除了在客廳看電視的祖母,家裡沒別人在。   對了,我給你巧克力。   把小綠龜從水槽拿出來玩著,他突然說。不能拿別人的東西平日母親就這麼吩咐過,所以我當下直覺推拒,但他卻不管不顧地把我拉到廚房。

  我家巧克力多得是。   他打開茶具櫃的拉門,裡面有一盒零食店常見的一打裝巧克力。想必是整盒買回來當小孩子的點心吧!說到點心,我只知道是要吃時才去買的東西,所以我認為他家很奢侈。   他從盒子裡取出一片巧克力遞給我。我再三推拒(我沒把握能藏妥不讓母親發現),但他說這是我們結為好友的紀念,所以我不得不收下。   等我得知此舉招來意想不到的麻煩,已是隔天在學校的時候了。      下課準備放學後,級任老師吩咐我暫時留下。我暗自納悶有什麼事,還是乖乖在自己的座位坐下,目送大家離去。等到教室無人後,老師在我前面的座位坐下,問我昨天和誰去哪裡玩了。當然,我照實直說。   當時我的級任老師,戴著重度眼鏡,梳成三七分西裝頭的後腦杓已相當稀薄,是個中年男人,上課時常開玩笑很受學生歡迎。當然我也很喜歡那位老師,假如有人私下講老師的壞話,我還會警告對方。   老師邊點頭邊聽我敘述,聽到我離開公園後去了一年級學生的家裡時,突然眼色一暗。等我說到對方送我巧克力時,老師以冷漠的語氣駁斥:   喂!別騙人了。那個巧克力,不是人家給的,是你偷的吧!   為什麼會變成這樣,我實在是無法理解。我甚至以為,老師該不會是在跟我鬧著玩吧!   那孩子的母親說,你走了以後,家裡少了一片巧克力。   隨著對話的發展,我終於懂了看樣子是一年級學生的母親找老師告狀,說我偷了巧克力。我當下奮起抗辯。   可是,那個一年級學生說他沒有送給你。   講到一半時老師嘴裡冒出的這句話,令我愕然。   八成是我離開後,他母親回到家,發現少了一片巧克力。當然,她想必會追問一年級學生怎麼回事。說不定,是以嚴厲的口吻逼問。他情急之下矢口否認知情。但母親仍然咄咄逼問他無計可施之下,於是指稱是我偷的吧!   我絕對沒有做那種事。   當時的我,已盡了一個小孩所能做的一切努力。但老師充耳不聞。事後我才知道,那孩子的母親是家長會副會長。   只要你在這裡寫下是我偷的,下次再也不敢了,你就可以回家了。   面對流淚訴說的我,老師遞來一張草紙說。換做現在,逼八歲小孩寫那種自白書恐怕會引起軒然大波。但在當時,老師的地位是絕對的。   我哭得很慘,結果還是不得不寫。因為老師說,他可以不告訴我母親。如今才想到當時,我應該當著老師的面撕破那張紙,把碎紙屑灑得滿天飛。   2   我家沒有相機,因此少年時代的照片寥寥無幾。   尤其小學時的照片更是沒幾張,其中最舊的一張是小學三年級春天,去所澤的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紀念村遠足時拍的團體照。當時的同班同學規規矩矩地成排站在風車前拍照,但照片中的我,已有野狗的眼神。   當時的小孩不習慣拍照,照片上的表情多半異樣認真,唯有我的臉孔稍有不同明明是不到十歲的孩子,卻凶狠地瞪視鏡頭。像母親一樣皺著眉頭,像是要嚇唬誰似的。   而且我站在最後一排的最左邊,硬是和周遭的人空了一個身體的距離。彷彿覺得自己站在這裡根本是走錯了地方。   這種無意義的距離,似乎清楚表達出我當時的心境。那時,我已完全厭倦學校,待在班上同學之間很痛苦。   毋庸贅言,小學二年級時的冤枉已在我心頭落下陰影。   沒有任何人肯相信我我心性扭曲地想,對於只聽對方片面之詞的老師備感失望。同時,也憎恨那個雖然哭哭啼啼、很不情願,卻終究為沒做的事情寫下偷竊悔過書的自己。   如果只有那道傷痕,或許遲早時間會撫平。當時我有好友,只要在區公所的公園跑跑玩玩,討厭的記憶多少可以拋諸腦後。   但是,某件事卻在我與朋友之間形成鴻溝。   起因,是巧克力事件在班上傳開了。那個一年級學生的哥哥,和我班上的某個男生認識。俗話說人的嘴巴堵不住,從他嘴裡漏出的消息,一轉眼就傳遍了全班。   當然也有朋友相信我的無辜,但其中也有一群人看我不順眼(小孩動不動就喜歡鬧對立,渴望劃分、確保自己的地盤,或許是出於一種本能),他們有事沒事就搬出那件事奚落我。比方說,如果有同學把鉛筆或橡皮擦放在桌上就要離開,他們就會瞄我一眼,然後大叫喂,最好把東西收好喔!因為我們班上有小偷。   起先我也隨便聽聽不放在心上,有一次,終於忍無可忍動手了。我本來沒打算認真打架,結果卻變成一對三在教室裡大打出手。   現在回想起來,對方人多勢眾具有重要的意義。   若是一對一我可能還會手下留情,但對方有三人,如果掉以輕心自己反而會吃虧。我是抱著走投無路的心情不得不戰。我全力出擊,管他是臉還是肚子,總之只能對著眼前的人拳打腳踢。   結果我大獲全勝。在同學喊來男老師制服我之前,我已徹底擊垮三人。他們哭著求我饒命,那種話令我很陶醉。   (原來這麼簡單。)   當時,我恍然大悟原來靠暴力解決最省事,而且很痛快。   之後的我,脾氣暴躁得與以前判若兩人。因為我醒悟到與其忍氣吞聲,不如靠拳頭說話更快,所以只要稍有不如意就訴諸武力。如此一來誰也不敢再違抗我,讓我很得意。況且恫嚇別人閉嘴以後,也會覺得自己很了不起。   之後的事,想必沒必要再多說了。   以前的好朋友都離我遠去,我在學校也變得很孤獨。升上三年級後重新分班,我在新班級也格格不入。班上同學討厭我,但我不以為意,還以為大家是害怕我的拳頭。那令當時的我有種痛快的錯覺,在家越忍氣吞聲,在學校就越是胡作非為。   所以那張紀念村合照中的我,只不過是個搞不清狀況的愚蠢少年。長大後的現在再回頭看,就各種角度而言,那都是一張難堪的照片。   但我很喜歡這張照片,從小就一直珍藏著。因為和我隔著四個人的地方,渡部薰子正滿面笑容。   不過,她那八字眉、單眼皮加瞇瞇眼的表情,說是在笑,更像是滿面的困窘。      渡部薰子在三年級時與我同班,但我以前就知道有她這號人物。對她來說並不名譽,因為她是我們這個學年出了名的功課差勁。   單就外表看來很普通不,其實是可愛的少女。她的個子很矮,再加上體型有點圓滾滾的,看起來還挺可愛的。   但她到了小學三年級還不會寫自己的名字。對渡和薰這二個字似乎沒轍,老是寫成似是而非的錯字。還有,二位數的加與減法也算不好。碰上乘法和除法,更是連計算的意義本身都無法理解。雖然會九九乘法,但想必只是當成咒語那樣死背下來吧!   她似乎有輕度的智能障礙。但是,她那種智障的程度很微妙,到底該念普通班,還是該念特殊教育班(現在好像稱為特別支援班),正好介於二者之間。不過,當時的同學自然不可能明白那種事。   薰子很早就在班上被欺負。名字也被戲稱為渡部傻子,還說什麼碰到她就會被傳染笨腦袋,所以誰也不肯接近她。甚至說她碰過的東西會傳染傻子病菌,大家都對她退避三舍。   三年級同班時,大家依然在欺負她。就連以前不認識她的同學,也乾脆地加入欺負她的陣容。   單就我所見,並沒有同學試圖制止或庇護她。因為他們害怕如果開口干涉,下一瞬間也會遭受同樣的待遇。尤其是男同學,還會被人恥笑你喜歡渡部傻子吧!擅自被撮合成一對。那種愚蠢實在令人受不了,但小學生就是這樣。   雖然受到這種待遇,但薰子一直很開朗。   她總是滿面笑容,彷彿沒發現自己遭受到不公平的對待,態度自然地和人說話。坐在附近的同學如果忘了帶鉛筆盒,她會主動遞上自己的鉛筆,即使對方不領情反而罵她:誰要碰妳的爛鉛筆。她也不會因此垂頭喪氣。說不定在她的體內,根本沒有生氣或恨人的迴路看她這樣我忍不住暗想。   3   現在已不常看到,但在我少年時代,野狗的存在理所當然。   通常牠們會在小房子櫛比鱗次的巷道及商店街的雜亂中無意間出現,隨即運用各自的方法取得食物,又在當天之內默默消失。   野狗可以分為二種態度親熱靠著向人諂媚維生的狗,和躲避人的狗。   前者只要看到有人稍微給點好臉色,立刻就拚命搖尾巴,在地上打滾露出肚皮。靠著這招討東西吃,貪心地懇求人們餵養牠。談到在街頭徘徊的野狗,我想這種類型應該占了壓倒性多數。   至於後者,也許是以前有過太悲慘的遭遇,一看到人不是逃之夭夭,不然就是反過來狂吠。這種狗想必活不久,雖然見到的機會不多,但偶爾看到時我總是很難過。因為牠們多半戴著項圈,表示以前也曾是誰家養的狗。牠們想必是因為某種理由遭到飼主棄養,從此再也不相信人類。   無論哪一種野狗,我都不喜歡。   也不知牠們有沒有去處,看到牠們在街頭閒逛,總覺得和自己有幾分相似。說不定,這種感情近似近親憎惡。   對!我也是無處可去的小孩。雖說是自作自受,但是連一起玩的朋友也沒有,待在家裡也只覺得痛苦,於是我只能在街頭徘徊來打發時間。放學後的我就跟野狗一樣,在站前商店街及區公所的公園等地到處走來走去。   但是俗話說狗在路上走難免挨棍子之所以會遇上那件事,正是因為我漫無目標地在路上走來走去。      那是小學四年級的暑假。通常那時候應該已經去工廠上班的母親在家,所以八成是星期天。   在狹小的公寓裡和母親面對面很痛苦,我上午就出門,還是漫無目標地閒逛一陣子之後,來到當時位於區公所後方的荒川兒童館。那裡可以自由閱讀漫畫雜誌,是我很喜歡的地方,也是我無處打發時間時的最後指望。   大概是下午三點過後吧!忽然開始轟隆隆打雷。從窗口一看,天空飄過厚重的烏雲,似乎馬上就要下起傾盆大雨。   若說是小孩子的愚蠢我確實沒話說,看著那樣的天空,我以為應該立刻回家。如果這樣繼續待在兒童館,我猜等五點閉館時一定會下著大雨。實際上那其實只是一場雷陣雨,雖然雨勢很大但立刻就會停了。   我走出兒童館,朝我家跑去。但是,就在快到家時,大顆雨滴掠過臉頰。四周充滿泥土潮濕的氣息,令我預感到即將來臨的滂沱大雨。   (沒辦法趁現在找地方躲雨吧!)   我盡量找有屋頂的地方。如果這樣硬著頭皮淋成落湯雞衝回家,肯定會惹得母親暴怒。   之後,我衝進去的,是離三河島車站很近的淨正寺。   穿過小門,右邊有一片小型墳場,有一座漂亮的觀音像相向而立。不算大的寺內盡頭是正殿,我打算在那片屋簷下暫時躲雨。   幾乎就在我衝到那裡的同時,開始下起大雨。雷聲轟隆作響彷彿有無形的岩石從天上滾落,整片天空一再劃過閃光。   我為了不讓住持他們發現,蹲著低下身子。雖然躲雨應該不至於挨罵,但我也不想因此招來同情。   時間過得越久,雨下得越大。甚至開始起風,樹木如生物般沙沙蠢動,天空每次出現閃光令視野呈現曝光過度的狀態時,觀音像彷彿便烙印在眼中。   那座觀音像,是為了紀念三河島事故受害身亡的人們所建造的。   三河島事故指的是昭和三十七年五月三日發生的電車連環追撞事故,共有一百六十人死亡,傷者也多達三百人,是一大慘劇。當時安置遺體的場所之一,據說就是這間淨正寺。   我住的公寓,就在這個現場附近。   出了公寓,眼前就是小型商店街。沿著那條路向右走幾公尺有個十字路口,站在那裡面向南方,眼前就是常磐線電車行經的堤防。那裡正是這場慘劇的現場。   不過我搬來時已是事故發生的數年後,但每年五月三日憲法紀念日這天,還是可以看到堤防的高架橋入口供奉了許多花束。   事故當天,據說那一帶宛如地獄。   意外發生在假日晚間,電車上有許多出遊歸來的乘客。因此犧牲據說多半是二十幾歲的年輕人或更小的孩童。還有,當時等不及救護車,當地居民直接拆下門板抬著傷患去醫院也是有名的故事。   告訴我那場事故的,是商店街零食店的阿婆。她經常說,淨正寺祭拜的是那些可憐的身亡者,所以經過淨正寺附近時,一定要盡量對慰靈碑行禮膜拜。因此即便長大後的現在,那個阿婆的臉孔還是會與這間寺廟的觀音像重疊。   躲雨大約二十分鐘之後已不再有雷聲,天空也逐漸明亮。但雨尚未完全停止,我蹲在正殿的簷下,茫然眺望參道石板路的接縫冒出小泡泡。   這時,不意間遠遠傳來耳熟的話語。淨正寺在我們這一區算是小寺廟,所以圍牆外的車聲及人們大聲講話時,即便在正殿附近也理所當然地聽得見。   喂,渡部傻子,妳撐傘也沒用吧!妳都已經是笨蛋了。   妳幹麼整天傻笑,真噁心。   渡部傻子剛才也提過,那是渡部薰子的綽號。看樣子寺廟的圍牆外,是薰子及嘲笑她的幾個男生走過。記得曾聽說她家在荒川區民會館(現在已改成Sunpearl荒川這個時髦的名稱)後方的某家小雜貨店,但她也會跑來這邊玩嗎?   附帶一提,我小的時候,大家都說雨水含有核子試驗的放射能,所以下雨天如果不撐傘,不但會禿頭還會變笨。   即便聽到別人嘲笑她,我也沒感覺。我並不同情她,甚至認為她被人譏笑也是在所難免。但我最後忍不住冒雨衝出去,是因為聽到這樣的對話:   渡部傻子,妳爸是因為妳太笨才離家出走吧!   才不是。   之前她一直沒接腔,這時我才聽到她的聲音。   我爸是去名古屋工作了,我媽是這麼說的。   那當然是騙妳的,妳爸是因為受不了妳那麼笨才一走了之,我是這麼聽說的。   才不是!   聽到這番對話時,我再也忍無可忍。雨勢仍很大,但我顧不得淋濕便衝到寺外。   通往區公所的路上走著一個撐紅傘的女孩,周圍跟著三個男孩。男孩從頭到腳都濕透了,看樣子連大雨都成了他們遊玩的點子。   看我的假面超人飛踢!   其中一人越講越得意,突然朝薰子的背後踹去。薰子一下子站不穩,撐著傘就這麼向前跪倒,另一個男生看了,大聲起鬨。   你剛才那樣沾到傻子病菌了啦!髒死了。   我默默自他們的後方接近。然後拍拍踹薰子的男生肩膀,算準他回過頭的瞬間,狠狠朝他的顴骨揮拳。   你們幾個,不要太過分了!   我盡可能做出凶狠銳利的眼神,朝他們一個一個瞪去。   我老爸也離家,難道也是因為我太笨嗎?   這幾個男生我見過。都是同一個學年的人,其中一個,以前還跟我同班。   對不起。   其中一人被我的恫嚇嚇得道歉,剩下的人立刻也跟著乖乖低頭。   跟我道歉有屁用啊,向渡部道歉!   看著全體向薰子道歉後,我才放他們離開。等到暑假結束後,說不定會開始謠傳我是薰子的男朋友,但我不在乎。   謝謝。   一切結束後,薰子說,向來面帶笑容的她,這次卻難得露出有點氣惱的表情。   我跟你說,你不可以那樣動不動就打人啦!   她那種溫吞的說話,令我很想笑。就因為我出手揍人那些傢伙才會道歉,但薰子似乎沒有意識到這個事實:   妳果然是笨蛋。   被我這麼一說,薰子猛然把臉撇開回答:   我馬上就不是笨蛋了。   為什麼?   我九月就要換學校了,我要去可以讓我聽得懂的學校上課。   我詳細一問,原來她自第二學期起要轉到設有特教班的其他小學了。   距離雖不遠但方向正好相反,所以想必再也沒機會碰面了。看樣子我不會被認定成她的男朋友了。   那很好呀,妳就好好加油吧!   我朝她的肩膀一拍,她咧嘴笑了。   4   之後,父親突然回來了。   好像是因為他和那個女人感情破裂分手了,但好歹已安穩下來的家中,不消說,自然再次掀起風暴。   就算分手了,你以為舊帳就可以一筆勾消嗎?   母親一再重申理所當然的主張,父親倒是不羞不惱,只是替自己找理由解釋。   坦白說,我並不希望父親回來。   正如母親所言,一度拋妻棄子的事實無法抹滅,因此我所受到的傷害也不可能得到補償。只因為無處可去就這麼厚著臉皮搬回來,未免也太丟人了。早知道他會這麼簡單回來,那我看著母親陰沉不定的臉色,戰戰兢兢的那段日子,到底算什麼?   但父母最後還是復合了,對當時年幼的我而言,只能說太不可思議了。那或許就是男女關係的奧妙之處,但父親和母親動不動就搬出都是為了我這句話,令我極為不快。   我開始覺得一切都很可笑父親與母親固然可笑,學校也一樣可笑。世界總是配合別人變來變去,被耍得團團轉的自己也很可笑。電視、電影和書本乃至整個世間,通通都很可笑。   十歲的我,早早便有了那種虛無的目光。做什麼都覺得無趣,彷彿一切都和自己不相干。我很想趕快長大離開家,但有時候,連那個念頭都好像無所謂了。   現在回想起來,如果繼續那樣成長,我想我一定會變成一個心地冷硬如冰的人一個對社會與人性常懷失望,對別人的關懷與善意抱持懷疑的寂寞人。   但是或許是渴望取得某種平衡,在得知那種虛無後不久,我開始做奇妙的夢。      不,夢的本身,其實毫無奇妙之處。   只不過老是夢到素昧平生的陌生人露出殷切的微笑,在看似戶外的場所吃巧克力。就幻想天外無奇不有的夢境世界而言,那反而是過分安靜的風景。   起先夢到的,是五歲左右的女童。她穿著粉紅色洋裝留著妹妹頭,在異樣閃亮的風景中,專心吃著巧克力。無聲無息,我覺得自己彷彿潛入游泳池中,觀看那幅風景。   (剛才那個人,究竟是誰?)   醒來後,我在被窩裡暗自納悶。   女童的臉孔我看得一清二楚,卻壓根沒有印象。既不是認識的人,也不記得在電視上看過。或許只是我自己忘了,其實曾在哪裡見過?   當然,如果光是那樣或許還不值得大驚小怪令我驚訝的是,是那夢境異樣逼真。   比平時做的夢更清晰,簡直就像現實中發生的事。翌晨,甚至就連女童吃的巧克力的氣味,似乎都還留在鼻腔深處。   但是,就算再怎麼奇妙的夢,若只有一次,倒也不算什麼。只不過偶爾做個異樣清晰的夢用這一句話便可解決。問題是,自中元節過後天天如此,又該怎麼解釋整整七天,我每天都做那樣的夢。每次夢中出現的人都不同,但共通點就是他們都在吃巧克力。   有時是高中生年紀的男孩,穿著學生服吃巧克力。他一手插在長褲口袋,拿著整片巧克力啃,吃相看起來很帥氣。有時是看似高雅的中年女人,同樣高雅地掰下一小塊巧克力吃。隔天,是穿西裝的男人,帶著與我差不多年紀的小學男生,把一片巧克力各分一半,開心地吃著。   (這夢境到底是怎麼回事?)   連續七天如此,我不得不納悶。   夢中出現的人,我全都沒見過。他們究竟是誰?為何同樣都在吃巧克力?總不可能是巧克力公司發明了在夢中播放廣告的方法吧!   於是,我決定試試以前在漫畫雜誌上看到的記住夢的方法。不過,其實只是在枕畔備妥便條紙和鉛筆,一醒來便把夢記下,如此而已。坦白說,由於實在太簡單,我甚至半信半疑,但實際一試,竟然意外有效。   我在枕畔備妥小張便條紙與鉛筆,一醒來立刻將夢中看到的風景盡可能地記錄下來。起初,我只能想起笑咪咪吃巧克力的人們,但是或許是記憶力也隨著做筆記增強了,我漸漸在他們的背後看到了細長的影子。   (那個該不會是淨正寺的觀音菩薩吧?)   那抹影子,逐漸越看越清晰,是在暑假即將結束的某天。   那的的確確是淨正寺的觀音菩薩為了紀念三河島事故身亡者而建的觀音像。如此說來,那些陌生人吃巧克力,應該是在淨正寺內。為什麼非得在那種地方吃巧克力不可呢?   發現這點以後,我再也坐不住了。      那天不巧一早就下大雨,等到雨勢減弱到一定程度後,我決定去淨正寺一趟。從位於商店街外圍的公寓走過去,即便是小學生的腳程也只需十分鐘左右。   我出門時正值中午,雨勢已變得很小。我想雨停也只是遲早的問題,但是為求謹慎起見我還是撐傘出門。   淨正寺內,那天一如往常安靜。甚至可以聽見變小的雨滴打在櫻葉和參道石板上的聲音。   (什麼也沒有嘛!)   我邊這麼想,邊在寺內走了十分鐘。墓地裡成排的墓石,以及那塊慰靈碑與觀音像也被雨淋濕,好像比平時更有生氣(這麼說似乎也怪怪的)。   最後,我也膩了在那裡浪費時間,於是準備離開。就在這時,一支紅傘無意間穿過大門走來。   (還以為是誰呢居然是渡部。)   對,是渡部薰子撐著那把熟悉的紅傘。我情急之下躲到排放掃墓用水桶的架子後面,觀望事態的發展。   薰子撐傘走到觀音像前站定,猛然將兩手一拍(不消說,那是錯誤的舉動④)用清楚的聲音說:   請讓XX同學早日收到我的心電感應。   她說的正是我的名字。但是,她所謂的心電感應云云是指什麼,我一頭霧水。   ④正確的參拜方式應是一鞠躬,二拍手,默禱之後再一鞠躬。   喂,渡部。   等她抬起頭後,我喊道。薰子轉身看到我,大吃一驚地縮身向後躲。   啊!嚇死我了。不要突然出聲好不好。   就算事先出聲,我想她還是一樣會被嚇到。   不過,太好了。看來菩薩聽到我的心願了。   薰子用如釋重負的口吻嘀咕。   剛才我聽到一點點妳在說什麼心電感應?關我什麼事?   我跟你說。   被我這麼一問,紅傘下的薰子,臉變得更紅了。   其實,我想為上次的事道謝可是,我不知道你住在哪裡,所以我天天來觀音菩薩面前許願。請菩薩讓你再來這裡一次。   薰子邊說邊摸索裙子口袋,取出一片巧克力。那是我忘也忘不了,和以前蒙上不白之冤時的巧克力一模一樣。   上次謝謝你。來,這個給你。   我收下一看,巧克力已經軟趴趴了。雖說下著雨,這時畢竟仍然是八月。   都已經溶化了。   我笑著拆開包裝,撕開銀紙。宛如烤吐司上的奶油,巧克力已經溶化了。我用食指指尖抹起來舔給她看。   好吃嗎?   嗯,不賴。我超愛吃巧克力。   我一邊回答,一邊萌生奇妙的感慨自己居然會在這寺內吃巧克力。   渡部妳剛才說,妳每天都來這觀音菩薩前許願。   我把自己做的奇妙夢境告訴她。   噢,那一定是意外死亡的那些人啦!   薰子理所當然地說。   那場意外發生時,我爸爸說他和附近鄰居同心協力,一起送了很多人去醫院。可是,他說有很多人在半路上就死了,還有很多人抵達醫院後也死了我想,一定是那些人在幫忙。   她的話,令我瞬間感到背上一陣寒意!回想起夢中見到的那些人,我覺得有這種感覺很奇妙。因為他們真的是拿著巧克力吃得津津有味。   說到這裡妳每天都來?   嗯!因為我們馬上就沒機會再見面了。   換言之,我做夢那天,就是她來這裡向觀音菩薩許願的日子嗎?為了我,她竟然天天來   謝謝謝謝妳。   我不覺間心頭一緊。或許不是在第一時間,但她的心願的確傳達到了。   道謝的人明明是我,你好奇怪喔不過,轉學之前能跟你說話真是太好了。   薰子又露出那種困窘的笑容說。   XX同學,上次我也說過,動不動就打人不好喔!會被大家討厭。   這個我也知道。   我只能這麼回答。我實在無法告訴她,那是因為打人讓別人聽自己的命令感覺很爽快。   雖然不太好意思,不過反正要道別了,所以我就直說吧我最喜歡你的笑臉了。   薰子說完,立刻把傘放倒遮住臉。大概是不想讓我看見她害羞的表情,但我很慶幸她這麼做了。   因為聽到這句話的瞬間,我就再也克制不住再也克制不住淚水自眼睛深處溢出。   即便是這樣的我,也有人肯說喜歡我。   即便是心性彆扭又粗暴的我,也有人誇獎我笑起來很好看。   雖然我明明早已主動放棄去努力與人溝通。   謝謝妳渡部。   我拚命拿手背抹去流出的眼淚,一邊說道。她稍微舉起傘,看著我的臉。   咦!奇怪。你怎麼哭了?   那當然是因為太高興了。   我盡可能老實回答。   少騙人了。別忘了,我很笨耶!我是渡部傻子耶!連自己的名字都不會寫被這樣的女生告白,怎麼可能會高興。   不,我很高興非常高興。   真的?   真的。   聽到我這麼回答,薰子目不轉睛地看了我一會。最後她帶著困窘的笑容,也流下美麗的淚水。   我也很高興。   這時,腳下的石板在日光照耀下,不知不覺中拉長了我們的影子,雨停後太陽似乎出來了。我放下傘眼前的天空有一彎大大的彩虹。   渡部,妳看彩虹。   哇,真的耶!   我們各自放下傘,在淨正寺內並肩凝視巨大的彩虹。也許是因為重現的日光太強,彩虹看起來清晰有力。   XX同學,你有沒有聞到橘子的味道?   過了一會,薰子臉朝著彩虹對我說。   被妳這麼一說,的確有一點。   的確如她所言,不知從哪隱約飄來柑橘類的香氣。明顯與被雨淋濕的植物氣味不同,是一種柔柔刺激鼻腔深處的香氣。   會是什麼呢是彩虹的味道嗎?   怎麼可能。   她的話令我笑了,但內心一隅卻倏然在想,或許真的是。世間有時真的會有心電感應,心地善良的死者們,也會為無名少女助上一臂之力。就算彩虹隱約聞得到,又有什麼好奇怪的。   我們把傘扔開,不約而同地牽起手。   5   正如我猜想的,瀑布般的大雨過了二十分鐘左右就變小了。同樣在躲雨的人群之中,已有人早早離開車站大樓。   我瞥向雲層快速流動的天空,思忖自己該怎麼辦。我煩惱了一下,最後做出最好再等一下的結論。   (這才想到,最近都沒看到彩虹。)   我仰望車站前的天空,如此暗想。   意外得到的空白時間不知不覺,我又重回三十年前的少年時代。   每當我回想起那天並肩眺望彩虹的薰子笑容,至今心窩仍會感到一陣暖意。她是第一個讓被眾人疏遠的我,分享到無償之愛的女性。當時,如果沒有與她相識,我八成早已步入歧途了。   從那天起,我努力重新融入學校。   起先當然不順利,但漸漸收到成果,到我畢業時身邊已有很多朋友了。畢業典禮結束後,大家一同拍攝的紀念照中,我和好幾個朋友搭著肩歡笑。   能夠那樣,還是拜薰子所賜吧!若是能與轉到別的學校的她一起畢業,應該會更好。   在這世上,肯定沒有哪隻狗是自願變成野狗的。即便一點點也好,若能被愛若能切實感到自己被某人需要,或許便可重新走上正途。   (差不多該走了吧!)   確定雨滴變得很小後,我也邁步走出。就在同一時間,我看到眼前的馬路上,有一把紅傘正拐彎走來。   紅傘主人一看到我,便立刻微微揮手。另一隻手上,拎了一把紳士用傘。   你回來了。   最後她在我面前站定,伴隨一如往昔的語氣遞上雨傘。   妳幹麼還特地跑來。   偶爾一次有什麼關係。不過,幸好我本來還在擔心如果在我抵達前雨就停了該怎麼辦呢!   我又沒打電話,虧妳算得這麼準,知道我到車站了。   多多少少,就是知道嘛!   薰子說著低垂著眉尾,露出困窘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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