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懸疑小說 破案之神3:網路連續殺人魔

第4章 第二章 變本加厲的雙面罪犯

  07   一九八四年底,海姆斯時任密蘇里州假釋緩刑委員會的地區督導,經手無數罪犯,他深知預測罪犯行為有多困難。有人在獄中真正悔改,出獄後重新做人;有人則冥頑不靈、無可救藥。直到現在,司法系統裡還沒人注意到羅賓森這號人物,大家都把他當作詐取小額錢財的騙子(雖然有些騙局早遠遠超過偷取小額郵票的嚴重性)。海姆斯透過他在密蘇里和堪薩斯執法單位的消息來源,注意到羅賓森涉入寶拉.嘉弗列失蹤案,可能扮演了關鍵角色。不過,當時假釋在外的羅賓森歸堪薩斯州奧萊斯的觀護人管轄,而且寶拉失蹤案的調查毫無進展。然而,海姆斯並沒有忘了這個人。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十八日他的電話響起時,讓他想起這個令他深感憂慮的人。   打電話來的人叫安.史密斯(Ann Smith),她在生存權(Birthright)工作,那是一個非營利機構,專門提供諮詢給那些不打算墮胎、想保有孩子的單身準媽媽。史密斯告訴海姆斯,幾天前羅賓森打電話到該機構,表示他和其他十五個市郊商業領袖創辦了一個叫堪城擴大援助組織的慈善團體,計畫提供未婚媽媽六個月的工作訓練、住宿及其他協助。每個未婚媽媽都必須住在奧萊斯的兩層公寓,每個月可支領八百美金和其他費用。羅賓森表示他是地方銀行董事,且是史坦利鎮第一長老教會信徒,聲稱這個慈善組織獲得全錄和IBM等大公司的贊助,提到他和天主教慈善團體有密切的合作關係,並說了幾個名字和機構名稱來支持他的說法。對史密斯來說,羅賓森對這個領域似乎知之甚詳,任何問題都難不倒他。他同時要生存權和杜魯門醫學中心提供人選,因為他和商界友人想回饋社會。

  聖誕節假期期間,杜魯門醫學中心通知羅賓森他們有幾個生了小寶寶的非裔母親需要援助,但是他似乎興趣缺缺。只要該中心打電話告知他有待協助的嬰兒,他都會問媽媽是黑人還是白人。他的問題引起該中心的不安,因為社福界都知道就黑市的收費價碼來說,健康的白人嬰兒要比黑人嬰兒高。由於在杜魯門醫學中心多半是黑人母親。羅賓森並未提供任何幫助。   海姆斯接到史密斯來電後,立刻聯絡地方法官哈徹森(John Hutcherson),向他報告羅賓森最近的舉動。和海姆斯一樣,哈徹森法官也覺得不對勁,於是交代他調查羅賓森的背景,盡可能找出他贊助未婚媽媽計畫的真相。海姆斯於是著手挖掘羅賓森的過去,親自跑腿調查。不過,這頗費時,又遇到假期,進度落後。看著日子一天天過去,海姆斯還在思考下一步。他繼續研究羅賓森的犯罪紀錄,並試著消化他過去二十年的種種。羅賓森也沒閒著,忙著尋找白人單親媽媽及嬰兒。海姆斯開始追查羅賓森,比之前的任何人都積極,還看透羅賓森虛假的外表,只可惜差了一步,沒逮到羅賓森最新的騙局。

  杜魯門醫學中心將羅賓森引薦給十九歲的麗莎.史戴西(Lisa Staci),她是個年輕貌美的深髮女人,身世坎坷,兒時在阿拉巴馬州度過,父親在她小時候便過世,哥哥自殺身亡。麗莎長大後一直渴望擁有穩定的家庭。她的朋友形容她寂寞、脆弱、易受騙。但改善自己處境的意志也異常堅定。一九八三年,她搬到堪城,認識一名年輕水兵,卡爾.史戴西(Carl Stasi)。她以為她找到一生的摯愛,很快就懷孕。一九八四年八月,這對年輕人在阿拉巴馬州漢斯維爾結為連理。隔月她生下一名女嬰,取名為蒂芬妮(Tiffany)。小女嬰的誕生並沒有替這個家帶來平靜,反而導致夫妻衝突不斷。最後卡爾再度入伍從軍,麗莎則住進密蘇里州獨立郡專門收容家暴婦女的希望之家。住在希望之家時,社工凱希.史戴普(Cathy Stackpole)告訴她堪薩斯有個慷慨的生意人願意幫助她和她女兒。麗莎很寬慰,也很高興。

  一九八五年一月初,羅賓森第一次見到麗莎,就答應提供她一份絹印工作,工作地點在德州,月薪八百美金。如果這份工作不成,他願意協助她在堪城取得高中文憑,或者幫她報名參加芝加哥城外的訓練課程。無論如何,他都有辦法助她脫離眼前的困境。他自我介紹時沒使用本名,自稱是約翰.奧斯本(John Osbourne),在歐佛蘭帕克市經營一家叫艾奎Ⅱ的公司。他表示自己是個事業有成的企業家,渴望行善,而幫助有困難的母親正是最佳的選擇,還說有些社會服務計畫將媽媽和嬰兒分開。他反而覺得嬰兒應該和媽媽在一起,那是他發起堪城擴大援助計畫的初衷。   羅賓森將麗莎和小孩帶離杜魯門醫學中心後,並未依他所言,將她們安置在奧萊斯的兩層樓公寓裡,反而將她們連同另外兩名年輕女孩安頓在公司附近的羅威客棧。麗莎住在那裡的期間,羅賓森向她保證,他正在替她和寶寶的旅行計畫進行最後確認。他要麗莎在四張空白信箋上署名,並提供他幾個親戚的姓名和住址。這樣一來,麗莎去了芝加哥,他才能把她的去處告知她的親人。

  一月九日,麗莎帶著寶寶去探訪卡爾的大姊凱西.克林根史密斯(Kathy Klinginsmith)。她們抵達時,正好遇到暴風雪,所以她將豐田老爺車停在凱西家門前,抓著寶寶快步跑進屋去。她告訴凱西她認識了一個歐佛蘭帕克市的生意人,是個善心人士,願意幫她完成高中學業,還幫她在芝加哥找到一份工作。凱西聽了頗為吃驚,但是她不知該不該干涉。也許這是個不錯的發展,可以從此遠離希望之家,重新踏上坦途,後來麗莎借電話打回羅威客棧,看有沒有她的留言,旅館的人告訴她羅賓森找她找得快發瘋了,驚慌失措,到處打電話。後來也打電話到凱西家,告訴麗莎他馬上來接她和寶寶,完全不管外面正刮著暴風雪。   麗莎掛斷電話,跟凱西說她不確定該不該跟他走。凱西原本的擔憂瞬間變成恐懼。羅賓森趕來凱西家,並沒有把車停在她家門前,反而停在一條街外看不到的地方,然後冒著風雪走到凱西家。羅賓森一走進門,不發一語,也沒有跟凱西打招呼,似乎一心一意只想把麗莎和寶寶帶走。凱西意識到他的行為反常,是個危險人物,不光是他面帶威脅,還有他的身材。他身高五呎九吋,體重兩百磅,對比他弱小的人而言,他的身材很有壓迫感。他或許滿腹肥油,但是他的眼神令人不安、恐懼。那是邪惡的眼神。

  凱西試著說服麗莎不要跟他走,可是羅賓森非常堅持,她敵不過他。麗莎不顧嫂嫂的勸告,抱起蒂芬妮跟羅賓森走,三人一起消失在暴風雪中。凱西目送他們離開,心裡有股不祥的預感,感覺可能再也見不到麗莎母女。她趕緊打電話給她丈夫,告訴地事情不對勁,他們必須馬上掛取行動。   羅賓森開車將麗莎母女載回羅威客棧,讓她們住進一三一號房。麗莎試著打電話給嫂嫂和婆婆貝蒂(Betty Stasi),結果只聯絡到婆婆。她在電話裡向婆婆解釋,她被逼著簽了四張空白文件,否則她會失去蒂芬妮。麗莎以為幕後黑手是她婆婆,目的是拆散她和女兒。她婆婆告訴她,這全是子虛烏有,還告誡她千萬別再簽任何文件。   我得掛電話了,麗莎說:他們來了。

  她掛斷電話,可是她說的最後一句話卻深印在貝蒂的腦海,她一直反覆想那句話,因為那句話透露恐懼,暗示到房間帶走麗莎和寶寶的人不只一個。這個控制麗莎生命的人究竟有幾個同夥?他要將麗莎母女帶到哪裡?為什麼他們要麗莎簽署四張文件?貝蒂和凱西一樣開始擔心起麗莎母女的安危。   翌日,凱西和先生聯絡了歐佛蘭帕克市警察局及聯邦調查局。警方去了羅威客棧,可是麗莎母女已經退房。結帳的人不是約翰.奧斯本,而是約翰.羅賓森,他以公司的信用卡支付。凱西得知後,先生大衛便開車到羅賓森位於九十八街和麥凱夫大道交叉口的公司。公司裡只有羅賓森一人,大衛質問他麗莎母女的下落,羅賓森一開始表現得忿忿不平,抱怨竟有人認為他心懷不軌。然後,態度突然大變眼神專注而凌厲,肌肉緊繃,憤怒不已。羅賓森態度不再溫和,大發雷霆,將大衛趕出他的辦公室。

  大衛嚇壞了。沒多久,他告訴警方,他接到一通奇怪的電話留言,留言的人自稱是地方教會救濟院的馬丁(Father Martin)神父,表示麗莎母女安然無恙。大衛追蹤這通電話,想問個清楚,可是教會根本沒有這號人物,也沒有人知道麗莎母女的去向。   原來,羅賓森將小女嬰帶回家交給太太。南茜很驚訝羅賓森竟然要負責照顧嬰兒。南茜自己養育了四個孩子,對小女嬰的狀況非常訝異。小寶寶全身是臭味,指甲髒兮兮的,沒包尿布,也沒吃東西,來的時候身上空空,什麼都沒有。南茜幫她洗澡,冒著暴風雪外出幫她買嬰兒用品。她一邊打理這個小女嬰時,羅賓森一邊解釋,這個小女嬰來自私人領養機構,共花了他四千美金。顯然他從奧萊斯一位律師道格.伍德(Doug Wood)那裡弄來收養文件。這名律師後來成為江森郡的郡政委員。羅賓森告訴太太,他弟弟唐諾和弟媳海倫(Helen)隔天會搭機從芝加哥來領養她。

  唐諾和海倫結婚將近十年,膝下猶虛,海倫曾服用藥物幫助懷孕,但宣告失敗,後來這對夫妻試著尋找領養的機會。一九八三年的一次家族聚會,唐諾告訴哥哥,他向天主教慈善團體以及路德教會的機構詢問領養的機會,可是運氣不佳。一方面,領養的費用很高,二方面,還得等上好幾年。他問羅賓森是否認識辦理領養手續的律師,或是願意把孩子送給好人家扶養的單親媽媽。羅賓森當場表示願意幫忙,而且他知道有個律師專辦這方面的事務。雖然他哥哥犯案累累,進出監獄多次,但是唐諾對於請他幫忙物色領養兒童一事,似乎毫無疑懼。他很快就接到自稱伍德的律師來電,熱切表示願意協助他辦理領養手續。   一九八四年春,羅賓森要唐諾寄一張兩千五百美元的支票給他,抬頭寫他的公司,並解釋將這筆錢支付給幾個人後,十月份就可以領養到孩子。唐諾和海倫接到消息,真是大喜過望,準備迎接孩子的到來。他們在家準備了一間嬰兒房擺張嬰兒床、玩具和衣服。到了十月,羅賓森跟他們解釋,事情有點變化,領養的事得緩一緩。唐諾和他太太雖然失望,不過願意耐心等候。三個月後,羅賓森來電說他找到一名小男嬰,是義大利裔,身體有點毛病,有雙大腳丫。他建議他們不要認養,他們接受了他的建議。幾天後,羅賓而再度來電,要他們夫妻倆立刻趕來堪薩斯。一月十日早上,他們的班機降落在堪城機場,羅賓森前去接機,告訴他們,他費了九年二虎之力和律師、法官打交道,才安排好領養事宜。他出示法院的公證證件及出生證明。接著,將他們載到辦公室,讓他們簽了一份領養申請書,然後唐諾再給羅賓森一張三千美元的支票。

  羅賓森替這名嬰兒編了一個可憐的身世。小孩的媽媽自殺,把這個漂亮小女嬰留在收容所,她很需要父母和一個溫暖的家。羅賓森將他們夫妻載往他家。夫妻倆一路上欣喜萬分,看到包裹在小小衣服裡的小嬰兒時都激動不已,將她重新命名為海瑟蒂芬妮(Heather Tiffany),還和羅賓森一家照相留念。其中有張照片,海瑟蒂芬妮坐在羅賓森膝上,旁邊有張木馬,羅賓森一副驕傲的神情。他穿著一件充滿喜氣的黃色毛衣,臉上掛著笑容,神情愉悅,儼然一家之主。隔天,唐諾和海倫就帶著領養的女兒回芝加哥。   一九八五年七月,羅賓森將領養文件寄給弟弟,上頭有江森郡律師道格.伍德、隆納德.伍德(Ronald Wood)以及地方法官麥可.法利(Michael Farley)的簽名。法利法官是小額賠償法院的法官,領養根本不屬於他的權責。道格.伍德和隆納德.伍德兩人並沒有親戚關係,後來作證他們根本沒有幫羅賓森或他的家人辦理過任何領養手續,文件上三個簽名都是偽造的。上面還有一個名為依薇.葛雷遜(Evi Greshem)的女人名列公證人,但事實上,她從沒當過公證人,而是羅賓森一九八五年期間的情婦,和他一起從事的SM性愛冒險。羅賓森也差不多在這時加入國際主子俱樂部。在他的要求下,葛雷遜也簽了幾份空白文件。

    08   正當羅賓森一家又照相、又互相道賀,慶祝領養了小嬰兒,凱西一家則愈來愈擔心麗莎母女。他們並非唯一強烈懷疑她們母女可能遭遇不測的人。安.史密斯致電史坦利鎮的第一長老教會,查證羅賓森是否真的隸屬這個教會,以及他和堪城擴大援助計畫組織的關聯。教會知道羅賓森這個人,但沒聽過這個領養計畫。她接著聯絡奧萊斯銀行,因為羅賓森聲稱他是該銀行的董事。該銀行表示不認識羅賓森。史密斯再致電密蘇里緩刑假釋委員會,聯絡上海姆斯,把羅賓森的事一五一十告訴他。海姆斯前去拜訪社工,瞭解事情的原委。   海姆斯說:當我抽出羅賓森的檔案,一眼便知道他是個騙徒,而且非常精明狡猾。令我好奇的是:什麼動機促使他犯罪?我想不會是什麼好動機吧。答案是什麼,我不知道。為此我花了許多時間,試圖找出謎底。   我擔任緩刑犯及假釋犯的觀護人時,一定會試著瞭解:這個人是誰?他對大眾構成何種危險?是身體上還是金錢上的威脅?我看了一眼羅賓森,就知道他涉入多起罪案,包括一九六九年因盜用葛拉漢醫生的錢被判刑,以及後來竊取他任職的一家芝加哥公司的公款。像他這樣的高明騙子並不多見。我們遇到的罪犯多半因為衝動或在藥物、酒精的影響下犯罪。羅賓森這種精明老練的罪犯非常少見,不像那些自己開設公司,半合法、半虛假,巧妙操縱一切事物,藉著邀人入股詐取金錢的一般詐犯。   一九八四年真正引起我注意的,是生存權組織打來的第一通電話。電話中提到羅賓森幫助年輕媽媽和嬰兒的行為,十分啟人疑竇,這並不符合地的行事風格,一流的騙徒會避免傷害人,因為他們非常聰明,深知傷害人的刑責重很多。   海姆斯試著聯絡羅賓森本人,但沒有成功。他寄了一封信給羅賓森,要他在一九八五年一月十七日到他的辦公室報到。羅賓森當時忙著打理麗莎母女和他弟弟及弟媳,沒空理會那封信。海姆斯又寄了掛號信,要求羅賓森一週後,也就是一月二十四日,到他的辦公室來。海姆斯同時打電話給聯邦調查局的當地辦事處,詢問他們對堪城販賣兒童這檔事是否知情。聯邦調查局回應,他們掌握到羅賓森這個人,知道他從事的某些勾當,可是尚未對他展開調查,也不清楚本地有無任何販嬰集團。   一月二十四日。羅賓森來到了北堪城海姆斯陳設簡約的辦公室。羅賓森以他一貫的樂觀、充滿活力的模樣出現在海姆斯面前,充滿自信,心情很愉快。海姆斯為了這次會面,準備了許多羅賓森的犯罪檔案。他將檔案一一攤在桌子上,羅賓森可以清楚看到自己的過去在眼前一幕幕展開,但他神情自若、冷漠以對。他能言善道,穿著體面,有問有答。海姆斯問到麗莎母女時,他承認他和其他五位生意夥伴想幫助不幸的女性,因此分別聯絡了生存權組織和杜魯門醫學中心,請他們提供需要協助的單親媽媽。海姆斯接著問到楚斯特大道八一一○號的那棟公寓,他相信他在該址經營妓院。羅賓森表示那棟公寓目前提供給兩名女性作棲身之所,海姆斯可以親目上門求證。   這次的會面暗潮洶湧,海姆斯認為羅賓森沒說實話,儘管他不確定實情究竟為何。他問羅賓森,他做了這麼多善事,得什麼回報。羅賓森笑答,幫助那些境況比他差的人能帶給他滿足感,以他的天性來說,這種滿足就是最大的回報。這個答案只教海姆斯更煩躁、更氣餒。   海姆斯說:羅賓森有很多藉口塘塞麗莎母女的下落,還捏造一些假消息,證明她們母女一切安好。在我面前,他很氣憤,他只是想當好人,幫助他人,沒想到竟被指控居心不良。但有人失蹤是不爭的事實:寶拉.嘉弗烈和麗莎母女。發生在寶拉身上的事信件等諸如此類的事同樣發生在麗莎母女身上。我相信羅賓森已從竊盜犯升格為傷害犯,只是我們苦無證據,偵查陷入僵局。   和羅賓森會面後,海姆斯接著造訪杜魯門醫學中心。該中心表示,他們還介紹另外兩位女性給羅賓森,這兩人目前仍然安好。不過該中心也注意到,他們介紹的第三位單親媽媽麗莎.史戴西最近失蹤了,他們曾協同歐佛蘭帕克市警局尋找她的下落,但毫無所穫。   海姆斯接下來和歐佛蘭帕克市警局聯絡,瞭解麗莎母女失蹤一事。警方不認為這是宗刑案,因為沒有證據。但他們承認一九八四年替羅賓森工作的寶拉也失蹤了,警方解釋他們沒再追蹤這個案子,是因為她的家人收到她來信報平安。   海姆斯訪談麗莎的親戚後,懷疑不減反增,因為他們也收到麗莎的打字信。一封寄給希望之家社工史戴普的信中有不少標點符號的錯誤,以下是信件的部分內容:   親愛的凱希:   謝謝妳的幫助。我已經決定要離開這地方,努力給自己和蒂芬妮一個好的生活我跟朋友借了一點錢,就要離開堪城了。妳介紹給我的那些人都很和善,幫了我很多,對他們的幫助我心存感激。   我不會有事的。我知道自己要什麼,我會努力追求。再次感謝妳的協助,也謝謝希望之家和妳,讓我知道有堪城擴大援助這個組織。大家都這麼幫我,真的很感謝大家。     (她的簽名)   另外一封寄給了她婆婆貝蒂.史戴西,以下是信件的部分內容:   貝蒂:   謝謝妳的幫忙,我真的很感激。我決定離開堪城,替自己和帝芬妮創造一個好的生活。她值得有個工作穩定的好母親來養她、照顧她。希望之家和擴大援助組織的人對我幫助很大,可是我不想再接受他們的協助。我想我該自己站起來,證明我有能力好好過活。馬帝(Marty)(麗莎的哥哥)希望我去阿拉巴馬照顧姑姑,可是我不願意。她很固執,又難相處,我恐怕應付不來。馬帝和我為了這件事吵了一架,他一定還會逼我去阿拉巴馬,不過,我不會去的。   我會不時寫信告訴妳我的近況。請轉告卡爾我會寫信給他,也請告訴他我的聯絡地址及方式。     (她的簽名)   雖然這封信提到私事,海姆斯還是懷疑它的真實性,麗莎的親戚也有同感。他們告訴海姆斯,麗莎平常說話的語氣不是這樣,她也不會打字。   一九八五年一月三十日,迪克森(Larry Dixon)警官來到羅賓森的公司詢問他麗莎失蹤一事,羅賓森異常冷靜地回答,前陣子有個叫比爾的人到辦公室告訴他麗莎母女要和他一起搬到科羅拉多,展開新生活。這和貝蒂早先聽說的一模一樣,她將麗莎的最新去處轉告兒子卡爾。於是卡爾和警方一樣,停止追查麗莎母女的下落。   然而海姆斯並沒有就此罷手,他持續追查羅賓森在這起失蹤案中究竟扮演什麼樣的角色。他鍥而不捨,也飽受疑問所擾:羅賓森是否如他自己所言是無辜的?還是他已從騙徒轉型為殺人犯,而且殺害了至少兩名年輕女性?他是單獨犯案,還是有同夥?麗莎對婆婆說的最後一句話他們來了是什麼意思?如果羅賓森是殺人犯且單獨作案,那麼在那場可怕的暴風雪中,他如何這麼迅速地解決了麗莎,還能同時照顧蒂芬妮?可以確定的是,當時附近的地面、河流及湖泊都已結冰了。   沒有屍體,沒有實質的證據證明有這兩起謀殺案,也沒有證據顯示羅賓森和失蹤婦女有任何瓜葛。因此,海姆斯要如何讓法官相信羅賓森是個危險人物,或是說服法官取消他的緩刑?     09   在重重疑問下,海姆斯造訪杜魯門醫學中心婦產科,約見負責將麗莎母女交給羅賓森的兩名社工,加迪斯(Kareb Gaddis)和透納(Sharon Jackson Turner)。她們描述羅賓森是如何自我介紹,並設法取得麗莎母女的監護權,海姆斯愈聽愈心驚。事情愈見明朗,以羅賓森狡詐的伎倆,他可以輕而易舉博得所有人的信任。欺騙醫生,詐騙投資者幾千美金,是一回事。可是說服經驗老到的專業人員讓他控制年輕單親媽媽和嬰兒,又是另一回事。羅賓森的伎倆比海姆斯瞭解的還多,他感到非常駭異,羅賓森竟然不費吹灰之力,就騙倒這些社工人員。   他再度聯絡羅賓森,安排第二次會面。兩人碰頭時,羅賓森表示他有個最新消息,應該會有幫助:最近有位女士通知他,麗莎已經回堪城,在幫她照顧小孩。如果警方能找到這位女士,或許就能掌握麗莎的下落。   海姆斯對羅賓森的話抱持懷疑,開始不定時打電話問他一些讓他不安的問題,希望可以趁他不備逮到他的把柄,但是這個緩刑犯總能對答如流。一月底,海姆斯親自造訪羅賓森的公司尋查線索,注意到牆上掛了一排醫學證書及一張證明艾奎Ⅱ隸屬堪城商會的文件。事實上,那根本是假造的,而且海姆斯很快就發現了。羅賓森吹噓他的堪城擴大援助組織計畫,並展示一堆他替公司撰寫的文宣。文宣上寫得很清楚,艾奎Ⅱ是一家牲口投資顧問公司,並強調是有限責任合夥企業。羅賓森談論自己的公司時,充滿了說服力、熱情及知識,言談舉止儼然是個成功的財務顧問,令人不得不信服。海姆斯專心聆聽,愈聽愈是懷疑不安。他從沒見過有人這麼大費周章編織巧妙的故事,偽造如此大量的文書,建立個人形象。海姆斯一直想在羅賓森身上捕捉到一丁點的羞恥心或罪惡感,但絲毫沒有。他從沒遇過像羅賓森這樣的人,他不僅在作角色扮演,還相信自己說的每一句話他說話的時候,簡直變了一個人似的。   在連續殺人犯的研究裡,羅賓森的罪行及犯案手法雖說頗具開創性,但其性格不然。他具有典型的反社會人格。這種反社會人格和社會化能力沒有關係,有些反社會人格者很擅於表達自己,外表極有魅力,智商比一般人高,且擅長偽裝,但普遍有情緒障礙、不可信賴且言行虛偽的問題。羅賓森符合以上所有特癥,唯一不符的是他沒有精神疾病。是非對錯,他非常清楚,也明白他犯下這些令人髮指的罪行會帶來什麼後果。   羅賓森讓我想起以前研究過或面談過的殺人犯。和這些人談話時,個個對答如流,除非對案子有深入徹底的研究,否則容易上當受騙。他們會回答提問者想聽的答案,或將過錯推到別人身上。記得有次我偵訊一名強暴犯,他辯稱他沒有強暴任何人,他說:受害者都沒有穿內褲,一副飢渴的模樣,我只是幫她們的忙而已。羅賓森的外表富有魅力,能輕易將受害者、他的家人及執法單位玩弄於股掌間。我們犯了一個錯誤:我們都期待羅賓森能以我們對待他的方式對待我們,這是行不通的,因為我們和他的最大差別就在於良心。羅賓森沒有良心,從無悔意。他和其他罪犯一樣,知道自己在撒謊,可是他們不會臉紅,不會扭動身體,不會舔嘴唇,也不會神色不安。他們會直視你的眼睛,告訴你他們是好人,你一定要相信他們。   普通的罪犯可能會說謊,何姆斯說:但是他們並不擅長。他們渾身酒味,大言不慚地告訴你:我昨晚沒去酒吧,我也沒喝酒。要拆穿他們的謊言是易如反掌,只要將他們逼入困境,他們通常會軟化,承認說謊。但羅賓森不同,不論你多麼咄咄逼人,他總能四兩撥千金,編出另一套新的謊言。我們得花上好幾個小時或好幾天去證明他說的全是謊言,然後再去面對他另一套謊言。即使說實話可能對他有好處,他也不願意。這一點令我非常訝異。   再者,羅賓森的行為舉止也不同於一般罪犯,他的年紀較大,教育程度較高,犯罪技巧也較高明。他總是西裝革履打領帶,說話輕聲細語,再配上一張娃娃臉。沒有任何人、任何事可以激怒他,他並不符合那些刺青傢伙給人的刻板印象。   海姆斯很快再度造訪羅賓森的公司,這次還帶了另一名觀護人尼利(Bill Neely)同行。他們兩人詳盡地盤問羅賓森有關麗莎母女失蹤的事。羅賓森答稱一個月前,他從暴風雪中將她們母女接回羅威客棧後,有個叫比爾的人已經等在那裡。她們母女跟著比爾離開,那是他最後一次看到她們。海姆斯和尼利稍後到羅威客棧,查證羅賓森的話是否屬實,飯店的員工記得那對母女最後是跟羅賓森一起離開飯店的。   海姆斯聯繫了當地的聯邦調查局辦事處,告知經驗豐富的幹員拉文(Thomas Lavin)和他的年輕搭檔丹瑟(Jeffrey Dancer),有兩名婦女和一個女嬰失蹤。海姆斯不僅希望借重聯邦幹員的專長,也希望藉以解決複雜的法律問題。堪城橫跨密蘇里和堪薩斯兩州,導致這個案子愈益複雜。羅賓森師法他的連續殺人犯前輩泰德.邦迪(Ted Bundy),以不斷搬遷來躲避司法管轄權。   羅賓森在兩州邊界來來去去,讓地方執法單位備感挫折。海姆斯說:州界對市警局是個棘手難題。羅賓森住堪薩斯州,可是他所謂用作慈善公益的公寓卻位在密蘇里州。他分別從這兩州的機構徵求嬰兒,麗莎來自密蘇里州堪城東北,卻在堪薩斯州的歐佛蘭帕克市失蹤,因此,問題應運而生。   我並不驚訝羅賓森沒決定搬遷得更頻繁。這幾個地點是否經過精心挑選,我不確定,不過這的確為我們添了大麻煩。   聯邦幹員對羅賓森作了詳細的調查,很快發現他涉入許多非法活動。他們也認為他和前科犯布萊納有關聯,兩人可能在幾宗騙局裡聯手詐財。美國財政部特工處正在調查這兩人在一張美國政府開出的支票上偽造簽名的案件。當聯邦幹員和海姆斯打算對這兩人提起公訴之時,江森郡地方檢察官辦公室也開始針對羅賓森的公司和他在阿瑪蒂離婚案中假扮律師一事進行調查。執法單位兵分多路向羅賓森步步進逼,眼看他就要束手就擒,但是他們愈是靠近,羅賓森的計謀愈是層出不窮。   羅賓森利用一個名叫蔻拉.霍姆斯(Cora Holmes)的女人讓警方栽了個跟斗。蔻拉是透過一個當脫衣舞孃的朋友認識羅賓森的,她當時正在找工作,就打電話問羅賓森可否雇用她,做什麼工作都行。羅賓森向她解釋,警察為了一個失蹤人口,一直來騷擾他,她正好幫得上這個忙。所以,蔻垃向警方謊稱麗莎最近在她的住處過了一夜,正打算和一個叫比爾.桑莫思(Bill Summers)的男人一起去阿肯色州。蔻垃誤導警方辦案的同時,聯邦幹員拉文和歐佛蘭帕克市的史考特(Cindy Scott)警官,和羅賓森聲稱雇用麗莎當保姆的蔻拉取得了聯繫。在嚴詞逼問下,她承認說謊,因為她欠羅賓森九百美元,還讓他偷拍了裸照,不得已只好配合他的要求,幫他撒謊。   聯邦調查局精心設計了一個圈套,派一名臥底幹員假扮成妓女和羅賓森共進午餐,然後偷偷錄下他們的對話。用餐時,羅賓森表明要徵應召女郎。他的客戶大部分是專業人士醫生、律師和法官,而且酬勞豐厚。假如她願意飛到達拉斯或丹佛,一個週末就能賺進三千美金,只不過有附帶條件,她不僅要陪客人上床,還得配合玩SM遊戲。他跟這名臥底女幹員解釋SM遊戲通常一個扮主人,另一個扮奴僕。主人藉由綁縛或其他方式凌虐奴僕,得到快感,可能的凌虐方式有拍打臀部、捆綁或以皮鞭抽打。這名女幹員表示願意替羅賓森工作,不過調查局很快就取消了這個計畫。他們瞭解羅賓森是來真的,深怕這名臥底女幹員受到傷害。   調查局意識到羅賓森是個危險人物,於是建議杜魯門醫學中心立刻請那兩名住在楚斯特大道公寓的女子搬走,該中心答應立刻辦理。   儘管執法單位非常憂懼,但要將羅賓森入罪,相當棘手。地方及聯邦執法單位,包括財政部特工隊在內,都設法引他入甕,終於在一九八五年三月中旬,有了第一個突破。布萊納背叛他的老搭檔,在特工處簽下一紙聲明,載明羅賓森犯下無數起金融案件。隔日,一九八五年三月二十一日近午時分,羅賓森出現在海姆斯辦公室進行例行緩刑會面時,當場被逮捕。海姆斯移送羅賓森到克雷郡監獄的途中,羅賓森還說麗莎母女兩人都安好。到監獄報到後,羅賓森繳交五萬美元保證金,幾小時內就被釋放了。他繼續逍遙法外,幹著他愈來愈得心應手的勾當:以他想像力所及,一面發明新方法傷害人,一面絞盡腦汁避免牢獄之災。對他來說,沒有別的事比欺騙別人讓他更爽了。   騙局是羅賓森的一切。海姆斯說:他樂在其中。   羅賓森被捕隔天,海姆斯得知羅賓森欺騙的對象不只希望之家的年輕母親及嬰兒,還包括堪城另一家叫白宮的留產所,幸好沒有任何母親或嬰兒受害。   三月二十六日,羅賓森偕同律師胡德克(Bruce Houdek),為了違反假釋規定的三項罪名,來到海姆斯的辦公室。海姆斯依據這名緩刑犯最近的表現,彙整一份報告呈給哈徹森法官。   海姆斯在報告裡寫道:羅賓森犯案不斷,犯罪史超過十五年,但直到今天,他每次被捕總能獲判緩刑,從未入監長期服刑。   羅賓森在躲避這麼多年嚴厲的懲罰後,情況即將改觀。執法單位指控他的罪名逐漸加重,但羅賓森也非省油的燈,他的創造力和狡猾遠超過一般人的想像。     10   一九八四年,二十一歲的秦瑞莎.威廉斯(Theresa Williams)從愛達荷州首府博伊斯來到堪城。她認識羅賓森前,在城裡的凱瑪百貨量販店和自助洗衣店工作。她在麥當勞遇見羅賓森,他先主動搭訕,表示可以改善她目前及將來的生活。他的話果然奏效,她很快就變成他的情婦,搬進楚斯特大道那棟空房,替花錢的男人提供性服務,羅賓森則幫她處理帳單,並提供大麻以為回報。羅賓森有些地方讓泰瑞莎相當不自在,不過她寄人籬下,不便多說什麼。其一就是他隨身攜帶槍枝,就放在肩背的槍套裡。那根本違反假釋令。另外,他對暴力似乎有特別的偏好,包括性暴力,但是這並不影響她繼續和他上床或讓他拍攝裸照。   和羅賓森在一起愈久,他就愈苛求。一九八五年四月三十日,羅賓森要她穿上一件性感洋裝,付她一千二百美金,將她帶離楚斯特大道的公寓,來到附近的公園等待一部高級禮車。車一到,她就跳進去,司機立刻蒙住她的眼睛,將她載往堪城的另一區。車子停在一間豪宅前面,司機取下她的蒙眼布,護送她進那棟豪宅。有個年約六十、灰髮的高貴男性陪她進了地下室。她只知道他是法官,在自家地下室建了一個地窖,作為各種SM遊戲的場所。秦瑞莎脫光衣服後,法官要她躺在一具類似中古世紀的拷問臺(譯按:舊時一種以轉輪牽拉四肢使關節脫離的刊具)上,然後轉緊裝置。秦瑞莎雖然對各種前衛性遊戲並不陌生,本身也算愛好者,但這種遊戲出乎她的意料之外,非但沒有樂趣,反而越了界,令人心生恐懼。   她四肢張開躺在拷問臺上,他則慢慢增加力道。她痛得受不了,大叫要他放開,但他轉得更緊,她痛到幾乎要昏過去,叫得更大聲,哀求他停手。法官終於發了慈悲心,放她下來。泰瑞莎在渾身顫抖又受傷的狀況下離開地窖,眼睛再度被蒙住,被帶離豪宅。坐上車後,車子直接開回楚斯特大道的公寓。羅賓森大發雷霆,因為她臨陣脫逃,法官很不滿意。這種消息會一傳十,十傳百,對他的生意非常不利。泰瑞莎忍受羅賓森對她的奚落,還被迫歸還一千兩百美金。他們的關係從此日益惡化。   羅賓森在堪城進行這些違法勾當的同時,仍和妻兒住在史坦利鎮郊區的高級住宅,在社區裡照常活躍,擔任第一長老教會的長老,也出席兒子的足球賽擔任裁判。快樂谷莊園的鄰居多半認為他是個好鄰居,史坦利鎮的居民則普遍以為他是個信奉上帝的教徒、好爸爸、好丈夫,供給家人富裕的生活,也是社會的資產。他們沒有絲毫理由懷疑地不是這樣的人,或是在城裡過著不可告人的生活。他們完全不識他的真面目,也不明瞭他日益精進的犯罪技巧。   連續殺人犯的考量及關注主要有兩方面。一方面是尋找或挑選被害人,羅賓森在這方面一點問題都沒有。潛在受害者到處都是,特別是後幾年他開始運用網路以後。另一方面是一旦作案成功,要如何處理被害者的屍體、棄屍於何處。有些殺人犯會公開展示被害者的屍體,直接棄置在容易發現的地方。但這不是羅賓森明作風,他太聰明了,明白這種作法只會替他惹來嫌疑。他一貫的作法是讓受害者家人以為受害者遇到真命天子,和他遠走高飛,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羅賓森將屍體藏起來或丟棄,居然也讓他躲過好幾年的偵查。他讓我聯想到約翰.蓋西(John Gacy)。蓋西殺害了三十三個人,將大部分屍體埋在地板下面。要不是他的作案手法愈來愈草率,露出破綻,警方根本不可能展開調查。   以我個人之見,羅賓森深信執法單位沒有能力將他列為嫌疑犯。過去,他既然有辦法鑽法律漏洞,何不在多重司法管轄區犯下更大的案子?他相信他比警察聰明,沒有人是他的對手。某些方面,羅賓森的如意算盤沒錯。為什麼他能持續犯下這麼多案子?因為不論對被害者、潛在受害者、社區領袖、慈善組織或是執法單位,羅賓森都不符合壞人的形象。他年紀太大、身材不高、個性太和善等等。這正是我們一再犯錯的原因絕大多數人認為像羅賓森這類犯罪者應該跟正常人沒兩樣。他們深知這一點,並藉以卸除人們的防衛心。   這些連續殺人犯用盡一切辦法,讓自己看起來符合社會規範。舉例來說,在犯罪高峰期,蓋西和當時的總統卡特夫人羅莎琳(Rosalynn)合照,邦迪則在強暴危機中心任職,活躍於華盛頓州的政治圈,還進入法學院就讀。我和連續殺人犯或強暴犯面談時,我通常會緊盯著他們的眼睛。對未受訓練的一般人,他們的眼神誠懇真摯。接下來,我開始想像當犯下令人髮指的罪行的那一瞬間,他們臉上又是什麼表情?我會自問,被害人臨死前看到什麼?應該是純粹邪惡的表情吧。那是種可瞬間轉變的表情。這些罪犯被調查、訪談及接受所謂的再造教育時,就會擺出這種真誠的模樣。一旦離開別人的視線,開始尋找獵物,便會恢復真正的表情。   一九八五年五月的一個早晨,羅賓森上車往楚斯特大道的方向駛去。進入那棟公寓三樓,泰瑞莎正在睡覺。他悄悄進入臥室,走到床前,一把抓住她的頭髮,將她拉起放在他膝上,用力拍打她的屁股,還邊說她很壞,要好好教訓一頓。儘管泰瑞莎愈來愈怕羅賓森,也深知他是個狠角色,他傷害她的舉動仍讓她吃了一驚。不過,和接下來的相比,這實在是小巫見大巫。   他把泰瑞莎摔到地上,從掛肩槍套裡抽出左輪手槍。她看到他拿著槍彎身對準她,就開始大叫,求他饒命。   當羅賓森把槍管對準她的頭,說:妳再不閉嘴,就轟掉妳的腦袋。   他扣了扳機,只發出喀拉一聲,因為槍沒有上膛。   泰瑞莎抬頭看著他,嚇得躺在地板上不停啜泣。羅賓森把槍從她臉上移開,往下移到肩膀、腰部、胃,最後將槍管刺入她的陰道,再度威脅要殺害她。泰瑞莎歇斯底里地大叫,哀求羅賓森饒她一命。羅賓森看著她絕望地躺在他腳下,慢慢把槍放回槍套,轉身離開。   沒多久,他又回到公寓,這回是為了他的新計畫。他要泰瑞莎幫他脫離一個一位法律困境。他得想法子破壞布萊納證詞的可信度,因為布萊納的背叛,他的緩刑可能會被取消。羅賓森要她照他所說的一字不差地在假日記裡暗示布萊納要殺害自己。這是一石兩鳥之計:一來如果泰瑞莎像寶拉和麗莎一樣失蹤了,一定是布萊納的嫌疑最大;二來,假如布萊納替警方作證取消羅賓森的緩刑,那麼他就能拿這本日記證明證人不可信,因為他意圖謀殺。為了回報泰瑞莎的協助,羅賓森答應在六月十五日帶她去巴哈馬,而那一天,根據羅賓森的安排,就是日記記載的最後一天。   六月七日,海姆斯以及合作調查的兩位聯邦幹員拉文和丹瑟,在未事先通知的情況下,聯袂來到了楚斯特大道這棟公寓。他們的出現讓泰瑞莎嚇了一大跳,不過相形之下,她更怕羅賓森。一開始,她謊稱自己是艾奎Ⅱ的員工,負責資料處理。他們仔細聽完,並說她有所不知,他們深信有兩名替羅賓森工作的年輕女子失蹤了,很可能是被謀殺的,羅賓森極可能打算對她如法炮製。她聽到這就突然崩潰,一五一十地說出羅賓森拿槍威脅她的事,還提到他計畫帶她去巴哈馬,把她所有的東西都存放在倉庫裡,而假日記的最後一天是六月十五日,只剩一個星期。   她還據實以告,羅賓森是如何命令她寫下那些話,意圖讓布萊納的證詞不被採信,也想好要如何指示律師從保險箱取得她的日記及財物。   聽完泰瑞莎的話,海姆斯和聯邦幹員立刻展開行動。幾小時內,就把泰瑞莎帶離公寓,安置在堪城另一角落。由於她指控羅賓森供應她大麻、非法持有槍械並對她性侵害,海姆斯這次信心滿滿,一定可以取消羅賓森的緩刑,讓他接下來七年都蹲在牢裡。有這麼一個受警方保護的人證,羅賓森逍遙自在的日子想必馬上就要結束。   羅賓森一得知警方從楚斯特大道的公寓帶走了泰瑞莎,怒不可遏,在堪城瘋狂搜尋她的藏身處,找遍了每一個她可能出現的地方。聯邦調查局知悉羅賓森的舉動,在接下來三星期,將泰瑞莎分別安置在三個不同的地點。羅賓森展開更激烈的獵人行動,雇了一位私家偵探,是江森部的退休警察查爾斯.藍恩(Charles Lane),不過發現泰瑞莎的人並不是他,而是羅賓森自己。他剛好發現她在停車,再由藍恩打電話給泰瑞莎的房東太太,確認她住在那裡。就在藍恩試著和泰瑞莎搭訕的時候,拉文和丹瑟幹員剛好趕到,打斷他們的談話。他們非常震驚,羅賓森的私人偵探竟已找到泰瑞莎。他們從緩刑部門弄了一筆錢和一張機票,火速將泰瑞莎送出城,安置在別州。這樣的安排或許救了泰瑞莎一命,但也讓事情更加複雜,執法當局必須付出更多心力,才能將羅賓森繩之以法。   兩名幹員和海姆斯出席克雷郡法庭的緩刑公聽會時,極不情願透露控訴羅賓森的人的身分及行蹤。   羅賓森的律師胡德克反擊,執法當局這麼做並不公平,不符法律原則。他向庭上提出異議,密蘇里州和聯邦幹員根本沒有合理的理由隱瞞泰瑞莎的行蹤,拒絕讓她出庭作證。他接著辯稱,既然泰瑞莎無法出庭作證,就不該取消羅賓森的緩刑,但克雷郡巡迴法官哈徹森並不同意。他認為這位年輕女士生命很可能遭到威脅,不需要親自出庭指控。七月底,羅賓森再度上法庭,法官判他違反三項緩刑法令。羅賓森入監服刑似乎勢在必行,然而他並不死心。   他告訴法官他是優秀的好市民,不應該坐牢。他贊助了一個叫全國設施與另類選擇中心(National Center on Institutions and Alternatives)的私人非營利組織,該組織的宣傳手冊裡提到他熱心公益,在鄰里間也贏得誠實、慷慨的好名聲,更提到他是史坦利鎮某教會的長老,擔任主日學老師,強調羅賓森夫婦熱心參與社區活動,另外他在一九七○年代晉級為鷹級童軍,擔任幼童軍及童軍團長的事蹟也沒遺漏,但沒提的是,八○年代初他承認竊取蓋斯食品公司的公款後,美國童子軍總會發表了一份聲明,宣佈羅賓森於一九八一年十二月被免除幼童軍團長的資格。從今以後,那份聲明寫道:他在美國童子軍總會登記的會員資格失效,永遠不得恢復。   為了免除牢獄之災,羅賓森最後孤注一擲,偽造另一封署名為琳達.懷特的信。信裡提到羅賓森和他的小孩去年聖誕夜送衣服和食物到她家裡。琳達有三個小孩,又懷孕在身,沒有工作,已決定聖誕節後寶寶一出生,就要送給別人。不過,由於羅賓森及時雪中送炭,慷慨解囊,她改變心意,要把寶寶留下來,   琳達.懷特這封真摯感人的信沒能說服法官。一九八五年八月底,他取消羅賓森的緩刑,判他入密蘇里監獄服刑七年。羅賓森在發監執行前,繳交二十五萬美元的保釋金,所以很快被釋放,並進備上訴。上訴期間,依規定他必須每天向海姆斯報到,週末還得打電話報到。海姆斯無時無刻不在掌握羅賓森的行蹤,一刻都不放鬆。   我就像牛頭犬,死都不鬆口,海姆斯說:一九八五年羅賓森緩刑撤銷後,聯邦調查局就結案了,可是我陰魂不散,不時騷擾他。   不過光是這樣還不夠。教海姆斯震驚、不安的是,他的努力還不足以把羅賓森關進監牢。在上訴過程中,羅賓森抗議泰瑞莎始終沒有出庭,他被剝奪憲法所賦予的和控告人對質的權利。一九八六年五月,密蘇里上訴法院採信羅賓森的說法,駁回哈徹森法官的判決。   依密蘇里西區上訴法院迪克森(David J. Dixon)法官的觀點:顯而易見,緩刑部門及聯邦幹員否決了請願人應有的法律程序。   羅賓森又可以逍遙法外、為所欲為了。海姆斯只能眼睜睜地想像或者根本無法想像這個人接下來會犯下的案子     11   羅賓森回到公司上班。一九八五年八月,就在哈徹森法官撤他的緩刑之後沒幾天,他登上了《農場雜誌》(Farm Journal)的封面。他站在牧牛的草原上,穿著整齊的運動外套,打著領帶,笑容燦爛,看起來愉悅、平靜且充滿自信。羅賓森最愛利用宣傳提升公司的知名度,把公司吹捧成一家成功的顧問公司,專門提供牧場經營者有限責任合夥制稅務優惠的諮詢工作。文章裡,羅賓森儼然是個金融兼農業專家。   有限責任合夥人每投資一塊錢,羅賓森說道:就能獲得兩塊到四塊的稅金減免,外加二五%到五○%的投資報酬率。   羅賓森曾經詐騙杜魯門總統私人醫師的錢,又利用考夫曼的藥廠設立騙局,這一次,羅賓森再度利用了另一位地方名流。羅賓森在《農場雜誌》談論有限責任合夥制的文章裡,引用了布朗貝克(Sam Brownback)的話。布朗貝克是堪薩斯州立大學農業法教授,後來成為堪薩斯州參議員。羅賓森利用這篇期刊宣傳有限責任合夥制,對那些尋求穩固投資策略的牧牛業者,呈一個可期待的未來。住在堪薩斯州諾威奇的勞瑞(Bob Lowrey),便投資了羅賓森的案子,損失了一萬美元,他的合夥人密爾斯(Bill Mills)也是。海姆斯的恐懼成真:羅賓森的詐騙技巧愈來愈高明,然而,他過去犯下的錯誤就快讓他自食惡果。   幾個月來,堪薩斯州江森郡警方一直在調查羅賓森詐騙護脊保健系統公司的案子。護脊保健系統曾在一九八二年請羅賓森的公司艾奎普拉斯替他們行銷,羅賓森承諾提供的服務從沒履行,卻開立發票向該公司報帳。一九八六年初,他在密蘇里因為緩刑遭取消的上訴期間,還得抽身到堪薩斯出庭應訊。一月底,陪審團針對羅賓森開立三千六百美元的假發票一案,裁定他有罪。由於被告近年有多起罪行接受調查,江森郡地方助理檢察官歐伯梅爾(Steve Obermeier)要求地方法院法官沃頓(Herbert W. Walton)在判決時援用慣犯法令(Habitual Criminal Act)。沃頓法官採用他的建議,將羅賓森判刑五到十四年,併科罰金五千美元。   在羅賓森入監服刑前,江森郡對他提出更多指控。這次他被控在亞利桑那州佩吉的一樁房屋買賣中侵吞了五萬美金。他在那宗買賣居間仲介,據稱他收取堪薩斯州的買方十五萬美金,但只給了賣方十萬美金。這次的詐騙金額和以往比起來可說相當可觀,因為他現在更需要錢,除了不斷增加的法律訴訟費用,家人還是繼續住在快樂谷莊園那佔地四畝的高級住宅,有兩個小孩上了大學,雙胞胎還在中學就讀。羅賓森因詐騙護脊保健系統一案被判刑,太太南茜終於瞭解,先生逍遙法外的日子就要結束了。他這件假仲介、真詐財的亞利桑那案也即將宣判,必須面臨六到十九年的刑期。他的犯罪生涯似乎接近尾聲,入獄後,收入一定沒了。少了他騙來的收入,家人將無法繼續住在快樂谷莊園,妻子不得不把房子賣掉,開始上班賺錢,孩子也擺脫不了父親犯罪的事實。他的行為不僅傷害了許多人,也對家人的經濟、心理造成深遠的影響。   就在這些事件逐一被揭開時,總公司設在堪城的《商業雜誌》(Business Journal)刊載了一篇報導,毫不留情地揭露了羅賓森近二十年的犯罪紀錄。透過訪查,這份報導公開羅賓森的變色龍真面目。   該雜誌記者薛佛(Delbert Schafer)寫道:顯然羅賓森這些年來已成就一套令人信服的態度,能輕易獲得商業界人士的信任。他有本事嗅出聽者想聽的資訊,投其所好。   經過這幾年偵查羅賓森的經驗,海姆斯注意到,只要媒體刊登不利羅賓森的報導,他辦公室的電話就會響起。打電話來的陌生人都吃過羅賓森的虧,其中一些還是他過去幾年投資策略的受害者,但是到今天為止,還沒有人現身說法,告訴執法當局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如果有人撬開你家大門入內行竊,海姆斯說:你一定會報警。可是要是有人騙你錢,就不一定了。羅賓森有些鄰居很可能也被他騙了錢,但就我所知,並沒有人向警方報案,對他們來說,報案有失顏面。羅賓森和別人有生意往來時,也很可能使用耗功,他非常擅於耗損別人的精力及耐心,拿出收據和各種藉口,最後人們等煩了,就會說:算了。   回顧這些年我打過交道的罪犯,你問我:他們為什麼會變成這樣?其實原因很簡單。他們有的缺乏正向引導,有的交上壞朋友。有的吸毒、酗酒,無論如何,都能找出他們作姦犯科的原因,但羅賓森原因不明。他年輕時有許多成為好公民的機會,手足都奉公守法,就我所知,他的父母也是好人,努力工作,我實在想不出到底是什麼原因讓他走上歧途。   他一直到二十歲左右才開始犯罪。我猜他身心產生日益嚴重的功能障礙,像他的特殊性癖好便是其中之一,不過究竟是什麼讓他走上這條不歸路?   海姆斯邊思考這個問題邊搖頭。他想了想,又搖搖頭,仍找不出答案。     12   羅賓森在入獄服刑前夕,又爆發他和另一個失蹤事件也有關聯:一九八七年一月,凱薩琳.克蘭碧(Catherine Clampitt)離開德州威奇塔瀑布市,往北展開新生活。因為她有濫用藥物的問題,根本無法扶養兒子萊恩(Ryan),就把他留在德州,交給她父母照顧。凱薩琳搬到堪城郊區,和哥哥羅勃特.貝爾斯(Robert Bales)住一起,旋即開始找工作。她在韓國出生,被貝爾斯夫婦收養,從小別人對她的看法就呈兩極化。有人認為她聰明伶俐,有人覺得她狂放、任性。每個認識她、在乎她的人都看出她個性上的矛盾,也試圖幫助她。她哥哥急著要她找工作安頓下來,幫她安排面試的機會。不過,她非常任性,寧願自己找,結果她看到羅賓森在社區報紙上刊登的徵才廣告。艾奎Ⅱ在徵人,薪水優厚,須經常出差,其他福利包括符合公司形象的訂做服。她打電話過去,羅賓森要她過去面試,馬上錄取她。她一開始上班,就愈來愈少回她哥哥家,羅勃特也不清楚她住在哪裡。她要不到外地出差,要不就住在旅館或其他地方。連著幾天幾夜不回家,羅勃特也不知道她怎麼搞的。   有次她一整個星期都沒回家,哥哥決定報警,並打電話到羅賓森的公司,羅賓森閃爍其詞。羅勃特決定要監視艾奎Ⅱ,並請警方協助調查。和前兩起失蹤案一樣,警方並不積極。他們偵訊了羅賓森,詢問失蹤女子的下落,就結案了,因為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羅賓森和失蹤案有關。當局的認知令羅勃特為之氣結,就跟當初寶拉的家人和麗莎的親戚一樣。不過,警方的確缺乏將羅賓森列為嫌疑犯的證據。凱薩琳從此音信全無。   羅賓森即將入監服刑數年,反倒替他將來出獄後開啟了全新的犯罪機會。他在牢裡開始鑽研他在八○年代初就曾接觸過的電腦。他在牢裡受訓不是寫了改造自己,而是用來認識、迷惑、剝削及引誘他人。他發現了這項科技可以讓他充分發揮想像力及技巧。   羅賓森已屆中年,可是體力絲毫沒有衰退的跡象,才剛發現自我及真正的事業。他傷害人的創意源源不絕,不停想出新騙術和剝削別人的方法。他騙人的手段高明,而且近幾年,他同時維持幾段關係,經營數種不同的營生,還能兼顧家庭和社區的事務。才卸下社區的工作,又搖身一變,成為地下SM俱樂部的活躍份子、資本家、偽造者、騙子、販嬰者及皮條客,手下擁有至少三名妓女,日以繼夜替他賺進大把鈔票。他看起來也許矮胖、身材不佳,但不論是追求各種年紀、背景的女人,或是在密蘇里和堪薩斯來回追逐新的生意計畫,卻有無比的動力及決心。一天二十四小時根本不敷使用,在監牢裡,他多了很多時間思考、計畫和決定出獄後要做什麼,有足夠的時間去慢慢探索他不斷擴增的身分,對他而言,毫無界限與禁忌可言。   若男性意識到自己有強烈的性暴力癖好,多數人,尤其是已為人夫、為人父的,都會盡量克制自己這方面的慾望,拒絕變態的衝動,想辦法去除慾念,深埋心裡。他們學會如何對付心裡的魔鬼,不讓它逞其邪惡本能。儘管每天備受煎熬,還是努力讓自己舉止合宜,符合社會規範,盡量降低對婦女的威脅,努力作孩子的表率,以避免麻煩和不必要的衝突,並體現自己對公眾利益的追求。他們的內心依然交戰頻仍,但往往能戰勝自己的慾望。   對羅賓森來說,根本沒有內心交戰這回事。成年後,他就決定盡情展現自己的每一面,包括殘酷的一面,只為了證明他有能力。他的世界不是非黑即白,而是又黑又白。他冒充不同身分的能力可說超乎尋常,連續殺人犯通常擅長各種騙術,不過羅賓森發揮得更是淋漓盡致。他能力非凡,能同時扮演好幾種不同的角色:既是居家好男人,又是罪犯;一邊是溺愛兒女的父親,一邊是不斷雇用失蹤少女的老闆;是足球裁判,也是老鴇;既經營淫窟,又雇用女人供性客戶在地窖中虐待取樂;是虔誠的教徒,卻販賣嬰兒給他弟弟。他將每個界限都推到極致,直到有人阻止他為止,但阻止他的人從來都不是他的妻兒,妻兒的正常反而加深羅賓森對異常的渴求。家人的支持和他反常的行為似乎有莫大的關係。他暴力的反面卻是愛家、顧家的好男人。這是一種互補作用,任何事都改變不了,就連監獄的精神科醫生也無法洞悉。也許,他的憤怒來自於他在心理和經濟上的責任,以及他對家庭深切的需要。   不論羅賓森身在何處、犯了什麼錯,他的家人總會接納他。一九八六年四月,警方約談南茜,要她描述這個與她結髮超過二十載的男人。她說最近的法律纏訟反而使他們的感情更好,還說羅賓森是個好丈夫、好爸爸,努力提供家人好生活。他們關係很好,她唯一的壓力就是幫助她先生縮短刑期。   同年,調查員泰夫(Dirk Taiff)研究羅賓森後,在報告中寫道:被告對被控的罪名很生氣,也很沮喪,他不認為自己有責任,一再表示自己是個努力工作、顧家的好男人。   泰夫和海姆斯討論過羅賓森。從一九八五年初開始研究羅賓森,海姆斯已頗有心得。他寫信給泰夫說到:十一年觀護人的生涯,我還沒見過像羅賓森純粹以犯罪為導向的犯人,之前他在密蘇里州有三次緩刑機會,但他絲毫無意改過自新。   羅賓森進入哈金森的堪薩斯州立監獄服刑一個星期後,《堪城星報》刊登了一篇兩頁的報導,標題為說服高手將入堪薩斯監獄。羅賓森被說成是小偷、風采迷人的男士、健談者、高明的騙子,這名江森郡的商人早在幾年前就該關進監獄,卻到了第一次被判刑的十八年後,才受到正義的懲罰,結束這一連串白領階級犯罪,然有些專家認為犯行應當不只如此單純。   羅賓森入獄後沒多久,南茜找到了一份看護的工作。一九八八年初,她把佔地四畝的豪宅賣掉,在史坦利鎮另外買了間便宜的公寓。這家人不僅生活困難,在人前也抬不起頭,因為羅賓森不只是接下來幾年都被關在牢裡,他的為非作歹更讓家人承受無比的壓力,他的罪行不可勝數,眾所周知。他太太和小孩勇敢過活,一家人相守在一起,絕不背叛他們的丈夫和父親,永遠願意再給他一次機會,接納他回家。南茜一肩扛起這個家,努力不讓它垮掉,   13   羅賓森於一九八七年五月十六日開始入監服刑,接下來的四年間,他在哈金森監獄表現良好,和另外一百六十名中刑犯關在南邊牢房。幾乎一抵達監獄,他就開始抱怨胸痛。到監獄的醫務室看病,醫生開給他降血壓藥天諾敏膜衣錠(Tenormin)和治心絞痛的耐絞寧錠(nitroglycerin)。羅賓森每天服藥,可是嘴巴還是不斷嚷嚷有多擔心自己的健康。不那麼全神貫注在健康問題時,他會找時間做事,還接受初級電腦訓練,這是獄方特別指派他去參加的,因為他很聰明,熱愛學習新事物,加上渴望取悅獄方。反過來說,獄方也很高興有人這麼能幹又樂意聽從他們的指示。   羅賓森的學習能力很強,很快就成了電腦高手,不僅重新組織了電腦維修室,幾個月後還寫了新的程式,幫堪薩斯一年節省了約十萬美金。他找到了對別人有益的專長,獄方人員都非常佩服他。一九八九年,他的實習督導員傑斯提斯(Jim Jestes)寫下羅賓森替監獄電腦系統所作的革新:即使他出獄後,這間辦公室依然能順利運作。   同樣地,醫務室人員對羅賓森的印象也非常好。跟許多連續殺人犯一樣,羅賓森善於運用精神病學術語,讓自己看起來很正常。他很聰明,懂得如何說話,討人歡心。接受心理診療只是提供他另一個發揮所長的機會:欺騙他人且每每得逞。不幸地,這在監獄是稀鬆平常的事。   我最近去了一趟紐西蘭,有人安排我參觀一家收容罪犯的精神病院,並邀我以罪犯心理研究及接觸經驗為題,對全院的心理師及精神科醫師發表演說。我一踏進教室,觀察了一下,全場大約有三十幾位醫生,雙手交叉在胸前坐著,表情很冷漠。我轉頭小聲問我的公關:你幹嘛安排我來這裡演講?   我剛入這行跟特別工作小組講話時,也曾見過這種一號表情,我發現最佳的解決方法就是開門見山,找出問題,而非忽視其存在。演講之前,我先問他們有問題嗎?有個人回答,他不喜歡我在書中貶低心理衛生專業人員的價值。我接著闡述我個人的信念以及研究罪犯性格的經驗。我說要瞭解罪犯就必須從他所犯的罪著手,罪行會反映罪犯的個性。結果他們幾乎異口同聲地說,假如他們先知道犯人的罪行,那麼治療時就無法保持客觀。我反問他們怎知犯人說的是實話,他們回答,他們受過專業訓練,犯人如果說謊,可察覺出來。我承認這方面他們絕對比我優秀,要是只聽犯人單方面的陳述,我會以為他們都是無辜的,甚至是受害者。並非所有的心理衛生專業人員在評估時,都會將犯案的事實排除在外。不過這並非不常見,而且可能會導致可怕的後果。   哈金森監獄有兩位深受敬重的醫師,精神科醫師督導喬治.潘(George M. Penn)以及堪薩斯矯正局醫療服務處主任黃其(Ky Hoang)。他們於一九九○年十一月聯合發表了一篇有關羅賓森的九頁分析報告,標題為<臨床及醫療評估報告>,把羅賓森描繪成受刑人的模範,他非常努力沒有暴力傾向,對社會也沒有威脅。他教導孩子健全的價值觀,是個熱愛家庭的好男人。   坐牢期間,羅賓森有幾次輕微的中風,導致右半邊臉的肌肉稍微鬆弛,但不影響他說話的能力,根據那份報告:他的口語能力佳,表達技巧優等。   兩位專家在結論寫道,羅賓森坐監期間表現非常優秀,顯示出具體的改過成放。他個性溫順、不暴力,對社會不構成威脅。繼續服刑對羅賓森或社會都沒有任何益處。他們建議立即將他釋放。   一九九一年一月,堪薩斯採納這兩位專家的建議,准予羅賓森假釋,這樣的決定令一個人非常憂慮,他從沒停止追蹤羅賓森(編號四五六九○)在哈金森監獄的進展,也從未停止掛念那些和羅賓森接觸後失蹤的女子。儘管堪薩斯這兩位專家的報告作出這樣的結論,海姆斯並不相信羅賓森已改頭換面。回溯一九八六年,當時海姆斯曾描述羅賓森是他見過最有犯罪傾向的人,經過五年,海姆斯的看法還是沒變。   過去每個月,海姆斯說:我都想到他和麗莎母女。這幾年來,每年冬天接近麗莎母女失蹤的時間,我都會聯絡麗莎的家人,瞭解一下有沒有新的消息或進展。我似乎擺脫不了這個案子,對我來說,當時最重要的問題一直沒有解答。   海姆斯有其他更迫切的私人理由,逼他不得不隨時掌握羅賓森的服刑狀況,他說:羅賓森在密蘇里的假釋被延期後,寫了一封信抱怨我,他指責我,他的倒楣事都因我而起,我是公報私仇,故意害他。   羅賓森放出風聲,讓一些人知道司法系統裡,如他在一九八六年那封信中所指稱的,有人故意找羅賓森的麻煩。根據海姆斯從監獄內外各種管道收集到的消息,羅賓森對他的批評日益嚴厲。他擔心,一旦羅賓森出獄,可能會騷擾他、他太太或兩個小孩。這又讓海姆斯多了一個理由,盡力確保羅賓森被關在牢裡。他努力查證,確定他即使在堪薩斯獲釋,還得面臨密蘇里州違反緩刑令的七年徒刑。當局採納了海姆斯的意見,因此一九九一年一月二十三日羅賓森從哈金森出獄當天,就直接越過州界,轉送到堪城以東數百哩的密蘇里莫伯利監獄,接受進一步的精神反身體健康檢查。他宣稱在哈金森監獄服刑期間,身體非常虛弱,應可獲准離開密蘇里監獄,回家靜養。獄方的醫生金恩(Fred King)同意羅賓森自己的評估,還形容羅賓森病得很重,並表示他的身體狀況應該在假釋聽證會上列入考量。沒多久,他又寫下另一項意見:羅賓森的問題會危及生命,獄方應該立即釋放。   海姆斯得知這項建議,既害怕又氣憤,下定決心不讓羅賓森稱心如意。他撰寫了一份報告,說明羅賓森有多危險,並在一九九一年四月的一場假釋公聽會上公開陳述他的見解。   到了下個月,羅賓森在莫伯利監獄等待宣判期間,寫了一封信給克雷郡負責審理他的案子的巡迴法官,懇求法官開恩,給他自由。   我教孩子
按“左鍵←”返回上一章節; 按“右鍵→”進入下一章節; 按“空格鍵”向下滾動。
章節數
章節數
設置
設置
添加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