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歷史煙雲 中國傑物傳

第10章 (第10則) 王安石

中國傑物傳 陳舜臣 8780 2023-02-05
王安石與佛教契合,似乎緣自平等的思想。對於不平等的現實,有一股激烈的憤怒,他的正義感便由此而起。儘管身為宰相,必須將自己構思的新法付諸實行,但他常常希望能夠隱居。      【漢恩淺,胡恩深】   有人常會拿出紙來要求我幫他們寫一個喜歡的句子。每逢這個時候,我總是會寫下王安石的那句:   人生樂在相知心   意思是說,生而為人的快樂,就在於有人知道自己。這句話的由來是《楚辭》裡的樂莫樂於新相知。一個人遇見知己,想到在這個世上還有一位新的知己,真是非常快樂。   這個句子似乎未脫古典的窠臼,但它其實是出自一首題為明妃曲的詩,主旨在歌詠王昭君。   王昭君不用說大家都知道,前漢元帝(公元前四九︱前三三)的宮女,是一位嫁到匈奴的悲劇性女子。以王昭君為題的詩,大抵都帶著哀怨。她從文明中心的漢朝宮廷,嫁給了漠北遊牧民族匈奴的單于,成為政治婚姻的犧牲者。然而,王安石在這個句子前還放了一句:

  漢恩自淺胡恩深   意思是說:自漢朝所蒙受的恩情淺,自胡(匈奴)所承受的恩情當然較深。   是漢朝皇帝把她拋在漠北的匈奴之地的,漢恩自然淺。她要成為匈奴單于的妻子,從此以後在當地過活,生養孩子。事實上王昭君生了兩個兒子。夫妻間的愛情、母子間的感情這就是胡恩。   以往的詩人們都同情王昭君,一致歌詠她的楚楚可憐、望鄉之情多麼哀切等。但王安石並不這樣。匈奴單于和周遭的人們,在長時間的共同生活之中,可能已經了解妳。古人不是也說:沒有什麼比新相知更快樂的了。   王安石的著眼點就是:匈奴人也是人。王安石篤信佛教,所以他有眾生不異於佛,佛即是眾生的平等觀。   深受外敵(遼、西夏及後來的金)壓迫的宋代人有一種觀念,認為匈奴是漢、即宋的敵人。對於這首詩,相傳有人批評他竟說敵恩較深。

  王安石的內在混合著儒家人本主義的倫理思想及佛教的平等觀,由此形成他的從政姿態,也形成他的詩文風格。   北宋真宗天禧五年(公元一○二一年),王安石誕生於父親臨江軍(江西)判官王益的任地內。後來他隨著中級官僚的父親轉赴各個任地,如韶州(廣東韶關)、首都開封、江寧(南京)等。二十二歲的時候,以優秀的成績及第進士後,他進而有志於地方服務。在他就任宰相級官職之前,主要都在地方上擔任長官,如淮南(江蘇揚州)、鄞縣(浙江寧波)、舒州(安徽懷寧)、常州(江蘇常州)、江寧府等。   據說因為家境不富裕,所以以收入較多的地方官為志願,不過也許他是要選擇能夠與生活中的百姓直接接觸的職務。待在中央政府裡,就不會知道人民的疾苦。成績優秀的進士,大致都歷任中央官職,這一來,經常會脫離民眾。比他年長兩歲的政敵司馬光,就是多半時間都在中央政府為官。

  王安石由參知政事(副首長)成為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宰相職),推行他所主張的新政,是在熙寧三年(公元一○七○年)、五十歲的時候。   北宋初期,契丹的遼發生內訌,因此在沒有外來壓迫的情況下,宋朝得以充實內政,經濟飛快發展。真宗時曾親征澶州,與遼訂定稱為澶淵之盟(公元一○○四年)的和平條約。條件是宋每年贈與遼二十萬匹絹、十萬兩銀。有人批評這是屈辱外交。然而,這可以說是經濟大國宋對發展中國家遼所進行的經濟援助。這個數字到了公元一○四二年,絹又增加十萬匹,銀也增加十萬兩。到了公元一○四四年,與西夏和談的條件是每年給予西夏絹十三萬匹、銀五萬兩、茶二萬斤作為歲幣。這是以財力換取和平。   王安石進入官場時,即使是經濟大國的宋,也開始出現疲敝現象。畢竟對遼和西夏的歲幣是相當大的負擔。雖然已經締結和約,但國境上仍必須駐軍。而宋朝政府又過於龐冗。

  在歷代王朝中,沒有一個時代的官吏俸祿像宋那樣高,也沒有一個時代有宋那樣多的官吏。官吏退職之後,終身還有祠祿。以寺院或道觀(道教寺院)監督的頭銜,什麼都不做就可以領到薪水。   國家財政因而年年困窘,苦於巨額的赤字。王安石在這個經濟大國走下坡的時期,成為國政的負責人,不得不重建財政。他所思考的政策稱為新法。   【青苗法,市易法,募役法】   新法的基礎就是青苗法。   大部分國民都是農民,所以農民的困窮會使國家的活力降低。在重建國家財政時,務必厚實培養健全的農民,也就是援助貧農,儘量減少貧農階層。   農民不能脫離貧窮,是因為一到青黃不接的時期,手邊欠缺資金,得向地主借種子、食糧、金錢等,其利息從六、七分到十分不等。等收穫期還債之後,剩下的穀子又不能吃到下一次插秧時。結果永遠也擺脫不了纏身的債務。青苗法是一種由國家低利貸款給農民的制度,利息在二分以下。以這樣的利息,農民便可以爬出借貸度日的煉獄。

  地主和豪族也是以農民為對象的高利貸業者,由於他們的生意被政府剝奪,當然反對青苗法。且政府高級官員大致也是出身於這個階層。王安石的其他新法還可以,只有這項青苗法有人反對。   雖然是二分以下,這些利息一旦納入國庫,全國合起來就成了一筆巨款。而貧農如果消失,支撐國家的力量就會增強。   救濟貧農的若是青苗法,那麼挽救小資本商人的就是市易法。市易法就是規定在低利貸款、購買滯銷貨物及政府購入物資時,不得透過豪商所支配的行(同業聯合)。當時御用商人勾結後宮及宦官,擁有特權。市易法不外是否定這種排他性的獨占機構。這項市易法自然遭到強烈反對。但就政府來看,由於購入大批物資的價格便宜,可以大幅節省歲出。

  另外還有募役法或免役法。宋代依照資產把農民分為五等。一等戶與二等戶稱為形勢戶(有權勢的人家),也就是所謂的豪農。他們有財力,所以必須擔負職役為上位者效勞。他們要負責接待出差的官員、運送或保管政府的物資、護送犯人及其他各種公事的服務,這些當然是沒有酬勞的。所以形勢戶據說破產的危險性極高。適度地偷懶,列入三等戶或四等戶反而較明智。結果由於職役制的關係,農民勤勞耕作的動機被扼殺,自然影響到稅收。   王安石的募役法是形勢戶以金錢雇人負責職役。這叫做免役錢。形勢戶從為上位者打雜的制度中解放出來,而三等戶以下的農家也就會產生向上的動機,要免除職役惟有努力成為形勢戶。屆時稅收當然會增加。   家裡出了高官的則叫官戶。官戶以往一向可免於職役。形勢戶的家庭都希望家族中出現科舉及第的進士,好成為官戶。因為科舉及第不只是那個人揚眉吐氣而已,也關係到整個家族的興衰。而王安石新法中的募役法,則規定官戶也必須拿出形勢戶免役錢的半數金額作為助役錢。這也是遭到高級官僚反對的理由。

  對大多數的國民而言,新法確實不錯。   獲得神宗(在位期間公元一○六七︱八五年)的信任後,王安石被任命為宰相,實施新法。於是,仁宗時期所累積的赤字,眼看著就轉為盈餘。但一如前述,新法有很多地方損及地主、豪族、特權商人、官僚、皇族特別是後宮女性及與之勾結的宦官的利益,因而受到相當激烈的抵抗。   新法一實施,翰林學士司馬光便辭官閉居洛陽,埋頭著述《資治通鑑》。這是以態度表明反對新法。司馬光主張政府沒有理由救濟懶人。他是站在民之貧富由勤惰不同的想法上這麼認為。   司馬光說,青苗法是犧牲有錢人來救助貧民,貧民反正不會歸還借款,那麼有錢人便會漸漸貧窮,國家將隨之困乏。他認為有錢人經營高利貸是理所當然的,他們將因政府低利貸款的侵害而成為犧牲品。

  司馬光似乎抱持著身分已固定,對這個狀況加以變更是不好的觀念。他那部著名的《資治通鑑》就是依照歷代文獻編纂為編年體。當然這裡也是有取捨選擇的。捨什麼、取什麼,仔細檢討起來,可以透視出主編司馬光的思想。   後漢光武帝曾屢屢下詔解放奴隸。由於長期的戰亂,很多人淪為奴隸身分,他曾數度指示對此進行救濟。建武十一年(公元三五年)二月的詔書裡寫道:   天地之性人為貴。其殺奴婢,不得減罪。   以往殺奴婢罪較輕,但他把這種罪與殺一般人的罪等同起來。同年八月又下詔書說:   敢灸灼奴婢,論如律。   以前為奴隸烙印是理所當然的,但他把這項行為列成傷害罪。此外,還有一條規定:赦免被烙印的奴婢為庶人。庶人就是自由人,換言之,烙印就會失去奴婢。同年十月,他又再廢除以往奴婢射傷人一律死刑的法律。建武十二年三月、十三年十二月又陸續下詔書令被掠奪而成為奴婢者,一律得赦免為庶人。

  這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後漢書》裡一一記載下來。但司馬光的《資治通鑑》中對解放奴婢、廢除階級差別的光武帝詔書卻連一行也沒有採用。   司馬光當然未評價光武帝的功業。也許他認為奴隸傷到一般人或主人就是反抗,當然應該判死刑。階級差別對司馬光而言是社會秩序的基本,無疑地他認為取消這個將擾亂安寧秩序。《後漢書》本紀其實只是簡潔地記述,項目也不多。一年份的記述,在《資治通鑑》裡大概寫成十倍長的文章。而與奴婢相關的詔書卻完全刪除,這件事只能看成是司馬光否定這項做法。   他與認為匈奴也是人、應該對貧農伸出援手的王安石,根本上的思想就不同。兩人當然會成為政敵。   【何時照我還?】   熙寧七年(公元一○七四年)四月,王安石左遷為知江寧府(南京的首長)。這是他在七年前被派任的職務。換言之,他由宰相又回到原來的位子。

  神宗信任王安石,他的左遷並不表示新法要廢止。事實上新法派的韓絳和呂惠卿仍留在中央政府裡,推行新法的政策。   由於旱魃及宋遼關係的緊張,人心動搖,批判王安石的呼聲高漲。最重要的是仁宗的未亡人太皇太后及英宗的未亡人皇太后都很討厭王安石。由於新法的實施,使她們的娘家蒙受損失。神宗也敵不過母親及祖母,他暫時把王安石調離中央以安撫她們。或許他是為了王安石的安全,以左遷的方式讓他避難。然而,這一來就把新法的實施交到了二流政客的手中。   王安石離開後,新法政策由呂惠卿主持。出身福建的呂惠卿是權謀術數之人,欠缺協調性,由於勉強啟用其弟,反而破壞了新法。   翌年,王安石很快又再復職為宰相,由江寧回到了首都。因為沒有他,新法的政策還是很難推行。神宗也這麼認為。而處處阻礙王安石再被起用的,據說就是呂惠卿。王安石曾與呂惠卿談論政治,彼此意氣投合,但推行新法時讓他主政卻是一個錯誤。據說王安石也很後悔自己沒有識人的眼光。中央新法派的分裂與風評不佳,王安石在江寧時也應該耳聞了。他有一首題為泊船瓜州的七言絕句,是將要回首都復職時所作的。    京口瓜州一水間    鍾山祇隔數重山    春風自綠江南岸    明月何時照我還   最後一句如果仔細玩味,可見他已預感到自己將再回到南京。王安石的本籍是江西,但長住南京,所以他似乎把南京視為故鄉。   就要踴躍回中央復職了,卻歌詠再度歸來之日,這氣勢有些低落。事實上,復職後的他,看起來已經沒有以前的霸氣。   可能是聽說自己所傾心的新法被呂惠卿等人弄得支離破碎,縱使復職,身體心理都不再起勁了。他已經知道呂惠卿為反對他復職而使出各種手段。   復職的翌年,王安石的長子雱死了。王雱二十四歲時及進士第,一直擔任經義局修撰的一流職務,享年三十三歲。王安石當然痛心疾首。他是非常顧家的人。後來,在隱居期間,弟弟王安禮被任命為尚書右丞(副首相),王安石送行到南京城外的龍安,從那裡寫了一首詩送給嫁至吳氏的長女。長女早已成婚,但王安石回憶起當時送行到龍安的往事。    荒煙涼雨助人悲    淚染衣巾不自知    除卻春風沙際綠    一如看汝過江時   寂寞的煙霧和細密的雨絲,更加觸動人的悲傷。眼淚沾溼了衣裳和手巾,然而我卻沒有察覺。除了春風吹過沙灘之際的綠色,如今呈現在我眼前的風景,就像很久以前妳出嫁過江時的景象。   以上是這首詩的大意。這是多麼深濃的父愛!除了這個長女之外,王安石也屢屢以詩與嫁給蔡氏的小女兒或嫁給張氏的妹妹長安君相互酬唱。   政治家在政治中不得夾雜私情,王安石對此可能很嚴格地自我要求。所以兒子的任官及弟弟的晉升也都是各憑實力。   一離開政治,他對家人的愛就非常濃厚。長子的死,必然帶給他很大的打擊。   復職後的他總是沒精打采,這可能也是因為王雱的死在他心裡投下了陰影。王安石深信佛教,也許是從這個時候開始的吧!   復職後第二年,熙寧九年(公元一○七六年),王安石很早就請辭,不久便獲允准。他把田地捐贈給鍾山的太平興國寺,也是在這個時候。這是為了供養雙親及兒子王雱。   【一民之生重天下】   王安石與佛教契合,似乎緣自平等的思想。對於不平等的現實,有一股激烈的憤怒,他的正義感便由此而起。在二十七、八歲擔任鄞縣知事的時候,他曾作了一首題為收鹽的詩,詩的結尾是:    一民之生重天下    君子忍與爭秋毫   一個平民百姓的生命是無比重要的,君子(為政者、豪商、大地主們)好和他們爭那一點點利益嗎?   這是很慷慨的志向。從這個志向,產生了新法。但王安石絕不是一個激情的人。儘管身為宰相,必須將自己構思的新法付諸實行,但他常常希望能夠隱居。   隱居歷時十年,朝廷讓他以節度使同平章事的舊職身分統領集禧觀使(集禧觀的監督)。這是宋代的祠祿,沒有實務,領的是年金。   元豐七年(公元一○八四年)春,王安石生病,神宗派遣朝廷的國醫為他診察。可見神宗的信任依然深厚。   病癒後,王安石把宅邸改成寺院。朝廷為這個寺院賜名為報寧禪寺。   兩年前他送行到龍安的弟弟王安禮,後來轉為尚書左丞,在王安石生病的那年七月,轉任知江寧府。換言之,他奉令擔任南京的長官,也就是哥哥王安石隱居地的長官。   雖然走下了政治舞台,王安石仍舊頗受眷顧。然而他所開創的新法,卻被權力慾很強的政客們利用,派閥爭鬥因之劇烈,當權派對反對派的傾軋亦不間斷。   特別是對反對新法的人,常施以嚴格的處分。蘇軾(公元一○三六︱一一○一年)以朝政誹謗的罪名被投入獄,後因恩赦而獲釋,但被流放到黃州。這是元豐二年(公元一○七九年)的事。在貧瘠的土地上,他不得不養活自己,耕作了東邊坡地、故營處的數十畝田,自稱東坡居士。在黃州附近,有三國時代的古戰場赤壁,他曾兩度遊此,作了著名的<赤壁賦>。   蘇軾的流放生涯歷時五年。弟弟蘇轍亦因連坐而遭左遷,舊法派的人都受到嚴重的迫害。他們對新法的憎惡自然很深。然而,蘇軾於元豐七年旅行到筠州會晤弟弟時,途經南京,曾前去拜訪新法派的始祖王安石。   當時王安石在國醫的診察下,重病剛剛復原。那時王安石六十四歲,蘇軾四十九歲。王安石對反對新法的後輩蘇軾出示了三首七言絕句和一首五言絕句。蘇軾和其韻而作詩贈與王安石。這裡各自引用一首。首先我們來看王安石所出示的一首詩:    北山輸綠漲橫陂    直塹(垂直的溝渠)回塘灧灧時    細數落花因坐久    緩尋芳草得歸遲   這是歌詠他在南京鍾山隱居之地病後的生活。悠閒地坐數落花,偶爾外出,也是慢慢地欣賞芳草,不管到多晚也不要緊。   怎麼樣?你要不要在這附近找一個三畝之家,就像我這樣悠閒度日呀?   王安石大概是這樣勸他。   和著這首詩的詩韻,蘇軾作的詩如下:    騎驢渺渺入荒陂    想見先生未病時    勸我試求三畝宅    從公已覺十年遲   我騎著驢,遠遠循著荒涼的堤防路走來,懷想起先生生病前的形貌。會面後先生勸我不如找個三畝之家過活,不知道為什麼,彷彿覺得受先生之教似乎晚了十年。   這是蘇軾這首詩的大意。所謂十年遲是什麼意思呢?蘇軾當時已任徐州及湖州知事,是反新法派、也就是舊法派的中堅分子。所以被新法派迫害而遭到流放。他似乎在說如果是十年前,還沒有被劃分派系,那時候就可以跟從王安石。   新法、舊法之爭,除了是政爭外,還帶有黨爭的色彩。爭論要怎樣才能重建國家,這是政爭,區分某派某陣營,因人脈而爭,這就是黨爭。   一般人視新法派的領袖為王安石,舊法派的首腦為司馬光。然而,這兩人常以文書交換政治上的意見。如前所述,他們在思想上雖有很大的差異,彼此卻很尊敬對方。這與後來的新法、舊法兩派鬧哄哄的爭鬥,有著根本上的差別。司馬光對新法批判得很激烈,但他攻擊的目標與其說是王安石,不如說是呂惠卿。   就在蘇軾拜訪王安石的那年,司馬光完成了《資治通鑑》,並將之獻給朝廷。   【面垢不洗】   司馬光、蘇軾或是歐陽修等人,也許因為在舊法派中是很受歡迎的文人,因而新法派往往被當成歷史中的壞蛋。   新法當然急進,以致給人一種過激的印象。王安石也被視為這一種人。他不修邊幅的性格招來許多誤解。   衣垢不浣,面垢不洗。   因而被看作是一個激進的人,一旦熱中於工作,便不修邊幅。至少在當時的士大夫看來,王安石是一個舉止不端莊的人。難得有這樣的懶蟲,蘇軾的父親蘇洵批評他:   是不近人情者。   蘇洵重視禮儀,曾蒐集有關禮的文獻,編著了《太常因革禮》百卷,因此對王安石無視禮儀的態度很是生氣。他一時氣憤,指斥王安石是一個合王衍與盧杞於一身的人。   王衍(公元二五六︱三一一年)傾心於老莊思想,雖為宰相,但從不管政治,因而被石勒大敗,使西晉滅亡。被俘時,他以自己不知世事而卸責,石勒一怒便殺了他。   盧杞是八世紀後半的唐朝宰相。國庫困乏,他曾強制性地向長安的富豪借錢,徵收市場四分之一的存貨,發行一種千文中先扣除五十文的除陌錢,增設房屋稅等,招致世人的痛恨。後來遭到彈劾,左遷後死了。   這個批評顯然不適當。   王安石是一個虔誠的佛教信徒,並不像醉心老莊的王衍那樣不顧政治。連臉也不洗,正因為熱中於政治改革。蘇洵的批評或許指的是王安石想歸隱而獲准這件事。但他身居要職時就拚命努力,去職之後才繼續信仰的生活,並未像王衍那樣沉迷於老莊清談,卻又身居要職。   唐朝盧杞在想要重建財政的意義上,與王安石相似,但如果國庫吃緊,大臣就必須講求對策。盧杞的對策畢竟是臨時的、強制性的。相較之下,王安石則是樹立基本的政策,然後遵循之。他的新法裡有很嚴整的哲學。儘管反豪族的利益,但要達到的重大目標遠高過他們的利益。他還未在中央政府占有一席之地以前,曾作了一首題為兼并的長詩,內容是擔心中小型自耕農因高利貸而不得不放棄土地,土地將繼續集中於少數的大地主手中。    俗儒不知變    兼并無可摧   這是其中的詩句。由於兼併,貧富差距增大。如果沒有健全的中型自耕農,便沒有人繳付稅金。兼併土地的大地主,大半都是官戶,因而在稅金方面享有優待。國庫困乏的情形只有愈來愈發嚴重。這種兼併不得不摧毀,而俗儒、也就是官僚們卻不知變(世事的移轉變遷),未曾謀求對策。   從還是地方官的時候起,王安石就已在思考對策。那就是新法。他不像盧杞那樣臨時聚斂。   大病後的翌年,元豐八年(公元一○八五年)三月,神宗崩殂。十歲的哲宗即位,由皇太后攝政。她很討厭新法,新法因而一再被廢止,新法派的官僚遭到左遷。政壇成了舊法派的天下,司馬光理所當然地成為宰相。蘇軾被召回中央,由中書舍人成為翰林學士,在國政中樞占有一席之地。   由於皇太后憎恨新法,自然對王安石也有所怨懟。但是,王安石隱居已近十年,她的怨氣大概也幾乎消散了。   神宗死後第二年,元祐元年(公元一○八六年)四月,王安石過世了。朝廷贈與他身為臣子最高的職位太傅。下面這首詩據說是他的絕筆。    老年少忻豫(快樂)    況復病在床    汲水置新花    取慰此流芳    流芳祇須臾    我亦豈久長    新花與故吾    已矣兩可忘   這位佛教信徒很平靜地死了,他自創的新法一再被廢止的消息必然在一年間傳入耳中。然而,讀這首絕筆詩給人的印象是他已經很達觀。   新法是一種改革案,因為全新實施,所以有各種麻煩的手續。要低利借款,需要複雜的文件,這在現今也是同樣的情況。當時的人們對形式手續的繁雜似乎也很困擾。因此,對新法的評價也不能算好。蘇軾被流放的罪名朝政誹謗的其中一項,就是他曾在詩裡諷刺說,連鄉下人也要為辦理手續而過半年的城鎮生活,結果孩子們的鄉下腔都沒有了。   明朝的李卓吾把王安石和司馬光作一比較,認為司馬光的反新法論既是杜撰,又無力制止神宗改革的企圖,因此他並沒有判定孰優孰劣。   當兩分其過。   雖是舊法之世,但等哲宗長大親政後,又再度成為新法時代。宋朝滅亡是由於其動盪不定,而伴隨而來的黨爭才是肇因。這並不是王安石的責任。   一百八十度的轉變令人疲憊。回到舊法時,蘇軾因免役法已固定下來而主張應該繼續實行,但不為採納。舊法派非得完全顛覆新法,否則便不能甘心。   因此,蘇軾在舊法派中也處於一種微妙的立場。   套用蘇洵的話來說,合王安石與蘇軾於一身的人,是那個時代所需要的。
按“左鍵←”返回上一章節; 按“右鍵→”進入下一章節; 按“空格鍵”向下滾動。
章節數
章節數
設置
設置
添加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