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懸疑小說 別無選擇的賊

第8章   第08章

  第二天早晨,她不需要踢翻花盆叫醒我了。九點剛過,我就起了床。洗過澡,我想刮刮鬍子。羅德尼留了一把很糟糕的刮鬍刀,是我好不容易才在一個空的邦迪盒子後面的空藥箱裡找到的。這是一把舊得不能再舊的古列牌刮鬍刀,起碼一年沒用過了,也起碼有一年零一天沒有清理過。舊刀片還在上面,羅德尼上次刮鬍子留下的殘渣也在裡面。我在水龍頭下用水沖了半天,就像用小掃帚清理滿屋的垃圾一樣吃力。   我決定打個電話給魯思,請她帶牙刷、牙膏和刮鬍膏給我。我翻了翻電話簿,在曼哈頓區找到了很多姓海托華的人,這才發現海托華這個姓真是很普通,比我預想的還多見。但是沒有住在貝克街的,也沒有叫魯思的。我打電話到查號臺,一個有濃厚拉丁口音的接線員告訴我說在貝克街上查不到魯思這個名字,可能是沒有登記。掛上電話之後,我對自己說不能因為英語是她的第二語言,就懷疑她的能力。

  我又撥了一次四一一查號臺,這次遇到的是另外一位接線員,便例行公事地詢問一番。她的聲音聽起來很愉快,有點澳洲腔,但她也查不到魯思的電話號碼。   我想她大概是沒登記吧。她又不是演員,為什麼要登記電話號碼呢?   我打開電視機,和它做個伴,然後煮上一壺咖啡,又坐回到座位上,端詳著那部電話。我決定打個電話回家,看看現在有沒有警察在那兒。我拿起話筒,又放了回去,因為不太能確定我家的電話號碼到底是什麼。我從沒打過這個電話,只要我出門,家裡就不會有人。我覺得有點意外,就算你不會打電話回家,也會把自己的電話號碼告訴別人。我想,我很少跟人說我的電話號碼。我對著電話瞪了好一會兒,終於想起來了。我立刻打了過去,沒有人接,這也是應該的。我掛上電話。

  喝第二杯咖啡的時候,我聽到了有人上樓梯、走近門邊的聲音。她敲了敲門,但我決定讓她用鑰匙開門。她走了進來,眼神明亮,神采飛揚,手裡拿著一個小購物袋,還跟我說她買了蛋和培根。你已經煮好咖啡了,她說,很好。這是今天的《紐約時報》,上面沒有什麼。   我想也不會有什麼。   我想我應該再買一份《每日新聞》的,但看到了又不想買。我覺得只要是重要的新聞,《紐約時報》就應該會登。他只有這一口煎鍋嗎?   除非他帶了一口鍋上路。   他不太會做家務。我們只能用手邊現有的東西。我以前沒藏匿過逃犯,不過,我會盡可能用你習慣的方法掩護你。如果在別人家和嫌疑人在一起,算是包庇吧。   其實是凶殺從犯。我說。

  那很嚴重吧?   是很嚴重。   伯尼   我抓住她的手臂。我先前想過這個問題了,魯思,也許你還是去檢舉我比較好。   你別胡說了。   你會惹來一身麻煩的。   別鬧了,她說,你是無辜的。   警察可不這麼想。   等我們找到真凶,他們就會相信了。嘿,別這樣嘛,伯尼!我們不是看過那些老電影,記得嗎?好人到最後都會贏的。我們是好人,對不對?   這我完全相信。   那我們就沒什麼好擔心的了。跟我說你喜歡吃怎麼做的雞蛋,忘了這些討厭的事。這房子裡有我,有蟑螂,這就夠了。你在幹嘛,伯尼?   我在親你的脖子。   哦,這倒沒關係,下次你可以再親。嗯你知道嗎,這樣很舒服,伯尼,我想我會學著喜歡的。

  我們正在把雞蛋洗乾淨,這時電話響了。這次服務人員倒很機警,第四聲還沒響完就把電話接過去了。   這倒提醒了我。我今天早上想打電話給你,我說,但是你的電話號碼沒有登記,或者是用你丈夫或別人的名字登記的?   哦,她說,我沒有登記。你打電話給我幹什麼?   因為我想刮鬍子。   我注意到了,你的臉毛茸茸的,其實我有點喜歡這樣,可是我也知道你應該刮一刮。   我跟她說這裡沒有刮鬍膏,羅德尼的刮鬍刀又是那個樣子。我想你可以順路帶來。   我現在去買,不麻煩的。   如果我有你的電話號碼,你就可以省了這趟了。   哦,沒關係。她說,我不在乎。你還要不要別的東西?我又說了幾樣,她寫在一張小單子上。我從皮夾裡拿出十美元,強迫她收下。真的不用急。我說。

  我現在就要出門。我剛剛在想,伯尼,你最好不要用電話。   為什麼?   工作人員應該能分得出是有人把電話拿下來了還是有人在跟人通話。有時他們還會監聽呢,是不是?   這我倒不知道,我還真不清楚他們在幹什麼。   但他們知道羅德尼不在城裡啊,如果他們察覺到有人在羅德尼的公寓裡   魯思,通常他們會讓電話響上二十次才接過去,他們就是這麼有效率。只有在電話響的時候,他們才會注意到用戶的線路,而且也是胡亂應付了事。   剛才不是只響了四次嗎?   總是會有意外情況的,是不是?你也不是真的以為用電話有什麼危險吧?   嗯。   不會有什麼危險的。   她出門之後我站在電話旁邊,看著它,好像在看什麼洪水猛獸。我拿起話筒,開始撥我家的電話號碼這次我記得很清楚但才撥到一半就不想撥了,掛上了電話。

  趁她不在的時候,我把碗盤洗好,然後開始看報紙。《紐約時報》說我還逍遙法外,這我也知道。   這次我懶得鎖門,她剛一敲門我就打開了。她遞給我一個紙袋,裡面有一把刮鬍刀、一小盒刀片、刮鬍膏、牙刷和一小管牙膏。她還給了我找回的四毛七分錢。時不時就會有這種事提醒你,大家嘴裡的通貨膨脹絕非空穴來風。   再過幾分鐘我就要出門了,她說,你可以刮鬍子了。   出門?你剛來啊。   我知道。我要到圖書館去看看《紐約時報索引》我們昨天晚上不是說過嗎,除非我們能找到他的前妻,跟她談一談,否則很難有進展。   很麻煩,好像不值得這麼做。   查《紐約時報索引》嗎?我只要到四十二街和第五   我知道圖書館在哪裡。我是說找弗蘭克斯福德的前妻。

  其實也沒什麼麻煩的。前妻會不會參加前夫的追悼儀式?我今天下午就要到那邊去,兩點半有一個追悼儀式。追悼儀式跟葬禮有什麼不同?   我不知道。   我想可能跟屍體在不在有關係。警察可能因為解剖或是別的什麼原因,還沒有交還屍體。他們要確定他真的死了。   他們已經確定死亡時間和死亡原因了。   也許他們沒有交還屍體,或是把屍體運到別的地方去了。我不知道,但是差別應該就在這裡吧。沒有屍體不能叫葬禮,對不對?   去問湯姆.索亞(註:馬克.吐溫的小說《湯姆歷險記》中的主角,家人一度以為他溺斃,為他舉行了追悼儀式。)吧。   有意思。那我到酒吧去好了。潘朵拉的盒子。   就叫潘朵拉。你到那裡去幹什麼?

  我不知道,跟我去追悼儀式的道理一樣。如果那傢伙沒參加追悼儀式,說不定會去酒吧。   我不知道他參加追悼儀式幹什麼。   她聳了聳肩。我也不知道。但說不定他是弗蘭克斯福德生意上的朋友,所以才會去。什麼事情都是有可能的,對不對?如果他沒參加追悼儀式,說不定會到潘朵拉喝一杯,借酒澆愁。   接下來她解釋說為什麼她覺得潘朵拉可能是我們朋友的日常買醉之處,這也是前天晚上我到酒吧去蹓躂的原因吧。如果他真的在教堂或酒吧的話,魯思一定可以根據我的描述認出他來。   我們坐下聊了起來,一小時之後,魯思說她該到上城去了。其間有好幾次我差點就跟她說,就在幾小時前我曾經到過潘朵拉,但不知為什麼,我終究沒說出口。

  她一出門,時間好像就變慢了。不管有沒有結果,她總算是有點事可做,而我呢,只能在屋裡晃來晃去消磨時間。我想戴上假髮和便帽跟在她後面,但轉念一想,又覺得這麼做很笨,因為警察可能派了人手,在追悼儀式上注意可疑人物。我突然擔心起魯思來,不知道她有沒有想到這一層,可別引來警察跟蹤她。   如果沒有別的更值得擔心的事放在心上,你就會鑽牛角尖,覺得還真有這回事。我決定提醒她注意這個問題,但我沒有她的電話號碼,沒法找到她,更何況她在前往圖書館的路上。我當然可以打電話給圖書館,請他們派人去找她,雖然我不知道圖書館有沒有這項服務。不過我可以跟他們說,這是性命攸關的急事。   不行,這會吸引大家的注意。所以我應該乾脆戴上假髮和便帽到圖書館去跟她說,但這樣有可能把她逼進一個小房間,而裡面恰巧有三個警察眼光瞟來瞟去,這時她叫我的名字,我的假髮跟便帽也剛好掉了下來。

  於是我決定刮鬍子,盡可能地用最多的時間細細打理。我先把刮鬍膏抹在臉上,抹了四、五次,然後刻意而細心地慢慢刮。這是我近年來刮鬍子最仔細的一次除非你連我逃離弗蘭克斯福德公寓的那次一塊算上,嘿嘿我留下兩撇小鬍子沒刮,覺得有助於偽裝,跟假髮和便帽也很配。   我從櫃子裡把假髮和便帽拿了出來,戴在頭上,仔細打量我嘴上八分之一英吋新留的鬍鬚。然後我脫掉假髮和便帽,放回櫃子裡,又抹上刮鬍膏,把那兩撇有點造作的鬍鬚刮掉了。   鬍子再怎麼刮也只能這樣了。我盡可能做得仔細,如果還能再浪費時間,大概只有把頭髮也剃掉了。我真的在考慮把頭髮剃光的可能性,這同時也說明了我現在的精神狀態。如果我剃成光頭,戴上假髮說不定會更貼合一點。幸好在我真的動手之前,這主意就已經煙消雲散了。   我又開始撥自己家的電話,這純粹是因為無聊,結果電話竟然占線,這可把我嚇了一大跳。我隨即想到這並不代表有人在用我的電話,只是那個區的電話線路忙而已,這種事經常會發生。要不就是恰巧有人打電話給我,被他先接通了。我幾分鐘後再打電話過去,電話響了,不過沒人接。   我繼續看電視,胡亂換著臺。WOR臺在重播一部叫《公路巡弋》的電影。我坐在沙發上,看著布羅德里克.克勞福德(註:美國電影演員。)如何懲罰壞人,這是他最擅長的事了。   我掏出我的那串鑰匙和挑鉤,放在手上掂掂分量,腦子在盤算有沒有可能在這幢房子裡闖幾個空門,算是找點事情做。我可以到樓下去按電鈴或是記下他們的名字,到電話簿上去查他們的電話,確定哪些人在家、哪些人不在,一家一家去探個究竟。說不定能找到合身的衣服,或是給以斯帖和末底改找點貓糧。   我根本沒認真思考過這些想法。我只是渴望思考點什麼,於是就胡亂拉些東西來濫竽充數。   我不知不覺在電視機前打起盹來,半睡半醒地看著電影裡的情節,直到影像完全淡出,被一些無聊的夢取代。我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睡著的,所以也說不上來到底睡了多久,我想有一小時多一點,兩小時不到吧。   也許是外面的噪音把我吵醒的,也許我小睡一下就夠了。但我相信是那聲音,我在潛意識裡聽到了,而且能分辨出來。   不管是什麼原因,我睜開眼睛,盯著電視看,狠狠眨了兩下,又盯著電視看。   五點剛過,魯思回來了。我那時已經快把地毯磨破了,沿著線頭露出的邊緣來回不停地走,要麼就衝到電話旁,沒拿起聽筒又慌忙退開。五點的新聞開始了,我已經緊張煩躁得根本看不下去,只知道有個面帶微笑的傢伙喋喋不休地在播報摩洛哥還是黎巴嫩?反正是諸如此類的地方的情形,駭人聽聞。   是魯思回來的腳步聲。她把鑰匙插進孔中還沒轉動,我就替她把門打開了。然後她衝了進來,還沒鎖門就爆出連珠炮一樣的一串話。她的嘴好像怎麼也閉不上,從外面的天氣、圖書館的設備到弗蘭克斯福德的追悼儀式,說個沒完沒了。但是我的注意力跟剛才聽摩洛哥或是黎巴嫩的新聞時差不多。   我好不容易在她的一個句子中間插了句嘴。我們的胖朋友呢?我說,他在那裡嗎?   我想沒有。他沒出席追悼儀式,也沒去酒吧。順便提一句,那酒吧還真髒啊,它   所以你沒見到他?   沒有,但是   我見到了。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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