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言情小說 是誰拿走了那一雙雪靴

第7章 《賣愛情的小販》

  每天入夜後,尖沙咀彌敦道驟變成一條比日間更繁華,更綺麗的大道。落魄的畫家替人畫人像素描。尼泊爾人販賣他們手造的工藝品,本地小販賣冒牌T恤、冒牌手錶、毛衣、飾物等。   這裏是另一個俗豔的世界。   我時常在這裏碰到一個賣胸針的小販,他賣的胸針是用熒光膠管造成的,每一個都像嬰兒手掌那麼大,清一色是心型。小情人買下心型胸針送給身旁的另一半,直至燈火闌珊,那些膠管內的熒光液體會逐漸變得黯淡,是最短暫的盟約。   我時常想,世上會不會有一個專門販賣愛情的小販,在他的檔攤前,什麼愛情都有,任由顧客挑選,我們不用再尋尋覓覓。   我跟徐亮明約會的頭一天,我們在彌敦道走了一遍,他買了一個心型的熒光胸針給我。

  現在送給你好像是早了一點,但我希望你會接受。他說。   我喜歡啊!我把胸針別在胸前。   我跟徐亮明早在約會前幾個月便認識,他是我朋友的朋友。一天晚上,我接到我朋友的電話,叫我去唱卡拉OK,那間卡拉OK正是在彌敦道上。徐亮明原來是我朋友的中學同學,他們曾經很要好,後來失去了聯絡,就在那天早上在街上重逢,所以要慶祝一下。我的朋友叫馮彬,是個風流多情的男人,經常戀愛,但徐亮明看來很老實,不像他。   離開卡拉OK之後,徐亮明負責送我們回家,我是最後一個下車的。他問我要電話號碼時,我緊張得差點忘記了自己的電話號碼。   兩個星期之後,他約我吃飯。我們在彌敦道一間酒店的扒房吃飯,然後,他在街上買了一個心型的胸針給我。

  這已經是六年前的事,賣胸針的小販依然每天晚上在彌敦道出現,亮明送給我的胸針已經不再發光,我依然保存著。   亮明比我年長五年,他是我的守護神。說來好笑,我是一家政府醫院的護士,照顧別人是我的職責,我自己卻需要別人的照顧。家裏的電話答錄機壞了差不多一個月,我也懶得拿去修理,亮明知道了,會替我拿去修理,然後很認真地教訓我:   壞了的東西要拿去修理。   我發脾氣摔爛了家裏的鬧鐘,他卻立即買一個新的給我,在這種時刻,他偏縱容我。   有一天,我無端地傷感,搖電話給他,我在電話裏哽咽,他著急地問我:   發生什麼事?是不是有人欺負你?是不是工作上有什麼不開心?   不是,我只是想聽聽你的聲音。我哭著說。

  他啼笑皆非:你現在不是聽到我的聲音了嗎?為什麼還要哭?   聽到你的聲音,很感動,所以就忍不住哭嘛!我向他撒嬌。   往後,他常常拿這件事來取笑我,打電話給我時,經常對我說:我想聽聽你的聲音,嗚嗚。   如果說亮明有什麼不好,是他的佔有欲太強了,他希望我把所有的時間都給他。   幸而亮明的工作經常要出門,他不在香港的時候,我可以得到一些私人空間。我想,愛一個人,也該接受他的缺點吧。如果有一天,他不需要我把所有時間都交給他,或許我會不習慣呢。   今天,女內科病房來了一個新病人,這個女孩子只有二十三歲,身高五尺十一寸,體重只有八十二磅,瘦得只剩下一雙大眼睛。她患的是厭食症。由原來一百二十多磅,變成現在這個樣子,她已經半年沒有來月經了。

  我替她注射鹽水,女孩躺在床上,一句話也不說,只是怔怔的望著天花板。我想,如果世上有愛情小販就好了,女孩可以再買過一段愛情。   一滴眼淚從女孩的眼角流出來,不知為什麼,比她情況更壞的病人我都見過,偏偏是她,令我很不安。   下班後,回到家裏,我接到高致雲的電話,我有些意外,他移民到美國已經十年了,為什麼會突然打電話找我?   阿嵐,你好嗎?他的聲音很爽朗。   還不錯。我說。   我剛從三藩市回來香港,可以出來見面嗎?   我和高致雲相約在酒店頂樓的餐廳見面,那天剛好是我休假。   我沒想到高致雲會回來。在十年前,他曾經追求我,但我拒絕了他。我記得那天晚上,他向我表白,說很喜歡我。我說:

  我們沒有可能的。   後來,他纏得我很厲害,我不肯再跟他見面,他打電話給我,我在電話裏冷冷地告訴他:   我對你根本沒有那種感覺,我永遠不會喜歡你的,你不要勉強我好不好?還有很多女孩子很好,你去找她們吧!   此後,他沒有再找我。幾個月之後,他跟家人移民到美國,寄了一封信給我,內容大意是很掛念我之類,但我沒有回信。那時我才十八歲,不懂得照顧別人的感受,所以說了很多傷害他的說話,如果在今天,我一定不會說我永遠不會喜歡他。   去到餐廳,我差點認不出高致雲來,他變了很多,從前的他是胖胖的,臉上長滿暗瘡,現在仿如脫胎換骨,臉上的暗瘡沒有了,身材高大標準,十分英俊。   阿嵐,你好嗎?他熱情地招呼我。

  我真的不敢相信,他變得那樣有魅力。   你改變了很多。我說。   我離開香港時才不過十七歲。他說。   我記得他比我年輕一歲。   你現在做什麼工作?他問我。   護士。我說。   你以前的夢想也是做護士!   對呀!你呢?   和你的工作很相近,我是醫生。   醫生?我沒想到他會當上醫生。   我的志願本來不是當醫生的   那為什麼?   因為我知道你會當護士,所以我要當上醫生,這樣在精神上好像跟你很接近,是不是很傻?   我驚訝得不懂得怎樣回答他。   他把名片給我,他現在是三藩市一間政府醫院的內科顧問醫生。   讀醫學院的日子苦不堪言,但想起你,我就可以熬過去。他說。

  你有女朋友嗎?我問他,我不想他再提起以前的事。   十年來總共跟兩個女孩子談過戀愛,都是用來替代你的,都完了。   我也有男朋友。   我還擔心你結婚了。他說。   還沒有。   香港變了很多。高致雲望著窗外說。   是呀!   有什麼地方是一定要去遊覽的?   灣仔海傍吧,這十年間改變了很多。我說。   你可以陪我逛逛嗎?他問我。   沒問題。   我和高致雲在海傍散步,十年不見,我也不知道跟他說什麼好。   你陪了我一整天,你男朋友會吃醋嗎?他問我。   他不在香港。   淺水灣現在變成怎樣?他問我。   去看看便知道。我說。   我們乘車到淺水灣,就在淺水灣露天茶座坐下來。

  淺水灣一點也沒有改變。他說。   不,這裏多了一間酒店。我指著淺水灣酒店說,這間酒店很漂亮。   在淺水灣,我和高致雲談得很投契,他告訴我他在醫院裏工作的情形,我也告訴他我這邊的情形。他變得很健談,以前我覺得自己跟他合不來,沒想到今天晚上竟然談了這麼多。   高致雲送我回家,他在門外問我:   我會在香港逗留兩個星期,你可以陪我四處逛嗎?   我要回去看看是否可以拿到假期。我說。   我跟同事對調了三天假期,不知為什麼,我很想陪伴高致雲。   亮明在四天後回來,這三天剛好用來陪高致雲。   這三天我們玩得很開心,高致雲真的變了很多,他成熟、聰明、有趣,而且一直沒有忘記我。

  第三天晚上,高致雲邀請我吃飯,他在七時三十分來接我,車子直駛淺水灣。   我們在淺水灣的法國餐廳吃飯,我把患上厭食症的那個女孩的故事告訴他。   我也患過厭食症。他說。   我愕然。   被你拒絕之後,我有半年時間不太想吃東西,一個月就瘦了十多磅,後來在美國醫好了。   對不起,我不是想傷害你的我想解釋。   他用手按著我的嘴巴:不要道歉,我沒有恨你,我一直沒有忘記你。   飯後,高致雲邀請我到他的酒店房間坐坐,我知道那或許是一種暗示,但我去了。   我們在房間裏擁抱,他緊緊地抱著我,我感受到一種從來未有過的溫暖。我很後悔十年前沒有選擇他。   我一直沒有忘記你。他吻在我的唇上,解開我的衣服。

  我覺得對不起亮明,但我無法抗拒高致雲,我跟他睡了。   我在淩晨六時起床。   我要上早班。我告訴他。   我送你。   不用了。   我匆匆回到醫院,第一件事是去替那個患上厭食症的女孩量度血壓。她的體重回升了一點點。高致雲患厭食症的時候也會瘦成這個樣子嗎?   亮明回來了,並且來接我下班。   有沒有掛念我?他問我。   有。我騙他,這幾天以來,我的腦海裏只有高致雲。   我和亮明做愛的時候,腦海裏也只是想著高致雲。   你沒事吧?亮明問我。   我覺得很對不起亮明,但我無法不想起高致雲。   第二天,我打電話給高致雲。   能跟你見面嗎?我問他。   我到酒店找他,我們再一次做愛,我整個人好像給燃燒了,我只想跟他一起。   不行,你已經有男朋友。他說。   我跟他分手。我好像著了魔似的。   我不是要回來拆散你和你男朋友的,兩天後,我就要走了。他痛苦地說,他也好像著了魔似的。   我愛你。我告訴他。   兩天之後,高致雲回三藩市,我到機場送他。   我會打電話給你。他說。   他回到三藩市之後,並沒有打電話給我,我打長途電話給他,告訴他,我很掛念他。   你別這樣,我們都是成人。他說。   你愛我嗎?我問他。   愛又如何?你現在已不是自由身。他歎了一口氣。   我決定跟亮明分手,我不想再騙他。   你不在香港的時候,一個以前追求過我的男孩子回來找我。我告訴他。   他的臉色驟變。   我跟他上床了,而且不止一次。我說。   亮明痛苦得臉也扭曲了。   對不起,我要去美國找他。   亮明一聲不響地離開,他恨透了我。   我買了機票去三藩市,趕著去見高致雲,這一次大抵是我一生人最瘋狂的一次了。   到了三藩市機場,我打電話給高致雲,他來機場接我。   我看到高致雲,撲在他懷裏,告訴他:   我跟他分手了。   他替我把行李搬上車。   是不是去你家?我問他。   你沒有訂酒店嗎?他問我。   酒店?我沒想到他叫我住酒店。   沒有。我說。   我替你在市中心找一間。   在車上,我沒有再跟他說話。   他帶我到市中心一間酒店。   你不打算請我回家嗎?我問他。   我家裏不太方便,我女朋友跟我一起住。他說。   女朋友?我想也沒想過。   我們感情很好。   我怒不可遏:那你為什麼   為什麼回香港找你?他問我,你以前拒絕過我,你記得你怎樣拒絕我嗎?你說你永遠不會喜歡我,我就想試試你是不是永遠不會喜歡我。   你這是什麼意思?我質問他。   你以前看不起我,現在我也看不起你。他冷笑。   我狠狠地摑了他一巴掌。   我只是想證實一下而已。他笑著說。   你說你沒有忘記我都是假的。   我沒想過你會那麼認真。我的確患過厭食症,你把我害得很苦,你也該嘗嘗這種苦。他說。   我中了他的計,他只是回來向我當天的高傲報復。   我羞愧得無地自容,我還跟他上過兩次床!我抱著行李奔上計程車,回到機場。   在機場等了兩天兩夜,終於有機位回香港。   本來我是想回來找亮明的,當我再踏在香港的土地上,我突然失去了勇氣,我有什麼顏臉找亮明?難道我要告訴他我上了別人的當,求他再接納我嗎?   我的電話答錄機沒有留言,亮明沒有找過我。   馮彬告訴我亮明不會原諒我。   我看著他送給我的鬧鐘,為什麼鬧鐘沒有把我吵醒?   我回到醫院裏,那個患厭食症的女孩康復出院了。   聽說亮明拍拖了。我在抽屜裏拿出第一次約會時他送給我的心型胸針,胸針好像越來越黯淡了。   今夜,過了十二時,我一個人走在彌敦道上,落魄的畫家不見了,賣胸針的小販改賣冒牌皮包。   小姐,要買愛情嗎?一把聲音問我。   我回頭,看到一個小販站在燈火闌珊的街角問我,他面前沒有貨物,只有他自己的一張笑臉。   我繼續向前走,再回頭時,已不見了他。   是不是真的有賣愛情的小販?賣愛情的同時,我想買回我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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