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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1

神秘打字員 蘇珊.林道爾 9354 2023-02-05
  他們說,打字機打破了男女的分際。   看看打字機的設計,就會知道這些自詡婦德捍衛者的人為什麼這麼說。你我桌上常見的打字機,不管出自哪個廠牌,安德伍德的,或是皇家、雷明頓、可樂娜的,個個如漢子般剛硬,沉甸扎實,方方正正,簡潔俐落,看不見多餘的曲線或女子習氣,只有鍵盤後那一支支金屬槓桿毫不留情地擊打紙面。毫不留情。確實如此;寬恕不是打字機應有的功能。   說到寬恕,我自己也所知不多,畢竟和我的工作比較有關的是寬恕的另一面口供。不過取得口供的不是我。那是警佐或警司探長的工作,不是我能做的。我的工作不需要發出聲音。是的,我工作時沒有聲音,硬要算的話,只有用面前打字機謄打速記稿時會發出機槍般的打字聲。即使如此,這個聲音也不屬於我,因為我不過是個女人。至少警佐應該是這樣看待我的。每回一起走出偵訊室,他總會輕拍我的肩膀,正色說:抱歉,玫瑰。像你這樣的淑女實在不該聽到這些的。他指的是強暴、搶劫,或錄口供時聽到的各種勾當。我們分局在曼哈頓下東城區,這裡最不缺的就是這類犯罪案件。

  我知道,警佐稱我淑女,不過是基於禮貌。一九二四年即將結束,轉眼就是一九二五年了。在這年頭,女性只有淑女和女人之分,而我卻落在兩者之間。淑女和女人的區隔,部分來自於是否受過教育,而我上過艾斯托利亞女子速記學校,即使自謙,仍可自詡為淑女;但若論家庭背景和財力,身為孤兒,週薪只有十五元,我配不上這個稱謂。還有,工作也是人們論斷女人的依據。淑女可以有各種嗜好,但萬萬不可工作,這種看法因襲已久。不過對我來說,有棲身之所,三餐溫飽,比當個沒有工作能力的淑女好。我可不能沒有工作。   人們說打字機打亂了男女的分際,大概就是這意思。打字機問世後,女人走出了家庭,但不再走進成衣廠、洗衣廠,而是律師事務所或會計事務所,闖入了原本只有男人才能踏足的場域。我們脫下圍裙,穿上漿挺的襯衫、單調的深色裙子,以中性化衣物淡化女性特質。他們因此擔心女人長期處於速記機、油印機、計算機、文件氣送管(譯註:郵件氣送管(pneumatic mail tube)是透過氣送系統來傳送郵件的系統。氣送系統(Pneumatic Tube Transport)發明於十九世紀,當時人們將需傳送的固體物件放進特殊容器裡,再放入傳送管道,利用管道中的氣壓來加以傳送,主要應用於短距離的物件傳送。倫敦、柏林、巴黎、布拉格等城市曾廣泛使用此系統,如今則較常應用於銀行或醫院裡的內部傳送。)之類的科學新產物之間,說不定哪天好勝心起,仿效這些鐵、銅或鋼等金屬,將軟弱的心智轉成鋼鐵般的意志,那就不好了。

  有些男性獨大的工作領域,例如警局,確實因為女人會打字而開始有了不同的樣貌。我們這些女打字員在警局可說是罕見的少數。曼哈頓當然也有看管女犯人的女管理員,我想有些人或許看過或聽說過。曼哈頓妓女多,警員每天抓娼妓就像在趕羊群,為避免男警員遭受騷擾之類的不實指控而有女管理員這樣的職務,而且大多由頑固古板的大媽來擔任。不過我們分局裡的警佐不信任也不聘用女管理員。我想,要不是局裡有太多文件要打,他們也真的做不來,這裡應該連半個女職員都沒有。對我來說,打字機就像許可證,讓我能夠踏進原本不屬於我和我等族類的禁忌之地。   不過我得先聲明,打字這個工作一點也不野蠻或男性化。甚至可以這麼說:打字是隨時代進步而出現的最先進、文明的工作之一。我們聽打時就像音樂家,指尖在速記鍵盤上輕巧飛舞,敲打出各式節奏。一旦打完文件,工作就告一段落,不需再為其他事煩惱。好的打字員知道自己的定位,只要當個無憂無慮、有合理報酬的女人就好了。

  無論如何,如果打字真像他們所說那樣充滿男子氣概,這工作應該會有更多男人來做。當然,那種場景是見不到的。不管到哪裡,人們看到的打字員總是女的,也因為這樣,打字員理所當然就變成適合女人的工作。我工作至今只遇過一位男打字員,不過這位男士弱不禁風,看起來好像比我還不適合在警局上班。我早該意識到他做不了太久。他就像驚弓之鳥,倒是鬍子看起來像天天上理髮院修剪般工整,鞋上還套著悉心呵護的淨白鞋套。沒想到他上班第二天,有個犯人就朝那雙鞋套啐了一大口菸草汁。我這麼說可能不太好,不過那位男打字員立刻臉色發白,接著說要去洗手間,起身走了出去。後來他又待了一個星期就離開了。白鞋套!警佐每回提起這件事總會搖頭,那麼寶貝他的白鞋套就不要來這種地方上班。我知道,警佐在我面前這樣說,表示他信任我。我也知道,這麼在意打扮的人走了,警佐應該高興得很。

  當然,這種時候我不會說警佐和警司探長自己腳上也套著白鞋套。探長和警佐個性截然不同,兩人之間亦敵亦友,很早之前就這樣了。我心裡明白,他們兩人我不能對誰特別好,否則就會破壞他們之間微妙的平衡,他們也就無法合作了。不過,真要坦白說,和警佐相處自在多了。警佐較年長,對我的好似乎有那麼一點超乎已婚男人該有的,但我覺得那比較像是父親對孩子的關愛。他為人正直,也就是這樣才成為警佐的,因為他真心認為,維護這座大城市的秩序是他的使命。   還有,對警佐來說,萬事萬物自有規矩,他以自己總能恪守事理為榮。就在上個星期,警佐要求一名警官停職,連帶扣了他一週的薪水,原因是那位警官給了拘留室裡的流浪漢一個火腿三明治。我大概能理解警官為什麼會這麼做。看著流浪漢薄薄外衣下浮現的肋骨線條,眼珠在空洞凹陷的眼窩裡轉動,任誰都會於心不忍。沒人敢說警佐無情,但有些人心裡這麼認為,警佐也知道他們的想法。他提醒我們,給這種人東西吃,就等於叫他不要自力更生,不需照規矩來。要是每個人真都這麼想,那還得了?

  探長的位階比警佐高,但你可能看不出來。警佐威嚇犯人時很有架式;個頭不高,身體倒很壯。他全身的重量幾乎集中在腰部,以褲頭(為集散地,環成一圈啤酒肚,很有父親威嚴,讓人覺得踏實。這幾年,歲月漸漸在他的八字鬍上灑下鹽巴胡椒般的斑斑灰白。他總是把鬍子尖端捲起,鬢角留得長長的,有點老派,但警佐毫不在意自己的外表是不是過時,也完全不隨驚世駭俗的風潮起舞。有一次,我聽見他一邊看報一邊叨唸,從這些流行的玩意兒就看得出整個國家有多麼墮落。   探長和警佐不同,沒留鬍子,鬍渣也總是刮得乾乾淨淨,正好符合最新的流行。他的髮型也跟得上風尚,上了髮油,隨興往後梳,額前經常垂著一、兩綹髮絲在眼皮上晃盪,時不時順手一撥,將它們攏回原位。他光亮的額頭上有道不小的疤,從眉心往一隻眼睛的眼尾延伸,反而襯得他的容貌更有特色了。探長年紀不大,大概比我大不到兩歲,因為是探員,不需巡邏,也就不必穿制服。他的衣服本身就好看,不過他更穿出了自己獨特的風格;無論什麼樣的服裝,他看起來都像起床時不小心跌進那套衣服裡似的。他給人瀟灑不羈的感覺,從頭髮到鞋套都是。他的鞋套完全不像男打字員的那麼潔白。不過這不表示探長不愛乾淨,只能說是不拘小節。

  他身上的衣服儘管是皺的,但我知道他天天梳洗。以前他跟我說話時,經常會靠在我桌邊,我聞得到他身上總有梨牌香皂的味道。有一次我問他,梨牌不是女生比較喜歡的香皂嗎?我說這話沒別的意思,但他突然脹紅了臉,滿心不悅,沒回答我的問題就走了,還足足躲了我兩星期。之後,我沒在他身上聞到梨牌香皂的味道了。後來有一次,他一聲不吭靠在我桌邊,但不是要跟我說話,只是想從我桌上抽走一份打字稿。那時我發現他換了香皂,渾身散發著某種類似昂貴雪茄或舊皮革的香味。   我不愛跟探長合作,比較喜歡和警佐搭檔,因為探長負責調查的幾乎都是謀殺案,只要跟探長一起進偵訊室,他要我記的大概都是殺人嫌犯的供詞。探長對此沒有任何表示,不像警佐叫我一起進偵訊室時,言談中總會有些憐惜和歉意。在這種時刻,我甚至覺得探長言語中隱約帶著挑釁。當然,表面上他還是非常俐落專業。

  警局裡的男人覺得女人是弱者,但我想他們一定沒想過,我們這些女打字員得把每段自白讀上兩次。我們在偵訊時打速記稿,之後還得用打字機逐字逐句謄打成一般文字,因為那些男人不會看速記,上頭的記號對他們來說簡直就像象形文字。那樣的內容要打上兩次,我其實不太介意,沒像他們想像中那樣害怕,也不覺得有什麼奇怪。只不過吃飯前聽犯人描述那些打打殺殺的場景,不免覺得掃興。還有,犯人一旦打算認罪,決定全盤托出,講起犯案過程往往鉅細靡遺,一丁半點都不漏。像我這樣品性端正的人,確實不愛聽那些殘暴的事,但我更討厭讓探長在我臉上看出任何不自在,因為他一定會解讀成女人的怯懦。我可以告訴你,在偵訊室裡,我從來沒有害怕過。

  跟某人一起聽犯人自白,確實多少會讓你和這個人隱約有著某種默契,但跟探長一起待在偵訊室,我實在沒什麼好話。他審訊的大多是殺害女人的犯人,而且被害人遇害前幾乎都有不幸的遭遇。每次記錄犯人如何用最殘忍的手法虐待年輕女子,整個偵訊室的空氣彷彿都凝結了。當犯人提到最殘暴的細節時,我知道探長會漠然地觀察我的神情。這時我總會覺得自己是個實驗品,或像最近時興的心理研究實驗之一。不過我也只能專心打字,不動如山,盡可能漠視他。   警佐會顧慮我的感受,總擔心這些事聽多了會汙染身為女人的我理當純潔的心靈,但探長不同,他似乎不這麼想。坦白說,我不知道究竟他想在我臉上讀出什麼。也許他只是好奇,我什麼時候會嚇暈,伏在速記機上不省人事。天曉得他是不是還拿這個跟其他警官打賭。不過,我們可是生活在進步的時代,女人要做的事可多了,不可能動不動就暈倒,給自己找麻煩。探長既然那麼跟得上時代,希望他別再像初生小狗般好奇地盯著我,讓我好好把工作做好。

  說到工作,我倒是愈來愈上手了。現在我用打字機一分鐘可以打一百六十個字,要是用速記機,還能打將近三百字呢。還有,我也不太會受到必須面對的口供內容影響了。我跟打字機一樣,就是坐在那兒,如實傳達自己聽到的一切。我不偏不頗記下的官方紀錄是要呈上法庭的,也是有朝一日會被視為事實的紀錄。這就是我待在偵訊室的理由。   不過我得謹慎點,不能因此志得意滿。有一回,我跟探長一起走出偵訊室時對他說:我不是笨蛋,你知道吧!說這話的時候,我可能音量大了點。   什麼?他停下腳步轉過身,上下打量我,臉上又出現科學家觀察小白鼠的那種表情。他朝我走近一、兩步,好像有什麼悄悄話要說似的,近得我又聞到了那混雜著雪茄與皮革味道的香皂味。我挺直腰桿,輕咳兩聲,站穩腳步,更加沉著地說:

  我說,我不是笨蛋。那些自白什麼的,我不怕,一點也不怕。我也不會突然歇斯底里昏倒。您大可不用費心準備嗅鹽來救醒我。最後這句話是誇張了點。現在局裡沒有這種東西了,應該也沒人會隨身帶著嗅鹽了。話一出口我就後悔了,因為說得太過、太情緒化,反而更像我試圖否認的歇斯底里。   探長開了口:貝克小姐但接著停了下來,什麼也沒說,只是盯著我的臉看了好一會兒。後來,就像有人忽然掐了他一下,他回過神來,脫口而出:是,我相信。我相信就算是開膛手傑克的自白,你也會一樣不動聲色。我還來不及想出要怎麼回話,探長已經轉過身走開了。   他是稱讚我還是諷刺我,我不知道。在警局裡工作,冷嘲熱諷我一點也不陌生。或許,探長只是拿我開玩笑。至於開膛手傑克我不大了解,只知道有人說他擅長用刀虐殺受害者。   後來我刻意淡化,沒再跟探長提過這個話題。在分局裡,我們繼續維繫彼此間的和諧。警佐努力維持與探長間的君子之交,探長與我不得不互動時也努力維持簡單的禮貌。   日子就這麼平靜持續著,直到他們聘了另一名新的打字員。      她一走進分局,我就有種奇怪的預感。那一天,她走進來面試時既沉穩又平靜,但我知道,那就像颱風眼。她是我們無法理解的黑暗漩渦,是冷與熱混融的險地,周圍的一切終將隨之改變。   稱她是另一個打字員其實不大對,因為局裡除了我,本來就還有其他打字員。我們一共三個人。一個是艾里絲,四十歲上下,面容憔悴,下巴尖削,眼睛灰而細長,像鳥一樣。她每天繫著各種顏色的女用領結來上班,只要局裡需要有人加班打字,都會出手幫忙,因此頗受青睞。(警佐最喜歡掛在嘴上的就是:罪惡可是全年無休。)至於私領域,艾里絲沒結過婚,而且結婚似乎也不是她人生追尋的目標。   另一位打字員是瑪麗,外貌風格與艾里絲相當不同。她身材圓潤,成天開開心心的,走路微跛,是小時候公共汽車壓傷左腳的後遺症。瑪麗不到三十歲,結過兩次婚。第一任丈夫跟歌舞團的女人跑了,而且瑪麗沒辦法找到對方把離婚手續辦妥。不過她處之泰然,不在意法律問題,又嫁了第二任丈夫。他叫賀瑞斯,對她不錯,但飽受痛風之苦。瑪麗清楚賀瑞斯無法提供她生活所需,所以到局裡來上班。她是個感情豐富的女人,明知對方痛風只會愈來愈嚴重,躺在病榻的日子只會多不會少,但還是為了愛情結婚。局裡一些缺德的人總在瑪麗背後議論,說她瘸的左腳跟痛風腫脹的腳是絕配,夫妻倆跳起華爾滋真是天生一對。這些話他們沒敢當著瑪麗的面說,但瑪麗並不傻,早知道大家把這當笑柄傳來傳去,也早就打算裝聾作啞,只要同事能和平相處就好。不過很多人倒也因此喜歡與她搭檔共事。   第三個打字員當然就是我。我在分局工作剛超過兩年,是公認打字最快、正確度最高的。分局裡所有需要打字的大小事務,包括拘捕令、口供、往來文件等,本來我們三人都應付得來,但禁酒令(Volstead Act)頒布後,案件暴增,工作也跟著吃力起來。   起先局裡的員警對禁酒令不太在意,執勤時只是敷衍交差。大小酒館因反酒吧聯盟(譯註:反酒吧聯盟(Anti︱Saloon League),二十世紀初美國倡導禁酒的主要團體。)而一間間關閉,巡警雖不得不支援,也只是消極應付,而且抱怨連連。若有人不小心被抓到藏有幾瓶私釀酒,巡警也不會太刁難,口頭警告幾句,把酒沒收充公就算了。儘管基督教婦女禁酒聯合會(Christian Temperance Union)極力宣揚惡魔就在酒精裡,但不是所有人都認同。就連私營私酒生意的人大放厥詞藐視新法,似乎也激不起法官想嚴辦的怒氣。男人辛苦工作了一天,下班後來一杯,再正常不過了吧。探長有一次在辦公室裡放聲說,一副不以為意的樣子,我們每個人都聽到了。   有好一陣子,禁酒的事就這樣有一搭沒一搭辦著。偶爾有些附近的人,比如誰家的先生或爸爸偷賣私釀威士忌被抓,也總是小小告誡一番就罷了,沒人打算認真追究。   俗話說,會吵的小孩有糖吃。說到禁酒這條新法,助理司法部長梅寶.威勒布蘭(譯註:梅寶.威勒布蘭(Mabel Walker Whillebrandt,1889︱1963),曾經擔任美國的助理司法部長(1921︱1929),是第二位出任此職位的女性。)就是那個會吵的孩子,我們則是用來安撫她的糖。我對威勒布蘭的法律生涯不是太了解,但從報上知道,她經常挑選身邊男同事懶得辦或不敢辦的案子,因而出了名。她辦起這類案子態勢驚人,往往還沒結案就上了好幾回頭條。威勒布蘭女士成為棘手法案的守護者,似乎是再自然不過的事。她是女人,讓她插手解決這種燙手山芋也沒什麼風險。畢竟在職場上,男人辦不成事就一敗塗地,女人失敗則似乎是正常的。不過威勒布蘭女士的字典裡顯然沒有失手這個詞。她充分展現自己的擇善固執與足智多謀,即使無法拉攏市長海蘭(譯註:約翰.海蘭(John F.Hylan,1869︱1936),紐約市第九十六任市長(1918︱1925)。)依然用良知良能打動了市長夫人蜜莉雅姆。這兩個女人聯手製造不小輿論壓力,主張紐約應該成為全國各地的表率,應該採取更有效的行動讓紐約成為真正滴酒不沾的禁酒城市。我說了這麼多威勒布蘭女士的事蹟,其實是想告訴各位,這場政治角力最後的結果是指派我們分局加入高尚實驗(譯註:一九二〇年代美國第十八條憲法修正案通過後,明令禁止美國各地生產、銷售、運輸酒類。當時的美國總統胡佛曾稱此舉為動機崇高的實驗,其相關查緝活動也因而以此為名。)。這樣各位就能明白,為什麼我說我們是安撫威勒布蘭女士的糖,而她是吵鬧的那個小孩了吧。   上頭要求我們分局組成紐約第一個擊破小組,當作其他分局的示範。局裡人員增額,目標是查緝轄區內的地下酒吧,打擊私酒。不過警局的生態自成一格,當中的人際互動邏輯和做菜有些相似,食材一變,總得花上好些時間才能重新調和各種味道。局裡的警員不太熱中招募新人,對四處突襲更沒興趣。他們在轄區裡已不大受歡迎了,再採取突襲只會更討人厭。然而命令下來,他們也只能照辦。局裡警察哀鴻遍野之際,警佐倒是很看重這項新任務。看得出來,他不只把它當作升遷機會,更視為道德的神聖使命。有一天,警佐宣布,任何人只要一跨進紐約,即使身上只有一小瓶威士忌,都會以最重刑責起訴。沒多久,案件就多得處理不完,不只警員忙、打字員忙,連帶也影響了其他作業。拘留室反倒像地下酒商的聚會所,本該相忌的同行開始討論怎麼互相配合,以免下回再被抓。   警佐只得打電話到職業介紹所,要他們再找個打字員來。   歐黛麗來面試時,頭髮還沒剪短。她那時要是留著現在這樣的鮑伯頭,我想警佐不會用她。倘若是探長,想必沒什麼意見,這我很肯定。在歐黛麗剪短髮前,我老早就懷疑探長特別喜歡搞怪張揚的髮型,也喜歡敢留那種髮型的女人。   有一天,歐黛麗走進辦公室,脫下鐘形帽,露出只比帽緣略長的烏黑秀髮,髮型與帽型相似,而且隨著脫帽的動作而恣意擺盪。一切我都記得清清楚楚的。她的側髮與下巴齊長,髮尾勾成一道漂亮的弧,分毫不差。我發現,歐黛麗的臉因這個髮型添了某種隱約的、時髦的東方之美,眉眼之間尤其明顯。還有,她的頭髮閃閃發亮,看起來很光滑,像是戴著一頂頭罩,上頭鑲滿磨得發亮的琺瑯。我還記得那天看見了探長在辦公室另一頭細細看著歐黛麗。光是那天,他就稱讚了歐黛麗好幾回,說她打扮有個性,品味好。至於警佐,他沒怎麼跟我們談論歐黛麗,只有在午餐時咕噥了一會兒,倒也不是特別跟誰抱怨,只是說女人留短髮很容易讓男人會錯意。   不過這些都是後來的事了。我說過,歐黛麗來面試那天,還沒把頭髮剪短,走進分局時,臉上妝容端莊,頭髮紮成一個髻。我記得她戴著白色手套,身上的套裝看起來似乎不便宜,配上像知更鳥蛋殼那般藍色的眼珠,感覺很相稱,但讓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她的聲音。後來我才了解,那聲線顯露出來的才是真實的她。她的聲音沙啞,音色低沉,讓人不得不仔細盯著她如孩童般微翹的嘴唇,才能確保自己聽懂她說的每一個字。她平常說話的聲音大致都是這樣,只有什麼逗得她笑了,才會出現抑揚頓錯和旋律,好像鋼琴的音階練習一樣。就是這種半帶天真雀躍、半帶世故老練的聲音,讓聽者沉醉。有時我懷疑(現在仍懷疑),她天生就是這樣的聲音?還是經年累月刻意練習而來的?   面試很快就結束了。只不過是要聘個女人來當打字員,我想警佐和探長除了問問她打字多快(他們拿出碼錶測試她打字速度時,她笑了,好像他們剛想出全世界最聰明有趣的比賽似的)、看看她長得如何、舉止是否得宜外,實在也沒什麼好問的了。通常面試新打字員時問的大概也就是這些。不過歐黛麗的聲音馬上吸引了警佐和探長。他們還問她介不介意會經常從犯人口中聽到一些令人反胃的壞事。聽到這個歐黛麗又笑了,笑聲像銀鈴聲一樣,接著用低沉沙啞的聲音半開玩笑說,她不是那種神經質的女生。她還說,只有在穆琴餐廳那樣高檔的地方用餐,她才會把不合口味的東西吐出來。我不覺得這有什麼好笑,但警佐和探長都跟著笑了。我認為警佐和探長打從一開始就想討她歡心。我在辦公室另一頭聽見他們說她錄取了,要她星期一開始上班。就在那一刻,我發誓,歐黛麗的眼睛眨了一下,視線掃過整個辦公室,在我臉上停了那麼一下下,嘴角擠出難以察覺的微笑。只是一切發生得太快,連我自己後來都不敢確定她到底看了我沒有。   那女孩真他媽的不錯,探長在歐黛麗走後說。他的結論再簡單不過,卻一語道出我當時還沒有意會到的一件事。我應該比歐黛麗年輕,說不定比她還小五歲,但女孩這個詞套在她身上卻比我更具說服力。歐黛麗的吸引力,一部分來自她身上那種成熟的大女孩風情。她總是洋溢著欣喜,同時讓周遭的人不自覺也陷入那樣的欣喜,彷彿你是她的手帕交似的。即使姿態優雅世故,她微微顫抖的音色,帶點調皮的男孩子氣,就像個身手矯健、爬樹爬得比你高、網球打得比你好的野小子。這一切讓我逐漸明白,歐黛麗舉手投足間讓人著迷的雀躍欣喜,是出身優越的象徵,想必汽車和網球場這些我小時候從未見識過的事物都是她童年裡的常客。還有,且容我大膽推測,警佐和探長的童年也與這些無緣。是的,她的造作處處暗示著她出身富裕,但又顯露得不著痕跡。從這個角度來看,她對我們來說就像另一個世界的人,但或許我們只有在潛意識裡才意會到彼此的不同。每當她走近,我們會像遇見稀有動物般屏息,深怕嚇跑她。局裡沒人膽敢問起,站在我們眼前的這位千金小姐為什麼笑得如此開心,拿到打字員這份低薪工作也如此得意。我一向以自己的直覺準確、目光銳利自豪,但儘管一開始就不喜歡歐黛麗,卻也不曾質疑她為什麼要出來工作。只能說,面對令人目眩的閃光,我們都出現了盲點。   那天警佐和探長告訴她星期一來上班後,她向大家道別。離開時,她像孩子般蹦蹦跳跳穿過分局辦公室,就這樣走出分局大門。她邊走邊跳,藍外套外翻的領子上掉出某樣東西,掠過地板,發出好大的聲響。我的視線立刻跟著那東西一同落在地磚上,看著它在昏黃的燈光下閃呀閃。我知道我應該叫住她,但沒有作聲。她也沒停下來,好像沒留意到東西掉了。幾分鐘後,門邊已不見她的身影,我只是呆坐著。我實在好奇,因而要自己回過神來,悄悄起身離開座位,走到那個被遺棄在地的東西附近。   原來是一只胸針。看起來價值不斐,蛋白石、鑽石和黑色縞瑪瑙鑲出一顆星芒,很時髦。人如其物。胸針的質感似乎映照出歐黛麗的特質,好像具體而微勾勒出歐黛麗的一切。才一眨眼,我已彎下腰,把胸針緊握在手心裡,它銳利的邊緣深深嵌進掌中。我快步走回座位坐下,在桌下伸出握著這漂亮小東西的手,放在大腿附近別人看不到的地方,什麼也不做,就這樣看著它,目眩神迷。它即使藏在桌下的陰影裡,仍緩緩流露著光芒。後來有人交代工作給我,打斷了胸針光芒的蠱惑,我才回過神來。我隨手拉開一個抽屜,把胸針藏起來,就藏在幾份文件下面。我對自己說,歐黛麗星期一來上班時馬上就還給她,但內心深處知道自己不過是在騙自己。   後來我一整天都心神不寧,老是無法專心工作,好像有某個東西占據了我的視線,我卻無法注視著它。儘管心神不定,有個想法卻定定往心底扎了根:我懷疑歐黛麗故意把胸針掉在那裡是為了考驗我。事後想來,這實在太符合歐黛麗的作風。這樣小小一個動作,就讓我掉入欲望和羞愧交織而成的陷阱。從那一刻開始,我的命運就落在她手上。我貪婪地偷了她的東西,但她到底知不知情?我總想問,卻問不出口。   在我們握手寒暄正式認識彼此之前,這一切已經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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