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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第三章

空影之書 麥可.葛魯柏 14751 2023-02-05
  我在外面四處檢查後,又回到屋子裡。每個窗戶看出去都是一片漆黑,而我不想又跑出去在黑暗中遊蕩。我突然想到,人坐在桌燈下的筆記型電腦前面,正是個最理想的獵物。我在的地方是客廳,應該可以稱為客廳吧。這棟房子是間小木屋,恰如其名,是用真正的原木按傳統樣式建造。一樓是個完整的大空間,樓上有三間臥房,樓梯通往我頭上那個有欄杆的陽台,然後上面還有個吊梯,通往另一間類似小閣樓的地方。米奇.哈斯家以前還有僕人的時候,僕人都睡在小閣樓那裡。牆壁都是松木,嵌了幾個書櫃,還有很棒的音響系統和一個大到可以烤一隻全牛的粗石壁爐,我是說小牛。現在爐裡有火,廚房門外堆放了一些橡木、樺木和松木木堆,數量頗多,不虞匱乏,我拿了一些進來生火。陽台底部裝飾著北美麋鹿的頭,架上也有鹿角。米奇告訴過我,哈斯家族的男人過去是勇猛的獵人,這顆鹿頭就能證明。一樓廚房的地板是鋪石的,廚房內有一整套五〇年代的用具;一樓還有兩個浴缸。米奇在外面的露台上裝了個熱水浴盆,不過現在是乾的。雖然他小時候每年夏天都跟家人來這裡,但現在看來他已經不常來了。當然有錢人家才能這樣做。我之前也有幸多次造訪這個小木屋,我們還是年輕小夥子的時候,曾經帶著女生來這裡渡過浪漫的週末。

  繼續說我的故事:布斯卓教授把包裹遞過來,是個厚厚的信封,用膠帶黏裹起來。我問他裡面是什麼,他說是一份一六四二年的手稿。這就是那部作品?不,完全不是,這叫做布瑞斯葛斗手稿,只是用來證明那部作品存在。但這布瑞斯葛斗手稿本身沒有價值嗎?他說沒那麼高,而且只有學者有興趣。然後他的口氣更緊張了,要我一定要對包裹裡的資訊完全保密。我向他保證一定會保密,一定不會讓想要偷看的人得逞。他聽到承諾似乎鬆了一口氣,然後我打電話給麥唐那多小姐,向她要了一份制式的委任契約。   她準備文件的時候,我想要跟布斯卓教授隨意聊聊,卻不大順利。他緊盯著那個牛皮紙信封,好像那是個炸彈似的,我覺得他似乎等不及想跟這個威脅保持距離。最後我只好問他,這個文件有沒有副本,他說出於安全因素他沒有印副本,然後他又用嚴肅的口氣要求我保證不會複製任何副本。這時候我沒耐心了,我告訴他,我對這種要求祕密的氣氛感到有點不舒服,雇用律師的重點就在於你能夠跟一個人在保密的情況下坦誠以對,但是顯然他好像不太習慣在我倆保密的情況下坦承以對。如果這樣的話,那我也不是很想要當他的律師。我接著說,依我的經驗,一個人只有在從事某種不法勾當的時候,才會這樣跟律師往來;為了大局著想,也許他應該拿回支票,我不會生氣。

  聽到這些話,他開始汗水直流,滿臉通紅,向我保證絕對不是要故弄玄虛,也絕無任何一點不法,但是學術界碰到這糧特殊的手稿時,抱持保留的態度是很常見的,若有冒犯,請我見諒。這時候麥唐那多小姐突然進來,將委任收據等東西放在我桌上,但我並沒有去拿,反而等她離開之後才說,或許我們開始得太倉促了,我是希望他能夠信任我。他回答,他願意相信我。於是我又請他重新說明誰是布瑞斯葛斗、信封裡有什麼,以及藉由這份文件可以找到哪部作品等等的細節。   這下他才和盤托出:他是在研究文藝復興時期哲學流派的時候,發現那份布瑞斯葛斗手稿的。那份稿子包含大約二十六張對摺的紙張,字跡密密麻麻,寫作時間是一六四二年。理查.布瑞斯葛斗並不是什麼特別的人物,是個在英國內戰的邊丘之役之後不久死去的士兵,他大多數的信函內容都平淡無奇。不過部分跡象顯示,布瑞斯葛斗曾受雇幫一位名叫鄧巴頓的貴族搬移物品;布瑞斯葛斗和鄧巴頓在內戰中都站在國會那邊對抗國王。鄧巴頓眼見自己的資產即將受到保皇黨員的控制,他害怕他的財寶和土地權狀被沒收,因此叫布瑞斯葛斗把東西搬走,包括圖書館裡面最稀有的物品,全數搬進他在倫敦的房子。然而保皇黨的軍隊開進倫敦,阻擋了布瑞斯葛斗的去路,所以布瑞斯葛斗只好把貴重物品埋起來,寄了一封信給鄧巴頓告知他藏寶的地方。

  我沒有顯露任何想法,只是淡淡地說,喔,原來是埋藏的寶物。我又問他,這跟智慧財產有什麼關係。圖書館啊,他說,圖書館。   我問他知不知道圖書館裡面裝了什麼東西。   他沒有回答,反而問我知不知道什麼是萊切斯特手稿,老實說我還真知道這東西。智慧財產權這個領域裡有一個快速成長的區塊,就是把書本、手稿和藝術作品數位化,在整個過程中會衍生出各種相關權利,這些權利的移轉及協商是個大生意。軟體業的億萬富翁比爾.蓋茲先生就是這個領域的大玩家,每個智慧財產律師都會注意他的行動。我告訴布斯卓,我知道萊切斯特手稿就是達文西的筆記本之一,大約十年前被比爾.蓋茲以三千萬美元買下。   這個時候,布斯卓脫口說出,鄧巴頓擁有一份莎士比亞的手稿,你能想像這種東西值多少嗎?現在他再也毫無保留,溫和眼睛裡閃耀著一點異樣的光芒,眼睛明顯睜大。

  我友善地點頭,說我認為這一定價值不斐。我在說這話的時候,突然被一陣沉悶、幽閉的感覺擊中,那是我遇到瘋子時會有的感覺。很遺憾,我經常有這種感覺,因為我們智慧財產律師對瘋子都很熟悉,每一個娛樂圈的成功作品、風靡全球的飲食書、賺大錢的人類想像力產物問世之後,都會伴隨著卑鄙的冒牌貨出現,手握油滑的檔案夾,裡面塞滿了文件,證明是他們先想到這些點子的。這些卑鄙的冒牌貨不願面對的真相是:沒有人能夠對一種想法或概念取得版權;想法就像水或空氣或碳一樣,可以免費取用。唯一能用版權賺錢的方法,是一組特定的文字、音符、或化學物質。我承認我以前沒碰過神秘檔案這個類別,但是現在就遇到了。希望這個混蛋的支票可以兌現。

  所以我等著看他的瘋狂到達頂點,等他流露出興奮的狂熱,開始滔滔不絕說明這份遺失的手稿有多重要,會揭露什麼文學秘密或文稿的出處,而他就快要解開這個神秘密碼了等等。令我有些驚訝的是,他講出來以後似乎洩了氣,我想他可能後悔分享了這麼多資訊,而且開始把我放進他的偏執妄想中,以為我是另一個可能偷他寶貝的賊。   我們簽了文件之後他就離開了。我請麥小姐把支票存入銀行,包裹放入我們的保險箱。接下來,雖然我的肚子因為沒吃午餐而咕嚕叫,我仍然回到電腦前面上網搜尋安德魯.布斯卓這人的資料,而且找到一大堆有關布博士的資訊,顯然他不是無名學者。資料顯示從五年前開始,布斯卓擔任牛津大學的英國文學教授,是莎士比亞版本的專家。後來他被李奧納德.哈斯丁斯.巴斯寇這人騙了。巴斯寇是當代最厲害的偽造文書者之一,這名字連我都認得,他的專長是早期印刷最早期的以及跟重要作者相關的手稿;而且他確實很聰明,他宣稱發現了新的《哈姆雷特》不良四開本。不良四開本是指一種早期的文學盜版,印刷者把演員強記下來的台詞和真正劇本的片段加以拼湊,然後不經作者許可擅自印刷。

  這顯然是個大發現,因為根據網路搜尋來的資料,《哈姆雷特》的出版歷史極為複雜,最早有第一版四開本(不良)和第二版四開本(良本,也就是由作者授權);還有第一版對開本,這是由莎士比亞的朋友和劇團的事業夥伴海明與康德爾在他死後拼湊出來的,基本上也是我們現在所熟知的版本。那本所謂新的不良四開本,有許多與授權劇本不同的耐人尋味之處,也透露了許多關於莎士比亞寫作過程的線索,寫作年份是一六〇二年,就在《哈姆雷特》剛剛演出之後,比第一版四開本早了一年。有趣的問題來了:這些不同之處究竟只是抄錯了,還是作者在戲劇演出後又做了修改?像這樣的事情可以把一堆文人雅士刺激到高度的興奮狀態。愛國的巴斯寇更把首度披露的機會給了大英博物館,如果知名學者安德魯.布斯卓判定這是真品的話,博物館就會用巴斯寇所開出的價錢買下來。

  布斯卓果然認定這是真品。巴斯寇用十七世紀的純紙張,以正確的配製方法和經過老化處理的鞣酸鐵墨水(他從當時文件的化學抽出物取得這種成份,因此騙過了所有的墨水老化測試),而且他從華盛頓特區的福爾格莎士比亞圖書館借出其中一本不良四開本,仔細複製了字型。博物館用八十五萬英鎊買下那個玩意兒,而布斯卓當然獲得先睹為快的權利,在六個月內他就寫出了一篇權威論文,主張作者曾經大幅修改了他的劇本,而且從所謂的巴斯寇四開本可以看出,莎士比亞設定《哈姆雷特》角色時,從許多其他文本得到靈感。這篇論文在學者圈轟動一時!   他的論文本來很有可能成為文學評論的經典之一,可惜的是,這個李奧納德.哈斯丁斯.巴斯寇愛好美色,尤其喜愛那些長相豔麗,眼畫煙燻妝,豐唇微翹的年輕女子。他雖然有這種癖好,卻又不肯花錢帶其中一個女子去旅行,而且本來答應買她想要的東西送她,事後又反悔。於是那個年輕女孩跑出來爆料。警察搜索了某個位在倫敦西部的工業區,發現手動印刷機和紙張油墨,那本假造的《哈姆雷特》所排的版還沒拆掉。這件事發生在交易完成大約十八個月後。

  巴斯寇從偽造古書得來的錢,顯然有一大半已經花在這種縱慾的豪奢生活上。小報大幅報導,還特別惡毒批判有罪的專家布斯卓教授,連我的老友米奇.哈斯也蹚了這渾水,他在公眾媒體為他的同事辯護說,這是全世界任何專家都會犯的錯。米奇.哈斯他自己似乎也犯了錯:他給布斯卓在哥倫比亞大學安排了客座教授職,希望過了一段時間,英國學界就會冷靜下來。而現在好像另有某人把一份文件賣給布斯卓。我認為事有蹊蹺,因為布斯卓應該是最沒資格把任何重要手稿呈現於世的人,也應該是最不想這麼做的人。但我已經不相信任何類似前事不忘,後事之師的格言,拿我來說,要是我懂得記取教訓的話,現在應該還是個快樂的有婦之夫。   說不定布斯卓承受不了過大的壓力崩潰了。教授也會發狂,或許比其他人更常見,只不過因為職業的緣故,很少人知道教授很會發狂。為了查證事實,我也查詢了鄧巴頓勛爵這個歷史人物,令我頗感意外的是,他並不是虛構出來的人物,他叫亨利.瑞斯(生於一五七〇年,死於一六五五年),是第二任鄧巴頓男爵,也是清教徒貴族。他的老爹第一任鄧巴頓勛爵當亨利八世的寵臣闖出了名號,這些人被稱為視察者,把天主教修女和教士踢出他們的修道院,確保新教徒革命大業可以把英國境內的天主教教會財產都掠奪過來。第一任鄧巴頓勛爵獲贈了貴族頭銜和華威克郡的一塊領土(叫做達頓赫爾),兒子瑞斯在伊麗莎白女王統治時期入朝,深得柏利勛爵喜愛,然後踏入當時所謂的諜報者這一行,負責逮捕耶穌會的人,揭露他們如何運用種種詭計,危害女王以及後來的詹姆斯一世國王。在查爾斯一世統治時期下,瑞斯是堅貞的議會黨人,擁有像他父親一般懂得站在贏家那一邊的銳利眼光,但他似乎也是個忠誠的狂熱清教徒。在後來演變為邊丘之役的短暫戰事中,達頓赫爾這個地方被保皇黨的軍隊佔據。其中沒有任何資料提到圖書館、布瑞斯葛斗、遺失的莎士比亞選集等東西。讀完了之後,我想我應該打個電話給米奇.哈斯,搞清楚那個可憐的布斯卓到底在幹嘛。沒想到打了才知道,哈斯博士在德州奧斯汀參加研討會,要到下週才會回來,所以我就去吃午餐了。

  回憶到這裡,我查了一下記事本。我的行程當然是由麥唐那多小姐負責安排,每週一我會拿到該週行程表,但我會把這些行程登載到一本有牛皮封面和藍色內頁的小筆記本裡,放在我襯衫的胸前口袋。我不是那種心不在焉的人,不過有時我會在書房裡專心工作或是講電話,要是沒有時常看一下記事本,我會錯過約會。記錄顯示,十月十一日我遇到布斯卓博士;我再查查本子,發現遇見布斯卓那天,我提早下班到學校去接伊莫珍和尼可拉斯,帶他們去吃晚餐看電影。每個星期三晚上是我和孩子固定的週間會面時間,我每隔一週的週末也能跟他們見面,暑假時就改成每隔兩週。   我女兒伊莫珍今年十三歲,有一頭麥稈似的金髮和灰色眼珠,長相與母親如此相似,彷彿她是直接從母系基因庫中製造出來,而不是透過自然方式結合產生的。順道一提,這種情形似乎是我們家族特有的情況,米希金的基因跟其他的基因不能順利合作,要嘛不是全面主導,就是惱怒棄守,所以我看起來像我爸,典型的猶太平庸長相,我的兄妹都一頭金髮,活像希特勒青年團的招募海報。我兒子尼可拉斯十一歲,長相完全是我的翻版;我在追求艾瑪麗的時候,我妹跟我說,她看起來根本就是我媽的年輕版,我不知道我有沒有發現到這點,不過她們倆的容貌和臉型,大致上是很相似,大概是德式長相吧。我哥哥保羅和我妹妹米芮帶伊莫珍出去的時候,所有人都以為她是他們的女兒,但是我帶她的時候,通常路人都不會給我們友善的臉色,彷彿我是誘拐兒童的變態大叔。

  但說到個性,伊莫珍和她母親就不一樣了。她是個超級自戀狂,所有人的存在都是為了崇拜她,若敢不從,要你好看!她是運動健將,游泳算是有點天份,想當女演員,我倒是滿支持這個夢想,因為我認為她不適合其他的生活。我相信這點是遺傳到我,當年我還在布魯克林唸高中時,有位老師說我有一副好歌喉,應該嘗試演戲。我也去試鏡了,得到契訶夫的名作《凡尼亞舅舅》劇中的泰利金一角,是個小角色,不過就跟所有契訶夫寫的角色一樣能讓人印象深刻。泰利金在劇中綽號叫做格子鬆餅,因為他的臉坑坑疤疤的,我十六歲的時候臉上也是一團糟。劇中我最重要的一句台詞是,我已喪失歡樂,但我保有自尊。劇中我還愛上了校園美女葛羅麗雅.戈特萊布,她飾演不知道我還活著的桑妮亞,但奇妙的是,在帶有橘子汁氣味的表演廳演出三場以後,我下了台甚至都還覺得泰利金上身。對我而言這是十分美好的經驗,這個由去世多年的人所創造出來的虛構角色,在某個程度上取代了我自己的個性。   說到這邊,我應該要提到,直到我演出這部戲之前,我一直是個悲慘人物。默默無聞,在學校裡連被人家嘲弄的資格都沒有。在大都市裡的大型公立高中默默無聞是滿容易的,但有些特殊的理由讓我出名:我是個信天主教的小孩,有猶太名字和一個納粹外公;而我就讀的學校裡面,菁英學生都聰明過人,而且幾乎全都是猶太人。我的會計師爸爸當然也有點名氣,當時小報可對他不陌生,他經常被起訴卻從未被判刑。我活在恐懼之中,深怕有人(比如說校園美女葛羅麗雅.戈特萊布)發現我的背景。最見不得人的是我哥哥保羅,大我兩歲,是個混混,他對這點毫不避諱,跟當時的混混一個模樣,穿著黑色皮夾克、把後面領子翻起、留著鴨屁股髮型。與其因為是保羅.米希金的弟弟而出名,我倒寧願當個無名小卒。我知道在某個程度上,他的兇狠光環保護了我,嚇阻那些可能欺負我的人,要不是保羅,我一定會受害。保羅堅持說只有他才能揍我,但其實我還滿常挨揍的。在我成長期間所看過最激烈的打鬥,就是某天保羅把兩個有名的街頭打鬥幫派的人叫出去,因為他們在我上學途中搶了我的午餐錢。保羅帶了磚頭。   那些畫面揮之不去。我一點也不想回憶這個,不過有一點或許很重要,那就是保羅因為這場打鬥而休學,而我則開始認真往上爬,我決定不靠他幫我撐腰。而且還以為如果我安分一點,就能夠避免紛爭。真是無知。   xxxxxx   無論如何,在演出《凡尼亞舅舅》之後,因為入戲太深,我把自己變成一個混蛋,穿著我在破爛店裡找到的老舊織錦背心,講話帶有微微口音,假裝因為突然忘記某個英文字,含糊發出我想像的俄文讀音。我也因此變得比較受歡迎,開始受邀去那些受歡迎的猶太女孩舉辦的高級派對。我們演的下一齣戲是《羅密歐與茱麗葉》,我演邁邱西奧,我演他比演泰利金來得更貼切,因為他無辜的氣質充滿機智的胡鬧,劇中要擺出滑稽的姿勢,還有荒謬的死法,這對年輕人而言似乎很光榮。對十幾歲的男生而言,扮演邁邱西奧最難的部分是說髒話不出錯,例如說,第一幕第五景裡面要說出所有刺耳的髒話,那可能比演好羅密歐還難。至於茱麗葉這個角色身為一個智慧財產權律師,我會說莎士比亞出名的創造力並沒有完全展現在情節營造上。除了兩部原創作品之外,他所有的劇本都是從更別人早的作品剽竊而來,有時還很明顯,好在他們那時候沒有版權問題。我們為了優美的語言去聽他的劇,就像我們為了音樂去看歌劇一樣,情節只是次要。但是現代人都知道,莎翁擅長擷取人生奧理,將之搬演於舞台上。第二幕第二景就是有名的陽台會場景,雖然大家都比較喜歡引用前半段的約會片段,但是我覺得接近結尾時,莎士比亞成功塑造出一個因愛而狂的少女,若是由成人演出,就只會顯得荒唐,但是一個十六歲的孩子卻能讓角色生動鮮活,尤其那個女孩又是我的心上人。我特別記得那個時刻,當完美高貴的戈特萊布小姐說出那長長的道別語,我心想,這才是我的人生、我的命運,我要發揮我的天賦,過著瘋狂的日子,拋棄以前那個悲慘的自己。   這就是我的中學新鮮人生活,那一年開始,紐約的黑幫漸漸曝光,黑手黨當中一位叫瓦拉齊先生的成員率先違反幫中的緘默法則,把幫內的犯罪資料提供警方。雖然如此,緘默法則還是很有力量,幫內成員不太敢講話。公權力如果要對付一個帶槍的黑幫份子,最好的方法就是指控他違反稅法,而我爸爸剛好成了被瞄準的靶子。他們指控他多項罪名,再對他施加壓力,要求他指控自己的雇主。要是他們肯花時間調查他的家族,就該知道我爸爸不缺氣魄。那年秋天,我在排練《羅密歐與茱麗葉》,爸爸則在紐約市南方的聯邦法庭受審,我們從來算不上是一個快樂的家庭,但那段期間格外艱辛。   這裡容我再提提我充滿戲劇性的家族史。我父母伊茲和厄嫚楚德在戰火中認識,進一步相愛,但他們對愛的定義是雙方努力支配對方的意志,所以我們家裡上演的鬧劇讓我久久不能忘懷。事情通常發生在傍晚,我大概八歲,保羅十歲,妹妹米芮六歲,我們做完功課,然後拿去給家裡的長官檢查,也就是我媽。空氣裡充滿香氣,有股日耳曼式的濃烈烹煮香味,家裡大致上是萬事太平。後來我們發現爸爸有了情婦,那個婊子害得母親自我放棄了一陣子。我們有時候正在看黑白電視,也許正在爭執要收看哪個頻道,快六點了,氣氛越來越緊張,已經六點了,他會出現嗎?心情好不好?六點半,媽媽用力敲罐子,大力關上抽屜,用德語喃喃自語,我們仔細聽著玻璃罐發出的叮噹聲。七點了,空氣裡混合蛋白質燒焦的味道,而燻蔬菜的味道聞起來糟透了,我們餓壞了,但沒人敢踏進廚房一步。   七點十五分,門打開,看到他的臉,我們的心頓時沉下去,今晚小孩沒有禮物可以拿,男孩子不能玩騎馬,爸爸也不會跟女兒玩舉高高旋轉,都沒有。那晚我們直直走向餐桌,那頓煮壞的晚餐被重重扔出去,四散在地板上,我爸爸說他才不吃這爛東西,他們用英語和德語吵了起來,我們甚至聽不懂他們的對話。暴力的痕跡非常明顯,盤子和餐具齊飛。米芮躲到餐桌底下,我也跟進去,握著她顫抖的小手貼近我胸口,保羅還直挺挺坐在椅子上。從我的位置我可以看到他臉色慘白,緊緊抓住餐刀,指關節同樣泛白。吵架的聲音越來越大,通常最後他會罵聲該死的納粹,她則罵猶太豬,然後他會揍她一拳才離開。砰!門關上了,我們這時才出來,她讓我們坐好,一邊收拾那頓砸鍋的晚餐,一邊說在戰後貧窮的德國人如何挨餓,所以我們必須吃掉眼前所有的食物。我們不是因為這個原因才把所有東西都勉強吃下去,而是因為這是我們唯一能為她做的事。   但是在父親受審的那一段日子裡,這些事情都沒了,沉默統治了一切。媽媽打開放在桌上已經熱好的罐頭食物,退回她房間用餐,房裡會響起經典的德國古典音樂:貝多芬、布魯克納、華格納。她喝酒喝得越來越兇,心煩意亂時也會把音樂放得很大聲。爸爸有時候會踢開門,砸爛唱片,或者他會直接離家,多日後才回來。保羅也很少在家,他勉強從高中畢業,之後就加入幫派,他和那一夥人也從偷竊進展成武裝搶劫。   家裡只剩下我還有妹妹打理家務。米芮那時十四歲,臉孔長得很成熟,已經有女人的樣子了,她的臉蛋稜角分明,很像是今日能夠躲過雷達的隱形轟炸機,有辦法偷偷深入敵人領土。這裡的敵人是指男性。我沒有企圖掌控她,因為肯定不會成功,我只能確保她餐餐有得吃,有乾淨的衣物可以替換,而且我覺得我和保羅已經成功遏止三十歲以上的成年男子對她的青睞。那年感恩節前一天清早,爸爸沒出席法庭,也沒回家,我們自然作最壞的打算,擔心他的同夥對他的沉默早就失去信心,先發制人滅口,因為情況已經相當清楚,除非爸爸跟檢方進行交易,不然就要被起訴好幾個罪名。我記得那時很擔心他被塞進厚重的油桶,或者是埋在公路的瀝青下,我很想替他感到難過,但卻做不到。   然而,爸爸沒被擊倒。過了幾個星期,報紙報導有人在以色列的特拉維夫看過他,他棄保潛逃,加入他的黑幫恩師兼前輩,過著愜意的流放生涯。我們沒收過一張卡片,連一通電話都沒有。後來我聽說在以色列政府的支持下,他把自己的名字換成一個更有猶太味的名字。這些都是媒體發達以前發生的往事,所以那時候只有幾個記者來我家採訪,保羅跟他的同伴痛揍他們一頓,砸碎他們的相機。那時候教訓新聞記者是不會讓你上新聞的。我認為,這樣的媒體業比較有格調。因為爸爸把我們的房子和他的不動產拿去繳巨額保釋金,又把剩下的現金捲走,我們實質上已經一無所有。過了一段時間以後,執法人員到我家把爸爸的車拿走,再給我們一紙驅逐令。   此時發生了一件小小的奇蹟。某個星期六早晨,四周響起吵雜的包裝物品聲音,音響傳出歌劇《帕西法爾》,把我吵醒了。原來是媽媽重新執掌家裡的大權,開始發號施令,我們幾個孩子只能奉命行事。家裡還出現兩個我從沒見過的傢伙,講德語,大概又是媽媽不知從哪挖回來的逃亡戰犯。我家的情況很像一九四五年的德國,希特勒早已遠去,共產黨來了,人們得從一片殘破中重新振作起來。在歷史上,一九四一年間,烏克蘭許多小村落曾經非常歡迎納粹的到來,我可以了解他們的心態,那時候我們幾個小孩子的想法多少跟他們有點類似:任何事都比我們眼前的遭遇好得多。母親信奉的法西斯主義對我們造成一定份量的影響:德國人還開來了卡車,把我們從弗萊巴許區舒適的磚房載到皇后區邊緣,搬進一間只有兩個臥室的狹小公共住宅。   沒有父親,我們繼續生活。媽媽在國王郡立醫院當職員,掙來的薪水僅能讓我們吃飽穿暖。我們的生活很可能會讓爸爸氣得跳腳:保羅變成一個愚蠢罪犯而不是智慧型的壞蛋;我成為明星學生,也就是個書呆子。而米芮呢,我就直說了吧,她是個蕩婦。按時間排列的話,先是保羅持槍搶劫酒店時遇警,倉皇中逃到某個偏僻的地方躲起來;米芮跟一個花花公子跑了;我以優異的成績畢業,參加SAT學力測驗也拿到很高的分數,申請上哥倫比亞大學。我就在那裡遇到米奇.哈斯。   等等,我剛剛不是要說我兒子嗎,怎麼先說了這麼一大段毫無意義的事情,根本都還沒告訴你們我兒子的事嘛。我的兒子尼可拉斯小名叫尼可,有很長的一段時間我們以為,呃,至少是我以為,尼可這孩子有點不對勁,也許有些自閉症的癥狀,或者是其他某種兒童病徵,或許可以讓藥物公司發展出新的市場。大部分時候他不會走路,不會說話,我堅持把他帶去給各地的專科醫生醫治,但他母親卻堅持他沒問題。隨著時間過去,事實證明他母親是對的,四歲時他終於開口說話,而且說得很流利,同一時期,他自己學會了閱讀。他在某方面天賦異稟,但我們並不確定到底是哪方面。說來很丟臉,但我必須承認,我一直沒能坦然接受他的存在。他六歲時,我還沒跟我太太離婚,他習慣到我當做書房的小房間裡看著我,我問他要什麼,他不發一語,最後我只好忽視他的存在,或是說,努力忽視他的存在。我常常想像他能看穿我的內心,直視那些想法、慾望,知道我是多卑劣的人。   尼可和伊莫珍就讀科普萊學院,他在那裡接受數學及電腦科學領域的特別訓練,對兩者都很精通。他遺傳到我爸爸會計伊茲的天份,這東西大概是隔代遺傳,因為我的數學最多就只能考到八十分。尼可是個腳踏實地,性情嚴肅的小傢伙,他的長相已經開始顯現出他爺爺的特色:黑眼睛,眼神精明又難解、大鼻子、寬嘴、纖細而黑亮的鬈髮。就我所知,我從沒教會他任何事,我最後一次的努力是在一個游泳池邊費盡心力想教他游泳,最後我不只沒教會他,竟然還引發他的歇斯底里症發作,這件事影響之深遠,後來他一直沒學會游泳。我猜他在陸地上相當快樂。柯普萊學院是那種你不夠天才就把你踢出門的地方,他們不公布成績,一年學費要兩萬八千五美元。我不是吝惜這些錢,畢竟我收入不錯,我也沒有奢侈的嗜好,應該說只有一個嗜好;我討厭旅行,品味節制,我在地產還沒漫天開價前,買了紐約曼哈頓翠貝卡區的一個閣樓。我分居的妻子艾瑪麗也很簡樸,自己有可觀的收入,只是如果不限制她,她會把我們的全部財產送給窮人而讓自己受苦,並放棄東區七十六大街的棕石豪宅,去跟小孩一起擠在高速公路旁邊。   我對孩子的愛,和我愛其他東西的比重差不多。其實也不是真的很多。我僅僅只是維持著好父親的形象,就像我前面提過的,裝作是個好兒子,好兄弟,好朋友之類的。要愚弄別人,遠比你想的還簡單。我以為人不過就是從文明的盒子裡挑了一份劇本,然後扮演各自的角色,我真的覺得除了邁邱西奧的角色寫得比較突出外,傑克.米希金飾演的邁邱西奧,跟傑克.米希金飾演的傑克.米希金沒有兩樣。   這就是為什麼我沒去當職業演員,雖然說出來感覺很噁心又像在自憐。我告訴自己,放棄劇場演出是因為我需要一份薪水養家活口,但實際上是因為只要我踏進去劇場一步,就不大可能再踏出來。高中時期人家會說是可愛又叛逆,年紀漸長後,就會變成可愛的怪人,再老一些,連可愛都沒有了。我想像自己獨自一人待在上鎖的牢房裡,困在角色中無法自拔,扮演馬克白或是《等待果陀》中的艾楚貢。還有,投身劇場界的人似乎過得都不好,哎,我不知道,也許我只是害怕所以這麼想,所以我轉念法律預備科,而且在那之後也沒什麼理由好後悔的,我也不去看舞台劇了。   剛才我休息了一會兒,喝杯咖啡又吃了一個甜甜圈。先前我買了兩打甜甜圈,靠著這些跟咖啡撐過這段時日。房子裡面儲存了一大堆罐頭食品還有果汁,有些都存放很久了,米奇說我可以無限期住在這裡,只是有個附帶條件,如果世界核戰爆發,他會從三個太太裡挑一個,兩人過來跟我擠。二十六公里外有個小鎮叫新威瑪,我從沒去過,我想還是不要讓當地人知道我的存在比較好。這棟房子相當孤立,座落於一條很長又沾滿泥塵的車道盡頭,車道外接一條砂石道路,是從湖西邊的三十號公路的附屬道路分岔出來的,孤立狀態純然只是地理形勢造成的。米奇多年前裝了衛星天線,所以可以看得到兩百多個頻道,更重要的是透過衛星天線還可以使用寬頻網路。我喜歡按幾個鍵就可以把這些訊息發送到全世界的感覺,也許以後我會把這段訊息當成籌碼,但還不知道要拿來跟誰討價還價。   說到這裡,我看著電腦上我寫下的東西,發現我把敘事線都弄亂了,根本拉不回來。與其空想一些未來可能發生的暴力場景,最好還是直接把我的故事寫出來,免得像布瑞斯葛斗一樣,臨終前來不及說出口。我想,面對死亡的時刻,只要是神智清楚的人都會變得精神專注。問題是,我接下來要講述的這個故事,非常像廉價的驚悚小說,故事開始於某人嚥下最後一口氣之前交代的遺言,也有點像是石版上謎樣的塗鴉,或是用血寫成的神祕書寫體,有點類似綠寶石就在或是不是哈等等叫人看不懂的東西。   但我的生活似乎也變成這個故事的一部分,布瑞斯葛斗的生活也是這個故事的一部分,如他所寫下的那段話:      雖然上帝沒有把我列在偉人的行列裡,我也還是個人,不是一塊爛泥。希望我的故事能陪伴著兒子長大,他一定要長成一個堂堂男子漢,千萬別像他爸爸這樣。      我也是這麼想。   要說故事以前,我又查看了記事本。遇見布斯卓之後的兩天沒有什麼重要約會,那週末也很閒,本子上只寫了英格麗三個字,那表示我一定是晚上到泰瑞鎮跟她見面喝一杯,接下來不免就是和她一夜風流,隔天一起吃過早餐之後就可以說再見。   不行,這麼說實在對不起她。英格麗是個好女人,和我在音樂節認識的。她是個編舞家,對我非常欣賞,因為我禮數周到,富同情心、大方、體格壯碩。女人常犯這種錯誤,她不是第一個,也不是最後一個。我實在搞不懂這世代的男人怎麼了,曼哈頓島上多的是有魅力又標緻性感的女人,多半是三、四十歲左右,已婚或未婚,她們卻找不到人上床。我已經竭盡所能付出自己,但她們整體的需求依舊存在。又離題了,我還是先別提這檔子事好了。   那個星期一早上,事務所照例舉行合夥人會議,之後一如往常.我打電話給司機,讓他來接我去健身。我先前提過,我的生活相當單純,沒有什麼花錢的嗜好,但擁有一個隨叫隨到的司機,也許還是算得上挺奢侈的,我的車每年花掉將近五萬美元。換個角度想,倒可以當成是工作上的必要支出,因為我家到公司之間沒有快速道路,一般的計程車我又坐不下,或者是我自己這樣覺得吧。我的車是林肯禮車,顏色是有如午夜般的深藍,而非常見的黑色。司機叫歐馬,是巴勒斯坦人,幫我開車快六年了,跟我一樣也是重量級的舉重選手。我初次見到他時,他是個計程車司機,我們同聲抱怨紐約市的計程車,不管是對司機或乘客來說,都不是為了我們這種大塊頭而設計的。從那時起,我就決定要買一輛林肯車,雇用歐馬當司機。這個司機很棒,開車開得快速又安穩,滴酒不沾,永遠把車子保持得一塵不染;如果硬要說他有什麼缺點的話,就是晚禱時間一到,他會停下車,把小毯子從行李廂拿出來,直接跪在人行道上禱告,就算我坐在車上他還是會這麼做。不過我在車上的時候,其實沒遇過太多次。   我自己不是虔誠的教徒,但也不是無神論者,我更不談那套不可知論的高調,荒謬又沒種。我覺得自己雖然沒有實踐教條,但應該還算是個天主教徒;一提起地獄的惡魔,我深信不移,渾身顫抖。若有人問起,我會說我討厭天主教某些高階職位的掌權者,或者說是討厭教廷,說得一副天主教堂無法容忍傑克.米希金的光榮成就似的。不過事實當然並非如此,事實是我不能信教,否則我要怎麼穿梭在女人堆裡當個風流惡魔?你猜對了,女人就是我唯一的奢侈愛好。   再回到星期一我去的那家健身房在五十一街和第八大道的街口,這家健身房裡有一部分區域就跟普通健身房一樣鋪著地毯,擺放成套的健身器材,提供給本地人使用。但這裡的重量訓練室卻裝潢得特別講究,健身房的老闆是前蘇聯時代的重量級舉重員,如果你請教他,他會給你一些舉重上的建議。他還打造了一間俄羅斯風格的蒸氣室,裡面配有男按摩師,也使得重量訓練室這邊聞起來有混合了冬青油、汗水,和蒸汽的氣味。中午花了一個小時重訓後,我感到出奇輕鬆;舉重後我去做蒸汽浴,幾乎忘掉自己是個律師。   在司機歐馬的監督下,我剛做完一組三百磅的推舉。我正在一般健身區的飲水機裝水時,看到有兩個男人進入健身房,在櫃台前跟老闆的女兒聊天。我看到老闆的女兒指著我的方向,他們便朝我走過來,亮出警徽,說自己是警探。一位叫麥克.莫瑞,另一位則是拉瑞.法蘭德茲。大家都看過刑案影集,早就對警察盤問犯人感到很熟悉,所以一旦發生在真實生活裡,好像一點也不特別。現實生活中警探的長相恐怕沒辦法在電視劇中演警察,這兩人其中一個是猶太人,長相普通,中等身材,典型的紐約人;另一位西班牙老兄也差不多。莫瑞看起來比電視劇裡出現的警探還要胖一點,法蘭德茲的牙齒很醜。他們問我認不認識布斯卓,這種時候我實在很難保持一張冷靜的臉,因為我正在想像我們在演電視劇,而且我感覺到他們也是這麼想,搞不好他們還從紐約重案組、法律與秩序這些影集裡學習舉手投足哩。   我回答說,布斯卓是我的當事人;他們又追問我最後一次見到他的時間,我說只見過他一次。接著他們又詢問我是否知道有人存心想傷害他,我說不知道,不過可能是因為我跟他並不熟識。我反問他們為何要問我這些問題。他們說,他住在哥倫比亞大學訪問學人的宿舍裡,就在上百老匯地區,而警察在他的房間發現我跟他之間的委任契約。這時我插嘴問了,難道有人傷害他嗎?他們說,星期天晚上有人闖入他房間,把他綁在房間的椅子上,將他以酷刑折磨至死。他們又問我星期天晚上的行蹤,我就把英格麗的事情告訴他們。   酷刑折磨至死?他們沒有提細節,我也不想打聽。回想起來,當時我感到非常震驚,但很奇怪的是,我並不驚訝。我刻意忽略了他曾交給我一個包裹的事實,當時我以為這不關警察的事,至少在我花時間親自查看那個包裹之前,我是這麼以為的。      布瑞斯葛斗的第三封信   那就開始說吧。我發現我對數字很在行,拉丁文卻不行。在溫克先生的解釋下,我學會了如何運算二的平方、三的平方,直到十六平方。我也學會怎麼用筆跟紙做加減計算,並牢記在心。還有除法,譬如一個人要把兩千三百個罐子分成十二個一堆裝到盒子裡需要幾個盒子,最後一個盒子有幾個罐子,類似這種問題,全都不用算盤就可以算得出來。除了書本的知識,溫克先生更讓我大開眼界,教我十一法則,也就是十的奥義,這是一個名叫賽門.史蒂文斯的荷蘭人發明的。這東西很深奥,簡單說來,十一法則是算數的一種,由加密的字體構成,藉某些數字來表達,可以用整數(不是分數,也不是不連貫的數字)來記所有的帳。等他確定我已經是箇中好手,他又讓我讀倫敦市長比林斯禮所翻譯的英文版歐幾里得幾何學。我饑渴地閱讀,就像挨餓的人狼吞虎嚥,又像是被腳銬束縛住的人,突然解開鐐銬得到自由一般。除此之外,他也教我象限的運用,還有一些其他的哲學思想,都是我在費許街時未曾聽過的。他也教我用象限儀和測鏈來測量繪製地圖,若要測量太陽和其他星星的緯度,這兩樣工具都是天文學繪圖的基礎要件。我發誓一開始時我根本分不清緯度與起司的差別,學校的人一直都認為我是個呆瓜,所以能夠在這些學問上有所成就,真是太令我興奮了。   那年我十二歲,我父親見到這情況,責備我說自己遊手好閒就算了,還拖他的職員下水。但是溫克先生很有男子氣概,用堅定的語氣告訴他的主人說,你的年輕兒子是我見過的所有人之中對數學最有天份的,幾個月內他就學會所有我教導的內容,很快就會超越我。我的父親問,數學好能讓我賣掉更多鐵器嗎?溫克先生回答他說,我教給你兒子的學問遠遠比記帳更好,接著他要我在父親面前展露算數的能力。   我從火箱裡拿了紙筆,想在父親面前表演連乘七個數字的優異能力,我父親看了便說,我只是在塗鴉。溫克先生堅持他對我的看法是正確的,他說:先生,不是這樣的。我父親說:你怎麼證明?我得花上一小時打算盤才能確定我兒子的答案是對的。於是我們停止了爭辯。父親討厭這種天主教的算術玩意兒,這些都是從義大利或其他受下流羅馬控制的國家傳來的,而且他心裡還有其他打算。   隔天他決定,我不可以繼續跟著溫克先生一起學習了,我應該要成為鑄造師。他說你愛解數學題,那讓我們看看你能不能解開鑄鐵這行的謎題。他笑得很開心,覺得自己說出這話很聰明。親愛的母親跟我都流了許多淚。父親將送我到提區斐爾德表哥家。我要離開的那一晚,溫克先生私下來找我,給我十冊歐幾里德的書,他說那些內容他已經牢牢記住了,如果有需要他也能去博斯購買,希望我能善用這些書,於是我離開了家鄉。   表哥在提克斐爾工作。這裡跟費許街的鄉下房子差很多,煉鐵跟賣鐵器可是完全兩碼子的事,就像宰牛的跟做牛肉派一樣有天壤之別。我的意思是,在這裡工作很辛苦,環境骯髒,同事大多殘忍又暴力。表哥馬修是這個地方的老大,長得像隻熊一樣魁梧,脾氣就跟他冶鍊出來的東西一樣硬。他俯看著我說:多可鄙的小東西!一年以後,我們再來決定要傳你技術或殺了你。說完之後就大笑。以前我雖然像奴象一樣地工作,和其他學徒一起睡在稻草堆上,但日子還不算難過,因為我的家族未曾被詛咒,乃是受到上帝的祝福,況且我也沒有犯過什麼罪。但如今的生活好比與惡魔相處,主人很虛偽,星期日上教堂時神智保持清醒,但其他時間在街上與人吵架、嗜酒、打老婆。我們學徒分到的食物極少,而我發誓,其他學徒不比原野上爭鬥的野獸好多少,他們釀麥酒時會偷竊、喝醉。因為我的生活習慣和其他學徒不同,我又跟主人有親戚關係,他們一開始就看不起我,讓我生活在悲慘中。我極力獨自忍耐,只趁四下無人時才偷偷哭泣,虔誠祈禱能擭自由,無論是死亡或其他什麼方法我都不在意。其中的一個學徒傑克.凱爾,聽名字就知道是一個低下、粗魯的傢伙,他注意到我有歐幾里德的書,便從我的手中搶走,嘲笑我,做勢要把書丟到火堆裡。我凶神惡煞般跳起,拿起一根棍子,狠狠朝他頭敲下去,他才踉蹌跌倒,丟下那本書。要不是他們三人從我眼前逃走,我可能會對他做出更大的惡行,甚至謀殺也有可能。但在那之後,我在他們中的日子就過得順心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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