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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實例分析】<登徒子好色>

故事裡的詭辯術 于惠棠 812 2023-02-05
  戰國時期,楚國有個文人名叫宋玉,他寫了一篇《登徒子好色賦》的文章,除了論證自己不好色,又對在楚王面前說自己好色的楚國大夫登徒子倒打一耙,說登徒子倒是一個好色之徒。理由是:   登徒子的妻子非常醜陋,頭髮蓬亂,耳朵不靈,嘴巴禿短,露出幾顆稀疏的牙齒,身上生疥瘡,屁股長痔漏。而登徒子竟然喜歡她,並和她生了五個孩子。連這麼難看的女人都鍾愛,若對漂亮一些的女人不就更甚嗎?這就充分說明了登徒子是個好色之徒。   由於宋玉是個頗有名氣的辭賦家,加上這篇文章寫得很有文采,所以不僅取得了楚王對他的信任,就是後來的人也不加分析地引用宋玉這段話,使登徒子成為喜好女色,品行不端的同義語,千古流傳開來。   但是,我們只要從邏輯上稍加分析,就不難看出這個論證的詭辯性質。根據充足理由律的要求,在論證某一觀點時,所持的理由不僅要真實,而且從理由能夠推出所要論證的觀點。登徒子和他貌醜的妻子關係很好,這個前提雖然真實,但從中根本不能推出登徒子好色的結論。

  針對宋玉的詭辯,毛澤東同志指出:宋玉攻擊登徒子的這段話,完全屬於顛倒是非的詭辯。他十分風趣而幽默地說:從本質看,應當承認登徒子是好人。娶了這樣醜的女人,還能和她相親相愛,和睦相處。照我們的看法,登徒子是一個愛情專一的、遵守婚姻法的模範丈夫,怎能說他是好色之徒呢?(轉引自《毛澤東讀史》,一九九一年十月二十二日《光明日報》)   毛澤東認為,登徒子是蒙受不白之冤,應當為他正名平反:他把宋玉視為得意的論據,作為反面教材詭辯術的典型。(<毛澤東讀史>,一九九一年十月二十二日<光明日報>)   另外,我們認為,要從宋玉的話推出登徒子好色的結論,還必須補加這樣一個大前提:凡不嫌棄妻子貌醜的人都是好色之徒。但這個大前提是虛假的、不能成立的,這又違反了充足理由律的理由必須真實的要求,犯了虛假理由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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