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種觀點認為,任何人都是自私的。
該觀點是這樣論證的:
一個人要求實現個人的利益和滿足自己的需要就是自私,就是個人主義,而任何人都不能沒有個人的利益;
所以,任何人都是自私的;自私是人的本質,世界上不可能有大公無私的人。
上面的論證運用了這樣一個三段論:
凡要求個人利益的都是自私的,
任何人都是要求個人利益的;
所以任何人都是自私的。
這個三段論的推理形式正確但結論錯誤。
根據邏輯規律可判定必有錯誤的前提。這個錯誤的前提不是小前提而是大前提。因為在歷史唯物主義看來,個人利益的滿足是每個人生存和發展的保障,沒有個人的利益,不但個體失去了生存的條件,而且社會也失掉其存在的基礎。所以,個人利益人皆有之,即任何人都是要求個人利益的這個小前提是正確的,那麼錯誤的就是大前提。
大前提錯在何處?就錯在它把要求個人利益和自私混為一談。因為自私或個人主義的概念有其確定的涵義,它指的是一種損人利己、損公肥私,把個人利益置於他人或集體利益之上的思想行為。
而我們所提倡的大公無私中的無私,指的是無自私自利之私,決不是否定一個人通過合法的誠實勞動獲得的正當利益。
可見,一些人在論證任何人都是自私的、不可能有大公無私的錯誤觀點時,其詭辯手法就在於不加區別地把要求個人利益與自私自利等同起來,犯了混淆和歪曲概念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