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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第九章 作為一門科學的社會心理學

  我在大學時期才開始對心理學感興趣,因為心理學涉及有關人類最令人興奮的方面:愛,恨,偏見,進攻性,無私,社會影響,一致性和一些類似的方面。那時候,我不太在意這門讓人留下深刻印象的學科是如何存在的。我只想瞭解什麼是已知的。直到我讀研究生時我才突然意識到不僅可以成為這門學科的消費者,也同樣可以成為生產者。一個全新的世界向我展開科學社會心理學。我學會了如何去提重要的問題,如何做實驗來尋找問題的答案,以我自己個人的方法來豐富我作為學生曾經學過的這門學科。此後我便滿懷激情地投入了這項事業。   閱讀這一章並不打算讓你成為一名科學家,我對你的要求不能算是有野心,但卻非常重要。這一章的目的是幫助你提高科學地分析發生在你周圍的社會圈子裏的事情的能力。我一直認為這是件有意義且能做的事情,但有時也會覺得無聊。讓我給你舉一個例子來說明我所指的。不久前,我買了一本《紐約客》雜誌來看,裏面有一篇詹姆士.庫南寫的有關監獄實行大學水準教育計劃的極好的文章。庫南首先熱情地寫了這個計劃的作用,接著,就多數國會議員把這個計劃看做是無用的,是嬌慣犯人而加以取消的行為進行批駁。

  庫南的文章包括了一些有關犯人在獄中完成了大學教程,獲釋後開始了自食其力生活的生動事例。這些事例是溫暖人心的,但是,作為一名科學家,我想知道他們是否有系統的資料可以評價這個計劃的總的效果。好,庫南報告了一項一九九一年由紐約罪犯改造機構發表的研究。該研究發現釋放後四年,完成一年或一年以上高等教育的男性同獄犯人的複犯率要比總的男性同獄犯人的複犯率低二十%。   這個聽起來十分令人難忘的結論,對嗎?讓我們來仔細看一下。作為科學家,我們需要問一個基本的重要的問題:參加這個計劃之前,同意加入這個計劃與不同意加入這個計劃的犯人是相似的嗎?同意這個計劃,並且完成了一年教學計劃的犯人們在動機、能力、智力以及所受的教育、心理健康或其他方面就與那些不同意這個計劃的犯人們不同(有區別),難道不可能是這種情況嗎?我急於補充說這不是簡單的吹毛求疵。如果他們的起點與一般犯人的起點不同的話,那麼,即使他們不參加學習計劃,他們的複犯率也會低(或,至少是可能)。如果是這種情況,那麼就不是這個計劃產生的低複犯率。

  當我讀庫南的文章時,我自身作為人文學者的部分對這個研究的結果感到興奮,有令人信服的資料證明教育犯人是值得的,這一情形是十分美好的。但是,哎,我自身作為科學家的部分卻對此表示懷疑。因此,通過科學的眼光來看待自己周圍的社會圈子裏的事情能使你看清真相,也給予我分清小麥與韭菜的能力。   作為一個關心社會的公民,我們要求改革的計劃必須準確地評估。那樣,我們在某種程度上可以決定成千上萬的可能的計劃中哪些值得我們為其花費時間、努力和金錢。事實是,在大多數情況下,嚴格地做實驗並不困難,就如你將見到的。   什麼是科學的方法   科學的方法,不管它是被運用在物理學、化學、生物學上,還是被用在社會心理學上,它都是我們人類所具有的最好方法,能滿足我們對知識和理解的渴望。更明確地說,我們運用科學的方法試圖揭示事物之間合法的關係,不論事物是化學物,行星,或人類前輩的偏見或愛。科學的過程的第一步是觀察。在物理方面,一個簡單的觀察可能指向這樣的事:我的孫女的馬車裏有個橡皮球,她拉馬車向前走時,球似乎滾到馬車的後面。(其實球並沒有向後滾);它只是看起來像是那樣!當她突然讓馬車向下時,球便衝到了馬車的前面。在社會心理學方面,一個簡單的觀察可能指向這樣的現象:當我坐在桌旁時,如果我心情好,我可能時常微笑地面對顧客,我的小費似乎也比我因心情不好而沒有微笑時要多。

  下一步是猜想一下事情為什麼會發生;這種猜想就是用力解開我們上面提到的合法關係。第三步就是將猜想構思成一種可實驗的假設。最後一步是設計一個實驗(或一系列實驗)來證實或否定這個假設。如果一系列設計好的、操作好了的實驗不能證實那個假設,那麼我們就放棄它。我最喜歡的物理學家理查.費曼曾經指出:無論這個猜想多麼美麗或多麼機靈或多麼有靈氣,如果實驗與猜想不同,那麼猜想就是錯誤的。這就是科學。我的觀點是,這是科學的本質,也是科學的美麗之處。在科學上沒有被奉為神聖的真理。   科學和藝術   我的觀點是,在我們的科學裏有藝術足夠的空間,我相信這兩個過程藝術和科學是不同的,但又是相關的。巴維爾.西蒙諾夫,一個傑出的俄國心理學家,相當好地定義了它們的區別。按照西蒙諾夫的觀點,作為科學家,我們密切地觀察我們的環境,試圖用一種合理的、有意義的方法來組織這個未知世界。作為藝術家,我們重新組織這個已知的世界是為了創造一個全新的事物。一個好的實驗經常需要這兩個領域的技能的結合,我們將把這個要求加入到觀察中去。在一種非常真實的感覺中,我們作為實驗者用藝術去豐富我們的科學領域。我相信這在社會心理學實驗方面是特別的正確。

  為什麼藝術家和科學的混合對社會心理學來說尤其正確呢?這個問題的全面回答將引出還未講述的這一章。現在,讓我簡單地概述它。在社會心理學領域,我們不研究燒杯內的化學物質的作用和馬車內橡皮球的作用,我們研究一直生活在社會圈子裏的凡人的智力與好奇行為。就如實驗者研究實驗的參與者們是什麼影響他們的心情與行為,以及什麼影響他們周圍的人的心情與行為,由此發展自己的觀點和理論。這與用化學物品、實驗動物或甚至非社會情境下的人所做的實驗決然不同。   我們要面對的是社會上的俗人這個事實也就使得社會心理學與實驗調查這個題目一樣引人入勝。與此同時,如果實驗者需要一種產生生動和可靠的發現的機遇的話,就需要在情境中加入大量的藝術,這一章我將試圖準確講述這是如何產生的。

  從推測到實驗   在上一章中,我們描述了我們幾年前感到困惑的混亂現象:約翰.甘迺迪任總統時,他的個人聲譽在他犯了一個大錯之後反而急劇增長。在甘迺迪被稱為豬灣慘敗的悲劇性錯誤公諸於世後,一次蓋洛普民意測驗表明:人們比事件發生之前更喜歡他了。像許多人一樣,我也被這個事件弄蒙了。他讓我們失望後,我們怎能比以前更喜歡他呢?作為一名科學家(科學工作者),我推測什麼能讓這種改變發生。我想是因為以前他被人們認為近乎完美,犯錯誤能使他看似更有人性,因此使得普通人感覺他更可親。一個有趣的猜想但是對嗎?   因為許多事件發生在豬灣,所以不能確信這個猜想是否準確。我們怎樣才能試圖找到答案呢?我們可以簡單地問人們為什麼他們比上週更喜歡甘迺迪。這聽起來非常簡單。不幸的是,它並不那麼簡單。多年以後,我認識到其實人們常常不會意識到他們為什麼這麼做,或因為這種或那種理由改變他們的信念。因此,在這種複雜的情形下去簡單地讓人們解釋他們的行為常常不會有理想的結果,這就是為什麼社會心理學家做實驗的真正原因。但是我們怎麼能做有關甘迺迪聲譽的實驗呢?我們做不到。

  像這種情況,我們可以試圖就下面的現象進行一個實驗,而不是那種現象的特定例子。並且,事實上確實是這種真正的內在現象不是特定事件引起了我們的興趣:犯錯誤能使一個近乎完美的人的聲譽提高嗎?   為了回答這些問題,有必要超越這個引起我們猜想的特定事件。我與我的同事們不得不設計出一個實驗,在實驗中我們能夠控制額外變數,並能檢驗在不很複雜的情境下,犯錯誤對他的吸引力有什麼影響。在這個情境中,我們能控制錯誤的確切性質和犯錯誤人的類型。在簡單情境下,和我們預料的一樣,近乎完善的人犯錯後會變得更吸引人,而普通的常人犯同樣錯誤卻不會變得更吸引人(我已經在第八章中描述了實驗的細節)。   設計試驗   正如上面提到的,為了努力控制,實驗者必須將他或她的想法零零碎碎地從現實中提取出來,放入相對無菌的實驗環境中,通常這需要虛構一個與產生想法的真實環境有一點相似的情境。事實上,經常遇到批評的就是實驗室實驗不真實,設計出來的人們相互之間關係的模擬情境根本不能反映真實世界。這批評對嗎?

  也許解決這個問題的最好辦法就是嚴格地檢查每個實驗室實驗。權衡其利與弊,同時還要考慮其他研究同一問題的更為現實的方法的可能性。我與賈德森.米爾斯合作進行的實驗與我的目標非常一致。因為它有許多實驗室的利與弊。讀者也許還記得,米爾斯和我曾經假想,人們可能會喜歡他們曾經經歷過的一些事。然後我們設計並進行了一個實驗室實驗。該實驗表明:那些經過很大努力(通過參加一次入會儀式)才加入某團體的人,比那些毫不費力就成為該團體成員的人,更加喜愛這個團體。下面介紹該實驗是如何進行的。   被試人是六十三名自願參加性心理學討論的女大學生,對每個人單獨進行測驗。研究開始時,我解釋說,我們正在研究小組討論過程的動力問題,至於討論的主題實際上對我並不重要,但由於大多數人對性問題很感興趣,所以我選擇了這一主題以便找到足夠的參加者。我還解釋說,在選擇這一問題作為討論主題時遇到了很大的障礙,具體說這障礙是:許多人由於靦腆很難在小組裏討論性問題。由於這個影響討論正常進行的障礙會使結果無效,所以需要知道被試人在參加性問題討論時是否感到難於開口。被試人聽到這些話後,每個人都表示自己不會有困難。這些精心設計的指導語為後來實驗中的重大事件打下了基礎。讀者應注意我的話怎樣使被試人相信了後來的實驗材料。

  至此,給每個被試人的指導語都一樣。現在的工作是給處於不同實驗條件下的人以不同的經歷,實驗者認為這種經歷會使人的行為產生差異,因而稱之為引數。   事先將被試人隨機安排在以下三種實驗條件下:   (一)一/三的被試人經歷一個嚴峻的入會儀式;   (二)一/三的被試人經歷一個溫和的入會儀式;   (三)一/三的被試人不經歷任何入會儀式。   對於那些沒有經歷任何儀式的被試人,只簡單地告訴她們,現在就可以參加小組討論了。而對於那些經歷嚴峻入會儀式或溫和入會儀式的被試人,我告訴她們說,因為需要確定是否每個人都能公開討論性問題,所以才編制了一個測量窘迫的選拔測驗。然後讓被試人做這個測驗。此測驗就構成了入會儀式。對那些經歷嚴峻儀式的人來說,測驗使她十分窘迫,它要求被試人對男主試者高聲朗讀十二個猥褻的詞和當代小說中兩段關於性的詳細描寫(這對今天的讀者來說可能並非什麼窘迫之事,但要知道這個實驗是一九五九年做的)。參加溫和儀式的被試人只需要讀一些有關性的但不猥褻的辭彙。

  在該研究中,被試人被分配的三種條件稱作引數(independent variable)。簡言之,研究者設計和進行實驗的目的是考察被試人面對何種條件會作出何種反應。我們的目的是考察入會儀式的嚴峻性引數是否會導致被試人行為的系統差異,經歷了嚴峻儀式的參加者其行為是否與經歷溫和儀式或沒有儀式的參加者完全不同?   行為在哪方面有差異呢?儀式之後,讓每個被試人都聽一個團體討論會,這個討論會是由她剛剛加入的那個團體的成員舉辦的。為了控制討論的內容,使用了錄音帶,但要讓被試人相信這是真的現場討論會。這樣,所有的被試人,不論她參加了嚴峻的儀式、溫和的儀式或者沒有參加儀式,所聽的都是同一個討論會。該討論會的內容非常枯燥乏味,它包括一個結結巴巴、詞不達意的對低級動物第二性征的分析諸如鳥類羽毛的變化、某種蜘蛛的複雜交配舞等等內容。錄音帶上的錄音有許多長時間的停頓、哼哼、嗡嗡聲,講話常被打斷,句子不完整等等,這一切都是為了使這一討論會顯得乏味並令人討厭。

  討論結束時,我拿出一張等級量表,要求被試人在上面評定這一討論的趣味性和價值。這稱為因變數(dependent variable),因為單純從字面上看,實驗者假設被試人的反應取決於給被試人安排的實驗條件。實驗者測量因變數是為了評定引數的效果。簡短說來,是否引數是原因,而因變數是效果。   實驗結果支持了這一假設:經歷溫和儀式或根本沒有經過入會儀式的女學生們認為,團體討論會比較枯燥乏味;而那些為加入這一團體受過折磨的人(即經歷嚴峻儀式的人)則認為,它的確是一次令人興奮的討論。要記住,所有學生評定的都是同一個討論。   設計和實施實驗是一個充滿艱辛的過程。我和賈德森.米爾斯用了幾百個小時設計這個實驗,創造能使被試人相信的實驗情境,給團體討論的錄音帶寫腳本,指導充當團體成員的人進行排練,構想入會儀式的過程和測量方法,徵集自願參加者當被試人,對實驗進行預試,指導被試人完成試驗,向每個被試人解釋實驗的真正目的(欺騙的原因和它的全部含義等)。通過這些努力我們發現:那些為加入團體而經歷嚴峻儀式的人比那些經歷溫和儀式的人或根本未經歷儀式的人都更加喜愛這個團體。   肯定還有研究這一問題的更簡單的方法。讀者可能已注意到,我和米爾斯使用的過程與其他一些入會儀式,例如一些原始部落、兄弟會、一些排外的俱樂部或組織等所使用的儀式不大相同。為什麼我和賈德森.米爾斯不利用那些既易於研究又更富於戲劇性、現實性的現實生活中的情境呢?讓我們看一看使用現實生活中的情境有什麼優點:   (一)現實生活中的入會儀式可能更嚴格(即它們對成員可能影響更大);   (二)不必如此絞盡腦汁地設計一整套背景,使每個被試人都感到它是真實的;   (三)社會的相互作用涉及的是真正的人,而不僅僅是來自答錄機的聲音;   (四)可以避免在科學名義下使用欺騙方式或使被試人經受困擾、不愉快的體驗所帶來的道德問題;   (五)比實驗節省時間。   因此,當我們膚淺地考察自然情境的優點時,似乎研究目前存在的兄弟會,我和米爾斯的工作就會簡單得多。我們可以這樣來做:評定出各組的入會儀式的嚴峻程度,再與成員們談話以確定他們對這個團體的喜愛程度。若經歷嚴峻儀式的成員比經歷溫和儀式或沒有經歷任何儀式的成員更喜愛自己的兄弟會,那這個假設就得到了證明。果真是這樣嗎?讓我們進一步看看為什麼人們不厭其煩地做實驗吧。   如果我們隨便問一個路人,實驗室實驗的最重要的特徵是什麼?他可能會說是控制條件。這確實是實驗室的一個主要優點。實驗有控制環境和變數的優點,可以精確地研究每個變數的效應。米爾斯和我把我們的假設放入實驗室中,這就去掉了許多現實世界裏存在的不必要的無關變數。實驗裏要求嚴峻儀式的強度都一樣,如果使用一些有嚴峻儀式的真正兄弟會,這個條件就難以保證了。再進一步看看,實驗裏的團體討論對於所有被試人都一樣,而在現實世界裏,兄弟會的成員所評價的實際上是不同的兄弟會。即使我們能找出有嚴峻儀式的兄弟會與有溫和儀式的兄弟會之間的區別,又怎能知道這區別是由儀式不同造成的,還是兄弟會成員本身的可愛程度不同造成的呢?在實驗中唯一的區別是儀式的嚴峻程度,因而可以肯定一切差異都是由儀式過程造成的。   隨機分配的重要性   控制條件是實驗室實驗的一個重要方面,但它不是這種程式的主要優點。一個更重要的優點是可以把被試人隨機地安排在不同的實驗條件下。這意味著,每個被試人被安排在任何一種研究條件下的機會都相等。的確,把被試人隨機安排(random assignment)於各種條件下是實驗方法和非實驗方法間的主要區別。隨機分配的最大優點是:任何沒有完全控制的變數幾乎肯定是隨機地分佈於各種條件下,這就保證了這些變數不可能以系統的方式影響我們的結果。   舉例可以幫助說明這一點。假設你是一位科學家,你有這樣一個假設:與漂亮姑娘結婚的男人會快樂。你怎樣檢驗這個假設呢?譬如說,你著手尋找一千個娶了美麗姑娘的男人和一千個娶了醜陋婦女的男人,讓他們每人填寫一張快樂問卷:結果表明,娶漂亮姑娘的男人的確比娶醜媳婦的男人更快樂。這是否意味著娶漂亮姑娘能使人快樂?不一定。有這樣的可能:快樂的男人更溫柔和藹、更幽默、更容易相處,於是那些漂亮姑娘們(與醜陋女人相比,她們有更多有利於競爭的條件)就追求並嫁給這些男人。因而可能快樂是(因),這些男人與漂亮姑娘結婚是果。至此問題並未結束。可能還有既使男人快樂又使他們和漂亮姑娘結婚的第三個因素。金錢可能就是一個這樣的因素。富有使男人快樂,而且正因為他們富有才吸引了漂亮姑娘,這是講得通的。所以,上面兩個因果關係都不一定正確,也就是說快樂可能並未使男人娶到漂亮妻子,漂亮妻子也未必使男人快樂。   問題更複雜了。原因在於,我們往往不知道這第三個因素是什麼。在這個有關快樂的研究中,第三個因素可能是財富;可能是成熟的性格使男人快樂並吸引了聰明的姑娘;可能是社會地位、體育運動能力、權力、名望、牙齒潔白、穿著時髦,或者是研究者無力知道,也不可能考慮到的上千種特性中的任何一個。   但如果研究者做一個實驗,就可以把被試人隨機地分配在各種不同的實驗條件下。雖然這個程式不能消除這些變數(金錢、社會地位、體育運動能力等等)造成的差異,但隨機地把這些特性分配在不同的實驗條件下,可以使這些差異互相抵消。這就是說,若隨機地把被試人分配在各種實驗條件下,那麼在每一種條件下,富人的人數近似相等,名人的人數近似相等,擅長體育運動的人數也近似相等。這樣,如果我們發現各種條件之間存在差異,那這些差異就不可能是由個體的某一特性上的差異所造成的,因為所有這些特性都平均地(或近乎平均地)分佈於各種條件下。   眾所周知,快樂的男人和漂亮女人這種特例是不容易在實驗室中進行控制的。但讓我們幻想一下,如果有可能的話我們該怎樣做:找五十個男人並隨機地安排二十五人娶漂亮妻子,另外二十五人娶醜陋妻子,這大概較為理想。幾個月後,再讓他們填寫快樂問卷。如果發現娶漂亮妻子的男人比娶醜陋妻子的男人更快樂,就可知道快樂的原因了。簡言之,不能把他們的快樂歸因於社會地位或英俊、金錢、權力等這些因素都隨機地分佈於各個實驗條件下。他們的快樂一定和他們妻子的特徵有關。   這個例子有些荒誕即便社會心理學家是為了科學事業,也不能事先安排他人的婚姻。可這並不意味著我們不能在實驗室的控制條件下檢驗重要而有意義的事件。本書中充滿了這樣的例子,讓我們看看其中的一例並用它來說明實驗方法的優點。第六章裏我報告了兒童看電視上暴力行為的時間與他們用攻擊方法解決問題的傾向之間的相關關係。   這意味著看電視上的攻擊行為使孩子們變得具有攻擊性了嗎?不一定,有這種可能,但它也可能意味著攻擊性強的孩子喜歡看攻擊行為,即使他們整天看《芝麻街》也照樣可能一樣具有攻擊性行為。後來,有些實驗者證明了,觀看暴力確實增加暴力。怎樣證明的呢?他們隨機地把一些兒童安排在一種條件下,即讓他們看一部名為不可接觸的電視系列片,其中每一集裏都有分鐘描繪人們相互廝打、殺害、強姦、咬人、拳擊等等的場面。為了控制,實驗者又隨機將另外一些兒童置於另一條件下,即讓他們看同樣長時間的體育運動的電影。關鍵的一點是每個兒童被選去看不可接觸電視片的機會相同。因此,孩子們在個性結構上的差異在這兩個實驗條件下互相抵消了。這樣,他們發現看過不可接觸電視片的兒童比看體育運動片的兒童顯示出更強的攻擊性,這一發現有力地說明觀看暴力能導致暴力。   你大概還能回憶起來,這正是我們在本章一開始描述的監獄學校計劃的評估案所遇到的問題:自願參加這個項目的囚犯可能與沒有自願參加這個項目的囚犯在很多方面都有不同。所以,比較自願者與非自願者的累犯率容易產生誤導。這種比較方法能產生蒙蔽作用,使專案看起來比實際上更有效。那我們如何解決這個問題呢?一個方法就是吸引兩倍的自願者。然後,你可以隨機地將其中一半自願者安排到該專案中,而把另外一半安排到控制條件下。如果選擇的確是隨機的,那麼比較兩組的累犯率才會使你得到有價值的資料。   讓我們再回到入會儀式的實驗上。如果我們進行調查,發現有嚴峻儀式的兄弟會比有溫和儀式的兄弟會其成員之間更加相互吸引,就有了儀式的嚴峻程度和兄弟會成員間的互相喜愛成正相關的證據。這裏正相關是指儀式越嚴峻,成員就越喜愛這個團體。然而,無論這兩個變數間的相關有多高,也不能僅依據觀察資料就推論說:嚴峻的儀式引起了成員對團體的喜愛。從這樣的觀察中只能推論出,這兩個因素彼此有聯繫。   嚴峻儀式與兄弟會成員的相互喜愛之間所以有正相關存在,其原因可能並不是嚴峻儀式造成了成員對團體的喜愛。恰恰相反,很可能是團體的高度吸引力使得該團體採取嚴峻的儀式。如果團體成員對他們自己很滿意,他們會盡力保持團體的純潔性以維護這種使人滿意的狀況。於是,為了限制別人加入,便需要有一個嚴峻的入會儀式。單從我們的調查資料來看,既不能說這個解釋是錯誤的,也不能說嚴峻儀式一定引起成員之間的喜愛。資料未給我們提供任何因果關係的資訊,因此不能做出這樣的結論。而且,在前一個例子中我們已看到,可能有第三個變數既造成了嚴峻的儀式,又造成了喜愛。誰願意實施或接受嚴峻的儀式呢?當然是那些有強烈的施虐受虐狂傾向的人。這種人的互相喜愛大概不是儀式造成的,而是因為他們氣味相投。雖然這個解釋聽起來很奇異,但這的確是可能的。使研究者更苦惱的是可能還有其他無數種想不到的解釋。實驗法建立在隨機分配實驗條件的技術基礎上,一舉消除了所有可能的解釋。在實驗中,施虐受虐狂被分配到無儀式的條件中和嚴峻儀式條件中的機會相同。而在現實世界裏,他們中的大多數人肯定會把自己分配到嚴峻儀式條件中,這樣就使結果無法解釋了。   對社會心理學實驗法的挑戰   控制與影響   實驗法並非一切都好,做實驗涉及許多實際問題。我提到過控制各種變數是實驗法的一個主要優點,但對人類被試人的環境實行完全徹底的控制是做不到的。許多心理學家用老鼠而不用人做實驗的原因之一就是,研究者可以控制老鼠從出生到實驗終止所發生的一切事情,例如:氣候、食物、訓練、接觸同類的程度、未受過外傷等等。社會心理學家卻不能為了控制人類被試的實驗而把人關在籠子裏。即使這樣做能使被試人有一個更幸福的生活環境,但作為一門科學未免失之輕率。   個人之間在無數細微方面都有差異,這使對各種變數的控制進一步受到了限制,我們力求說明人們做些什麼,當然意思是指在給定的一系列條件下,大部分人在大部分時間內做些什麼。如果有些未測量到的個體差異影響了結果,我們的結論就不可能對所有的人都是精確的。在態度、價值觀、能力、個性特徵和新近的經驗等方面的差異,都會影響人們在實驗中的反應方式。因此,即使有能力控制實驗條件,同一個條件也不會以同樣的方式影響每一個人。   而且,即使成功地控制了實驗條件使之對每個人都完全一樣,我們也會遇到另一個實際問題,即實驗情境過於純淨使得被試人可能不認真地對待它。過於純淨一詞至少有兩個意思:(一)無菌(指沒有無關變數的干擾。譯者注),(二)無效或無聊。實驗者應努力使實驗盡可能無菌而又不使被試人感到它枯燥或脫離生活。如果被試人認為實驗沒有意思、不吸引人,那麼他的反應可能就不是自然產生的,我們的結果也就沒有意義了。因而,除控制條件外,還要使實驗對被試人有所影響,這同樣是十分重要的。被試人必須認真對待實驗並真正進入到實驗中去。否則實驗就不能在重要方面影響他們的行為。社會心理學家感到困難的是,影響和控制這兩個關鍵因素經常發生矛盾:一個增長,另一個就傾向於下降。實驗者面臨的進退兩難的問題是,怎樣把對被試人的影響增加到最大,而又不放棄對情境的控制。解決這個兩難問題需要在構思和設計實驗情境時具有相當的獨創精神和巧妙性,這就又使我們面臨現實性的問題。   現實性   我在這章的前面提到過,人們經常批評實驗室實驗是對世界人為的、刻意模仿;也就是說,這些實驗不是真的。我們指的真到底是什麼呢?幾年前,我和梅里爾.卡爾.史密斯在一篇探討實驗方法的論文中試圖找出真的準確定義。我們推理到,一個實驗可能在兩種不同的方面具有現實性:如果一個實驗對被試人有影響,強迫他認真地對待並捲入到實驗程式中,就可以認為該實驗已具有了實驗的現實性(experimental realism)與此極不相同的另一點是,實驗室實驗與外部世界通常發生的事件之間的相似程度問題,我和卡爾.史密斯將其稱之為生活的現實性(mundane realism)。人們對實驗的現實性與生活的現實性兩個概念的混淆常常導致了對實驗室實驗是人為的和無價值的批判,因為這些實驗沒有反映真實世界。   舉一個具有很高的實驗現實性而生活現實性卻很低的研究作為例子,也許能說明這兩種現實性之間的差別。還記得第二章中探討過的斯坦利.米爾.格拉姆的實驗吧。在該實驗中,要求每個被試人向隔壁房間裏那個他以為被通上電的人發出一系列強度不斷增加的電擊。現在,請你誠實地回答。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會有多少向別人發出電擊的機會呢?這個實驗是不現實的但只在生活意義上是不現實的。這一過程具有實驗的現實性嗎?也就是說,參加者真的被綁在電擊儀器上了嗎?他們認真對待它了嗎?實驗對他們有影響嗎?在實驗期間,實驗是否成為他真實生活的一部分呢?或者,他只是在演戲,不認真、嘻嘻哈哈地完成整個過程?米爾.格拉姆報告說,他的參加者體驗到極度的緊張和不安。還是請米爾.格拉姆用自己的語言來描述一位典型的被試人當時的狀況吧:   我看到一位商人微笑著走進實驗室,顯得成熟、自信、泰然自若。在二十分鐘內,他就變得判若兩人,說話結結巴巴,渾身痙攣,神經幾乎崩潰。他不停地揪耳垂、搓手。有一次,他用拳頭捶打著前額,嘟囔著:上帝啊,快點結束吧。但他還是繼續服從實驗者的每一個指令直到實驗結束。   一個處於非現實性情境中的人,似乎不會有這種行為。米爾.格拉姆的被試人身上所發生的事情都是真實的雖然在日常生活裏這些事情並不發生在他們身上。因而,下面的推論似乎比較可靠:如果現實世界裏真的發生類似情況,這個實驗的結果則可精確而合理地說明人們對它將如何反應。   欺騙   實驗的現實性的重要性很難被過分誇大。使實驗具有這一基本性質的方法,是設計出能使被試人感到有吸引力並且有趣的情境。同時,還經常需要掩飾研究的真正目的。為什麼需要掩飾呢?   在本章的前邊我曾提到,我們大家都生活在世界上,經常對發生在社會上的事形成假設,在這個意義說來,每個人都是一位業餘社會心理學家,包括我們實驗的參加者。因為他們遇事總要琢磨,如果知道我們想得到什麼,就會以與他們自己的假設相一致的方式去做。為此,我們努力對參加者掩蓋實驗的真實目的。   由於我們幾乎總是面對非常聰明的成人,這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但是為了得到有效而可信的資料,在大多數實驗中這是絕對需要的。   這就把社會心理學家置於一個電影導演的位置,這種導演要為演戲佈置舞臺,卻不能告訴演員演什麼。這樣的佈景被稱作掩飾情節(cover stories),目的在於增加實驗的現實性。通過情境設計,被試人可以真實、自然地行動,而不會因為知道實驗者正在研究自己的哪些行為而妨礙實驗。例如:在阿倫森︱米爾斯的入會儀式實驗中,告訴被試人說,為了從他們中挑選一些人加入一個將要討論性心理學問題的團體,她們將要參加一個窘迫測驗。這是一個純粹的掩飾情節。實際上,她們被實驗者帶入一個入會儀式中,以觀察該儀式對於她們對這個團體的喜愛有何影響。如果被試人在實驗之前瞭解到實驗的真實目的,實驗結果就毫無意義了。研究這一問題的學者表明,如果被試人知道了實驗的真實目的,她們就不會很自然地行動。她們要麼儘量用一種使自己看上去顯得很好的方式去行動,要麼盡力去幫助實驗者,使實驗結果最終符合被試人本人的預期效果。這兩種後果都是實驗者的災難。通常實驗者能很好地控制被試人的幫助願望,而使自己看上去好的願望卻難以控制。多數人不願讓別人認為自己軟弱、變態、循規蹈矩、缺乏魅力、愚蠢或瘋狂。所以,一旦知道實驗者的實驗目的,被試人會盡力使自己看上去好一些或正常一些。例如,在一個專門為研究這一現象而設計的實驗中,告訴被試人某個特定結果表明他們具有一種良好的個性特徵,與告訴他們同樣結果反映出他們具有某種不好的特徵時相比,他們更多地做出能產生好結果的行動。雖然被試人這樣做是可以理解的,但這確實妨礙我們得出有意義的結果。鑒此,實驗者認為有必要對被試人隱瞞實驗的真實性質。   為說明這一問題,讓我們再看看所羅門.阿希經典的從眾實驗。在這一研究中,讓一個學生判斷幾條直線的相對長度。這是一項極簡單的任務。但是,另外幾個學生(實際是實驗者的助手)故意說出一個錯誤的判斷。面對這一情境,大部分被試人都屈從於潛在的團體壓力而說出了錯誤的判斷。當然,這是個具有很大欺騙性的實驗。被試人認為自己參加的是一個知覺實驗,而實際研究的卻是他們的從眾行為。這種欺騙必要嗎?我認為是必要的。讓我們不加任何欺騙地重做這個實驗:假設你是實驗的被試人,實驗者說:我對研究當你面對團體壓力時是否從眾這一問題很感興趣,然後把實驗中將發生的一切都告訴給你。我認為,在這種情況下你是不會從眾的。我還可以斷定幾乎沒有一個人會從眾,因為從眾被認為是軟弱無能的表現。實驗者從中能得出什麼結論呢?能下結論說,人們都傾向於不從眾嗎?這種結論是錯誤的,容易引起誤導。這樣的實驗毫無意義。   回憶一下米爾.格拉姆有關服從的實驗。他們發現實驗中六十二%的普通公民都願意服從實驗者的命令向另一個人發出強烈電擊。但每年我先向班裏的學生講述這個實驗並問他們自己是否會服從這樣的命令時,只有一%的人表示自己是會服從的。這意味著我的學生比米爾.格拉姆的被試人心地更善良嗎?不是。我認為這意味著,哪怕只有半點機會,人們也會盡力使自己看上去是好人。所以除非米爾.格拉姆使用欺騙方法,否則他得到的結果絲毫不能反映人們在以為自己處於真實情境中時的行為方式。如果我們讓人們坐下來放鬆一下,並讓他們想想,如果處於某種情況,他們會怎樣做,那麼我們得到的結果將是人們願意怎樣做,而不是人們實際會怎樣做。   道德問題   為了得到人們在最複雜和最重要的情境中將如何行動的有用資訊,使用欺騙可能是最好的(也許是唯一的)方法,但它卻給實驗者提出了極嚴肅的道德問題。從根本上看,主要有三個問題:   一.撒謊是不道德的。這個問題在水門事件發生後顯得更加重要。這個事件披露了:政府機構非法竊聽公民談話;總統公然對選民撒謊;總統直接雇用的人使出了所有骯髒的手段,如詭計、偽造書信和檔案等。在這種情況下,社會學家能證明給當代存在的謊禍添磚加瓦是正當的嗎?   二.這種欺騙往往導致對個人隱私的侵犯。當人們作為被試人卻不清楚實驗者的研究目的時,就根本不能在知情的前提下做出是否同意參加實驗的決定。例如,在阿希實驗中,一些學生如果事先知道他要研究自己的從眾傾向,而不是研究自己的知覺判斷,他們就不會同意參加實驗。   三.實驗過程經常包含一些不愉快的體驗,如疼痛、枯燥乏味、焦慮不安等等。   在此,我趕緊補充一句,即使在研究者不使用欺騙手法時和研究程式不很極端時,依然也會引發道德問題。有時,甚至那些看似最溫和的程式也能以意想不到的方式深刻地影響一些被試人。看一看羅賓.道斯、珍妮.麥克.塔維什和哈里.特謝克利進行的一系列實驗。他們主要是研究社會中的兩難處境,被試人面臨兩種選擇:合作或背叛。如果每個人都選擇合作,那麼大家都能獲得金錢上的獎勵;如果一個或多個被試人選擇背叛,這些人就會獲得金錢上的獎勵,但選擇合作的被試人將蒙受金錢上的損失。被試人的選擇在整個過程中都處於匿名狀態。在實驗一開始時,就對所有被試人充分解釋了遊戲規則,而沒有任何隱瞞。應該說,這種安排是不會產生副作用的。   然而,當第一階段實驗結束後的第二十四小時,一位年過半百的男子打電話給研究者。他是他所在的組內唯一的變節者,並因此獲得了一百九十二美元的獎勵。他想把所得的獎勵退回去與其他被試人平分,因為其他選擇合作的被試人僅僅得到很少美元的獎勵。在對話中,他談到對自己的貪婪行為感到羞愧,輾轉反側,難以成眠,等等。在另一個類似實驗中,一位選擇合作的婦女報告說,其他人都選擇了背叛,使她感到上當受騙,終於認清了那些人不像她原來認為的那樣值得信賴。   儘管研究者進行了周密的計劃,他們對被試人產生的影響如此之大是始料未及的。我有意選擇了道斯、麥克.塔維什和謝克利的實驗是因為他們沒有隱瞞實驗的真實目的,也完全符合道德規範。沒有什麼道德規範能預測所有問題,尤其是那些當被試人發現有何對他們自身不利時產生的問題或那些被試人預料到的問題。   進行實驗的社會心理學家對道德問題非常關心,恰恰是因為他們的工作建立在道德的兩難困境中。請讓我解釋一下。這種兩難困境是基於大多數心理學家都會認同的兩個相互衝突的價值取向之上。一方面,他們相信進行自由的科學探索的價值;另一方面,他們相信人類的尊嚴與人類保護隱私的權利。這個兩難局面是真實的,虔誠地為保持人類的尊嚴的重要性而辯護不能消除它,巧舌如簧地發出忠於科學事業的誓言也不能消除它。社會心理學家必須直面這個問題,不是一次,而是每當他們設計並進行實驗時都要直面這個問題,因為世上不存在放之所有實驗而皆准的規律或方針,既有針對性,又具有普遍指導意義。   很顯然,一些實驗技巧暴露出的問題比另一些技巧多。總的來說,使用欺騙手法的實驗應該引起人們的關注,因為撒謊這個行為本身是客觀的,即使欺騙的目的是掩蓋真相。那些產生痛苦、窘迫、負疚或其他各種強烈感受的程式暴露出明顯的道德問題。   當實驗使被試人看到自己身上那些令人不悅和負面的問題時,更加微妙卻不失重要的道德問題便浮出水面。看一看道斯、麥克.塔維什和謝克利那些相對溫和的實驗中的被試人吧。所羅門.阿希實驗中的許多被試人瞭解到,他們在面對團體壓力時會採取從眾行為;我們(阿倫森和梅提)所做的許多實驗中的被試人瞭解到,他們會在玩牌中作弊;米爾.格拉姆實驗中的許多被試人瞭解到,即使在服從權威會給他人造成明顯的傷害的情況下,他們也會這樣做。最後,還記得第一章中斯坦福監獄研究實驗中的被試人在沒有接到直接而明確的命令時,採取了殘酷對待他人的行為。   這種自我發現是否對被試人具有治療效果或教育意義還存在爭議。的確,許多被試人本身提出了這樣的思考。但是,從本質上看,這種觀點並不能為這些程式辯解。說到底,一個研究者怎麼能事先知道這些程式是否會有治療效果呢?此外,如果哪個科學家在沒有征得他人同意的前提下,認為自己有權利或有技術為他人提供治療體驗,將是非常自大的。   考慮到上述問題,那麼社會心理學研究的目標本身是否可能為研究者採取的這些方式而辯解呢?這是個有爭議的問題。有些人認為,不管這門科學的目標是什麼,也不管它會取得哪些成果,都不足以為欺騙他人或使他們陷入痛苦而辯解。而另外一些人堅持認為,社會心理學家正在探索對人類有長遠利益的東西,為了這個目的付出任何代價都是值得的。   我自己持一種折衷的觀點。我認為,社會心理學這門學科是非常重要的;我同樣認為,實驗中被試人的權利自始至終都應該受到保護。在決定一個實驗程式是否符合道德規範時,我認為對利︱弊進行分析是十分必要的。也就是說,應該將實驗帶來的好處與實驗給被試人帶來的損害考慮在內。換言之,人們在作出決定時,實驗對社會帶來的好處與被試人付出的代價之間的比率必須被考慮進來。不幸的是,這樣的對比往往不容易做出,因為一般來說,實驗對社會帶來的好處與實驗對被試人的損害是不可知的、難以計算的。進而,甚至連對實驗的結果的預測也會改變我們對它所引發的道德問題的評價。如果沒有一位被試人發出高於適中水準的電擊,我們還會質疑米爾.格拉姆實驗的道德問題嗎?   很明顯不會。一項研究發現,對米爾.格拉姆實驗程式危害性的個體評估,因個體對實驗結果的種類的預測的不同而不同。也就是說,被告知大多數被試人都服從了研究者的指令的被試人比被告知只有少數被試人服從了研究者的指令的被試人認為實驗更有害。從更廣泛的角度看,如果實驗結果令人愉快或反映出比人類天性更美好的東西,那麼任一實驗的道德問題就可能遭到較少的質疑;而如果實驗結果反映出一些我們寧願不知道的東西,那麼它就可能遭到更多的質疑。   總之,我在決定是否做一項實驗時會考慮與研究有關的各種利弊。下面就是我始終遵循的五項原則:   一.應避免那些引起極大不安和痛楚的程式。若實驗者極其機智和謹慎,通常不用那些極端的方法就能成功地驗證假說。雖然較為緩和的程式往往使結果不太清晰,但實驗者應該做到,寧可結果不太清晰,也要保護被試人。   二.實驗者對使用欺騙性程式應該非常謹慎,如果能找到其他行之有效的程式,就應使用這些程式,而不用有欺騙性的程式。   三.若被試人的不安心情變得十分劇烈,實驗者應給予他們退出實驗的自由。   四.實驗者應在實驗結束後,花費相當的時間向每個被試人仔細解釋這個實驗,說明真正目的、欺騙的原因等等。應千方百計保護被試人的尊嚴,不要讓他因為陷入騙局而感到自己愚笨或受了騙。應在確信被試人情緒很好、對自己和自己在實驗中的所作所為感到滿意以後,才讓他們離開實驗地點。任何一個認真、誠懇、願花時間和努力以報答被試人對科學事業做出的重要貢獻的實驗者都會做到這些。   五.最後,實驗者不應只是為了好玩而進行那種欺騙和使人不安的實驗。進入實驗室前,實驗者應能肯定自己的實驗是重要而完善的,即自己正在用一種周密設計的、組織得很好的方式給一個有意義的問題尋找答案。   社會心理學的實驗者努力做到對被試人的需要盡可能敏感。雖然有些實驗程式能引起被試人一定程度的不安,但是絕大部分程式中都包含有許多保護被試人的防衛措施。例如,從被試人不安這一角度來看,許多讀者一致認為斯坦利.米爾.格拉姆的服從實驗是本書中所報告的最困難的研究之一。是否應該進行這個實驗?爭論相當大。但是,米爾.格拉姆在實驗以後,做了很大努力以使被試人的全部體驗變得有益而令人興奮。他的努力顯然收到成效:實驗完成幾個星期以後,八十四%的被試人報告說,他們為自己能參加這項研究感到很高興,十五%的人報告了既不高興也不遺憾的中立感情,只有一%的人對參加該項研究表示後悔。(然而我們應該謹慎地看待這些結果。在第五章討論過的認知失調理論提示我們,有時人會通過改變先前的態度來證明自己的行為是正當的。)一項追蹤研究提供了更令人信服的證據:在這個實驗完成一年之後,一個大學裏的一位精神病專家會見了一組有代表性的被試人,發現實驗未產生對人有害的影響,相反,這些有代表性的被試人的典型回答是:自己所參加的這項研究是有教育意義的,它使自己更充實。   實驗結束後期實驗結束後期有時也稱解釋期(debriefing),是實驗的特別重要的一部分。它不僅對於挽回實驗中發生的一些不安及欺騙後果具有很大價值,而且給實驗者提供了指導被試人的機會,從而使實驗成為一次有教育意義的經歷。此外,還使實驗者能確定實驗程式的效果如何,並從一個最瞭解實驗的被試人身上查明應如何改進實驗程式。總之,謙虛謹慎的實驗者把被試人看做自己的同事,而不是看做對象。沒有必要在這裏細述實驗後期的具體細節。對於想更多瞭解這一問題的人,可以去閱讀我在這一課題上專業性更強的文章。   在這一章裏,我試圖展現出實驗法的優點,也試圖說明設計一個社會心理學的實驗室實驗是多麼複雜,以及引起多麼大的爭論。此外,我還試圖和被試人分享在克服困難後我所感受到的愉快心情,並試圖探索保護被試人身心的方法。被試人為我們做出了極大的貢獻,我們衷心感謝他們。本書前八章所講述的知識、資訊和見解都以這章裏所討論的技術程式以及與被試人的合作為基礎。毫無疑問,我們對社會性動物的整體及各個方面的理解最終取決於我們在改進、發展研究行為的方法方面的獨創性和智謀,這種方法應該能在不侵犯人的基本尊嚴的原則下,對所研究的行為加以很好地控制和影響。在這方面,實驗的被試人為我們做出了貢獻。   發現不快之事的道德問題   還有另外一個需要考慮的道德問題一個相當棘手的問題:科學家對於自己發現的東西所應負的道德責任。在這整本書裏,尤其在第五章中,我談到了一些特別有效的自我勸導方法,討論了自我勸導的技巧,其後幾章裏討論了這些技術的應用問題。自我勸導具有極其強大的力量,這是因為從非常現實的意義上來說,被勸導者從來不知道是什麼說服了自己。他們漸漸相信某件事或某種現象是真的,這不是羅伯特.奧本海默或T.S.艾略特或肩膀喬說服他們去相信的,而是他們自己說服自己相信的。於是他們經常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或怎樣逐漸相信了它,這使自我勸導現象不僅極有力而且很可怕。只要我知道自己為什麼相信某件事,就能比較自由地改變自己的想法,但是如果我只知道這件事是正確的而不知道自己為什麼這樣認為,我就更有可能堅持這一信念,即使面對與之相反的證據。   我所描述的這些機制可用於促使人們刷牙、阻止人們欺侮弱小者、減少痛楚或促使人們愛自己的鄰居。許多人可能考慮到了這些好的結果。此外,這些同樣的機制還可用於使人們購買某種牌號的牙膏,或為某個政治競選人投票,所有這些都是操縱性的。揭露操縱他人的方法道德嗎?   本書的讀者現在一定瞭解了,我作為一個生活在現實世界上的真正的人具有很多準則而且我並不把這些準則掩蓋起來,它們隨處可見。例如,我要消除頑固和殘酷,假如我有能力,為達到此目的我要使用最人道和最有效的方法。我也知道,一旦建立和發展起這種方法,他人就會企圖運用它來達到我不贊同的目的,這引起了我的很大關注。我也知道你們不可能與我有同樣的準則但如果你們相信這些方法是有效的,就應該關注它。   同時,應進一步指出,我所描繪的現象並不新鮮。使蘭德里先生難以擺脫馬爾巴勒香煙以及誘使卡利中校兒戲般地殺害越南平民的並不是社會心理學家,他們只是做了自己願做的事情。社會心理學家試圖瞭解這些世界上每天發生的現象和他人的行為,試圖瞭解自從地球上最早出現的兩個人開始相互作用時起,一直在不斷發生的那些現象。通過對這些現象的瞭解,社會心理學家可以幫助人們制止某種他們認為是不適當的行為。   雖然,一個工作著的社會心理學家知道,自己所研究的現象並非是自己製造的,但這一事實並未把我們從道德責任中解脫出來。我們的研究往往把這些現象具體化,使之成為一種高度系統化的,便於應用的方法。一些人會發展這一方法並用它為自己的目的服務,這種可能性總是存在的。在一個煽動者手中,這些方法可把我們的社會引入歧途。我談這些並不是要推脫社會心理學家的責任,對於那些我認為是自己所應負的責任,我認識得非常清楚。簡言之,這些責任是:告訴公眾這些方法應該怎樣應用,提醒他們警惕對這些方法的濫用,不斷進行那些能加深我們對社會性動物理解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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