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隨身智囊 你幹嘛在乎別人怎麼想?

第3章   就像數一、二、三那麼簡單

  我小的時候有個朋友叫伯尼.沃克。我們倆在家裡都有實驗室,常常做實驗。有一次,那時我們大約十一二歲吧,我倆在討論什麼。我說,思考不過就是在內心對自己講話罷了。   真的?伯尼說,你知道汽車齒輪箱裡的奇怪形狀的齒輪吧?   知道啊,那又怎麼樣呢?   好,現在告訴我,你是怎麼對自己說它的形狀的?   所以我從伯尼那兒學到。思維除了語言之外,還可以是視覺的。   在上大學的時候,我開始對夢發生了興趣。在做夢的時候,眼睛是閉著的,可是一切都這麼清晰逼真,完全像是通過視網膜而成的影像。這是由於視網膜被另外的東西激發了(比方說被腦子)呢,還是在腦裡有控制中心,在夢中失控了呢?儘管我對腦的功能非常感興趣,可從未從心理學那兒得到任何令人滿意的答案。心理學都在做那些圓夢之類的生意。

  在普林斯頓上研究所的時候,有一篇其實愚蠢無比的心理學論文引起了廣泛的討論。作者推斷大腦中控制時間感的是一個含鐵的化學反應。我對自己說,他見鬼的怎麼得到這個結論?   原來,他的妻子有長期的體溫不正常,有時高有時低。不知怎的,他想出來試驗她的時間感。他讓她不看鐘錶而數秒鐘,然後記下她數六十秒所花的時間。他讓她(可憐的女人!)成天從早到晚地數,發現她發燒的時候數得快,不發燒的時候數得慢。於是他推論,腦中控制時間感的機制一定是在發燒時跑得更快。   作為一個很科學的人,那傢伙知道化學反應的速度是隨反應能量和環境溫度而變化的。他測量了他太太讀秒的速度變化和體溫,推測出溫度和速度的相對變化,然後從化學書裡找出那些反應速度與溫度變化有近似的化學反應。他發現最接近的是含鐵的反應。於是,他就推出時間感是由一個含鐵的化學反應來決定的。

  我覺得那完全是胡說八道那長長的一連串推論中,任何一步都有無數出錯的可能。不過,他提出的問題是非常有趣的;究竟什麼來決定時間感呢?當你試圖以某一種速度來讀秒,是什麼來決定這個速度呢?你又怎麼能讓自己改變它呢?我決定來研究這個問題。我先不看鐘錶,以勻速來數一、二、三,直到六十。數完後一看鐘,花了四十八秒。不過這並不是問題,只要能以一定的勻速計數,絕對的時間是無關緊要的。我又重複了一次,這回花了四十九秒,接下來是四十八、四十七、四十八、四十九、四十八、四十八所以看來我可以用相當準確的速度來默數。   如果我坐在那兒不默數,只是估計一分鐘的長短,結果就差得很多。因此,憑空估計一分鐘是很不準確的,有默數的幫助則會好很多。

  好,現在我知道自己可以用一定的速度默數,下一個問題是哪些因素會影響它呢?   我猜想心率可能是一個因素。於是我便上上下下跑樓梯,跑得心跳極快,然後衝回房間,趴在床上默數到六十。   我還試驗了在跑樓梯的同時默數六十。   同學看見我上竄下跳,都樂了,嘿,幹嘛呢?我不能回答他們(這使我明白自己不能一邊說話一邊默數)。我只是埋頭起勁地跑,活像個瘋子。   (那些夥伴已經對我的瘋癲行為習以為常了。另一次,一個傢伙來我的宿舍,我正在做一個實驗忘了鎖門。他看見我穿著一件厚羊皮襖,探身到窗外的冰天雪地之中,一手托著一隻碗,另一手在不停地攪拌,還大聲嚷著,別打擾我!別打擾我!那次我是在做一個瓊脂(註:洋菜膠,或稱洋菜。)實驗:我好奇如果瓊脂在不斷被攪拌時,在低溫下是否還會凝成膠凍。)

  話說回來,在我試了跑上跑下和躺在床上默數之後,想不到的結果是:心率沒有影響。而且運動使我很熱,這樣看來體溫也沒什麼影響。我沒找到任何影響默數速度的因素。   跑樓梯不一會就變得枯燥了,我就在做其他事的同時默數。比如,在洗衣服的時候,我會填寫有幾件襯衣,幾條褲子。我可以在襯衣一欄寫三,在褲子一欄寫四可碰上襪子就糟了襪子數目太多了。我在數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時,還有一大堆的三十九、四十、四十一,這怎麼辦?   後來我發現我可以把它們分到不同的空間位置,比如一個四方形:左下角一雙,右下角一雙,這邊一雙,那邊一雙行了,一共八雙。   同樣,我發現我可以數報紙的條數,只要把它們分成三、三、三再加一就能得十;然後三個那樣的組再加一組就可得一百。這樣,我默數到六十時可以說,到點了,有一百一十三條。更奇妙的是,我竟可以一邊默數,一邊閱讀文章,而默數的速度並不變化!事實上,除了說話之外,我可以一邊做任何事一邊默數。

  我又試了邊打字邊默數。這回,我發現數六十需要的時間變了。我大為興奮,終於發現了一個可以改變默數速度的因素了!我繼續做實驗。   我一邊打字一邊默數,十九、二十、二十一沒問題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沒問題碰上一個不懂的詞,心裡會一動,這是什麼詞,然後明白過來,噢,是它呀然後接著數三十、三十一、三十二,等到六十時,我已經遲了。   經過仔細自我觀察和琢磨,我找出真相了:我分心了。其實默數的速度並沒有變,而是在碰到難詞的時候由於注意力的轉移,默數停了一小會,而我自己一開始並沒有注意到而已。   第二天早上,我在早飯時向同桌的夥伴講了這一系列實驗。我說,除了說話,我可以一邊默數一邊做任何事情。

  一個叫約翰.吐其的說,我不信你可以邊閱讀邊數,也不相信你不能邊說邊數。我敢打賭,你並不能邊閱讀邊數,但你能邊說邊數!   於是我演示了一遍。他們拿來一本書,我一邊看一邊數。到了六十我叫停果然是四十八秒,我的老時間,然後我正確地複述出書裡講什麼。   吐其驚訝不已。我們拿他做實驗,測了他數六十的平均時間。他開始說話,瑪麗有隻小羊羔,我愛講啥就講啥,一點問題也沒有,不知為什麼你們就不行他哇啦哇啦說個不停,最後叫道,到點了!我們一看,他默數的時間和平時一模一樣!我簡直不能相信!   我們討論了一會,發現了新東西。原來吐其默數的方法和我不同,他在默數時是想像一個寫著數字的紙條在跳動,這樣他可以在嘴上唸,瑪麗有個小羊羔。這下可弄清楚了:因為他是在用視覺默數,所以他可以說話但不能閱讀,我正好相反,我是用聲音來默數,所以我不能同時說話。

  這個發現之後,我又嘗試能否在默數時大聲地讀書這是我們兩人都不能做的。我想這會用著腦中既不管視覺也不管語言的區域,所以我想用手指,因為它由觸覺來控制。   不一會,我成功地用手指來數,同時大聲地讀書。不過我進一步想讓一切都是意識過程,而不包含動作,所以我試著一邊唸書一邊想像手指在動著數。   我一直無法成功。或許是我的努力不夠,或許是它確實不可能。自此以後,我從來沒碰上誰能做到它。   通過那個試驗,吐其和我發現,原來像默數這麼簡單的事情,看上去似乎應該大家都一樣,其實每個人也有自己獨特的方法。而且我們發現腦功能可以用客觀、外部的方法來檢測,比方說,不必依賴他對自己的分析和陳述,你可以觀察在默數時一個人能做什麼或不能做什麼,這樣的測試是客觀和公正的,沒法做假。

  用自己已知的東西來解釋新的概念是人之常情。概念是一層一層的:這個是由那個組成,而那個又是由其他組成。因此,像默數這個概念,各人也可以不同。   我常常想起這個實驗。特別是在我教很艱深的諸如巴塞爾積分方程時,我會看見方程式的數字、符號是五彩的我也不知為什麼。我會在腦海中看見方程就像傑克和艾曼德教科書裡的一樣,但是J是棕色的,N是紫色的,X是黑色的,到處飄浮著。我不知學生們是怎麼看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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