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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第八章 聖地

火車大劫案 麥克.克萊頓 2969 2023-02-05
  從一八○一年到一八五一年,倫敦的面積擴大三倍,人口達兩百五十萬,是當時全世界最大的城市,而所有外國觀察者也都驚歎於其規模。當時霍桑驚訝得目瞪口呆,亨利.詹姆斯則對其數量之驚人著迷又驚恐;杜斯妥也夫斯基發現這個城市廣闊如海洋《聖經》中的場景,<啟示錄>中的某些預言便在你眼前應驗。   而且倫敦仍持續成長。到十九世紀中,施工中的新住宅隨時都有四千戶以上,而且整個城市名副其實是以爆炸的速度向外擴展。我們現在熟悉的擴展模式,當時已經被稱之為郊區化。原先在十八世紀末地處邊遠的小村莊如瑪麗奔、坎登區、聖約翰森林及班思納公園到此時已經蓋滿了房子,而新的富裕中產階級則紛紛搬離市中心,來到這些地方,因為空氣比較新鮮,噪音比較少,整體氣氛比較宜人且有鄉村風味。

  當然,倫敦某些比較古老的區域仍保有極其優雅與富裕的特色,但這些區域往往緊挨著最淒慘、最令人悚然的貧民窟。這種巨富與赤貧相鄰的強烈對比,也令外國觀察者印象深刻,尤其是那些貧民窟都是所謂犯罪階級的溫床與避難所。在倫敦的幾個地區,一個盜匪在劫掠一戶大宅之後,只要隨便過個街,就可以消失在迷亂交錯的小弄巷和擠滿人的破爛建築物中,裡頭危險得連武裝警察都不敢進去追捕逃犯。   當時人們對貧民窟的起源少有了解,甚至貧民窟一詞都要到一八九○年才被廣泛接受。但現代人早已熟悉的貧民窟模式,當時已經略具雛型:那是城市中的一部分,被鄰近新建的大街阻隔在外;商業撤出,令人嫌惡的產業進駐,製造出噪音和空氣污染,讓這個區域更討人厭;最後,只要有財力的人就會搬走,絕對不會考慮留在這種地方,而這個區域就會變得老朽、破舊,且擠滿社會最底層的人。

  然後,就像現在一樣,這些貧民窟之所以存在,部分也是因為房東有利可圖。一棟有八個房間的寄宿旅舍可能住了上百個房客,每個人一星期付一兩先令的房租,住在一個大雜院裡,同一個房間可能男女雜居同睡多達二十人。(這個時期寄宿旅舍最怪異的例子,或許就是港邊水手所熟知的一便士睡繩。喝醉的船員花一便士就能倚著齊胸的繩子站著睡,像衣服吊在曬衣繩上似的過一夜。)   儘管某些寄宿公寓或廉價旅社的業主也住在同區域通常還收受贓物以抵房租但大部分房東都是有頭有臉的公民,這些缺席的房東會雇用兇悍的代理人替自己收房租,並維持一點表面上起碼的秩序。   在這段期間,有幾個惡名昭彰的貧民窟,分別在七日晷之柱、迷迭香小徑、傑可布島,以及瑞克里夫公路這些區域內,但最有名的,莫過於倫敦市中心內佔地六畝的貧民窟聖賈爾斯,時稱聖地。此處鄰近劇場區列斯特廣場、妓女集中地乾草市場,以及時尚商店林立的攝政街,對任何想轉入地下的罪犯來說,聖賈爾斯貧民窟擁有絕佳的地理位置。

  當時的報導描述聖地是密密麻麻擠滿了房子,破舊得只差沒垮掉,其間穿插著狹窄迂迴的小巷。在這裡沒有隱私,任何冒險進入這地區的人,都會發現這些街道如此稱呼是說得好聽裡頭擠滿無事閒晃的人;而透過屋子上半截裝的玻璃,可以看見擠得要命的房間。還有些文獻提到污濁發臭的排水溝污物塞滿黑暗的通道被煤煙燻黑的牆壁鉸鏈鬆脫而垮掉的門到處擠滿了一群群小孩,肆意橫行。   如此骯髒、惡臭又危險的租屋,自然不是紳士該去的地方,尤其是在一個霧氣濃重的夏夜。然而在一八五四年七月末,一名穿著入時的紅鬍男子無所畏懼地踏入那些充滿煙霧、狹窄侷促的小巷。無事閒晃的人和遊民瞪著他,無疑看到了他的銀頭手杖似乎頗為沉重,裡面或許藏著小刀。他的褲子有一塊隆起,看起來像是腰帶裡插了把槍。而且他勇闖貧民窟的大膽之舉,大概也嚇退了很多本來有意要打劫的人。

  皮爾斯本人後來說:是我的舉止贏得了這些人的尊重。他們從表情就看得出你是否害怕;而只要你不怕,他們反而就會因此怕你。   皮爾斯一條條街道走過去,打聽某個女人。最後他終於問到一個閒晃的醉漢知道她的下落。   你要找的是瑪姬嗎?小瑪姬?那人問,靠在一盞黃色煤氣燈的燈柱上,在濃霧中的那張臉上有斑駁的黑影。   她是個妓女,清潔威利的妞兒。   我知道她。偷衣服,對吧?沒錯,她會偷人家曬的衣服,我很確定。說到這裡,那名男子別有用意地停下來,斜乜著眼睛。   皮爾斯給了他一枚硬幣。我該去哪裡找她?   往前走,你右手邊第一道門。那個人說。   皮爾斯往前走。   不過你去找也沒用啦,那名男子在他後頭嚷著:威利正在蹲苦窯就在新門,不蓋你他現在腦子裡只有金龜輪。

  皮爾斯沒回頭。他沿著那條街往前走,經過霧中重重的模糊陰影,不時會看到某個女人的衣服在黑夜裡發光那是火柴廠的浸塗工,衣服沾上了磷化物。霧中傳來狗吠聲、小孩的哭聲,還有耳語,呻吟和笑聲。最後他終於來到那棟寄宿公寓,入口透出長方形的亮光,照著一面手寫的粗陋招牌,還三個字拼錯了兩個:   旅人小棧   皮爾思瞥了那面招牌一眼,走進去,一路推開樓梯上成群髒兮兮、衣服破爛的小孩;他俐落賞了個小孩一巴掌,以警告他們不准抓他口袋。他爬過吱嘎作響的樓梯,來到二樓,問起一個名叫瑪姬的女人。有人說她在廚房,於是皮爾思又下樓,來到這棟房子的最底層。   廚房是每棟寄宿公寓的中心,而且此時正是最溫暖而友善的時段,儘管窗外籠罩在一片灰冷的霧中,室內卻充滿熱氣和濃郁的香味。六個人站在火邊聊天飲酒;一張小桌旁有幾個人在打牌,其他人啜飲著碗內熱騰騰的湯;角落裡收著一些樂器、乞丐的撐拐、叫賣小販的籃子、走街小販的箱子。他找到了瑪姬,是個十二歲的髒小孩,然後把她拉到一旁。他給了她一枚一英鎊金幣,她咬了一下,然後亮出半個微笑。

  那麼,先生,你想做什麼?她打量著皮爾思一身的精緻服裝,那種算計的眼神遠遠超過她的稚齡。想找點樂子嗎?   皮爾思指指她抓在手裡的那枚金幣。如果妳能傳個話給他,就能再拿到一枚。   一時之間,那個小姑娘的雙眼因為感興趣而發亮。然後那抹亮光又消失了。什麼話?   告訴威利,他應該在下次絞刑時逃獄。下回是艾瑪.巴恩斯,那個女殺人犯。他們一定會公開吊死她。告訴威利:絞刑時逃獄。   她笑了。那是個怪異的笑,刺耳又粗俗。威利是在新門耶,她說:沒有人能從新門逃出來的不管有沒有絞刑。   告訴他,他辦得到的,皮爾思說:叫他去那幢第一次見到約翰.西姆斯的房子,之後一切都會安排好的。   你是約翰.西姆斯?

  我是一個朋友,皮爾斯說:告訴他下次絞刑時爬牆出來,才不愧是清潔威利。   她搖搖頭。他怎麼可能從新門逃出來?   告訴他就是了。皮爾思說,然後轉身離開。   到了廚房門邊,他回頭看她,一個瘦巴巴的小孩,佝僂著背,一身破爛舊衣服濺滿了泥,髒兮兮的頭髮纏結在一起。   我會告訴他的。她說,然後把那枚金幣俐落地塞進鞋子裡。皮爾思轉身,循原路出去,離開聖地。他從一條狹窄的巷弄走出來,轉入列斯特廣場,加入梅貝瑞戲院前的人群,融入其中,消失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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