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蕾西.麥迪森的故事,不是我的。我很希望能將兩人的故事分開,可惜沒有辦法。我之前總認為是我自己將兩人縫在一起,雖然縫得很緊,但隨時可以將線解開。可是,我現在發覺縫線比我想像的還要深、還要底層,眼不能見,不受我的控制。
不過,她的故事裡有我,有我所做的一切。法蘭克認為是別人的錯,尤其是丹尼爾。至於山姆,就我所知,他覺得錯在蕾西,從某個模糊、略微顛倒的角度來說。然而,我只要開口反駁,他們就會謹慎地瞄我一眼,再轉移話題。我感覺法蘭克認為我得了詭異的變種斯德哥爾摩症候群(譯註:又稱人質情結或人質症候群,是一種被害者反過來對加害者產生情感,甚至信賴、想幫助加害者的心理症狀。)。臥底偶爾會有這種反應,這是實話,但我不是。我不想保護誰,也沒人讓我保護。蕾西和其他人永遠不會知道有人怪罪他們,就算知道,他們也不會在乎。洗牌或許另有其人,但拿牌的人是我,我下完手上的牌,而且自有道理。
至於蕾西,各位只要牢記一點,就是她不存在。是我和法蘭克.麥奇多年以前捏造出來的臥底假身分,在他哈庫特街的骯髒辦公室,一個豔陽的午後。法蘭克想要派人滲透在都柏林大學學院活動的販毒組織,而我想要那份工作,或許是我這輩子最想要的東西。
法蘭克這傢伙,是個傳奇人物。三十出頭就已經在幹臥底,而且是愛爾蘭史上的第一把交椅,大家都這麼說。他膽大無畏、肆無忌憚,辦案有如走高空鋼索,而且從來不用護網,絕對不用。法蘭克滲入愛爾蘭共和軍與黑道幫派,就像走進酒吧一樣稀鬆平常。我遇到的人都對我說過,法蘭克混入蛇王幫的事情,蛇王性格反覆無常,曾經因為手下沒替他付帳,就將對方打成四肢殘廢。他有一回對法蘭克起了疑心,恐嚇要用釘槍對付他的雙手。法蘭克目不轉睛地瞪著蛇王,臉上一滴汗水也沒流,最後唬得蛇王回心轉意,不僅拍拍他的背部致歉,還送他假勞力士作為賠禮。法蘭克至今還戴著那支錶。
我當年只是菜鳥中的菜鳥,剛從天普墨警察學校畢業一年。和法蘭克見面的前兩天,他打電話到局裡,問誰讀過大學、看起來二十多歲。當時我正穿著太大的黃色蛋光背心在史利哥鎮巡邏,覺得小鎮居民怎麼都長得一個模樣。我看到法蘭克應該緊張才對,但我一點也不心慌意亂,因為我太想成為臥底警察,根本沒空緊張。
我走到辦公室,房門開著,法蘭克就坐在桌緣,穿著牛仔褲和褪色的藍色T恤,正翻閱著我的個人檔案。辦公室很小,看起來像被人翻過,彷彿法蘭克只拿它來當儲藏室。桌上很空,連家人的相片也沒有,書架上堆著文件,夾雜藍調唱片的CD、小報和一疊撲克牌,還有一件女人的粉紅羊毛衫,標籤還沒剪掉。我立刻知道自己會喜歡這傢伙。
凱西.麥道斯。他說著,抬頭看了我一眼。
是,長官。我說。
身高中等的他略顯粗壯,但很健康,肩膀線條完美、棕色頭髮剪得很短。我一直以為他應該毫不起眼、面貌模糊,或許還會像美國影集X檔案裡的癌人一樣。沒想到法蘭克線條分明、輪廓粗獷,雙眸又大又藍,所到之處似乎都會留下一股熱流。他不是我喜歡的類型,但我敢說這男人一定頗受女性的青睞。
叫我法蘭克就好,坐辦公室的才會叫長官。法蘭克說話帶著都柏林老市區的口音,語調變化細微,帶著一點刻意,有挑釁的味道。他離開桌緣,伸出手來。
我是凱西。我和法蘭克握手,並作自我介紹。
他指著一張椅子,自己又坐回桌緣。報告說,他拍拍我的個人檔案說,妳很有抗壓性。
我花了一秒鐘才聽懂他的意思。警校受訓期間,我被分派到柯克市一個不怎麼乾淨的區域。有回遇到一名罹患精神分裂的青少年,瘋狂揚言要用祖父的剃刀割喉自盡,被我說服之後棄械投降。我幾乎忘了這回事,直到法蘭克問起,我才想起自己或許能夠勝任臥底工作。
希望是。我說。
妳今年,啊才二十七歲?
二十六。
陽光穿過窗戶打在我臉上,法蘭克仔細地打量了我一番。妳看起來像二十一歲,完全沒有問題。報告說妳唸了三年大學,是哪一間學校?
三一學院,唸心理學。
法蘭克眉毛一揚,擺出不得了的表情。啊,原來是專家,那為什麼沒唸完?
我發現自己對英式愛爾蘭腔過敏,醫生找不出病因。我對他說。
這個笑話他喜歡。這樣妳進都柏林大學學院會起疹子嗎?
我會吃抗組織胺。
法蘭克彈離桌緣走到窗邊,也要我過去。好,他說,看到底下那兩個人沒有?
只見一對年輕男女沿著街道邊走邊聊,女人東摸西找掏出鑰匙,兩人走進外觀單調的公寓大樓。跟我描述他們。法蘭克說完背靠窗戶,雙手拇指勾住皮帶看著我。
他們是學生,我說,因為兩人背著書包。他們出去買吃的,因為手裡拿著鄧氏超商百貨的購物袋。女孩的經濟條件比男的好,因為她的外套很貴,男的牛仔褲加了補釘,但不是流行的樣式。
他們是情侶、朋友,還是室友?
情侶,因為他們走得比朋友近,頭還微微靠攏。
他們在一起很久了嗎?
我喜歡這種新的動腦方式。沒錯,有一陣子了,我說。法蘭克質疑似的揚起眉毛,我一時不大確定自己說的對不對,但很快就想到了。他們講話的時候沒有看對方,剛交往的戀人老是四目交會,久了就沒必要一直察言觀色。
他們住在一起嗎?
沒有,否則男的也會掏鑰匙,這是女孩的公寓。不過,女孩起碼有一位室友,因為他們同時抬頭看窗戶,檢查窗簾是不是拉開了。
他們感情如何?
感情很好,因為女孩讓男孩笑了,除非兩人還很有話聊,否則男生通常不會被女孩的玩笑話逗樂。兩只購物袋都是男的提,女孩先幫男的抵住大門,自己才跟著進去,表示兩人都很照顧對方。
法蘭克朝我點頭。幹得好,臥底就該有這樣的直覺。我指的不是心電感應之類的狗屁玩意兒,而是注意事情、分析事情,而且是下意識這樣幹。再來就只剩速度和勇氣,不管說什麼、做什麼都要夠快,百分之百肯定,只要稍微猶豫就完了,說不定連小命也沒了。接下來一、兩年妳得行蹤隱密。有家人嗎?
只有姑姑和姑丈。我說。
男朋友?
有。
妳可以和他們聯絡,但他們不能和妳聯絡,他們能接受嗎?
不行也得行。我說。
法蘭克依然懶洋洋地靠在窗邊,但我瞥見藍色眼眸銳利地一閃,知道他一直在仔細觀察我。我們的對象可不是哥倫比亞毒梟,妳大部分時間只會和小嘍囉廝混,起碼剛開始的時候。但是妳必須搞清楚,這工作一點也不安全。那些傢伙有一半幾乎整天不省人事,另一半對生意非常認真。換句話說,他們如果想殺妳,絕對不會手軟。這樣妳會擔心嗎?
不會,我說,我是認真的,完全不會。
好極了,法蘭克說,走吧,咱們去喝咖啡,然後就開始幹活了。
我一時沒有意會過來,事情已經定了。我以為要接受三小時問話,做上一堆奇奇怪怪的墨漬測驗,問我母親的事,但法蘭克完全不吃那一套。我到現在依然不清楚他是在哪一個點上做出決定的。我有很長一段時間一直想找機會問他,但我不曉得自己是不是還想知道,他當初到底發現我什麼,讓他肯定我確實有本事。
我們到局裡餐廳喝了有焦味的咖啡,吃了一包巧克力餅乾,其餘時間都在捏造蕾西的身分,而名字是我挑的。這樣妳才記得牢。法蘭克說。姓麥迪森,因為我姓麥道斯,聽起來夠像,別人喊我才會回頭。取名蕾西,是因為我小時候想像自己有個妹妹,名字就叫蕾西。
法蘭克摸出一張大紙,替我寫下蕾西的過往:妳一九七九年三月一日生於霍爾街醫院,父親西恩是低階外交官員,派駐加拿大,這樣我們要妳抽腿的時候才有藉口,只要說妳家裡有急事就可以閃人。這也表示妳小時候經常旅行,所以沒什麼人認識妳。愛爾蘭很小,隨便也找得到某人表弟的女朋友是你同班同學。我們當然可以說妳是外國人,但我可不希望因為口音而讓妳砸鍋。母親卡洛琳,她有工作?
護士。
小心,腦子動快一點,注意每句話的涵義。護士每到一國都必須重新考照。妳母親受過訓,但在妳七歲的時候辭掉工作,舉家搬離愛爾蘭。妳想要兄弟姊妹嗎?
好啊,無所謂,我說,我要一個弟弟。
這麼做真刺激,要什麼有什麼,完全自由,隨你揮霍,讓我一直很想笑。從親戚、國籍到各式各樣的事情,全都攤在我的面前,任我選擇。我可以在不丹王宮長大,有十七名兄弟姊妹,還有私人司機,我想怎樣就是怎樣。我又塞了一塊巧克力餅乾到嘴裡,法蘭克發現我面帶微笑,覺得我好像不把臥底當作一回事。
隨妳想要怎樣。妳弟小妳六歲,所以還和妳爸、媽住在加拿大。他叫什麼名字?
史帝芬。虛擬弟弟,我小時候一直活在幻想世界裡。
妳和弟弟處得來嗎?他的長相如何?快點!我吸了一口氣,法蘭克催促我。
他是一個小滑頭,特大號的足球迷,成天只會和爸、媽吵架,因為十五歲。但還願意跟我說話。
陽光斜斜地打在刮痕累累的桌面,法蘭克身上氣味清爽,帶著肥皂與皮革的淡香。他是個好老師、天才教授,拿著黑色畢洛鋼珠筆潦草地寫下日期、地點和事件,不久蕾西就像拍立得相片一樣慢慢地成形,從紙上裊裊升起,飄浮在空中有如一縷焚香。她的臉是我的臉龐,生命來自半被遺忘的夢境。
妳什麼時候交第一個男朋友?
你們住在哪裡?
他叫什麼名字?
是誰先甩掉對方?為什麼?
法蘭克找出煙灰缸,彈彈香煙盒,弄了一根約翰尊品香煙給我。
斑駁陽光離開桌面,窗外天色開始變暗,法蘭克轉動座椅,從架上拿了一瓶威士忌,替咖啡加料。
這是獎勵,他說,乾杯!
我們將蕾西塑造成精力無窮的女孩,聰明有教養,從小善良,但始終靜不下來,怎麼都教不會。或許有些天真、不知防備,總是急著回答你,不需要對方再問。
蕾西是誘餌,法蘭克說得很白,而且味道一定要對,毒販才會上鉤。她要夠天真,才不會被他們看成威脅;要夠莊重,對他們才有用處;還要夠叛逆,他們才不會懷疑為什麼她會想入夥。
等我們準備就緒,天色已經黑了。很好,法蘭克將寫著蕾西生平的大紙捲好,遞給我說:十天後有一個警探訓練課程,我會幫妳報名,結束之後再回來,我會和妳共事一陣子,等都柏林大學學院十月開學了,妳就進去。
法蘭克從書架角落的鉤子上抓起皮夾克,熄燈後再關上幽暗小辦公室的房門。我徒步走到公
車站,心蕩神馳地被奇妙的感覺所包圍。我感覺飄浮在秘密之中,進入新的世界,只聽見蕾西的生平在我制服外套的口袋裡窸窣作響。一切就是這麼快,這麼簡單。
後來發生一連串的事情,讓我從臥底警察轉到家暴組,其間的過程千迴百轉,我也不想多談,簡單講就是,都柏林大學學院的頭號毒販喪心病狂,刺了我幾刀;我因公負傷調升到重案組,但重案組太讓人頭痛,所以我就離開了。我已經許多年沒有想到蕾西,想起她有如幻影般的短暫生命。我不是個喜歡追憶過往的人,起碼我很努力不這麼做。逝者已矣,討論要是當初只會浪費時間。但我現在覺得自己始終明白,蕾西不會這樣善罷甘休。你不可能隨便捏造一個人,一個有過初吻、個性幽默、特別偏愛某種三明治的生命,然後期望她被你利用完之後立即消失,再度變回潦草的幾筆塗鴉與加了酒的咖啡。我想自己早就知道,蕾西終究會回來找我,總有一天。
她花了四年,小心揀選時機,最後才找上門來。那是四月初的一個清晨,就在我離開重案組之後幾個月,地點是靶場。
靶場在市中心的地底,遠離都柏林路面的半數車輛與厚重煙霧。我其實不需要去,因為我的射擊成績一向出色,而且離考核測驗還有好幾個月。但我那天太早醒來,離上班還有很長時間,我又靜不下來做其他事,只有射擊練習能撫平我內心的焦躁。我慢慢調整耳罩、檢查佩槍,等其他人都專心瞄準了,不會注意我頭幾發像卡通裡被人電擊的角色一樣胡亂開槍,我才扣動扳機。容易驚慌失措的人自有一套應變之道,你會發展出細緻的小技巧,不讓別人發現你在慌張。要是你學得夠快,不久就能活得和正常人沒兩樣,將日子一天天應付過去。
我從前不是這樣的。我一直以為大驚小怪是珍.奧斯汀筆下人物的本領,不然也是老用娃娃音要別人替她買單的女生才會如此。我面對危機的態度頂多就是隨時在小提包裡放嗅鹽而已,即使見到都柏林大學學院的毒魔拿刀刺我,我也毫不心慌。局裡的心理醫生花了幾個星期,想說服我承認心底深處其實受創慘重,但最後還是放棄了,承認我很好(語氣不免帶著遺憾,因為他很少碰到遇刺的警察,我想他一定希望我有難以想像的後遺症),讓我復職歸建。
說來慚愧,讓我心驚膽跳的不是瘋狂兇殺案,也不是人質危機處理失敗,更不是安靜靦腆的男人將人體器官收在特百惠保鮮盒裡。我在重案組辦的最後一件案子很簡單,就像之前辦的幾十件案子一樣,看不出任何異狀。
一名少女在夏天的早晨被殺,報案電話進來的時候,我和搭檔正好在組裡閒晃。外表看來一切順利,我們不到一個月就宣布破案,再次拯救社會免於罪惡的攻擊。媒體一致讚揚,我們的年終考績也很漂亮。從頭到尾沒有驚險萬分的飛車追逐,沒有猛烈交火,什麼都沒有。我還算慘的,但也只是遭到皮肉傷,臉上縫了兩針,最後連疤痕都沒留下,總之就是皆大歡喜。
但私底下薇絲塔行動,即使事隔多月,只要你到重案組提起這五個字,就算對方不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他也會意味深長地看你一眼、雙手一攤、眉毛一挑,彷彿不想扯入雜交派對或犯下間接傷害似的。歸根究底,我們不但輸了,而且輸得很難看。有些人就像小型的車諾比核電廠,外表光鮮亮麗,暗地裡卻不停釋放毒素,只要靠近他們,張口呼吸就會將你徹底毀滅。有些案子(你可以隨便請教任何警察)就是如此惡毒,吞噬它們所碰觸到的一切。
命案是破了,但我出現的症狀肯定會讓愛穿皮涼鞋的心理醫師雀躍不已。幸好沒有人認為臉上被人抓傷需要去看心理醫生。我的反應是標準的創傷後症候群:發抖、沒有食慾、門鈴或電話一響就嚇得彈到天花板,外加一點我個人的小毛病。我的身體協調變得很怪,有生以來頭一回被自己絆倒、踢到門框,或是腦袋去撞櫃子。另外就是我不再作夢。我以前總會夢到一連串混亂洶湧的影像,如火柱翻騰飛越黑色山巒,藤蔓破磚而出,或是鹿群披著光袍在三地毛海灘跑跑跳跳。
但現在我只要腦袋往枕頭一靠,睡意立刻像木槌一樣將我敲昏。山姆說(他是我男朋友,我有時想到依然覺得難以置信)復元需要時間,驚惶終究會變淡。我跟他說我不確定,他只是靜靜地點頭,跟我說不確定的感覺也會過去。山姆偶爾真的很讓人火大。
我考慮過一般警察的解決之道,就是酗酒,從一早開始喝,而且不停喝。但我很怕自己三更半夜打電話給不對的人,向他們酒後吐真言。再說,我發現射擊練習幾乎一樣有效,又沒有麻煩的副作用。
這麼做其實很可笑,因為我根本就不怕噪音,但我想無所謂。只要打上幾靶,我後腦勺的保險絲就會砰地繃斷,握槍的雙手變得穩若磐石,全世界霎時消逝在遠方,只剩下我和眼前的靶紙,還有空氣中熟悉的煙硝味以及我拱起抵擋後座力的腰背。
走出靶場,我變得既冷靜又麻木,彷彿吃了煩寧。等到打耙效力完全退了,我已經又撐完一天,可以下班回到舒服的家,將長滿刺的腦袋搥平。經常光顧靶場的結果,我能在三十五公尺外連開十槍,九槍命中頭部。靶場管理員是個乾巴巴的小矮子,他開始用伯樂的眼神看我,大談要我參加警局的射擊比賽。
那天早上,我七點結束打靶,走到更衣室清槍,和兩名巡邏小組的同事閒聊,但刻意保持距離,不讓他們覺得可以共進早餐。就在這時,手機響了。
天老爺,兩名同事其中一個說,妳是家暴組的,對吧?現在才幾點,竟然有人這麼閒,打起老婆來了?
要緊事永遠擠得出時間做。我說著,從口袋掏出衣櫃鑰匙。
說不定是突擊行動,比較年輕的同事對我咧嘴微笑,記得找狙擊手。這小子人高馬大,滿頭紅髮,覺得我很可愛。他沒忘記展示自己的肌肉,我還注意到他瞄了我的無名指一眼。
肯定因為找不到我們。他的夥伴說。
我從櫃子裡撈出手機,螢幕顯示山姆,未接來電的符號在角落一閃一閃。
嗨,我說:什麼事?
凱西!山姆說,語氣很可怕,生病似的氣喘吁吁,彷彿被人打到沒氣了。妳還好吧?
我轉身背對巡邏小組的同事,走到角落。我很好。幹嘛這麼問?出了什麼事?
老天,山姆粗聲嚥了嚥口水說,彷彿喉嚨太緊:我打了四通電話給妳,正準備派同事到妳家找人。天殺的,妳幹嘛不接手機?
這一點都不像山姆,他是我認識最溫和的人。我在靶場,我說,手機放在衣櫃裡,到底怎麼了?
抱歉!我不知道妳抱歉,他又粗聲嚥了嚥口水,我被找去接一個案子。
我的心臟猛烈撞了肋骨一下。山姆是重案組警探,我知道自己最好坐下來,但膝蓋卻沒辦法彎,只好靠著櫃子。
是誰?我問。
什麼?不是老天,不是,妳搞錯我是說,不是我們認識的人。起碼我覺得不是!聽著,妳能過來一下嗎?
我呼吸恢復正常。山姆,我說,到底出了什麼事?
就是妳能不能就來一下?我們在威克勞,葛倫斯凱外圍,妳知道地方,對吧?先順著路標指示到葛倫斯凱,穿過村子之後直直往南,大約一公里多,右手邊會出現一條小路妳會看到封鎖線,我們在那裡碰頭。
巡邏小組的同事開始好奇了。我還有一小時就要值勤,我說,但我開車過去就差不多要一小時。
我會打電話過去,跟家暴組說我們需要妳支援。
不行,我已經不在重案組了,山姆。如果是謀殺案,那就跟我無關。
電話那頭有另外一個男人的聲音,慢條斯理卻語氣果決,很難不去注意。聲音聽起來很熟悉,但我想不起來是誰。妳等一下。山姆說。
我將手機夾在耳朵和肩膀之間,開始組槍。如果死者不是我和山姆認識的人,那肯定案情重大,非常嚴重,才會讓他這樣說話。愛爾蘭是有命案,但普遍來講都很單純,即使現在也不例外。不是毒梟火併或竊盜失風,就是殺弒命案:殺妻弒夫。也有人叫它家暴沙士,看你問的人是誰。
愛爾蘭西南有一個利麥立克郡,那裡的家庭關係很詭異,夫妻經常反目成仇。愛爾蘭幾十年來的兇殺死傷,他們居功厥偉。我們這裡不像其他國家,有一些超乎尋常的恐怖惡行,例如連續殺人魔和扮裝虐待,或在地下室發現有如落葉堆疊的成排屍體。但我想遲早會有的,因為這十年來,都柏林的變化之快,遠超過我們心力所能應付。經濟奇蹟讓我們成為歐洲的凱爾特之虎,讓太多人擁有直升機,太多人像蟑螂似的擠在公寓裡,太多人窩在辦公室怨天尤人,為了週末忍受煎熬,然後重來一次。這樣的重擔讓我們粉身碎骨。我在離開重案組之前,就已經意識到這股壓力,感覺瘋狂在空中高歌,城市匍匐抽搐,有如即將狂犬病發的惡狗。遲早會有人犯下駭人聽聞的罪行,遲早。
局裡沒有罪犯側寫專家,但重案組的同事習慣找我。他們多數沒有唸過大學,知道我待過三年心理系,全都佩服得過了頭。他們請我幫忙,我也覺得無妨。我趁閒暇時間讀了許多教科書與統計資料,希望不負眾望。如果有需要,山姆也會找我,因為他的警察直覺終究凌駕於保護我的本能之上,尤其當他來到命案現場,發現情況非同小可的時候。
等一下。紅髮同事說。他已經切掉愛現模式,在長凳上坐直身子,妳之前是重案組的?這就是我不想和人太親近的原因。這幾個月我已經聽過太多次這樣的語調了,那種急欲打探的口吻。
從前從前。我說完給他最甜美的微笑,擺出別再多問的眼神。
紅髮男的好奇心和色慾正在捉對廝殺,但他顯然曉得後者出頭的機會微乎其微,因為好奇心終究佔了上風。妳是承辦警探,對吧?他說著走過幾個櫃子朝我接近,就是小女孩那個案子,到底有什麼內幕?
傳言都是真的。我對他說。電話另一頭,山姆壓低聲音正在和人爭論,說得氣急敗壞,卻被對方的慢條斯理打斷。要是紅髮男肯閉嘴,一秒鐘也好,我敢說自己一定聽得出來山姆在和誰說話。
聽說妳的搭檔頭殼壞了,上了嫌犯。紅髮男說,想要喚起我的記憶。
我哪會知道。我一邊回答,一邊試著掙脫防彈背心,不讓手機滑掉。我當下只想對紅髮男說,這麼有創意的事情,你怎麼不自己去做。但我前搭檔的心理狀態和感情生活不是我的問題,再也不是了。
山姆回來了,語氣變得更加緊張慌亂。妳方便戴著太陽眼鏡、帽子或頭套之類的東西過來嗎?
我防彈背心脫到一半,卡在頭上。搞什麼?
拜託妳了,凱西。山姆說,他聽起來幾乎快崩潰了,拜託!
我騎機車,在都柏林這種以物度人的城市,騎車就是不酷,更何況是歪七扭八的古董偉士牌。但也不是沒有好處,塞車的時候,機車的速度是休旅車的四倍,而且到哪裡都能停車。而且還能讓我很容易看清一個人,誰要是看到偉士牌露出輕蔑的眼神,肯定很難成為我的好友。我一騎出市區,天氣就變得非常適合騎車。前晚才下過雨,雨雪交加打在窗上,但到破曉就都散了,天空湛藍,讓人感覺春天幾乎降臨大地。過去幾年,我只要遇到這樣的早晨,都會騎車到郊外,猛催油門,迎風放聲高歌。
葛倫斯凱在都柏林外圍,群山環抱的威克勞郡,幾乎遺世獨立。我在威克勞住了大半歲月,從來沒有靠近過那個村子,除了那根怪路標。而它也真是這樣一個地方:零星的幾間老房子,圍著每個月聚會一次的教堂、一間酒吧和一間什麼都賣的雜貨商店,村子又小、又孤單,就連急著在都柏林郊區尋找便宜房子的年輕世代也沒發現這裡。
星期四早上八點,大街(先不管大和街的定義)空空蕩蕩的,美得有如風景明信片,只有一名老婦人拉著菜籃車,從殘破的花崗岩石碑前走過,幾間糖褐色小屋蜿蜒其後,遠山綠綠蔥蔥,漠然俯瞰一切。我可以想像有人死在這裡,但應該是農夫,為了爭執歷經數代未決的疆界而死;或是妻子,被愛喝酒跟罹患艙熱症而變得暴力的丈夫殺死;還是弟弟,被與他同住、隱忍了四十年的胞兄謀害。總之就是一些根深柢固的平凡罪行,和愛爾蘭一樣源遠流長,絕對不會讓經驗豐富一如山姆的警探語無倫次。
我在電話另一頭聽到的聲音讓我很不自在。就我所知,山姆是唯一沒有搭檔的警探,他喜歡單打獨鬥,遇到案子就和新的團隊合作,有時以專家身分協助地方員警,有時支援接到大案的警探同事。山姆和誰都處得來,是最佳候補,我很好奇他這回支援的是我之前的哪一位同事。
出了葛倫斯凱,變窄的山路在耀眼的荊豆叢間蜿蜒而上。只見田地越來越小,石塊越來越多,山頂站了兩個男的。一頭金髮的山姆繃著強壯身子,岔開雙腳,雙手插在外套口袋;另外一個人站在幾步之外,抬頭彎腰想抵擋強勁的風勢。太陽低垂,影子將山姆和陌生男子拉成莊嚴的巨人。浮雲掠過,兩人身形明亮得難以逼視,有如步下日宮、沿著閃爍道路前來的信差。在他們身後,藍白的封鎖帶迎風翻騰,有如藤鞭。
我朝山姆揮手,山姆舉起手來,在他身旁的男人腦袋微微一揚,快如眨眼,但我已經曉得對方是誰。
操他媽的!我還沒跨下偉士牌,就忍不住脫口而出,原來是法蘭克,你是從哪兒冒出來的?
法蘭克,手摟住我,將我抱離地面。四年了,他還是一點都沒變,我敢說他還穿著那件破破爛爛的皮夾克。凱西,他說:全世界最高明的冒牌學生,妳還好嗎?怎麼跑到家暴組去了?
他們要我拯救世界,所以給了我盔甲和光劍。我用眼角餘光瞄了山姆一眼,發現一頭霧水的他皺起眉毛。我很少談起臥底的事,也忘了有沒有和他提過法蘭克這個人。但當我轉頭看他,才發現他看起來糟透了,嘴唇泛白、雙眼圓睜。我心頭突然一緊:這不是好預兆。
你還好嗎?我問他,邊脫下安全帽。
很好!山姆說。他試著對我微笑,但笑容僵硬地歪向一邊。
喔、喔,法蘭克說著板起臉孔,兩手抓著我,眼珠子上下打量,看看妳,這年頭的警探服裝已經改成這副模樣了嗎?他上一回看到我,我還在穿野戰褲,上衣寫著:凱蒂樂趣屋需要你。
要笑就笑吧,法蘭克,我對他說:我這幾年的配備可是起碼更新了一、兩回。
錯了、錯了,我是印象深刻,真是有模有樣。他說著想讓我轉圈,但我將他的手甩開。有一點要說清楚,我穿得一點也不像前美國第一夫人希拉蕊。我穿的是上班服,黑色褲裝和白襯衫。我對這種衣服沒什麼好感,可是轉到家暴組,老闆一直強調要塑造專業形象,以建立民眾信心,T恤、牛仔褲顯然做不到這一點,我也懶得反彈。妳有帶太陽眼鏡和帽子之類的東西來嗎?法蘭克問:搭配妳現在這套服裝一定很棒。
你讓我大老遠跑來這裡,就是為了討論我的穿著品味嗎?我問。我在書包裡找到以前常戴的紅扁帽,拿出來朝他揮了揮。
不是,穿著部分我們晚點再談。這裡,拿去!法蘭克說著從口袋裡掏出太陽眼鏡遞到我面前。這種反光鏡片,一九八五年美國影集《邁阿密風雲》男主角唐.強生戴的款式。
如果你要我戴著這麼蠢的東西在臉上,我瞪著墨鏡說:最好他媽的給我充分的理由。
這妳放心。妳要是不喜歡,可以一直戴著安全帽。法蘭克等著。我聳聳肩,將那副蠢墨鏡戴上。見到他的興奮開始消失了,我的背又開始緊繃。山姆看起來病慵慵的,法蘭克負責這件案子,又不讓我看命案現場,表示很有可能是臥底被殺了。
果然還是很好看。法蘭克說完拉起膠帶,讓我彎腰鑽過去。那過程真是熟悉,同樣輕快的動作我做過不下千百次,讓我霎時有種回家的感覺。我下意識地將槍收回腰間,轉頭去看搭檔,彷彿這是我的案子,接著才突然回到現實。
事情是這樣的,山姆說:今天清晨六點十五分左右,一位名叫杜爾的村民遛狗經過這裡。他將鏈子解開,放狗在田地裡跑。路旁不遠處有一間荒廢的小屋,狗跑進去就沒有出來,於是杜爾只好走過去,結果發現狗正在聞一名女子的屍體。他立刻一把將狗抱住,拔腿離開屋子,打電話報警。
我稍微鬆了一口氣,我不記得有女警在幹臥底。那我來這裡幹嘛?我問:還有你這傢伙,你什麼時候轉到重案組了,怎麼沒人告訴我?
妳馬上就知道了,法蘭克說。我跟著他沿小路走,只看得到他的後腦勺。真的,妳馬上就知道了。
我回頭看了山姆一眼。別擔心,他輕聲說道。他臉上回復血色,顯得斑斑點點,微微發亮。妳不會有事的。
小路蜿蜒而上,窄得無法並肩同行。地表泥濘,兩旁山楂叢聚遮住了路面。走到樹叢開口處,只見青草茂盛如茵,羊群點點如星,遠方有羔羊咩咩低叫。空氣冰冷鬱結,彷彿開口就能嚐到。朝陽穿過山楂,光芒細長金黃,我真想拋下山姆和法蘭克,就這樣邁步越過山脊繼續往前,留他們獨自面對晨光下等待檢視的血腥暴行。從這裡走。法蘭克說。
樹叢退去,眼前是一道傾圮的石牆,圍著雜草蔓生的田地。小屋距離小路大約三十到四十公尺,是大饑荒時期遺留下來的農舍。這樣的房子在愛爾蘭依然隨處可見,在十九世紀饑病和移民潮之後就再也沒有人居住。我看了一眼房子,心裡更加確定自己只想遠離即將目睹到的一切。這裡應該非常熱鬧,給人耐心專注的感覺才對員警低頭檢視草地,鑑識小組穿著連身白袍,手拿相機、直尺和指紋取樣儀四處忙碌,殯葬員抬出擔架但我只看見兩名員警站在門口兩側,雙腳踮來踮去,神情有些茫然,還有兩隻畫眉在屋簷氣得跳腳,吱喳怒罵。
人呢?我說。
我問山姆,但法蘭克回答:庫柏來過又走了,庫柏是政府的首席法醫。我覺得他應該盡快看死者一眼,確定死亡時間。鑑識科可以等,反正物證不會跑走。
天哪,我說:萬一我們踩到呢?山姆,你有沒有辦過雙屍命案?
法蘭克眉毛一挑,還有一具屍體?
你啊。等鑑識科來,你就死定了。竟然讓六個人在現場走來走去,不等他們先取樣蒐證?他們絕對會把你殺了。
那也值得,法蘭克一腿跨過石牆,開心說道:這個案子我想保密一陣子,要是讓鑑識科的傢伙到這裡爬來爬去,事情就難辦了,他們很容易引人注意。
不對,大大的不對!案子不是法蘭克負責,是山姆,應該由他決定物證如何處理,什麼時候該找誰來。我不曉得小屋裡究竟是怎麼了,竟然讓山姆無法承受,被法蘭克插手接管,而且立刻積極調度,照他心裡不知哪來的計畫辦事。我想抓住山姆的眼神,但他只是越過石牆,不看我和法蘭克兩人。
妳穿那樣可以翻牆嗎?法蘭克體貼問道:還是需要幫忙?我朝他做了個鬼臉,接著一躍跳進田地,感覺潮濕的野草與蒲公英貼上我的腳踝。
小屋原本有兩個房間,很久以前。一間看來近似完整,連屋頂都幾乎沒有缺損,一間卻只剩斷窗殘壁,裸裎向天,裂隙長滿旋花類植物、青苔和蔓生的小藍花。有人在門口旁邊噴了夏妞兩個字,不是很有美感,但這房子太不方便了,不適合廝混,就連喜歡私下亂搞的青少年也不想來,任由它在時光中緩緩凋敗。
這位是凱西警探,法蘭克說:這兩位是拉索文分局的伯恩警佐和道帝警佐,葛倫斯凱是他們的轄區。
罪過、罪過。伯恩說,語氣聽起來很認真。他年紀五十出頭,略微駝背,水藍色眼睛,身上飄著濕制服和癟三的味道。
道帝很年輕,一雙倒楣樣的耳朵,身材瘦得難看。我朝他伸出手,他竟然像卡通人物一樣驚訝得連看我兩眼,我感覺似乎聽見他眼球啵的一聲轉回原位。天曉得他聽過關於我的什麼傳言小道消息在警察圈子傳得比賓果俱樂部還要快但我當時沒空在意這點。我只是笑著瞪他一眼,只見他嘟囔一聲就急急鬆開我的手,彷彿被火燙到。
我們想讓凱西警探看一下屍體。法蘭克說。
我想也是,好的。伯恩看著我說。我不曉得他是不是在開玩笑,但我想他沒那個力氣。道帝則在一旁緊張地竊笑。
準備好了嗎?山姆輕聲問我。
搞得這麼懸疑,我都快被好奇心殺死了!我說,語氣比我想的還要粗魯。但法蘭克這時已經鑽進小屋,撥開懸垂下來擋在門口和裡面房間的荊棘。
女士優先。法蘭克說著伸手一揮。我摘下騷包墨鏡插在襯衫的前襟,深呼吸一口氣,接著踏進屋裡。
房間很小,照理說應該平靜而哀戚。陽光斜斜地穿過屋頂裂口,擠過爬滿窗子的樹枝,有如粼粼波光。住戶留下的壁爐沉寂了一個世紀,堆滿從煙囪落下的鳥巢。鐵鉤雖然生鏽,依然等待有人掛上鍋爐。不遠處有森鳩自得鳴唱。
然而,有經驗的人都曉得,屍體會改變一切。那巨大的沉默與有如黑洞的空無,時間靜止,分子凝結在不動的屍體周圍,死者得知生命最終之謎,卻無法對人訴說。一般死者只是屋裡的一件東西,但被殺害的死者不同,他們並不孤單。沉默有如震耳欲聾的吶喊,空氣中佈滿斑紋與手印,屍體烙著冒煙的標記,是方才緊抓死者不放的人,是兇手。
不過,那天在現場最先引起我注意的,卻是兇手幾乎沒有留下任何痕跡。我之前已經作好準備,等著目睹難以想像的場景。或許是四肢攤開的裸裎軀體、難以數算的兇殘傷痕或四散飛濺的屍塊。但這女孩卻像算好位置,小心翼翼地躺在地上,選定時間、地點再緩緩吐出最後一口氣,沒有藉助任何外力。她仰頭躺在壁爐前的陰影下,姿態端正,雙腳併攏,兩手收在身側。她穿著深藍雙排釦大衣,釦子解開,露出靛藍牛仔褲沒有褪下,拉鍊完好運動鞋和藍色上衣,胸前是深色的紮染星星,唯一不尋常的只有她緊握的雙拳。法蘭克和山姆走到我身旁,我困惑地看了法蘭克一眼這有什麼?但他只是望著我,表情莫測高深。
女孩身高中等,體格和我近似,結實得像個男孩。她的臉避開我們,面向牆壁。我就著微弱的光線,只見到她短黑的鬈髮和一道白皙:是她顴骨突起的弧線,連結到小小的下巴。看好囉!法蘭克說著打開小手電筒,強光照亮女孩的臉,形成清楚的光暈。
我遲疑半晌山姆騙我?因為我認得她,我看過這張臉,看過上百萬次。接著我往前一步,定睛一瞧,世界倏地靜默凝結,黑暗從角落蜂擁而至,唯有女孩的臉龐閃閃發亮。是我,是我的臉。微斜的鼻梁、修長的眉毛,那張臉龐上的一曲一彎寫得清清楚楚:是我,雙唇發紫、靜止不動、眼窩陰影有如瘀青的我。我感覺不到自己的手腳和呼吸,我感覺自己彷彿飄到空中碎成片片,隨風湮滅。
妳認識她嗎?法蘭克說,聲音彷彿來自他處,親戚之類的?
我感覺雙眼如盲,無法接收女孩的影像。她不可能存在,應該是我發燒的幻覺,自然法則的崩潰瓦解。我意識到自己雙腳僵直,一手朝槍伸了過去,全身肌肉緊繃,準備和眼前死去的女孩決一死戰。不認識。我說。感覺不是我的聲音,來自我以外的地方,從來沒見過她。
妳是養女嗎?
山姆猛然轉頭,滿臉驚詫,但我喜歡法蘭克的直接,立刻將我捏醒。不是。我說,但心裡確實一震,強烈猶豫了片刻。然而,我看過相片,母親疲憊地躺在醫院病床上,面帶微笑,懷中抱著剛剛降臨世間的我。不是養女。
妳像哪一邊?
什麼?我花了一秒鐘才意會過來。我的目光無法從女孩身上離開,必須強迫自己眨眼。難怪剛才怪耳男道帝會忍不住瞄我一眼。不會,像我媽。我爸不是經常出門的人,而且不可能。
法蘭克聲聳肩說:只是問問。
聽說世界上所有人,都可以找到和自己長得一模一樣的人。山姆說,聲音就在我的身旁。他離我太近了,我一時沒有想到他是想提防意外,準備抱住我。
我不是會昏倒的人,我只是猛力一咬嘴唇,用劇痛讓自己腦袋清醒。她身上沒有證件之類的東西嗎?
他們兩人頓了一下,我立刻恍然大悟。可惡,我暗自咒罵,肚子又像被人捶了一拳:這女孩盜用身分。我不曉得她是怎麼辦到的,但只要看過我,加上生花妙筆的打扮,我猜這女孩一定能輕鬆拿著我的護照,辦信用卡買高級轎車。
她身上有學生證,法蘭克說:外套左口袋有鑰匙,右口袋是美格光手電筒,皮夾在牛仔褲右前口袋,十二鎊紙鈔和零錢,還有一張提款卡、兩張舊收據和這玩意。他從門邊一堆東西翻出一只乾淨的證物袋,啪的一聲放到我手上。
袋子裡是三一學院學生證,光滑明亮的電子卡,不是我們以前用的護貝紙。相片中的女孩看起來比角落那張蒼白凹陷的臉龐年輕十歲,用我的笑容對我微笑,頭上的條紋貝克小帽歪向一邊。我的心臟突然狂跳不止:我沒有這種條紋帽子,對吧,我是什麼時候我將學生證對著陽光,假裝閱讀證件上的小字,讓自己背對其他人。蕾西.麥迪森。
暈眩幾秒之後,我懂了。是我和法蘭克造成的,是我們一骨一肉讓蕾西從無到有地降臨世間,讓她擁有臉龐和肉身行走了幾個月。但當我們將她拋棄,她卻無法滿足,於是花了四年時間救亡圖存,終於從黑土與夜風之中掙脫而出,隨即呼喚我們來到這裡,讓我們看看自己做了什麼。
搞什麼鬼!呼吸順暢之後,我說。
員警接到案子,將她的名字輸入電腦,法蘭克收回證物袋說:螢幕立刻出現提示訊號,此人發生任何狀況,務必即刻回報法蘭克警官。我一直沒有把蕾西從系統裡消除,心想或許哪一天還用得著她,或早或晚,誰曉得。
是啦!我說:果然。我緊盯著屍體,不停告訴自己:這不是假人,是活生生死掉的女孩,這是什麼矛盾的講法等等。山姆,我說:有什麼線索?
山姆瞥了我一眼,想知道狀況。他發現我沒有昏倒或尖叫的傾向,也不會做出他心裡所想的舉動,便點了點頭,開始稍微恢復正常。白人女性,他說:二十五歲到三十出頭,胸口一刀斃命。庫柏說死亡時間大約是午夜,誤差約前後一小時,至於其他就不確定了,例如是否受到重擊、周圍溫度變化、死前身體狀況之類的,他一概回答不曉得。
局裡的人都和庫柏處不好,我是少數的例外,但我很慶幸沒遇到他。小屋裡感覺很擠,充滿了人的動作與腳步聲,而且大家都在看我。在這裡被刺的?我問。
山姆搖頭說:很難說,得等鑑識科蒐證化驗之後才曉得。不過,昨晚那場大雨沖走許多物證小路不可能找到腳印或血跡,不可能。但要我猜的話,我會說這裡不是第一現場,因為死者遇刺之後還站了一陣子。這裡,你們看到沒有?血直直往下流到她的牛仔褲管,法蘭克順勢將手電筒往下照。而且死者兩邊膝蓋都沾了泥巴,一邊還破洞,感覺應該是奔跑後曾跌倒過。
找地方躲吧。我話剛說完,女孩奔跑的影像便一湧而上,有如湮滅於記憶中的夢魘場景:小徑蜿蜒伸向黑暗,女孩落荒而逃,雙腳無可避免地踩到碎石滑倒,耳中只聽見自己的猛烈喘息。我感覺法蘭克小心翼翼後退一步,一言不發地緊盯著我。
有可能,山姆說:說不定兇手過來追她,也或許只是她這麼想。死者的腳印或許從兇手家門口一路過來,但我們不可能知道,因為早就消失了。
我的雙手蠢蠢欲動地想找事情來做,撥頭髮或摀嘴巴都好。我將手收進口袋,讓它們保持安分。所以她躲到這裡,結果不省人事。
也不是,我想她死在別處,山姆說著撥開荊棘,頭朝外面房間角落一撇。我們在那裡發現一大攤疑似血跡,總量多少不曉得,要看鑑識科有沒有辦法查出來。不過要是過了一個晚上還留下這麼多血,我敢說之前一定更多。死者或許坐靠在那面牆,因為血漬集中在上衣胸前、腿間和牛仔褲臀部。如果她是躺著,應該流向身體兩側,看到了嗎?
山姆指著女孩上衣,我頓時恍然大悟,那並不是紮染的布料。死者扭緊上衣壓住傷口,想要止血。
大雨滂沱中,女孩縮在角落,溫熱的鮮血汩汩流過手指之間。那她是怎麼到這裡來的?我問。
我們的小兇手最後還是追了上來,法蘭克說:或是其他人,反正就是這樣。
說完他彎下腰去,拎著女孩的鞋帶將她的一隻腳抬了起來。我頓時寒毛一豎:法蘭克竟然碰她。
法蘭克側著手電筒,照向女孩鞋跟,只見棕色刮痕處處,嵌滿泥沙。女孩在死亡之後被人拖動過,因為屍體底下沒有血灘。換句話說,死者被拖來這裡的時候,已經不再流血了。發現她的傢伙發誓沒有動過屍體,我相信他沒有動。他看起來就像要吐了,不可能靠得太近。總而言之,女孩死後不久就被拖到這裡,庫柏說屍體還沒僵硬,也沒有二重瘀青,死者在雨中也沒有逗留太多時間,因為身上幾乎沒濕。要是整晚待在室外,肯定成了落湯雞。
我慢慢察覺自己剛才以為是陰影與水漬的塊斑,其實都是血,感覺就像眼睛總算適應微光一般。血跡到處都是,弄得地上斑斑點點,浸濕女孩的長褲,乾涸在她手上的則有如傷痂,直到手腕。我不想看她的臉,不想看任何人的臉。我盯著女孩的上衣,讓雙眼失焦,深色星星浮動模糊。有腳印嗎?
零,法蘭克說:連死者的都沒有。妳想地上這麼多土,怎麼可能?不過就像山姆之前說的,下雨。我們在另一個房間只找到一狗票爛泥,還有報警的傢伙和小狗的腳印所以我才不介意帶妳走過來,這是原因之一。小路也好不到哪裡,至於這裡他將手電筒指向地板邊緣,一路照了四個角落。沙土全都被人清過掃過,平平坦坦地不留痕跡。我們到的時候,這裡就像這樣。妳在屍體周圍看到的腳印是我和山姆、庫柏,還有兩名員警留下的。把死者搬來這裡的傢伙,離開之前沒忘了將四周整理乾淨。田地中央有一根斷掉的荊豆枝,可能是門邊那一大叢荊豆落下來的。我猜兇手可能用它把地面清過,之後再離開。我們得看鑑識科有沒有辦法從上面取得血跡或指紋。不但沒有腳印
法蘭克說著遞給我另一只證物袋,看出哪裡不對了嗎?
袋子裡是個白色假皮的皮夾,用銀線繡了蝴蝶,表面有幾抹很淡的血跡。太乾淨了,我回答:你說皮夾放在死者牛仔褲的前口袋,她腿間全都是血,皮夾也該血跡斑斑才對。
賓果!她的口袋被血浸透,這會兒都發硬了,但皮夾居然滴血未沾?手電筒和鑰匙也一樣,除了幾點污漬,完全看不到血跡。看來我們的小兇手搜過死者口袋,將東西抹乾淨再放回去。我們還是會將所有物品拿給鑑識科取樣,看能不能找到留存夠久的跡證,但我可不認為會抓出什麼有用的線索。這人顯然非常、非常謹慎。
有性侵的跡象嗎?我問。山姆縮了一下,但我早就沒事了。
庫柏要等驗屍之後才敢確定,但起碼初步檢視看不出來。我們要是走運,或許能在女孩身上找到異體血,很多刺人於死的兇手都會傷到自己。不過說老實話,我是不會把希望都寄託在DNA上。
我一開始就猜是不留痕跡的隱形罪犯,看來我的直覺與事實相去不遠。只要在重案組待過幾個月,你大老遠就能嗅出一件案子是不是那種案子。我用僅存的一點理智提醒自己,這件事不管案情如何,都與我無關。很好,我說:那你們到底發現什麼?除了她唸三一學院和用假名四處闖蕩之外,還有什麼?
伯恩說死者是本地人,山姆說:住在山楂林屋,離這裡八百公尺左右,和幾名學生一起,他只知道這些。我還沒跟也住那間屋子的人談過,因為他比了比法蘭克。
因為我拜託他等一等,法蘭克沉著地說:我有個小計畫,想在調查正式展開之前由你們兩個先執行,他眉毛一挑,比著門外的兩名員警:也許我們應該出去轉一轉再回來。
有道理,我說。女孩的屍體讓小屋裡的空氣變得很怪,嘶嘶作響,有如電視切到靜音時的低鳴,很難專心思考。在一個房裡待太久,宇宙可能變成反物質。我將證物袋交還法蘭克,手在褲管側邊抹了幾下。
走出門口之前,我回頭再看了女孩一眼。法蘭克已經關掉手電筒,但我撥開荊棘,春日朝陽頓時湧入屋內。在我影子遮蔽光線前的那一瞬間,只見女孩耀眼奪目,從黑暗中驀然浮現。她的下巴低垂,一手握拳、喉間拱起,渾身浴血絢爛,冷酷無情,有如我備受折磨的遊魂。
我之後再也沒有見過她。我當時並不曉得(因為我心有旁騖),現在想來更覺得不可思議,小屋裡的那十分鐘是我和女孩唯一共處過的時間,但卻深深刻在我生命之中,形成永恆的烙痕。
兩名員警還在原地,有如兩袋沙包垂頭喪氣。伯恩凝視不遠處,眼神彷彿緊張性精神分裂症患者,道帝舉起手指左右觀察,讓我以為他在摳鼻子。
好了,伯恩總算回過神來,察覺我們再度出現便說:我們得走人,她就交給你們了。
有些地方員警很了不起,奔波幾公里找所有居民抽絲剝繭,列出幾條可疑動機,甚至端上頭號嫌犯給你,有些員警卻只想趕快推掉燙手山芋,回去玩釣魚。眼前的這兩位顯然屬於後者。
我們還需要兩位再待一下,山姆說,我覺得是好現象。法蘭克一直將案子抓在自己手裡,讓我很緊張。鑑識人員或許會要兩位協助蒐證,我也要麻煩兩位儘可能提供地方上的線索。
她不是這裡人,絕對的,道帝手指伸到褲子側邊抹了抹,再度盯著我看:他們住在上頭的山楂林屋,是外來客,跟葛倫斯凱一點關係也沒有。
走狗運的傢伙。伯恩喃喃自語,聲音停在胸腔。
但她確實住在這裡,山姆耐心解釋:也死在這裡,表示我們必須詳細搜查這個地方。你們或許應該幫我們一點忙,既然你們是地頭蛇。
伯恩的腦袋更往肩膀沉。這裡的傢伙全都腦袋有病,他憾恨地說:病到底了,你們知道這點就夠了。
我有幾個死黨也是腦袋有病,法蘭克開心說道:就當作挑戰吧。說完便朝他們揮揮手,朝田地上坡走去,雙腳踩著濕漉漉的野草,窸窣出聲。
我和山姆跟了上去,我雖然沒有回頭,卻曉得山姆面帶愁容,眉間微皺。只是我實在沒有力氣安撫他,讓他放心。我一離開小屋,心裡只剩下單純而強烈的熊熊怒火。那是我的臉龐、我的名字。感覺就像某天傍晚回到家中,發現一個女的正在你的廚房裡優閒地煮飯,身上是你最舒服的牛仔褲,邊聽邊哼你最喜歡的音樂。我氣得呼吸困難,想起學生證上的相片,只想一拳將自己的微笑從那女孩的臉上捶走。
那個,我們在坡頂追上法蘭克,我說:這一趟真好玩,我可以回去值勤了嗎?
看來家暴組一定比我想得有趣多了,法蘭克裝出詫異的樣子說:既然妳這麼趕,我們就不留妳了。墨鏡。
我將墨鏡物歸原主。除非這女孩是家暴受害人,但我完全看不出來,否則和我一點屁蛋關係也沒有。你們大老遠把我拖來這裡,到底是為什麼?
嘿,因為我們很想妳啊,寶貝。所以隨便找個理由,法蘭克對我咧嘴微笑,我狠狠回瞪他一眼。還有妳真的覺得她和妳一點屁蛋關係都沒有?話別說得太早,等我們開始查證她的身分,看妳的親朋好友會不會大驚失色,全都打電話來說死掉的那個人是妳。
我的怒氣頓時消失,只在胃裡殘留難堪的空虛。法蘭克這混帳小子,他說得沒錯。只要女孩的相片出現在報上,呼籲民眾指認,所有認為我是蕾西、她是蕾西和我是我的人都會想知道死者是誰,還有如果我們都不是蕾西,那又是誰?屆時誰是誰的問題肯定就像鏡子屋裡的倒影,沒完沒了。說出來各位可能不信,但我直到那一刻才恍然明白:事情絕不可能這麼簡單,光靠一句我不認識她,也不想認識,謝謝兩位浪費我一早上的時間,咱們改天見就能解決。
山姆,我說:這件事你可不可以先壓個一、兩天,不要讓女孩的相片上報?讓我有時間通知一些人。我完全不曉得該如何開口:是這樣的,露易莎姑姑,我們發現一名女孩死了,她
真巧,法蘭克說:沒想到妳會這麼說,因為我也是這麼打算的。田地角落凌亂地堆了幾塊爬滿青苔的礫岩,法蘭克朝後一跳坐上岩石,一隻腳前後搖晃。
法蘭克目光炯炯,我見過這樣的眼神。只要這傢伙眼睛一亮,就表示他又準備說出什麼驚人之語,而且還會故意輕描淡寫。怎樣,法蘭克?我說。
我說,法蘭克舒舒服服地靠著岩石,雙手枕在頭下,開口說道:這不是千載難逢的機會嗎?浪費實在太可惜了。
你是說我們?山姆說。
你是說我們?我說。
那還用說?拜託,當然是,法蘭克嘴角又浮現大膽的微笑。我們難得有機會,他語氣不疾不徐:可以從命案裡頭辦案,有機會派出經驗豐富的臥底警官走進被害人的生命。
我和山姆盯著他看。
你們有想過會發生這種事嗎?真是帥呆了,小凱,簡直太完美了。
完美個頭啦!我說:你到底想幹嘛,老法?
法蘭克兩手一攤,彷彿事情再明顯不過。聽著,妳之前當過蕾西,對吧?妳現在可以再當一次,妳可以不是,等一下,妳先聽我說完假裝她沒有死,只是受傷,對吧?妳可以直接走進她的生活,替她活下去。
天哪,我說:難怪你不找鑑識科來,也不請殯葬人員。難怪你要我打扮成這副蠢樣,免得被人發現你已經找了替身?我脫下帽子塞回書包。就算法蘭克是個天才,也不可能幾秒之內想出這招,他一定早計畫好了,肯定剛到現場不久,腦袋裡就有了這個點子。
妳可以掌握警方掌握不到的線索,接近死者親近的人,揪出嫌犯
你要凱西當誘餌。山姆說,語氣太過沉穩了點。
我要她當警探,兄弟,法蘭克說:我上回查過檔案,她就是。
你要放凱西出去,讓那傢伙現身把事情搞定,這就是誘餌。
那又怎麼樣?臥底本來就是誘餌,再說我又沒有要她做我自己做不到的事,要不是因為
不行,山姆說:絕對不行!
法蘭克眉毛一挑:你是誰?她媽啊?
我是承辦警探,我說不行就是不行。
朋友,我覺得你最好多考慮個十秒鐘,然後再
我覺得自己好像消失了。哈囉?我說。
他們轉頭看我。抱歉。山姆說,語氣有些難為情,又有些倨傲。
嗨!法蘭克朝我咧嘴微笑。
法蘭克,我說:我這輩子還沒聽過這麼白癡的點子,我看你腦袋燒壞了,根本是在自掘墳墓。我看你
哪裡白癡了?法蘭克問,語氣微微受傷。
拜託!我雙手抱頭搔了一圈,不曉得該從何說起。山丘、田野、狀況外的員警和女孩喪命的小屋,這可不是什麼亂七八糟的惡夢。好吧,我話先說在前頭,當替身我絕對不幹,我從來沒聽過這種事。
可是妙就妙在這一點啊!法蘭克解釋道。
法蘭克,頂替真人過日子,就算只有半小時,也是非同小可,得清楚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何況是一個完全的外人。你不能因為我長得有一點像她,就要我跳進女孩的生活
有一點像?
你知道她眼眸是什麼顏色嗎?萬一她眼睛是藍的,或者
我還沒那麼差吧,寶貝,她眼眸是棕色的。
那要是她會設計電腦程式或打網球呢?甚至是左撇子呢?不可能的,我只要一小時就會完蛋了。
法蘭克從夾克口袋掏出壓扁的煙盒,撈了一根煙,兩眼再度閃閃發亮。他這人就是喜歡挑戰。我對妳很有信心。要不要來一根?
不要。我說,雖然心裡很想。我站不住,不停在長草地上前後左右移動。這女孩我連喜歡都談不上,我很想這麼說,只是一點意義也沒有。
法蘭克聳聳肩膀,將煙點燃。可不可能由我來傷腦筋就好。也許真的不行,這點我不否認,但等做下去就會知道了。還有呢?
山姆撇過頭去,雙手深插口袋,讓我自己處理。還有,我說:這麼做也有道德層面的問題。女孩一定有家人和朋友,你打算對他們說女孩活得好好的,只不過需要縫個幾針,其實她正躺在停屍間,讓庫柏開膛剖腹?拜託,法蘭克。
她生前可是在用假名過日子呢,小凱,法蘭克開始講道理,妳真以為她有和家人聯絡?等我們查出她的家人是誰,案子也差不多結束了,對他們來說根本沒差。
那女孩的朋友呢?員警說她和一群人住,要是她有男朋友呢?
關心她的朋友,法蘭克說:一定希望我們揪出下手的傢伙,不計任何代價,而這正是我要做的。他說完朝天空吐了一口煙。
山姆的肩膀動了一下,他覺得法蘭克只是在耍聰明。但他從來沒有當過臥底,所以不曉得臥底和其他警察不一樣。臥底什麼都做得出來,無論對自己或別人。只要能逮到人,他們什麼都幹。這一點你沒辦法和法蘭克爭辯,因為他剛才字字當真:要是今天被殺的是他的小孩,如果有人為了逮到兇手而瞞著他,他絕對一言不吭。這是幹臥底最大的誘惑,你可以為所欲為,不受任何限制。但你必須夠強,強到停止呼吸。我當初決定離開,這就是原因之一。
然後呢?我說:破案之後,你對他們說:喔,對了,我忘了告訴你們,這位是替身,你們的朋友三週前就死了。還是要我一直當蕾西,直到老死為止?
法蘭克瞇眼望著太陽,細細沉思。妳傷口感染,他突然神情一亮:緊急送往加護病房,醫生用盡最新的藥,但還是回天乏術。
天老爺啊!我說,心想自己一早上除了這句話就沒說過別的,你怎麼會覺得這是個好主意?
還有什麼?法蘭克問:快點,快問我。
還有,山姆說,目光依然盯著小路,這麼做非常危險。
法蘭克眉毛一豎,側頭比了比山姆,對我狡黠一笑。我差一點就笑了回去,還好我極力忍住。
還有,我說:這麼做太遲了,伯恩、道帝和那個出來遛狗不曉得叫什麼名字的傢伙都知道女孩死了。你是說你有辦法讓他們三個人閉嘴,就因為你另有計畫?遛狗先生搞不好早就通知半個威克勞郡的人了。
遛狗先生名叫道爾,我也不打算讓他閉嘴。等計畫安排妥當,我會立刻恭喜他救了女孩一命,要不是他反應冷靜,立刻打電話通知警方,後果肯定不堪設想。他是救人英雄,他想跟誰說都隨他去。至於伯恩,妳也看到了,寶貝,那傢伙身為我們的光榮夥伴,似乎不怎麼開心。只要我暗示有辦法幫他調職,他不但會把自己的嘴巴閉緊,還會幫我們讓道帝闔上嘴巴。還有呢?
還有,我說:這麼做一點意義都沒有。山姆辦過幾十件兇殺案,法蘭克,大多數都偵破了,完全沒耍什麼異想天開的怪招。你剛才說的小計畫,光準備就得花上幾個星期
幾天。法蘭克糾正我。
那時他早就盯上某人了。如果沒有,那也是因為你要大家假裝根本沒有命案,把事情他媽的搞砸了。你這麼做只會浪費你的時間、我的時間和所有人的時間。
這麼做會搞砸你辦案嗎?法蘭克問山姆:我只是假設。假如你對外宣布就說瞞個兩天吧女孩只是遇襲,沒有被殺,這會有影響嗎?
山姆沉默半晌,之後嘆了一口氣。不會,他說:應該不至於。調查意圖謀殺和調查真的謀殺其實差不多,而且就如同凱西剛才講的,我們本來就得保密幾天,直到查出女孩身分為止,免得橫生枝節。但這不是重點。
好吧,法蘭克說道:那我有個提議。你們通常七十二小時之內就能找到嫌疑犯,對吧?
山姆沒有回答。
對嗎?
對,山姆說:我看不出這件案子會不一樣。
當然不會,法蘭克欣然同意:今天星期四,這個週末我們先不做決定。我們不向民眾宣布發生命案,凱西留在家裡,免得兇手看到她。我們把王牌留著,再決定要不要用。我會儘可能挖出女孩的一切,以防萬一反正這本來就是一定要做的,我沒說錯吧?我不會礙事,這我向你們保證。你們剛才也說了,最遲星期天晚上就會找到可疑對象。如果逮到人,我就完全收手,凱西回家暴組,一切都按標準程序來,沒有問題。但要是不知道怎麼搞的起碼我們還有別的方法。
我和山姆都沒有回答。
兩位,我只是希望你們給我三天,法蘭克說:又沒有要你們答應什麼。這樣會有什麼傷害?
山姆似乎稍稍動搖,但我沒有,因為我太清楚法蘭克的把戲。他總是步步進逼,每一步看來都微不足道,狀似無害,等你意識過來,已經啪的一聲落入自己根本不想踩進的圈套裡了。問題是為什麼,法蘭克,我問:回答這一點就好。可以,我是不介意蹧蹋一個春光燦爛的週末,在家看爛透的電視節目,不像正常人一樣出去約會。但你投入這麼多的時間人力,就為了一件可能根本無須大費周章的事情,為什麼?
法蘭克手掌一揚,遮著眼睛好看清楚我。為什麼?他反問道:拜託,凱西,因為我們可以,因為警察從來沒有遇過這樣的機會,他媽的肯定超級刺激。怎麼,難道妳看不出來?妳到底怎麼啦?想糊弄我?
法蘭克這番話彷彿拳頭,朝我腹部猛力一擊。我停止踱步,轉頭望向山坡,不看山姆和法蘭克,也不看扭頭呆視小屋裡死掉的我的兩名員警。
過了一會兒,法蘭克在我背後開口,聲音放柔:抱歉,凱西,我真的沒想到。重案組那票人反對我可以理解,但我萬萬想不到妳也我不曉得妳我以為妳只是想要確定沒有缺漏,是我沒注意到。
他聽起來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