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懸疑小說 厄運連鎖

第40章 40

厄運連鎖 李查德 3009 2023-02-05
  三十分鐘後,墨尼親自現身。他穿越大廳的門,看起來還是那麼累,還是拿著那個老舊皮革公事包。最後他問:誰是亞卓安.孟特?   李奇抬頭看他。阿茲哈里.馬穆德、亞卓安.孟特、艾倫.梅森、安德魯.麥克布萊、安東尼.馬修斯。那個敘利亞人跟他的四個假名。墨尼不知道他們有這個線索。   他說:不知道。   確定?   很確定。   墨尼把公事包平擺在膝上,打開蓋子拿出一張紙交給李奇。紙上的文字很模糊,看不清楚,看來像份傳真影本,從別處又傳給墨尼,最上面有國土安全部字樣,但用的字體不像官方書箋會用的,比較像是從電腦檔案裡偷偷弄出來的東西,是DOS作業系統使用的簡單字體。紙上印著一個叫亞卓安.孟特的傢伙訂了班英航班機的機位,從倫敦飛往紐約。兩週前他把機位確定下來,班機時間是三天前確認,他訂的是單程頭等艙機位,座位編號2K,從倫敦希斯羅機場搭乘當晚最晚班機飛往紐約甘迺迪機場,付錢的那張信用卡完全沒問題。訂票的人是從英航網站上下訂,不過當時那個人到底在這世界的哪個角落,就很難說了。

  李奇說:這也是從郵件裡拿出來的?   墨尼說:他們的傳真機有記憶功能,是從裡面弄出來的。傳真兩週前就來了,傳真機沒紙,所以沒印出來。但我們知道桑切斯和歐洛茲科在兩週前就已經失蹤,所以一定是他們在之前至少一週向別人詢問,才會有這張傳真。我想他們把一堆名字列在自己的監視名單裡。   一堆名字?   我們發現,這份傳真給的資料只針對他們最早提出的問題。他們跟法蘭茲一樣,不斷把東西寄給自己。有四個名字。然後墨尼從公事包裡拿出第二張紙,那是張白紙的影本,上面只有曼威.歐洛茲科用他那蜘蛛般的字跡凌亂地寫著:跟DHS確認亞卓安.孟特、艾倫.梅森、安德魯.麥克布萊、安東尼.馬修斯的抵達時間。他寫得又快又亂,是匆忙間寫下的,平常歐洛茲科寫字還是有整齊的時候。

  只有四個名字,不是五個,他沒提到阿茲哈里.馬穆德這個真名。李奇猜想,歐洛茲科一定知道,無論這個馬穆德是何方神聖,他搭機時一定是用假名。有假名卻不用,這實在沒道理。   墨尼說:DHS,國土安全部。你知道一個老百姓要請求國土安全部的支援有多困難嗎?你的老友歐洛茲科一定跟很多人討人情,或是塞了一堆錢。我必須知道為什麼要這樣。   也許跟賭城的業務有關。   有可能。不過,拉斯維加斯的保全人員比較不會擔心那些從紐約入境的壞蛋,他們比較可能去的地方是大西洋城,不干他們的事。   也許這跟互助有關係,也許這是個互助網絡。因為那些傢伙有可能先去紐澤西,再去拉斯維加斯。   墨尼又說了一句:有可能。

  結果這個亞卓安.孟特真的搭飛機到紐約嗎?   墨尼點頭說:根據移民局的電腦系統顯示,他是從四號航站入境,因為飛機誤點,當晚七號航站已經關閉了。   然後呢?   他在麥迪遜大道上一家飯店投宿。   接下來呢?   他就不見了.失去蹤影。   那又怎樣?   我們按照名單往下追查。艾倫.梅森搭機到科羅拉多州的丹佛,住在市中心一家飯店。   然後呢?   目前不知道,還在繼續追查。   但你們覺得這些名字都是同一個傢伙?   顯然是同一個,從姓名縮寫就能清楚看出來。   李奇說:那我真的跟最高法院院長一樣明察秋毫了。   厲害。   他到底是誰?   我也不知道,移民局那些幹員是不會記得他的,他們每天要看上萬張臉,紐約那家飯店的人也不會記得,我們還沒跟丹佛那邊的人談過,但他們可能也不記得他。

  通關時移民局不是會拍照?   我們正在設法弄到他的照片。李奇又看看那第一張傳真,國土安全部傳來的訂位紀錄。   他說:他是英國人。   墨尼說:不一定,他只是手上有本英國護照而已。   接下來你要怎麼辦?   我們自己建立一份監視清單,遲早會有自稱安德魯.麥克布萊或安東尼.馬修斯的人出現,這樣至少我們就知道他要去哪裡。   那你要我們怎麼樣?   你們聽過這些名字嗎?   沒有。   有沒有哪個朋友名字縮寫是A.M?   我記得沒有。   那仇人呢?   我想沒有。   歐洛茲科認識這樣的人嗎?   我不知道,我已經十年沒跟歐洛茲科聯絡了。   墨尼說:我之前說錯了,關於他手腳上的繩子,我找人幫忙看了一下,結果那不是很常見。那是印度半島生產的一種希波爾麻繩。

  哪裡可以弄到?   美國境內買不到,一定是跟著進口貨物入境的。   什麼貨物?   像是捲起來的地毯就需要它,一捆捆棉花纖維半成品,或類似的東西。   謝謝你說了這些。   沒什麼,對於你們失去朋友我感到很遺憾。      墨尼走後,他們上樓到卡拉的房間,並沒打算做些什麼,因為直到現在,眼前仍是條死胡同。但他們總得找個地方待。歐唐納把彈簧刀刃上的血跡清掉,然後用一貫的細心檢查今天搶來的Harddballer手槍。手槍製造是AMT公司,就在離這裡不遠的加州爾汶岱爾。槍裡裝滿點四五金屬外殼子彈,非常乾淨,也都上了油,沒有缺損現象,非常可能是最近才偷來的。這些毒販在武器這方面通常不太細心,而這款武器的唯一缺點是因為它首次出廠那年是一九一一年,彈匣只有七發子彈。想當年,這款武器一定相當夠用,因為到處都是拿六發左輪槍的人,但如果對手拿的是十五發或更多子彈的現代武器,便相形見絀了。

  法蘭西絲說:爛東西。   歐唐納說:不用這個,難不成要我拿石頭當武器?   卡拉說:對我的手來說太大了,我比較喜歡葛拉克十九型手槍。   李奇說:只要能用的槍,我都喜歡。   葛拉克手槍可以裝十七發子彈。   只要對著頭開一槍就能解決一個人,我從來沒有一次被那麼多人追殺過。   你只是沒遇過而已。      那個自稱安德魯.麥克布萊的四十歲黑髮男子坐在前往丹佛機場的地鐵上。他必須找個殺時間的方式,所以他坐著機場捷運C線在航站與終點站月台間來來回回,這樣他就可以一直聽陶罐樂隊的音樂。他感覺很輕鬆,沒有負擔,自由自在,現在他身上的行李已經少得不能再少,那個沉重的行李箱已經不在身邊。只有一個可以容納一天衣物的拉桿式行李箱和一個公事包。那張海運提單就擺在裡面,夾在一本精裝書中間。那把掛鎖的鑰匙也封進一個安全的袋子裡。

     穿著深藍色西裝、坐在藍色克萊斯勒裡那傢伙撥了通行動電話給他老闆。   他說:他們又回飯店了,四個都在一起。   他老闆問:他們快追查出我們了嗎?   這點我無法確認。   直覺呢?   嗯,我想他們已經跟近了。   好,那該把他們幹掉了。由他們去,你繼續盯著,兩、三小時後我們就要行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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