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懸疑小說 不要再來找我

第12章 12

  離開麥克住過的那棟公寓後,我回到薩頓區。自從母親決定搭遊艇去度假的一天半以來,她始終精神抖擻,彷彿像是活在牢獄中多年後,試圖彌補過去失落的時光。她告訴我她打算整理衣櫥,把所有的衣物都捐出去,今晚還要和艾略特和幾個朋友共進晚餐。   起初我不明白她為什麼要在度假前整理衣櫥,但後來我就懂了。我們在早餐室裡吃簡單的三朋治喝茶當午餐時,她告訴我她要把房子交給一位房地產經紀去賣,等到她一回來,就打算找一間小一點的公寓。妳是不可能再搬回來的。她說道。這一點我很清楚。我會申請電話轉接,以防麥克明年母親節還會打電話回來。不過換個角度想,如果我沒接到他的電話也就算了。我恐怕不會再這樣繼續等下去了。   我看著她,驚訝得說不出話來。當她說打算清理衣櫥時,我以為她指的是她自己的衣櫥。但現在,我不用間也知道她打算清空的是麥克房間的衣櫥。

  麥克的東西妳打算怎麼處理?我試圖用稀鬆平常的口氣問道。   我會叫戴文派人過來拿,把它們捐贈出去。媽媽看著我徵詢我的認同,當她發覺我少了某個表情後,很快說道,卡洛琳,是妳一直要我重新開始生活的。不過現實情況是,就算麥克今天走進這個家門,就算他還穿得下那些衣服,它們恐怕也已經過時了。   妳別誤會了。我告訴她。我認為這是個好主意,但我也認為妳再過兩天就要搭飛機飛去希臘度假,現在實在不應該擔心這些事。媽,幫妳自己一個忙吧。讓我來整理麥克的衣櫥。   我一邊說話時,一邊想到說不定十年前,根本沒有人仔細翻過麥克留在這間公寓的長褲和外套口袋。路卡斯.瑞福在他的報告裡曾寫道,在麥克學生公寓裡留下的衣物中,並沒有找到任何重要的東西。

  媽媽沒有遲疑,甚至還像是鬆了一口氣地同意了。沒有妳我真不知道該怎麼辦,卡洛琳。她說。這件事發生以來,妳一直是我的支柱和靠山。但我很了解妳。妳兩星期前才剛沒了工作,而我知道妳閒不下來。我不在的時候妳要怎麼辦?   她無意中給了我機會做出這個至少算得上一半誠實的回應。我們都知道馬上就會有人想要買下這間公寓。我說道。我從來就沒有打算要一輩子住在那間小套房。我自己也會去找間大一點的公寓。如果妳有不想帶走的家具,那些都可以讓我挑吧,對不對?   當然。妳就告訴艾略特吧。買一間一房公寓的錢,他一定會批准的。艾略特負責託管我祖父留給我的信託基金。   媽媽喝下最後一口茶,然後站起身來。我最好趕快出門了。如果我遲到,我的髮型設計師海蓮娜一定會把我罵死的。真是的,她收費那麼高,起碼應該給客人留點顏面。她很快在我臉頰上輕吻一下,然後又說道,如果妳找到一間妳喜歡的公寓,一定要確定是有門房的。我一向不太喜歡妳住在那種自行進出的公寓大樓。我最近常看新聞。住在妳隔壁棟的那個失蹤女孩,到現在還行蹤不明。願上天保佑她的家人。

  我很高興媽媽約了上美容院。現在我決心要找到麥克,覺得自己連一分鐘的時間都不能浪費。他星期天留下那張字條時,表示他的人離我們很近。和克拉姆夫婦的會面讓我整個人焦慮不安。回憶確實會淡去,但當我和他們談話時,他們卻連麥克當時穿什麼衣服,還有他們到底在哪裡看到他都說法不一。還有,麗兒.克拉姆聽到我說麥克出席了彌撒時,整個人驚訝不已。為什麼?麥克對他們而言是個威脅嗎?他們究竟知道些什麼,令他們如此害怕?   我從爸爸的書桌裡拿出私家偵探瑞福的報告。現在我想找出麥克當年室友布魯斯.格普雷和尼可.狄馬戈的住址。一開始,尼可一直和爸爸保持連絡。當然,隨著時間過去他也越來越不常聽到他的消息。我最後一次看到他是當他前來參加爸爸追悼彌撒的時候,但我對那天的記憶實在很模糊。

  爸爸的書房不大,可是他總是說,對他的需求來說夠大就好了。他的大書桌佔去這間鎮板牆房間大部分的空間。我母親更受不了的是,原本放在我祖母家客廳那張九呎寬十二呎長的褪色地毯,現在就鋪在這裡。這樣我才不會忘記我的出身,莉薇。我母親不時會想辦法要他把地毯扔掉,而他每次總會這樣說。每天早上他最喜歡坐在那張附腳墊的皮沙發椅上。他總是起得很早,幫自己煮咖啡,坐在那張椅子上閱讀早報,然後才去淋浴更衣準備上班。   窗戶對面是一整面牆的書架。上面隨處擺著當我們全家都還團聚時的快樂照片。即使是家居生活照,爸爸總是散發出一種氣質:堅毅的下巴因微笑而顯得溫柔,還有眼中放射出的聰穎。他盡了一切努力去尋找麥克,如果今天他還在人世的話,一定會繼續找下去。這一點我十分確定。

  我打開爸爸書桌最上層的抽屜,拿出他的電話簿。在一張紙上我寫下布魯斯.格普雷的電話。我記得後來他進入了家族企業,在曼哈頓經營房地產事業。我記下了他家裡和公司的電話。   尼可.狄馬戈的父母是移民,當年在皇后區經營一家小餐館,而他則是拿獎學金就讀哥倫比亞大學的。我記得他拿到哈佛商學院企管碩士後,也加入了經營餐館的行業,而且據我所知相當成功。他的住家和公司電話及地址都在曼哈頓。   我坐在爸爸書桌前拿起話筒,決定先打電話給布魯斯。這麼做是有原因的。在我十六歲那年,我瘋狂地暗戀尼可。他和麥克特別要好,而麥克定期會帶他回家來吃晚餐。每次的晚餐時間都是我活下去的理由,直到有一天晚上他和麥克帶了一個女孩回來。芭芭拉.漢諾瓦是哥倫比亞大學大三的學生,住在同一棟學生公寓,而我一眼就看出來尼可對她十分著迷。

  我整個心都碎了,卻還以為自己那天晚上偽裝得很好,只是麥克一眼就看穿了我。在和尼可、芭芭拉離開之前,他把我拉到一旁然後說:卡洛琳,我知道妳對尼可情有獨鍾。妳別想了,他每個星期都換一個女朋友。妳還是去找跟妳同年齡的男孩吧。   我憤怒的否認只讓麥克微笑起來。總有一天妳會忘記的。是他那晚臨別前跟我說的話。   那大概是他失蹤前六個月的事,也是尼可拜訪我家的時候,我最後一次出現在我家。我覺得很難為情,根本不想待在家裡。我深信如果麥克一眼就看出我在暗戀尼可,其他人一定也一眼看穿了。我很感激我的父母都沒有跟我提過此事。   布魯斯在格普雷房地產經紀公司的祕書告訴我他出差去了,星期一才會回來。我想留言嗎?我給了那位祕書我的名字和電話號碼,猶豫了一下,然後又說:是關於麥克的事。我們剛有了他的消息。

  然後我打了電話給尼可。他的辦公室在公園大道四百號。離薩頓區走路大約十五分鐘,我心想,一邊撥了電話。當我說要找他時,他的祕書接起電話,簡潔地告訴我,如果我是媒體打來採訪的,狄馬戈先生的律師會發表聲明。   我不是媒體人士。我說道。尼可是我哥哥在哥倫比亞大學時的朋友。對不起,我不知道他有法律上的麻煩。   或許是我聲音中的同情,加上我直呼他的名字,讓他的祕書跟我坦承以對。狄馬戈先生是柴坊的老闆,前幾天晚上一個年輕女孩離開那裡後就失蹤了。她解釋道。如果妳留電話給我,我會請他回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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