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懸疑小說 別無選擇的賊

第3章   第03章

  幸好人行道上沒什麼人,否則我肯定會跟什麼人撞個滿懷。我用跑壘的速度一口氣衝到街角,左轉上了第二大道。這時我冷靜了一點,急促的喘氣把讓人瀕臨崩潰的恐懼帶走了。我放慢腳步,但行進的速度還是很快。就算在紐約,如果你在街上跑,照樣會有人瞪著你看。他們也不會怎樣,但只要有人看我,我就會覺得緊張。   我快步走過一排房子,伸手招了一輛向南開的出租車。我說了我家的地址,司機轉了幾個彎,轉向北駛去,但這時我又改變主意了。我住的地方在西端大道和七十一街之間,居高臨下,天氣晴朗的時候最近常常有這種天氣還可以看到世貿中心和紐澤西的部分區域(當然也不是每次都能看到)。我那地方有點超然出世,遠離塵囂,我今天的遭遇起伏跌宕,於是順口就把自己家的地址說了出來。

  這也是雷.基希曼和其他警察首先會搜查的地方,他們只要看看電話簿就可以輕鬆找到我家。   我強迫自己坐下,下意識地拍拍左胸口袋,想找我幾年前就已經戒掉的香菸。如果住在東六十七街的公寓裡,我完全可以坐在綠皮沙發裡,把菸斗裡的煙渣敲進那個玻璃菸灰缸。但事已至此放鬆,伯納德,快想!   有幾件事得好好琢磨一下。比如,到底是誰願意花一千美元,設計這樣一個殺人陷阱,等著我往下跳?那個身材長得像梨子的人為什麼又選中我來演這個白痴?但其實我還沒心思想那麼深遠的事情。我碰上了一個機會一個警察被嚇得魂不附體,另外一個被我迅雷不及掩耳的突襲撞得暈頭轉向。就是這個機會讓我能先發制人,但那其實也只是幾分鐘的時間而已,很可能我還沒感覺到就消失了。

  我得找個地方藏起來,先安頓下來再說。我把緊追不捨的兩隻獵犬甩掉了,現在更應該深藏不露,免得他們又嗅到我的氣味順便說一下,我滿腦子都是獵狐狸的術語,不過倒沒有嚇著自己。   我不再胡思亂想,試著集中精神。我的公寓是不可能回去了,一個小時之內,那裡便會擠滿警察。我要找一個地方,一個可以安心落腳的地方,一個有四面牆、上有天花板、下有地板,而且相互連接得很牢靠的地方。那應該是一個和我沒有牽連的地方,沒有人會上那裡去找我。最好是在紐約,因為我一旦離開家,就只有廁身於這個都市中才能安心下來。   朋友的公寓。   我在心裡逐個列出我的朋友和熟人,沒有任何一個是可以讓我打擾的我究竟能夠打擾誰?這不重要。你知道了吧,現在的問題是我不想再跟狐朋狗友廝混。出獄之後我希望盡可能地待在牢外,時間越長越好我再沒有聯絡過那些闖空門、街頭搶劫、行騙或小偷小摸的人。如果你被關在牢裡,交朋友當然沒有什麼可挑的;出獄之後,我的朋友雖然不一定都很誠實,但也沒有重罪犯。和我來往的人最多是從雇主那裡順手牽羊、虛報點收入、從焚化爐裡拿兩張停車券。有幾個誇張一點,不涉入玩火自焚的險境是不肯罷手的。但他們都不是慣犯,而且知道我的底子還算乾淨。

  如果你們知道我沒有什麼特別親近的朋友,應該也不會覺得太意外吧。沒有人知道我的底細,也沒有人和我特別親密。我會跟人下棋,也有幾個玩撲克的牌友,還和幾個年輕人一塊兒打球和打拳擊。我有幾個會陪我吃晚飯、看戲、聽音樂會的女朋友,也有幾個不時跟我同床共枕的親密伴侶。但是在我的生命中,已經很久沒有一個我可以稱之為朋友的男人,而我跟女性交往也很隨性,沒有固定的伴侶。我想,現代人之間的疏離,再加上竊賊的獨來獨往,使得我更加孤獨。我以前沒有真正懊悔過,只是偶爾會有大家經歷過的那種淒涼夜晚:你認識的都不是什麼好人,又沒有一個可以在凌晨三點打電話給他的知音。簡單說吧,我在這地球上找不到一個收留我的人。就算有,也不見得安全,如果我有個很親近的朋友或女朋友的話,只要我一進門,警察在兩小時之內就會循線而至。

  問題是   要不要轉彎?   司機的這句話把我拉回現實中。他把車停在路邊,扭過頭來隔著一塊樹脂玻璃免得乘客一看到車費數目,就想要殺他斜睨著我。西端大道和七十一街交叉口。他說,你是要我停在這一頭,還是另外一頭?我眨了眨眼,把大衣領子翻起來,頭縮進去,像一隻受驚的烏龜。先生,他很有耐心地問道,要我再掉頭嗎?   當然可以。   這是說要掉頭嗎?   是的。   他等車少一點,來了個經典的違章U形掉頭,漂亮地在我的公寓前停下來。也許我該進去,收拾兩件衣服,拿上點錢,但說不定在這千鈞一髮之際   不行。   司機的手已經在撥轉計費器了。等等,我說,現在回下城去。   他的手僵在計費器的旁邊,像一隻傍在花叢邊的蜂鳥。然後他倏地收回手,轉過頭來,一臉怒氣:開回下城?

  沒錯。   你又不喜歡這個地方了?   它已經不是我記憶裡的模樣。   他的眼神變得警覺起來,這是紐約人碰上瘋子時的典型反應。我想也是。   人事全非。我有點突兀地說,完全變了個樣子。   天哪。他說,車在前進,開起來顯然輕鬆了很多,我跟你說,這個地方什麼都沒有。不知道你對布朗克斯區熟不熟,說到這附近的社區沒落   他真的談起了社區沒落,沿著曼哈頓的西緣開著,路上一直在不停地說。幸運的是,他說的話全在我的意料之中,我根本不用聽,完全可以把心思放在別處,只要在適當的時候哼哼哈哈地應付兩句就行了。我在腦中繼續搜尋我的朋友被我殺得一敗塗地的棋友,常常在牌桌上修理我的老千,運動迷,酒友,最近有一搭沒一搭約會的幾個女人。

  羅德尼.哈特。   羅德尼.哈特!   這個名字像飛球進入右場一樣躍入我的腦海。他是一個高個子,臉上沒什麼血色,眉骨很高,眉毛很濃,長鼻子,手上的牌只要超過兩個對子,瞳孔就會發光。一年半以前,我在一個撲克牌牌局上認識了他,此後,除了在牌桌上之外,我只遇到過他兩次。第一次是在酒吧,我們聊了幾句,喝了兩杯啤酒。第二次是在外外百老匯的劇院,當時他是劇裡的第二主角,我跟一個我拼命追求的女朋友一起到後臺看他。(這招沒用。)   羅德尼.哈特。棒極了!   你或許會覺得奇怪,這個羅德尼.哈特有什麼好呢?首先,他一個人住;更重要的是,他人不在紐約,而且兩個月之內不會回來。好像是一星期前吧,我們在撲克牌桌上遇到。他說接下來我們可別想賺他的錢了,因為有個巡迴劇團和他簽了約,請他在《偷心計劃》中飾演一個角色。他們要從南到北、由東到西,踏遍美國的窮鄉僻壤,散播百老匯的理念。下面的消息更要緊,他說他不會把房間轉租給別人。不值得,他說,這地方我租了很久,也就九十美元一個月,便宜得要命。房東明明可以漲價的,他也不漲。他就是喜歡把房間租給演戲的人,你信不信?大概是喜歡戲劇工作者那股狂放的勁頭吧。一個月才九十美元,我可不想為了這麼點錢讓哪個渾蛋坐我的馬桶,睡我的床。

  哈!   他萬萬沒料到,坐在他的馬桶上、睡在他床上的不是別人,正是伯納德.羅登巴爾,而且我連九十美元都不會付。   可他住在哪兒呢?   我只知道他住在格林尼治村附近。我坐在出租車裡拼命想,也只想出了這一點信息。但我言行舉止異常,司機可能已經記住我了,明後天的報紙上說不定就會有我的照片,而這也是司機在他慘淡的生命中第一次進行邏輯推理。   就在這裡停車。我說。   這裡?   我們現在在第七大道,距離謝里丹廣場兩條街。請在這裡停車!我說。   你是老板。他用最客氣的態度和語氣說了這句極具侮辱性的話。我掏出皮夾,付了車錢,還外加與他那句侮辱話相符的小費這是故意的,我還在為付給雷和羅倫那一千美元心疼。如果有這筆錢在手上,我的機動性就會強得多。不管怎麼說,這都是我這輩子最賠錢的買賣。付了車費,我數了數身上所有的錢,只剩下七十美元跟一些零頭。羅德尼不太可能在他的房間裡放很多錢吧。

  而且,他的公寓到底在哪裡呢?   我在電話亭裡找到了問題的答案。我一邊翻電話簿,一邊慶幸羅德尼是個演員。除了演員之外,好像其他行業的人都不喜歡登記電話號碼,但演員是另外一種動物,他們誇張的時候還會把電話號碼寫在廁所的牆上呢,而我真的在公廁的牆上看到過幾個人的電話號碼。羅德尼真的登記了電話號碼。羅德尼這個名字很普通,幸好哈特這個姓氏很罕見。謝天謝地,在這裡,西村曲曲折折的深處貝休恩街。那條街很僻靜,離鬧市區也比較遠,觀光客再怎樣也不會蹓躂到那裡去。還有比這更安全的地方嗎?   電話簿上只有他的電話號碼和住址。但是,既然查了電話簿,就應該有後續動作,我投了一毛錢,開始撥號。這是闖空門前必要的安全措施。電話響了七聲,我想應該夠了,不過還是任它繼續響著。相中了目標,我會強迫自己讓電話響到十二聲。可是這部電話還沒響到七聲,就有人把它接起來了,一瞬間,我差點沒吐了出來。

  七四一九。是一個溫柔的女聲。我吞了口唾沫,冷靜下來。演員登記了電話號碼,當然也會請人代接電話,這女孩就是服務員,她說的四個數字是電話號碼的最後四位。我清了清嗓子,問她羅德尼什麼時候回來。聲音柔順悅耳的女服務員很有禮貌地跟我說起碼在三個半月後,羅德尼此刻在聖路易斯,如果我有需要,她可以把旅館的電話號碼給我。我說不必了,然後假裝著急地留了一條可笑的信息,就把電話掛了。   我花了點工夫,終於找到了貝休恩街,向西走不遠就看到了羅德尼的公寓。這裡距離華盛頓街約有半條街,左右的房舍一半是褐砂石公寓,一半是倉庫。我要潛入的公寓就是褐砂石建成的,要不是門口有生鏽的門牌,還真會跟左鄰右舍搞混。我在街上站了一會兒,確定沒人注意我才溜進前廊。牆上是一排排的電鈴,我想看看還有沒有別的大明星住在這裡,可是海倫.海絲(註:美國女影星。)跟倫特(註:美國舞臺劇導演及演員。)的姓氏都不在其中。羅德尼.哈特的名字倒是端端正正地印在5R的上面。這幢建築有五層,每層兩戶,5R看起來應該是最高一層的後面那戶。深居簡出,這算是最安全的了。

  老習慣就是改不過來,我按了好一會兒門鈴,以防裡面有人會把我轟走。幸好沒人。我突然有一種隨意去按其他門鈴的衝動。工作的時候,我就是這麼做的。只要大門鎖得好好的,裡面的人是會用對講機跟你聊幾句;如果他真的跑到樓下來看看你是誰,你只需要露出歉意的微笑,跟他說你忘了拿鑰匙。工作中就是有這種迷人的挑戰。但是羅德尼住在頂樓,換句話說,我必須經過其他樓層,而注意到我的人也可能會注意到我的照片出現在報紙上。我是要躲藏在這裡,就算不是一輩子不出去,也會挨上好一陣   好像不值得冒這個險雖說風險不大,但也不值得。更何況,我只需要十五秒就能把門打開。這道鎖根本不管用,風大一點,說不定都能把它吹開。   我爬了四層的樓梯來到頂樓,深吸一口氣,讓自己的心跳恢復正常,然後站在5R的門前,側耳傾聽。隔著走廊是五樓的另外一戶公寓,從門縫裡看不到燈光。我敲敲羅德尼的門,等了一會兒,再敲,接著便拿出了我的工具。   羅德尼在前門裝了三道鎖。先前有個外行人用鑿子或起子挖過門框想開鎖,但似乎無功而返。這三道鎖分別是昂貴的麥迪可牌圓筒鎖、西格爾警察鎖附帶了一個可以從門裡面扣起來的鐵桿楔子和一個沒什麼用的便宜玩意兒。我先解決第三道,然後再開西格爾警察鎖。這種鎖有很好的安全防護措施,可以防止歹徒破門而入,但我有工具在手,沒有多久就把它給解決了。倒鉤跳開,而裡面可以反鎖的鐵棍並沒有推出來。現在只剩那道麥迪可牌圓筒鎖了。   廣告說麥迪可牌圓筒鎖百分之百防盜,這未免誇張,天底下沒有開不了的鎖。不過,這宣傳也不算太過分。開這種鎖時你得同時做兩件事。如果你是一個解碼高手,而有人給了你一組用塞爾維亞克羅埃西亞語編成的密碼,並且這種文字你不認識,那麼想要破解的話,就得同時學會塞爾維亞克羅埃西亞語和如何解碼。開麥迪可牌圓筒鎖就差不多是這個道理,我也只能這麼解釋給你聽。   這種鎖很滑,我試了好幾次。其間我聽到開門的聲音,不禁全身一緊,但發現聲音來自樓下,就輕鬆下來至少輕鬆了一點。再試,不斷地旋轉試探。行了,鎖傳出了芝麻開門般的信息。我開門進去,把三道鎖全部鎖上,就像是看店的老婦人。   進門的第一件事便是四下查看,確定除了我這具皮囊之外,沒有別的軀體。這件事倒不難。裡面只有一個大房間,用書架隔成了臥室和客廳。廚房很小,讓你根本不想進去;廁所更小,讓你更不想進去,燈一打開,蟑螂就四處逃竄。我關掉燈,回到客廳去坐著。   這地方真像個家。家具很破舊,可能是二手貨,但還算舒適。屋裡頗有綠意,有棕櫚植物、黃檗和一些我說不出名字的綠色盆栽。牆上掛的不是鮑嘉(註:美國著名硬漢派影星,代表作有《卡薩布蘭卡》、《馬爾他之鷹》等。)和切.格瓦拉之類的通俗海報,而是從藝廊找回來的預告海報。我只認識米羅(註:西班牙超現實主義畫家和雕塑家。)和夏加爾(註:俄羅斯出生的油畫家、版畫家和設計師。)畫展的海報,其他對我來說就和那些綠色植物一樣。不過總的來說,羅德尼算是相當有品味的演員。   地上鋪的栗色地毯破破爛爛,現存的面積約有十二平方英呎,一邊的滾邊已經散了,另外一邊則根本沒有。地毯上的各色圖案上全是抽出來的線頭,總之很寒磣。我想,下一次我會把那塊沾了血的布哈拉地毯帶來,可能還好些。   我突然一震。   那塊布哈拉地毯上並沒有血跡。羅倫在上面發瘋的那塊地毯上沒有血,而是我沒見過的、臥室裡的那塊地毯上才有血。是的,有血跡。   是誰殺了臥室裡的那個人呢?說到這裡,臥室裡的人到底是誰呢?真的是J.弗朗西斯.弗蘭克斯福德嗎?根據我得到的信息,他在八點半離開公寓之後,最早也要十二點才會回來。但是,如果有人就是要把我騙到現場,再把殺人凶手的標籤往我身上貼,那麼這信息就沒多大意義。   一個人。死了。在臥室裡。有人打爛了他的頭,警察發現他的時候,體溫猶存。   真是太巧妙了。   如果我小心一點,在動手之前先在公寓裡轉一圈,那就會是一個完全不同的故事。只要稍稍四處打量一下,我就會發現死者,肯定會溜之大吉。基希曼和克萊默這對搭檔趕到時,我早就回到我那鋼鐵和玻璃搭成的頂樓房間裡,啜飲著威士忌,對著世貿中心微笑了。可如今,我卻成為司法追捕令上的逃犯,莫名其妙地謀殺了一個連見都沒見過的人。我小心翼翼地溜進了別人家,卻又因為心不在焉、莽撞行事,最終不得不採取暴力手段落荒而逃。就算曾經能夠說服別人相信我從沒殺過比蟑螂和蚊子更高級的生物,那麼現在,這一絲機會也煙消雲散了。   我在房間裡踱步,然後打開櫃子找酒,卻一無所獲。我又回到客廳,試試所有的椅子,看哪一把最舒服。結果證明我第一次坐的那把最好。我又坐回去,伸了個懶腰。   我開始回想那個讓我捲入這場麻煩的臃腫男人。他的確有點蹊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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