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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第一章

空影之書 麥可.葛魯柏 11692 2023-02-05
  我在鍵盤上敲打著,發出答答的聲響,字母就出現在眼前的小螢幕上。我根本不知道誰會讀到我寫的這些東西。就算是真的有誰讀到的話,那時我可能早就已經死了,就像托爾斯泰還有莎士比亞這些人一樣,掛了。你讀一本書的時候,作者還活著這件事情很重要嗎?我想應該有差。如果作家仍然在世,至少理論上你可以寄封信,或許有可能跟他建立某種關係,我覺得很多讀者都是這樣想的。有些讀者還會寫信給小說裡的虛構角色,這就有點恐怖了。   顯然我目前還沒死,不過情況隨時都會改變,這也就是為什麼我現在要在寫下這些事情的原因。事實上,作者永遠也不會知道,他嘔心瀝血寫出的作品會有怎樣的命運,畢竟紙張除了展示排列整齊的文字之外,還可以拿來做很多其他的用處;不過我對這台筆記型電腦下達的小小電磁波命令,也躲不過時間的摧殘。布瑞斯葛斗這個人絕對是死了,他在一六四二年十月下旬英國內戰的邊丘戰役中傷重不治死亡,至少我們是這麼認為的。雖然他死了,但是在死前寫下的一份五十二頁手稿,卻多多少少搞砸了我的人生,說不定還會害死我現在我還不知道結果會是哪一種。或許,更應該怪罪這位安德魯.布斯卓教授,他把這件事情丟給我,然後自己就被謀殺了;還有我那個大學室友米奇.哈斯,就是他把布斯卓介紹給我的,據我所知,米奇還活著;然後還有那個女孩,應該說是女人,她也有份。我在紐約公共圖書館的布魯克.亞斯特閱讀室裡,偷看到她領子裡細長的白皙頸項,我好想要親她的頸子,想得下巴都痛了。我懷疑要不是因為這個女人,我可能一開始就不會跳進這蹚渾水。

  還有艾伯特.奎塞提跟他異於常人的媽媽,還有他那更獨特的女朋友卡洛琳.羅莉(如果她算是女朋友的話),布瑞斯葛斗之謎就是被他們發現的。他們還解讀了布瑞斯葛斗的信件,破解了他的密碼。布瑞斯葛斗這傢伙真是我的剋星,要是沒有他的話   我當然沒忘記誰是真正的壞人,但我不想太怪罪他們。世界上一定有壞人,就像鐵一定會生銹一樣。壞人的動機單純到近乎愚蠢,就只是貪婪或者傲慢,有夠無聊的,幾乎都可以拿化學試紙來測試壞人指數了。更驚人的是,人類其實很容易避免這些壞事情,但卻又多麼容易明知故犯。提到愚蠢,蘇格蘭的瑪麗一世就不用說了,雖然她在這次事件中所扮演的角色,就只不過是單純的存在而已,但這件陰謀也要算在她頭上。當然啦,也要怪我爸那個老壞蛋,有何不可?反正我什麼事情都怪他。

  我想我的方式好像不對。好,回到重點,至少重新整理一下事實,先從自我介紹開始好了。我叫傑克.米希金,我是個智慧財產權律師,而且我相信此刻正有黑道份子在追殺我。雖然有些律師早已作好心理準備,認為某種程度的人身危險是工作的一部分,但我不是那種律師,天生就不是。我年輕時認識過一些律師,跟他們混熟了之後,讓我相信有些人真的挨過揍,所以後來在選擇執業領域的時候,我就選了個普通一點的,用不著帶槍的那種。智財權法領域裡面也有一些瘋狂的暴力份子,有時還挺多的,但就算這些瘋子大聲叫罵髒話,威脅要殺了你和你的當事人,通常也不是當真的。   即使如此,的確會有人把怨恨發洩在訴訟律師的身上,而我不是訴訟律師。我的個性不適合當訴訟律師,我是個愛好和平的人。我相信幾乎所有案子,尤其是那些牽涉到智慧財產權的案子,其本質經常都愚蠢到不可思議,只要有理性的人坐下來談個二十分鐘,差不多都可以解決所有案子的爭議。但訴訟律師的想法就不一樣了。我們的資深合夥人艾德.蓋勒就是個訴訟律師,他好戰善鬥,是個浮誇可憎的小人,所有關於律師的惡毒笑話應該都是拿他當範本。順帶一提,艾德可能是我在專業領域上最尊敬的人。不過就我所知,艾德從來沒有被人開槍打過,也從沒有和那些搶劫的惡徒扭打過,現在我倒是這兩種經驗都有了。

  應該這麼說,智財權大略分成兩大類:第一是企業類,像是商標和專利,軟體可能也包括在這一類;另一大項則是版權類,包括人類所有的藝術音樂、文字著作、電影、每種類型的影像、米老鼠等等。請注意,剛剛一提到米老鼠的名字,我就下意識在鍵盤上敲了一個特殊的鍵,以便在這隻小小齧齒動物的名字後面加上一個神聖的©符號。可是我現在又倒回去刪除了這個符號,因為現在寫作的人是個全新的我。我的公司叫做蓋勒、林茲、格羅斯巴特暨米希金,是個專營版權的法律事務所,即使每個合夥人都能處理各種類型的版權工作,但想當然耳,我們每個人都有不同的專長項目。馬帝.林茲管電視和電影領域;薛利.格羅斯巴特管音樂領域;而我剛剛說過,艾德.蓋勒是我們主要的訴訟律師;我自己則處理文字著作領域,也就是說我花很多時間跟作家在一起,久到足以讓我了解我這人不是作家的料,而且永遠也不會成為作家。有些作家常常用一種自以為是的語氣告訴我:每個律師心裡都有一個被勒死的詩人。但他們引述的來源都不太一樣。我其實不太介意他們這麼跟我說話,因為這些人都活在自己想像的世界裡,至於現實生活中則如貓咪一般的無助。如果我想要的話,大可以說些諷刺的話反擊他們,但通常我不這樣,因為老實說,我佩服他們佩服得要命。我是說,他們竟然有辦法在腦袋裡構思出一個故事,然後寫出來讓某個陌生人讀到故事之後,不但可以了解這個故事,而且對這些虛構的人物產生情感上的聯繫!不曉得你有沒有過這種經驗:搭到一班客滿的飛機或火車,而且很倒楣的坐在幾個嘰嘰喳喳聊天的混蛋前面,你會無聊到很想死,或者想殺了他們。雖然我剛才已經講過了,這裡還是要重複一次:我的意思是說,要講一個連貫的故事真是天殺的困難。我有個作家當事人說,要寫出一個故事,就要先寫出每一個人身上發生過的每一件事情,然後把不適合的東西刪掉。其實這是個笑話,不過我好像正在做類似的事情。

  雖然這麼說,但或許只是我太沒有自信了。律師的工作也不是毫無創意,我們也常寫東西,不過寫出來的東西大概只有其他律師會看;我們也要負責說故事,設計場景,把案件背後的事實和假設列舉出來。大作家查爾斯.狄更斯年輕時候的第一份工作就是法庭書記,學者認為這個工作經驗影響了他作品中人性戲劇的元素,而且他的不少作品都跟犯罪有關,大部分都是白領犯罪。這些事是米奇.哈斯告訴我的,他身為哥倫比亞大學的英國文學教授,自然是知道這些事情的,而且他也是這個故事的源頭。   關於米奇你們需要知道多少呢?嗯,他的名字就可以透露出一點玄機:很少有人在成年了之後,還繼續沿用兒童時代的小名。像我,我的名字傑克就一點也不算是這種小名。米奇絕對是我交往最久的朋友,他並不是個嚴肅的人,如果他稍微嚴肅一點,應該就不會叫那個教授來找我,那麼也就不會搞出這整件事情了。我現在待在米奇的小木屋裡,就在紐約阿迪羅岱克國家公園深處的亨利湖旁。我現在在這邊嗯,我想我是在躲藏吧,但是我實在不想說出這麼戲劇化的字眼。就說我是在隱居好了,帶著武器隱居。

  我年輕時就認識米奇了,他的本名是梅爾維爾.哈斯,他的著作封面上都是用這個名字。我在哥倫比亞大學念二年級時,看到他徵求室友分租公寓的廣告,公寓位在一一三街靠近阿姆斯特丹大道的地方,共四樓,沒有電梯。廣告貼在一家華裔人士的洗衣店窗戶上,而非學生社團或是大學管理住宿的部門公佈欄上。這就是米奇的風格。後來我問他為什麼要這麼做,他說他希望找到的室友能穿著經由專業人士洗過、燙過的衣服。奇怪的是,我並不是這種人。我只有一件正式場合穿的白襯衫,是我爸爸不要的德品納牌襯衫,我那時是要去面試工作,所以才把它拿去那家店燙一燙。   我本來住在一間髒兮兮的單人房宿舍,才十八歲,剛從家裡逃出來,而且窮得要命。單人房一天要十五塊,廚房和浴室都在走廊外,臭味雖然各有不同,但都一樣令人不舒服。房間裡面也一樣臭,所以我有點急著想搬走。況且米奇的公寓很不錯,有兩間臥室,能看到一部分的天主教堂,雖然有點昏暗,不過還滿乾淨的,米奇看起來也是個正人君子。我之前就在校園裡看過他,因為他還滿引人注意的:幾乎像我一樣高大,紅髮,下垂的嘴唇,稍顯突出的藍眼睛,上眼皮微微垂蓋著,屬於歐洲罕見的哈布斯堡王朝貴族特徵。他穿粗呢夾克和法蘭絨長褲,冷天時裹一件純正皇家海軍藍的駱駝毛材質牛角扣連帽大衣。他的口音純正,為了模仿英國腔調而有種迷人的停頓感。哥倫比亞大學校園內有許多知名的英國文學教授,他們不幸出生在美國,所以也都用這種方式說話。

  儘管有這些矯揉造作的地方,但米奇跟我不同。他就像大多數紐約精英份子一樣,其實是外地來的。他家鄉叫什麼名字,我一輩子也想不起來,反正就是那種中西部的中型工業城市。我和他第一次見面時,他說他是某個小企業帝國的後裔,製造工業扣件;我記得有問他什麼是扣件,他大笑說他也不知道,但是他總是想像成一個像火車一樣巨大的拉鍊。他們家族從曾祖父一代發跡,米奇的爸爸和叔叔只要當董事就好,常打高爾夫,是當地社區的重要人物。當然全國有好幾千個這樣的家庭,這些人的祖先早在政府的苛捐雜稅和全球化等東西出現之前,就已經累積大筆財富,然後審慎投資理財,避免宴樂浪費,就這樣牢牢守住了家產。   他說完後就換我講話了。他的坦誠刺激了我,而且我感覺他希望有個都會風格的室友。於是我說我是伊塞.米希金的兒子,我爸爸被稱作會計伊塞或數字伊塞,是個有牌的會計師,卻專替黑幫管帳,從拉斯維加斯到紐約市這裡的組織犯罪分子還有聯邦調查員都知道我父親。米奇的回應聽來很熟悉:我不知道猶太人也有黑道哪!我告訴他美國猶太裔黑手黨組成的謀殺集團,以及當中的著名猶太成員罪犯,其中有一個還是我爸爸的黑幫恩師兼前輩。我想這是我第一次用家族史來當作談話的話頭,以前高中時代談起家裡的事情還會感到羞恥呢。為什麼我會告訴米奇這些事?因為他根本不了解這些代表什麼,他只把它當作傳奇故事,好似馬戲團或吉普賽人一樣。當然,事情不只是這樣而已。

  所以你是猶太人?米奇很自然地這樣問我。我說其實我不是,看得出來他很驚訝。      我聽到湖上有船隻的引擎聲音,遠遠傳來隆隆聲,現在是半夜,半夜不可能有人會出來釣魚吧。會嗎?我不是漁夫,或許有些魚會在黑暗中咬餌,就像蒼蠅一樣;或許夜釣就像在冰上釣魚一樣,是種很奇怪的運動,但有很多瘋子喜歡這樣折磨自己。不過,這聲音也有可能是他們來了。   又來了。我抓著武器走到甲板上仔細聽,什麼都沒聽到,一定是其他湖上小屋的引擎啟動了。這裡有好幾十棟屋子,都滿大的,這個時節介於夏天跟滑雪季節之間,附近很明顯都沒人住。我知道聲音在水面上可以傳得很遠,這天晚上又特別安靜。我有手電筒,卻像個白痴那樣把屋子裡的燈光開著。要是暗處有人埋伏著,我就是他們眼中完美的獵物,當然他們並不光想要殺我而已,不,事情沒那麼簡單。天空烏雲密佈,我看到湖上的黑暗完全把微弱的光線吃掉,我嚇壞了,周圍的氣氛壓迫著我,令人心情低落,微弱的光線在巨大的黑暗中消失。這是個死亡的惡兆嗎?或者只是象徵我現在的極度孤立而已?

     重讀了一遍剛才我寫的東西,我發現我還是一直圍繞在遙遠的過去打轉,如果再不小心一點的話,這份紀錄會變得像十八世紀的小說《崔斯坦.山第》一樣又臭又長,永遠都講不到該死的重點。   回到正題吧。那個特別的下午,我告訴米奇一些我家的事,滿足了他對我的異國風味想像。不,我不想承認我是猶太人的原因,要從我的母系血緣那裡來解釋。我媽媽是天主教徒,在以前那個時代,如果天主教徒嫁給非教徒,他們就會被逐出教會,除非他們得到教會的寬免。所謂的寬免很重要的一部分就是發誓讓下一代信天主教。我、我哥哥保羅、妹妹米芮安三人都接受全套的信仰教育,洗禮、主日學、首領聖餐,我們男孩子還要輔祭。當然了,我們後來都背離正道,只有保羅除外:雖然他墮落了一陣子,後來卻又回歸正道,順從天命。

  那麼故事的重點是什麼呢?好,這又要倒回去說,我應該有時間,因為我突然發現他們不會笨到在黑暗中划過亨利湖,所以我有整個晚上可以使用。我爸爸當時十八歲,是個正在布魯克林接受職業訓練的聰明小子,擔任的職務是運動賭博的組頭,前途一片看好。很不幸在一九四四年間他被徵召入伍,我爸爸便去找賭博事業的高層人士幫忙,沒想到他們說一定得去當兵,除非他想用冰鑽把耳膜刺破,那麼他們很樂意幫忙。爸爸只好婉拒高層的協助。   大約一年之後,爸爸被分到第三軍團總部當解碼員。對於一個猶太男孩來說是個好工作,可以乾乾淨淨的待在室內,不會聽到瘋狂轟炸的砲彈聲,而且那時候已經是一九四五年的三月了,對於駐在歐洲的美軍來說,二次世界大戰精采的部分才正要開始。納粹德國的德意志國防軍已經停止在西部戰線的抵抗,正溫馴地踏上前往戰俘營的路;美國士兵發現美國香煙可以換到任何東西古董、傳家之寶、女孩、無限量的毒品。爸爸很快就察覺,這就是一生僅有一次的發財機會。

  爸爸駐紮在德國南部的烏姆,負責的任務是解讀電報訊息,但他真正的工作是黑市買賣,把軍隊儲存的燃料和食物拿到外面賣給飢民,就這樣輕易建立起一個事業。當時的德國有很多無所事事的惡棍,這些人拿掉他們配戴了十二年的帥氣納粹標誌,擁抱自由市場帶來的機會,忘掉國家經營的黑幫暴力集團。爸爸當然有能力幫他們拿到去納粹化的證明,也運用他的會計天才幫他們遮掩一些偷竊之類的小罪,利用這些前任蓋世太保替他跑腿,一點罪惡感也沒有。我猜,爸爸看到德國人竟然願意溫馴服從他這個猶太人所發的命令,讓他很滿足。他三不五時會向當局告發他手底下的一人,或者使出更厲害的手段,向當時那些活躍的猶太人地下復仇組織告密,這些手段使得他的德國手下乖乖聽話。   表面上他住在第三軍團總部的團體營房,不過大部分時候都待在烏姆的凱塞豪夫旅館套房裡。我爸爸也因此養成一個怪異的習慣:日後進入任何旅館時,從來不走大門或是正常的入口,他都走員工入口。我想他是學一九四〇年代的那些黑幫份子,他們進出夜店的時候,都是這麼走的。這大概跟安全有關吧,或者他們只是想要享受一下這種權利,所以才這樣做,畢竟誰能阻擋他們?一九四六年某個冬天的晚上,我爸爸從舞廳回來,正要從廚房通道走入凱塞豪夫旅館時,在一堆撿垃圾的流浪貧童和老太太間看見了我媽媽。當時他一如往常,對這些貧民視若無睹,而他們也沒搭理他。除了一個女孩。她從垃圾堆抬起頭來說:大兵喬,給我香煙。   他一看驚為天人,雖然那張臉有一部分是故意弄得髒髒的,還蓋著沾了泥土的破布。我也看過媽媽那時候的照片,真是奇妙,她看起來就像年輕的美艷女星,一頭金髮,臉孔非常精緻,一星期前才剛過十七歲生日。他當然給了她香煙,也當然邀請她到他的套房,洗個澡,換掉衣服和襪子。爸爸很驚訝,在大戰剛結束的德國,如此美女怎可能逃過魔掌呢?這個問題的答案稍後就出現了:她清洗乾淨之後整個人煥然一新,裹著一件粉紅色的絲袍,而他則想要從她身上得到回報。沒想到她抽出手槍指著他,很堅決地說,無論有沒有戰爭,她都是個好女孩,是個軍官的女兒,她之前已經殺過三個色魔,要是他想要玷汙她,她也會殺他。爸爸目瞪口呆,完全被迷住了,畢竟在這個時代,只要用一磅糖的代價,連伯爵夫人都可以讓你上。當時有一大堆被迫離開家園的難民和逃犯,還有一狗票戰敗的軍人和那麼多勝利的兵團,這種情況下她居然能夠捍衛自己的身體,這不只是普通的有氣魄。這是爸爸的字眼之一,氣魄。根據他的說法,我們這一代的氣魄全在我妹妹身上了,哥哥和我完全沒有。   即便有把手槍指著他,爸爸卻放鬆了下來。他們兩人喝了一杯,抽了煙,就像青少年一樣交換彼此的生命故事。她名叫作厄嫚楚德.史戴夫,父母雙亡,她的軍官爸爸在一九四四年的夏天死了,媽媽則是在戰爭最後那幾個星期在雷金斯堡被炸死。她就在帝國末日中拖著小小的行李箱流浪,那是她之前就放在醫院置物櫃裡的。那些日子裡,人們的確會未雨綢繆做這樣的安排,萬一出了什麼事,她至少不會一無所有。她帶著兩樣有助於建立友誼的東西,隨時視身旁逃難的平民之政治屬性,來決定要拿出哪個東西。一樣是納粹叫猶太人配戴的黃色大衛之星;另一樣就是一條窄窄的黑色布條,上面繡著帝國兩個字,納粹的武裝黨衛隊第二裝甲師的士兵們會把這個標誌戴在制服左邊下半部的袖子上。媽媽從來沒有告訴過我爸爸,她是從哪裡拿到那個黃色的大衛之星,但是黨衛軍裝甲師的臂章則是從她爸爸漢姆特.史戴夫那裡得來的,他在納粹軍隊裡的軍階相當於上尉,在諾曼第為祖國戰死了。   這個故事透露了我雙親的聰明狡詐,我想我其實也是遺傳到這樣的性格,因為我就在這個下午,在一一三大街上的公寓裡,選擇告訴米奇.哈斯這個故事,好讓他感到高興或是留下深刻印象。通常這種事情很多人都不想聲張。順帶一提,我媽媽否認那次可愛的邂逅,她說她是在跳舞的時候遇到我爸爸的,還以為他是個紳士;她從來沒有翻過垃圾,也沒殺過人。她承認她爸爸的確是個黨衛隊軍官,但是她很仔細地告訴我們這些小孩子,武裝黨衛隊和那些必須為集中營屠殺事件負責的一般黨衛隊是截然不同的,武裝黨衛隊是對抗那些可怕俄國共產黨的英勇士兵。   又離題了。基本上,在這種生死的緊要關頭,誰會在乎這些?我想唯一可以肯定的一點就是,對我父母而言,事實真相從來不只一種,有很多解釋的空間;不只是這些遙遠的過去,他們連昨天晚上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都可以爭論個不停。這也讓我從小就對於所謂歷史事實抱持懷疑態度。結果呢,我現在卻為了四百年前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而可能丟掉一條小命,實在是太諷刺了。   現在把時間快轉二十年。我變成了智財權律師,米奇的樣子則跟我們初遇時差不了多少,他現在是哥倫比亞大學的英國文學教授。米奇顯然在文學批評圈子造成不小的波瀾,他幾年前當上現代語言學會主席,我想這是很重要的職位,他似乎也頗受尊敬,文學批評界裡各自割地稱王的流派,都對他懷有不同程度的憎恨。他的研究領域是莎士比亞戲劇,這也就是為什麼他會認識布斯卓教授。布斯卓教授來自牛津,是哥倫比亞大學的訪問學者,也是莎劇專家。情況看起來應該是,有一天布斯卓去找米奇:喂,老兄,你該不會剛好認識什麼智財權律師吧?然後米奇回應說:有啊。大概就是這樣啦。   讓我回想那一天。那是十月十一日星期三,天氣有點冷,夏天已經結束了,空氣中瀰漫著快要下雨的感覺。就一個合夥人而言,我的辦公室算小的,但是很舒服。我們的大樓就在麥迪遜大道和五十街後半段的路口,從窗戶可以看見聖派崔克大教堂的尖塔,這個景色大概就是我和年輕時代的天主教信仰之間,所剩下的唯一關聯了。我的辦公室裝潢很樸素,帶點現代風格。我把文憑、執照證書,還有其他三幅黃色相框裱框的照片一起掛在牆上:一張是我兩個小孩在幾年前照的正式半身照,另一張是我和我兒子尼可,照片裡他在學騎腳踏車,我跟在他身邊跑,這張照片很棒,是他媽媽拍的。我辦公室裡唯一會令人覺得不尋常的就是第三張相片,一個稻草顏色頭髮的高大年輕人,穿著紅白藍色的舉重運動服,高舉很重的槓鈴,重到桿子兩邊都稍稍有點向下彎曲,這個運動員的量級達八十公斤,也就是最重的類別。圖片中舉起的重量超過兩百三十公斤,精確的說是兩百四十一公斤。這個人就是我,照片是一九六八年在墨西哥奧運拍的,當時我是美國奧運代表隊的一員,這個重量比我所曾舉過的挺舉都還要重,很可能讓我奪下銅牌,但是我搞砸了。從那之後,我一直沒有中斷訓練,雖然是比較低的磅數,但是我還是可以把兩百三十公斤以上的東西高舉過頭。   舉重是一種完全沒有用的技巧,這也是為什麼我喜歡它的原因。我十歲開始用一組家庭自製的啞鈴訓練,一直用到高中跟大學。現在我身高一百八十七公分,體重六十九公斤左右,頸圍四十五公分,胸圍一百三十二公分。很多人覺得我是個胖子,但我絕對不胖。自從阿諾出現以後,人們始終弄不清楚練肌肉線條跟競技型的舉重,這兩者是完全不同的領域。舉重的人很少會有線條分明或是漂亮的身體,這跟力量無關,而是因為缺乏皮下脂肪。任何像樣的重量級舉重選手都可以把環球健美先生從膝蓋折彎,當然這只是比喻而已。我發現高大強壯的人其實通常脾氣溫和,除非是打了類固醇。   又離題了,我剛才只是想要回想出事的那一天。那天真是很普通的一天,早上開會,中國製的T恤盜用了某張搖滾專輯的圖像,這種案子在智財權法領域越來越多。安靜的會議、付費的時段、專家交手過招。我委婉提醒他們這個案子打官司是浪費時間,因為在這個墮落的世界裡做生意,被中國產品盜用搖滾專輯封面這種事情是無可避免的。開完會後,經過秘書辦公室的時候,我的秘書奧麗薇亞.麥唐那多小姐叫住我。她又美麗又能幹,辦公室裡很多人對她有意思,但是公司裡的鐵律是絕對不可以跟同事亂搞。我很支持這條規定。這大概是我在這個部門裡所展現出來的唯一美德,雖然很蠢,但我很驕傲。   我記得她一套我特別喜歡的服裝:灰色略緊的裙子、灰粉紅色的開襟線衫,上面其中兩顆珍珠做的扣子是打開的。她閃亮的深色頭髮挽在腦後,用一個琥珀梳子固定住,露出她脖子底下一個小小的咖啡色胎記;身上隱約有著鳶尾花的香味。   她告訴我有人在等我,他沒有預約,可以排進空檔嗎?一位布斯卓先生。臨時諮詢在我們這兒很少見,畢竟我們又不是搞保釋的,所以我感到有點好奇。   我回到辦公室,麥唐那多小姐帶著布斯卓進來。他帶了個手提箱,身軀魁梧,穿著咖啡色的三件式西裝,呢料有些磨損痕跡;矮矮的鼻樑上架著玳瑁眼鏡,手上挽著老舊的博柏利格紋風衣,腳上穿著高檔的牛津鞋,胸前口袋放著佩斯里草葉圖案的手帕,稀少的灰頭髮大約中等長度,順著頭皮梳齊,看起來很無趣。他的臉從脖子到臉頰兩邊都紅紅的。我們兩人握手時(手軟軟的,還有點濕),他對著我眨眨顏色黯淡的睫毛。我心裡猜:教授。我答對了,他自我介紹說他是安德魯.布斯卓,的確是教授,是英國牛津來的,最近在哥倫比亞大學訪問,米奇.哈斯教授好心告訴我你的名字   我請他坐下,一番寒暄後問他需要我幫什麼忙,他說他需要一些智財法方面的建議,我則說他來對地方了。他要問我一個假設的問題。我不喜歡假設,因為只要當事人談論假設情況,通常就代表他對事實有所隱瞞,不過我還是說可以。於是他說:假設我發現了一本遺失的文學作品的手稿,誰擁有合法所有權?我說這要看情況。作者死了嗎?死了。一九三三年之前還是之後死的?之前。有繼承人或是指派給誰嗎?沒有。我告訴他,根據美國一九七八年修正的版權法,在一九七八年一月一日前未出版的手稿,只要作者在一九三三年以前就過世,那麼版權就會在二〇〇三年一月一日之後歸公共所有。一聽到這裡,布斯卓的臉有點垮下來,我猜想我給他的答案,應該和他的期望不同。他可能想要擁有他所發現東西的版權。他又問我是否了解英國這方面相關的法律,我很高興地說我當然懂,因為我們公司在灰色大西洋的彼岸有不少業務往來。我告訴他,就創作者的立場而言,針對智慧財產權的問題,英國比美國友善,作者對於尚未出版的作品擁有永久的權利,如果出版了或是表演過,版權就從第一次出版或演出起算五十年。我繼續說,我們這個案例裡作者已經死了,那麼版權就從一九八八年版權法修正條文開始生效的那一天,也就是一九九〇年一月一日起,擁有五十年版權。   他點點頭,接著問我有關財產權方面的問題。如果這份未出版作品的作者已經過世,那誰擁有版權?我解釋說,依照英國法律,除非所有權經過公證,要不然像這樣的情況,根據英國國家財產法,版權屬皇室所有。   布斯卓也不喜歡這個規定。當然不喜歡,他說以前不都是誰找到就算誰的嗎?為什麼法律說歸誰就得歸誰?   我回答,他的看法也很有道理,但他只要出版或是表演這個作品,他就要準備面對皇室對他的追訴。如果是在美國的話,他可能要面對猖獗的盜版,辛苦捍衛自己的版權。現在他是否可以拋開假設,告訴我事情真相?   我的語氣在告訴他:要是不坦白一點,那我們就可以說掰掰了,祝你今天好運。他不發一語,考慮了一會兒。即使我辦公室很涼爽,他的前額、上唇卻凝結了豆大的汗珠,我還以為這人病了,沒想到他是嚇壞了。   我律師當得夠久了,久到足以分辨當事人什麼時候說的是實話,什麼時候在撒謊。布斯卓教授很明顯在撒謊。他說他取得了一份文件的所有權(這個字眼總是讓我寒毛直豎),是十七世紀的手稿,一個叫做理查.布瑞斯葛斗的人寫給他太太的信。他認為這個手稿很重要,透露了某部文學作品的下落,會為學術界帶來很巨大的震撼,因為從來沒有人發現、甚至懷疑過有這部文學作品的存在。這份手稿本身就可以是一個新的研究領域了,但要是能拿到那份文學作品原稿的話   當他說作品的時候,我聽到他的語氣是強調的,所以我在這裡也特別再度強調一下。   我問他,哪一部作品?   講到這裡他就不太情願,反而開始問我關於律師與當事人之間的保密原則。我解釋說,通常我們的收費是兩千五百塊,只要我拿到支票,地球上沒有人可以得知我們兩人之間的對話,除非他承認他即將著手犯下聯邦重罪。聽到我這麼說,他就拿出皮面的支票簿,寫了一張支票交過來,然後他問我公司是否有安全措施。當然有,我們有堅固、防火的上鎖檔案櫃。但這樣對他還不夠。我只好說樓下的花旗銀行跟我們有簽約,有個很大的保險箱,於是他打開手提包,交給我一個膠帶貼得很密實的牛皮信封,問我可不可以暫時替他保管。   引擎的噪音又來了。      布瑞斯葛斗的第一封信   班博理鎮。主後一六四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我親愛的好妻子,願全能的上帝賜福於妳和我們的兒子。愛妻小南,正如妳所預言,我的生命即將結束。我希望妳能隱藏自己的預知能力,否則他們會把妳當成女巫抓走。依此地醫生所言,我的腹部中槍,彈丸卡在脊椎中。這醫生名叫托爾森,是個真正的基督徒。我的助手湯姆.克洛瑪是個忠心的好男孩,戰鬥中他雖然溜了,後來還是折回來,在遍地死屍中找到我,還弄到一匹馬把我帶到班博理鎮。托爾森醫生讓我住下來,一天只要付兩分線,在這種時候,真是難得的好價格,但是他說我的狀況並不樂觀,最後結帳的住房費恐怕還不用到一先令,換句話說六天之內我就要死了。所以,在我上天堂之前(我希望能上天堂,但更有可能會進入燃燒的地獄,因為我很確定我並非上帝的選民),寫下這最後一封信。一切都是上帝的旨意,我在祂的恩典前垂首。   事情是這樣的。暮夏時候,國王否決了議會的權利,決定要用他自己的力量對抗人民,摧毀他們的自由,於是我們就從倫敦埃薩克大人的砲兵營地出發。到北漢普敦時,我們聽說國王的人馬正在渥塞斯特郡往南走,所以我們急忙繞了一下路,想在國王和倫敦之間佈下軍力。我們因為速度太慢而失敗了,軍力分散,又聽說國王要攻打班博理,我們就在班博理鎮以北靠近基頓鎮的地方重新集合,在那裡跟國王的軍隊交鋒。   現在妳知道,戰爭就像小孩玩的剪刀石頭布,布包住石頭,石頭砸碎剪刀。我想比喻的是,騎兵能夠勝過持槍步兵。我們雖能夠同時開火,但再次裝填並射擊之前,敵人的馬蹄已經在我們頭頂上了;持矛步兵能夠勝過騎兵,因為騎兵不敢闖過如牆的長矛陣,所以持矛步兵一定要好好護衛著砲台火力;然後持槍步兵可以粉碎敵人的長矛陣線使他們潰散,接著騎兵就可以踐踏他們。戰爭的原則就是讓所有事物互相配合運作。我們設好砲台,那天早晨好好演練了一番,我們的槍砲比皇家軍隊多,也瞄準了國王的部隊,但是很可惜射程不夠遠,不過我們可以看見在皇家旗幟下的國王,指揮官是德國的魯博特王子,旁邊還有其他部屬。至於我們這邊,前鋒是尼可拉斯.拜倫爵士的部隊,我們是左翼的最後一批,在樹林裡休息。   國王人馬攻擊我們的右側,可以看到戰場上煙塵滾滾,旗幟飄揚,我軍右翼被壓制,左翼轉移陣地,這在戰場上很常見,聰明的士兵會提防這種情形,但是我身邊這些同袍沒有什麼戰鬥技巧,所以他們就全都開溜了,暴露出樹林內左翼的位置,害我們四面受敵。愛妻小南,我們追擊魯博特王子的部隊是不智之舉。雖然我說過那些服事國王的人是笨蛋,但是他們畢竟還是戰士,唯一會做的事就是用劍和槍,所以他們大吼著發動攻擊,像塊亞麻布一樣包圍我們的步兵,然後他們就開槍了,打得我們潰不成軍。我搶了一枝戟護著自己的槍,雖然這把槍也沒什麼特別的,人家也說用槍的人沒有榮譽可言,但要是輕易就被拿走的話就太可恥了。有個騎兵衝過來朝我開火,我就倒下了,整天一直躺在那兒,沒有任何感覺也沒辦法移動雙腿,直到晚上年輕的湯姆才找到我,把我送到現在這個等死的地方,我甚至不知道這場仗誰贏了。   所以現在我要寫信給妳,這是我的絕筆了。我想雖然上帝沒有把我列在偉人的行列裡,我也還是個人,不是一塊爛泥。希望我的故事能陪伴著兒子長大,他一定要長成一個堂堂男子漢,千萬別像他爸爸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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