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自由是一切自由之母,公民的普選權是一切公民權之本。
一個地方,人民號稱公民,但若不是每一個公民都有對各級政府掌管人的選舉權,那麼這個地方的政治體系,就是獨裁政權,反之,則是民主政體。
這是事實。
可以說獨裁政權好,民主政體不好。可以說這個地方的人只配在獨裁政權統治下生活,更可以說這地方的人,全都擁護獨裁政權,全都在獨裁統治下歡欣鼓舞,幸福無倫
可以隨便怎麼說,但不能說那不是獨裁政權,因為那是事實。
鹿就是鹿,不可說成是馬。
既然實行獨裁,就該努力宣揚獨裁政權的好處,為甚麼要拚命塗脂抹粉,把自己說成民主政體呢?
是不是心中其實很知道獨裁政權的是非,所以才拚命掩飾?
真是大可不必,因為再掩飾也沒有用,事實明明白白擺在那裏:人民有選舉權嗎?沒有,對不起,搽再厚的粉,還是獨裁。
行獨裁就光明正大行,你行獨裁,人家指出事實,就大聲承認,我行我素,倒也不失好漢。一被指出,就冒虛汗,否認,說人家捏造事實,請問事實是甚麼?
在胡地,曾遇一人來自北京,侃侃而論其地民主之風,忍不住問他:幾十年來,北京市長換了許多,上一屆,你投票選了哪一位?
該人咳嗽良久,面如死灰而遁。
他選了哪一個?他根本沒有選舉權,他自稱公民,其實是奴民,因為是奴民,所以沒有選舉權。國家號稱共和,公民卻無選舉權,其實是幾千年來一脈相承的帝國。
還是那句話,事實不容否認,帝國一樣可以繁榮昌盛,何必否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