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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04/二十六歲,成為退休工程師

127小時 艾倫.羅斯頓 16746 2023-02-05
  心靈深層遊戲:賭博中所贏的永遠比不上損失的。   喬.辛普森,黑暗影子降臨《Dark Shadows Falling》   ﹡   在大堤頓山遇見那隻愛跟蹤人的黑熊後的那年,我選擇了三項把全部娛樂計畫都佔滿的登山行程:我要攀登科羅拉多州內所有四千公尺以上的高山;我要在冬季裡單獨攀登(之前沒有人做過的事);還有,我要登上美國每個州最高點。   一九九七年六月下旬,我開始了在英特爾的工作,比起被一隻在冬季餓扁的熊追捕,這份工作似乎容易多了。   為了彌補這份新工作的平庸,我藉由探索亞歷桑納多樣化土地峽谷、山脈、火山錐、隕石坑、沙漠和森林,來創造人生中的難忘經歷。透過一位大學同學,認識了亦師亦友的馬克.范.伊巫特。當時,我們兩個同在鳳凰城南部一間無塵室工作,午餐時常聊著健行和露營旅行的計畫。

  加上我大學時期的女友杰美.齊格勒給我一本愛德華.阿比的著作《沙漠隱士(Desert Solitaire)》,激起我對沙漠探險的熱情。我在一九九八年成為英特爾冒險俱樂部的創始會員,當時,我和四位同事,包括傑米.史托坦伯格和賈德森.柯爾,一起規劃了健行橫越大峽谷計畫。從南緣出發,在十一公里之內下降一千五百公尺,經由南開伯步道越過幻影山莊附近的科羅拉多河,接著再穿過二十二點五公里長的光明天使步道到北緣,攀登一千八百公尺,上到我們的露營地R3。   行前,我正在讀著喬恩.克拉考爾的著作《阿拉斯加之死(Into the Wild)》。書中主角克里斯.麥克肯多斯脫離主流社會,到鄉下地區四處旅行,看過書之後,我開始幻想開車橫越美國四處流浪的生活。我完全投入克里斯的冒險,所以我在橫越大峽谷的R3旅行時也帶著那本書。其中一段尤其令我印象深刻,是克里斯寫給一位他在路上遇見的老朋友的信,讀起來像是一篇宣言:

  □□□   許多人在不快樂的環境裡生活著,然而,卻不曾主動改變他們的處境,因為他們受到安全、服從和保守生活的制約,這些看似能帶給人心境上的平靜,但事實上,無憂無慮的未來對心靈卻是一大損害。一個人生活心靈的基本核心,就是冒險的熱情。生活的樂趣來自體驗新經驗,因此,持續變換眼界,每天擁有嶄新的開始,就是人生最大的樂趣。      我想要體驗那種樂趣,感受冒險的熱情,拋下工作帶來的安全感,讓心靈四處流浪,而這也表示我必須接受戶外生活的陶冶。在著手進行較大的探險之前,需要有經驗;我必須做好準備,降低風險。講得更直接一點,我必須弄一輛卡車,然後辭掉工作。但在我準備好那麼做之前,還有一大段路要走。

  克拉考爾的另一本著作《挑戰巔峰(Into Thin Air)》在一九九八年冬天俘虜了我的想像力。這本書描寫登山隊在聖母峰的災難,有十一個人失去了性命,故事發人深省,我感覺被放逐到將近八千公尺的聖母峰南坳上,和尼爾.貝德曼的集體失蹤登山客在一起,離第四營地只有幾百公尺,心想如果自己身處同樣的處境,我會怎麼做?登頂時精疲力竭,暴風雪無情的攻擊,缺氧而且還凍傷我會垂死放棄掙扎嗎?我會離開受困隊員找尋自救的機會嗎?如果我平安回到營地,我會回去救他們嗎?在一個人性完全浮現的情況裡,我會有什麼樣的行為舉止?這場災難驅使我測試自己。我想揭露真正的我:放棄求生死掉的那種人,或是克服環境、協助自己和他人的那種人。看了書,我不僅想到喜馬拉雅山登山,更想探索心靈深處。

  因此,在一九九八年三月八日,我開始獨自在冬季攀登亞歷桑納州的最高點:韓福瑞峰。馬克借給我雪鞋、冰斧,還有登山參考書《登山聖經(Freedom of the Hills)》,告訴我必須熟練書裡所描述的冰斧技巧。從旗桿市西北方八公里的雪碗滑雪區往北定向越野,我穿著雪鞋穿越松樹林兩個小時,跟著三千公尺高的地形線走,直到進入一處長形雪原。從那個地方開始,我手拿著馬克的冰斧,攀爬超過七百六十二公尺,到達峰頂山脊的中等坡面,在這裡我任憑雪鞋被大風雪覆蓋。很多地方的雲好厚,我看不見山脊右邊的斷崖,因此我停留在左邊安全的地方,但其實左邊的受風力更大。當我沿著古老高地火山口佈滿岩石的邊緣走了半個小時後,刺骨寒風讓我抖得好厲害,但我終於望見峰頂。在三千八百五十公尺高的峰頂,我蹲在前人堆砌的岩石牆後面,三個遙遠的雷聲和閃電撞擊聲在南方的雲裡瓦解。

  我不能留在峰頂,冒著被閃電擊中的危險,但我也不想離開那面石牆的保護。有那麼一瞬間,我能體會書中提到的在南坳上那些擠成一團的失蹤登山客的心情。此時,我的能見度是零,我感到混亂、緊張而且昏昏欲睡,我了解在垂死之際,期待事情好轉的願望如何變成致命的冷漠。我試著讓自己冷靜下來,從防風處站起來,決定面對暴風雪。看著一整片朦朧的灰色,做好準備,我檢查指南針,選擇出一條山脊線下山。風雪之大,我上山時留下的腳印已在幾秒鐘之內被擦掉了。   我強迫自己往下走,兩隻眼睛一直在尋找刻意留下做記號的雪靴。我把它們留在雪原的山脊上,標明往下進入樹林、離開暴風雪的折返點。我注意到背包竟發出嘶嘶聲。我停下來檢查背包,看到雪杖的金屬尖端有小小的藍色火花射出。我竟傻傻地把雪杖紮在背包上,因此雪杖尖端就在我頭上一公尺吸引著閃電!

  我趕緊丟下背包,仆倒在雪地上,我從未有過這麼快的動作。我喘著氣,肚子貼著地面急忙離開山脊,緊要關頭還記得把背包拉到我身邊。直到我覺得安全了、可以站起來時,趕緊拔腿狂奔。一分鐘後,我放慢速度,這時,雲端短暫的光影變化,引導我看見雪靴。我重新撿回靴子,兩個小時後,終於平安抵達我的卡車旁。   這次攀登韓福瑞峰的經驗,發展了我的登山風格模式自己單獨旅行、穿越暴風雪攀登、在吃力的處境裡判斷出方向,當然,幸運逃過電擊很是僥倖。   這次攀登對我來說也是信心的建立:我的體認增加了,而在那個體認裡,我更強烈地感覺活著。      在韓福瑞峰探險之旅之後,馬克和我經常談及冬天獨攀科羅拉多四千公尺以上高山的計畫。馬克知道我的經驗不夠,無法應付如此冒險的計畫,但他也知道我急切地想要完成這個計畫。他教我攀岩、使用繩索、察覺雪崩和雪地旅行的基礎。我們在亞歷桑納中部附近找了地點,從初學等級的登山旅行開始,也到天普的室內攀岩體育館練習,到了一九九八年勞動節那個週末,馬克、我及朋友霍華在科羅拉多聖胡安山的維斯托峰,體驗我人生中的第一次多繩距①高山攀岩。

  ①多繩距攀登:Multipitch climb,攀登的距離超過一條繩子的長度。   維斯托峰尤其令人難忘,因為馬克教導我們如何在攀爬將近四千六百公尺高的花崗岩板時克服我們的恐懼。攀上北面中心點的途中,我兩隻攀岩靴的底部在幾分鐘內都被吹掉了,因為上升的壓力導致靴子釘縫處都瓦解了,因此,我在攀較高部分的路線時,等於是穿著厚實的橡膠人字拖鞋在爬。   儘管我的裝備不及格,但我們也順利抵達峰頂,只是,我還想要更多,希望繼續攀登。在峰頂,馬克將他最喜歡的燻魚和薄餅乾介紹給我,這成了我們在每個一起完成攀爬的山頭,都會進行的一項傳統。我們合影留念,相片中的我含著滿嘴燻魚肉的燦爛笑容,兩位好友一同留下了紀念,克服那天的恐懼,高興到發暈的表情在相片中完全表露無遺。

     一九九八年秋天,妹妹桑嘉上大學了,她搬到連活力旺盛的老鼠都會無精打采的德州西北方。我想要分享我在野外活動獲得的感想,遂邀請她和我一起前往我所看過最漂亮的地方之一哈瓦蘇派峽谷的瀑布,就位在大峽谷國家公園的西南部。在居住於峽谷有一百代歷史之久的原住民語言裡,哈瓦蘇派的意思是藍綠色湖水居民。主要瀑布有四座,其中最高的一座飛越六十公尺高的峭壁,壯麗的水幕落入深不見底的藍綠色湖池子裡,填滿峽谷四處。   桑嘉和我在一九九八年感恩節那天抵達登山口,從高原徒步走了十六公里下到了哈瓦蘇派峽谷,經過人數大約兩百居民的村落。村子因為沒有道路,所有物資都是用小型直昇機和背包驢子隊伍帶進來的,甚至還有美國唯一仍由驢子來服務的郵局。居民有一支社區市話配線,和足夠的電力播放雷鬼音樂。大部分比較年輕的居民放棄自給式農作,他們家前面生長過度的土地,使人想起他們的爸媽和祖父母所從事的工作。

  過了小村落和四座瀑布當中最自然也最寬廣的納瓦荷瀑布,我們在午後時分,來到哈瓦蘇派瀑布和露營區。哈瓦蘇派是地標瀑布,其明顯的水流流入落差達四十五公尺的褐紫紅色石灰華②岩層,進入被陽光曬暖的深池裡。當中最大瀑布六十七公尺高的暮尼瀑布,據說是個神奇的地方,許多背包客和露營人士流連其間。我們選了一處營地,留下背包和設備,前去探索它。   ②石灰華:travertine,在水流通過或水花潑濺處,一種水與高濃度的石灰所組成的沉積物。   離開營地探索幾分鐘之後,我們來到暮尼瀑布邊緣,其優美和黯麗的顏色把我們震懾住。兩人整整沉默了一分鐘才低聲說:哇。   我們看著下方蒼翠茂盛的綠草地,高樓般的亮麗黃色棉白楊樹葉反射出耀眼的陽光,曬得褪色的白色樹幹點綴著河口沙洲,獨特的櫻桃紅石灰華的流動岩石陣宛如懸掛的窗簾,在無所不在的天藍色天空下裝飾著峽谷。

  在暮尼瀑布下方,我們經由一系列的隧道、鏈條繩索下山,往下攀爬,一條路徑不明的小徑消失在來自於河口沙洲的高大灌木叢裡。我們涉水走過溪床,又走了將近五公里,來到比爾福瀑布,此處,石灰華成了橫越溪流的天然水堤,隔出馬蹄形的水池,每座池子都會溢流到下一個池子裡。   瀑布大約有十五公尺深,水花飛濺在峽谷中一個六十公尺長的通道上,使我想起我們家大約在十年前去過的黃石公園溫泉。過了比爾福瀑布八公里,小溪匯入一條窄小的水道,在此地哈瓦蘇派瀑布藍綠色的水,直接灑進大峽谷底滿是泥濘的棕色科羅拉多河河流裡。桑嘉和我沒有時間走到河邊,所以她坐在比爾福瀑布上方的一塊岩石上,而我則保持平衡,越過水堤,到達小溪的西岸。穿著濕濕的涼鞋,我的立足點並不是很穩,不過我到了河堤旁有著一排刺梨仙人掌的岩礁那裡。在礁石上我必須往上游走,要繞過那一點二公尺高的仙人掌花園,到達河堤較寬之處,從那兒要回到東邊會比較容易些。我研判最好的方法是爬上礁岩上方大約三公尺高的岩壁,打算從那越過仙人掌。儘管我不確定我的涼鞋是否抓得住陡峭、潮濕的石灰華,但我還是去了。   從右移到左五步,我停在最大的刺梨仙人掌上方約一個人身長的位置之後,左手支撐處開始感到痠痛,身體呈現X狀。當我把身體重量移到伸出去的左腳時,那塊右灰華竟斷掉了,身體搖動的結果,連右手抓住的地方也碎了。一時間,我面向著岩石,用涼鞋指尖部分滑下石灰華壁。我能夠看清靠近我臀部的刺梨仙人掌。仙人掌槳狀的樹枝自然都是被安排在靠近岩壁的彎曲處,而且有兩株仙人掌在礁石的邊緣。在我匆匆往下瞄時,那仙人掌灌木叢就像個貪婪的巨大捕蠅草,準備要享用過期的食物。就在我的腳跟即將碰到仙人掌的頂部時,我本能地從岩壁上彈起來,轉了半圈彈回半空中,試圖繞過那多刺植物。   我的腳打到一隻約一公尺高的梨形槳狀樹枝,但我判斷降落是安全的,我的衝力將身體推成蹲伏的姿勢,以吸收落地的能量。表面多刺的梨形槳狀樹枝碰到大腿內側柔軟的組織。被刺了好多下反而產生反作用力,我狼狽地衝回空中,接著像個摔下馬的牛仔,彎著腳站在石灰華水堤和水池上方的礁石上。   桑嘉大叫:你還好嗎?我遲疑了五秒才回答:還好,不過我摔在仙人掌上。   我邁著姿勢怪異的步伐前進,想辦法走出仙人掌花園,接著脫掉短褲。灰色長內衣的布料上佈滿了圓點狀的紅色血跡。每個深紅色傷口中間就是一根一公分長的仙人掌刺。我拔了二十分鐘,除去最令人討厭的刺,接著脫去長內衣,再尋找更小、更細的刺,把它們一根一根拔出來,我數到超過一百之後就數不清楚了。大約一個小時後,桑嘉叫我把短褲穿上,原來是有其他背包客接近。我把長內衣塞進口袋裡,越過水堤,看看是誰來了。原來是我們在小村落下方遇到的唯一人群,是兩位和我差不多年紀的朋友,也是來自鳳凰城,要到科羅拉多河露營。我想去看看哈瓦蘇派瀑布更下面的部分,但因為桑嘉不怎麼想來回走上二十六公里的路,於是我改和尚馬克還有查德同行,並約好第二天早上十點在河那裡碰面。   妹妹和我在漸漸變暗的光線中,回頭去爬暮尼瀑布隧道。回到營地後,我們拿出一些煮好的火雞肉放在薄餅乾上,搭配通心麵和起司主食。在偏遠地區這只是基本的伙食,我們並不是在慶祝傳統的感恩節晚餐我們最感謝的是在如此激勵人心的地方,能擁有彼此。我們各自吃過巧克力條當甜點後,把食物掛起來,以防浣熊偷走,然後爬進露天的防水布上,八百公尺寬露營地上兩個孤單的人準備就寢。妹妹蜷起身子睡著了,而我則帶著頭燈和鑷子又坐了四十五分鐘,想辦法從內褲上拔出剩下的仙人掌刺。知道沒有人看著我笨拙地伸手、搓揉、拔刺,還有因刺激而做出的奇怪表情,讓我不會那麼尷尬峽谷裡只有我的鑷子和我。一個星期之後,當我在位在朋友錢德勒的家中觀看電視足球賽時,我才找到最後一根刺在我左邊屁股裡很細小的刺,並爽快的拔掉它。      第二天早上七點,我藉由頭燈的光下到峽谷,攀下留在暮尼瀑布的繩索和鏈條,走過溪床,迅速穿過比爾福瀑布另一頭的沙洲河口和小溪岸邊的草地和蘆葦,剛好準時抵達科羅拉多河的會合點。在那裡,尚馬克和查德請我喝了一些剛從他們的爐子煮好的咖啡。我們沿著哈瓦蘇派出水口下游區的石板岩石上,慢慢移動消磨時間,眺望著有點可怕的科羅拉多河,仔細研究沿著河南岸游泳的可能性。查德涉水穿過哈瓦蘇派溪匯流的地點,捕捉清澈的水沖激科羅拉多河黑蛋白石③的照片。   ③蛋白石:Opal,蛋白石是一種非晶質的寶石,主要成分為二氧化矽加水。   我一心想跟著查德進到水裡,超越他,所以我爬上一處強大漩渦上游邊最後一塊岩石,然後像砲彈一樣跳進科羅拉多河裡,衣服都沒脫,也沒有穿救生衣。查德確實拍到一張很好笑的照片,我像球一樣捲在半空中,輕率地迎向災難,要是他和尚馬克在接下來的動作不夠快,那可能是我此生最後一張照片。當我跳進去,意想不到的河水溫度令我倒抽一口氣十度的低溫,比起炎熱溫暖的哈瓦蘇派溪要低上二十多度。   厚重的長袖襯衫和長褲變成四點五公斤重,當水流沿著十三公尺長的漩渦邊猛拉我時,雙腳像給球一樣拖著我。我踢掉鞋子拚命地游,不想被捲入離岸邊一點五公尺遠而且在深水中的漩渦裡。但我注意到自己並沒有因為努力游而更接近岸邊。圓形的漩渦水流太強了,無法抵抗。我划了又划,查德和尚馬克看著我,大叫:艾倫,你需要幫忙嗎?   我逞強地回答:不用了,我可以。這時我吞下第一口河水。   查德一定聽出我聲音裡的驚恐,因為當我在漩渦裡掙扎時,他急忙衝回他們在九公尺外的營地。   漩渦水流從岸邊推著我,我很快就被吸住,循環開始重複。我試著解開長襯衫的扣子,來減緩阻力時,我立即沒入水中,一顆扣子都還沒解開我就需要空氣了。冰冷的科羅拉多河壓縮著我的胸部,使我的呼吸又淺又喘。喝了三口水,第二次沒入水中之後,我決定放棄脫衣服。   漩渦的下游,從水中筆直往上升起八、九十公尺高的峽谷岩壁,綿延九十公尺遠,直到河水向右彎,消失在角落裡。我知道,如果我被捲入下游,在我有其他機會離開河之前,我就會沉沒了,甚至隨溪水流過一百六十公里,水流會把我的遺體沖到米德湖上游岸邊。我的眼前出現一則報紙頭條:白癡工程師溺死在大峽谷裡,遺體在米德湖被發現。   我連續拍打水,為了掙脫漩渦而使盡了全力。當我終於有機會突破漩渦邊線,大叫:救命啊!救命啊!   查德從營地回來,站在一處岩石突出的地方。尚馬克,這裡!查德扔了一綑輔助繩給尚馬克,他離我有四點五公尺遠。   艾倫,抓緊!他丟出繩子,不過繩子掉進漩渦裡,在我位置之上,而且很快就漂離我能抓的範圍。   嗯咯。我發出咕噥聲,繼續拚命地游,想辦法游向岸邊。寒冷令我陷入癱瘓,我的雙腳、雙臂和心臟都逐漸麻掉。尚馬克收回繩子,再扔了一次,但漩渦水流已經將我沖過岸邊,沖進科羅拉多河無法抗拒的勢力之中。   我全神貫注在漩渦邊線上,踢了踢我凍壞的雙腳,雙臂奮力地拍打著水。我沒看見尚馬克把繩子交給查德,但在五分鐘後,當我再度陷入漩渦裡時,查德已經扔出了繩子,大叫:艾倫,抓住!快抓住!它就在那裡!   我伸出手拉住在漩渦中軟綿綿漂著的細黑繩。正當查德使勁一拉要把我拉近,手中的繩子突然滑脫了。失望幾乎將我淹沒,我知道自己活不過另一個漩渦循環,我懇求著:救命啊!再扔一次!   我拚命划水,但已然軟弱無力。這次繩子必須被扔得很完美,只要有任何閃失,我就死定了。三秒鐘之後,繩子再次出現,這回垂掛在我的右肩上,謝天謝地!我用雙手緊抓著繩子,把繩子繞在左手腕上,因為我的身體癱軟了,只能帶著最後一口氣,讓頭埋進水裡順水漂,在水中我感覺繩子變緊,緊緊卡住手腕,可是我不在乎。我唯一的想法是拜託那條繩子別斷。先是雙手,接著是雙臂和胸部擦過沙地,然後我感覺到尚馬克扶著我的雙臂。我感覺很難受,全身飄飄然,幾乎沒有感覺。我終於平安了,但精疲力竭。有個聲音說:哦,天啊,你還能呼吸嗎?   我點點頭。謝謝你們我邊呼吸著快窒息的氣息邊說,我的頭埋在我往外伸的雙臂之間,臉埋進沙子裡。   老天爺,你差點就掛了!尚馬克又擔憂又緊張,而查德反倒是很冷靜。   不會有事的。你安全了。感覺怎麼樣?   好冷。我抖著聲音說。我想我吞了很多水。我轉過身子坐起來,慢慢把雙腳從水中拉出來,膨脹的肚子讓我痛得發出呻吟的聲音,想要吐,但我太虛弱了,連吐都沒有力氣。   我整整休息了五分鐘,盯著那差一點要了我的命的漩渦,之後才站得起來。查德給了我一件乾的無領長袖運動衫,我搖搖晃晃地走來走去,想要恢復平衡。即使身體乾了,但我還是感覺冷,必須一直動才能保暖。當我終於有點力氣爬上我們先前的休息處時,我必須坐著休息一下。我們放鬆了,不過腎上腺素的餘波使我們都還覺得有一點頭昏眼花。   我簡直不敢相信最後那一次扔繩子有多麼幸運。幾秒鐘的時間和幾公分的距離救了我一命,令我相當驚訝。   我不敢相信的是,你表現得是像不,我不需要任何協助:我要溺死了,可是我不會有事。查德取笑我。   我擡起頭,露出微笑,接著大夥兒咯咯地笑了。你們準備要走了嗎?我得靠活動筋骨激發我的新陳代謝。   我們準備好了。尚馬克說。穿上你的鞋子走吧。   哦。鞋子不見了。在河裡時我得把它們踢掉。我看我得穿著襪子走回去。我的鞋子現在正在前往墨西哥的半途中,而我的涼鞋則在哈瓦蘇派營地。   將近十三公里耶,老兄。來,把我背包上的涼鞋拿下來。查德靠過來,我鬆開背包上的魔鬼沾環拿下涼鞋。那雙橡膠涼鞋太大了,不過寥勝於無。   我們走得愈久,身體感覺愈好,逐漸暖和起來。一路上我們聊著援救的過程,我問查德有沒有拍到我的照片,他說:在你跳下岩石時那張喊著咿哈的照片有拍到。   嗯,很值得了。我挖苦地說,露出牙齒微笑。其實我很高興有一張最愚蠢時刻的紀念照片。   當我們走回營地時,尚馬克說他有一瓶伏特加,就在他們位於暮尼瀑布上方的裝備藏匿處,一時間,那變成我們最大的動力,剩下的五公里上游路程,我們加快速度,單腳跳過原木,蹚著水在溪中前進和滑行,快快樂樂在哈瓦蘇派奔跑了一個小時。抵達目的地後我們急切地牛飲了大半瓶的伏特加,接著找到桑嘉。天已經漸漸黑了,桑嘉和我們一起在哈瓦蘇派瀑布下的一個大池子裡游泳。大家反覆聊著我差一點溺死的故事,接著涉水上到瀑布下方,像來自藍色潟湖的生物一樣,重新出現在月光之中。把剩下的伏特加喝完後,四個人在黑暗中踉踉蹌蹌走出池子。我們還製作了一則假的不幸紙條,把它塞在瓶子裡,接著再把它送到暮尼瀑布,隨波而去。我們想像它一路到了米德湖,那裡會有某位人士發現字條上寫著:緊急事件!我們在哈瓦蘇派露營地。立刻送更多伏特加來!字條最後我們還慎重其事的簽上名。   當夜晚到來時,妹妹和我進入睡袋裡。我躺在妹妹身旁,告訴她落入科羅拉多河是什麼樣子。我把玩笑話撇在一旁,緩緩地說:我好害怕,桑嘉。我看見報紙頭條報導了我的死訊。我原本以為自己沒救了。我和妹妹都落淚了,直到漸漸睡去。第二天早上,我們收拾起裝備,健行十六公里,回到車子那裡,然後一起在哈瓦蘇派瀑布旁拍了最後一張照片。那張照片成了我和妹妹的照片當中最喜歡的一張。      直到一九九八年十二月,我都沒在冬季時攀登過四千公尺以上的高山,說得更確切一點,我一共只攀登過七座四千公尺以上的高山,而且全都是在夏季時攀爬的。   我計畫在一九九八至一九九九冬季先攀登比較容易、非技術性的山峰。即使是這些最不吃力的高山,也需要安全的雪地旅遊知識和冬季氣候經驗。   上一次我放寒假前,和馬克做的訓練旅行裡,我們嘗試攀登科羅拉多西南部,靠近杜朗哥的工程師山。由於一場地面暴風雪,使得能見度只剩下十五公尺,情況很不好。大約走了三分之一的路程,我們停了下來,索性研究起雪地窖如何挖掘,練習評估雪堆。馬克教我如何檢查雪層的硬度、凝聚力和雪崩的可能性,以及一些以後可能會成為例行程序的事。   兩天後,我和馬克駛過狼溪約一公尺深的積雪,開著我滿載的雙門小跑車到阿拉莫薩,重拾我們對雪地娛樂的狂熱。我們在一九九七年大雪年裡經常一起滑雪,在塔科瑪滑雪地區的停車場後面露營,邊吃著他現煮的熱燕麥粥,邊看著其他滑雪人士抵達。這一次的滑雪特別有意義,因為之後馬克就要到阿拉莫薩工作。   早上,我們分道揚鑣,我開車往北到科羅拉多中部的費爾布雷。我的計畫是在和爸媽過聖誕節之前,獨自嘗試冬季攀登關達寧峰。   關達寧短短的山脊線路線,使其成為最容易在冬天攀爬的四千公尺以上的高峰,而且它雪崩的機率低,是個測試冬季獨攀技巧的理想地點。   十二月二十二日,破曉時分晴朗且寒冷,但高山上有高速氣流風狂吹。我買下了馬克的舊雪鞋,把它們綁在我防水的皮製登山靴上時,我像孩子般興奮,緊張不安,感覺這和平常的健行不同。   攀登四千四百五十七公尺的關達寧山代表履行承諾的第一個階段。當準備轉變為演出時,我站在森林的起點,雙臂伸得長長的。   在穩健的上坡路段,大部分時候,臉上的風抓住我的注意力。當我在雪中踏著艱難的步履,上到林相是水平生長而不是垂直生長的海拔高度時,我試著不要讓護目鏡內部結霜。   我很快就把這些矮胖的檜狀灌木拋在後面。再往更高處走,風將雪堆颳到佈滿岩石的凍原上。我將雪鞋留在一座寬廣隆起的小丘上,在三千六百公尺以上的某個地方。我往西南方看,附近的四千公尺以上的高山群清晰可見。風切進我護目鏡的通風口,使我的眼睛很難張開;蔚藍的天空下,白了頭的峰頂在我的視線裡飄浮。   當我愈爬愈高,天空的顏色從地中海藍轉為深藍。我想像我可以一直走下去,直到天空轉為黑色。我認真思考,此刻的我應該是科羅拉多州站的最高的人事實上,沒有人在冬天攀登四千公尺以上的高山。說不定此刻的我也是北美洲最高的人。   風寒指數溫度是負二十,我把少數的食物放在褲子口袋裡。在峰頂,我發現我從商店買來的水罐已完全結成冰了,包裝袋裡的巧克力條也被凍壞了。儘管我努力啃著像冰棒一樣的巧克力條,好不容易舔掉花生內餡的巧克力外層,但它們不能吃了。   下山時,風在我的背後,當我跳著跑回雪鞋那裡時,我幾乎是從山頂飛下來的。爬高山的物理性壓力解除,讓我想好好慶祝一番。我穿上雪鞋,回想自己該怎麼做,才可以在攀登時讓食物和水保存得更好,不會結凍畢竟,不會永遠只是短途旅程。   我回到車子旁,帶著我計畫成功的愉快心情,開了兩個小時的車到爸媽在丹佛的家。雖然我急切的想改善我在冬季單獨爬山的表現,但這件事還是讓我等了一整年,直到一九九九年十二月才有機會在冬季攀登第二座四千公尺以上的高山。在這期間,因工作關係我搬到華盛頓州,這給了我登山的機會,將我的技巧推向下一個程度。   我的速度加快到可以在一個小時裡背著九公斤的背包,垂直攀爬上九百公尺;我變得可以熟練地在雪地、冰上和岩石上使用冰爪④;我和夥伴為了準備攀登卡斯德克結冰的山峰而到雷尼爾山、貝克山和蘇克珊山練習裂隙救援和結索小組冰河旅遊技術。   ④冰爪:crampons,金屬冰爪。大約是一般鞋底的長度,在金屬底部安上十或十二個齒釘,可綁在登山鞋上攀爬冰雪時使用。   在華盛頓那六個月期間,沒有一個週末是好天氣(到了夏末,年降雪量的世界紀錄就是在貝克山),但我每週末都去爬山。我發現,如果硬要等好天氣,那我什麼事都做不了,因此,我克服了潮濕的衣服、有霉的帳篷以為在仲夏寒冷的夜晚露宿等困難。   在雷尼爾山上,我和夥伴保羅.巴德已經橫越山頂,經由高茲滑冰道小徑上山,再由標準路線下山,但因為少帶冰樁⑤,以及不斷有閃電及暴風雪干擾,這趟旅程我學到坐在曝露在外的露營地是什麼意思。   ⑤冰樁:Ice Screw,一種冰攀用的保護工具,看起來像是大的螺栓,上面有螺紋,可以栓入硬冰之中。   由於我們的露營設備、食物和水在山另一邊的三千三百五十二公尺上,我們在三千公尺的高度發抖了八小時,被負十二度的寒氣耗盡了體溫。在那段期間,我們在二十四小時裡垂直攀爬了四千五百公尺(我們必須重新攀爬以取回我們的設備),而且由於暴風雪的關係,走了六十六個小時沒有睡覺。   保羅和我做了很大的努力,這也顯示了我實力的深度;接下來的那個週末,當我和我從亞歷桑納來的朋友賈德森.柯爾一起回雷尼爾山時,在十四小時內,我們攀登一般人會走的標準路線,從樂園基地地區到峰頂再回來。在一次耐力攀登踢腳訓練裡,我遇見一個登山俱樂部的團體,並和他們一起攀登蘇克珊山的北面,這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山脈之一,而且仍然是我曾攀登過最棒的山之一。不過,攀登的過程證明了這句諺語:如果你想到天堂,你必須先通過地獄。   我們在難以行走的矮樹叢森林裡開路前進,在我沒注意到的情況下,矮樹叢將我的冰攀工具從背包上扯下來。我同時也丟了唯一的地圖,因為我在覆蓋達五公分厚的赤楊樹枝上每走兩步就摔跤。值得慶幸的是,我們對這條路線相當了解,所以還可以繼續前進,儘管,在幾乎長達八個小時的夜間健行裡,我們只有一點六公里的進度,但仍持續前進。   到了早上,這個可憎的方法讓我們精疲力竭。在白天重新定位之後,我們終於抵達一千五百公尺的北部山肩,倒下來小睡了一個小時,直到中午時分才醒來。之後,我們用繩索綑綁,避免在攀爬較高冰河時會掉到裂隙裡。再往上三百公尺,抵達北峰連結兩條冰河的斜坡中,我和綁在一起的夥伴布魯斯越過一處雪崩殘骸區域時,聽見遙遠的隆隆聲從我們上方傳來。   前面的夥伴們開始大叫要我們快跑。我和布魯斯很沒默契的往反方向跑,繩子倏地拉緊,我們很愚蠢的卡在當場。事後想起這段我們還可以捧腹大笑的講述,但是當時卻讓我們到了焦急驚恐的邊緣。我立刻喊布魯斯:這邊!我在逐漸變強但還看不見的雷聲中大叫,並拉了一下繩子提醒他。   我們兩個在盲目的恐懼裡奮力往前衝過雪地。帶著沉重的登山靴、冰樁和二十公斤重的背包,想快速移動卻只是癡人說夢。時間變慢了,感覺我們像是在原地跑步。突然間,周身的巨響變大了,接著停了下來,我瞬間彷彿進入一間隔音房,周遭格外安靜,我回頭瞄了一眼。   當時我們正從一塊掛在上面的冰崖,越過Z字形路線的中途,我看見一個公車般大小的大圓石猛然彈進空中,像個踢旋空球的足球一樣旋轉。這番景象讓我嚇得停了下來,我朝著布魯斯放聲大叫。跑!快跑!我不知道是否他清楚那個大圓石就要砸向我們了,而我們只有大約兩秒的時間。   在千鈞一髮之際,布魯斯連頭都沒擡,他只是更加奮力衝向我。我緊抓著繩子,將繩子往下抽,順著他跑步時的衝力把他拉進來,還得注意不要讓繩子和他的冰樁糾纏在一起。   當巨大的圓石在上方四十五公尺處以巨大的爆炸結束其流星般的飛行時,高漲的腎上腺素扭曲了布魯斯的臉。感謝老天爺!在布魯斯身後三十六公尺,大圓石的衝力只有部分被吸收,它像出軌的火車廂一樣滑過我們的足跡,猛然衝過裂隙邊緣。   聲音戛然而止。我們沒有一個人敢相信整件事結束得有多快,快到布魯斯根本就沒看見那塊大圓石;當大圓石俯衝到冰河裡時,他還在跑。我們死裡逃生,團隊在熱烈的氣氛中重新組合。   你們確定沒有人必須要換內衣?沒流一身冷汗?其中一個人開玩笑地說。我們受到驚嚇,雖然很想休息,但卻決定要繼續前進,在天黑之前紮營。   在隊友們引導了垂直攀爬九十公尺後,另一個繩索小組把這個更加困難的工作交給布魯斯和我。布魯斯還未從驚嚇中恢復過來,他還沒準備好踢踏步⑥、用冰樁搥打,承擔起在前面引導的重責大任。我借了一把冰錘以暫時取代我丟掉的工具,動身出發,隊友們會在我攀爬到他們上方約一條繩長度時才會跟上。   ⑥踢踏步:Kick steps。對雪地攀岩而言,踢踏步是最常用的腳法。這技術應視雪況不同來應用。鬆雪或雪上有踢得破的殼層,腳就容易踹入;如果在極硬狀態下,用力踹幾下留一些痕跡供腳尖或鞋內側踩踏。   我把冰樁前面尖尖的部分刺進牢固的夏末雪堆裡,我像拿著匕首一樣拿著冰工具,先把右斧刺進我肩上的雪殼裡,接著用我的右腳踢穿雪殼,努力擠出一步。當我站在我的右腳上時,隨即開始另一個繼續連續動作。當我行動時,有將近六百公尺未經開發的白色山坡,險峻地聳立在我的上方。沒有地標,不確定方向地前進。就連在我上方冰河上坡的地平線也捲起來不見蹤影,似乎永遠無法接近。我能憑藉的進度指示是偶爾來自布魯斯的叫喊聲,讓我知道我們已經爬了另一個繩子的長度,又是敲打另一個冰樁的時候了。   在布魯斯的指示下,我以平穩的連續動作,從背包的箭袋裡拿出一根零點六公尺長的T形金屬樁,對著坡面敲進雪壁裡。透過鄰接的登山用鐵鎖將繩子鉗牢,保護布魯斯和我不會掉下去。我們第二個小隊也運用同樣的冰樁,之後,當最後一個人通過每一個冰樁時,再把冰樁拿掉。   在我左邊,坡面連綿往下到同一塊突出的冰崖,這是我們看那個大圓石進行空中表演的地方。我把自己往內拉,專心地移動身體。我的攀爬模式呈現一種牢不可破的節奏:刺進冰斧,腳踢兩次,轉移身體側面,刺,踢,踢,刺,踢,踢。宛如一曲我和山的華爾滋。   當太陽落入六十公里外的普吉灣上方薄雲層裡,光線在海洋水氣稜鏡裡折射,蘇克珊山披上她最美好的晚禮服。攀在山壁上的我瞄了一下右肩方向,看到維多利亞市的燈光照亮了溫哥華島的海岸線。當落日像潑灑出的紫紅色的葡萄酒液,將鋸齒狀的皮奇山脈和北卡斯德克邊界的山峰染成紫色時,我發現愈來愈難傾身靠著我的斧頭,最後我站起來,不用踢踏步就走了九公尺。   我位在冰河頂端,在離海平面兩千七百公尺以上的高度,凝視著前方,在繩索允許的情況下,我移到白色高原的一處凸出點,能俯瞰貝克山、普吉灣、北卡斯德克和卑詩省南部,決定晚上在此紮營。如果下午完美的攀爬是前晚在叢林中行進痛苦的補償,那麼,這營地的平靜壯麗就是大圓石恐怖事件的回報。我精疲力竭的隊友們一一抵達,讚美我的踢踏步和營地的選擇,然後就開始張羅晚餐和休息。   然而,我們在蘇克珊山的冒險還未結束,因為我們尚未攻頂完成,我們還有漫長的一天。繞行黑色山錐堡壘的東邊,然後是南邊,我們被迫略過攀爬到山峰的高點,但也因此有機會可以觀察三座由山南邊冰河西側急下降的主要小峽谷。   少了地圖,大夥兒對下山沒有什麼把握,然而我們發現自己正在走這趟旅程最陡峭的一段:穿越一條道冰河裂縫(冰河前端從毗連的岩石拉開所造成的裂縫)的冰隧道,走下漁人煙囪(Fisher Chimney)的垂直岩石,上到令人受不了的最後階段,抵達貝克山滑雪區過程舉步維艱,當我們離開山之前,天已經黑了。      攀登蘇克珊山一個星期之後,我帶著工作搬到新墨西哥州,而且立即加入馬克已經參與五年之久的搜救團體。阿布奎爾克山區救援聯盟是新墨西哥州最頂尖的技術岩石救援小組,不但提供我前所未有的訓練和經驗,也讓我結識了多位登山夥伴。住在阿布奎爾克也讓我離科羅拉多山脈的距離更近。   有了夏天在華盛頓的大山冒險,還有更多在科羅拉多山區受訓的時間,我獲得相當多的經驗,讓我準備好在一九九九至二〇〇〇年的冬季,攀登一連串四千公尺以上的高山。然而,我仍在山神的掌握之中。   十二月二十二日,我在布羅斯山的山頂高原承受每小時大於一百六十公里的風速對我猛烈吹擊,不停把我撞倒。整個過程中,我都在爬行、試著爭取平衡,出乎我意料的,頭燈的金屬框竟把溫度導離額頭,變成刺骨的寒風,在我的太陽穴間留下了深紅色凍傷痕跡。那天晚上,我帶著可笑的紫色額頭,和在丹佛的家人會合,四天之後,這紫色的額頭褪色成一個帶著曬傷色斑的棕色污點。   那年聖誕節過後三天,我登上五座四千公尺以上的峰頂;兩天後,我和二十位朋友以及其他八千名粉絲,在佛羅里達州沼澤地國家公園參加費希的千禧年演唱會。費希樂團從午夜一直表演到天亮,將近八小時,無敵的馬拉松式演出,而這也是我參加的第五十場費希演唱會。那年春末,我和四個朋友甚至到日本去觀賞費希樂團在當地的所有表演;趁機也到了富士山山頂健行,那是我首次到一個國家的最高點。      二〇〇〇年冬天結束之前,我在科羅拉多獨自攀爬了六座四千公尺以上的高山,包括入門等級的卡森山和布蘭卡峰,兩座山皆位於寶血山脈南方。   二〇〇〇年一月十六日,我攀登首次頒發千禧年登頂證明的布蘭卡峰和其比較容易的姊妹峰頂,艾林伍德點(Ellingwood Point)之後,那回,我迅速下到一處勉強覆蓋下面大圓石的淺淺積雪地。   在大約三千六百公尺的高度,我一如往常地穿破雪殼到我的右膝。我在每次踉蹌猛烈攻進雪殼尖端時,總會擦傷並刮破我的腳脛,但這次我竟無法把腳從洞裡拔出來。   我用力拉了又拉,但徒勞無功,感覺到有塊石頭在雪裡移動,壓住我的腳踝。我的腳上並沒有很大的壓力,但靴子卻插得牢牢的,無法移動。我得把雪掘開,然後把岩石搬開,讓我的靴子可以出來。   我設法將手放進洞裡,解開鞋帶,用力將腳從靴子裡拔出來,翻身到右側,想辦法保持平衡,使穿著襪子的那隻腳不要碰到雪。十五分鐘後,我終於成功拿出靴子。   這個經驗讓我想到,如果卡住的不只是靴子,還有我的腳,會發生什麼事,或者,如果我扭到腳踝或甚至我的腳斷了,我可以在野外熬過一晚嗎?我有一個適溫標示攝氏負一度的睡袋壓縮在我背包底,還有一個爐子和燃料,但夜間的溫度非常低,我能撐下去嗎?我抱持疑慮。   我把這次的意外當作短暫的延誤,沒有很在意,只不過在剩下的路程裡,我成功避開兩個其他被埋的淺淺的大圓石地。   在那段持續攀登高峰的冬天裡,我學到有關心靈深層遊戲的理論,體會到一個人的遊憩是追求著風險。沒有任何實際穫利的可能性:財富、光榮、聲譽都沒有,將自己置身在真實風險中,純粹是為了獲得內在利益:樂趣和啟蒙。   心靈深層遊戲完全描述了我冬天單獨攀四千公尺以上高山的計畫,尤其當我開始攀爬時就朝著暴風雪前進,接受惡劣的氣候,忍受痛苦、寒冷、作嘔、精疲力竭、饑餓這些都沒什麼,全都是經驗的一部分,而心中的快樂、興奮、成就和滿足也一樣。   我發現我把安全預防措施和風險管理放旁邊,目的卻是放開心胸面對攀登所給我的考驗,並接受它。放開心胸面對任何在那裡等著我去發現的事,會引導我通往覺察和樂趣,即使狀況艱難。一位在最極端平面登山有特別成就和意外事故的美國登山家馬克.推特(Mark Tight),在一篇攀登隨筆裡寫道:不需要為了好玩而好玩。確實如此。   接下來,我挑戰攀登困難度愈來愈高了;然而,我將最需要技術性的頂峰保留到這個計畫的後半段。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在攀登、紮營方法和設備上變得更有效率,身體變得更健康而且能適應環境氣候,這讓我嘗試挑戰時間更長和更費力的路線。我總是會制定一個旅行計畫,將預定回程時間告知我爸媽或室友,選擇路線,調整我的計畫,減少出現在山崩的路段。   到了二〇〇二年底,我已經在四個冬季裡,完成了五十九座四千公尺以上高山當中的三十六座。我的成就大於這個數字,我持續為自己創造了世上無人能及的新經驗。當我在登山口登記處簽到時,發現在我進去之前的三、五個月都沒人爬,是很常見的事。置身在久未有人跡的地方所帶來的孤獨,我感覺自己擁有這些寒冷的高山、山中小湖、寧靜的森林;有種和駝鹿、鹿、海狸、貂、雷鳥和山羊是親戚的感覺。我拜訪牠們家的次數愈多,愈感覺那也是我的家。   我曾在聖母峰西部盆地的柳樹林裡,差一點就踩到一隻雪白的雷鳥,牠咕咕叫並單腳跳離開我身邊。我彎身去看那隻鳥,牠墨水滴般的眼睛令我看得出神。瞬間,宇宙擴大了,我們兩個都沒有動。我在與牠相襯的雪地枕頭上,感覺自己和這個有羽毛的膨鬆小東西有關聯,似乎勝過我和人類的連結。我們一起存在在冬季的景色裡,一起分享的比我和其他從來不這樣旅行的人還要多。我拍了一張照片給我的朋友們看,但儘管我解釋了情境,但他們只看到那隻雷鳥,沒看到那種關聯。   還有,我荒野之中所擁有的經驗,是我一個人的。孤獨感、擁有感,創造了一個私人的世界。我拍了照片,把照片貼在網路相簿上;然而,這些分享失敗了,因為我所走過的那個地方和那個時間被移走了。對一個坐在辦公室或客廳裡的人而言,冬季山區的落日照片不過就是一張照片。   對我而言,那是拍那張照片的經驗。例如,帶著我二十二公斤的背包,穿著雪鞋走了八小時到白楊溪山谷之後,穿過一座積雪深度深不可測且無人走過的森林,經過結冰的瀑布,到達電峰和斷手峰之間三千九百公尺的關口。從值得一幅亞伯特.比茲塔特⑦畫作的優勢位置,我看著千禧年第一個冬至紅色落日的光芒,將柯瑞斯東山尖被白雪覆蓋的岩石礦柱變成一座雄偉的紫色山脈,它的美令我哭泣。不論我的攝影天分如何,我無法讓觀看的人感受到在那暮光時刻欣賞如此壯麗的景色時,我同時也感受到的體力消耗、疲勞、組織缺氧、興高采烈和成就感的卓越結合。   ⑦亞伯特.比茲塔特:Albert Bierstadt是十九世紀美國的美術工作者。他將旅行行中接觸到的大自然運用在寫生和油畫上,大多數的美國人非常欽佩此畫家。   我在冬季獨攀高山計畫執行得愈久,這個私人世界就變得愈大,它和我的自我感覺愈是糾結在一起,這不只是我做的某件事;它成為我。關於這個計畫和世界級登山路線的困難處,我並沒有抱任何妄想,或者把自己和優秀的登山家相比,但每次我攀登另一座高峰時,我總能探索和開發了另一部分的我。   我帶著我的滑雪板在哈佛山較低的南面,開始第一次俯衝偏遠地區的滑雪道,那是六個月來那座峰頂唯一有人通行的痕跡。我在馬斯夫峰西側三千三百公尺處,看到三隻狼在一公尺深的雪地裡跑了八百公尺,越過寬闊的草原,比牠們的本領和優雅更令人印象深刻的是,狼在科羅拉多已經絕跡超過六十年。我凝視著暴風雪,用激情和歡慶的心情看著牠們的熱情。   我的臉在洪堡峰上長了冰柱;我的雙臂在托瑞斯峰峰頂的風中像翅膀一樣張開;我在耶魯山山頂的太陽光裡取暖;在斯耐弗爾斯山上穿著我最厚的連帽羽絨外套,還感覺很冷   隨著我對野外活動的熱情和奉獻加深,讓我很渴望搬回科羅拉多,回到在高山地區的家繼續我的成長。我對在大企業裡工作完全失去興趣。二〇〇二年春天,我有個機會和一群超級運動員一起攀登丹奈利⑧山,但我的假不夠,我必須在追隨快樂和保住工作之間做出一個選擇。   ⑧丹奈利:Denali,為阿拉斯加遊客最多最負盛名的國家公園保存地。北美最高峰,海拔六千一百九十四公尺的麥肯尼峰(Mt. Mckinley)即位於此。   最後,我居然不覺得辭掉工作、賣掉大部分的家中用品、把野外玩具打包進我那輛三年的豐田卡車是一種犧牲。   二〇〇二年五月二十三日,我在最後一天上班日,寫了一封電子郵件給所有的朋友們,宣佈我的嶄新開始,引用歌德的一段話:不論你能做什麼,或夢想你能做什麼,開始去做吧。大膽包含了天賦、能力和魔法。   大部分的同事們都會鼓勵我,但也有少數幾位幾乎無法相信我居然會這麼做我要辭職,沒有另一份工作在等著,而且沒有要再回去唸書。   在我二十六歲的年紀,在工作五年之後,我正式退休了。   我展開一段旅程,到北美最高的山丹奈利峰頂,在六個月內貫穿三十八個州和加拿大,旅程最後則是在科羅拉多一個名為亞斯本的小地方,畫下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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