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脈是手段,人是目標。目的並非登頂,而是改善人。
義大利登山家,瓦特.龐納帝(Walter Bonat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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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七年八月我十二歲時,跟著我爸的工作關係,舉家正準備從印地安納州的印地安納波里搬到科羅拉多州去。七月時我們去濃濃鄉村味的俄亥俄州東部探訪家族一位朋友時,我發現了一本有關五十州的百科全書,並查看了未來的家。當時的我從未離開過密西西比河西方十六公里以外的地方。面對即將搬到西部,我想要知道那裡有什麼等待著我。我承認我有偏見,先入為主的印象是騎士、滑雪人士,還有好多好多的雪,終年覆蓋著科羅拉多。
我在那本書上的發現,不僅加深了那些概念,還嚇壞了我。有一張派克峰的照片,根據標題,那裡的景色是《美哉美國》這首歌的靈感來源。在我十二歲的眼中,那座山峰是如此的嚴峻,似乎是大自然驚人的作品。我並不知道當時火車和道路都已經開到那座山峰的頂點了,終點就在餐廳和禮品店旁的停車場裡。在我那個年紀,所謂很棒的戶外活動的地點,僅限於從我家屋後的樹林,到越過我朋友克里斯.藍帝斯家附近的腳踏車步道,還有位在印地安納波里郊區的鷹溪水庫。在我的世界裡,戶外並不包括山脈,尤其不包含海拔四千公尺以上的山脈。所以我翻著那本書,開了眼界。
我發現人們會以致命的速度在陡坡上滑雪。雖然我曾穿著我的滑輪鞋飛輪在我們印地安納波里地區的堤岸、水道和街道到處去,甚至還到我們家北邊社區一座相當大的小山滑,但始終能夠拖著我的後腳來煞車。但我不知道在滑雪板上要如何停下來?
我繼續翻頁,最後一張照片撼動了我的心。那是一張冬季暴風雪過後,人們在丹佛街上越野滑雪的照片。路上沒有交通工具,只有一排排在滑雪板上的人。我滿心驚恐,啪嗒!一聲的闔上那本書,用想像力繼續完成那情節。想像在科羅拉多,人們都不開車,只會越野滑雪去上學、上班、上雜貨店,所到之處都像某些北歐仙境一樣,皆以滑雪板代步,即使在夏天裡也一樣。對一個出生在俄亥俄州,成長過程都在印地安納,靠棒球、籃球和賽車長大的孩子來說,滑雪,即使是在平坦的地面上,就像騎駱駝一樣,是個完全陌生的概念。
當我更進一步想像我家人要去的這個地方時,我相信科羅拉多整個州都是滑雪人士,景色都是一條條的滑雪道,社交群組以滑雪能力來區隔,如果我不會滑雪,那要如何融入?看了那本書之後,我夜夜都在床上獨自哭泣,整整哭了一個禮拜。儘管離別很難過,我的朋友們還是為我要搬到科羅拉多州感到興奮。他們告訴我滑雪會有多好玩,並不明白那讓我多麼害怕。有天晚餐時,我爸媽注意到我紅紅的眼睛和鼻塞聲,他們不禁擔心起來。你看起來像剛哭過的樣子。怎麼回事?我爸問。
我害怕。我沒說實話。我並不只是害怕,而是搬到科羅拉多州這個想法讓我嚇壞了。
我爸試著安慰我,他說:我知道搬家很難受。我們全都要離開親友。但你會交到新朋友,對吧?
是啊,但那不是我害怕的原因。
那你為什麼害怕?
我解釋有關那本書的事,我爸媽笑了起來,向我保證並不會下到那麼多雪,以至於我得滑雪上學,讓我心情好了些。搬家之前,我們還特地飛過去看了一下,除了在親水公園曬傷很難受之外,我發現科羅拉多州並沒有像一開始感覺的那麼荒涼。我們一搬過去,我就加入滑雪社團,那年十二月,在我站上滑雪板第二天之末,我猛然衝進中級的跑道,超越我所有的新朋友,甚至還挑戰冬季公園/瑪麗珍區裡最困難的地勢,這個滑雪勝地後來成為全世界滑雪區裡,我最喜歡的地方。
隔年夏季,我繼續適應新環境,並在洛磯山國家公園的一次背包旅行裡,有了個具備發展性的戶外經驗。那次,和其他幾個十三、四歲的孩子進入國家公園的偏遠地區,進行長達兩星期的旅行,是我第一次背著沉重的背包出遠門,還有晚上住的,也不是走上幾分鐘就會有住家和交通工具的地方。一整個滑雪季緩和了我對山的恐懼,在不知不覺的情況下,我已經幾乎和山陷入愛河。
在我們六月底背包旅行的第一天,置身公園西側這雄偉的地方,讓我充滿了興趣,也不管背包有多重,不斷在小徑上跳來跳去。瘋狂的體力迅速幫我贏得怪物的綽號。我們團體裡的兩位輔導員光是要我別搶先團體行動,就已經夠忙的了。午餐之後,我的背包多了一大桶要讓我們十五人團體在獲得重新補給之前,能再吃五次午餐的花生醬,但即便如此,我還是會沿著小徑跑到下一個轉彎處,瞬間不見蹤影,直到我聽見其中一位領先的人大叫:怪物!等等我們!
第一個晚上當黃昏踮著腳慢慢接近時,我們在大草原海拔兩千九百多公尺高的露營地分散開來,每個人都有一本筆記本,鼓勵我們把想要描述的任何東西寫下來或畫下來。
我坐在草原間的高大牧草裡玩水,因為旁邊就是底層有砂礫的淺淺小溪。待在岸邊幾分鐘之後,我看見一隻北美黑尾成鹿,從容的從樹木掩蔽處走出來,一邊走向小溪,一邊抽動耳朵搖著頭,好趕走蟲子。
當這隻母鹿招搖的從右到左走進草原時,目擊的我完全呆住了,並深深陶醉其中。因為其他人都留在帳篷附近,所以當時只有我看見。牠走到水邊,而我則傾身去拿我的筆記本,小心的打開封面,害怕任何響聲都可能會嚇到牠。接下來的五分鐘既像五個小時,又像五秒,那隻母鹿在小溪畔喝水,而我則把牠的樣子畫在我的筆記本上,直到牠轉身走回森林裡為止。
十五分鐘的自我反思時間結束時,其他人都安靜且內向,直到我衝進營地報告遇見那隻鹿的事,其他孩子都深為感動,而我則炫耀著我的素描,不論以哪方面來看,那都不算是出色的作品,但作為我敬畏的紀念品,卻已經足夠了。兩晚之後,在海拔三千三百公尺高的大圓石地上,我經歷了在房子般大小的岩石上攀爬的樂趣。我們把身體浸到一處非常冷的水塘裡,那水塘邊甚至有雪堆延伸到水裡面。而在同一個晚上,我也學到了第一手的教訓,就是四周有豪豬時,不要把有汗水的靴子留在帳篷外,結果牠們吃掉了皮革上半部、鞋帶和鞋舌,讓我的靴子只剩下底部。
隔年,我參加了一個範圍涵蓋全州的野外冒險營,包括在埃斯特公園附近攀岩,在格蘭莊遜附近的科羅拉多河上泛舟,還有在甘尼生附近騎馬。我並沒有變成真的專家,但內心裡卻有某種東西在成長。四年後,當我離家到賓州匹茲堡的卡內基美隆大學就讀時,感覺就像是已經在西部確立了身份,我已經打從心底成為科羅拉多人,一個移居過來的當地人。在賓州想家時,我想的是西部的空間、太陽和山峰,而當人們問我打從哪裡來,我喜歡在告訴他們我來自科羅拉多時,看到他們的眼睛一亮。有兩年的時間,我是卡內基美隆大學唯一來自科羅拉多的學生。我想和人分享洛磯山的渴望每每被雪覆蓋在滑雪坡道上。
我在一九九四年七月,和我最好的朋友喬恩攀爬我的第一座超過海拔四千公尺的山峰朗斯峰,那是科羅拉多州境內五十九座海拔高於四千公尺魔法線的山脈之一。朗斯峰俯瞰科羅拉多富朗山脈的北半部,在大圓石城西北方。這座高四千三百三十五公尺的山,是科羅拉多第十六高的山峰,也是最有名的山峰之一。儘管其壯觀的東壁,也就是大家都知道的鑽石岩壁(Diamond),吸引了世界級的專門登山人士來到其陡峭的花崗岩線,但靠著穿越鑰匙孔那條相當輕鬆的標準徒步路徑,卻讓每年成千上萬的攀登背包客都能成功攻頂。
喬恩和我聽取了朋友布蘭登父親李哥的建議,他過去是個童子軍領隊,本身就曾攀登過好幾十座四千公尺以上的山脈。李哥告訴我們徒步攀登高峰的原則:早早出發,帶著水和食物、雨具和地圖,並且在中午時候離開峰頂,避免幾乎每天下午都會下的大雷雨所帶來的閃電,結果這些忠告我們後來大部分都輕忽不管。
喬恩在他的旅行袋裡帶了四公升的水罐;我們的背包裡塞滿了三明治、糖果條,還有我們的滑雪外套。到我們抵達海拔三千三百多公尺的林木線(也就是在這以上的高度,樹木不再生長的臨界線)時,我們已經剝光了襯衫,在胸膛塗抹上大量的防曬油。我們比對了那天早上在山林管理處拿的小徑地圖影本,記錄進度,寫下我們抵達每個地標的時間。我們落後管理處建議的上坡時間很長一段,但應該能夠輕易的在天黑之前折返。往上通往近三千六百多公尺的花崗岩山隘的小徑頗寬,而且在經過五、六條長長Z字形山路之後,小逕自身迴旋往上繞了好幾回,抵達圓石田,只見近一公里平方沙發般大小的圓石相互堆疊。我們在朗斯峰北側山脊一處險峻的鋸齒狀凹口,也就是名為鑰匙孔之地的晴朗天空下吃了點心,接著我爬上鑰匙孔北側的岩石,爬到喬恩頭上大約九公尺高的突出頂峰,雙腳懸在頂峰上,他幫我拍了照,之後我爬下來,換喬恩爬上去,我也幫他拍了照。
那天最困難的部分還在後頭,一開始先越過北邊山脊西側傾斜而下的危險花崗岩板,接著爬上一處名為深谷、高約一百五十公尺的陡峭岩石小峽谷①,在那裡遇到一群背包客,在費力爬上深谷的情況下,他們的呼吸愈來愈急促,這也不稀奇,畢竟在接近四千公尺高的地方,空氣濃度大約只有海平面的一半,因此有用的氧氣跟著減少。
①小峽谷:couloir,呈漏斗狀或漏型且充滿著雪的沖溝,通常暴露著岩石或掉落其中的冰雪。
喬恩建議我們快速奔上深谷頂,一次一個人,同時看看我們可以超越多少人。他先走,最後他超越了深谷裡的每一個人。等喬恩差不多走到一半時,我開始出發,用自己的速度,到深谷一處約一公尺高的岩石臺階變窄時,我雖超越了兩個人,卻也感覺到呼吸逐漸加快,因為我不適應這個高度,我不得不在岩石臺階上停一下。結果,儘管超越了其他背包客,但我還是慢了喬恩幾分鐘。把自己逼到渾身都痛的地步,卻還能感覺如此美好,對我來說意義重大。
第一次憑我們自己的力量接近海拔四千公尺的高度,這次攻頂經驗讓喬恩和我快樂到暈眩。不過首先我們繞了一下外圍角落,仰望著終點,那是在山脊摺縫形成的一處兩面約九十公尺高的開放平臺,等於是兩塊頂峰壁面創造出了一個內側角落,就像一本打開的書。
登上朗斯峰之前最後一項工作,就是在這岩石上雙手並用,爬上平滑的石板。我們下方的岩壁往下傾斜至一處約六百公尺深的峽谷裡,從那裡偶爾吹來的強風,讓我們的精神狀況變得更加敏銳。喬恩和我停下腳步,看著一位身穿藍色牛仔褲的登頂者,從我們上方的終點下來。他從山壁往外看,輪流放下雙腳,以腳底刮著往下滑,一邊找著鞋子。在一個如此危險的地方做這種嘗試,頗讓我們感到不安。我們開玩笑說如果他滑下來,會把我們倆都撞下終點,就像把登山者當保齡球打一樣。我們在岩壁分叉出來的一片薄岩片後方安全點上,終於超越了那個人,繼續我們的行程。三分鐘後,我們倆抵達了朗斯峰開放的岩石高原,伸長了手臂擁抱彼此慶祝。喬恩在我們的地圖後面做了一個記號,表示我愛妳,送給他的女友,我則幫他拍了一張在微風中拿著那張紙,露出缺氧微笑的照片。
儘管我們出發得晚,但下午兩點之前就離開峰頂,爬下終點。有些雲正往西北方聚集,雖然我們運氣好,碰到了好天氣。再次下到鑰匙孔時,我們停下來吃了點心,仔細察看右方一處位在北方山脊東側的開放雪坡。我認為那想法一定是同時浮上喬恩和我的心頭,因為我們彼此一對看就說:我們去滑雪!雖然我並不認為我們兩人知道什麼是滑降,卻還是爬上最長那片長約一百八十多公尺的雪坡上方,隨即穿上滑雪褲。那是一片陡峭到足以造成雪崩的斜坡,但是以仲夏的天候條件,我們比較擔心的反而是會一路滑出谷底邊緣,衝進圓石田裡。
喬恩帶頭滑,滑了三十秒,用他登山靴根把柔軟的雪犁得四處飛濺,開心大叫。我大聲叫他在我到夠近的地方時幫我拍照,然後撲通一聲躍進雪地,用極快的速度,加速朝著喬恩前進。
運用喬恩創造出來的滑雪道,還有我低摩擦力的尼龍滑雪褲,很快就超越了自己所能控制的下降速度。在被雪埋住的障礙物上彈跳,一瞬間往下飛奔,如果我沒有放慢速度,最後一定會血染岩石。滿心恐懼的我把雙手插進身體兩側的雪裡,將腳後跟往下鏟,立即換來滿臉融雪。隨著斜坡的角度在雪地底部縮小,我的手指頭更加緊緊的耙著雪地,踢著靴子,直到在半盲的情況下,正好停在喬恩的旁邊,離遍地岩地只有幾公分的距離。我們立即放聲大笑,並對著彼此狂叫:我們再來一次!往上爬回放背包的地方,我試著恢復麻木的雙手,擦掉冰晶,這次想出了握住小尖石當煞車的方法。
我們把自己嚇得半死後,便往下走到花崗岩山隘,越過華盛頓淑女山東側。喬恩和我抵達林木線時,雲已經開始移進來了,我們改成用跑的,對抗即將下下來的雨。穿著靴子的我們沉重的跑在小徑上,把這條首度跑步而下的小徑,惡作劇的命名為快速山脈下坡。到我們回到越野車那裡時,頭一次完整攀登海拔四千公尺以上山峰的經驗,已經徹底影響了我,而我知道我會有更多類似的經驗。
一九九三年我曾和爸爸做過一趟長達一週的泛舟之旅,我非常喜歡那次的旅行,兩年後,我又黏上了爸在科羅拉多州布維納維斯塔泛舟公司的熟人,在大學二年級放假回來一個星期後,便獲得一份泛舟指導員的暑期工作。一九九五年五月下旬,我搬進老闆比爾.布拉克的船屋。我們是河上最小的公司之一,一天只跑兩艘或三艘船,和一些規模較大的運動用品店比起來,他們在數量上可能有十倍之多。但以只有三位指導員來說,那表示我的新朋友、同事以及宿舍夥伴彼特和我,幾乎每天都有工作。原本那個夏天我想安排個七天假,但這份工作是那麼的有趣,以至於我根本不太想去做其他的事。
拜附近區域積雪量達到百分之四百所賜,一九九五年的夏天,是那條河史上最大的水季。激流通常是三級到四A級,甚至加速為五級,那已經是可泛舟的最高等級了。
那一季有三人在那段河程裡丟了性命,其中兩位划自己的船,還有一位是參加另一家泛舟公司的行程,而我們每秒都會看到峽谷裡湧現兩百立方公尺以上的高峰,那幾乎是平均高峰的四倍,也是上次大水年高峰的兩倍。有這樣的大水,我覺得若沒有為自己安排一段旅程,簡直就是坐失良機。
當老闆們認為太危險,以至於不適合接待客人時,我們會一起搭上一艘全是指導員的舟筏,著手應付峽谷裡最不友善的路線,或甚至在明亮滿月的凝視下進行午夜航程。
七月一個下午,我和我們的第三位指導員史提夫一起到布維納維斯塔的五金店,買了兩個吹氣的兒童泳池玩具。這些兒童用的泛舟像九十公分長的小船,在薄薄、有彈性的塑膠底周圍有三十公分高的漂浮筒,要價美金十元,和河流一點兒都不相稱。自從彼特讓我們注意到有這玩意兒存在後,我們就一直開玩笑說要用它來跑布朗峽谷的航程,但結果我們卻是開車到小鎮南方的入口處,挑個一到二級的十二公里區域急流。雖然那是條最小的急流處,和我們的船比起來也夠大的了。我們各自拿著一件充氣救生衣、一個把頂部切開,充當舀水桶的牛奶罐和一支小艇的槳,史提夫和我就這樣進行這個不要在家鄉嘗試的任務,成功地讓我們那讓人發噱、不合宜的小艇在這州最大的河流之一上航行。
八月下旬,我帶著三位最好的朋友共乘,船在午夜時分穿越布朗峽谷,他們全都是河上的新手。這比起我和其他指導員們多艘舟筏航行要棒得多。最大的意外是,我計畫在新月時帶他們去,而非一般的大滿月。在如此漆黑的環境之中,河流、河岸、峽谷壁和天空全都融合成一片漆黑,導航成為最為重要的工作;因為突如其來的碰撞會把我朋友撞進河水裡,完全消失在黑暗之中。
在平靜水面的區域,星星會從河水鏡面反射到身上,而在沒有星光反射的地方,表示那裡有波紋、岩石或是急流。有時候只有些許光線可以辨識出白色的浪峰,不過一旦我們進入峽谷裡,高聳的峽谷壁即讓周遭的亮光減少,剩下十四公里往外的路程完全是一場記憶遊戲。就在第一個急流處,也就是短程二級急流的魯比急流,我的船左前角被一塊大岩石刮傷。但在那之後,通過接下來的十三處急流,包括某些大的三級和技術性的四級區域,我們全都熟練航行而過,真是一次令人驚嘆、夢幻般的經驗。在河水一片平靜之際,打破沉默會讓人覺得不自在,所以與其開口講話,不如擡頭看著上方,充滿活力的星星漂浮天際,我頭一次察覺到,宇宙並非一張平坦的毯子,而是一個3D發源地。我想我可以光憑著欣賞星星,就知道星星是一層層疊出的。
一九九七年五月,我以第一名的成績從班上畢業,獲得機械工程理學士學位,加上雙主修法語和副修鋼琴演奏的學位,因而獲得位於亞歷桑納州鳳凰城附近的英特爾公司機械工程師的工作。最後我在一九九九年三月先轉到華盛頓州的塔科瑪市,同年九月,再轉到新墨西哥州的阿布奎爾克市。可是當時正當畢業之後的一九九七年,我那長期潛伏心中、對美國西部野外環境的熱情才剛萌芽。在搬到亞歷桑納之前,我犒賞自己在學校的成就,以及找到一份前景還不錯的工作,因此我計畫了一個超級假期。
那是一趟終結所有公路旅遊的公路旅遊。我將開著我的一九八四年份本田休旅車往北出發,先到大堤頓、黃石和冰河國家公園,接著進入加拿大,遊覽班夫國家公園和冰原大道,再到溫哥華,然後往下進入卡斯德克、奧林匹克和雷尼爾國家公園,最後以火山湖、優勝美地和錫安國家公園做為結束。共計三十天、跑了九千六百多公里,遊遍十座國家公園。
結果,我並沒有走太遠,因為當時才五月下旬,雪線仍然很高,使我一開始只能在海拔比較低的地方做徒步旅行。由於我及早進入堤頓山脈的費爾普斯湖探險,所以能在湖邊一處頂級的露營地紮營。第一天的黃昏時,看到落日前有隻母牛駝鹿的剪影快跑;第二天早上,我看見一對禿鷹在瀑布上方翱翔,再一隔天,我在馬路附近的森林裡發現一隻灰熊我開著車四處去,拍攝堤頓山脈反射在羚羊平地廢棄農莊破窗上的照片。同一天下午,我盤算著下趟短途旅程,也就是到布萊德里湖的旅行,我打算在那裡設置一個基地營,企圖攀登中堤頓那是公園裡的主峰當中,攀登技巧最容易的一座。
當我詢問公園管理員要如何攀爬其中一座堤頓山時,他困惑的眼神預告了我會遭遇的事情。那眼神彷彿是說:如果你一定要問,那麼告訴你怎麼去,就等於違背了我的判斷。
不過,他仍指著地圖告訴我如何到達布萊德里湖,解釋此刻小徑正埋在雪下好幾公尺深的地方,最後還說:如果你沒穿雪鞋,你會像打地樁一樣被埋到腰部。我不知道什麼是像打地樁一樣,但我仍然填了許可證。
午後,我背著裝了三天份旅行必需品出發了,這是我的第一次單獨過夜旅行。我把露營工具和衣服放在大背包裡,食物和烹調用品則收在一個小背包裡,背在胸前。從塔吉特湖登山口才走了約一公里多,雪堆已經深到讓我寸步難行。四周不見任何足跡,顯然有一段時間、搞不好整個冬季,我是第一位進入這條小徑的背包客。
我背著沉重的背包努力往前,當我漸漸上到冰河時期的冰河所留下來的圓形冰磧石(冰川融化後遺留在地面上的冰磧物,通常堆積成小山丘)時,雪愈來愈深。慢慢走了一個小時之後,我終於接近了冰磧石頂的森林和一座明顯的雪堆。每跨一步,靴子就下陷幾十公分,中型雪堆尖冰晶逐漸刮傷我的腳脛。又過了十五分鐘,隨著雪湧進靴子、滿到褲腳,我的膝蓋以下已經失去了知覺,不過如此一來,濕冷的殘害同時也變得沒那麼令人討厭。當我掉入雪裡好幾次之後,我改變策略,爬過最後六公尺的路程,來到雪堆隆起處,我雙腳分開,啪地跨坐在雪堆緊實的邊緣,感覺精疲力竭,呼吸沉重,回頭看著我留下來的一系列深深的坑洞,充分了解像打地樁一樣是什麼意思了。
我查看我的地圖,看到在我抵達布萊德里湖南側之前,大約還有四百公尺的距離要走,然後繞著湖走回營地,大約還有一公里多。我身處在積雪看起來比較牢固的森林邊,右側有一段短短的下坡,我用背部滑下,站起來才剛踏出第一步,就發現雪深及腰。哦,這將是漫長的一段路。我大聲的說,心想著雪鞋還真的很好用,即便我從未穿過也很習慣。
我花了兩個小時的辛苦旅程,努力穿越深及腰部的積雪,抵達布萊德里湖北側一座短短的人行橋。雲掛在樹梢,我只看得到西面山邊幾公尺的高度,那裡的常綠樹林消失在水氣裡。
過了橋幾百公尺,我發現一個離湖岸約六公尺,大部分卻都埋在雪裡的營地路標。歷經出意料之外四個小時的步履艱難旅程後,終於在天黑之前抵達,讓我鬆了一口氣,於是就在那路標旁結冰松針地上,豎起我的雙人綠色帳篷。
我的雙腳冷到發疼,坐在帳篷口解開濕透的徒步旅行靴,脫下靴子時,兩隻靴子甚至濺出大量的融雪。累壞了的我直接把襪子剝下來,根本不在乎它們在帳篷裡滴水,正當我搓揉著我浸泡過水的腳趾頭,附近有個聲音讓我愣了一下,是樹枝斷裂的聲音。我專心聆聽,聽見湖裡的潑濺聲從左邊幾公尺外,某個濃密灌木叢的另一頭傳來。我心想或許是另一隻在黃昏出動的牛駝鹿,就像我在費爾普斯湖看到的一樣。我好奇地彎身向前,從帳篷蓋口偷窺,結果看見一頭中型的黑熊從樹叢中走出來。牠看起來大約有九十公斤重,沒有幾歲,而且通身黑亮。
我趕緊從背包裡抓出相機,拍了一張照片。鎂光燈反射出灌木叢,我擔心在我可以透過這一瞬間把這頭熊看清楚之前,牠就會被我嚇跑。然而,牠沒有驚慌的逃走,反而冷靜的改變路線,直接朝我的帳篷走來。一步、兩步、三步牠筆直地朝著我的帳篷過來。我心想或許我一直在下風處,所以大熊還沒聞到我的味道。我試著吹口哨提醒這頭笨重的野獸我的存在,但我太害怕,無法正確的噘起嘴,結果只是飛濺了幾滴口水在我的相機上。
現在我和熊只餘八公尺的距離,我知道這頭熊看得見我,而且並不是過來做禮貌性的寒暄。牠看起來很瘦,想要我的食物當作牠冬眠後的第一頓晚餐。裝著食物的小背包被我丟在帳篷門口,就在那隻熊的視線裡,我知道我非做什麼不可了。
我抓起食物背包逃出帳篷,和那頭熊僅相距四公尺,朝右邊飛奔。當我驚惶奔跑到帳篷後方時,我光禿禿的赤腳拍打在地上,跳過一棵倒下的樹,直接落在雪堆上,先是左腳,然後是右腳,接連刺穿冰面。疼痛讓我的左腳瞬間失去感覺,而且當我把左腳從雪裡抽出來時,還看到足背被突出的樹枝割傷。但我知道自己沒有多餘的時間做急救,只能跳進被雪覆蓋的森林裡,行進時腳不斷的擦傷,也麻痺了感覺。
我觀察附近可以掛食物的位置,卻看不到合適的。通常我會用繩子把袋子拖到一棵又高又結實的大樹上,可是現在沒有時間做這種事。我以順時鐘方向繞,最後繞到帳篷前,接著往西走幾步。那頭熊跟隨我森林裡的每一步,我們之間的距離一直都沒有超過九公尺。最後我注意到一棵已經倒塌數年的大樹,這棵樹並沒有高到搆不著,我盤算著至少我可以用背帶把袋子捆在樹根上,然後回去穿上靴子,再回來找個更好的地方放吃的。於是我衝向那棵倒樹,把背帶繞在三根突出空中一點二公尺長的多節瘤樹根上,再把袋子繞到另一根樹根下,如此一來,那頭熊就無法輕易拿到它。之後,我用麻木的雙腳,小心翼翼的走回帳篷。
坐在帳篷門口,我先簡單查看了一下左腳的傷口,接著再塞進我濕透的靴子裡,關燈,再次走到那棵倒樹附近。我不在的那三十秒,那頭熊已經用牙咬住我的食物袋,來回猛拉,並把背帶從樹根上抖下來。當我看見那頭熊輕易的狂咬我藏背袋的樹根時,終於明白自己的處境極為危險。
為了回露營地,我已經耗掉許多能量,而在我試圖撤回車子那裡之前,我需要食物。如果那頭熊偷走那個袋子,我可能會陷入困境。當下,我賭上了性命,決定不管動用任何必要的方法,都必須拿回那袋子。
熊離那根橫臥的樹幹已經有六公尺,紫色袋子咬在嘴裡,我折斷一根九十公分長的樹根,像握球棒一樣握在左手,單腳跳上倒樹,揮舞著武器,聲撕力竭的吼著:把食物還給我,笨熊!
我不確定自己期待什麼樣的回應,但是當那頭熊停下來回頭看時,我害怕到全身直發抖,接著牠旋轉後腳面對我約十步的距離,牠注意到我了。好,現在我們要攤牌了。
我大聲咆哮,揮舞棍子,更大聲地狂吼:把我的食物還給我!
就像狗狗質疑主人的命令一樣,那頭熊把頭歪到左邊,我想我甚至看得到牠的眉頭皺了起來。在牠猶豫時,我鼓起勇氣,開始大力踩木頭並再次大叫,朝著那頭不動的熊猛然衝了一步,再一步,然後第三步,命令道:這一回你偷錯饑餓的背包客了,放下來!講到最後一個字時,我跳上去,兩隻靴子都啪躂踩在樹幹上。
那頭熊竟然丟下食物袋,笨重的離開樹木側邊,準備走進森林。我簡直難以置信,不禁在牠身後大叫:噓,笨熊!然後走到我的紫色背袋那裡,先把破掉的靴子丟向那隻熊,再把袋子撿起來;結果靴子砸到牠頭上一些松樹枝,嚇得牠往西方驚惶逃走。
五分鐘後,我用露營的小爐子燒了一壺湖水,焦急的等著水沸騰,想像那隻熊隨時會回來。水終於沸騰的兩分鐘後,我創下個人最快吃完一碗拉麵的速度。當我把食物、碗和小爐子收進背包裡時,我仔細檢查,看見四個熊牙咬出的洞。接著,我把背包吊到一個安全的位置。
夜幕降臨。我蜷縮在帳篷裡,黑暗籠罩中,我躺在睡袋裡,恐懼使我連聽到最微弱的林中聲音,都會引起妄想。整整七個小時的時間裡,只要有葉子掉到雪上,有根松針掉進湖裡,或是有樹在微風中發出咯吱咯吱的聲音,我就想像自己在一秒鐘之內從零到被熊抓傷致死突然,撲通一聲,可能是一條魚跳進湖裡吧,我的心卻立即回應:我的天!那頭熊回來了,牠要吃我,我死定了!然後屏住自以為的最後一口氣。直到清晨三點之後才停止驚恐,稍稍睡了個不太安穩的覺。
隔天早上較晚出發,我設法在深及臀部的雪裡艱難行進,走到海拔約三千二百公尺的石榴石峽谷,始終不斷的雨雲抹掉所有的風景。我知道自己置身圓形山谷裡,在尋找路線上必須做出關鍵性的決定,但我卻看不到半個路標。當時若還要不斷摸索已經太晚了,因此我循著往上爬時挖出的溝渠走下來。兩個小時後,我抵達布萊德里湖,在雨中走回我的營地,卻看到曾經是我帳篷營地之處遭到破壞,我驚訝到全身顫抖。
帳篷的門簾被扯下來,四根柱子裡有兩根被拉斷,前蓋口完全被撕破,而我的睡袋則浮在湖裡。
到底是怎麼回事?我驚叫,帳篷裡的東西不光是完全濕透,還都沾滿了泥。那頭熊!我心想。牠趁我爬山時回來,仔細搜查我的東西,想要拿吃的。
但是,食物袋卻毫髮未損的掛在樹上,那頭熊根本拿不到。
矗立在被破壞的那堆東西之上,我能想到的只有那頭熊這麼做全出自於居心不良。我先把食物袋拿下來,再用一根樹枝把我的睡袋從湖裡釣出來,動手收拾好我的設備。
既然所有的東西都濕透了,晚上已經無法在此過夜,等走回我的車那裡時,天一定都黑了,可是我不得不這麼做。重達三十公斤的濕透設備讓我備感沉重,我像前一天一樣把食物袋揹在胸前,開始出發,並且很快就注意到那頭熊竟跟著我的腳步走。原來熊先生已經像獵人一樣,沿著氣味跟蹤我進入了營地。
在雪更深的另一邊,我看得到那頭熊如何從北方橫斷我的足跡。我以火眼金睛追溯牠的足跡,向上望見一處九公尺高的山丘然後發現那頭熊坐在一棵松樹旁,正盯著我看。
我的天隨著過去半小時對那頭熊的憤怒,轉為熟悉的恐懼壓力,我的聲音也跟著逐漸變小。我所能做的就是繼續走,希望自己沒有沉沒在雪堆裡,並祈禱那頭熊別打擾我。我從口袋裡拉出了濕掉的地圖,左手則拿著指南針:現在沒有犯錯的空間了。
過了約十五公尺後,我離開小徑,踉蹌地往那頭熊南邊的山丘走。牠還沒動,我想像當我拚命逃開時,牠就坐在那裡露齒微笑。我從山丘眺望雪堆,往東走雪似乎比較淺一點;我推論自己可以離開小路抄捷徑,直接奔到高速公路上,避免在冰磧石頂的堆積裡笨重前進。越過山丘脊線,下到森林裡的一處建地,回頭往左後方看,那頭熊不見了。牠從山丘的另一邊下去,朝著湖前進。我鬆了一口氣,走了大約十五步,再次回頭查看,那頭熊就在這當下跟著我的足跡漫步到山丘頂,我們相距不過九公尺之遠。
有十分鐘之久,我努力往東方前進,交互著瞄指南針,定出我周遭在地圖上的位置,或緊盯著我左後方的那頭熊。有好幾次,牠縮短距離到離我僅六公尺,我就更加緊張的找方向、避開深雪,試著猜想那頭熊會做什麼。在如此緊張的情況下導航前行,實在相當困難,而且我不久就迷失了方向,地勢不再和我從地圖所見得到的判斷一致。
我花了一分鐘的時間才找回正確的方向感,抵銷我地圖上的真北方和指南針上所顯示的磁北方之間的偏差。接著越過一處短短的高地,往下發現自己看到一座湖。我沒想到這裡會有一座湖,但就在通往積雪湖邊的路上,有一些腳印。啊哈!這發現讓我的精神都來了。導航不是問題,我或許還能找到其他人來協助我嚇走那頭熊。
我在雪裡邁著沉重的步伐朝那靴子足跡前進,就在這時心中電光一閃:那些是我的腳印而這是布萊德里湖我繞了整整一圈!一顆心立刻失望的往下沉。
那頭熊在我身後十步;到現在為止,每次我停下來,牠就停下來,但現在牠走下山丘,直接朝小徑和我的位置前進,我真想放棄,把吃的丟給他,去他的國家公園那不可餵熊的規則,然而最強烈的感覺其實是,我好想哭。
當我的行為再次改變,也就是絕望變成憤怒時,那頭熊離我只有四公尺。走開!我當著牠的面大叫,牠再次停下腳步。
想起我曾在一部電影裡聽過出自內心的最大威脅,我改了電影<黑色追緝令>裡的幾句臺詞,我說:我要去找一些兇惡的管理員出來,攻擊你的屁股!他們會讓你鎮定下來,用船把你送到愛達荷州去!
我轉向把雙臂舉高過頭,大聲咆哮,但這對熊來說並不是新鮮事了。牠像前一晚我們僵持在倒木上時那樣側著頭,我察覺左手邊不到一公尺外有一個裸露的石頭,於是伸手抓起那個壘球般大小的岩石當作自衛用,接著匆忙移到南邊,折返到我的舊路線。
現在,那頭熊離我實在是太近了,只在我大聲咆哮的間隔之間才會稍停。我估計如果牠走到離我三公尺,我就可以用石頭扔牠,但因為有背包和背帶限制我的活動,讓我無法扔得更遠。我集中注意力讓自己保持直立,不過因為雨還在下,所以儘管雪變得更深,卻比前一天還要薄。一不小心,我踏穿了薄薄的冰殼,整個人往下墜到臀部,我人沒事,但陷在雪地上,而且沒辦法把自己拔出來。
那頭熊似乎了解到機會來了,把距離縮短到我的頭離牠的鼻子只有四公尺。在雪中摸索,想要抓緊什麼東西的我,雙臂胡亂擺動,雙腳依舊牢牢插在雪地裡。我把腰往左邊扭,背則往右肩的方向滾,再迅速把我的腳拔出來。就像面朝上的烏龜一樣,我的軀幹和背袋都把我往下壓,我好怕在背部朝下時,那頭熊會過來攻擊我;現在的我無法防守,弱點全坦露在外。顫抖的站在不穩固的冰殼上,面對那頭陰森逼近的熊,我把石頭舉到肩膀,就像在擲鉛球比賽一樣,往上丟,讓我唯一的防衛武器飛出去。那頭熊和我都看著石頭的拋物線,結束在牠左肩右邊一處積雪的彈坑裡。
我沒打中,那頭熊停在原地沒動。
我查看一下附近的環境,發現兩塊比較小的石頭。我重新武裝,走向冰磧石衝刺了十五步,直到我再次衝回先前站過的地點,重複同樣的動作,我背朝下撲通倒下,那頭熊靠近了,於是我站起來,朝牠丟一顆石頭,但這次我的石頭打中了那頭熊的臀部,結果像火箭一樣,牠竟然往離牠左邊最近的松樹跳上去,跳了三次就爬到十一公尺上。
我的下巴往下掉,眼珠子在眼窩裡轉個不停;這輩子從未見過一隻大型動物行動如此敏捷。於是我重新撿起石頭,再次轉向南邊。三十秒後,我聽見樹枝斷裂的聲音,回頭看到那隻熊正爬下樹,我立即跳回雪裡,人熊之間就像在跳芭蕾舞。我這部分是:落下、翻滾、站立、投擲;那頭熊的部分則是:攀爬、等待、下來、跟隨。一遍又一遍,我們重複跳著這支舞。當我愈來愈接近冰磧石時,我又加上喊叫和咒罵來威嚇那隻熊,希望能給自己爭取到比較多的時間待在較深的雪裡。當然,雪對那頭熊而言,根本不成問題,比起我的一雙腳,牠的四隻爪子在雪堆的冰殼上,還能把重量分配得更廣一些。
我上到冰磧石主要堆積處,像前一天一樣爬行,期盼的看著不到一公里外那條清楚的泥土小徑。那頭熊的決心絲毫不見鬆懈,即使是四公尺以內的距離,還是繼續跟著我。對我來說,從冰磧石往下移比較快,而隨著雪堆深度變淺,我的速度跟著加快。二十分鐘後,我在雪堆邊邊停了下來,等待那頭熊再靠近一點。在下坡部分牠已經落後相當多,目前我們相距有九公尺遠,但不過短短十秒,牠就又逼進我疲憊手臂的致命距離之內,只剩不到四公尺,所以我只好朝牠的頭部丟出石頭,第一次太高了,沒丟中,不過第二顆石頭就正中熊頸部左側後方,痛得牠哇哇大叫,快跑到最近的樹那裡。
這一次,我改變了我們的相處模式,我跟著牠到樹下,拿下我的背包。附近有很多石頭,所以我得以猛烈攻擊那頭熊的臀部繼續復仇,每試三次就有一次打中,都是用棒球大的石頭。我氣憤的對著那頭熊大叫,把牠在過去二十四小時加諸在我身上的緊張和恐懼統統解放。直到熊爬到樹較高的地方,而我連續五次沒丟中之後,我跪下來,重新背上背包,大步走回泥濘的小徑,朝我的車子走,再也沒有回頭。
我結束了懷俄明州、雨和像打地樁一樣的旅行,最重要的是,我結束了熊帶來的壓力。原本計畫好到熊比堤頓和黃石公園還要多、雪也比我之前碰到的都還要多的冰河國家公園的旅程,已經完全無法吸引我。我在公園管理處停留,把經歷告訴公園的管理員。管理員告訴我,他們從其他國家公園(我想可能是冰河國家公園,蓋棺論定,更加確定不去了。)聽過這種熊悄悄跟蹤的行為,但我的經驗卻是堤頓山脈的第一份報告。他們還告訴我,如果對熊大聲吼叫,揮動雙臂,對牠充滿挑釁意味的跺腳,然後用石頭丟牠,十之八九是人會被打傷。為此,我覺得該給我的守護天使送上一份大禮。
我出發前往小鎮,找了家汽車旅館,弄乾我的東西,打電話給爸媽,讓他們知道發生的事後,還特別跑了好幾家餐廳詢問是否有熊肉,但沒有一家供應。而在上床睡覺前,我也沒去看傑克森這裡的電影院正在上映的兩部影片,一是有恐龍悄悄跟蹤傑夫.高布倫的<侏羅紀公園二>,二是有熊悄悄跟蹤安東尼.霍普金斯的<勢不兩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