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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十二 野驢、家驢和騾子

完美的和諧 Roger A. Cara 4990 2023-02-05
  孜孜不倦的勞動者   ★形象   當巴比倫的克雷尼斯(Cleinis)打算將驢子當祀禮奉獻給阿波羅時,阿波羅拒絕了這分友善的表示,要求祭祀時只能使用綿羊、山羊和小母牛。來自奧林匹亞(Olypia,【註一】)的拒絕,在驢這種值得讚賞的動物的歷史中,實在不太光榮,顯然阿波羅和驢子曾有過節。當米達斯國王(King Midas,【註二】)在一個音樂比賽中評定牧神潘勝過阿波羅之後,阿波羅就將米達斯的耳朵變成驢耳朵,米達斯因而深受其擾,即使他再富有也於事無補。   【註一】古代奧林匹克運動會舉行的地點,相傳該運動會是由天神宙斯和赫丘力士所創。在奧林匹亞克洛諾斯山高地的南部,後來逐漸發展為宙斯的聖地。

  【註二】希臘神話中的弗里吉亞(Phrygia,即今土耳其)國王。阿波羅使米達斯長出驢耳朵,以作為他評定牧神潘贏得音樂比賽的懲罰。從此,米達斯戴著一頂緊身帽,以遮蓋他的驢耳朵,除了理髮師之外,他不讓其他人看見耳朵。然而,理髮師守這個秘密守得十分難受,於是挖了一個地洞,朝著地洞裡輕聲細訴。結果,從這個地洞中長出了蘆葦,並在微風中散播了這個祕密,最後,所有的人都知道他們的國王長了驢耳朵。   不過,由於驢子曾背著酒神戴奧尼塞斯過河,前往多多那(Dodona,【註】)尋求神諭,所以驢子就成為獻給酒神的祭禮。這件事有助於驢子提昇地位。戴奧尼塞斯和愛神阿芙羅戴特的兒子是普里阿普斯(Priapus),這位擁有不平凡血統的年輕神祇,成為繁殖力與自然力量的守護神,而驢子就是用來奉獻給祂的牲禮之一。

  【註】古代天神宙斯神殿之遺址。根據希羅多德的記載,一隻黑天鵝從埃及的底比斯飛來,以人類的語言傳來神諭,指示必須在該地興建神殿祭祀宙斯。   在《聖經》中,馬利亞、亞伯拉罕、約瑟、約伯和摩西都曾騎過驢子。不過,至今為止,所有驢子曾搭載過的乘客中,最有名的還是拿撒勒(Nazareth)的耶穌。耶穌認為,在人類長久使用昂揚的駿馬和疾馳的沙漠駱駝的世界裡,騎乘驢子是謙虛的象徵。不過,耶穌選擇的坐騎後來卻成為墮落的象徵。罪犯在前往絞刑臺的途中,必須緊抓著驢子的尾巴,倒騎著驢子去迎接他們慘烈的命運。另外,娼妓所受的懲罰,是被迫赤身露體地騎著驢子繞行整個村落。   和其他大多數家畜一樣,驢子被賦與了一層層的意義。對羅馬將教而言,耶穌的坐騎無可避免地變成了貪欲的象徵(很多動物都被貼上了這個標籤)。印度人也是如此。在古代,驢子象徵頑固、愚蠢和傲慢。但對希臘人而言,牠是智慧的象徵,也是獻給酒神巴克斯(Bacchus,即戴奧尼塞斯)的祭禮。有時牧神潘自己也會戴上驢子的耳朵(雖然平常他戴的裝扮是山羊的角、耳朵或後腿),那是代表洞察力和具音樂敏銳度的標誌。即使其他人如此討厭驢子,弗里吉亞人(Phrygians,【註】)卻非常崇拜驢子。今天,驢子這個字眼卻不是一個令人喜愛的用詞。

  【註】弗里吉亞是古安納托力亞(今土耳其位於亞洲的領土)的一個地區。希臘傳說中以為弗里吉亞人是在特洛伊戰爭時(西元前十二世紀初)從巴爾幹半島侵入安納托力亞。   這些都已不再是新鮮事了。由於家畜重塑了人類的文化和經濟,並為人類的角色及潛能重新賦與了定義,因此,牠們必須能滿足人類在實際與想像上的需要。而不論是尊貴的形象,或是徹底荒謬可笑的代表,驢子全都包辦了。      ★野生的驢子   自從人類開始畜養驢子以來,曾存在的野驢共有三種:土庫曼野驢或稱波斯野驢,以及較不為人知的西藏野驢和非洲野驢。其中,非洲野驢也是家驢的種名;在英文中,家驢又可稱為donkey或burro;其實burro這個字在西班牙文中即和donkey同義,兩者之間並無差別。英文中所謂的jackass,也就是公驢,jack有時候也可通用;至於jennet則指母驢。一般相信,非洲野驢就是目前存在的家驢的祖先。

  不論在半乾燥或乾燥地區,通常野驢都能繁衍。在缺水的情況下,牠們比馬或斑馬走得更遠。牠們的社會組織和斑馬非常類似,不過比起這些擁有漂亮條紋的表親,牠們在較缺乏食物及更嚴酷的環境下更能生存。和其他馬科動物比較之下,驢子是最腳踏實地的,不過卻也是最遲緩的。牠們謹慎從容,而且極吃苦耐勞。   三種野驢中,為何唯有非洲野驢被人類養馴,至今仍是一個無解的謎。不過弗列德力.佐那(Frederich Zeuner)有不同的看法。佐那是一位畜養史學家,同時也是少數與此議題有關的標準參考文獻的作者,他認為波斯野驢是介於真正的野驢(非洲野驢)與馬之間的中間型。克魯頓︱布洛克與其他學者並不贊同他的看法;這就和其他與畜養有關的歷史論題一樣,面對同樣的資料,卻歸納出不同的結論。

  就非洲野驢與人類接觸方面而言,牠們原來的分布範圍其實並不太廣,大約從摩洛哥到索馬利亞,有些甚至遠及阿拉伯半島的某些地區。西藏野驢的分布範圍甚至更小,只出現於西藏及毗鄰的一些高約九千至一萬呎的高地。另外,波斯野驢的分布範圍西起現代的敘利亞(目前這裡的野驢已經絕種)和伊拉克,東至中國東北及印度(至少在西部)。這顯示了波斯野驢(或稱土庫曼野驢,或其他許多不同名稱)曾與許多先進文化有過接觸,所以被畜養的機會可能也非常多。   雖然有些學者和佐那看法相似,認為波斯野驢是由古代的蘇美人和其他民族所養馴的,但由於沒有可供辨識的野驢後代,所以這種說法的可能性似乎並不太高。家驢和非洲野驢交配後所產下的後代具有生殖能力,但家驢和波斯野驢或西藏野驢所產生的後代則否。現代也有人以家驢或馬與波斯野驢交配,產下沒有生殖能力的小型騾子。目前各地的野驢所面臨的壓力,來自於人類為了運動或取得驢皮而過度獵捕。嚴格說來,養馴非洲野驢以培育家驢,可能是人類為了讓野驢得以生存所做的唯一努力。所以,家驢已算是人類從寒冷的戶外帶進戶內的家畜之一了。

     ★何時與何地   非洲野驢可能有三個品種,其中之一是在羅馬占領之後未能繼續存活、目前已告絕種的西北型;第二種是東北的奴比亞(Nubian)型,目前幾乎就要絕種;至於索馬利(Somali)型的數量也正急遽減少中。另外,至少還有一個歐洲品種曾生存於義大利等地,但在人類開始畜養之前,便已完全絕種;牠們的分布範圍曾經遍布整個歐洲大陸,甚至遠達不列顛群島。   人類最早畜養非洲野驢的地點,幾乎可以確定就在尼羅河河谷或利比亞。從古墓中的繪畫來看,畜養開始的時間至少可回溯到西元前二千六百年左右。在巴勒斯坦的青銅器時代遺址中發現的驢子遺骸,以及在哲立科找到的陶像,其時間都可回溯至西元前三千到二千五百年間。佐那指出,大馬士革(damascus,【註】)在楔形文字中的意思就是驢子之城,而從那時開始,驢子便以家驢的型式開始不停地向世界各地散播。

  【註】大馬士革是一個歷史悠久的城市,西元前七三二年曾被亞述帝國攻占,西元前六十四年又為羅馬人占領,此後開始蓬勃發展。一九四六年成為敘利亞阿拉伯共和國的首都。      ★野化的驢子   在很多地方,野化家驢的數量實在太多了,以至於人類將牠們視為害獸。在澳洲,坐在車子裡射擊驢子,是一種消磨無聊的星期日下午的傳統休閒活動;人們把它當成一種射靶練習。在美國的大峽谷及其他地方,必須成立救援小組,以拯救日漸減少的驢子。當地人認為驢子對棲息地有害,同時會對生活於乾燥或半乾燥地區的野生動物造成影響。在孤立的島嶼上,如果沒有天敵,驢子對當地的棲息地的確會造成威脅,因此,一旦驢子被運送到加拉巴哥群島或其他偏遠的列島,射擊往往就是解決這問題的唯一方法。將驢子視為害獸,似乎不是正確的態度。不過,在美國西部,至少有九個州的人們也以同樣的態度來對付野化的馬匹。

  無論畜養是如何開始的,也不管人們對待驢子是多麼地好(或惡劣,有各種可能性),驢子的確有了某些改變。我曾參與兩次大峽谷的救援行動,發現驢子真的是非常容易相處的動物。牠們通常很合群,對孩童非常柔和,常用鼻子磨蹭人,以討些東西吃,而且肯讓人擁抱及撫摸牠們。牠們沙啞而尖銳的嘶叫聲,是大自然中最嚇人的聲音之一,所以牠們也被暱稱為沙漠的金絲雀。那兩頭住在我書房旁野地上的驢子,真的就像是寵物一樣,每天都讓人以手餵食,然而,其中那頭被我稱為佩德羅(Pedro)的公驢,其實是在大峽谷的野地裡出生的。   驢子的吸引力,以及人們後來對牠們的需求,其實是很容易想見的。驢子堅忍、要求不多、腳踏實地,而且能在極難行的地方以及人類可能遭遇的各種氣溫下,載運龐大的貨物。牠們不論單獨或整群都很容易管理,而且也很容易和其他家畜一起放牧。即使牠們頗為頑固,但這個小缺點卻瑕不掩瑜。驢子在體型上的大小差異,在有蹄類動物目是相當罕見的,例如,在法國培育出來的普瓦圖驢,既帥氣評價又高,其體型與馬相近,但另外也有體型比綿羊大不了多少的侏儒驢。灰色是驢子最為常見的毛色,不過,現在黑色、白色甚至雜色品系都已培育出來了。驢子皮毛的差異,幾乎是由居住地點決定的,因為牠們根據外界環境而長出不一樣的毛。

  驢子曾被稱為窮人的馬,其實這名詞是相對的,許多窮人在擁有了驢子之後,由於牠們願意載他前往他想去的地方,且為他拖曳任何貨物,因而已經有許多人從貧困中翻身致富了。      ★騾子   騾子(mule)是公驢和母馬雜交的子代。在定義上,騾子應該是無法繁殖的;事實上,mule這個字除了用來表示這種雜交動物外,它也指任何一種不具生殖能力的動物,尤其是那些經由雜交繁殖所產生的動物。具有繁殖能力的騾子極為罕見;這些雜交後的動物通常因競爭而淘汰,不過可能仍有少數存活了下來。西元一九八四年,據稱在美國的內布拉斯加州有一頭母騾產下了一頭小騾。然而,即使的確曾發生過這種事情,但因次數實在太少,因而仍無法動搖我們對騾子所下的定義。

  如果在育種時將性別顛倒,將公馬與母驢交配,所獲得的子代是同樣不具生殖能力的駃騠。騾子比駃騠常見,且人們認為騾是較好的役用動物。此外,還有斑馬與馬、斑馬與驢子的混種雜交,這些雜交子代統稱為zebroids,而個別的稱呼則分別為zonkey(斑馬和驢的雜交子代)、zebrorse(斑馬和馬的雜交子代)、zebrule(斑馬和騾的雜交子代),另外還有其他各式各樣的名稱。牠們都是少見、不具繁殖能力,而且在經濟上不具重要性的動物。   大約從聖經時代開始,人類似乎就已在西亞進行騾子的育種了。雖然騾子非常頑固(牠的頑固足以讓驢子失色),但牠們腳踏實地,體型壯碩,能夠載運重物和病人,也很容易駕馭。亞歷山大大帝(Alexander the Great,【註】)的靈車,就是由六十四頭騾子一路從巴比倫拖到亞歷山大城去的。此外,羅馬軍隊也經常利用騾子;第一次世大戰中的軍隊也經常使用牠們。在人類整個歷史中,騾子一直為人類提供了貢獻。   【註】西元前三五六︱三二三年,馬其頓國王及古代最偉大的將軍,三十二歲時就已建立了從亞得里亞海到印度的大帝國,後來卒於巴比倫,享年未滿三十三歲。亞歷山大大帝終其一生都致力於建立人民共和政治;他成功地塑造了希臘語成為東方的世界語言,希臘文化隨著他的教育,滲透至亞洲的貿易網、新港口以及許多名叫亞歷山大城的新城市而興盛,於是產生了希臘的啟蒙時代,同時也為羅馬的統治開創先河,最後協助基督教從地中海岸向外傳播,使它成為世界性的宗教。不過,亞歷山大想要融合東、西方人民的企圖最後並未成功。   現在的都市居民可能一輩子都沒看過活生生的騾子,對牠的認識也十分有限,大約只知道牠長得像馬或驢子。事實上,有些人甚至連騾子和驢子之間的差異都不清楚。當然,人們還不至於質疑究竟騾子是不是家畜。儘管都市人對驢子和騾子欠缺認識,但是除了南極洲之外,牠們在各大洲的農業和運輸上占有很重要的地位。雖然人類對牠們的依賴程度日漸減低,但牠們在我們的發展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卻是不容忽視的。隨著農場與鄉村運輸工具的機械化,全世界目前所使用的牽引機大約已有二千一百萬輛,而役用驢子的數量應該將近四千萬頭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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