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客:我買的這斤豬肉不夠秤,差半兩!
營業員:買塊手錶每天還誤差十秒二十秒呢!一斤豬肉差一兩半兩有什麼奇怪的。
顧客:有這麼比方的嗎?
營業員:同志,買東西不要斤斤計較嘛!
由於工藝水平和製作技術的限制,對於普通手錶來說,每天有十秒二十秒的誤差,確實沒有什麼可奇怪的,因為這是製作者雖經努力仍然難以避免的現象。但是像賣豬肉之類的東西短斤缺兩,那是有意地坑害顧客,因為要做到足秤是很容易的事。這位營業員把這兩種性質根本不同的情況拿來類比,為自己的不道德行為作辯護,是地道的詭辯。
另外,說顧客斤斤計較,又犯了倒打一耙的詭辯錯誤。顧客買了不足秤的東西回來找營業員,是為了維護自身利益的正當行為,它與斤斤計較毫不相干。相反,人們有充足理由質問營業員:你為什麼不肯賣給人家足秤的東西?是誰在斤斤計較地只想佔顧客的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