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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給

人生三重奏 馬驥伸 830 2023-02-05
  一位獨身主義的朋友,忽然有點感觸:   結婚不結婚,倒不算什麼了不得的事。可是沒人傳宗接代,似乎個人的生命就此及身而止。   從另一角度觀察,父母所傾注於子女的感情,不僅關乎個人生命的延續,還包含了給的心意。   施比受更有福,個中滋味很多人都深有體會。對下一代的給,更常是毫無保留,沒有任何條件的。這或許也正是若干為人父母者引為快事之一。   不過,給也需要技巧,過於主動的、單方情願的給,不管受者是否需要,願不願意接納;往往令人消受不起。   偶爾見到有些父母在餐桌上,勸誘兒童進食,一再請催、利誘,卻把孩子的胃口倒盡了。   也有一些忙於事業或個人生活的父母,因為沒有足夠時間陪伴子女,不斷地用物質上的給,冀資彌補;孩子卻被給得麻木,甚至厭煩。

  唐代詩人孟郊的遊子吟:慈母手中線,遊子身上衣;臨行密密縫,意恐遲遲歸。是吟是唱,都會勾起不少遊子的愁緒。   不是遊子的孩童,若果每天上學前,母親也臨行密密縫,試想這孩子是何感受?   依稀記得一個外國故事,敘述兩家好鄰居,起初由於互相關愛,在佳節交換禮物。彼此都不想占對方便宜,回禮的總比原先加厚些。一直到他們分遷異地,還繼續這一睦誼活動。多年輾轉遞增,出手的禮品愈來愈貴重,不但負擔為苦,選擇禮品也成一大煩惱,雙方欲罷不能,暗地裡竟較上勁兒了,最後送禮的心情中,隱含了憤恨和敵意。   這樣的給法,對施與受雙方都非福可言。   給要給得適度,給得恰當,有時更要控得住自己能夠不給。

  當然,人生給的意義,還可作高層次的昇華。由小我對子女,擴伸到對社會、對國家、對人類的大我精神面的給。   有人燃燒自己、照亮別人,這種精神,這等抱負,是偉大的。   即或是這類偉大的給,也得適時、適地、適情、適理。     (一九八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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