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歷史煙雲 酒徒

第43章 四十二

酒徒 劉以鬯 6410 2023-02-05
  保持頭腦的清醒乃是一件美好的事情。清早起來,到維多利亞公園去看海,看九龍的高樓大廈,看蝴蝶們怎樣快樂地飛來飛去。   夜色轉濃後,酒癮發作,渾身不得勁,坐也不是,立也不對,脾氣暴躁到極點,猶如氣球一般,大到無可再大,只需多吹一口氣,立刻就會爆裂。當我劃燃火柴時,我的手抖得厲害。於是我走進一家餐廳,向夥計要了一杯咖啡。(咖啡是不能解渴的,我想。)魔鬼在向我招手。那是一種磁性的力量,需要野蠻的感情。我聽到銀鈴般的笑聲,原來是一對似曾相識而又陌生的眸子。   我又在手指舞廳的黑暗中尋求新奇了。一心以為新的刺激可能變成酒的代替品。但是,過分赤裸的感情,缺乏神秘性。隔一層紗,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遂有了迷漫之美。我想喝酒。我依舊極力抗拒酒的引誘。

  走出舞廳,沒有一定的去處。不敢經過酒吧門前,結果在皇后道邊看櫥窗。我是一個世紀病患者,極想變成諾言的叛徒。   那夜總會的燈飾是屬於明天的,南美來的胴體使男賓們的血液流得更快。酒。酒。酒。每一隻桌子上都有酒。薩克薩風永遠不會覺醒的發抖的聲音也含酒意。酒。酒。酒。每一個賓客手裡都有一杯酒。只有我是叛徒。我面前放著一杯咖啡。七彩的燈光在紛亂中變成驚飛的群鳥。那南美來的胴體在掌聲中消失。我是一個尋夢者,企圖在夢中捕捉酒的醇味。說起來,倒是不容易解釋的。我竟與自己宣戰了。我的心緒很煩。忽然記起一句庸俗的話語:昨天已死去。其實,明天也沒什麼好的。明天一定會變成昨天的。酒。酒。酒。那含有酒意的微笑最誘人。那含有酒意的鼓掌。聲聲都叩我心。我必須離開夜總會,讓夜風吹去我的困惑。

  坐在電車上,想到加謬的名言而失笑。法國智者說了一句俏皮話,就有一百個中國詩人爭相引用。人類多數是愚昧的,都在庸俗的鬧劇中扮演小丑。這是一個病態的世紀,讀過書的人都不健康。我欲睡了。街風猛叩車窗,不能將乘客們嘴裡吐出來的青煙吹去。駱駝煙。朗臣打火機。一條淡灰而繡著紅色圖案的領帶。售票員一再用手背掩蓋在嘴前打呵欠,可能是想起了正在熟睡中的蝦仔與阿女。酒。酒。酒。不喝酒,連這座多彩多姿的城市也要伸懶腰了。月光似銀,夜街極靜。走進士多買一包香煙,卻看到了幾排洋酒。(何必這樣虐待自己?我想。)   於是回入士多。(不能,不能,絕對不能這樣做!我想。雷老太太救了我的命,並將她的積蓄全部交給了我,如果我還有一點人性的話,就不能再喝酒了。)於是走出士多。

  夜漸深,四周靜得很。我驚詫於自己的皮鞋聲太響。(渴死了,不如到夜總會去喝幾杯。她一定不會發覺的,我想。)於是掉轉身,準備到夜總會去喝幾杯酒。走到夜總會門口,我又趑趄不前。(不,不,我不能欺騙她。我可以欺騙自己,但是絕對不能欺騙她。她是一個好心腸的老年人。她的精神雖已失去平衡,她是一個好心腸的老年人。我可以欺騙自己;但是絕對不能欺騙她!)於是轉身,挪步回家。   月光是銀色的,夜街極靜。很渴,身上有足夠的零錢買酒。(我必須控制自己,不能變成酒的奴隸。但是如果我單獨到夜總會去的話,坐在角隅,她一定是不會知道的。我何必虐待自己?酒,具有一種特殊的力量。沒有嘗到酒的味道,已有多時。現在,正是喝酒的好時光。我何必虐待自己?人生就是這麼一回事,太認真,自己吃苦。不如糊塗些!酒不是毒藥,沒有什麼可怕的。我的心情如此惡劣,不趁此喝幾杯,一定會悶出病來。我應該為自己著想。那雷老太太雖然待我這麼好,究竟不是我的親娘。事實上,就算是我的親娘也不一定要聽她的話,我是我,別人不能支配我。當我想喝酒時,我應該喝個痛快。)

  這樣想時,我又站在夜總會門口了。我下了最大的決心推門而入,選一個角隅處的座位。   酒。酒。酒。一杯。兩杯。三杯。四杯。五杯。我彷彿在遙遠的地方遇到了久別重逢的朋友。我很快樂。(酒是我的好朋友,沒有一個朋友能夠像酒那麼瞭解我!)   一杯。二杯。三杯。   我不覺得孤獨了,我有酒。酒是一種證明,它使我確信自己還存在。於是我得到滿足,一切都顯得那麼和諧。有人在跳薯仔舞,看起來像是一群鴿子。牆壁上畫著一些抽象的線條,多看幾遍,也會悟出一個道理。   我想起一座拱形的橋,橋的右邊奔來一個男人,橋的左邊奔來一個女子,最後在橋頂相遇,正當樂聲來自天際的時候。這是極其美好的,雖然是一瞬即逝的意念。我看到兩片橙色的嘴唇,貼在一隻玻璃杯的邊緣。那淺若燕子點水的微笑,似曾相識。我無法捕捉失去的意念,一切都是那麼容易消失的。快樂會消失。痛苦也會消失。這個女人的美麗像一首無字的詩,較之那些文字遊戲高明得多。

  我走入安徒生的王國,想在爵士音樂的嘈雜中尋求天真。刺耳的鏗鏘,以及非洲森林裡的鼓聲,合在一起,正在進攻理性。一切都不停頓,黑夜突然出現璀璨的雲霞。我的額角在沁汗,但是她卻笑得如此歇斯底里。有狂熱在我內心燃燒,又彷彿關在籠子裡得不到自由。我欲追尋答案,卻無法領悟這人生的奧秘。還是多喝一杯吧,酒是一架火車,在糊塗的倉促中,從一個開始,將我帶到終結。於是我討厭太多的燈光。事實上更討厭太多的眼睛。(這是一個齷齪的所在,我想。)   她的膚色是那麼的白皙,只有齷齪的思想給糖衣包裹著。一切都是齷齪的,連這裡的音樂也是。(牆角也許會有好奇的蜘蛛,正在偷窺人類的瘋狂。)   感情脫去衣服,抓不到任何東西來掩飾它的羞慚。年輕的時候,笑是一種力量。年老的時候,白髮是一種諷刺。只有對於那些中年人,酒遂成為最好的伴侶。錶已停。鼓手的臉色依舊那麼健康。

  誰還記得江南的杏花與春雨?誰還記得小河裡的腳划船?一個秋日的傍晚,獅子山下的廟宇,晚鐘鐺鐺,林中的群雀同時驚飛。我嚮往於廟堂裡的宗教氣氛,又不能憑借菩薩的指引擺脫現實的苦難。   後來,我學會吸煙。後來,我學會到小舞廳去購買廉價的愛情。後來,我學會從銀幕上追求童年的夢。後來,我學會撒謊。後來,我學會喝酒。酒帶給我一個彩色的境界;又帶給我一片空白。   那時候,我年紀剛過二十。霞飛路上的梧桐樹。亞爾培路的回力球場。弟弟斯的烤小豬。五十歲出頭的白俄女人。越界築路的賭場。伊文泰的胴體展覽。都是迷人的,都不及酒好。那是一個有著厭世心情的舞女,她說她喜歡我的眼睛。然後我們有了不經意的約言,在兆豐花園的大樹底下。我不知道她有一張善於撒謊的嘴,甘願做她的奴隸,將自己的一切都交給她了。她常常帶我到洪長興去喝酒。我竟沒有醉過一次。我一再誇耀自己的酒量,她卻笑瞇瞇地對我說:有一天,你會醉的。過些時日,我果然醉了。那是她輟舞的日子,當我知道她決定嫁給棉花大王時,我獨自走去洪長興,醉得連方向都辨不清。那時候,我年紀剛過二十。從此,酒變成一種護照,常常帶我去到另外一個世界。我未必喜歡空白似的境界;只是更討厭醜惡的現實。有一個時期,我習慣在霧裡重慶喝白乾。

  有一個時期,我習慣在雨中故鄉喝黃酒。有一個時期,我幾乎每天坐在尖沙嘴的那家小餐廳裡喝威士忌。然後我結識一個虛榮無知的女人,我以為她是十分善良的。她勸我戒酒。我戒了。然後我們結合在一起。我發現她對幻夢的追求不遺餘力。有人說:她被一個抽鴉片的老戲子糟蹋了,有人說:她用自己的青春去勾引老人。總之,都是醜惡的事情。我想到了酒。當我離開那個女人後,悲劇不可能變成喜劇,酒則像剪草機一般,將路上的荊棘剪平了。不過那顆心,卻從輕快的玫瑰期轉入憂鬱的灰色季。朋友們說我是傻瓜,我不肯承認。我常常對自己說:有一天我會重獲失去的源泉。   好幾次,我欲重建一座城。大雨傾盆時,力量投入酒杯,獵者的槍彈未能命中,那野鴨仍在空中振翅而飛。那些都是過去了的事,想尋找它的細節,竟會如此困難。往事如街邊的行人,剛遇見,瞬即離去。只有太陽會去了再來;人的道路絕對不是一個圓圈。開始與終結,只是一條線上的兩個點。我是頗有幾分膽量的,一度在這條線上舞蹈過;受過幾次驚嚇後,也怯弱似老鼠了。日子像水般流去。日子像長了翅膀的鳥類飛去一個遙遠的地方。

  我曾經見過不少奇事:一個站在太陽底下的人竟會沒有影子;一個眼睛裡會伸出手來的白粉道人;一個因為忍受不了飢餓而將自己的靈魂出售給魔鬼的學者;一個沒有心臟的舉重家;一個動了真感情的女明星這些都是記憶中的火花;偶然的一現,也能產生奇趣。但是記憶中並不完全是這種奇趣的火花,相反,大部分倒極其冷酷無情。我不能不喝酒。我不能不找自己,寧願經常遺落在一個不可知的境界。   我的伴侶,看來是個很有趣的女人。我不知道她姓什麼叫什麼;更不知道她怎麼會跟我在一起的。我拿了一百塊錢給她,她笑得很媚。我吩咐夥計買單,只想回家去用睡眠來忘掉自己。我認為這樣做,對我也許會有點益處。   當我清醒時,我發現她依舊睡在我身旁。我是不願意這樣做的;但是我竟這樣做了。我翻身下床,拿了二十塊錢給酒店的夥計,走到外邊,陽光刺得我睜不開眼。我討厭陽光,因為它正在凝視我的赤裸心欲。

  不止一次,我在醉後的蒙昧中向妓女購買廉價的愛情。我常常後悔;卻又常常覺得可笑。我必須責備自己,不應該用酒去灌澆自己的任性;更不應該寵壞自己的感情。事實上,這樣做不但得不到什麼;反可能引起精神的痙攣。   天氣尚未轉暖,翻起衣領,雙手插入褲袋。從士敏土的人行道走回家去,經過報攤,投以習慣的一瞥,看到了《前衛文學》第三期。(麥荷門是一個倔強的傻瓜,我想。)我對文學的狂熱未必完全消失;但是我竟連目錄也不肯看一看。我是不希望有個鍍金的靈魂的;卻懼怕黑色佔領我的心房。   有人認為智慧是上帝的禮物,我反對這種說法。我認為智慧是魔鬼手製的藥丸,吞得多的,煩惱也多。於是想起了一個朋友。此人十分勤奮,曾經以兩倍於曹雪芹撰寫《紅樓夢》的時間去研究脂硯齋的評語。他現在已經五十多歲了,讀到《春柳堂詩稿》時,比探險家尋獲寶藏更喜悅。(這是十分可悲的,那些吞服太多魔鬼藥丸的人。)

  我自己已經悟徹沒有?這個問題很難解答。不過,在目前這種情形下,酒的吸引力仍大。回到家裡,雷老太太正在聳肩啜泣。我問她為什麼流淚;她問我為什麼徹夜不歸。我嘆了一口氣,她竟放聲大哭。我一向討厭女人哭泣,尤其是年老的婦人。(我有我的自由,沒有理由受她管束。她雖然救了我的命;而且送了錢給我,但是我有我的自由。我願意做些什麼,她管不著!我願意在外過夜,那是我自己的事。我喝酒,因為我需要喝酒。我玩女人,因為我需要玩女人。她是一個姓雷的老太太,與我毫無關係,沒有理由約束我的行動!)   於是,我退了出來。雷老太太哭得更加悲傷,聲音尖得很,跟剛割破喉管的母雞一樣。我怕聽這種聲音,憤然出街。陽光仍極明媚,這是一個美好的日子。我的心仍在落雨,無法驅除莫名的哀愁。走進茶樓之前,忍不住在報攤上買了一本《前衛文學》。   我不敢喝酒,又不願意思念雷老太太。坐在大茶樓的閣仔,要一壺普洱和兩碟點心,然後翻開手裡的雜誌。我看到一個詩特輯,編排的形式相當新穎;然而那只是一堆文字遊戲。作者不能技巧地運用文字去表現意象,結果變成沒有意義、沒有中心的鉛字堆砌。文學作品貴乎獨創,每一個愛好文學的人都知道。但是,獨創必須具備充分的解釋。近年來,由於少數優秀詩人的努力,似乎已經摸索出一條道路來了,大家都在期待,以為不久的將來即可讀到偉大的詩篇。不料,真珠剛出現,魚目就似潮湧至。讀者浪費太多時間與精力,文字遊戲式的詩作依舊層出不窮,繼續發展下去,新詩的文字終有一天變成萬花筒裡的彩色碎玻璃了。   《前衛文學》第三期以頗多的篇幅特闢詩專輯,用意至善,但效果是相反的。如果文字遊戲或鉛字的堆砌也能算作新詩的話,新詩已走到Dead End。如果只有一兩個人在戲弄方塊字,那還不足為患。可憂的是:文學遊戲式的新詩已經變成一種風氣了,我不明白麥荷門為什麼要闢這樣一個專輯?是不是其他部門找不到理想的稿件?因此,我翻了一下譯文部分,依舊選擇一些舊材料,沒有新鮮的東西。至於創作部分,也和第二期一樣,不夠充實。三個短篇的表現方式都很陳舊,像極了五四初期的作品。惟其如此,我很替麥荷門擔憂了,麥荷門浪費了他母親的積蓄,又浪費了他自己的時間與精力,辦這本有名無實的《前衛文學》,實在是一件令人惋惜的事。   我向夥計要了一杯酒,我必須為自己的前途籌算一下。為了生活,我走過通俗路線。在香港,撰寫商品固可換取生活的安定;終究是無聊的。我應該設法找一份固定的職業,雖然並不容易。   我喝了幾杯茶之後,走出茶樓。沒有一定的去處,只管漫無目的地搬弄腳步。我是一隻螞蟻,在一個狹小的地方兜來兜去,卻不知其狹小。螞蟻要覓食的,它的求生欲也極強烈。我失笑了,覺得自己的愚蠢乃屬與生俱來。走進告羅士打,要了威士忌。只有酒是美好的。酒是主宰。酒是神。酒是遊子的知己。我無法探求人生的最終目的。對於我,喝酒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但是酒不是空氣與陽光。它是需要用錢去購買的。為了喝酒,我就得設法找錢。否則,將雷老太太送給我的錢花完之後,怎帶過日子?   我想起那個出版社的老闆錢士甫。他是一個庸俗的文化商人,以盜印他人著作起家,如今儼然大出版家了。過去,我曾經向他求售自己的小說,他扁扁嘴,將頭偏過一邊,說是即使不要版稅,也不願出版這樣的小說。多麼可惡的傢伙,但是我竟會在這個時候想到他。我將錢士甫當作一個人;然而他不是人。我希望他能給我一個編輯工作,他扁扁嘴,將頭偏過一邊,表示不能考慮。我說我的處境相當窘迫,他說他最怕文藝。我說我不但會寫武俠小說,而且會寫黃色的故事新編。他笑了。他說會寫與叫座是兩件事情。他可以找到一百個會寫武俠小說的作者;但是很難找到一個叫座的。   我的視線突呈模糊,為了維持這麼一點自尊,不能不馬上退出。處身在兩座高樓大廈之間,遂顯得特別渺小。一切靜止的東西都有合理的安排,惟人類的行為經常不合邏輯。情感與升降機究有不同,當它下降時一若物體般具有變速。   三月的風,仍似小刀子般刮在臉上。我又去喝酒。我遇見一個醉漢,竟硬說我偷了他的眼睛。我覺得他很可笑,卻又不能對自己毫無憐憫。(他是一面鏡子,我想。當我喝醉時,我也會索取別人的眼睛嗎?)群眾的臉。群眾的笑容。只需三杯酒,一切俱在模糊中淡出了。理智是可以洗滌的,單用酒液,就永遠洗不乾淨。玻璃窗上的霧氣,不准眼睛窺伺現實。耳際傳來納京高的磁音,空間遂有了美麗的裝飾。   那個醉漢還沒有走,咧著嘴,硬說這個世界有太多的維他命。我覺得好笑,因為我仍能保持清醒。這是一串很長很長的列車,車上只有我一個乘客。車輪在車軌上輾過,發出單調的韻律。第一次,我認出寂寞是一隻可怕的野獸。我討厭時間,企圖用餐刀切去半個白晝。神是那麼的刻板,總不肯將夜幕提早扯起。再來一杯酒,這是我最需要的東西。牆上有隻蟑螂;但是牠不像是個狡黠的傢伙。啪!有人用木屐將牠擊死了。   生命就是這麼一回事,縱有千萬希望也經不起這輕輕的一擊。誰相信愛因斯坦是為了探求死亡後的真實而自殺的?妖精們都知道吃了唐僧肉可以長生不老;但是唐三藏自己卻無法避免他的最後。我們必須尋求快樂嗎?聰明如叔本華之流也無法解答這問題。然而用世俗的眼光來看,不快樂的人對塵世倒是不太留連的。(所以,多喝一杯吧。)   我發現我的眼睛給人偷去了。我哭。我向夥計索取眼睛。夥計笑。其他的食客也笑。笑聲似亂箭,從四面八方射入我的耳朵。(太可怕了!太可怕了!我必須離開這裡。)街燈也在笑,我找不到可以躲避的所在。前面有個電車站,很近,又彷彿十分遙遠。笑聲變成浪潮。我隨時有被淹死的可能。我大聲呼喚;但是一點用處也沒有。我變成人生舞台上的小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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