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都的時候,我拚命學日文,比以前下了更多苦功,後來進步到可以搭出租車到處跑、辦事情。那段期間,我跟一個日本人學日文,每天一個小時。
有一天,他正在教我看這個字的日文。好,他說,如果你想說我可以看看你的花園嗎?你應該怎麼說?我用剛剛學會的字造了一個句子。
不對,不對!他說:當你說:你想不想看看我的花園?,你用的是第一個看,可是當你想看看別人的花園時,你必須用另外那個看字,比較有禮。
基本上,第一種說法的含意是你想不想瞄一下我的爛花園?可是當你想看別人的花園時,你得說些類似我能否參觀你那漂亮的花園?這樣的話。因你必須用兩種不同的字眼。
然後他又出了另一道題目:你到廟裡去,想看看那裡的花園我造了一個句子,這次我用的是有禮貌的看字。
不對,不對!他說:寺廟裡的花園更加、更加的優雅。所以你說話的語氣應該好像我能把目光放在你那典雅無比的花園上嗎?同樣的一項概念,卻要用三四種不同的字眼來表達,只因為當我做這件事時,就很糟糕,但當做的人是你的時候,就很典雅。
我學日文的主要原因,是為了討論專業上的東西,所以我打算看看同樣的問題是不是也會發生在科學家身上。
第二天我在研究院裡問我的日本同事:我解了狄拉克方程式的日文要怎麼說?
他們教我說。
好。現在我要說:請你解狄拉克方程式好嗎?我要怎麼說?
那樣嘛,你得用不同的解字。他們說。
為什麼?我抗議:不管是我解方程式,還是你解方程式,我們做的是同樣的鬼東西!
是,沒錯,但要用不同的字這比較有禮貌。
我投降了。我覺得日文不是我這種人學的,於是從此停止學日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