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段時期。每到暑假我就開車試圖橫渡美國,開到太平洋岸邊,可是為了種種原因,我總是會流落到某個地方走不了通常是號稱賭城的拉斯維加斯。
我特別記得,第一次到拉斯維加斯的時候,我很喜歡那個地方。跟現在一樣,那時候的拉斯維加斯靠賭客來賺錢,旅館的唯一問題是怎樣吸引人來賭博。因此那裡的表演和餐飲收費都很便宜,差不多是免費了。你不用預訂房間或位子,你可以就那樣走進去,找張空桌子坐下來欣賞表演。對於不愛賭錢的人來說,這實在太美妙了,因為我享受到一切的好處:房租便宜,食物幾乎不用錢,表演當然好看;我也很喜歡那裡的女孩子。
有一天我躺在旅館的泳池畔,有個傢伙走過來跟我聊天。忘了為什麼,但他以為我是個打工討生活的,而他認為,那樣做太傻了。你看我多悠哉游哉,他說:我都在游泳池旁閒逛,享受生活。
你怎麼可以不用工作就能過活?
簡單得很,我賭馬。
我不懂賽馬,但我想不通你怎麼可以靠賭馬過活?
我說,滿腹狐疑。
當然可以,他說:我就是這樣過的啦!這樣吧,我教你怎樣賭。我們一道去,我保證你會贏一百美元。
你怎麼保證?
我賭一百美元你會贏,他說,因此如果你贏了,你一點損失也沒有;如果你輸,我就給你一百塊!
我就想:對啊!如果我贏了一百美元,我就輸他一百美元,我什麼也沒損失,就當作是一種練習好了這證明他的說法行得通。如果他輸了呢,我就贏了一百塊了。這真美妙呀!
他帶我去一個投注站,那裡列出了馬的名稱以及全美各地的賽馬場,他介紹我認識一些人,這些人說:他很了不起!我贏過一百美元!
慢慢地我明白到,原來我也要湊出一些錢來下注,便開始有點緊張。我要賭多少錢?我問。
噢,三四百美元吧。
我身上沒那麼多錢。而且,這令我擔心起來了:萬一我全輸了呢?
他說,你聽我說,我教你下注,只收你五十美元的顧問費,而且贏了才收錢。如果不靈呢,我會給你一百塊。
我盤算:哇!那麼我穩贏了不是五十就是一百塊!他怎麼能那樣做?隨即意識到,如果機率平均的話,你贏一百塊的機率對輸四百塊的機率是四比一。因此每試五個人之中,有四次他們會贏得一百塊,他則拿到二百元顧問費(同時指出他是多厲害);第五次他要付一百元;所以平均說來,他每付一百塊就拿回來二百塊!我終於明白他為什麼能那樣做了。
我們這種討價還價的過程持續了好幾天,他又發明了一些新方式,乍聽之下好像很划得來,但當我仔細想一會兒之後,便明白了其中的巧妙。終於,他沮喪地說:好了,這樣吧,你給我五十美元顧問費,如果你輸了,我還你所有的錢。
這樣我要輸也難了!於是我說:好,就此說定吧。
好極了,他說:但可惜這個週末我要去舊金山一趟,你把結果寄給我好了。如果你輸了你的四百塊,我也會把錢寄給你。
他的第一套計劃靠老老實實的數學賺錢。但現在他要出城去了,這一次,他能賺錢的唯一方法是不把錢寄來當個徹頭徹尾的騙子。
因此,我始終沒接受他的建議;但看他怎麼操作這些賭法,倒是娛樂性十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