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康奈爾教書時,隔沒多久我就回法洛克衛老家一趟。
有一回當我在家時,電話響起來:是加州打來的長途電話!
那時候長途電話代表發生了很重大的事件,特別是從加州這等神奇的地方打來的。
電話另一頭的傢伙說:你是康奈爾大學的費曼教授嗎?
沒錯。
這是×××飛機公司的×××。那是加州一家很大的飛機公司,可惜我忘了它的名字。那人繼續說:我們計劃設立一個研究核動力飛機的實驗室。我們每年的預算有多少多少百萬美元天文數字!
我說:等一下,先生,我不明白你為什麼跟我談這些事情。
讓我說,他說:先讓我把事情說清楚,請讓我用我的方式處理這件事。於是他繼續講下去,說實驗室將來會有多少人、有多少個博士級的研究人員。
對不起,先生,我說:但我想你找錯人了。
你不是理查.費曼嗎?
對,沒錯,但你在
請你讓我先把話說完,然後我們再討論。
好啦!我坐下來,半閉著眼,聽他說了一大堆所有關於這個計劃的細節;但我還是完全搞不懂,為什麼他要告訴我這些事情。
終於他解釋完之後說:我把計劃告訴你,是因為我們想知道,你願不願意來當實驗室的所長?
你真的找對人嗎?我說:我是教理論物理的教授。我不是火箭工程師,也不是飛機工程師。
我們很確定沒找錯人。
你們從哪裡找到我的名字的?為什麼會找我?
你是核動力火箭推進飛機的專利權擁有人,先生。
噢,我這才想起來為什麼我的名字會被登記為這項專利的擁有人。我告訴那個人:對不起,我只想繼續在康奈爾當教授。
專利賣了一塊錢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子的。戰時在羅沙拉摩斯有個官方的專利辦公室、負責人施密斯(Smith)上尉是個大好人。
有次他下了個通告給大家,大意是專利辦公室擬就各位正在研究的每一構想,以美國政府之名義申請專利。任何你估計大家都知道或不知道的,關於核能或其應用之構想,均請到專利辦公室,告訴我們為荷。
吃中飯時我碰到施密斯,我們一起回到技術區。在路上我告訴他:你發出通告要我們告訴你每個構想,好像有點神經病。我們繼續交換意見,不知不覺已走到他的辦公室了。
我說,關於核能的構想太多、太明顯了,我跟你一整天也講不完呢。
像什麼呀?
沒什麼大不了!我說:例如:核反應堆水底水從這裡進去蒸氣從那邊出去這就是潛水艇。或者:核反應堆空氣從前面湧進核反應把它加熱從後面出去穿過空氣這就成了飛機。或者:核反應堆氫氣通過去隆!這是火箭。又或者:核反應堆不用一般的鈾,而用加了氧化鈹的鈾,高溫時效率提高這是發電廠。隨便就有幾百萬種構想啦!
我一邊說,一邊走出辦公室。
一切平靜如常。
大約三個月後,施密斯打電話給我說:費曼,潛水艇已有人認領了,但其他三項都是你的。因此當加州那家飛機公司的人策劃設計實驗室時,他們要知道誰是火箭什麼、推動什麼的專家,他們便用這個簡便的方法:看看誰在這方面登記有專利!
總之,施密斯要我簽了一些文件,答應把那三項構想轉交政府。這是些法律程序,但當你要將專利交給政府時,法律規定其中必須要有某些交易,否則文件便不生效。
因此我簽的那份文件上寫著:我,理查.費曼,願以一塊錢的代價,出讓此項專利給政府我簽了這份文件。
我的一塊錢呢?
那只是形式,他說:我們沒有編列這項預算。
你搞了老半天,要我為了一塊錢來簽這份東西,我說:一塊錢還我!
這太無聊了吧!施密斯抗議說。
不,這才不是無聊呢,我說,這是一份合法的文件。你要我簽,我可是個正直的人呢,我是認真的!
好啦,好啦!他氣急敗壞的說:我自己掏腰包給你一塊錢好了!
好呀。
我拿了一塊錢,想到個好主意。我跑到雜貨店,買了一塊錢的餅乾糖果(那時候一塊錢可買很多東西),跑回理論組請大家吃,我說:我發大財啦,各位!請你們吃片餅乾!我的專利賣了一塊錢!專利賣了一塊錢!
每個有登記專利的人很多人都簽過文件立刻跑到施密斯上尉那裡:他們要拿那一塊錢!
開始時他還從自己腰包掏錢出來付,但很快就發覺自己快要破產!他急瘋了,拚命想辦法找些經費回來付這些錢。我不知道他後來是怎麼把這件事擺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