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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第五章

幻影書 保羅.奧斯特 40213 2023-02-05
  半小時之後,艾瑪開口娓娓道來。那時飛機已爬升到三萬七千呎,正飛越賓州或俄亥俄州某片曠野,她一路上不停地講,直到抵達阿布奎基。飛機著陸時,她短暫停下一陣子,接著我們上了車,開往夢土鎮那兩個半鐘頭,沿途她持續敘述整個經過。從午後到日暮、從黃昏到天黑,我們輾轉行經多段荒漠公路。就我記憶所及,艾瑪當時就那樣子一直講,直到車子駛到莊園大門才止歇卻仍然來不及全部說完。她幾乎足足講了七個鐘頭,但時間還是不夠一一交代所有往事。   早年過程她敘述得比較紊亂,一下子提及前事、一下子又跳到近事,還不時夾雜交代當下情況;我費了一番工夫才理出各個環節的先後次序。她說她已全部寫進書裡頭了,包括所有細節,重大事件統統都沒漏;所以無須重複海特失蹤以前的零碎細節她的意思是:反正我大可利用往後幾天、幾個星期好好閱讀她的書稿,不必趕在那天下午細究。最要緊的是海特不得不銷聲匿跡的來龍去脈,以及他後來隱姓埋名,避居荒漠、編導不為人知的影片那段經歷。此刻我之所以隨她千里迢迢遠赴新墨西哥州,正是衝著那批影片;就連本來應該會引起我興趣的一件事:原來海特出生在一艘航行於大西洋途中的荷蘭輪船上、本名叫做柴姆曼德鮑,相形之下也變得無足輕重了。甚至當我得知他十二歲時喪母、而他父親(一名對政治絲毫不感興趣的家具師傅)於一九一九年布宜諾斯艾利斯悲慘星期期間慘遭一群仇視猶太人的反布爾什維克暴徒圍毆毒打、幾致身亡,亦無心過問詳情。該起事件導致海特後來投奔美國,不過他父親早就三番兩次催他盡快離開阿根廷,國內形勢轉趨惡劣只是加速他下定決心付諸行動。抵達紐約後輾轉換了二十來種不同工作,這無須一一詳列,一九二五年他到好萊塢之後的種種經歷,更沒有必要多費唇舌。我熟知他剛入行時幹過臨時演員、搭景工人,曾在好幾部早已佚失、久遭世人遺忘的電影中跑龍套;至於他與杭特之間錯綜複雜的恩怨,我也十分清楚,那些往事都無須重提。艾瑪說:那段不愉快的經歷令海特對電影行業萌生倦意,但他不甘就此放棄,一九二九年一月十四日那天晚上之前,他始終認定自己一輩子都不會離開加州。

  失蹤前一年,海特在北橙道住處接受電影雜誌《本事》記者布莉姬歐法隆的採訪。她於週日下午三點鐘上門赴約,不到五點鐘,兩人已經摟成一團、雙雙滾臥地毯,難分難捨、打得火熱。艾瑪說:海特向來對女人很有一手,想當然耳,那絕不是他頭一次施展男性魅力、迅速擄獲芳心。布莉姬當年只有二十三歲,是一個來自斯坡坎天主教家庭、天資聰穎的女孩,自史密斯學院畢業後便回到西岸,打算在新聞界一展身手;巧得很,艾瑪正是史密斯校友,於是她運用在校人脈取得一九二六年畢業班紀念冊。艾瑪說:從她的大頭照看起來,布莉姬其貌不揚;兩隻眼睛距離太近、下巴太寬,還剪了一頭跟臉形完全不配的短髮。不過,她的樣子還算討喜,眼神流露一股俏皮、逗趣,臉蛋雖然不夠漂亮卻有一副聰明相。紀念冊上有一幀戲劇社排演暴風雨的照片,捕捉到布莉姬的演出神態,她身披白色薄袍、髮際別著一朵小白花飾演米蘭達,艾瑪說她的姿態很美,隱隱散發光芒、飽含生命與精力微微張口、伸出一隻手臂,似乎正慷慨激昂朗誦某句臺詞。布莉姬寫的採訪報導頗具當年風格;她下筆鋒利、有力,且十分精於利用詼諧妙語與逗趣辭藻為文章潤色,使她在社內的地位迅速爬升。那篇海特專訪是唯一的例外;較諸艾瑪所讀過她寫的其他文章,那一篇更為真摯、更公然表露對受訪對象的傾慕。不過,其中提及海特濃重的外國腔那一段,倒是稍嫌誇張了點。布莉姬為了喜劇效果而略略加油添醋,但海特當時口音確實是那樣子。多年下來,他的英語發音早已大幅改善,但在二〇年代他的口音仍活像個剛下船的新移民。雖然已在好萊塢站穩腳步,但不久之前,他還是個拎著少得可憐的破爛家當飄洋過海、鵠立在碼頭渾然不知所措的愣小子。

  那次採訪過後一連幾個月,海特照樣周旋在一票年輕貌美的女明星之間。他從不忌憚接二連三的緋聞甚至樂在其中,他喜歡四處拈花惹草,但沒有任何一段關係能夠長久維持。布莉姬是他結識的女子當中腦筋最好的一個,每當海特又玩膩了某名枕邊人,他總會回頭找布莉姬、要求再續前緣。從那年的二月到六月底,他每星期造訪她的公寓大約一兩次;其中有一段時期,特別是四月、五月,他們更是每隔兩三天就一塊兒過夜。不消說,海特對她頗有好感。在一起才幾個月,他們倆相處融洽、如膠似漆,然而,涉世未深的布莉姬以為自己找到一生一世的真愛,海特卻從頭到尾都認為兩人只不過是過從甚密的朋友罷了。他始終把她當作同道中人、親密床伴、堅實盟友,壓根沒想過要與她共結連理。

  布莉姬是名記者,一定曉得海特沒陪她上床那些日子都在幹些什麼;只要早上一翻開報紙,就能飽覽他前一天的獵豔事蹟,嗅聞到各種關於他近來四處逢場作戲、左摟右抱的八卦消息。就算大部分的報導、傳聞都查非屬實,照理說也該有足夠跡象令她醋勁大發。可是布莉姬完全沒吃醋也可能是她努力克制,刻意不在他面前發作。每逢海特上門,她總是敞開心胸接納他。從不過問他和其他女子的關係,正因為她從來不嗔怪他、不責罵他,也不強迫他改正,海特對她的喜愛程度自然與日俱增。其實那全是布莉姬的盤算;她對他全然死心塌地,決定耐心等待對方回頭,而不是急著逼他倉猝許下廝守終生的承諾。醉生夢死、聲色犬馬的日子總有過膩的時候,她堅信:有朝一日他會厭倦那種生活方式,他終究會迷途知返、投向光明。到時,她依然會一直守在他身旁。

  在頭腦清晰的布莉姬巧妙計謀之下,曾有那麼一段時間,她似乎是穩操勝券。當時海特正與杭特鬧得不可開交,每個月還得搶時間拍出一部新片,搞得他身心俱疲,愈來愈沒興致流連酒店、泡夜總會,也愈來愈少到處尋歡作樂。布莉姬的公寓於是成了他的避風港,他在那兒得以度過平靜無波的夜晚,讓自己的靈、肉同時獲得撫慰。布莉姬一向擁有犀利獨到的見解,由於她比較了解電影圈生態,海特愈來愈信任她的判斷。其實,當年就是她建議海特找桃樂絲聖約翰出飾妙手當家中的警長千金一角。布莉姬花了幾個星期仔細研究桃樂絲的從影表現,她認為那名二十一歲女演員深具潛力,可望繼梅寶諾曼德、葛洛莉亞史璜森、諾瑪泰瑪姬之後,成為影壇另一顆耀眼巨星。

  海特聽從她的建議。三天後,趁桃樂絲到海特辦公室赴約之前,他先看了她主演的幾部電影,當下拍板決定由她擔綱演出新片。布莉姬說得對,桃樂絲果然不同凡響;但是無關布莉姬的看法、也無關桃樂絲在大銀幕上的表現,真正造成關鍵影響的是親眼見到她本人。觀賞一個人演出默片,跟實際握到手、見到本人,可說是截然不同的兩回事。別的女星或許在大銀幕上更加明豔動人,但是在有聲音有顏色、充斥五感四象、陰陽互補的真實世界裡,海特認為她簡直無與倫比。倒不是因為她美貌過人,也不是那天下午她與海特共處的短短二十五分鐘內舌粲蓮花、妙語如珠。說穿了,她其實算是有點兒呆笨,沒什麼腦筋,但她整個人具有一股野性,渾身散發生猛活力,舉手投足之間表露無遺,令他情不自禁緊緊瞅著她不放。當她望著他時,那對眸子透著其淡無比的西伯利亞石英藍;她那一身白皙的肌膚;那一頭深不可測、直逼桃花心木的酒紅色秀髮。她與一九二八年六月絕大部分美國女性截然不同,她留著一頭披肩長髮。他們先漫無邊際閒聊一陣子,接著,海特突如其來告訴她,只要她點頭,這個角色就是她的了。她說自己過去從未演過動作喜劇片,很期待這個新挑戰;然後她便起身、與他握了握手,離開他的辦公室。十分鐘後,她的倩影深深烙印在海特心坎裡,他下定決心非跟這個女人結婚不可;桃樂絲聖約翰是他畢生夢寐以求的女人,就算她不答應嫁給他,那他也絕不娶其他人為妻。

  她在妙手當家中表現得駕輕就熟,不僅百分之百達成海特的要求,甚至還貢獻了一些點子,但當他打算跟她續約拍攝下一部影片,她婉拒了。埃倫道恩已邀她出飾新片要角,她無論如何都不能推掉那個千載難逢的大好機會。即使向來對女人手腕高明的海特,一時之間也束手無策;他無法用英語順利表達自己對她的心意,每當要對她吐露心跡,總是在最後關頭又嚥了回去。他覺得一旦辭不達意,一定會嚇跑對方、再也無法挽回。同時,他仍維持每週好幾天到布莉姬住處過夜的習慣,因為海特從沒對她做過任何承諾,也因為他向來想愛誰就愛誰,於是他絕口沒提桃樂絲的事。到了六月底,妙手當家殺青,桃樂絲旋即轉赴特哈查比山脈,花了四個星期拍攝道恩的新片;那段期間海特一共寫了六十七封信給她。所有當面開不了口對她說的話,終於鼓起勇氣形諸筆墨。他不斷地一說再說,雖然每次在信中都換一種不同的說法,但意思永遠一樣。剛開始,桃樂絲感到左右為難;繼而覺得受寵若驚;後來變成殷殷期盼他的來信,終至不可自拔。等到八月初她返回洛杉磯,她給了海特肯定的答案;是的,她愛上他了;是的,她願意嫁給他。

  雖然沒有定下婚期,但他們盤算隔年一或二月步入禮堂先等海特履行完與杭特的片約、做好下一步的安排。事到如今,已經不能繼續瞞著布莉姬了,但他卻一拖再拖,總是找不到適當時機向她坦白。他推說他一天到晚與朱爾、安祖忙著拍片,忙著剪接,忙著四處勘景,有時還加上身體不舒服等等。從八月初到十月中旬這段時間,他一再搬出各種藉口為自己頻頻爽約開脫,就是不肯乾脆說出實情。即使與桃樂絲戀情最炙熱的階段,他仍然每星期去找布莉姬一兩次,每次一走進她的公寓大門,他就故態復萌、繼續龜縮。旁人當然大可責怪他懦弱、沒擔當,但他很可能身陷極痛苦的煎熬。或許他對於娶桃樂絲為妻並沒有那麼篤定;或許他還不想跟布莉姬一刀兩斷;或許他同時需要那兩名女子,只好任由自己在她們之間擺盪、拉扯。心懷愧疚往往令男人做出錯誤行為,欲望也會導致同樣效果;一旦內心同時存在愧疚與欲望,幹下種種荒唐事就更在所難免了。

  布莉姬仍然不疑有他。當海特於九月中敲定由桃樂絲在查無此人中出飾他的妻子一角,她還對此項決定大表贊同、激賞。儘管海特與女主角在拍片現場過從甚密的傳聞不絕於耳,布莉姬照樣沒當一回事。海特一向喜歡跟身旁女生搞曖昧,他老是與合演的女明星牽扯不清;可是只要片子一殺青,曲終人散,他會馬上忘得一乾二淨。然而這一次,風言風語並沒有隨之結束;海特已著手進行他在萬花筒的最後一部影片贏雙倍或全輸光,富萊在專欄中言詞閃爍,暗指影壇某位長髮尤物與她的開心果鬍子帥哥好事近了。當時是十月中旬,布莉姬一連五六天沒有海特的消息,她打了一通電話到剪接室,要他當晚去見她。那是她頭一回對他提出那種要求,於是海特取消與桃樂絲的晚餐約會,去了布莉姬的公寓,面對他逃避了兩個月的質問,終究說出實情。

  海特暗地祈望能夠趕緊一拍兩散,他以為對方會大發雷霆、當場把他轟出大門,從此分道揚鑣,可是布莉姬只是定定看著他,聽完之後深深吸了一口氣,她說他絕不可能會愛上桃樂絲;完全說不通,因為他真正愛的是她。海特說他的確很愛她,而且愛她的心始終不會改變,但是他娶桃樂絲是娶定了。這時布莉姬開始掉淚,但是她依然不責怪他變心,沒有自憐自艾,沒有氣急敗壞、怒斥他始亂終棄。她說,他只是一時蒙蔽,一旦他明白天底下只有她最愛他,他就會回心轉意。她說桃樂絲只是一件東西,不能當人看;她只是一件外表漂亮、迷人的東西,但是皮相底下粗劣、淺薄、愚蠢不堪;她不配當他太太。海特當時應該說點什麼,他應該趁機會對她講幾句狠話,教她徹底死心,可是布莉姬顯得那麼悲壯、那麼一往情深,他實在說不出口,只能靜靜聽著她抽抽咽咽細聲述說。他說:妳說得沒錯,我和她的婚姻可能維持不了一兩年,但是我現在就是想娶她。我非跟她結婚不可,讓我完成這樁心願,其他事情都會好起來的。

  結果他還是與布莉姬上了床。倒不是為了重修舊好,而是因為拒絕不了她苦苦哀求他留下來最後一次。翌日清晨,他趁她還沒醒來便悄悄溜走,從那一刻起,一切開始走樣了。與杭特的合約已經終止;他轉而與朱爾合作籌備擋點瑯;結婚一事逐漸成形。接下來那兩個半月,他完全沒聽到任何布莉姬的消息。儘管心中隱隱感到不安,但是他當時全副心神都放在桃樂絲身上,根本無暇他顧。假使布莉姬一走了之,那也只是因為她一向言出必行、自尊過於強烈,不想成為他的羈絆。既然他都已經把話講那麼明白了,她決定讓開,任由他自生自滅;要是他過得好好的,兩人可能從此再也不會見到面。萬一他從此萬劫不復,她或許會在最後一刻突然現身、伸出援手拯救他。   把布莉姬想成聖人,就算往她身上捅上幾刀,她也不覺得痛;就算遍體鱗傷也不會淌半滴血。這個一廂情願的想法想必讓海特在良心上好過許多。反正沒有聽到任何風吹草動,又何必自尋煩惱呢?他寧可相信對方目前過得很好,也已經重新振作、展開自己的人生了。雖然他留意到《本事》雜誌上不再刊登她的稿子,但那可能是因為她已不在那兒工作,很可能是搬到別的地方、換了其他工作;他當下不願意設想任何不好的狀況。直到後來她再度捎來消息(那年除夕,有人從他的門縫塞進一封信),海特才曉得他一路自欺欺人有多麼嚴重。當他於十月離開她,兩天後,她就在浴缸裡割腕自殺。因為水滿出來、漫過地板滲到樓下,房東發覺異狀,趕緊破門而入,在最後關頭找到奄奄一息的布莉姬。救護車連忙將她送往醫院,搶救兩天後總算撿回一條命;但是破碎的心已萬萬無法彌補,她一天到晚語無倫次、日復一日以淚洗面,院方診斷她必須留院觀察。於是她在精神病院待了兩個月。原本已做好打算在裡頭度完餘生,反正她活著的唯一目的就是想盡辦法了結自己,不管住在哪裡都沒有差別。就在她準備再次尋短,奇蹟出現了;或者應該說,她發現奇蹟早就發生,而過去兩個月都活在其中而不自知。後來經過醫生確認屬實,不是出自她的妄想,於是她不再一心尋死。她繼續寫道:自己多年來疏遠信仰,自從高中畢業之後就不曾上教堂告解,可是那天早上當護士告訴她檢驗結果,她感覺上帝對著她的嘴吹入一股氣,令她重新燃起活下去的意志。事情發生在那年秋天,就在他們共度的最後一夜,她肚子裡懷了海特的骨肉。   她離開醫院後,退掉原先租賃的公寓。雖然她手上還有一小筆積蓄,但不繼續上班就付不起房租可是雜誌社的工作已經辭掉,回不去了。她現在找到另一個落腳處,住在一個附鐵架床、牆上掛著木頭十字架、地板下還住了一大窩老鼠的旅社房間,但是她不想告訴他旅社叫什麼名字、在哪裡。就算他想尋找她的下落也只是白費工夫;她登記住宿時用了假名,她想要一個人躲起來靜靜待產,絕不讓他有機會說服她拿掉孩子。她已經決定要將孩子生下來,不管海特願不願意娶她,她注定要當他孩子的母親。信的結尾是:我的愛人,上天安排我倆永不分開,無論我到天涯海角,你都在我身邊。   然後又斷了音訊一陣子。整整兩個星期,布莉姬說到做到,藏得無影無蹤。海特沒有告訴桃樂絲他收到布莉姬來信,但是他曉得他們的結婚計畫八成要泡湯了。他無法一邊跟新人擘劃新人生,一邊還惦念著舊情人,光是想像有孕在身的布莉姬住在某個破敗的角落,當他的骨肉在她肚子一點一滴慢慢長大,他也跟著一步一步瀕臨瘋狂。儘管他不願與桃樂絲分手,也不肯放棄夜夜與她上床溫存、感受她那軟玉溫香的胴體貼在自己身上的美夢,但作為男人,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起責任,假如孩子注定要生下來,他就不能逃避自己的所作所為。一月十一日杭特自殺,但海特早已沒把他放在心上,隔天獲知消息時心情沒有絲毫波動。過去種種已無關緊要;對他而言,更重要的是未來,而他的未來頓時變得飄搖不定。與桃樂絲的婚事勢必得中止,但是必須先找到布莉姬才行,因為不曉得該去哪裡尋找布莉姬,海特完全束手無策,只能僵在原處、進退維谷。隨著日子一天天過去,他愈來愈覺得自己雙腳彷彿被牢牢釘在地上一般。   一月十四日晚上,他與朱爾忙到七點才收工。桃樂絲在托潘加谷家裡等他八點過來一道用餐。海特原本早就該到了,可是那輛藍色狄索托半路拋錨了,等他給車子換上新輪胎,已過了整整三刻鐘。當晚要不是車子爆胎,或許就不會發生後來那起令他人生完全改變的事件了;就在他黑天暗地把車子停在拉辛尼倫吉大道路肩,彎身卸下車子前輪的時候,布莉姬正敲響桃樂絲住處的大門,等他終於搞定、重新駕車上路同一時間,桃樂絲不慎開了一槍,一顆點三二口徑的子彈已射入布莉姬左眼。   不過,那是桃樂絲的說法;海特看見她來應門時滿臉驚懼惶恐,沒理由懷疑她撒謊。她說她以為槍裡頭沒有子彈;三個月前搬入谷地別墅時,她的經紀人不放心她一個人住獨宅大院,特地交給她一把手槍。原本她只想拿出來嚇唬對方,可是布莉姬朝她胡言亂語,瞎扯她懷了海特的骨肉、秀出滿是割痕的手腕,還提到一大堆什麼瘋人院、森嚴的柵欄、基督傷口的鮮血等等;桃樂絲愈聽愈害怕,叫她離開。但布莉姬說什麼也不肯走,沒一會兒,她又破口咒罵桃樂絲搶走她的男人,撂狠話威脅她,還罵她惡婆娘、臭女人、下流無恥的賤貨。短短六個月前,布莉姬還是《本事》派來的和氣記者,上門時帶著可人的笑容以及高度的幽默感,然而此刻她彷彿變成一個瘋女人,十分嚇人,一會兒滿屋子亂顛亂走,一會兒扯肝撕肺地抽咽不止;桃樂絲心裡急著想把她攆走,於是才想起那把手槍。那把槍擱在客廳書桌的中間抽屜裡,距離她站立的位置不到幾步,於是她衝到桌前、拉開抽屜。她不是故意要朝她開槍;她以為只要亮出手槍就能嚇住布莉姬,教對方知難而退。可是當她從抽屜掏出那把槍、槍口一瞄向房間另一頭,手槍就走火了。她說:沒有發出轟然巨響,只聽見一記小小的爆破聲,布莉姬喉裡發出奇怪的咕噥聲,接著就栽倒在地。   桃樂絲死也不肯隨海特回到客廳(她說:太可怕了,我不敢看她),於是他獨自一人走進去。布莉姬面朝下仆倒在沙發前的地毯;身體還是溫的,後腦勺仍汩汩淌著血。海特將她的身體翻過來,一看到她面目全非的臉、空空的左眼窪,他當場停止呼吸。他無法同時看著她呼吸,為了呼吸,他只好先把臉撇開;那麼一撇開,他竟然無法再轉頭看她。一切都完了;一切都無可挽回。她肚子裡的孩子也跟著一命嗚呼。最後,他起身走到大門玄關,在櫥櫃裡找出一條毯子;回到客廳之後,朝她望了最後一眼,馬上又感到一陣窒息,接著他抖開毯子,蓋住她瘦小、悲慘的身軀。   他原本有一股衝動想要報警,可是桃樂絲嚇得渾身發抖。她說:萬一警方再三追問那把手槍怎麼來的;要是他們要她巨細靡遺重述十幾遍事情發生的全部經過、逼她說清楚為什麼那名二十四歲的孕婦會死在她家客廳地板上,該怎麼辦?就算警方採信她的說詞,就算他們願意接受那把手槍的確是意外走火,事情傳出去照樣會讓她無法做人;不只她的演藝生涯毀了,海特的事業也會跟著完蛋;他們從頭到尾沒做錯事,為什麼要受那些罪?她提議找瑞吉來善後她指的是她的經紀人瑞吉農道斯,就是那個拿槍給她的笨蛋她說,交給瑞吉處理吧;瑞吉很聰明,門道又多;只要乖乖照瑞吉的話做,他一定會想辦法讓他們平安脫身。   可是海特知道自己早就萬劫不復了。這件事要是說出去,一定是身敗名裂、外加排山倒海的輿論譴責;若是隱匿不說,下場更糟;他們可能會因謀殺罪遭到起訴,案情一旦上到法庭,絕沒有人會相信布莉姬死於意外。橫豎都是死路,海特必須決定該怎麼走;他必須為他們兩人做決定,不管怎麼決定都是錯的。他對桃樂絲說:絕不能找什麼瑞吉;要是這個把柄落到他手裡,她就成了他的囊中物;往後的日子就只能任他予取予求了。不能找第三者;不是立刻打電話報警,就是永遠守口如瓶。如果不找第三者,他們就得自行處置那具屍體。   海特知道自己一旦說出那些話,就注定要下地獄,而且也無法繼續與桃樂絲在一起,但他還是說了,還一步步照著做了。在那種情況下,已不再是善、惡的問題了,重點在於如何減少進一步傷害、如何不再無端葬送另一個人的人生。他們用桃樂絲的克萊斯勒轎車載著布莉姬的屍體,開到馬里布北方大約一個鐘頭車程的山區。放在後行李廂的屍體上頭仍蓋著那條毯子,直接捲起地毯綑起來,後行李廂內還放了一把土鍬。海特到桃樂絲屋子後頭的花園工具房裡找來的,準備用來挖坑。不管怎麼說,他起碼也該為桃樂絲分擔一些;畢竟他一直把她瞞在鼓裡,而且桃樂絲從頭到尾都沒懷疑過他。布莉姬對她講了那一大堆根本沒有發生作用;她只當她是一個求愛不成就發神經的瘋女人,莫名其妙跑到她家、滿口胡言亂語;就算事實擺在眼前,她也不願相信。當然,桃樂絲很可能是虛榮心作祟,虛榮到只看她願意看的,不過,也可能是出於對海特的真愛,不管一切的愛;而海特絲毫無法想像自己即將要失去那份真愛。不用說,他一直不知道是什麼原因。那天夜裡,等他們在山上料理完那件事,海特開自己的車子回到自己的住處,從此再也沒去找她。   接著他就失蹤了。除了當時身上穿著的衣服與錢包裡頭的現金,他什麼都沒帶走;隔天早上十點鐘,他已經坐上開往西雅圖的北上列車。他相信自己絕對逃不了太久。只要有人去報案,說布莉姬不見了,一定馬上會有人發現兩起失蹤案的關聯。警方會找他問話,一旦找不到他就會立即展開密集搜捕。可是,就像他之前料錯每件事情一樣,海特又料錯了。只有他不見了,從頭到尾沒人知道布莉姬失蹤。她既沒有工作,也沒有固定居所,從一九二九年年初那個星期起,她連續好幾天都沒有回到洛杉磯鬧區的費茲威廉旅社的房間,櫃檯人員就把她的東西搬到地下室,騰出房間繼續租給別人。當時那算是稀鬆平常的事;人來人去,誰也說不準,錢不賺白不賺,沒道理保留空房間不租出去。就算旅社櫃檯人員覺得不對勁、跑去報案,警察也愛莫能助;布莉姬使用假名登記住房,既然根本沒有那個人,要從何找起?兩個月後,布莉姬的父親才從斯坡坎打電話到洛杉磯報警,當時由一名姓雷諾茲的警官接辦,他後來一直追查那個案子直到一九三六年退休為止。整整又過了二十四年,布莉姬的遺骸才出土;鏟土車在西米丘鄰近地帶的一處住宅開發工地挖出那堆枯骨;雖然送往洛杉磯鑑識,但是雷諾茲當年承辦該案的卷宗早已淹沒在堆積如山的檔案裡頭,自然無從查出那些屍骨到底是誰的。   艾瑪之所以知道骨頭的事情,是因為她狠狠下了一番工夫去調查。她聽了海特告訴她埋屍地點,於八〇年代初親自造訪那個建案現址、詢問一大堆相關人員,確認當年的確挖到那批骨頭。   那時候,桃樂絲也已經去世多年。海特行蹤成謎後,她就回到威契塔老家,對媒體宣布從此退出演藝圈、不再拋頭露面。一年半之後,她嫁給當地一個叫做喬治.T.布林可霍夫的財主;他們生了兩個孩子:威菈與小喬治。一九三四年十一月,某個下大雨的晚上桃樂絲開車返家途中,車子失控撞到電線杆;因為衝擊力道太強,整個人飛出擋風玻璃、當場割斷頸動脈。根據警方驗屍結果,她當場活活失血身亡。那時她年紀較大的那個孩子還不滿三歲。   兩年後,布林可霍夫再婚。艾瑪曾於一九八三年寫信給他,希望當面詢問他幾件事,但他太太回信說布林可霍夫已於前一年因腎衰竭去世了;不過,他的兩名子女都還在世,艾瑪也去見了他們,一個住在德州達拉斯,一個住在佛羅里達州奧蘭多。兩個人都說不出個所以然,畢竟當年他們都還很小。他們認得出照片上的母親,但是對於她本人卻沒留下任何印象。      那年一月十五日,海特於一大早步入中央車站前,嘴上的鬍子已先剃掉了。刪掉臉上最明顯的特徵已足以偽裝,簡單一道移除手續就能讓他改頭換面。對於那些熟悉他影片的人,那雙眼睛,配上那對眉毛,前額以及梳得服服貼貼的頭髮,多少還是會洩底,但一買完車票,海特不久便發現另一個掩人耳目的辦法。艾瑪說:他竟然誤打誤撞找到自己的新名字。   九點二十一分開往西雅圖的班車還要等一個鐘頭。海特決定到車站餐廳喝杯咖啡,打發等車時間,但是他才剛在吧檯前坐下,一聞到煎鍋上翻炒醃肉、雞蛋的味道,突然感到一陣噁心。他連忙奔進男廁,把自己鎖在其中一個隔間裡,趴跪在地上,往馬桶裡吐個沒完沒了。彷彿要將一切從肚子裡全掏出來似的:噁心的綠色汁液、雜七雜八未消化的食物殘渣,連同悔恨還有恐懼以及嫌惡,都隨著陣陣顫抖,統統從胃部傾瀉而出;等到終於平復下來,他身子一軟,便癱倒在地,不停哽咽喘息,久久不能動彈。他的頭頂在牆角,從那個位置正好可以看見站在尋常高度絕不會注意到的一件東西。有人掉了一頂帽子,卡在馬桶後頭的水管彎折處。海特伸手從角落將它抽出來,原來是一頂工人帽,一頂縫製得很結實的斜紋軟呢短沿毛帽,跟他當初剛到美國時戴過的那頂帽子差不多。海特將帽子翻過來,先確定裡頭沒有東西;然後他發現帽子還不算太髒,大小似乎也剛好。接著就看到帽子後沿皮帶內側寫了帽主的名字:賀曼羅瑟(Herman Loesser)。海特直覺這是個好名字,簡直太好了,再也找不到比它更好的名字了。對不對?他原本就是曼恩先生(Herr Mann,Herr在德文是先生的意思);一旦化名為賀曼,既能變更自己的身分,卻又沒有徹底抹殺原名。其實真正的重點就在於:在所有人面前完全掩蓋掉自己,卻又同時謹記著自己是誰。這一切全是因為他打心底並不想改名換姓。   羅瑟(Loesser)這個姓氏,有的人唸成列瑟(lesser,劣者),有的人則唸成諾瑟(loser,懦者),不管哪一個,海特認為自己都當之無愧。   那頂帽子戴起來剛剛好;既不會太鬆也不會太緊,而且戴上去後再把帽簷壓低,正好可以蓋住他的額頭,讓人無法一眼認出他眉眼的弧度,更可以遮蔽他犀利清澄的眼神。先是刪掉一些,然後又加上一些;海特剃掉鬍鬚,然後他戴上帽子。區區兩道步驟,整個人就一筆勾銷了;那天早上,當他走出男廁,看起來就像一般人,成了芸芸眾生,儼然化為查無此人的主角,沒有人瞧他一眼。   他先在西雅圖停留了六個月,之後南下到波特蘭住了一年,然後再度北上回到華盛頓州,一直待到一九三一年春天。剛開始,他總因擔心害怕到處搬來搬去。他當時認為自己會一輩子亡命天涯;失蹤後那幾天,他就像所有的罪犯一樣惴惴不安:只要能逃得過一天,就覺得又賺到一天。每天早晨、傍晚,他總會在報上尋找自己的新聞、緊盯著案情發展,打算藉此探知警方何時會找到他的下落。可是報上寫的往往教他愈看愈糊塗,他很心寒沒人肯花力氣認識他;反而總圍繞在最無關緊要的杭特身上,幾乎每篇報導都頻頻提到他:不法炒股、內線交易、買空賣空,徒有光鮮外表、內裡不堪聞問的好萊塢演藝圈等等。布莉姬的名字從來沒上過報;要不是桃樂絲宣布退隱、回到堪薩斯州,大家也根本懶得理她。日復一日,心理壓力逐漸解除,一連四個星期毫無新進展、報上消息慢慢退潮,他漸漸卸下心防。根本沒人懷疑他有嫌疑;他大可馬上打道回府;只要隨時跳上一輛開往洛杉磯的火車,就可以繼續過他原來的人生。   可是海特沒那麼做。他心中極渴望能夠回到北橙道家裡,與朱爾一起坐在前廊,一邊啜飲冰紅茶,一邊給擋點瑯腳本作最後潤飾。拍電影就像一場驚險刺激的人生;儘管十分辛苦、艱鉅,可是他覺得愈困難愈令人雀躍。他不斷學習拍電影的祕訣,也慢慢掌握其中竅門,假以時日,他確信自己一定會成為個中好手。那是他唯一的志願:專精那一門藝術。他從頭到尾只想做那件事,所以,那也成了他絕不容許自己再碰的事情。怎麼可以把一個無辜女孩逼瘋?怎麼可以讓她懷孕?怎麼可以把她埋在地底下,然後回去過自己原來的人生?一個人要是犯下那些過錯,就該接受懲罰;既然世人不懲罰他,那麼,他就懲罰自己。   他在派克商店街附近找到一家民宿,租了一個房間,等到身上的錢花光了,就近在魚市場找份工作。每天清晨四點起床、趁著天色未亮卸貨、一箱一簍地賣力搬運,任憑普吉灣濕冷空氣凍僵手指、一路滲進全身筋骨。然後,趁抽根菸的工夫稍事休息後,繼續忙著把螃蟹、牡蠣鋪在碎冰塊上,接著便是每日例行的種種白晝勞務:扛牡蠣過磅、裝牛皮紙袋;用鋒利的短彎刀撬開牡蠣殼。不幹活的時候,賀曼羅瑟會讀讀從圖書館借來的書、寫寫日記,若沒必要絕不開口跟人說話。艾瑪說:其用意,就是盡可能讓自己過著艱苦、辛勞的日子,愈不舒適愈好。等工作愈上手、愈輕鬆,他就搬到波特蘭,在那兒的製桶廠找了個守夜的差事。從喧騰嘈雜的魚市,換成寂靜的沉思。艾瑪解釋:幹哪種工作並沒有一定;他贖罪的方式就是讓自己不停工作,至於自訂的懲罰項目,就看他那個時候覺得自己最缺什麼而定。如果渴望同伴、想要有女人在身邊,想要置身人群、熱鬧的環境,那麼,他就把自己封閉在空蕩蕩、靜悄悄的廠房裡頭,強迫自己學習壓抑、克制。   他住在波特蘭期間發生了股市大崩盤,康氏桶罐公司於一九三〇年代中期關廠歇業,海特也丟了差事。當時,他已讀了好幾百本書,從以前常聽人提及卻始終懶得拿起來讀的十九世紀大師(狄更斯、福樓拜、斯湯達爾、托爾斯泰等)的作品讀起,等他覺得自己能讀出其中堂奧,便回頭從零開始,決定進行自我教育。海特原本什麼都不懂,他十六歲輟學,此後沒人會跟他解釋蘇格拉底與索福克勒斯不是同一個人;也沒人告訴他喬治艾略特是女人、而《神曲》是一部講述死後世界的長詩,並不是什麼只應天上有、人間難得聞的樂曲。海特過去屢屢為生活奔波,根本沒有閒工夫想到那些事情。但現在,他突然擁有數不完的閒工夫。他得以利用那幾年幽禁歲月,學習一種新語言,用來思索他生存的理由,用來弄明白自身靈魂沉湎於無盡而劇烈痛楚的根源。根據艾瑪所言,海特透過這種嚴格的知性訓練,逐步讓自己脫胎換骨、重新作人。他學會以另一種角度審視自己,先將自己視為芸芸眾生之一,接著是一堆隨機組成的物質分子,最後則是風塵中的一丁點微粒艾瑪說:當他愈接近自我的原點,他就愈臻崇高境界。海特曾對她出示那段時期寫的日記,即使相隔五十年,艾瑪依然能透過第一手紀錄清楚感受他當時良心上的煎熬。她唸了一段給我聽:未曾像此刻一般,徹徹底底的迷失,徹徹底底的孤寂、畏懼然而,卻未曾像此刻一般,真真實實活著。那是他離開波特蘭前不到一個鐘頭內寫下的句子;接著,彷彿意猶未盡,他又在同一頁下方加上了另一段:如今我只與死者交談;我只相信已逝之人,也只有他們了解我。我與已逝之人一樣,皆屬沒有未來的人生。   聽說斯坡坎有活兒可幹;那裡的鋸木場好像在找人,東邊和北邊也有好幾個伐木區很缺人手。海特對那些工作沒有興趣,但是製桶工廠關門後不久,某天下午他無意間聽到兩個人聊到那邊有職缺,他腦中閃過一個念頭,等他靜下心仔細思索,更覺得非得將念頭化為實際行動不可。布莉姬歐法隆的老家就在斯坡坎;雖然母親死了,但是她父親還活著,家裡還有兩個妹妹。海特所能想像對自己施加最大的折磨、最劇烈的痛苦,就是親自走趟他們居住的城市。只要瞧一眼歐法隆先生和那兩名女孩,他就會知道他們的模樣,他們的臉孔就會深深烙在他心板上,他才不會忘記自己曾經對他們造成的巨大傷害。他活該接受這樣的懲罰;他有責任親身面對他們,讓自己實實在在記住他們,就像他實實在在記得布莉姬那樣。   派崔克歐法隆自小就以一頭紅燦燦的髮色著稱,他在斯坡坎鬧區大街上開設、經營紅毛體育用品行已經二十年了。海特抵達該地當天早上,先在火車站西邊隔兩個街口找了一家廉價旅社,預付當晚的過夜費,接著便上街尋找那家店;結果不到五分鐘就找到了。他沒有預先想好一旦找到之後要做些什麼,但為了保險起見,最好還是站在外頭,先透過櫥窗觀察一下歐法隆先生。海特不曉得布莉姬是否曾在家書中提過他;要是她提過,那他們就會知道他講話帶著濃濃的西班牙腔。更嚴重的是,他們可能會特別留意一九二九年他失蹤的新聞,加上布莉姬也失蹤近兩年了,他們或許是全美國唯一明白那兩樁失蹤案之間有所關聯的人。只要他開門走進店裡,張口說話;如果歐法隆先生曉得海特曼恩是什麼人,只消聽三四句話,他八成會立刻起疑。   但是他沒瞧見歐法隆先生。海特將鼻子貼近玻璃,一面假裝認真欣賞櫥窗裡展示的高爾夫球桿組,同時可以一清二楚看見店內動靜,可是一眼望過去,裡頭完全不見人影。沒半個顧客,櫃檯後頭也沒有店員。時間還很早才剛過十點鐘可是門上明明掛著營業中的牌子,海特臨時決定改變計畫:一直待在人來人往的大街,反而惹人目光,不如進去裡頭。他心想:要是身分當場被拆穿,也就認了吧。   海特拉開店門,門上發出一陣鈴鐺聲,他往櫃檯走去,腳上踩著木頭地板嘎吱作響。店面占地不大,不過貨架上的商品應有盡有,凡是熱愛戶外活動的人無不想擁有的東西:釣魚竿和捲線器、蛙鞋泳鏡、各式霰彈槍獵槍、網球拍、棒球手套、足球籃球、橄欖球護肩與頭盔、軟硬釘鞋、足球高爾夫球發球座、保齡球瓶、槓鈴、健身球一應俱全。沿著室內分列兩排等距間隔的柱子,每根柱子上都掛了相框,全是派崔克歐法隆年輕時的相片,每幀照片中他分別從事不同運動項目;其中一幀他穿著棒球制服,另一幀則穿著足球衣,其他多半穿著田徑運動汗衫、短褲在賽跑。其中一幀照片,相機捕捉到他全速奔馳、兩腳凌空離地、領先第二名對手足足兩碼。還有一幀他與一名穿燕尾服、戴高帽子的紳士握手,領取一九〇四年聖路易奧運銅牌。   海特一靠近櫃檯,一名年輕女子正好從店內房間走出來,一邊拿毛巾擦手。她低著頭,略略歪向一邊,儘管一時不大能看清楚她的臉,但從她走路的姿態、斜著肩膀的樣子、用毛巾擦拭手指的方式,海特覺得似乎看見布莉姬出現在眼前。有那麼幾秒鐘光景,就像過去那十九個月憑空消失;彷彿她死而復生、爬出他層層疊疊覆在她身上的土堆,來到他面前,毫髮無傷、生氣盎然;頭上的槍傷與眼睛上的窟窿全不見了,回到華盛頓州斯坡坎市、在她父親店裡頭幫忙。   那名女子愈走愈近,中途只停了一下,把毛巾擱在尚未開封的紙箱上,接下來教人吃驚的是:即使當她抬起頭、和他四目交接,那個幻覺仍未消失。她居然連長相都和布莉姬一樣;同樣的顎部、同樣的唇口,同樣的前額,甚至同樣的下巴。過了一會兒,她朝他微微笑了笑,居然連笑容也一模一樣。等她走到離他不到五呎,他才稍微看出兩人的差異。她滿臉雀斑,而布莉姬並沒有。她的眼珠子是暗沉的深綠色;而且兩隻眼睛分得更開、離鼻梁稍微遠一些,這個小小的不同之處讓她的五官更勻稱,也讓她看起來比姊姊多了幾分姿色。海特也報以微笑,等她站定在櫃檯前,用布莉姬的嗓音問他有何需要,海特已經不覺得自己會暈死過去不省人事了。   他說他來拜訪歐法隆先生,不曉得他在不在店裡。海特完全不掩飾自己的口音,講到先生時,字尾還拖著誇張的捲舌音;然後他略略靠近她,打量她臉上出現什麼反應。毫無異樣,或者應該說,對話照常進行,似乎沒有察覺任何不尋常;於是海特當下知道布莉姬不曾對家人透露他的事。她生長在天主教家庭,絕對不敢讓父親、妹妹們知道她和一個已同別的女人論及婚嫁的男人同床共枕,而這個男人還是猶太人,也不打算毀婚、改娶她。如果事情真如海特所料,那他們很可能還不曉得她懷了身孕;也不知道她曾經在浴缸裡割腕、曾經在療養院裡待了兩個月,一天到晚想盡辦法要一死了之。搞不好,她早在桃樂絲出現之前就已不再寫信回家,那時候她仍胸有成竹,篤定一切都在掌握之中,朝著既定方向發展。   海特當時心中千頭萬緒,思緒霎時千迴百轉;當櫃檯後的女子對他說她父親去加州料理一些事情,一整個星期都不會到店裡;海特隱隱曉得他去那兒料理什麼事情。紅毛歐法隆到洛杉磯是為了問警方有關他女兒失蹤案的進度;他去那兒催促他們加把勁,查辦一樁停滯了好幾個月的案子;要是他覺得警方成效不彰,他打算僱用私家偵探重新調查。他出發前很可能還對留在斯坡坎的女兒說:管他媽的要花多少錢,這事再不趕緊處理就來不及了。   那名留在斯坡坎的女兒對海特說:父親不在的這段時間,由她代班、顧店,如果海特願意留下姓名、聯絡電話,等父親星期五返家,她很樂意代為轉達;沒關係,海特說,星期五他再過來,接著,海特大概是想說幾句客套話,也可能是想給對方留下好印象,他問她是否獨自照顧一整間店;這間店的規模可不小,單單一個人似乎忙不過來呢。   她回答:本來應該要有三個人的,可是副店長那天早上請了病假,負責進貨上架的男孩上星期給解僱了,因為他偷拿店裡的棒球手套以半價兜售給附近的小孩。老實說,她正覺得有點兒頭昏腦脹;她已經好久好久沒來店裡幫忙了,都忘了怎麼分辨推桿與木桿,還得一連按錯好幾個鍵才能順利打開收銀臺,算錢、找錢簡直一團亂。   她非常友善且率直,似乎不假思索便將心裡的話全對他說;交談過程中,海特知道她過去四年曾離家在外,在她口中的州大(原來是位於普爾曼的華盛頓州立大學)研修、打算當老師。那年六月一畢業,她就返鄉與父親同住,即將到霍勒斯格里利小學接任四年級教師。她說她好意外自己運氣怎麼那麼好。她小時候就是唸那所學校,而且她和兩個姊姊上四年級時都被倪嘉德老師教過;倪老師在那兒教了四十二年書,她才一開始找工作,就聽說倪老師要退休,實在太不可思議了。再過不到六個星期,她就會站上自己小時候每天上課的同一間教室的講臺;她說:是不是很奇怪?人生的進展居然這麼奇妙。   海特說:真的,實在很奇妙,也實在很奇怪。他當下明白面前這位女子是諾菈,歐家三姊妹當中的老么;她不是十九歲就結婚離家、搬到舊金山的迪德莉。跟諾菈才短短相處三分鐘,海特確定她完全不像她死去的姊姊;兩人或許長得很像,但是她不像布莉姬那樣時時神經緊繃、處處表現精明,絲毫不像布莉姬那麼積極進取,也完全沒有布莉姬那種一觸即發且一針見血的急智;相較之下,她比較溫和、比較能讓身邊的人感覺自在,也比較純真爛漫。他想起布莉姬曾經說歐家三姊妹當中只有她體內流著真正的血液;她說:迪德莉渾身上下都是酒,而諾菈,則是不折不扣淌著熱牛奶;她還說:其實布莉姬這個名字應該留給諾菈用,只有她有資格以愛爾蘭偉人聖布莉姬為名,因為只有這個寶貝妹妹能夠終其一生無私奉獻、為善助人。   海特又一次想告辭閃人,卻又不忍離去。他臨時突發奇想,連他自己都不免吃驚,居然會產生如此瘋狂的衝動,居然會冒出這麼危險、極可能葬送自己的點子,更別提他居然還有膽子開口說出來。   一不作,二不休。他聳了聳肩,有點兒不好意思地對諾菈說:其實今天一早登門求見歐法隆先生,是專程來謀職的。他聽人家說這家店要找個管倉庫的,所以想來問問還缺不缺人。諾菈說,那就怪了,這件事前幾天才發生,還沒空刊登求職啟事呢;原本打算等她父親回來才要徵人。海特說:喔,外頭都傳開了呢。諾菈說:是嘛,或許還真的是那樣;可是,為什麼他想應徵這個工作呢?管倉庫淨是粗活兒,只適合給四肢發達頭腦簡單且胸無大志的人來幹;他應該去找個更好的差事才對呀。海特說:那倒未必,現在時局那麼不好,不管什麼差事,只要能掙到錢的都是好差事。何不試用看看?一個人照顧那麼大一家店,他看得出來她很需要人手幫忙。要是他表現得不差,或許她可以在她父親面前幫他說幾句好話。   歐法隆小姐怎麼回答?他們後來談成了嗎?   抵達斯坡坎還不到一個鐘頭,賀曼羅瑟就找到新工作了。諾菈跟他握手,笑他如此開門見山,接著海特當場脫了外套(他所擁有的唯一值錢家當),馬上開始幹活。那天,他將自己化為一隻飛蛾,緊緊圍繞著滾燙、熾熱的燭火奮力鼓翅;明知雙翼隨時可能焚為灰燼,但唯有貼近火焰,才能夠感受自己逐步完成命運的付託。正如他當晚在日記本上寫下的那句話:如果我真想挽救自己的人生,就必須寸寸進逼直至瀕臨毀滅的邊緣。      儘管如此險阻重重,海特還是在那兒撐了將近一年;他從倉庫管理工幹起,然後擔任店員兼副店長,直接在歐法隆先生底下工作。諾菈說她父親的年紀是五十三歲,可是隔週一海特與她父親見面時,他覺得他比五十三歲老多了,看起來像是六十歲,甚至老得像一百歲;那位前運動健將髮色已不再那麼鮮豔,曾經柔軟矯健的體態亦不復健美有形,偶爾因為膝蓋關節的老毛病,走起路來還會一跛一跛的。歐法隆先生每天早上九點準時到店裡來,可是他顯然對工作意興闌珊,通常待不到十一點、十一點半就走了。若是當天那隻腳還聽使喚,他會開車到鄉村俱樂部,與三五好友揮幾桿高爾夫。要是腳不舒服,他就走到正對面的藍鐘小館,提早吃午飯;慢吞吞吃完午飯後,他就回家,整個下午待在臥房裡看報紙、喝點兒每個月從加拿大偷帶回來的尊美醇愛爾蘭威士忌。   他從不對海特品頭論足,也不會在工作上挑他毛病;也完全沒有誇獎。歐法隆表達滿意的方法就是什麼都不說,若是碰巧某一天心情特別好,他才會趁打照面時朝海特微微點個頭。有時一連好幾個月,他們幾乎沒有任何進一步接觸。剛開始海特以為兩人不對盤,不過日子一久,他慢慢學會不放在心上。歐法隆那個人就是那樣,悶葫蘆一個,永遠跟外界格格不入,每天悠哉游哉,過一天算一天。他從沒動過肝火,幾乎不笑;他為人超然公正而又疏離淡漠;有他不多、沒他不少,而且他對待自己也不見得比對待別人好多少。   相對於歐法隆對他漠不關心、不在乎的態度,諾菈則是全心全意接納海特。畢竟,當初是她僱用海特,後來不僅順理成章持續關注他,還把他當成自己的朋友、後進,更將他納入她人才改造計畫的對象。等她父親從洛杉磯回來之後,店員也康復、銷假上班,諾菈不必再到店裡當班。她忙著準備即將開始的新學期、忙著四處拜訪老同學、忙著吸引許多小伙子的目光,但那年夏天她總會努力擠出時間,趁晌午到紅毛商店晃一晃,看看海特的情況。他們雖然只一起工作了四天,卻已習慣每天中午半個鐘頭午休時間窩在儲物間裡一道吃起司三明治。於是她後來仍繼續帶著起司三明治跑來,兩人照樣趁那半小時促膝談書論文。對於海特這麼一個自修自學的人來說,等於是多了個學習機會;對於甫出校門、決心要在教育界奉獻一己心力的諾菈而言,則平白多了一個天資聰穎而又求知若渴的學生,供自己施展傳道授業的抱負。那年夏天海特正苦讀莎士比亞,諾菈則陪他一起研讀那些劇作,為他闡釋裡頭的疑難詞句,並擇要說明相關的歷史典故、劇場傳統,解析劇中角色的心理與動機。某次在庫房上課時,海特屢屢唸不好李爾王第三幕中某一句話,他對諾菈坦承他對自己的口音感到十分難為情;他說他實在學不來這麼要命的語言,每次在她或其他人面前說話,就覺得自己好笨好蠢。諾菈說什麼都不同意這種悲觀論調;她說她在州大修過口語治療課程,只要透過確實有效的矯正方法、按部就班的練習,再配合若干技巧,一定可以大幅改善。如果他有意接受挑戰,她承諾幫他解決發音問題,完全消除他的西班牙口音。海特忐忑地說他負擔不起那種課程的費用;諾菈回他:誰說要收錢啦?只要他肯下工夫,她就願意幫他。   九月開學後,走馬上任的四年級教師不再有空來共進午餐;她和她新收的學生改成晚上上課每個星期二與星期四,從七點上到九點,上課地點則移往歐法隆家的客廳。最令海特倍感艱辛的就是分辨短音i與e、要用牙齒咬舌的th與舌頭不能碰到牙齒的r;還有無聲母音、雙齒爆破音、唇變音、擦音、上顎閉合、音素、音位大部分時間,他根本聽不懂諾菈講什麼,不過練習倒是有點兒成效。他漸漸能運用舌頭發出以往無法發出的音,經過九個月努力不懈、反覆演練,別人已不大能從他的腔調聽出他的出身地了;儘管聽起來還是不像土生土長的美國人,但已不再是個初來乍到的外國鄉巴佬。跑到斯坡坎也許是海特人生錯誤的一步棋,但是細數他在那裡的遭遇,其中大概就屬諾菈的正音課對他未來奠下最深遠的影響。往後五十年他說出的每個字都是諾菈的功勞,當年的成果深深影響了他日後的人生。   每個星期二、星期四,歐法隆先生通常都待在二樓自己房間內,偶爾整晚不在家,去找朋友打牌。那年十月初的某一天,他們課上到一半,電話響了,諾菈走到玄關去接。她請接線生稍待片刻,然後,很緊張地高聲對她父親說史戴曼打電話來;她說,他人在洛杉磯,想讓受話方付費,該不該答應?歐法隆說他馬上下樓。諾菈掩上客廳與玄關之間的隔門,讓父親放心與對方通話,可是歐法隆當時已經有點兒醉了,講電話時嗓門很大,海特依稀聽到其中幾句;雖然聽不清楚全部內容,但也足夠讓兩人明白他們談的不是什麼好事。   十分鐘後,隔門拉開了,歐法隆搖搖晃晃踱進客廳,只見他腳上跟著一雙破舊的皮面拖鞋,褲頭吊帶鬆垮垮地垂落下來、拖掛在膝蓋兩側;他的領帶和領片全掉了,必須趕緊扶著胡桃木桌一角才不至於失足跌倒。接下來,他開始跟與海特並肩坐在客廳沙發上的諾菈講話;他沒注意到女兒的學生也在場,彷彿完全看不見海特似的。並不是歐法隆故意不理他,也不是假裝沒看見他,他只是沒留意到還有別人。至於海特,心知肚明他要講的那些話的敏感性,不敢當場起身告辭。   歐法隆先生說史戴曼打算撒手不幹了,他說這個案子已經查了好幾個月,查不出半點有力線索;他沒轍了。他不想再白拿錢了。   諾菈問父親怎麼回答對方,歐法隆說他告訴對方既然收他們的錢覺得不好意思,打電話來還叫受話方付費是什麼意思?還對史戴曼說他根本沒本事幹這一行;要是他不想幹,有得是別人可找。   諾菈說:爸,不行,不能再找別人;如果連史戴曼都找不到她的下落,那別人更找不到了;他是西岸最能幹的私家偵探。這是雷諾茲親口說的,而雷諾茲是他們可以信賴的人。   歐法隆說:去它的雷諾茲,去它的史戴曼;那些人只會信口開河,他可不打算就此罷手。   諾菈用力甩頭,兩眼盈滿了淚水。她說,該接受現實了;如果布莉姬還活著,早就寫信回來了;或是打電話回來,讓他們知道她現在人在哪裡。   歐法隆說,她有種跟家裡聯絡才怪。整整四年了,她連個隻字片語也沒有;她擺明就是不要這個家了,這才是他們該接受的現實。   諾菈說,她不是不要這個家,她是不要她這個父親。她在普爾曼唸書的時候,布莉姬曾私下寫信給她,大約每三四個星期就會收到一封。   可是歐法隆不想繼續聽下去;他不想再談了,要是諾菈不肯支持他,那麼就讓他自己處理,他不想多講廢話,也不想聽她廢話。歐法隆說完那幾句話之後,鬆手放開桌角,搖搖晃晃顛了幾下,好不容易站穩了,然後扭頭踉蹌走了出去。   海特根本不應該目睹這一幕;他只是個管理庫房的員工,既非他們的親朋好友,也沒有資格旁聽父女談論私密的家務事,更沒有必要留在屋子裡看著老闆酒後失態。假如當時諾菈開口請他離開,這件事情將就此了結。如果他當時既沒看見、也沒聽見這些,大家往後就大可絕口不提。她當時只要講一句話、隨便扯一個理由,海特就能名正言順起身、揮手告辭。可是,諾菈是個不會扯謊的女孩。歐法隆走掉之後,諾菈眼淚還在眼裡打轉,到了這步田地,既然家醜已經掀開了,何必再遮遮掩掩?   她說,父親以前並不是這樣子的;她和兩個姊姊小時候,父親是完全不一樣的人,她現在都快不認得他、也愈來愈想不起他以前的樣子。昔日人稱西北部飛毛腿的紅毛歐法隆;戴瑪莉的先生派崔克歐法隆;還有爹地歐法隆,三個小女兒心目中最尊貴的國王。諾菈說:可是,想想過去六年來,他一路吃了那麼多苦,也難怪他會抱著尊美醇不放天天躲在自己房裡借酒澆愁、日復一日不可自拔。頭一個打擊,是母親四十四歲時罹癌病逝;她說,那已經是夠難過的了,沒想到此後壞事接踵而至,家裡遭逢一連串變故,好像肚子才剛挨了一拳,緊接著臉上又挨了一掌,然後他整個人就慢慢被掏空了。母親下葬後還不滿一年,迪德莉不知懷了誰的孩子,又不乖乖跟父親臨時撮合的對象成婚,歐法隆一氣之下把她趕出家門;布莉姬因此也跟父親反目作對。諾菈說,那時候她大姊還在離家好遠好遠的史密斯唸最後一年,可是她一聽到消息,立刻寫信給父親,告訴他,除非把迪德莉接回家,否則絕不再同他說話。歐法隆不肯照辦。布莉姬的學費一向由他支付,哪輪得到她來支使他怎麼做?最後一個學期她自己籌付學費,後來,她一畢業就直接去加州當記者;再也沒回來斯坡坎。諾菈說:她的脾氣就像父親一樣倔,迪德莉則是比兩個人加起來又倔上兩倍。就算迪德莉後來成了家,也生下第二個男寶寶,她仍不願意跟父親打破僵局,布莉姬也是。當諾菈離家到普爾曼唸大學,她與兩個姊姊互有規律的書信往返,布莉姬寫得比較勤,每個月諾菈都會收到一封以上她寫來的信。諾菈大三時,布莉姬突然不再寫信來了。剛開始,她沒有警覺事態不對勁,但是連續三個月、四個月沒有音訊,諾菈提筆寫信問迪德莉這陣子有沒有布莉姬的消息。迪德莉回信說她也已經六個月沒收到布莉姬的信了,諾菈才開始擔憂。她告訴父親這個情況,可憐的歐法隆十分自咎,不斷責備自己虧待兩個女兒,他立即向洛杉磯警署報案;警方指派一位姓雷諾茲的警官承辦此案。調查旋即展開,幾天下來已頗有斬獲,他們查出幾件很重要的事證:布莉姬已自雜誌社離職;她曾自殺未遂並且傷重住院;她曾懷孕;她搬離原住公寓時沒有留下去處地址;她確實失去蹤影。儘管全是壞消息,儘管線索支離破碎、難以串接,不過眼看著雷諾茲好像快要找到她的下落了。然後,所有的蛛絲馬跡慢慢膠著。過了一個月、過了三個月,然後過了八個月,雷諾茲再也查不出什麼來;他說:所有該查該問的都查了、也問了,警方已經盡了全力,但每次追查到費茲威廉旅社,線索就斷了。歐法隆先生對於警方成果感到心灰意冷,決定自尋管道,另外找一名私家偵探介入偵查。雷諾茲當時介紹他去找法蘭克史戴曼;歐法隆重燃希望。諾菈說:後來他每天的生活重心全擺在那件案子上頭,只要史戴曼回報任何小之又小的新事證、可靠度微乎其微的線索,她父親就會搭最近一班火車趕往洛杉磯,即使得在火車上過夜也無所謂,一大早就跑去找史戴曼。可是,現在連史戴曼都查不出名堂,他也打算停手了。接下來的發展,海特自己都聽到了;諾菈說:剛剛那通電話就是他打來解約;她實在不能怪他不想繼續幹。她曉得,布莉姬其實早已不在人世,雷諾茲、史戴曼也作如是想,偏偏她的父親不肯接受這個事實;他自責太深,不得不緊緊抓住一丁點微弱的希望、不得不一再欺騙自己終有一天能找到布莉姬,否則他無法活下去。諾菈說,情況就是這樣,她父親一定過不了那一關,他一定無法再次承受劇痛,他的人生一定會當場瓦解、終止。      從那一晚起,諾菈一五一十告訴他所有經過。雖說不能怪她想找人傾吐滿腹苦水,可是世上有那麼多人,她偏偏挑海特當聽眾。他成了諾菈的心腹知己,從對方口中聽到自己過去種種犯行,每逢星期二、星期四,當他挨著諾菈坐在沙發、一邊苦練發音,一邊感受自己腦子一點一滴逐漸崩解。他領悟到人生無非一場無盡綿長而光怪陸離的夢境,現實世界全由無數幻覺與假象組合而成,起心動念即能成真的所在。有一次,諾菈還真問起他有沒有聽過海特曼恩?她說,史戴曼有個新點子,他兩個月前推掉案子之後,又趁週末打電話給歐法隆,要求再讓他試一遍。他查到布莉姬發表過一篇海特曼恩的採訪文章;十一個月之後,曼恩失蹤了,他懷疑曼恩與布莉姬先後失蹤或許並非巧合;或許兩樁懸案之間有所關聯?史戴曼當時不敢驟下結論,但至少又有了苗頭,只要歐法隆同意,他想馬上開始追查。如果他能查出布莉姬寫完那篇文章之後曾經與曼恩交往,那麼案情或許還有希望。   海特回答她:沒有,從來沒聽過什麼海特曼恩;他是什麼人?諾菈說她也不是很清楚;好像是個演員吧,幾年前拍過一些喜劇默片,但是她從沒看過;大學功課繁重,沒太多時間看電影。海特說,對呀,他自己也不常看電影;看電影太花錢了,他還看過報章雜誌上有人說看電影很傷眼睛。諾菈說她依稀記得那件失蹤案,但是當時沒留意後來的發展。根據史戴曼調查的結果,曼恩失蹤已將近兩年。海特急著問:他為什麼不見了?諾菈說:沒人知道真相;他就是突然不見蹤影,從此失去消息。海特說:聽起來似乎希望有點兒渺茫,那個人消失了那麼久,如果現在都還找不到,那麼他八成已經死了。諾菈同意他的判斷,對,八成是那樣沒錯;布莉姬八成也已經死了。她繼續說道:可是,坊間傳聞很多,史戴曼打算追查看看。海特問道:什麼樣的傳聞呢?諾菈說:有人說他可能跑回南美洲去了;回到他的家鄉,好像是巴西、還是阿根廷,她不大記得到底是哪個國家;可是,說起來實在不可思議,對不對?海特問:什麼事不可思議?諾菈說:海特曼恩的故鄉居然碰巧也是南美洲呢。海特說:那有什麼奇怪?難道她不曉得南美洲很大,而且南美洲有很多不同國家。她說:那倒是,南美洲的確很大;不過,還是很不可思議;她希望布莉姬是跟他回那裡去了,如果真是那樣,她就安心了;兩姊妹,兩個南美人;布莉姬跟隨某個南美人身在世界某個角落,她則和另一個南美人   如果海特壓根就不喜歡諾菈,要不是兩人初次見面那天,他就打心底偷偷喜歡上她,那倒也沒什麼好怕的。海特知道自己絕不能越雷池一步,他知道只要對她心存一絲非分之想,便是犯下滔天大罪,但是,每逢週二、週四,他卻又按時到她家報到;每當她一湊近身邊、每當看見她那副二十二歲的嬌軀往絨布沙發一坐,他就隱隱湧起一股衝動;只要他伸手,輕而易舉就能摩娑她的頸子、觸摸她的臂膀,甚至湊近身子,親吻她的臉龐。儘管有時候他們交談的內容令他十分難受(布莉姬行蹤成謎、史戴曼成果有限、她父親狀況愈來愈糟、追查海特曼恩的進度),相較之下,壓抑自己的衝動更是難上加難,每每需使盡全力才能控制自己不逾越那道線。每次勉強捱過兩個鐘頭的折磨,他發現自己一下課便直接走向河邊,橫過大半個鎮,走到擠滿破敗房子、兩層樓旅館的地方,在那兒可用金錢買個女人共度半個鐘頭。那是極其不堪的解決辦法,但是他別無選擇。不到兩年以前,每個好萊塢頂尖美女全都爭先恐後搶著跟海特上床;此刻他卻只能在斯坡坎的黑街暗巷裡尋花問柳,花掉半天薪水,換取片刻紓解。   海特沒想過諾菈會對他產生好感;畢竟他是個卑賤的傢伙、不值一顧的男人,諾菈之所以肯為他付出那麼多時間,完全是出於憐憫,一定是因為她年紀輕、有滿腔熱血,自信有能力扶持無依無靠的人;就像她姊姊當年說她是歐法隆家之光、形容她為聖布莉姬。海特就像衣不蔽體的非洲土著,諾菈則是蓽路襤褸深入黑暗叢林、一心拯救他脫離苦海的傳教士。他從來不曾見過有人像她這麼直率、這麼樂觀、這麼單純、對於世間險惡一無所悉。有時候,海特不免懷疑她其實只是笨;可是有些時候,她又好像擁有無與倫比的絕頂智慧;有時候,她一抬起頭,以堅定、執著的目光凝視著他,每每令他感覺心碎。那一年,他在斯坡坎度過矛盾弔詭的人生;諾菈讓他情願過那樣子的人生,甚至,諾菈是他活下去的唯一寄託、讓他一直沒有收拾行囊掉頭離去的原因。   一方面,他很怕自己一時鬆口向她招認一切;另一方面則害怕事發被捕。史戴曼朝海特曼恩循線追查了三個半月,最後還是無疾而終。警方在哪兒束手無策,私家偵探照樣在那兒碰壁,但是那並不代表海特大可就此安枕無憂。那年秋、冬,歐法隆頻頻前往洛杉磯,史戴曼很可能於某次會談途中向他出示海特曼恩的照片。要是歐法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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