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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第八章

神秘化身 塔娜.法蘭琪 17075 2023-02-05
  老天,臥底頭一週的感覺真好,有如世界上最大的鮮紅蘋果,現在回憶起來,我還是想咬它一口。偵查行動進行得如火如荼,山姆鍥而不捨追查各色歹徒人渣,法蘭克費盡唇舌向美國聯邦調查局解釋案情,免得對方把我們當成瘋子,但我卻什麼也不用做,只需要專心扮演蕾西。愉快、慵懶而大膽的滋味貫穿全身,直達腳趾,感覺就像今天上課要解剖青蛙,而你蹺課離開學校,外頭是美好至極的春日。   星期二,我回大學上課。雖然搞砸的機會大幅增加,我還是非常期待。我第一次踏進三一學院就愛上了它。校園的灰石、紅磚與圓石歷經數百年依然優雅,站在校門廣場還能感覺一代又一代的學生從你身旁走過,而自己也在空氣裡留下痕跡,紀錄歸檔。要不是有人想將我攆出學院,我可能像小瑞他們一樣,一輩子在這裡做個學生。然而我卻成了警察或許是那個人的緣故。我喜歡將這件案子想成契機,讓我轉了一圈回到原本屬於我的地方。儘管有些奇怪,但感覺就像遲來的勝利,從荒謬的命運手中救回一點東西。

  我想妳應該知道,艾比在車上對我說:學校裡已經謠言滿天飛。有人說是快克交易出了差錯;有人說妳是非法移民,為了錢嫁人,不斷勒索對方;還有人說妳前任男友是虐待狂,因為打妳入獄,最近剛放出來。妳自己看著辦吧。   還有,我想丹尼爾俐落超過一輛佔用兩線道的福特越野轎車說:我們幾個也躲不掉,說我們其中一個人或哪些人幹的都有,還有各式各樣的動機。沒有人直接對我們說,但他們會這麼想是理所當然,車子轉進三一學院停車場,他拿出學生證給警衛檢查。要是別人問起來,妳會怎麼說?   我還沒決定,我說:我在想要不要說自己是失蹤的王室後裔,被另一脈後裔的人馬追殺,但我不曉得該選哪一國王室。你們覺得我像沙皇羅曼諾夫的後代嗎?

  那還用說,小瑞說:羅曼諾夫家族都是沒下巴的怪胎,選他們準沒錯。   你最好對我好一點,否則我就跟大家說你嗑藥抓狂,拿切肉刀砍我。   這一點也不好玩。賈思汀說。他沒有開車,我感覺他們不想分開,至少這陣子。他和我與小瑞坐在後座,他伸手摳掉車窗上的污點,再用手帕將手指揩乾淨。   嗯,艾比說:上個星期是不好玩沒錯,但既然妳回來了她轉頭對我咧嘴微笑。大奶妹葛芮麗問我妳應該知道她的悄悄話有多恐怖吧?她問我出事是不是因為玩過頭了?我當時沒有理她,早知道我應該讓她爽一下的。   我最佩服她的一點,丹尼爾打開車門說:就是她一直相信我們很感興趣,可惜她根本搞錯了。   下車之後,我才真正明白法蘭克說的,他們怎麼對待旁人。我們五個走在運動場之間的長走道上,事情開始起了變化,有如水結成冰一樣細微而清楚。他們彼此靠近,並肩齊步,抬頭挺胸,表情從臉上消失。我們走到人文學院,他們已經戴好面具,堅固得有如防護罩,閃耀得像鑽石,難以穿透,冰冷無情。

  那一週在校園裡,只要有人轉頭注視我,例如從圖書館書架朝我們的卡座悄悄看過來,或排隊買茶時有人隔著報紙東張西望,防護罩就會立刻升起,彷彿古羅馬盾牌陣,四雙冷漠的眼睛緊盯侵入者,直到他們知難而退。在這種情況下,想要蒐集校園裡的傳言簡直不可能,連大奶妹葛芮麗也甘拜下風。她靠在我的桌前欲言又止,最後只問我能不能借她一枝筆。   蕾西的論文比我想的有趣許多。法蘭克給我的資料主要和勃朗蒂姊妹有關,大姊夏洛特化名庫瑞貝爾,從拘謹的女性搖身成為閣樓裡的瘋女人,完全發揮假名的功用。讀來不是特別舒服,但起碼不令人意外。   不過,蕾西死前鑽研的題材就新潮多了:以小說《冷豔嬌娃》知名的柯瑞里,真實身分是美國俄亥俄州的圖書館員梅特羅,平常生活循規蹈矩,閒暇時撰寫聳動的通俗小說,部部經典。讀著讀著,我發現自己開始喜歡蕾西看事情的方式了。

  我一直擔心蕾西的指導教授會要我交報告之類的。蕾西不是笨蛋,她做的研究既聰明又有創意,構思縝密,而我已經和校園脫節多年。老實說,我最擔心的就是她的指導教授,因為討論課學生根本看不出差異。   對十八歲的青少年來說,二十五歲以上的人只是生活裡的背景雜音,但指導教授會和蕾西獨自交談,情況完全不同。不過,我和教授見一次面之後就放心了。他骨瘦如柴,溫和不諳人事,蕾西的不幸意外讓他手足無措,根本不敢正眼看我,只叫我充分休養,不用擔心報告期限。我想自己應該可以在圖書館窩上幾週,研究專惹麻煩的私家偵探與女人的故事。   至於晚上,則是有屋子可以忙。我們每天都會做點工作,或許一、兩個小時,或許二十分鐘,用砂紙磨光樓梯,整理西蒙伯公的收藏盒或輪流踩上高凳更換老舊脆弱的照明設備。就連刷洗廁所污垢這麼噁心的差事,我們也會花上同樣時間,而且一樣認真。

  他們四個對待屋子就像對待珍貴的樂器,有如史特拉底瓦底小提琴或貝森朵夫鋼琴,是塵封已久的地底寶藏,讓他們深深著迷,徹底愛戀而想耐心修復。我想丹尼爾最放鬆的時刻,就是他穿著破舊褲子和方格襯衫,趴在廚房地板上油漆壁腳板,笑著聽小瑞說故事,而艾比拿刷子靠過來浸油漆,馬尾將漆沾到臉上的時候。   他們很喜歡觸碰彼此,四個都是。我們在學校絕對不碰對方,但在家裡總是互相摸來碰去。丹尼爾從艾比椅子後面走過,伸手摸摸她的頭;小瑞勾著賈思汀的肩膀,一起檢視空房裡找到的東西;艾比坐在搖椅上,躺在我和賈思汀的腿間;我和小瑞坐在爐邊讀書,兩人腳踝互碰。可想而知,法蘭克對同性戀和縱慾行為嗤之以鼻,但我密切觀察小瑞他們的舉止(因為蕾西肚子裡的寶寶),卻看不出絲毫性慾的成分。他們的互動比調情更奇怪、更有力。

  他們和大多數人不同,彼此之間完全沒有界限。幾個人同住一處難免會爭地盤,為了遙控器大吵一架,討論麵包到底各吃各的或大家共有等等。   羅伯之前只要用了室友的奶油,就會被她嘮叨三天。但他們四個就我知道,所有東西除了內衣(謝天謝地!)之外,全都彼此分享。男的從晾乾架上隨便拿衣服穿,只要合身就好,而我始終搞不清楚哪件上衣是蕾西的,哪件又是艾比的。他們想要紙張就從對方的筆記本撕下,拿旁邊盤子的吐司,手邊有什麼杯子就拿起來喝。   我沒有向法蘭克提起這件事,因為他只會將嘲諷的焦點從縱慾轉到共產主義,但我卻很喜歡不分彼此的感覺。他們給我一種似曾相識的溫暖與實在,難以形容。西蒙伯公在外套櫃裡留了一件綠色防水大衣,誰要冒雨出門就會穿上。我頭一回穿著大衣散步的感覺非常奇妙,心裡既陶醉又激動,彷彿第一次和男孩子牽手。

  我到星期二才明白這樣的感覺是怎麼回事。夏季將至,白晝漸漸拉長,那天傍晚溫暖晴朗,舒適和緩,我們飯後在草地上喝了一瓶酒,吃了一盤海綿蛋糕。我用雛菊編了手環,正試著戴上。我已經放棄滴酒不沾的規矩,因為這麼做不合蕾西的個性,會讓小瑞他們想起我被刺傷的事,弄得氣氛緊張,而且吃藥喝酒還能為我預留退路,屆時可以立刻抽身。我喝了點酒,感覺微醺,有點樂陶陶的。   我還要蛋糕。小瑞用腳頂我說。   我很忙,你自己去拿。我單手實在沒辦法繫手環,決定改繫在賈思汀手上。   妳真的很懶耶,妳知道嗎?   你還有資格說我?我一腳繞到腦袋後頭(我小時候練過體操,身體很軟),膝蓋勾著脖子朝小瑞吐舌頭。我可是健康又有活力,你看。

  小瑞懶洋洋挑著眉毛說:妳這樣讓我好興奮。   你真變態。我單腳勾頭,儘可能擠出一絲尊嚴說。   別這樣,艾比說:妳的傷口會裂開,我們都喝醉了,可沒辦法送妳去急診室。我完全忘了傷口這回事,心想是不是該緊張一下,但決定不管它。夕陽西斜,我赤腳踏在地上,任由青草搔弄,加上酒精的力量,我只覺得頭暈目眩,傻愣愣的。我已經很久沒有這樣的感覺,我很喜歡。我努力轉頭斜眼看著艾比說:沒問題,傷口幾乎不痛了。   那是因為妳之前還很清醒,丹尼爾說:注意一點。   我通常很討厭別人說教,但聽丹尼爾唸我卻很溫暖舒服。是,老爸。我說著將腳從頭上放下來,結果一個重心不穩摔進賈思汀懷裡。   喔,走開啦,賈思汀輕輕拍我一巴掌說:天哪,妳到底多重啊?我左扭右擺找到舒服的位置,安安穩穩躺在他腿間,朝夕陽瞇眼,賈思汀拿草莖搔我的鼻子。

  我神態輕鬆,起碼我這麼希望,但內心卻思緒奔騰。那句是,老爸讓我恍然明白此情此景在我腦中喚起什麼,就是家。也許不是真正的家,我無從得知,但起碼是數百萬童書和老電視影集裡的家,經過多少年也不會有人變老的家,讓你好奇演員是不是擁有青春荷爾蒙的家,讓人感覺舒服自在的家。這五人擁有家的一切:丹尼爾是難以親近的慈愛父親,賈思汀和艾比輪流擔任愛護子女的母親與優秀的老大,小瑞是叛逆的青少年,最後加入的蕾西是性格多變的么女,備受寵愛與調侃。   他們對真實家庭的認識可能和我一樣少,我應該一開始就察覺這個共同點。丹尼爾是孤兒,艾比被人領養,賈思汀和小瑞離家出走,謎樣的蕾西顯然和爸媽不親。正因為我也是如此,所以沒有察覺。他們有意無意撿拾所有零碎的片段,拼湊出自己的家,建構一個替代品,讓自己置身其中。

  小瑞他們四個相識的時候才十八歲。我瞇眼觀察他們,只見丹尼爾手拿酒瓶對光檢查有沒有酒,艾比將螞蟻趕出蛋糕盤。我不禁好奇起來,他們當初要是沒有遇見彼此,現在會是什麼模樣?   想法不停地在我心裡浮現,但卻匆促模糊,我想應該是自己舒服得無法專心。事情可以幾小時之後再想,等我出門散步。我也要。我舉起杯子對丹尼爾說。   妳是不是喝多了?稍晚我打電話給法蘭克,他問我:妳剛才聽起來醉醺醺的。   別緊張,老法,我說:我只是晚餐喝了兩杯,不可能醉的。   最好是。你們可能在過節,但我希望妳警覺一點,不要真的玩開了。   我沿著坑洞小徑隨意漫步,從廢棄小屋往上坡走。我想了很多,思索蕾西怎麼會死在小屋裡。我們一直假定她是為了躲避追殺,但由於兇手攔住去路或她意識迅速模糊,無法逃回山楂林屋或葛倫斯凱村,只好選擇最近的藏匿處。   但N改變了我的想法。假設N代表某人,而非酒吧、廣播節目或撲克牌戲的名稱,蕾西和他一定約好在某處見面。日記裡沒有標明地點,表示他們向來約在同一個地方。假如約會時間是晚上,而非白天,小屋就是理所當然的選擇。隱密、方便、遮風蔽雨,不會有人偷偷靠近。也許蕾西的目的地原本就是小屋,只是中途遇到攻擊,但她依然繼續向前,有如裝了自動導航裝置,無視於N的貿然突襲,或者她希望小屋裡的N能幫她。   以警探的標準來說,這不算什麼好線索,但我只能想到這麼多,因此散步時多半繞著小屋附近打轉,希望N會出現,以解決我心中的疑惑。   我找到一條合適的小徑,視野遼闊,讓我可以一邊和法蘭克或山姆通話,一邊注意小屋的動靜,但又有樹林隱藏我的行蹤,而且距離夠遠,不可能有農人聽見我講電話,拿起可靠的獵槍追殺我。我很警覺,我說:而且我有一件事情想要問你。幫我複習一下,丹尼爾的伯公是九月過世的?   我聽見法蘭克東翻西找,翻閱文件。他要嘛把檔案帶回家,要嘛就是還在工作。二月三日。丹尼爾九月十日拿到屋子鑰匙,遺囑認證需要一段時間。怎麼了?   你可以幫我查他伯公是怎麼死的,還有那一天他們五個各在何處?另外,遺囑認證為什麼拖這麼久?我奶奶過世留給我一千英鎊,我六週之後就拿到錢了。   法蘭克吁了一聲。妳認為他們為了屋子把西蒙伯公做掉?結果蕾西後悔了?我嘆了一口氣,伸手撥弄頭髮,不知道如何解釋。也不是,應該說根本不是。但他們對屋子的態度很詭異,法蘭克,四個人都是,言談之間老把屋子當成自己的,而且不只丹尼爾如此。我們應該裝雙層玻璃,我們得決定如何處置香草園,我們他們把整修當成一輩子的工作,彷彿要永遠住在這裡,有得是時間慢慢弄。   哎,他們太年輕了,法蘭克語帶寬容說:那個年紀的小鬼總以為大學同學和分租公寓是永遠的,只要再過幾年,他們全都會搬到郊區的半獨立屋,週日下午擠在家具園藝店購買屋頂防水用的著。   他們沒那麼年輕,而且你聽過他們說話,他們太沉迷於那間屋子和彼此,其他一切都不存在。我不認為伯公是他們害死的,只是姑且一問,因為我們一直覺得他們有所隱瞞,任何詭異之處都值得調查一下。   沒錯,法蘭克說:我會去查。妳想不想聽我這一天都幹了什麼?   他語氣裡藏著一絲興奮。天底下能讓法蘭克振作的事情不多,有屁快放!我說。   興奮變成咧嘴微笑,我隔著電話也聽得出來。聯邦調查局找到那女孩的指紋了。   靠!這麼快?聯邦調查局的人雖然能幫大忙,但總是有忙不完的待辦事務。   我有朋友在裡面當基層僱員。   好吧,我說:女孩是誰?我膝蓋忍不住顫抖,只好背靠著樹幹。   梅露絲,一九七五年生於北卡羅萊納,二〇〇〇年十月報案失蹤,因竊車罪嫌遭到通緝,指紋和相片都吻合。   我輕喘一聲。凱西?法蘭克過了一會兒說,我聽見他點起一根煙。妳還在嗎?   嗯,你說她叫梅露絲,光是唸出她的名字就讓我的背部顫抖,關於這女孩,我們知道什麼?   不多,一九九七年之後才有紀錄。她不知道從哪裡搬到拉雷,在破爛地段租了一間垃圾公寓,找了一份差事,在通宵營業的餐館當服務生。她應該唸了點書,才有辦法直接進三一學院當研究生,但我想主要是自修和父母教的。她沒有大學或高中的註冊紀錄,也沒有前科,法蘭克吐了一口煙,接著往下說:二〇〇〇年十月十日傍晚,她借了未婚夫的車去上班,就此不見蹤影。兩天後,未婚夫報了案,但警察認為女孩只是跑了,因此辦得不是很認真。他們纏了未婚夫幾天,想知道是不是他殺人棄屍,但他有充足的不在場證明。到了十二月,車子在紐約被人尋獲,停在甘迺迪機場的長期停車場裡。   法蘭克顯然非常得意。幹得好,法蘭克,我下意識說:真漂亮。   應該的。法蘭克說,語氣刻意謙虛。   所以,女孩只比我小一歲。我在愛爾蘭威克勞的院子裡淋著小雨玩石頭,她在美國的炎熱小鎮上自由奔跑,赤腳踩著碳酸泉,坐在小貨車後頭沿著泥土路顛顛簸簸,直到她坐進車裡往前開去,再也不回頭。   凱西?   怎麼?   我朋友會繼續往下挖,看她有沒有樹敵,是不是有人一路追到這裡。   聽起來不錯,我說,努力讓腦袋清醒。正好是我想知道的事情。女孩的未婚夫叫什麼名字?   布萊德、查德還是查特,反正就是美國名字翻動文件的聲音,我朋友打了幾通電話,那傢伙已經幾個月沒休假,不可能千里迢迢越洋追殺前女友。他叫查德.米契爾,妳幹嘛問?   沒有N。只是好奇。   法蘭克等我開口,但我知道他在玩什麼把戲。好吧,最後他說:我會通知妳後續發展,女孩的身分可能完全沒用,但總比什麼都不曉得好,起碼心裡不會一直念著,是吧?   沒錯,我說:當然。   法蘭克錯了。講完手機,我靠著樹幹佇立良久,凝視小屋殘破的輪廓隨著雲層遮蔽月光慢慢模糊又再清楚,腦中想像著梅露絲。女孩有了名字,有了家鄉與過往,反而讓我徹底感受到一點:女孩確實存在,不是我和法蘭克心底的幻影,她曾經活過,我們之前有三十年的時間可能見面。   我突然覺得自己早該知道。雖然隔著大海,但我早該感應到她,在我玩石頭、看書或撰寫案情報告的時候抬起頭來,彷彿聽見有人呼喊我的名字。她不遠千里而來,近得取走我用過的名字,有如妹妹接下了姊姊的外套。她腦中像有羅盤指引,只差一點就要成功。她和我只有幾站捷運的距離,我早該曉得。我早該曉得及時跨出那最後一步,和她相遇。      那一週的生活風和日麗,只有外來的陰霾。星期五傍晚,我們正在玩牌他們經常玩到深夜,主要玩德州撲克和一一〇,如果只有兩個人想玩,就改打皮克牌。他們在閣樓發現了一只大罐子,裡面裝滿老舊的十便士硬幣,便拿來當籌碼,但還是玩得非常認真。   所有人分到相同數量的硬幣,輸光就算出局,而且不能從罐子裡借。蕾西和我一樣打得還不差,儘管偶爾不按牌理出牌,但顯然很懂得出奇制勝的道理,尤其是下大手的時候。贏家可以決定隔天的晚餐。   那天晚上,我們放著路易阿姆斯壯的唱片,丹尼爾買了一大包多力多滋,還挑了三種沾醬,確保人人滿意。我們手摸缺角的碗,用食物分散別人的注意力。這招對賈思汀最有效,他只要覺得你快把莎莎醬沾到桃花心木桌上,就會徹底分心。   我剛剛解決掉小瑞,心裡正得意著小瑞只要牌差就會亂弄沾醬,牌好則是一把抓了玉米片就往嘴巴裡塞。這告訴我們一件事,千萬不要和警探玩牌小瑞的手機突然響了。他椅子往後一仰,伸手從書架上拿起電話。   喂?他一邊說,一邊對我比了中指。但他很快就坐正回來,臉上神色大變,面若寒霜,傲慢難解,一如他在學校與外人面前所戴的面具。爸!他說。   所有人立刻湊過去,圍在小瑞背後,你可以感覺空氣中那一股凝重的氣氛。我就站在小瑞身邊,話筒傳出來的咆哮聽得清清楚楚:約伯打開腳踩在梯子上改變心意了嗎?   小瑞鼻子一扭,彷彿聞到腐臭味。沒興趣。他說。   對方開始長篇大論,小瑞不禁閉上眼睛。就我聽到的拼湊起來,大意為戲劇是娘娘腔讀的玩意兒,一個名叫布雷柏利的傢伙,他兒子剛賺到人生的第一個一百萬,而小瑞根本在浪費地球的氧氣。小瑞用拇指和食指夾著手機,放得離耳朵遠遠的。   老天,快掛掉,賈思汀低聲說道,表情下意識變得痛苦而猙獰。掛他電話。   沒辦法,丹尼爾柔聲說:他顯然應該掛,只是總有一天吧。   艾比聳聳肩說:既然如此她開始俐落洗牌、發牌,發給五個人。丹尼爾朝她微笑,椅子坐正,準備繼續。   手機那頭依然喋喋不休,不管講了什麼內容,只聽見狗屁兩個字不停出現。小瑞縮著下巴,彷彿對抗颶風,賈思汀碰碰他的手臂,小瑞突然睜開雙眼看著我們,滿臉通紅。   我們四個已經下好籌碼。我拿到一手爛牌,一張七和一張九,連花色都不一樣,但我很清楚其他人的盤算。他們在把小瑞拉回來。我想到自己也是其中一分子,就忍不住陶醉起來,開懷得幾乎心痛。我腦中突然浮現歐凱利大發議論,羅伯伸腳在辦公桌下勾住我腳踝的景象。我朝小瑞揮揮手中的牌,張嘴沒有發出聲音說:下注。   小瑞眨眨眼,我眉毛一挑,給他非常蕾西式的淘氣微笑,悄聲說:除非你怕又被我殺得底滾尿流。   小瑞臉上的寒霜頓時融化,雖然只有一點。他看了看自己的牌,小心翼翼地將手機放在書架上,扔了十便士到桌上。因為我在這裡很開心!他對著手機說,語氣聽起來很正常,但臉龐依然氣得發紅。   艾比朝小瑞淺淺一笑,動作敏捷發了三張牌,然後翻開。蕾西抽到順子,賈思汀瞇眼對我說:看她的表情就知道。   電話那頭的傢伙顯然在小瑞身上花了不少錢,不想讓鈔票白白沖進馬桶。才怪,丹尼爾說:她的牌也許不錯,但絕對不是順子,我叫牌。   我根本連順子的邊都沾不到,但這不重要。除非小瑞掛斷,否則我們不會放棄。電話那頭開始大談真正的工作。你是說坐辦公室?小瑞朝著我們說,僵直的脊背開始放鬆,有可能,等我哪一天開竅了,改邪歸正,用腦袋而不是用力工作,或許能掙到有窗戶的辦公室。還是我目標應該再高一點?他對手機說:你覺得呢?他像啞劇演員朝賈思汀做了一個你要一,我就給你二的表情。   對方顯然知道自己被羞辱了,只是不曉得為什麼。他開始強調人要有企圖心,說小瑞混到現在也該長大了,應該想辦法活在現實裡。   啊,原本低頭看牌的丹尼爾目光一揚說:現實,我一直對這個詞很著迷。你們發現沒有,這個詞只有某一群人會用?對我來說,所有人都活在現實裡,這一點根本不證自明。我們都呼吸真的氧氣,吃真的食物,腳下的土地感覺一樣堅實。但這群人顯然對現實有非常局限的定義,我覺得他們的定義很神秘,而且他們強烈希望別人也遵守同樣的定義,簡直到了病態的程度。   他們只是嫉妒,賈思汀檢視手中的牌,又扔了兩枚硬幣到桌上說: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   沒有人,小瑞一邊對電話說,一邊揮手要我們小聲點。是電視,我整天都在看肥皂劇,吃糖果,計畫毀滅世界。   我拿到最後一張牌是九,起碼還有對子。嗯,有些情況確實是由於嫉妒,丹尼爾說道:   但小瑞的父親,假如他剛才說的有一半是真的,那他想要怎麼生活就能怎麼生活,而且連我們想要的生活他也辦得到。所以他何必嫉妒?沒必要。我認為這樣的心態來自清教徒的道德觀,強調嚴格的社會階級,自我厭惡,懼怕一切愉悅、藝術與無秩序的事物但我一直很好奇,這套典範怎麼轉化成界限,不只變成道德尺度,更成為現實的標準。你可以把電話切到擴音模式嗎,小瑞?我很想聽他怎麼說。   小瑞睜大眼睛不可思議地瞪他一眼,搖頭拒絕了。丹尼爾顯得有點意外,我們開始呵呵竊笑。   沒問題,丹尼爾彬彬有禮地說:既然你不想有什麼好笑的,蕾西?   一群瘋子,小瑞朝天低吼,張開雙臂比著電話、丹尼爾和我們,我們幾個都伸手摀住嘴巴。我身邊都是瘋子,我到底做了什麼?難道上輩子欺負精神病患?   電話那頭的人顯然在做精采的總結,提醒小瑞日子可以過得很有格調。在城裡豪飲香檳,小瑞替我們翻譯,上自己的秘書。   這樣的生活有錯嗎?對方咆哮道,聲音大得嚇了丹尼爾一跳,身體後縮,臉上露出驚詫嫌惡的表情。賈思汀噗哧一聲,感覺既像怒吼又像吠叫,艾比靠著椅背,指關節咬在嘴裡,而我則是忍不住哈哈大笑,只好把頭藏在桌子底下。   電話那頭的傢伙顯然對人體缺乏基本認識,大罵我們是一票老二軟掉的嬉皮。我好不容易止住笑,探出頭來喘口氣,小瑞已經翻出一對傑克,一手在碗裡挖醬,一手握拳振臂對我咧嘴微笑。我突然發覺一件事:剛才小瑞手機響起,離我耳朵只有兩步,我竟然連身體也沒縮一下。      你們知道嗎?我們又下了幾手牌之後,艾比突然說:問題在滿足。   妳現在對誰說話?小瑞瞇眼看著丹尼爾出牌,一邊問道。他已經把手機關了。   就是剛才講的現實,艾比側身從我面前將煙灰缸拉近一點,賈思汀換上德布西的音樂,和草地上的細雨聲交融在一起。我們的社會完全建立在不滿足之上,人不停想要更多更多東西,對自己的家、身體、裝潢和衣服不滿意,什麼都覺得不夠。他們覺得不滿足是生命的本質,認為這是天經地義。要是你對現有的事物感到滿足,尤其你有的東西一點也不稀奇,你就是危險人物,就是在破壞一切規矩,動搖神聖的經濟體系,挑戰社會基本價值。這就是為什麼小瑞每回說他喜歡現在這樣,他爸就會大發雷霆。在他眼裡,我們都是顛覆分子,都是叛徒。   我覺得妳講到一個重點,丹尼爾說:所以問題不在嫉妒,而是恐懼。現代社會還真特別,人們自古以來一直將不滿足視為威脅社會的因子,違逆自然律,必須不惜代價將之根絕,甚至直到一百或五十年前還是如此認為。現在卻顛倒過來,變成滿足有問題,感覺真怪。   我們是革命家,賈思汀開心說道,他拿著玉米片在莎莎醬裡攪來攪去,感覺一點也不像革命家。沒想到當個革命家這麼容易。   我們是地下游擊隊。我說得很樂。   妳是地下黑猩猩啦!小瑞扔了三枚硬幣到桌上說。   沒錯,不過是很滿足的地下黑猩猩,丹尼爾笑著對我說:對吧?   只要小瑞別再猛挖蒜味沾醬,我就是全愛爾蘭最滿足的地下黑猩猩。   很好,丹尼爾朝我微微點頭。跟我想的一模一樣。      山姆從來不問。我們深夜聯絡,他總是說:怎麼樣?只要我答:很好。他就開始談別的事情。起初他還會提到偵查進度,包括仔細回顧我辦過的案子,過濾地方員警提供的可疑名單,以及調查蕾西的學生和教授。   但隨著案情陷入膠著,山姆越來越少和我講起工作,轉而閒聊瑣事。他去過我住處一、兩回,幫公寓透透氣,不讓外人察覺我不在家。他告訴我隔壁的母貓在院子裡生了一窩小貓,樓下的兇太太莫洛妮在他車外留了字條,告誡他停車位只限住戶使用。我沒有跟山姆說,但這些事情聽起來是那麼遙遠,彷彿來自幾千里、幾萬年之外的朦朧世界,光是想到就讓我疲憊不堪,有時還得回憶一下才曉得他在說誰。   他只問過一次小瑞他們的事。週六晚上,我沿著往常的小徑切進山楂樹叢,一眼監視荒廢小屋。我借用華田西的一隻長襪纏在麥克風上,感覺就像多了一只乳房,不過這也表示法蘭克和他手下只能聽到十分之一的對話。   其實沒差,我本來就壓低聲音說話,因為我一走出後院大門,就覺得被人跟蹤。感覺並不確定,有可能是風聲、月影和鄉間慣有的雜音,我只是頸後頭骨和脊椎的交接處有細微的電流竄過,只有被人盯著才會讓我這樣。我極力克制,才沒有猛然回頭一探究竟。但倘若真的有人跟蹤,我不希望他察覺自己形跡敗露,起碼在我想出對策之前不要讓他發現。   你們都不去酒吧嗎?山姆問。   我不曉得他想問什麼。山姆很清楚我的作息,依照法蘭克的說法,他每天早上六點就進辦公室聽錄音帶。我心裡莫名不安,但提醒他這一點讓我更不自在。我星期二帶完討論課,跟小瑞和賈思汀去了酒窖小館,我說:還記得嗎?   我是說林屋附近的酒吧,那間叫什麼雷根酒館的,就在村子裡。他們從來不去那裡?   我們開車往返學校都會經過雷根酒館,典型的鄉間酒吧,窄小破舊,夾在肉舖與報攤之間,傍晚牆邊總是靠了幾輛單車,沒有上鎖。他們壓根沒提過要去那裡。   假如只想小酌,那在家喝比較簡單,我說:到村裡還要走路,而且只有賈思汀不抽煙。酒吧向來是愛爾蘭人的生活重心,但自從禁煙令頒佈之後,許多人都改在家裡喝酒。我覺得禁煙沒什麼,雖然我不大能理解,到酒吧不能做有害身心的事情,那還去幹嘛?但真正困擾我的,是大家竟然乖乖遵守。對愛爾蘭人來說,規則永遠是拿來挑戰的,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但這回禁煙,所有人竟然像綿羊一樣溫馴,讓我擔心愛爾蘭人是不是開始轉性,變成瑞士人了。   山姆笑了,他說:妳在大城市待太久了,我敢跟妳保證,雷根酒館絕對沒有禁煙,而且從小路走不到一公里半。他們從來沒去那裡,妳難道不覺得怪嗎?   我聳聳肩說:他們本來就怪,不怎麼喜歡和人往來,我想你應該曉得。再說,雷根酒館也許很爛。   也許,山姆說,但語氣不是很肯定。只要輪妳採買,妳都去史帝芬公園中心的鄧氏超商,對吧?那其他人去哪裡?   我怎麼曉得?賈思汀昨天去瑪莎百貨,其他人我完全沒概念。法蘭克說蕾西都在鄧氏超商買東西,所以我就去那裡。   村裡的報攤呢?有人去過那裡嗎?   我想了一下。小瑞有一晚出去買煙,但他是從後院走,到拉索文路上的夜間加油站,沒有往葛倫斯凱。我來這幾天沒有,你在想什麼?   我只是在想,山姆緩緩說道:想那村子。你們幾個住大房子,妳知道,丹尼爾家族是住大房子的人,現在誰住大房子幾乎沒有人在乎,但有時候,要是以往發生過什麼我只是好奇村裡是不是有什麼壞印象。   根據老一輩的記憶,英國人治理愛爾蘭用的是封建制,將村子送給英裔愛爾蘭人當作禮物,讓他們隨意處置土地和居民,後果之多不難想見。愛爾蘭獨立之後,封建制度跟著瓦解,少數沒落家族依然咬牙苦撐,但絕大多數都只守著一間大房,將其他資產賣給民眾,以支付堆積如山的帳單。儘管如此,財團還是買下不少大房,改裝成旅館或溫泉度假村,讓人幾乎忘了房子的過去。不過,有些地方歷史傷痕實在太深,人們永遠記得。   威克勞就是其中之一。幾百年來,反抗分子在這一帶運籌帷握,以我此刻坐的位置為起點,走路一天能到的山巒丘陵,全都是游擊隊的幫手,為他們提供掩蔽,躲避摸黑踉蹌搜索的士兵。英軍拿槍見人就殺,直到揪出藏匿的反抗者為止,許多房舍就這麼被血洗清空,蕾西待的小屋也不例外。家家都有一段慘痛的過去。   山姆說得沒錯,我在大城市待太久了。都柏林現代化到了歇斯底里的程度,寬頻網路之前的事物都成了古董,難堪的小笑話。我已經完全忘了住在一個擁有歷史的地方是什麼感覺。山姆是鄉下人,老家在蓋威,他很瞭解。小屋的破窗映著月光發亮,感覺有如鬼屋,隱密而戒填。   有可能,我說:但我看不出和案情有什麼關連。將大房子裡的小鬼描繪成青面獠牙,讓他們不到報攤買東西是一回事,為了曾祖母一八四六年被地主欺負而刺他們一刀又是另外一回事。   那倒是,但我還是會查一下,碰碰運氣。任何線索都值得追查。   我猛然往樹叢一靠,感覺有東西匆匆跑開,留下枝葉一陣騷動。拜託,你覺得他們有這麼瘋嗎?   山姆沉默半晌才說:我沒有說他們瘋了。   但你認為他們可能有人只為了一百年前的事,為了一個完全無關的家族,就把蕾西殺死。那我得說這傢伙最好多出門,越多越好,然後再找一個不會到了夏天就被他砍的女朋友。我不曉得自己為何如此生氣,態度這麼粗魯機車。可能和屋子有關吧,我想。我為屋子做了那麼多事,曾經花半個晚上和其他人將起居室的發霉壁紙撕掉,已經對它產生感情,只要想到屋子被人如此深惡痛絕,胃部就一陣灼熱。   在我老家,山姆說:有一個波塞爾家族,曾祖父還是誰當過租屋仲介,很壞的那種,故意借錢給無力租屋的家庭,然後佔對方妻子或女兒的便宜,膩了就將他們掃地出門。他們家的小孩凱文和我們一起長大,處得很好,完全沒有問題。但等我們年紀稍長,他開始和女孩約會,卻被一群小夥子打得半死。那些人一點也不瘋狂,凱西,也不是針對凱文。凱文是個好青年,從來不曾欺負女孩,只不過有些事就是無法化解,不管過了多久,就是不會消失。   樹叢的枝葉微擺,輕刺我的背部,彷彿有東西在動。我猛然回頭,卻只見到四周寂靜如畫。   這兩件事不一樣,山姆。凱文是主動的一方,是他先和女孩子約會,但這五個人什麼也沒做,他們只是住在這裡。   山姆又是一陣沉默。誰曉得,也許這就夠了。反正我只是說說。   他語氣裡帶著一絲困惑。也對,我稍微冷靜下來。你說得沒錯,這一點是值得追查,因為我們之前研判過,兇手可能是本地人。我剛才講話有點衝,對不起。   真希望妳在我身邊,山姆突然柔聲說道:電話裡很容易把事情混在一起,把話聽錯。   我知道,山姆,我說:我也想你。這是實話。我一直努力抑制,這種事只會讓人分心,最後把案子搞砸,甚至喪命。但當我過完漫長一天,覺得又累又倦,獨自躺在床上試著讀書,實在很難壓抑心中的感覺。只剩幾週了。   山姆嘆息說:不到,要是我查出什麼的話。我會找道帝和伯恩談,看他們能告訴我什麼。這期間小心保護自己,好嗎?以防萬一。   我會小心,我說:你可以明天告訴我進展,晚上睡好。   妳也是,我愛妳。   被人窺伺的感覺依然在我頸後騷動,而且變得更強更近。也許只是和山姆講電話讓我緊張,但我突然很想搞清楚。暗處傳來的電波、山姆的故事與小瑞的父親從四面八方向我們湧來,尋找弱點,等待時機發動攻擊。我突然忘了自己才是侵入者,只想高聲大喊:放過我們!我將麥克風從襪子裡拿出來,連同手機塞回束腹裡,將手電筒開到最亮,邁開優閒輕快的步伐,開始朝家裡走。   我有幾招甩開跟蹤的方法,有時回頭逮他,有時反過來跟蹤對方,但大多數只適用於城市街道,應付不了荒郊野外。不過,方法可以調整,於是我直視前方,加快腳步,讓追蹤者為了跟上我,勢必敗露形跡或踩得矮樹叢窸窣作響。接著我突然轉向岔路,切掉手電筒,狂奔十五到二十公尺,然後盡量悄悄擠過樹籬,進入一片開闊的田野。我靠近樹叢蹲著,沉默等待。   二十分鐘過去,毫無動靜,連樹葉婆娑或碎石摩擦聲也沒有。要是有人跟蹤我,肯定既聰明又有耐心,這可不是好兆頭。最後,我決定穿越樹籬回到小路上。我張目瞭望左右兩邊,見不到任何人影。   我將衣服上的枝葉挑掉,開始趕路回家。蕾西散步通常大約一個小時,我得盡快回去,否則其他人會開始擔心。夜色漆黑,我見到樹籬頂端泛著微光,是山楂林屋的燈火。幾點金黃穿越恍如迷霧的林中輕煙,幽幽閃爍。      那天夜裡,我正在床上讀書,艾比過來敲門。她穿著紅白方格法蘭絨睡衣,臉龐洗得晶瑩白淨,頭髮垂肩,感覺只有十二歲。她將房門關上,盤腿坐在我床邊,腳掌夾進膝蓋取暖。我可以問妳一個問題嗎?她說。   當然。我說,心裡暗自祈禱知道答案。   好吧,艾比將頭髮挽到耳後,回頭看著門說:我不曉得該怎麼說,所以就直接問了,妳如果覺得我多管閒事就告訴我。孩子還好嗎?   我肯定是目瞪口呆,艾比嘴角勉強擠出一抹淺笑。抱歉,我不是有意嚇妳。是我自己猜的,因為我們一向同時來,但妳上個月始終沒買巧克力後來妳那天嘔吐,我就明白了。   我腦袋全速運轉。男生們知道嗎?   艾比單邊的肩膀輕輕一聳。應該不曉得,但反正他們什麼也沒說。   這不表示他們沒人知道,也不表示蕾西沒和孩子的父親說,要嘛說她懷孕,要嘛說她決定墮胎,惹得他勃然大怒。但至少這讓我曉得,艾比知道不少。艾比看著我,等我開口。小孩沒活下來。我說,這一句倒是實話。   艾比點點頭。抱歉,她說:真的很遺憾,蕾西。還是?她小心翼翼揚起眉毛。   沒關係,我說:反正我也不曉得該怎麼辦,這樣比較簡單。   艾比又點點頭,我發覺自己想得沒錯,她果然並不意外。妳要告訴他們嗎?妳要是不想自己開口,我可以幫妳說。   不,我說:我不想讓他們知道。消息即武器,法蘭克總是這麼說。懷孕這件事或許另有用處,我不想立刻花掉。回想起來,我就是那時發現自己將死掉的嬰兒當成手榴彈收著,同時明白自己到底蹚了什麼渾水。   沒問題,艾比說完站起身來,扣好睡衣。妳如果想和人談或需要幫忙,儘管來找我。   妳不問我孩子的父親是誰嗎?我說。要是他們都曉得蕾西上床的對象是誰,麻煩就大了,但我就是覺得不可能。蕾西似乎是逼不得已才會開口的個性,但是艾比要是有人猜得出孩子父親是誰,那肯定是她。   艾比站在門邊回過頭,肩膀又是微微一聳。我覺得,她刻意保持語氣不帶感情。妳想說的時候應該就會跟我說。   艾比走後(她赤腳下樓的聲音有如急促和音,幾近無聲)我放下書本,坐著聽其他人準備上床。有人在浴室用水,賈思汀在我樓下五音不全地哼著歌(金手指),丹尼爾在房裡躡腳走動,地板吱嘎作響。   窸窣聲漸漸變小,變得細微斷續,最後完全沉寂下來。我關掉床頭燈,否則丹尼爾會從門縫看見燈還亮著,而且我今天已經說過太多悄悄話了。等我眼睛適應黑暗,只見到衣櫥巨影龐然,梳妝台縮成一團和我移動身體時鏡子裡的倏忽一閃。   我一直努力不去想寶寶的事,蕾西的孩子。庫柏說四週大,還不到半公分,彷彿一枚迷你寶石,輕易地就從指間縫隙滑過,顏色忽明又滅,轉瞬消逝。小小心臟有如亮片,跳動有如蜂鳥振翅,置身於再也不會發生的億萬事物之間。   妳那天嘔吐小生命意志堅強,神志清醒,不願被人忽略,已經伸出纖緣細指拉扯蕾西。不知為何,我心裡想像的不是滑若絲綢的新生兒,而是彳亍學步的嬰兒,嬌小裸裎,滿頭鬈髮,容貌模糊不清,在夏日草地上從我身邊跑開,歡笑尖叫。也許蕾西兩週前就坐在這張床上,幻想過同樣的場景。   也許不是。我開始感覺蕾西的意志比我還強,堅硬有如黑曜石,天生善於反抗,卻不長於戰鬥。只要她不願想像腹中的孩子,那顆迷你璀璨的彗星就一秒也不會劃過她的心頭。   我很想知道蕾西是否決定留住孩子,彷彿那是揭開一切謎題的鎖鑰。愛爾蘭雖然頒佈墮胎禁令,卻只是白忙一場,每年仍舊有無數女性默默搭船或飛機前往英國,再默默返家,不讓任何人發現她們老遠走了一遭。這個世上沒有人能告訴我,蕾西究竟如何盤算,或許連她自己也不曉得。我突然想起床溜下樓再看一眼日記,生怕漏了什麼,因為十二月經期日那一欄角落有錯筆的點痕。但這麼做很蠢,而且我早就知道日記裡沒有什麼。我抱著膝蓋坐在一片漆黑之中,傾聽雨聲,感覺電池包壓著應該是傷口的部位,嵌入身體,就這樣坐了很久很久。      有一天晚上,我想是星期日,三名男生搬開家具,拿著砂紙和打蠟機,擠出不少男子氣概對抗起居室的骯髒地板。我和艾比讓他們去忙,兩人一起上到頂樓我房間隔壁的空房,檢視西蒙伯公聚積的寶藏。我坐在地上,半邊身體被垃圾古董蓋住,尋找沒被蟲子蛀空的物品。艾比翻動一堆窗簾,弄得空氣悶濁,她邊翻邊說:丟掉、丟掉、丟掉這個可以洗一洗丟掉、丟掉,喔,天哪,這一定要丟掉,這個爛東西是誰買的?樓下傳來嘈雜的砂紙磨地聲,屋子給人忙碌安穩的感覺,讓我想起重案組辦公室平常的模樣。   哇,艾比坐在腳跟上,突然說道:妳看這個。   她手裡拿著一件洋裝,蓋袖連身長裙,畫眉鳥蛋藍,波爾卡白點,白領加腰帶,裙襬只要轉身就會揚起,完全是為了林蒂舞(編註:林蒂舞源於二〇年代、結合非洲快節奏及歐洲優雅舞步的舞蹈。)設計的衣服。哇!我說著推開身上雜亂的古董,走過去看個究竟,會不會是西蒙伯公的?   我想他沒那個身材,但還是看相本確定一下,艾比伸長手臂,端詳洋裝。妳想試穿嗎?我覺得沒有發霉。   妳來吧,是妳找到的。   我穿不可能合身,妳看艾比站起來,將衣服搭在身上說:這要個子高一點才能穿,腰線都到我的屁股了。   艾比身高大約一百五十七公分,但我老是記不住,她的模樣實在很難讓人覺得她個頭嬌小。但我穿又太窄了,我比著腰身說:除非套緊身胸衣,否則我一定會把它撐破。   難講,妳受傷之後變輕了,艾比將衣服扔到我肩上說:試試看嘛。   我回房換衣服,艾比滿臉困惑地看我離開。蕾西顯然不會這麼做,但木已成舟,我只能祈禱艾比認為是我不想露出繃帶之類的緣故。洋裝竟然頗為合身,儘管有點緊,繃帶部位突出一塊,但不至於洩漏秘密。我匆匆打量一番,確定看不見線路,鏡子裡的我感覺屏著呼吸,淘氣大膽,預備迎接任何挑戰。   就跟妳說吧,我走出房間,艾比對我說。她將我轉了一圈,重新繫過腰帶,打上更大的結。去讓他們吹口哨吧。   我們邊喊邊跑下樓,你們看!走進起居室,砂紙已經磨光,小瑞他們正在等我和艾比。哇,看看妳!賈思汀高呼道:真是爵士俏妞!   太完美了,丹尼爾微笑對我說:真是完美。   小瑞跨坐在琴椅上,一指滑過琴鍵,動作豪邁純熟,接著開始彈奏慵懶誘人帶著一點搖擺的音樂。艾比笑了,將我腰帶的結拉緊,之後走到鋼琴邊開始哼唱。   我認識不少男孩,和他們認識,卻覺得寂寞,直到遇見你   我聽過艾比唱歌,但都是她四顧無人自哼自唱,從來沒聽她引吭高歌。那聲音,如今很難聽到那樣的歌喉,低沉渾厚,悅耳動人,彷彿來自老的戰爭電影,讓人想起煙霧彌漫的夜總會,頂著紅唇和波浪鬈搭配藍調薩克斯風的駐唱女子。賈思汀放下砂紙,腳跟喀噠一聲併攏後朝我鞠躬。我有榮幸邀您共舞嗎?他問我,同時伸出一隻手。   我突然遲疑起來。要是蕾西手腳笨拙,或是她一點也不笨拙,我卻跳得七零八落露出馬腳,萬一賈思汀貼得太近,感覺傷口底下的電池但我一向喜歡跳舞,而且已經不知多久沒有跳舞,也不想跳舞了。艾比邊唱邊朝我眨眼,一個音符也沒遺漏,小瑞稍微重複一小段,我握住賈思汀的手,讓他帶我走出起居室。   賈思汀很會跳,他舞步輕盈,一手始終牽著我,帶我緩緩繞著房間轉圈,感覺腳下的地板柔軟溫暖,沾滿沙塵。我發現自己依然寶刀未老,沒有踩到賈思汀,也沒有失足絆倒,身體隨著他確信敏捷的動作搖擺,彷彿此生不曾撞到椅子,就算想踏錯腳步也不可能。   陽光斑斑條條閃過我的雙眼,丹尼爾靠著牆微笑,忘了手中那團揉縐的砂紙。賈思汀將我甩開又拉回來,我的裙襬揚起有如大鐘。我絞盡腦汁,想要理解你對我做的一切空氣中飄著亮光劑的味道,沙塵在光束裡慵懶盤旋,艾比高舉單掌,仰頭引頸高歌,歌聲穿越空蕩的房間與破敗的天花板,飛向夕陽璀璨的天空。   我忽然想起上回這樣跳舞是什麼時候:我和羅伯,在我家樓下的屋頂,在一切崩壞得不可收拾的前一晚。但我此刻穿著藍色洋裝,釦子緊扣,刀槍不入,絲毫不覺心痛。   甜蜜苦澀的回憶是那麼遙遠,彷彿很久以前發生在另一位女孩身上。小瑞加快節奏,艾比搖得更加起勁,不停彈指哼唱:我能用法文說你好美,甚至用德語說,我能道盡千言萬語,跟你說你是多麼棒   賈思汀攫住我的腰,將我舉離地板飛騰轉圈,滿臉通紅,他的笑容就在我的面前。房間寬闊沒有擺飾,艾比的歌聲繚繞迴盪,彷彿四面八方都有人唱和。   我們的舞步揚起無數回音,感覺房裡滿是舞者,屋子喚醒了數百年來趁著春日傍晚在此共舞的男男女女。時髦的女孩目送時髦男孩遠赴沙場,舊世界分崩離析,新世界急急叩門,屋裡的老人挺直腰桿不為所動。他們全都受了傷,全都言笑自若,歡迎我們成為家族的一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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