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懸疑小說 巨款的誘惑

第6章 第六章

巨款的誘惑 賈德諾 2446 2023-02-05
  我故意不回辦公室去。我也不在我常去的地方出現。   我走進一家小的法國餐廳,要了點冰咖啡和冰淇淋。在這裡客人都是老客人,他們不會在飯後希望客人早點離開的。   我買了第一版的晚報,盡量吸收有關費岱爾被謀殺的資料。   費岱爾律師是律師行業中傑出人士之一。他的客戶大都是政界人士。他很少出庭;事實上,他最出名的本領就是能使客戶盡量不必出庭。所以,他的客戶都是能出大錢,但是不喜歡拋頭露面的。   費律師有一幢宏大的房子,他一個人住。僕人是通勤上班的。他是個鰥夫,實際上還是個隱士派的人物。平時活動也限於幾個昂貴的俱樂部。他有錢,有地位,有派頭,容易被人接受,自己修飾整齊但是他自己總像是在探求真理似的。

  他是個讀書狂。在他自己家中有個蒐集完整的圖書館,裝滿了書。在他臥室中老式的真皮沙發椅,合適的讀書燈,使他夜晚在臥室裡看書時非常舒服。   費律師的朋友描述,他有好的電視和音響,他祇看新聞,社評和氣象預報。除此之外,他從不看娛樂節目,他的空閒時間都花在讀書上。   他家二樓有一間房間被佈置為書房,大部份公事都在書房裡辦的。謠言說很多他的客戶都希望晚上來訪他,坐在他樓下圖書館的沙發椅上,向他述說案情,就是不願大白天到他費律師市區的辦公室來。   費律師在死亡之前,已確定證實曾在屋裡和什麼人大聲吵架。致於引起律師不快的到底是男是女,尚不能確定。也可確定費律師是被點三八口徑轉輪槍射擊致死的,但殺人兇手顯已把手槍帶走,以致現場並沒有兇器留下。

  初步調查發現,命案發生時費律師似乎正準備外出,因為就在二樓樓梯口的一張小桌上放有手提箱一隻,手提箱裡全部是近市郊一塊坡地建設計劃準備投標的底價。在這個建設計劃中,費律師是法律顧問。   這些標單尚未最後封口,但信封口上已經寫上機密,在沒有到開標時間,本來也不應該示之於人的。   由於藏這些標單的手提箱擺放的位置,警方認為那晚上費律師是準備把這些底標,先帶往這坡地建設委員會之中那一位官員家中,先去私下討論一下的。坡地建設委員會官員都說,像費律師這樣一個體面的人,假如為任何事要約會與他們個人見面,倒是不會令人驚奇。不過,實際上每個人都強調當晚他們和費律師並沒有約會。   不過,警方認為,那隻手提箱放在這樣一個位置,祇有兩種可能。一是費律師準備下樓,帶了手提箱出去,和一位或幾位坡地建設委員會官員互換一下意見。另一是費律師準備在下樓時把手提箱帶進圖書館,在那裡他可以和來訪的一位或幾位官員交換一下意見。所以,警方希望坡地建設委員會中每一位官員,都能主動提供一下他們這一晚的行動與時間,尤其是他們不在家的時間到哪裡去了。

  委員會中的馬學維委員對警方如此說詞,十分不滿。他說:這太過份了。似乎是要我們提供不在場證明似的。他最後的決定是我絕不會在這一點上,像他們所說的那樣去做。   警方有消息指稱費律師家中總是存放有大批現金。在稅務及管理遺產官員會同下,房子內的保險櫃被打開,發現裡面計有十五萬元現鈔。費律師存放大數目現鈔的原因,絕不是逃避付稅,因為他據實申報,付稅,收入也都存入銀行,然後大批大批的提出現鈔。   大多數人都知道,費律師經常和一位或數位議院外的遊說團體中人物保持聯絡。當然沒有人提得出證明,確認他們是誰,但是這些遊說團體祇認得大批的現鈔,有鈔票他們就給結果。   有時候,鈔票也用來作競選捐款。

  費律師也常常不忌諱地告訴自己的朋友,像這種捐款,他時常對好幾個政客提供。事實上,本州有不少大政客也時常參考費律師的建議,作發言的依據。   警方已經找到致命的子彈,那是發射自點三八口徑的柯特轉輪手槍。   兇器應該是轉輪槍,因為兇器如果是自動手槍,現場應該留下有子彈的彈殼。現場並沒有發現彈殼。依照聽到費律師在家中與人生氣把聲音提高,又和他人爭吵的鄰居們證詞,他祇聽到一聲槍聲。   有一位鄰居聽到其中還夾雜一個女人的尖叫聲。警方也不排除開槍的兇手是女人的可能性。   報紙把費律師塑造成一個中年,受敬重的律師,不但在本市,而且在本州政壇上具影響力。在死亡當時,由於他寧靜的家居生活受到侵害,他發了脾氣,也和人因吵架,而被謀殺。

  我把報紙翻來翻去看了好幾遍,怕有什麼消息漏掉。   那位雇用達芬的人為什麼會知道那隻手提箱會在那小桌上?也許是費律師告訴過他。也可能因為費律師要在圖書館見人,或上二樓書房研究,所以他把這些資料自辦公室帶回家,放在那小桌上,在要用的時候,方便一點隨手可得。賀龍知道他有這習慣。   情況變成這樣了,達芬怎麼辦?   她是否專門被選來去做這一件偷竊文件的工作的?也或許她拿錯了一隻箱子?還是她拿的箱子正是他們要拿的,沒有錯?   另外,還有一個可能性。   報上說的這筆投標底價,大致約有八十萬之巨。   那麼,那四萬元是先給別人的保證金,以便這方一面可以得標。   達芬的假證詞,不但把她自己交給了製造這件陰謀的人,而且一旦事敗,她站在證人席所說的話,都會因為自己曾經願意做偽證受雇於人,而不受別人的信任。

  我用完我的餐點,再打鄧先生給我們的第二個電話號碼。接電話的女人告訴我鄧先生現在不在,他與一個客戶在吃中飯有事情討論;假如我可以留下姓名電話,或是任何要轉告他的,她都可以代辦。她說他要四點左右才能回來。   我說:好吧,我有一件事,請妳轉告他。告訴他,我找他是有關報上的一件廣告。告訴他我會再來電話的。   請問你尊姓?她問。   姓鄧。我說。   不是,我是說你尊姓。   告訴他我姓真,真假的真。   是的,我會告訴他的。   你也可以告訴他我姓很多。有的真,有的不真。我把電話掛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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