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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第十一部:這個人

陳果齊神秘的背後 倪匡 4665 2023-02-05
  這一部分,在切入正題之前,且說幾句題外話雖然題外,也在題內。   我常被人問起:在你的生命之中,你自己感到最愉快的是什麼事?   人生不如意的事十常八九我有一印,印文是豈止八九,愉快的事當真不多,但是我對這個問題,卻想也不必想,就有答案,而且,每次答案都一樣!   我一生中最愉快的是,我可以完全超越錯綜複雜,骯髒險詐,卑鄙無恥,無知愚昧的人際關係之外,不受這一類人際關係的任何羈絆。   人際關係自然也有十分美好的一面,例如各種各樣的親情等等,那也能使人感到愉快,不過,那是理所當然的事。而做人,居然可以完全擺脫人際關係的醜惡面,那才真是樂何如之!   能做到這一點的原因,當然是性格使然從來不喜歡,也不願意在醜惡的人際關係中糾纏不清。而最重要的,還是我的工作性質。超過三十年,從事的工作,都是獨力完成連寫了超過四百部電影劇本,也是寫了就算,每個字都不改,所以,常有編劇在訴苦說要如何改如何改,都感到那是咎由自取。

  對付他人對一已的觀感的態度是:你喜歡我得要命,我固然高興;你恨得我要死脫,我也不當一回事,因為恨我的人,至多咬牙切齒,恨聲不絕,造點謠言,於我何損?不關我事就算落降頭,我自信正氣凜然,也落不進,那就更加可以不瞅不睬。   當然,社會性質也十分重要,香港有自由,個人完全有權照自己的方式生活,他人的任何干涉,力量等於零,理所當然,可以享受我行我素的至高無上的樂趣,使生命變得愉快莫名。   好了,講了那麼多自己的事,和陳上師有什麼關聯呢?難道以陳果齊上師這樣的身份地位,也會有人際關係上的困擾嗎?   不能說是困擾,但總有一些人,基於各種原因在放冷箭,造謠言,企圖對他不利這純屬生物力量的範圍,和超自然力量無關。

  陳上師能應付邪惡的超自然力量,他不應付無謂的生物力量是不應付,不是不會應付和不能應付。   陳上師的弟子,對這種情形,頗有憤憤不平者,那是功力修為不足之故,大可不必。   妒忌,是人際關係中醜惡的一面,也是最易出現的一種。由於妒忌而採取的種種手段,就有一些人(但願不是佛門中人,不然更不堪),要達聖活佛別接受陳上師,這不是開玩笑嗎?陳果齊曾接受達聖活佛的大灌頂,今生是正式的師徒相傳關係,居然也有人會像瞎了眼的蒼蠅一樣去離間他們之間的關係,好玩不好玩?   還有一些說法,或出於無知,或是有目的中傷,或是出於懷疑,都可以置之不理。   不過,舉幾個例子來看看,也很有趣。   被傳得最甚的是:陳果齊不是自行辭職,而是被警方革職,或是被廉政公署調查,這才去職的。

  恕我愚魯,甚至不知道這種傳言的目的何在。   我一聽到這種說法的直接反應,是哈哈大笑:就算傳言屬實,又有什麼關係呢?怎麼來怎麼去的,又有什麼重要呢?人世間的一些雞毛蒜皮的事,和超自然力量相比,算得是什麼呢?   傳這種謠言的人,肯定目光淺,心胸窄,見識少,終其一生,都不大可能有接觸超自然力量的機會,只宜放在一邊,置之不理。   實際上,創作所有謠言的人,都可以把以上的一段話加在他們身上,十分公平,就是那些人的寫照。   另一種相當厲害的攻擊法,是說陳果齊藉施法而歛財,生活豪奢,差點沒說他婢僕如雲(弟子如雲倒是真的)。   這種攻擊,好像正中要害,其實也可笑得很。不過也有一個好處,這種說法,至少承認了陳上師真的有法力,不然,憑什麼去歛財,憑空口說白話乎!

  陳果齊有沒有憑他的超自然能力歛財呢?   他可以,但是他沒有。   他直到最近,由於做法事要勞師動眾,才酌量收費每次三千元左右,絕不強迫,願者請來,嫌貴莫問。純屬自願的行為,就算加價十倍,也不能說是歛財。   其他的施法,都是憑事後事主的供奉,供奉的數字多少,全由事主決定。事主若心甘情願大量拿出來,旁人要眼紅,除了滴眼藥水之外,也沒有什麼辦法了。   歷來,高僧大德,都受善男信女的供奉。   不然,哪有和尚吃十方之說?吃十方,是歛十方的財嗎?看來,只有本身財迷心竅的人,覺得有這樣能力的人必然歛財,小人之心,才會有這樣的說法。   我倒反而認為,以陳上師如今的神通,不妨有較高的收費標準,聚得財來,建寺供佛,光大佛門,有何不可?大嶼山的大佛像,不就是聚各方之財而建造的嗎?

  很奇怪的是會有人認為佛門不需要錢財,試問,布達拉宮,西藏四大名剎,世界各地的佛寺大廟,一磚一木,佛像金身,沒有錢財,能造得起來嗎?   信徒,或受了佛法莫大恩惠的,甘心情願的供奉,佛門從來沒有一條道理是拒絕的。持這種說法的人,不但對佛學毫無認識,連人情都不通之至。   關於對陳果齊的說法,有趣的有的是,再擇其要者來看一看。   這種情形,正好說明這個人是譽滿天下,謗亦隨之的典型。   在這一部分我把陳上師特別強調為人這好像是廢話,因為他本來就是人,但是到了人而和超自然力量有了那麼緊密的聯繫之後,人的地位也就有點特別,把他的身份,定位在人上來看,比較合理些。   另有一有趣的傳言,是說陳果齊的妻子,不是正式結婚,而是什麼什麼的(自然難聽得很電視劇中,常可見講這種傳言的人的嘴臉)。

  有這種說法,倒也不可能全怪傳言,陳夫人年輕貌美,和陳果齊站在一起,年齡上有顯著的距離,難怪會有這種話傳出來其實,就算照流言所說,也是普通之極的情形,但不是,就覺得滑稽了。   陳夫人展示她和陳漢榮的結婚証書,原來兩人結婦已有十一年。我第一個反應是哈哈大笑,指著陳上師說:你當年,倒確然有誘拐未成年少女之嫌!   陳上師的姻緣圓滿,陳夫人原來並非佛教徒,另有宗教信仰,後來所見所聞實在太多了,便自然皈依,也成了佛教徒。   兩夫婦有一個男孩子,文文靜靜,卻也奇怪,自幼不食葷腥,連魚汁拌飯,吃了都會吐,只是茹素這種天然素食,有一個專門名詞,稱之為胎裏素。   一般來說,只有前生大有來頭的佛門中人,轉世之後,一靈不昧,才會有這種情形出現。以陳上師的神通,應該可以知道這孩子的來歷,時機未到,他當然也不肯作透露,只好肯定這個原則。

  有妻子,有孩子,那自然有性愛行為,陳上師並不諱言,從當年未正式皈依佛門,身在警界時,女朋友自然少不了,陳上師微笑,不否認,他說:一宿之緣,都有前業,佛亦重恩果,前業不了,不能修成,必需一一清償。男女關係,亦包括在其中。   藏傳佛法之中,為人樂道的是有歡喜禪,佛像之中也有歡喜佛,都不諱男女結合,具體內容如何,十分深奧,不是佛教徒,難以理解,是佛教徒,也未必理解。   陳果齊並不是正式出家的和尚,而是在家的佛法行者,他的家庭生活,無礙於他和超自然力量的聯繫。   他自身並不禁食葷腥,只是不吃紅肉,也不吃特地為他進食而殺生的生物例如在缸中撈一隻龍蝦出來,立刻做成刺身之類。   再舉兩個例子來看看,就可以知道陳上師的生活,無礙他佛法的修為。

  藏傳佛法的兩大宗師之一,班禪,英年圓寂,不但有年輕的妻子,亦有下一代。班禪活佛的身份,並不因此有什麼影響,圓寂之後,尋找轉世靈童的工作,正在積極準備之中。共產黨政府心中只怕一百個不願意,但也不得不協助尋找。   這是近世的例子。   其他的例子是,在西藏著名的馬爾巴大士(白教的創教宗師)當時亦是在家的行者,也不是有太太嗎?他是密教中無人不知的及公認的大成就者。大士意學大菩薩和佛祖在世時著名的維摩詰居士,又稱維摩大士,亦一樣有太太的,但亦沒有影響他的成就,佛祖更讚揚維摩大士的智慧神通,是修行方便的不可思議法門,至今亦受到各派大師的讚揚。宋朝的道濟和尚,說道濟和尚,知或者不多,說濟公活佛,或濟顛僧,則無人不知了。濟顛僧在世時,異蹟極多,超自然能力展示之多,都有記載,史稱他是大菩薩乘願再來者。

  他臨圓寂時有偈,十分著名,曰:   六十年來狼藉,東壁打倒西壁,於今收拾歸來,依舊水連天碧。   偈語都十分晦澀難解。六十年來狼藉,用狼藉一詞,形容六十年在世之生,倒也有趣,狼藉一詞的解釋是錯亂不整,行為無法紀。   濟公的行為,確然不是很守法,他在杭州西湖,靈隱古剎之中,公然燒狗肉吃,他燒狗肉的山洞,至今猶存,是靈隱寺的名勝。遊人瞻仰濟公燒狗肉處,和禮拜大雄主殿上的佛像,都一樣抱敬仰之心。   吃狗肉,也無礙濟顛大菩薩的身份。佛理到透徹處,並不拘這種小節。   所以,有些對陳上師的誹誘,更是不值一提了,例如有說他在生活上喜歡用名牌的,乍一聽,這真不明白這算是什麼指責,要解釋一番,才知道是指責他生活上物慾太強,時常用名牌汽車,也成了誹謗的題材,可知吃飽了飯沒事做的人,真是不少。

  什麼名與不名,我看與陳上師無尤,二十元一隻的手錶,和數萬元一隻的,在他看來都一樣。   或問:那為什麼不戴二十元一隻的呢。若是刻意去揀二十元一隻戴,那又著相了,這是本來無一物,何處染塵埃和時時勤拂掃,勿使染塵埃的分別,高下立判。兩萬多元的手錶就在旁邊,為何還要刻意去揀二十元的?   這種道理,其實極淺顯,可是愚魯的人,就不會明白,會糾纏不清。   至於何以會有名貴手錶就在旁邊,或為弟子所送,或為善信供奉,誰又理會得那麼多,又何必去理會?   而利用汽車作交通工具,也成了不是,就更滑稽了。唐朝的玄奘法師,若生在今日,到西域去取經,或許他會走去,因為那是他許下的願,而如今,連達賴喇嘛,傲遊世界,都是搭乘飛機的了。   喜歡苦行僧的生活方式,作為一種固定的模式,代入現代佛門弟子的生活之中持這種觀念的人,其實不值得多說什麼。   我其實不很相信會有人對陳果齊上師作出這類誹議,但據說,真有人出於妒忌或莫名其妙之目的,不斷在散佈這些說話。   對類似的話,其實根本不用解釋,清者自清,濁者自濁。重要的是陳上師是否真的施佛法為眾人解劫難,能,他就掌握超自然力量,不能,就算他吃米糠睡釘床,又對眾生有什麼好處?又和菩薩的慈悲心有什麼關聯?   值得一提的是,這種情形,別的宗教中也有,例如基督教,凡教會中人,或牧師,或教友,都普遍要人有好的行為,把一個人的好和壞,看得十分重要,卻全然無視於聖經之中,好幾次提到人是不是能得救,不在乎他的行為,而在於上帝的恩賜。   (請勿夾纏為我在提倡基督教徒要有壞行為。)   我在初成為基督徒時,且曾被牧師告誡:倪先生,你信教了,不能再喝酒了!   確然曾有一個月酒不沾唇,後來讀聖經,讀到了耶穌基督在人世間的第一個神蹟,就是把水變成酒,不禁大叫上當不已,若是基督徒不能喝酒,那麼耶穌基督的神蹟,豈非在使人犯罪了,真正豈有此理之極。   這種想法,多半是中國人深受儒家的君子固善,君子固貧這種觀念影響而來。其實,儒家也不那麼迂,孔子就曾說過,富若可求,雖執鞭之士吾亦為之這種話,孔老夫子不是不想富,是沒致富的能力而已。   這一部分,又該告一段落了。   而在這一部分告一段落之後,這一本書也告一段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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