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懸疑小說 破案之神2:解剖動機擒凶錄

第7章 第六章 亡命天涯

  亡命之徒有三種下場:被捕、逍遙法外或是以一場驚天動地的事件告終。他們也許覺得搞得驚天動地的一定很光榮。但對我和我的同仁來說,這是一種可憐的懦夫行徑。   約翰.李斯特花了我們廿年時間才落網。本章講是的另一宗犯罪,表面上動機相同。但是,行為科學提供的證據顯示,本案的凶徒是另一種罪犯。講完了他的案子以後,我們再比較一些另外兩種下場的可怕案例。   我們在聯邦調查局學院教導幹員時,要他們看穿案件表面上類似的地方,例如,很多歹徒都是一事無成而且失業的獨行罪犯。我們有一個簡單的公式,就是為什麼+怎麼做的∥誰做的。我們要學員瞭解公式中的重要成分。當然,這些成分以不同的形式出現,罪犯剖繪專家也有不同的評估,卻無現成的公式可以套用。這是一個經驗、直覺和技巧的問題。一個本來在分部已經很有表現,聰明而有經驗的幹員,還得花上兩年的時間訓練,才能在我們的舊單位裡有效地工作。我傳授給各幹員各種差別和考量就是本書內容所在。

         一九七八年三月二日,一名女性森林巡邏員在北卡羅萊納州泰瑞爾郡沼澤區發現五具屍體在一個淺淺的地洞裡焚燒。當地位於華府以南約兩百哩。她最先看到煙,以為發生森林火災,於是跑去滅火。法醫證實,五名死者均遭硬物擊斃,分別是一名卅幾歲的女人、一名老婦和三名年齡約五至十五歲的男童,身上全無身分證明文件,因此無法辨認。   唯一的線索是現場附近一把長柄耙子。北卡羅萊納州鑑識局查出,出售這把長柄耙子的是華府市郊,馬里蘭州有錢人家聚居的蒙哥馬利郡普托默市內一家五金行。   過了兩星期,到了三月十八日,有人在北卡羅萊納州和田納西州交界的煙山國家公園發現了一輛棄置的雪佛蘭馬里布型休旅車,行李廂內血跡斑斑,還有染血的毯子。車內還有一把獵槍、一柄斧頭和一盒狗餅乾。手套箱內還有一張南部各州地圖以及一種名叫Sereax的處方鎮靜劑。

  車主的登記姓名是馬里蘭州比塞大市的小威廉.布拉福特.畢夏普。此人當時卅九歲,是國務院一名外交官。   畢夏普的鄰居憑著照片認出五名死者分別為畢夏普卅七歲的妻子安娜特、十四歲長子威廉、十歲次子布蘭頓和五歲的幼子傑佛瑞以及同住的六十八歲母親羅比拉。男童身上都穿著睡衣。鄰居起初不覺得情況有異,因為畢夏普一家都喜歡出遊,隨時即興四處遊玩。鄰居以為他們滑雪去了。警方搜索畢夏普的房子時,發現睡房和前廳都有血跡,好像發生過激烈打鬥。   畢夏普本人和家裡名叫李奧的金毛獵犬則不知去向。當局進行大規模搜索,動用了聯邦調查局、國家公園管理局以及北卡羅萊納州和田納西州的州警。警犬在發現棄車的國家公園遊客中心聞到畢夏普的體味。某些參加搜索的執法人員猜想,他可能徒步入山自殺或力竭而死。他們也找不到李奧。

  事實上,畢夏普是個典型的美國男孩:不但相貌堂堂,還是國務院裡一名很討人喜歡的外交官。畢業於耶魯大學,能說流利的西班牙語、義大利語、法語,與南斯拉夫軍方一起工作時,還學會了流利的塞爾維亞︱克羅埃西亞語。他曾因反間諜工作敘獎。他的任務包括滲透在義大利受訓的南斯拉夫軍方滑雪隊。離開軍隊後,他取得義大利語碩士學位,然後加入國務院,此後曾在衣索匹亞、義大利和波札那等國的美國大使館任職。派駐波札那之前,他得到非洲研究的碩士。他在波札那還接受了飛行員訓練。他非常熱中競爭性的運動,露營經驗豐富,還自己花錢接受急流獨木舟訓練。由於他受過訓,有人猜想他可能划獨木舟離開了國家公園。金髮的畢夏普和他的紅髮妻子好比一對金童玉女,兩人在加州唸高中時已經相戀。畢夏普是高中足球隊的四分衛,安娜特則是啦啦隊隊員。此後他們唯一分開的時間就是高中畢業後他到東部念耶魯大學,安娜特則上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兩人在一九五九年畢業後就結婚。

  蒙哥馬利郡警設法重建整件慘案。他們發現,不常早退的畢夏普在三月一日提早下班,說患了感冒。事實上,他和別人爭取一個升遷機會失敗,心裡不舒服。當天稍早,他從銀行提了四百元,回家途中,在購物中心的百貨公司內買了一個一端呈半球型的大鐵錘和一個容量五加侖的汽油罐,然後開車到加油站把空罐子加滿汽油。   鄰人當天晚上沒有聽到可疑的聲音,但調查人員推測,畢夏普當天晚上用鐵錘打死了老婆、母親和三個兒子,把五人屍體搬上車,然後開車前往北卡羅萊納州。   屍體和凶案現場線索顯示,案發情形如下:   畢夏普先在書房殺死太太,母親遛狗散步後不久就回家,讓他大吃一驚。他本想用外套蓋住安娜特的屍體,卻突然發狂把媽媽也殺了。然後,畢夏普上樓到三個兒子正在睡覺的臥房逐一擊斃。他用毯子把五具屍體包起來搬到車上,然後開了一個晚上的車到北卡羅萊納州,伴隨一旁的只有他唯一願意放過一命的家人,就是狗兒李奧。雖然他車上載了五具屍體,他還能安然通過五個收費站而不被發現。

  他的刷卡紀錄顯示,他曾在三月二日在北卡羅萊納州傑克遜維爾,用美國銀行信用卡買了一雙運動鞋,傑克遜維爾在屍體發現地點以南約一百哩。警方找到目擊證人證明買鞋的確是畢夏普本人。據說,他刷卡付錢時,有一名膚色黝黑,疑似來自加勒比海地區的女人幫他牽著狗。店東還記得,畢夏普很有禮貌,講話得體,他還說,畢夏普和那女人看來像是一對夫婦。   此後幾個星期,有些在阿帕拉契山山徑遠足的人說曾看到過他,也有人說他在東南各州沿岸出現,甚至遠及佛羅里達州的達頓那海灘。   直到今天,畢夏普仍不知所蹤。世界各地都有人說看到過他,卻都無法證實。政府當局不願把他視為已死,因為謀殺案是沒有結案時限的。   案發後兩年,即一九七八年七月,一名認識他的瑞典籍女人說,在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街頭看到過他。她是畢夏普一九六○年代派駐衣索匹亞時認識的。她說,她在斯德哥爾摩看到他兩次,但她沒有和他打招呼,也沒有報警,因為她忘了美國警方正以謀殺罪名通緝他。據她說,他留了鬍鬚,穿著講究。瑞典警方沒有他曾經在斯德哥爾摩出現的證據,而且瑞典也不慣於突然進行一波宣傳攻勢緝拿逃犯,某些刊物甚至還拒絕刊登嫌犯的姓名或照片。

  一九七九年,一名在義大利索倫多度假的美國國務院官員說在公廁裡看到畢夏普。據說,當時他還是留著鬍子,但衣著和外表邋遢。畢夏普曾在義大利待過,從軍時曾去過佛隆納,念研究所時去過佛羅倫斯,擔任外交官時去過米蘭,他對義大利很熟。   我們做了一份他的逃亡評估,而且逐年修訂。他和約翰.李斯特及奧黛麗.希利不同。李斯特和希利是那種最後可以在他所經歷過的類似情境裡找到的人(李斯特被捕時,他做的工作和逃亡前很相似,希利則在出生地附近被捕。)但畢夏普有外交官背景,應對良好和擅長語言,幾乎可以在世界上任何一個角落行動自如。此外,有關當局在國外無法像在美國那樣積極的追捕。所以外國,特別是歐洲國家,是他覺得最自在的地方。我們研究他的過去,找出他覺得最自在的地方,這就是他最可能逗留的地方。雖然不少人花了很多精力,他也一度晉升聯邦調查局的十大通緝要犯,卻仍然逍遙法外。假如他還活著,他仍有可能落網。但以目前的情況而論,要逮到他,一定得靠運氣。約翰.李斯特沒有能耐逃到不播放《美國通緝要犯》節目的地方,畢夏普卻很容易。

  畢夏普過去也沒有遭到起訴判刑的前科,所以他在法律上還有無罪推定的優勢。現在我們暫且假設他的確有罪。他犯下的凶案和五年前的李斯特案有一些非常類似的地方。他和李斯特都是受過高等教育的專業人士,都是住在郊區的住家男人,兩人都和妻子、霸道的母親及三名子女同住。但到了某一階段,他們顯然對現況失望,兩個人都抓狂了,於是他們殺光家人,然後潛逃。   但兩人不同之處也同樣顯著。李斯特怯懦,受到一些不能自制的習慣驅策,而且還呆板固執。他在四十幾歲犯案時,是一個完全沒有社交應對技巧的人,宗教是唯一支持他的力量。畢夏普犯案時只有卅幾歲,擔任職業外交官,交際手腕高明,在社交場合從容自如,具備野外求生能力,必要時還可以混跡國外。李斯特是個可憐蟲,畢夏普卻讓人人豔羨。

  兩人犯案後的行為也顯著不同。李斯特殺了全家之後還留在家裡,第二天早上吃了早餐才逃之夭夭。這是他犯案時顯著缺乏章法的地方。但一如我們在前一章所說的,他用一種關心的方式安排屍體,符合我們設想中凶手殺死近親的做法。   畢夏普則在行凶後馬上逃亡,連證據也一併帶走。車內的地圖顯示他有某些高明之處,也顯示他事前有計晝。不尋常(相對而言,這一切當然都非常不尋常的)及讓人困惑的是他殺害家人的方式。他在近距離、非常親近地而且非常殘忍地殺死全家,手法並不乾淨,不像從背後開槍。可以這麼說,他是活生生地打死一家人的,包括一個酣睡中的五歲孩童。我自己為人父母,也還記得,即使在人生最困難的時期,只要看著兒女睡覺,人生最重要的事就會油然湧上心頭。孩子即使過了糟糕透頂的一天,晚上入夢時,一定會一臉甜美地帶著童真,有一種惹人憐愛、撫平創傷和使人平靜下來的魔力,好像能夠深入父母的靈魂深處,要父母全心全意愛惜他們。所以,我以一個為人父母的心情來看,傷害兒女真是傷天害理,我怎麼也看不透為什麼竟然有人會把睡夢由的兒女活活打死。假如畢夏普真的親手殺死了他的兒女,他一定是蓄意為之。他一定可以預見其後果之慘。令人不寒而慄,而他處理屍體的方式顯示,他關心如何毀滅證據遠超過讓死者有尊嚴地安息。

  畢夏普的行凶方式,一直在我心中揮之不去,他一定有非常深刻、一觸即發的激憤,這卻是李斯特所沒有的。即使是躁鬱症患者(有些跡象顯示畢夏普可能如此)也不會在瞬間覺得失控,馬上就去買一把鐵錘和汽油,然後殺光家人。在到達這個地步之前,一定會有一個情緒的醞釀階段。所以在一九七六年三月一日案發之前,畢夏普已經在心裡醞釀,這個人其實早就染上了母親和妻兒的鮮血。   假定畢夏普真的是凶手,那麼我們該如何解釋他的憤怒和絕望呢?原因是不是在他的黃金事業上第一次有人升得比他快,使他非常失望?是不是抑鬱症惹的禍(當時已經有精神科醫生處理他這個問題)?原因是不是他和母親關係緊張?他在外面偷交了女友?這些都不是可能或合邏輯的動機,更無法解釋他的作案方式。這些解釋也彼此矛盾。李斯特案則不同,假如我們從李斯特的觀點來看,他的動機是符合的。基本上。畢夏普的生活沒有什麼嚴重問題。難道他不能離婚和換個工作嗎?

  雖然對畢夏普所知已經不少,他一生仍是個謎。我相信自己正確地破解了李斯特犯案的動機,對畢夏普案就沒那麼有把握了。我們看過一些案例,有些人過分沉緬於自我形象,對於個人成就的看法和別人的想法完全無關有如患了厭食症的女人對自己是否肥胖的看法和周圍的人完全不同一樣。例如,像畢夏普這種人就很難會承認婚姻出了問題,這樣只會顯得他不完美,升遷落後也一樣。有一種稱為危險的不惑之年現象。假如有人活到四十幾歲,回顧時覺得一切都不順心,他們就會發作。   除了發現畢夏普一直在看心理醫師外,調查人員還發現他的經濟有點問題,但對於他這種卅幾歲住在那種社區的人來說,也沒什麼大不了。畢夏普的母親和他們同住,是有點壓力,安娜特似乎不願再跟他到國外赴任。還是找不到我們應該看到的壓力。即使有個女人替畢夏普在體育用品店牽狗,也不是婚外情的確證。總之,整個案情怎樣拼也拼不起來。   畢夏普似乎也不可能獨力開溜,像李斯特那樣。行凶之後的翌日有人看到有一個女人和他和一起,車子也丟在國家公園裡面。他到底是怎樣逃亡的?也許搭便車,也許划獨木舟。之後呢?比較可能的是他有計畫地找了人載他。   一如李斯特案,我們不禁要問,像畢夏普這種人會不會再下手殺人?我們的答案和李斯特案的答案一樣:只要一切順利,他就不會是個危險人物。假如他遭遇到在他看來是絆腳石的東西時,同樣的情緒力量就會發揮作用。李斯特和畢夏普(假如真的是他行凶的話)同樣殺光了全家,但畢夏普比李斯特更有暴力傾向。畢夏普比李斯特更有辦法,假如他會被捕,我相信他也不會輕易就範。他寧可自殺也不要被捕。   於是,就像一九七一年十一月在波特蘭和西雅圖之間.挾持西北東方航空公司客機,取得贖款逃逸無蹤的古柏(D.B. Cooper)一樣(假如他已經死去的話,屍首仍未被人發現),畢夏普已經成了一個傳奇人物,成了小說、電視影集和廣播劇的主角。聯邦調查局目前還在找他,馬里蘭州蒙哥馬利郡警方也不放棄繼續找尋他的下落,他們都熱切希望將他繩之於法。   我也希望找到他,而且比別人更想找到他,因為這是一宗我最渴望找出其中原因的案子。   惡名昭彰的查里廝.史塔韋特和卡瑞.安.佛蓋特在一九五七年冬天連續幾個星期瘋狂作案,整個美國中西部都陷入恐怖氣氛中。同樣的,艾爾頓.柯爾曼(Alton Coleman)和黛伯拉.丹尼絲.布朗(Debra Denuse Brown)一九八四年夏天也使整個美國中西部地區陷入恐慌。我很少遇到像柯爾曼這樣惡劣的人,可以完全不計後果地殺害和強暴任何人。   柯爾曼一九五五年在伊利諾州沃基根市出生,家庭環境惡劣。母親是一名妓女,在他出生前已經有兩名兒女。柯爾曼主要由母親一手養大,他會尿褲子,同輩的人都笑他,叫他尿尿蟲。他很早就加入幫派,逐漸建立他的犯案紀錄。他念到九年級就輟學了。十九歲時因為在沃基根強暴和搶劫一位老太太被捕,最後和檢方達成交易,只起訴搶劫的罪名,但也要在若利葉監獄(Joliet)關上一陣子。我在若利葉監獄訪談過很多危險而凶暴的罪犯。柯爾曼也不是什麼模範囚犯:在他獲得假釋前,曾多次勾引其他囚犯和他發生性行為。一九七○年代末期出獄後,沒多久又搞出一連串的強暴和人身攻擊案,遭到起訴多項罪名,他的律師說服了陪審團,宣稱其中兩項罪名是兩廂情願的,結果這兩項罪名都不成立。其中一名受害人竟是他的外甥女。柯爾曼出身不良和異常的心理構成,他好像全無良知,完全不在乎別人的權利、感覺和痛苦。這種人覺得既然他生來一無所有,別人也不管他死活,所以他有權動手拿他所要的一切,不必在乎別人怎麼想。   他的強暴罪行日積月累,一九八二年發生的一名十五歲女童姦殺案,他是嫌犯之一。一九八四年,他開始橫掃中西部,正是他保釋外出,等候另一宗強暴案的審判時。他和一名只有十幾歲的女孩結了婚,未幾,這女孩子就離開了他,還跑到警察局要求保護?之後,廿八歲的柯曼搭上了只有廿一歲的布朗。布朗本來家境不錯,但她遇到柯爾曼之後就和夫婚夫分手,然後和柯爾曼同居。柯爾曼一生中,除了偶爾打零工外,沒有任何職業。   一九八四年五月廿九日,柯爾曼和布朗用化名誘拐威斯康辛州肯諾沙市九歲女童維尼妲.懷特,和他們一道前往沃基根。三人自此就沒有再回到肯諾沙。女童的母親很快就從照片中指認出帶走她女兒的人。聯邦大陪審團決定以綁票罪名起訴柯爾曼和布朗,聯邦調查局也加入偵辦此案。   六月十八日,柯爾曼和布朗在開車經過印第安那州蓋瑞市途中,看到街上有兩名女童,她們分別是七歲的譚美卡.特爾克斯和一名九歲的親戚。柯爾曼和布朗停車訛稱問路,還說假如她們上車帶路,他們就會給錢。他們把兩名女童載到林子裡,布朗把譚美卡按倒在地上讓柯爾曼強暴,還勒死她。另一名女童也遭到強暴和毆打,最後竟然逃脫了。她從警方的照片中指認出兩人。   第二天,蓋瑞市廿五歲的美容師唐娜.威廉斯失蹤。事發前,這位美容師說要去接一對她在髮廊認識,來自波士頓的夫婦,這兩人說想去看看她上的教堂。髮廊裡目擊者指認出柯爾曼和布朗。同一天,女童懷特的屍體在沃基根一棟棄置的空房子中發現。六月廿四日,柯爾曼和布朗到了底特律,在一名婦人家門口用刀挾持她,要她開直送他們去俄亥俄州。她故意開車撞上一輛停在路邊的卡車,趁機跳車逃脫。柯爾曼和布朗則駕車逃逸。四天後,兩人闖進瓊斯市一戶住宅,中年屋主夫婦正在吃早餐。柯爾曼和布朗毒打了兩人一頓,搶走小額現款,開了他們的車子就跑。此時,聯邦調查局和中西部所有執法單位都在追捕他們兩人。   七月二日,他們在底特律強闖另一對中年夫婦的住所,打了他們一頓,再把他們的車子開走。他們驅車到俄亥俄州托利多市,重施故技,又有一戶人家遭殃。後來,兩人跑到一家小酒館,企圖強行架走一人,結果酒保持槍銜尾追趕,兩人仍然逃脫。七月七日,柯爾曼和布朗合力強暴了卅歲的婦人維吉尼亞.譚保和她的十歲女兒羅瑟,還勒斃兩人,棄屍在一個草長僅及腰高的隱密地方,然後大肆劫掠。七日十一日,在底特律發現美容師唐娜.威廉斯的屍體,柯爾曼成了聯邦調查局十大通緝要犯之一,當時十大通緝名單已經列了十名要犯,聯邦調查局特別把他列為第十一人。   辛辛那提的十五歲女童東妮.史多利失蹤。目擊者指證史多利失蹤前和她在一起的兩人正是何爾曼和布朗。四天後,她的屍體被人發現,不但被刺多刀,而且頭上也挨了一槍。   直至現在,兩人的受害人均為黑人,但兩人對加害對象並沒有明顯的偏好,原因是受害人從青春期前的女童到老婦都有。七月十三日,柯爾曼和布朗跑到辛辛那提市郊諾伍特鎮的哈利.華特斯和瑪琳.華特斯夫婦家中。華特斯夫婦是白人,都是四十幾歲。兩人聲稱要買下華特斯夫婦的露營車,當時這輛車停在華特斯夫婦寓所門外的私用車道上,貼上出售的字樣。結果兩人遭柯爾曼和布朗用鈍器毒打,哈利哀求他們不要傷害他的妻子,他們也毫不動容。據警方說,兩人用鐵棍和鉗子把華特斯太太後腦打掉了一部分,結果傷重而死。華特斯夫婦十幾歲的女兒雪莉回家時才發現慘狀。哈利.華特斯在醫院住了三個月,勉力向警方描述攻擊他們的一對黑人男女,他們騎機車來,開走了他的車子。   三天後,柯爾曼和布朗架走了大學教授歐來恩.卡米卓,搶走了他的車,把他關在行李廂內,再開車到俄亥俄州達頓市棄車。這次他們卻違背了一貫作風,竟然讓行李廂內的卡米卓活著。第二天,卡米卓獲救。據他說,挾持他的是兩男一女,我們將在下文解釋。同一天,達頓市一名年邁的牧師和妻子在家中遭人用硬物襲擊,兩人都沒有因此喪命。據這對牧師夫婦說,他們招待一對年輕男女在家中過了幾天,牧師還開車送他們到辛辛那提參加祈禱會。不料兩人回家後就開始攻擊他們夫婦,還搶走了他們的車子。   第二天,有人發現牧師的車子被丟棄在印第安納波里斯一個洗車場附近。洗車場老板,七十七歲的尤金.斯高特遭到綁架,車子也被偷走。數小時後,斯高特的屍體遭人丟棄在一條臭水溝裡,和女童東妮.史多利一樣,身中多刀,頭部也挨了槍。柯爾曼和布朗對什麼人都下得了手。   在這時候,達頓市警方拘捕了一名男子,叫湯馬斯.哈里斯,他承認是柯爾曼和布朗綁架卡米卓教授的共犯。此人宣稱,他說服了柯爾曼不要殺他,教授才能逃過一死。   上級要求我們製備一份在逃罪犯特徵。雖然柯爾曼和布朗非常狠毒,但我覺得他們不像畢夏普,他們沒有他那麼高明,也不是特別有頭腦。他們犯案也有一點章法,但只夠讓他們來來去去重複同樣的罪行。而且他們看來還覺得滿滿意的。但他們到處留下指紋和其他線索,他們明知已經遭到通緝,也未設法偽裝。我不認為布朗只是一個聽話的受害人,因為她很樂意跟著柯爾曼跑,但顯然柯爾曼還是發號司令的人。雖然布朗迷戀柯爾曼,我猜她怕柯爾曼,柯爾曼則支配了她。   根據我的推斷,這和柯爾曼的動機吻合。柯爾曼雖然作惡多端,他的動機卻頗為單純。我研究他的背景和犯案紀錄,清楚的看到,柯爾曼充滿了宰制他人的性幻想,因為他和別的連續強暴犯一樣,這樣讓他過癮,也是他一生中最大的滿足。他當然無法從個人成就或人際關係得到這種滿足。事實上,他初犯時的被害人都是黑人,透露了他的罪行和性有關,而非對社會的憤怒。當然,他後來的罪行也顯示了這種憤怒。他在底特律一對黑人中年夫婦家中毆打兩人時,還語無倫次、長篇大論地說明,黑人怎樣迫使他殺害其他黑人,好像在解釋他的行為及辯白一樣。柯爾曼從小熟悉的生活就是漫無法紀的生活,他可以把性犯罪和糊口方法結合在一起。換言之,他不僅強暴婦女、毆打甚至殺人,他還趁機打劫和搶車。基本上,這種人把犯罪看成職業。為什麼你要工作?因為這是你應該做的。柯爾曼的想法正是如此。   我們在地圖上追蹤柯爾曼的犯案路線,在他每個出現的地點附上日期。結果我們發現,柯爾曼不會遠離他熟悉或覺得安全的地方。只要他離開沃基根或芝加哥地區,他就覺得不得其所。我覺得這名罪犯的天性就是要回到他的老巢,他覺得自在的地方。事實上,他的行蹤不難掌握,我們後來發現猜對了他回家時走的公路。我們告訴有關當局,柯爾曼很快就會回到沃基根或芝加哥,他們最好開始找他,並公布他的特徵。   七月廿日,芝加哥和沃基根中間的艾凡斯頓市警方接到匿名舉報,檢舉的人自稱認識柯爾曼,警方在公園裡找到柯爾曼和布朗坐在籃球場的露天看台上。警方拔槍包圍兩人。柯爾曼和布朗面對這泰山壓頂之勢,只有舉手投降。柯爾曼還告訴警方假名字,布朗則老老實實的說出她的身分。柯爾曼身上有兩柄染了血跡的刀子,布朗的手提皮包內則有一把點三八口徑的手槍和一副太陽眼鏡,是遭他們殺害的華特斯太太的女兒的東西。當天下午,警方在距離公園幾條街的地方找到尤金.斯高特的失車。現場蒐證人員在車上找到了布朗的指紋。   柯爾曼和布朗分別在不同的司法轄區受審,兩人多項謀殺罪名成立,判處死刑。從一九八五年五月至一九八七年元月間,柯爾曼在四個州被判四項死刑,布朗則被判兩項。一九九一年元月,一向反對死刑的俄亥俄州州長理查.塞里斯提在卸任前赦免了布朗(和其他六名死囚)在俄亥俄州被判的死刑,改為無期徒刑,根據幕僚提供的一份報告,報告上說布朗是智障。但布朗在印第安納州殺害譚美卡.特爾克斯被判的死刑則維持原判。到本書完稿之際,柯爾曼還在為他的各項死罪上訴。   柯爾曼受審時,最讓人好奇和最怪誕的是他三番四次要代表自己。他在俄亥俄州漢美頓郡上訴法院為謀殺瑪琳.華特斯受審以及在威斯康辛州因為殺害維尼妲.懷特受審時,都要求為自己辯護,自以為比任何法庭指派的律師都行。   布朗也不合作。她為謀殺瑪琳.華特斯受審時,竟然不讓她的律師喚她上台作證,以減輕罪責。   在卡米卓教授綁架案中代表兩人的達頓市律師李伯曼接受《芝加哥論壇報》訪問時說:我可以斬釘截鐵的說,代表他們兩人是我在執法生涯中最糟糕的經驗。他語重心長的說布朗決定不論如何都要與柯爾曼共生同死。我從一開始就對這一點很困惑,好像她被人催眠,進入一種神祕的夢幻狀態。我肯定柯爾曼對布朗有某種影響力。   布朗的審判到了陪審團退席會商後,不論她再說什麼都無法改變陪審團的判決了,不料,此時柯爾曼竟然要求傳喚布朗出庭作證。   柯爾曼讓她站在證人台上,要她說攻擊瑪琳.華特斯的正是她。   布朗說:對,就是我。   柯爾曼問她說:你可不可以說得清楚一點。我跟這事有沒有干係?   布朗回答說:沒有。   柯爾曼問道:是你把她帶到地下室的嗎?   布朗猶豫了一陣子,然後回答說:是的。   柯爾曼又問:你有沒有打她的頭?   布朗說:我打她,但我不記得有沒有打她的頭。   柯爾曼問說:你在地下室時,我在哪裡?   布朗說:你在樓上。   柯爾曼宣稱,他用一根四呎長的木製燭台打被害人的頭,只為了制服他們,不料布朗一時性起,竟然殺了華特斯太太。   讓人吃驚的是,詰問又進行了一陣子之後,柯爾曼竟然膽敢問布朗:你有點害怕,是不是?   布朗回答說:是。   柯爾曼說:我們有難同當吧,你知道咱們的處境很艱難。   檢察官卡爾.伏爾曼在交叉盤問時,使布朗自相牴觸。她還承認,案發時她已經吸食古柯鹼和大麻上癮,柯爾曼則有伏特加酒癮。伏爾曼問布朗,地下室的血跡多不多時,布朗竟然回答:不知道,我根本沒有下去地下室過。   柯爾曼向陪審團總結時說,他很愛布朗,她能夠說出他無涉華特斯太太命案,實在勇氣可嘉。   柯爾曼還說他和布朗是有實無名的夫妻,因此有權在獄中行房。尼豪斯法官駁回要求,事後他對記者說,他覺得柯爾曼在庭上的表現讓人難以置信。他說:我從沒見過這種事,以後再也不要碰這種案子了。   宣判時,布朗還企圖開脫柯爾曼,不讓他坐電椅。她說:我殺了那個賤人,我管她去死。殺了她我爽。柯爾曼被判死刑,布朗則被判無期徒刑。事後有人告訴一名在布朗的審判中退席研商的陪審員布朗在柯爾曼審判中的供詞,這位陪審員大歎,後悔沒把她也送上電椅。   在伊利諾州懷特謀殺案的審判中,柯爾曼不滿意法庭指派的辯護律師,他要求雷克郡巡迴法院法官佛烈特.蓋格讓他替自己辯護。蓋格法官勉為其難地答應了。到了陪審團裁定罪名成立,即將宣判時,他又要求法官讓律師重新代表他。檢察官馬修.錢司反對,但是,蓋格法官還是同意了,他說:我想柯爾曼先生現在比較識時務了。   這也沒什麼用。陪審團只花了四個多鐘頭就判定罪名成立,一致決議柯爾曼死有餘辜。   審判結束後,我到監獄探訪布朗。我認為她並非智障不過我也不是專家我只覺得她是個被動,容易受人影響的人,不論是德蕾莎修女或柯爾曼都可以把她塑造成另外一個人。這一點證實了我的推論。他們兩人幾乎是主奴關係。找覺得,以她一個人而論,她不太可能拂逆柯爾曼或在事情變得太暴力或太可怕時離他而去。激怒柯爾曼的後果可能更可怕。   他們兩人還在逃亡時,我建議有關方面要求傳播媒體宣傳的是,我們認為她只不過是服從柯爾曼擺布,而且愈來愈有被他傷害的危險。我們想讓她知道我們認為她的罪性較輕,盡快向警方自首以保護自己。假如他們還沒落網,我們就會積極執行這個策略。   我必須補充的一點是,所謂屈從的被害人程度不同,布朗比較是從犯多於被害人,畢竟她可以把一名受驚的女童按倒在地,任其男友強暴。綁架後遭到洗腦,關在衣櫥內繼而被強暴的派翠西亞.赫斯特(為美國報業大王之女),事後竟然和所謂共生解放軍(Symbionese Liberation Army)一同搶銀行,我則認為她是被害人多於從犯。加拿人性虐待連續殺手保羅.伯納多的妻子卡拉.洪穆卡不但協助丈夫犯罪(我們前一本書《黑暗之旅》(Journey into Darkness)交代了這些罪行),包括強暴自己的妹妹和迫使她吸毒過量致死等,則介乎布朗和赫斯特之間,既是被害人,也是從犯。   這並不表示任何女人遇上柯爾曼或伯納多之流,都會變成屈從的被害人,關鍵在於她的人格而不是柯爾曼或伯納多的人格。而且,我們都得為自己選擇。我在西岸打書時上了電台的叩應節目,有一個很敏感而且憂心忡忡的女人打電話來說,她女兒過去曾和被控連續謀殺的殺手,格倫.羅傑斯很熟。一九九五年,羅傑斯在肯塔基州和警方高速競逐後被捕,由於他愛現好吹牛,美國南部和西南部所有懸而未破的性凶殺案一概視為他的傑作。   當時,羅傑斯關在牢中,但只要想到自己女兒曾和此人在一起過,就夠讓這位母親不寒而慄了。她問我:當時她被殺的機會有多大?   我說:我猜你女兒沒有被殺,也毫髮未傷,因為她不是一個被動的人。她是這樣的人嗎?   這位母親說:你說得對。她並不被動。   我說:我覺得她還很有主見,很主動,有自己的主張。   她說:完全如此。語氣有點像我是個靈媒似的。   我問她:她做那一行?   她回答說:她經營一家酒吧。   我說:果然。她懂得如何照顧自己,正常也接觸很多人。要騙她可不容易。所以,即使像羅傑斯這樣的人約她假如他約得到她的話他也無法控制她,更甭提宰她了。羅傑斯專挑他可以控制的人,比較脆弱和沒有自尊的人。特別是在分居、離婚或其他痛苦處境中的人。這些掠食者很會找這種女人,很容易察覺她們是什麼樣的人。   我們教導家長,防範壞人侵犯兒女的最佳武器就是自尊自重。我在叩應節目中告訴聽眾,性掠食者最常向缺乏自尊自重的人下手,他們覺得這些人好上鉤,容易按照他們的目的改變,他們也很容易使她們脫離朋友、家人和固有的價值觀。   柯爾曼就在布朗身上找到他要的東西。   布朗和奧黛麗.希和及史黛拉.尼克不一樣,我覺得假如只有她自己一個人,她不會瘋狂殺人。但這表示她不危險嗎?倒也未必。柯爾曼之流的人一定會找到像布朗的人。我再三強調的是,暴力事件受到環境影響。例如,侵犯兒童罪犯在監獄裡是模範囚犯,並不表示出獄後即使再有機會也不會侵犯兒童。同樣,布朗單獨一人對其他人比較安全,事實上,她的犯行讓人不覺得她有良知。我沒有把握如果她再受到橡柯爾曼這種人的影響,會不會故態復萌。原因很簡單,柯爾曼的動機中包含憤怒和對性的狂熱等成分,她的動機卻和接受別人給她的方向有關,不在乎這方向在一般人眼中有多乖戾。柯爾曼和布朗各以自己的方式代表了哲學家艾倫特所謂的陳腐平凡的邪惡,各自為自己抉擇。從我對柯爾曼和布朗的分析研究看來,兩人從未深究道德問題,內心也未經掙扎。我想,這就是為什麼我不願意再看到他們有生之年還有抉擇的自由。   作為端正而敏感的正常人,每當我們看到有人可以連續殺人,都會覺得反感,作案過程則不重要。對於從事犯罪行為分析的人來說,我們也同樣反感,作案過程卻非常重要。聯邦調查局把多重謀殺分成連續謀殺、集體謀殺和瘋狂謀殺,這三種罪行各有不同動機。   首先,先界定一下這三種罪犯。   連續殺人犯至少殺了三次人。每兩次犯罪之間都有一段所謂的冷卻期,可以是數天、數星期、數月甚至數年,有時也可能只是數小時。重要的是,每次犯案情緒都不同而且不相混淆。   集體謀殺犯則是在同一地點、同一事件中殺害四人以上。地點可能是同一幢建築物的不同房間,時間則從幾分鐘到幾個鐘頭不等,殺人過程則是案犯的同一種情緒經驗。   瘋狂殺人犯則是在兩個以上不同地點殺害多人,各次行凶之間並無冷卻期。因此,行凶的間隔較短。所以,假如連續殺人犯的冷卻期夠短,殺人速度可能反而比瘋狂殺人犯還要快。   我畢生大部分志業都在追捕和研究連續殺人犯。坦白說,假如我們要阻止連續殺人犯,更要追捕和研究他們。許多連續殺人犯已經是家喻戶曉的人物,如泰德.邦帝、約翰.韋恩.蓋希、山姆之子、克里福.奧爾森(Clifford Olson)和邁可.羅斯。連續殺人犯非常可怕,他們人數雖少,可是惡性和人數完全不成比例,永遠在人類的集體心靈裡占了一個黑暗的角落。但了解其餘兩類殺手也同樣重要。本書所談到的凶手中,旦布雷殺手湯馬斯.瓦特.漢彌頓、約翰.李斯特、和威廉.畢夏普為群眾殺人犯,柯爾曼和布朗則為瘋狂殺人犯。我認為,下文談到的凶手也是個瘋狂凶手。   行凶的過程何以重要?因為直接透露了凶手行凶的動機,說明了凶手想要得到什麼以及行凶前在想什麼。   這些都是很籠統的說法。但以動機而論,連續殺人犯自覺可以脫身,集體謀殺犯則不如是想,瘋狂殺人犯則連這一步都還沒有想到。除了操縱、主宰和控制別人以外,所有連續殺人犯的重大動機都和性有關,即使像山姆之子大衛.柏考維茲所犯的罪行表面看來與性無關,其中還是有關犯罪的。原因為了滿足成就感,只要可以,就繼續幹下去。他們被稱為連續凶手,意即他們可以屢屢得逞,愈成功,他們就變得愈有信心。他們往往看不起抓不到他們的警察和調查人員,因而產生了一種優越感,只會愈陷愈深。   本書只談兩種屠殺群眾的殺人犯。有一種喜歡跑到公共或半公共場所(如公司行號和學校等)開槍殺人。這種人其實在公開喊話,喊話內容對他們來說非常重要的,對他們的生命有重大意義,他們就算為此喪命也要大聲喊出。像漢彌頓拿著強力武器闖進校園,他不覺得有人還會活著走出來。這種人可說是受使命驅策,好像在寫一本關於自己的小說,小說最後一章則以暴力死亡收場。   假如犯罪私下進行或無旁人目擊,那麼罪犯就比較想脫罪。李斯特告訴調查人員說,他沒想到他可以自由自在那麼久。但從他的行為看來,他很明顯地想脫身。畢夏普也是一樣。   瘋狂殺人犯則動作很快,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過了一陣子之後,他們還以為自己一直在走運。我發現這三顆殺手中,瘋狂殺人犯對將來想的最少,眼前只有兩途,有未來或沒有未來。我想柯爾曼還沒有足夠的深度去思索他和布朗能夠繼續多久。查里斯.史塔韋特心中可能覺得他終有一天被捕或被殺,但也頂多是一個模糊的概念,不算是認真的考量。   我們往往不知道連續殺人犯的身分,直至落網為止。集體屠殺犯則往往要到事發後,我們在現場再三過濾亂狀才能知道。我們往往知道瘋狂殺人犯是誰,而且還持續追捕。這一點很重要,因為他們也知道大家都在追捕他們,壓力很大,這種心理負擔對我們很有幫助。他們會開始酗酒或嗑藥來應付這種揮之不去的壓力,然後就開始犯錯。   我們有時可以從現場狀況的報告中看出罪犯有無章法。同樣,我們也可以看到有些殺人犯混合了三種類型。最常見的是連續殺人犯逐漸沉淪為瘋狂殺人犯,泰德.邦帝最後就是這樣。他把自己弄得愈來愈瘋狂之後,冷卻期就逐漸縮短,最後根本全無冷卻期可言,此時,他的壓力益形沉重,犯案更加隨便,判斷力變差了。我們則不斷注意活躍的在逃嫌犯進入這個階段時的跡象。   有時某一件犯罪或一連串的犯罪成了全國傳媒注目的焦點時,記者和電視台或電台節目製作人,往往會要我或其他同事發表看法。這是常有的事,像辛普森︱高德曼(Simpson︱Goldman)案,奧克拉荷馬市爆炸案和大學炸彈客被補時就是這樣。但在著名設計師凡賽斯(Gianni Versace)一九九七年七月十五日在邁阿密南灘家門外被殺後,我們第一次領略到傳媒的狂熱。當時推測凶手是安德魯.菲力普.庫蘭倫(Andrew Philip Cunanan),此人當時已經涉嫌在全國各地多次行凶殺人。本案引起的關注和恐懼非比尋常,幾乎全國各新聞機構或電視台都打過電話給我。   安德魯這年輕人與他全無理性的處決式,殺人點出了我們對這類人犯的全盤看法與無助。   安德魯生於一九六九年八月卅一日,是一家四個兒女中的老么。他在加州聖地牙哥市郊一個環境頗佳的中等人家社區長大。他父親名叫莫德斯圖,別名彼得,是來自菲律賓的移民。彼得曾任美國海軍軍官,一九七二年退役後轉業股票經紀。安德魯小時候聰明而好奇,很早就有閱讀的習慣。根據各項報告以及母親瑪麗安的說法,他從不闖禍。瑪麗安是一個虔誠的天主教徒,總是盡力向她的子女灌輸天主教的價值觀。安德魯十二歲時是一個黑髮高個子的漂亮小孩。他在聖地牙哥的私立主教中學以聰明、討人喜歡知名。他父母送他上這所學校花了不少錢。   我們在尋找塑造安德魯人格的各種影響時,發現了一些可能因素。據他本人說,他父親管他管得很嚴,有時會把他揍得滿身瘀傷。自然會引起聰明敏感的安德魯憤怒和不滿,但他覺得是自己逼父親這樣嚴厲地對付他,他也有點內疚。安德魯覺得,他的自我毀滅行為起源自這種體罰與反應。但是,後來我們追問另外兩名兄弟姊妹時,他們都不記得有過如此嚴厲的體罰。事實上,他們說,安德魯是家裡最得寵的孩子。他的父親接受菲律賓電視台訪問時說:安德魯在家裡從未見過暴力,成長時期也從來沒有這種經驗。   瑪麗安則頗為專橫。親屬注意到她和安德魯特別親,她好像還要過濾他所有的朋友,以確定他們適不適合他。   安德魯十幾歲時,大家就知道他是個同性戀了,至少外表如此。他第一次發生性關係時只有十三歲,他不但不加隱瞞,還到處吹噓。他這方面的行為和他一生中所有的行事一樣,外人看了都會有完全相反的兩種不同觀點。一則是他對自己的性傾向頗為健康地自豪而且覺得有安全感。其二則是他既自私又自我中心,想成為眾人注目的焦點,他也操縱別人,以獲取想要的東西,傷害到別人時,不是全無知覺就是毫不在意。我們在研究有暴力反社會傾向的人時發現,這是此類人的主要性格發展特徵之一。   同期畢業同學都投他一票,稱他是最有可能成為人家都記得的人。   安德魯不但長相漂亮,樣貌也比較早熟,十五歲時看來已經像個十八歲的了,那時他就經常光顧聖地牙哥市峰頂區的酒吧,他覺得庫蘭倫這個姓的菲律賓味道太重,於是自己改名,取了一些聽起來比較浪漫的拉丁名字,如安德魯.狄斯瓦和安德魯.莫亞雷斯等,還裝出拉丁人的性格和身世。那時,他已經搭上一名年齡比他大的已婚男子。此人買昂貴的禮物送他,在峰頂區為他布置了一所公寓,讓他一嘗終身都豔羨不已的奢華生活。據說,後來此人發現了安德魯另一名情人的衣服,兩人的關係宣告結束。安德魯只好搬回家,但是很不習慣。住在家裡很難隱瞞他的性生活,他母親此時顯然還未懷疑他是同性戀者,他父親卻早已經如此猜想了。他十八歲生日時.父母給他買了一台紅色的中古日產三○○ZX汽車,希望把他留在家裡。據安德魯的一位朋友說.他看穿了雙親的用意,還說他們想用錢把我的愛買回來,實在太可憐了。   十八歲的時候,他已經常常和比他年紀大很多的男人約會了,這些人帶他進入聖地牙哥市有錢人的社交圈子。多年來,他靠著小聰明混飯吃,左右逢源,其誘惑和操縱手段屬於一般性掠食者早期發展的性格特徵。   一九八八年十月,安德魯進入聖地牙哥加州大學就讀,父親莫德斯圖卻被解雇了。根據瑪麗安提出的告訴顯示,他侵吞了客戶美金十萬多元。莫德斯圖把房子賣了,所得留給老婆,自己則跑回菲律賓老家找工作。賣房子的錢和莫德斯圖的海軍退休俸根本不夠瑪麗安和安德魯過活。於是,兩人之間的關係日趨緊張。至少有一說如此,他和母親為了他的同性戀行為大吵一架,不但翻臉,安德魯還把她撞到牆上。從發展心理學的觀點而言,我們沒看到連續殺人犯和性掠食者的成長三部曲:尿床、縱火和對動物施暴。他的衝動火爆脾氣毋寧更符合瘋狂殺人犯的情緒結構。   安德魯和母親鬧翻了以後,索性連大學也不上,自己跑到馬尼拉附近一個小鎮去找他父親。找到他父親之後卻震驚不已。他父親住在一間沒有自來水供應的陋室裡,每天在街上擺地攤販賣廉價的商品,還希望他兒子幫他忙。像安德魯那麼注重自我形象的年輕人來說,這是致命的一擊。他自己賺錢(有時男扮女裝充當妓女)買機票飛回美國,恩客多是外交界人員。   一九八九年春天他返回美國後,住在舊金山卡斯楚區一間單身公寓裡,靠一份低微的工作餬口。這段期間磨練了他扮演各種人物的技巧,包括私立祖特高中和耶魯大學畢業的海軍軍官、雄心萬丈的演員、營建業包商,其中有個人還有前妻和一個小孩。每個人物都穿著不同的服飾,有著不同的人格和性情。一如以往,他的目標是有錢、有見識、年紀比他大的男人,這些人才能維持他渴望的生活方式。他擁有精緻的服飾,喝最好的香檳,抽最上等的雪茄,恩客送給他昂貴的禮物還有寬裕的零用錢。到了秋天,他開始兼賣大麻,同時侍候年紀較大而有錢的男性恩客。只要他願意,他也可以打扮得很端正,讓有地位卻希望隱瞞性傾向的男人在公共場合和他在一起時不會不自在。雖然他很討人喜歡,見過世面,而且也善於逢迎,然而一直沒有做過所謂正當職業,完全靠包餐維持生活和社會地位。   一九八九年萬聖節當天,安德魯遇上另一個年紀比他大的男演員,兩人很快就進而同居,演員還告訴別人安德魯是他的祕書,安德魯也背著他偷偷和年輕男人約會,男演員卻仍在經濟上支持他,在戲院和歌劇院或有錢或漂亮的人才有機會出席的宴會上出雙入對。有跡象顯示,他可能在隨後的十月間在一家餐廳宴會上遇到凡賽斯。據說,安德魯的演員男伴還讓他見識到皮鞭和鐵鍊的性虐待遊戲。   到了一九九二年,安德魯的身價又上升了。這一回,他找到了另一個凱子給他一張信用卡。安德魯卻拿這張信用卡招待他的年輕情人和朋友。這段關係結束後,安德魯返回聖地牙哥,未幾,又有一名新的情人上鉤,到了夏天,床頭金盡,他只有搬回家和母親同住,分攤房租,兩個人都同樣難受。   作家文士萊.克拉克森(Wensley Clarkson)在他的書中《每次停留的死亡事件》(Death at Every Stop)說,一九九四年,安德魯為了幫朋友的忙,同時也為了一千美元的代價和一名西班牙女子結婚,讓她取得綠卡。婚禮過後,兩人馬上分手,數月後竟然不期而遇,還來電了。安德魯承認自己真的喜歡這個女人,也困惑於自己的雙性戀傾向。她懷了他的孩子,兩人甚至考慮結婚。但這等於說,他必須找一份真正的工作,不能再向多金的老淫蟲伸手,這可不符合安德魯的生活方式。據克拉克森說,孩子出生時,安德魯一生中唯一比較認真的兩性關係就宣告結束。   他像某些連續殺人犯、強暴犯和兒童性侵犯罪犯一樣,心裡也盤算好他希望碰到的人的特徵。他的對象就是有錢,但沒有家庭羈絆的男同性戀者。第二年,他搭上六十幾歲,當時在半退休狀態中的諾曼.布拉契福,他不但每個月給他生活費,還送他一輛新的Infiniti。使他的日子更舒服。他整個皮夾子裡都是信用卡,還常去歐洲玩。但歷史不斷重演,據說,布拉契福開始厭倦拿錢去貼安德魯的小白臉,於是兩人關係又告結束。安德魯不久又搭上了一名五十幾歲,有錢的室內設計師,帶著他混進只有少數人可以參加的派對。   安德魯有個粗獷英俊的海軍官校畢業生小白臉,名叫傑佛瑞.崔爾(Jeffrey Trail),被分發到聖地牙哥海國海軍基地服役。崔爾一直隱瞞自己的性向,只希望和安德魯之間維持柏拉圖的關係,但安德魯一往情深。一九九六年,崔爾退役,和新歡聯袂離開加州,安德魯深受打擊。但他所受到的另一道創傷卻更沉重,代表了安德魯一生的另一個謎。   一九九七年,安德魯病倒了。雖然病癥不算嚴重,卻怎樣也無法治癒。他開始擔心是不是感染了愛滋病,於是他接受測試和輔導。但他從不明白地告訴輔導人員他是否感染了愛滋病。我們也無法確知他到底有沒有感染。   這個時候,崔爾在明尼蘇達州擔任布魯明頓市當地一家瓦斯公司的經理。安德魯聽說他落單之後,就跑去看他,逗留了七個星期。和崔爾的朋友大衛.馬德森(David Madson)成了好友。馬德森卅三歲,金髮英俊,是一名很有才華的建築師。安德魯曾在舊金山的同性戀圈子和他碰過面。這一次,三人行居然處得很好。他顯然看上了馬德森,因為後來他稱馬德森為他一生中的最愛。但馬德森很快就和兩人疏遠,因為他覺得安德魯好像隱瞞了很多事,他對安德魯也知之甚少,讓他覺得不安(據說安德魯連地址和電話號碼都不告訴他)。假如他猜得不錯,安德魯真的在吸食和販賣毒品的話,他會是一個很危險的人物。   回到南加州之後,安德魯繼續廝混,但讓他痛苦的是,他不再是其中一員了。他在一個派對上遇到馬丹娜,但是馬丹娜不把他看作一回事。事實上,他也的確不是什麼一回事。他不過是個自我中心的自戀狂,假如天王巨星不跟他可以平起平坐的話,他還是會很生氣的。安德魯活在幻想裡面。在另一個派對上,有人介紹他認識伊麗莎伯.赫莉,但赫莉同樣不甩他。這讓他感到特別不高興,因為他曾經去試鏡,希望在赫莉男友休葛蘭的新片《懷胎九月》中擔任臨時演員。   這時候,他已經沒辦法再釣上有錢的凱子了。沒有凱子就沒有他:他的情緒問題也不斷惡化,擔心失去俊俏的外表和魅力。在他的行當裡,過了廿幾歲,快到卅歲時未必就日薄西山,但肯定是走下坡了。他體重開始增加,卻不再做運動。一九九七年春天,他約有一個星期的時間在洛杉磯街頭變裝賣淫。   安德魯回到聖地牙哥峰頂區後把車子賣掉,找人合租了一間公寓。他把臥房改裝成影星湯姆克魯斯的神殿,牆上貼滿了克魯斯的海報。他告訴室友,他要把克魯斯綁起來,讓他懇求他不斷滿足他。他還承認自己希望殺掉克魯斯的太太妮可基嫚,好獨占克魯斯。這是典型的盯梢殺人犯行徑。不僅是一種迷戀,也是種一廂情願,以為只要改變一項事實,就可以和愛慕對象長相廝守。本案中意義重大而且使人好奇的是,我們常常看到殺人犯在行刺時包括政治人物和演藝人員之前的盯梢行為。我在下一章再細談這一點,但很明顯,安德魯到了這個階段,已經養成刺客型的人格了。   一九九七年四月有人私下談起安德魯外表日益糟糕,他看起來肥腫,髮型和衣著也不如以往講究。當時也有傳言說,他可能感染了愛滋病,甚或已經病發。大概在這個時候,他打電話和崔爾大吵一架,因為他懷疑崔爾瞞著他和馬德森有染.結果他們言歸於好。但據說安德魯揚言要殺死崔爾,所以崔爾很擔心。   安德魯搭機去了明尼亞波里斯市。馬德森雖然不情願,還是在四月廿六日去了機場接機,還帶他回到自己住的頂樓公寓去。值得注意的是,安德魯刷爆了信用卡買了一張單程機票前往明尼亞波里斯。他和馬德森及其友人外出用餐。第二天晚上,安德魯邀崔爾到馬德森的頂樓公寓碰面。當時,崔爾已經和別人同居了。   崔爾一見到安德魯就吵了起來。但據鄰居說,他們聽到有人大吼大叫。調查人員相信,安德魯走進廚房,從抽屜裡拿出一把拔釘錘,回到客廳就開始攻擊崔爾,把他打到倒地不起才停手。牆上和地上全是崔爾的血跡。事發多天後警方檢查崔爾的屍體時,發現他的手錶停在晚上九時五十五分。我們不必累積許多謀殺案的經驗,就可以從現場推斷行凶的動機。安德魯猛擊崔爾卅幾下,下手過了火,這種情形往往出現在凶手熟識死者的案件中。   安德魯和馬德森從臥房拿了一幅東方地毯,把崔爾的屍體裹起來,再把屍體藏在公寓裡。後來有人臆測,馬德森是被迫脅從的。但是沒有確切的證據支持。案發後,還有人看到安德魯和馬德森一起去遛狗。馬德森的同事看到他曠職多日,也沒有打電話到公司,就開始擔心了。他們聯絡公寓管理員。管理員會同鄰居進入馬德森的寓所看到了血跡,找到了屍體。此時,安德魯和馬德森可能仍然躲在公寓裡。管理員報警,警方人員抵達現場時發現了安德魯的健身房背包、崔爾的空槍袋及一個空子彈盒。警方人員當時還不知道,馬德森犯了他一生中最大的錯誤。   我常常說,假如你不幸成為凶案的被害人,歹徒命令你上車,你千萬不能就範,假如你聽從他的吩咐跟著他到處跑,你的生存機會就會大減。   安德魯和馬德森開了後者的紅色吉普車逃走。五月二日,兩人還出現在明尼蘇達州史塔克市的滿月餐廳,就在明尼亞波里斯市以北的卅五號州際公路旁邊。據看到他們的人說,兩人之間看不出任何關係緊繃的跡象。事實上,他們還不時在桌上伸出手來牽著對方的手。   吃完午飯後,兩人繼續朝北出發,直至安德魯把車子駛離公路,開進一條通往一個已經廢棄的農莊的一條小徑。從現場的情形看來,安德魯可能命令馬德森下車,然後朝他背部和腦袋開了幾槍,其中一槍從馬德森眼睛進去。安德魯的行凶方式提供了一項重要的線索:即使從來沒有人看到過安德魯和馬德森在一起,由被害者在近距離遭人朝臉上開槍即顯示,這是由私人恩怨引起的。事發後幾小時,有些釣客發現了馬德森的屍體。明尼蘇達州芝加哥郡警長舒韋曼檢查屍體時發現死者手上有自衛傷痕,顯示他死前知道自己即將被殺。   馬德森的家人非常傷心,也感到震驚。他們堅稱,馬德森不可能和崔爾被殺有關。馬德森的雙親相信,馬德森可能回家時剛好碰到事發的情形,然後就遭到挾持。馬德森揚言要逃跑而且告發他時,安德魯就殺了他。我們也有一些頗有力的證據證明馬德森在案發後才回到現場。他有一個習慣,就是在晚上十點鐘左右帶他的大麥町到外面跑步。雖然地上滿是血跡和腳印,鄰居卻沒有聽到狗吠聲,現場也沒有染有血跡的狗爪腳印。假如事發時狗不在公寓裡,很可能馬德森也不在。但當警方人員到達馬德森的公寓時,他的大麥町卻在現場。   馬德森被殺有幾個相關因素。最重要的一點是,安德魯要開始算帳了。假如安德魯殺死崔爾是因為崔爾琵琶別抱,下一個就該輪到馬德森。假如安德魯一再得逞,在他可悲的一生中所有不屑和他為伍的人都得死。   舒韋曼警長跑到加州聖地牙哥和當地的警方人員搜查安德魯的住所,看看能否找到任何線索。舒韋曼看到這個湯姆克魯斯的神殿.於是提醒警方加強保護這位演員。此外,他還發現了很多和性虐待狂有關的色情物品,包括人獸交的錄影帶。   現在安德魯成了家喻戶曉的人物,也被警方通緝。警方監視他的住所,通令全國注意其行蹤,社會大眾也開始警覺另一名連續殺手已經出現了。   安德魯的下一站是芝加哥。他經常跑到當地一些同性戀酒吧鬼混,晚上則睡在馬德森的吉普車內,因為他的錢已經差不多花完了。一天晚上,他開車到芝加哥的著名黃金海岸區,最後把車停在一戶人家門前。這戶人家的房子本來是兩幢褐色外牆的房子,後來打通成為一戶,戶主是一名著名的房地產開發商李.米格林以及和他結婚卅八年,事業有成,經營一家價值數百萬美元的化妝品公司的妻子瑪麗蓮。當晚瑪麗蓮在多倫多公幹,安德魯竟然闖了進去。當天稍早時,米格林在車庫工作,大門洞開,很有可能因此開門揖盜了。安德魯可能認為,這家人非常有錢,家中一定有很多現款,打算行搶。但他闖進米格林家中後,就開始發瘋了。他在車庫中用橘色的電線把米格林綁起來,再用膠帶把他整個頭包起來,只留一個小孔讓他呼吸。之後.他就用螺絲起子和花剪反覆的刺他,最後用一把線鋸鋸開米格林的喉嚨,看著他鮮血噴湧。安德魯還開著米格林的綠色一九九四年Lexus汽車,在車庫裡反覆輾過米格林,再把他的屍體藏在另一輛汽車下。然後,他從冰箱拿了點東西吃,在米格林的床上睡了一夜。第二天,他拿了數千美元、一件皮外套以及一個昂貴的腕錶,然後開走米格林的Lexus。   米格林與他素未謀面,更沒有私人恩怨,何以他下手如此殘忍呢?至今仍然無解。但假如米格林激怒了他,就大有可能了。我猜米格林可能跟這個年輕的廢物說,他不會給他錢.也不會給他車,他最好自己去找個事做,米格林是個強悍的生意人,雖然已經一把年紀,卻不是被嚇大的。但他的反抗只會點出安德魯一生的問題。一個察覺到安德魯的問題的成功商人用這些問題折辱他,他肯定會報復這個人。所以殺害米格林不僅有策略上的必要,也有情緒上的理出。對他而言,米格林已經成為一個嚴父的象徵。   這種雷霆之怒和幾近瘋狂的行徑使我相信,即使安德魯最初只是一名連續殺人犯,在殺了米格林之後,已經變成一個瘋狂殺人犯了。現場留下的蛛絲馬跡並不一致。某些案件中,我們看到安德魯殺人為了刺激、操縱、控制和主宰他人,這是他一生中最欠缺的。有時,他也會在盛怒之下殺人,或在他有所需時殺人。他並不企圖掩飾他的罪行,這一點和純粹的連續罪犯不一樣。   我心裡覺得,安德魯有別於大部分的瘋狂殺人犯,他還是一個性掠食者,我們可以從他私生活許多方面看出。他在殺崔爾之前從未向其他人出手,因為當時他的生活大致還未失控。我曾三番兩次指出,暴力事件受到當時情境左右的。我覺得他和崔爾會面前並未想到要殺他。他使用的凶器只是在現場碰巧找到的東西。但他經過第一次殺人經驗的洗禮後,就好像提高了賭注一樣,殺人的欲望也如蛇起蜇。也許此時他還沒有意識要進行他的終結策略,但也沒有長遠的打算。成功的連續殺人犯會想盡辦法隱藏線索,他卻沒有這樣做。他已經不是一個身分不詳的人,而是一個已知的在逃嫌犯。他過一天算一天,案子則做一件算一件。假如他考慮過未來的話,我相信他一定不打算活著走這條瘋狂的路。   在許多層面上,安德魯和瘋狂殺人犯的特徵相符:他是個殺害白人的白人,是個到處流浪的人,聰明卻一事無成。他不像連續殺人犯,因為連續殺人犯事前都會想像行事的經過情形,但是沒有證據顯示安德魯在殺害崔爾和馬德森之後有過這樣的情形。瘋狂殺人犯的憤怒是未經計畫的,也無法預測。所以,不論在米格林案和日後的瘋狂殺人行徑中,他比較會留下線索,也比較會使用真實姓名。對付瘋狂殺人犯的要點不是要找出他的身分,而是找出他的下落和行蹤。我要補充的一點是,瘋狂殺人犯比較難直接研究(我反而直接研究過連續犯案的罪犯),因為他們很少鋃鐺入獄。他們往往擺平在法醫放置屍體的石床上。   五月四日星期天,瑪麗蓮回到芝加哥後,馬上報警。警方在車庫裡發現了體無完膚的米格林屍體。由於沒有證據顯示強行闖入,警方剛開始還推斷本案係熟人所為。這種案子往往會誤導調查。可以想見,假如安德魯沒有把馬德森的吉普車開到現場,假如他沒有偷走及典當了米格林收藏的金幣(這是很容易追查物主的東西),假如他手法高明一點而不到處留下線索和身分,調查人員根本無法追緝他,更不能推斷這是他瘋狂殺人行徑中的一部分。調查人員可能會根據沒有強行闖入跡象和凌虐過度這兩點,判定本案係私人恩怨引起的凶殺案,花上很多時間鑽死胡同。   安德魯殺死米格林之後,就開車東行前往費城,途中還使用米格林的行動電話打電話給聖地牙哥的一名朋友。但他從收音機聽到警方正循著行動電話發出的信號追捕他,就把行動電話丟到一座橋下。五月九日星期五,他在芬恩角墳場管理員的宿舍出現。芬恩角墳場是新澤西州潘斯維爾市郊一個墳場,埋葬的是南北戰爭時代戰死的人。墳場的管理員是四十五歲的威廉.李斯。李斯電工出身,卻是研究南北戰爭的業餘學者,也曾參加南北戰爭戰況重演的活動。李斯的妻子蕾貝卡是一家小學的圖書館員,兩人育有一個十二歲的兒子。   安德魯很可能用問路等藉口接近李斯。然後他拔出崔爾的手槍,強迫李斯交出他那輛紅色小型貨車的鑰匙,然後近距離朝他頭上開了一槍,有如處決犯人一樣。他留下米格林的Lexus,車內滿是線索,包括子彈盒、刺殺米格林的螺絲起子和一本護照,然後他開走李斯的小型貨車。當天稍晚,蕾貝卡來找她先生,沒看到李斯的車子,卻有另一輛車子停在那裡,就馬上打電話報警。警方發現,李斯伏屍在桌上。   這顯示安德魯現在已經走到絕境,也顯示他作案手法每況愈下。同時,這也是他犯下的凶殺案中第一宗完全沒有發洩情緒的殺人案:前三案都是在近距離親自動手連番折磨和攻擊被害人,顯示憤怒是重要的動機。但在李斯案中,安德魯並未折磨被害人。我們也可以從被害人研究的角度補充說明:雖然李斯參加過南北戰爭戰役重演,但實際上他是個好人,一生中並未樹敵。他只是在不適當的時候在不適當的地點出現。   此時,安德魯的瘋狂殺人行徑到達了頂點。他也變得愈來愈失控,這是瘋狂殺人犯的常見現象,壓力也愈來愈大。在李斯案後,安德魯成了聯邦調查十大通緝要犯之一,《美國通緝要犯》節目也多次報導相關資料。現在社會大眾已經開始注意了。這個連續殺手不僅報復同性戀者,他已經開始濫殺無辜。   五月十日,他用他過去的化名安德魯.狄施瓦住進邁阿密海灘附近的諾曼第廣場旅館。這家粉紅色外牆,房租低廉的旅館和他過去習慣的高級場所不啻有天淵之別。過了一星期,他搬進一個比較高級的房間,也是每星期交房租,再過一星期,他又搬進再高級一點的客房,按月付租。他在這家旅館逗留初期,有人在旅館附近的一家餐廳從電視台播出的照片認出了他,於是馬上打九一一報警,但警方抵達時,他已經跑掉了。夜間,安德魯出入多家酒吧,並經常前往南灘的同性戀者俱樂部。白天則多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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