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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第二十一章

順水推舟 阿嘉莎.克莉絲蒂 4939 2023-02-05
  驗屍審訊在玉米市場街舉行。   主持開庭的驗屍官是矮小又愛挑剔的裴瑪許先生,他戴著眼鏡,一副自視甚高的模樣。   坐在他身旁的是高頭大馬的史彭斯主任。一個不顯眼的座位上,坐著一個外國模樣的男人,黑色的八字鬍又濃又密。再就是柯洛德家族:傑米夫婦、萊諾夫婦、羅利.柯洛德、馬奇蒙夫人和琳恩每個人都到了。波特少校獨自坐在那裏,似乎忐忑難安。大衛和羅莎琳最後才到,兩人單獨坐在一邊。   驗屍官清清喉嚨,眼神掃過九位本地人組成的陪審團,程序就此開始。   皮科克警士   文恩警官   萊諾.柯洛德醫生   你當時正在史塔格酒店為一位病人進行診療,這時候葛拉蒂.艾特金來找你。她說了什麼?

  她告訴我,五號房的房客躺在地板上死了。   所以你就去了五號房?   是的。   你能不能描述一下,你在那裏看到了什麼?   柯洛德醫生描述了一番。一個男人的屍體臉部朝下頭部受傷後腦勺火鉗。   依你之見,這些傷口是這把火鉗造成的嗎?   有幾處絕對是。   而且敲了好幾下?   是的。當時我並沒有詳細檢查,因為我想,在警察到達之前不應該觸碰或挪動屍體。   做得很對。那人死了嗎?   是的,死了好幾個鐘頭。   你認為他死了多久?   我不敢說得十分確定。至少十一個小時,很可能是十三或十四個小時。我們不妨說,他是在前一天晚上七點半到十一點半之間死去的。   謝謝你,柯洛德醫生。

  接下來是警察局的法醫。他對傷口做了極其詳盡的專業描述:下顎上有擦傷和腫塊;頭顱受到五或六次的重擊,有幾下還是死後敲下去的。   是非常強烈的襲擊?   完全正確。   這樣的重擊需要很大的力氣嗎?   不,不一定要很大的力氣。那把火鉗,只要抓住它鉗狀的那端,不需多少力氣就能自由揮動。火鉗的末端呈球狀,是鋼製的,很重,是個很有力的武器。一個瘦弱的人就可以造成這種傷害如果那人處於狂怒狀態的話。   謝謝你,醫生。   接下來是屍體狀況的細節描述。營養很好,很健康,年齡約在四十五歲左右;沒有任何疾病的癥狀,心、肺等器官都很正常。   碧翠絲.里賓格作證說,死者到達旅館後,在登記簿上以伊諾克.亞登之名登記,居住地是開普敦。

  死者有沒有出示配給券?   沒有,庭上。   你有向他要嗎?   一開始沒有,我不知道他要住多久。   不過你後來就向他要了,是不是?   是的,庭上。他是星期五來的,星期六我就對他說,如果他打算住五天以上,請他把配給券給我。   他怎麼說?   他說他會拿給我。   可是事實上他並沒有?   沒有。   他有說他把它弄丟了嗎?或是他根本就沒這個東西?   噢,不是。他只說:我會把它找出來給你。   里賓格小姐,你週六晚上是不是無意間聽了一段談話?   碧翠絲.里賓格非常詳盡地解釋了她查看四號房的必要性之後,才把她聽到的談話內容述說了一遍。驗屍官技巧地將她引回正題:

  謝謝你。你可曾對任何人提起這段你無意間聽到的談話?   提過,我跟羅利.柯洛德先生說過。   你為什麼要告訴柯洛德先生?   我認為他應該知道?碧翠絲臉紅了。   一個高瘦男人(蓋桑先生)站起身,請求詢問證人。   在死者和大衛.亨特先生談話的過程中,死者曾經確鑿地提到他本人就是羅伯特.安得海嗎?   沒沒有。   事實上,他說到羅伯特.安得海的時候,聽起來就好像羅伯特.安得海是另外一個人,是嗎?   是是的,是這樣。   謝謝。法官大人,我只想澄清這一點。   碧翠絲.里賓格步下證人席,羅利.柯洛德被傳喚上來。   他證實碧翠絲確曾告訴他那段談話,接著敘述了他和死者見面的經過。

  他最後對你說的一句話是:我想,沒有我的合作,你們是證明不了的。他是指羅伯特.安得海還活著這項事實,是嗎?他是這麼說的,沒錯。然後他就大笑。   他大笑?你認為那些話是什麼意思呢?   呃,一開始我以為他只想向我要錢,可是後來我才想到   是,柯洛德先生,不過你後來想到什麼和本案無關。我們可不可以說,你是因為那次的會面,才開始著手去找一個認識羅伯特.安得海的人?而靠著某人的幫忙,你確實找到了一個證人?   羅利點頭。   是的。   你離開死者的時候是幾點?   我想是八點五十五分。   你為什麼確定是那個時間?   當時我沿著街道行走,聽到一扇開著的窗戶裏傳來九點的報時聲。

  死者可曾提到他的訪客什麼時間會來找他?   他說隨時會來。   他沒提到名字?   沒有。   傳大衛.亨特!   現場出現一陣輕微的吵雜聲,沃斯利河谷村的居民紛紛伸長脖子去看那位瘦高而一臉怒容的年輕人,他桀驁不馴地站在那裏,面對著驗屍官。   例行程序很快過去。驗屍官接著說:   週六晚上你去見了死者,對嗎?   對。我收到他寫給我的一封信,說要我幫忙,他還說認識我妹妹在非洲的第一任丈夫。   那封信還在嗎?   不,我沒有保存信件的習慣。   你剛才已經聽到碧翠絲.里賓格描述你和死者的談話內容。她敘述得對嗎?   完全不對。死者提到他認識我已故去的妹夫,抱怨自己運氣不好,如今變得窮困潦倒,他要求我給他一些金錢協助,而且和其他人沒兩樣,他滿口答應日後會歸還這筆錢。

  他有沒有告訴你,羅伯特.安得海還活著?   大衛露出微笑:   當然沒有。他說:如果羅伯特還活著,我知道他會幫我一把。   這和碧翠絲.里賓格的敘述大不相同。   人在偷聽的時候,大衛說。通常只會聽到談話的一部份,然後再利用豐富的想像力補充漏掉的細節,所以常會誤解整個內容。   碧翠絲氣得跳起來大叫:   喂,我從來沒有   驗屍官立刻阻止她:   請保持安靜。   那麼,亨特先生,你是不是在週二晚上又去拜訪了死者?   不,我沒有。   你剛才有沒有聽到羅利.柯洛德先生說,死者在等一個人?   他有可能在等人,不過我不是那個人。我已經給了他一張五英鎊的鈔票,我想這些錢對他已經足夠了。沒有證據證明他認識羅伯特.安得海。自從我妹妹從她丈夫那裏繼承了一大筆遺產後,她就成了這附近所有求援信和吸血鬼的目標。

  他的目光輕輕掠過群聚於法庭一角的柯洛德家族。   亨特先生,你能不能告訴我們,週二晚上你人在什麼地方?   你們去查吧!   亨特先生!驗屍官往桌上一拍。你這樣說話很愚蠢,非常不智。   我為什麼要告訴你我當時人在哪裏、在做什麼?既然你們打算控告我殺了人,那你們有的是時間去查。   如果你繼續用這種態度說話,那麼你被控告的時間一定會提早。你認得這東西嗎,亨特先生?   大衛的身子前傾,將那個金質打火機接過來,臉上現出迷惑的神情。隨後他又遞回去,緩緩說道:   沒錯,是我的。   你最後!次帶著它是什麼時候?   我把它弄丟了,是在他的話停在那裏。   嗯,亨特先生?驗屍官的聲音很溫和。

  蓋桑開始坐立不安,似乎打算說什麼,可是大衛先開了口:   我上週五還帶著它,上週五上午。後來我就不記得它還在不在了。   蓋桑先生站起身。   請允許我問一句,庭上。你上週六晚上去見死者時,會不會把打火機遺落在那裏了?   我想這有可能,大衛緩緩說道。我確實在週五以後就沒見過它了。他又問了一句:這是在哪裏找到的?   法醫說:   這問題我們稍後再談。你可以退下了,亨特先生。   大衛慢條斯理地踱回他的座位。他低頭小聲對羅莎琳.柯洛德說了什麼。   傳波特少校。   波特少校磨蹭了片刻,這才站上證人席。他就像個軍人那樣筆直站著,彷彿在參加撿閱,但那不斷舔唇的動作,足以暴露出他內心的極度緊張。

  你是喬治.道格拉斯.波特,前皇家非洲步兵隊的少校嗎?   是的。   你和羅伯特.安得海很熟嗎?   一如在練兵場一般,波特少校大聲報出了兩人相處的地點和日期。   你看到死者的屍體了嗎?   看到了。   你認得出那具屍體是什麼人嗎?   認得出。那是羅伯特.安得海。   一片騷動聲傳遍整個法庭。   你敢確定?沒有絲毫疑問嗎?   是的。   你有沒有錯認的可能?   沒有。   謝謝你,波特少校。請戈登.柯洛德夫人上來。   羅莎琳站起身,從波特少校身旁走過。波特少校帶著好奇望著她,而羅莎琳連看都沒看他一眼。   柯洛德夫人,警方帶你去看過死者的屍體了?   她在發抖。   是的。   你非常肯定地說,那是個你完全不認識的人?   是的。   聽了剛才波特少校所做的敘述,你是否打算收回或修正你所做的陳述?   不。   你依然確定那具屍體不是你的丈夫羅伯特.安得海?   那不是我丈夫的屍體,我從來沒見過那個人。   柯洛德夫人,波特少校已經指證歷歷,說那具屍體是他的朋友羅伯特.安得海。   羅莎琳面上一無表情地說:   波特少校弄錯了。   柯洛德夫人,你雖然不需在這個法庭裏宣誓.但很可能不久後就得在另一個法庭上宣誓。到時候你仍舊可以發誓說這人不是羅伯特.安得海,而且是一個你不認識的陌生人嗎?   我會發誓,說死者並不是我的丈夫,而是一個我完全不認識的人。   她的聲音清楚而堅定,眼神毫不畏縮地迎著驗屍官的目光。   驗屍官低聲說:你可以退下了。   接著他摘掉夾鼻眼鏡,開始對陪審團發言:   陪審團齊聚此地,是為了查明死者因何致死。關於這一點已毫無疑問,它不可能是意外或自殺,也沒有任何誤殺的跡象。那麼,只剩下一種可能蓄意謀殺。至於死者的身份,目前尚無明顯的認定。   他們已經聽到一個證人的說辭,這人正直、誠實、可靠,說死者是他以前的一個朋友羅伯特.安得海。可是另一方面,羅伯特.安得海在非洲死於熱病的事實,顯然曾被當地政府確認,而且當時並無異議。而羅伯特.安得海的遺孀,也就是現在的戈登.柯洛德夫人,證詞則和波特少校相左,她斬釘截鐵地說,死者不是羅伯特.安得海。這兩份說詞有如南轅北轍。除了身份問題,陪審團還得確定,有無證據顯示死者是死於何人之手。或許證據的矛頭指向某人,但在下此結論之前,必須有大量的證據,例如具體事證、動機和做案的機會。一定要有人於事發時間前後在做案現場附近看過這人。如果沒有這樣的證據,那麼最好的判決就是:此案為一蓄意殺人事件,但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兇手是何人。有了這樣的判決,警方就得以展開必要的調查。   他請陪審團退席,討論判決結果。   他們花了四十五分鐘討論。   陪審團的最後裁決是:大衛.亨特將以蓄意謀殺罪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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