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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第02章

衣櫃裡的賊 勞倫斯.布洛克 7648 2023-02-05
  問題的起因,當然,就是帕金森定律中的一條:人,不管是官員還是小偷,手頭的工作總會慢慢做,拖到限期才完工。我知道克里斯特爾.謝爾德里克待在外面的時間會很長,於是便打算花幾個小時來搜刮她的財物。我一向知道小偷應該遵守流傳已久的花花公子哲學也就是進去、出來可是從容運用手頭時間也並不是沒有道理。要是你匆忙行事,便有可能錯失財物,說不定還會把犯罪證據留在現場。再說翻找他人物品還真是刺激十足,能夠藉此假裝這也可以說是病態進入那個人的生活。其中的刺激是小偷生涯吸引我的原因之一。這點我承認,但就是改不了。   於是我逗留下去。如果真的有心,我可以在二十分鐘內效率奇高地翻遍謝爾德里克的住處。不過我是在慢慢利用這寶貴的時間。

  我七點五十七分打開謝爾德里克的第二道鎖悄悄推開門時我恰好注意了一下時間。九點十四分我合上公事包,扣上彈簧搭鉤。我拎起箱子,感覺到重量的增加,心裡頗為欣慰。我是以克拉而非盎司計算重量的。   然後我又放下箱子,再度凝神細看這塊領地,但根本不知道自己在找什麼。比我年輕的人或許會說我是在感應磁場。我可能會對自己這樣說,不過不會很大聲。這麼說吧,我待在了我不應該待的地方,而且又沒人知道,我想延緩由此產生的那種甜絲絲的感覺。連克雷格都不知道我在這裡。我告訴他我要過一兩天才會過來,不過今晚是如此怡人,又是如此適合闖入民宅   我在臥室裡欣賞著一張淡彩人像畫,上面那位年輕女子梳著高雅的髮髻,穿著高雅的長裙,脖子上那塊翡翠看來比我從克里斯特爾.謝爾德里克那裡偷到的所有東西都要高級。畫像看起來是十九世紀初的作品,那女人似乎是法國人,不過她有可能只是練就了讓自己看起來有法國氣質的本事。她的表情中有什麼東西頗為引人注目。我想那是因為她多次遭受磨難主要是男人造成的隨時會感到失望卻只能認命,不過心中還是憤憤難平。此時我剛剛失去舊愛,又還沒找到新歡,我用眼睛告訴她我可以讓她的生命充滿歡樂和滿足,但她那對淺藍色的眼睛看著我,我由此明白,她很確信我會跟其他男人一樣始亂終棄。我想她或許是對的。

  然後我聽到鑰匙插進門鎖的聲音。   幸好有兩道鎖,而且我進門後又都重新鎖上了。其實我是可以乾脆再拉上門閂,免得能從外面打開,不過這種事我早就不幹了,因為那樣反而會讓人知道裡面有賊,最後招來一兩名警察上門。我全身僵硬,心臟上升到離我的扁桃腺只有一兩英吋的地方,身上各種除汗藥廣告提醒過的點線面全部溼透。鑰匙在鎖裡轉動,彈簧拉開,有人說了些我聽不清的話對著另一個人或空氣然後另一把鑰匙也進入了另一道鎖。我不再僵硬,開始移動身體。   臥室有扇窗戶和任何普通的臥室一樣,不過窗戶上裝了臺空調,所以不可能很快打開。另外還有扇小窗戶,雖說足夠我鑽過去,可不知哪個掃興的傢伙在上面裝了一道鐵欄杆,防止可惡的小偷爬進來。這下倒也防止了可惡的小偷鑽出去,不過掃興鬼當初可能並沒有想到這一點。

  我放棄了窗戶,然後掃了一眼鋪著蕾絲床罩的床,想把自己塞到床底下。不過彈簧墊和地毯之間實在沒有多少空間。也許可以硬塞進去,不過我會很不舒服。再說藏到床下實在有損尊嚴,這是老掉牙的手法。   按理說藏進臥室的衣櫃也是同樣無聊,不過舒服得多。鑰匙還在第二道雷布森鎖裡轉動,我已經倏地衝進了衣櫃。先前我打開過,還一一摸了裡面的衣服,檢查過帽盒,希望裝的不只是帽子。奇怪的是當時竟然上了鎖,鑰匙就掛在鎖上等著我去轉動。真不知道目的何在,可偏偏就有人愛玩這一套。可能是因為他們若是把鑰匙放在別處,每次換鞋的時候,光找鑰匙就要花很多時間,而且我猜鎖上門又把鑰匙留在鎖裡,這多少是一種心理安慰。之前我沒從她的衣櫃得到任何東西。即使她有毛皮大衣也已經藏起來了,而且我不喜歡偷毛皮,所以也沒打算摸走她的義大利名牌皮鞋。

  總而言之,當時我懶得再鎖上櫃門,這會兒也就省了開鎖的麻煩。我閃了進去,從身後拉上櫃門並關好,滑進兩套微微散發著香水味的禮服之間,然後將它們整理好,深呼吸一下,不過遠遠無法滿足我疼痛的肺部。我仔細傾聽,前門打開,有兩個人進來了。   要知道是兩個人並不難,因為我聽到他們在說話,只是聽不清內容。從聲音判斷,應該是一男一女,於是我假設女人是克里斯特爾.謝爾德里克,她穿著小麥色牛仔褲和印花布上衣。男的是誰我完全不知道。我只發現此人手腳很快,三兩下就把她像趕小雞一樣帶了過來。也許此人已婚。這就解釋了他為什麼這麼趕時間,以及他們來了這裡而不是去他家。   冰塊撞擊聲,液體傾倒聲。櫃子裡散發著樟腦丸的氣味,還夾雜著古董和汗水的味道,我身處其間,悲傷地想起那兩杯我沒喝的餐前馬丁尼。我工作前絕不喝酒,以免影響效率,這會兒我想想這項原則,再想想我的效率,覺得自己從來沒有這麼愚蠢過。

  我不但沒喝餐前酒,連那頓飯都沒吃,原本想的是把那種愉悅推遲到我能以慶賀的心情享用盛宴的時候。我打好了如意算盤:事後去格林尼治村科內尼亞街一家我熟悉的小店,先來兩杯馬丁尼,之後當然就是他們的招牌菜冷蘆筍湯,接著是搭配蘑菇的牛胸肉哦,天哪,那些牛胸肉,然後是菠菜拌芝麻菜沙拉配橘子片,啊,對了,或許再來半瓶好酒搭配牛胸肉。白葡萄酒,當然,可哪種好呢?這事得仔細斟酌。   接下來上咖啡,很多很多的咖啡,不加糖不加奶精。當然還有餐後白蘭地配咖啡。甜點就算了,沒必要太奢侈。就算你沒執迷到繞著格拉姆西公園慢跑,至少也得盯緊腰包。那就不要甜點了,不過也許可以再來一杯白蘭地,為的是去掉咖啡的苦澀,還有慶賀任務順利完成。

  任務完成得可真夠順利的。   客廳裡,冰塊繼續在玻璃杯裡叮噹作響。我聽到笑聲。不知是收音機還是電唱機裡傳出歌聲。更多的冰塊撞擊聲,更多的笑聲,氣氛更加輕鬆了。   我站在衣櫃裡,發現自己的思緒不可救藥地轉向酒類。我想到馬丁尼像克朗代克河(註:位於加拿大西北部,是育空河的支流。)的水一樣冰冷,三盎司晶瑩清澈的坦卡里金酒加上滋味像接吻的美妙一樣稍縱即逝的諾利.普拉苦艾酒,檸檬皮像彩帶一樣浮在上面,高腳杯冷凍得恰到好處。然後我的思緒移向葡萄酒。到底什麼酒最合適呢?   美麗啊,美麗的夜晚。女人唱著,可你知道嗎,我有一點熱,小寶貝。   熱?我可想不出原因。公寓裡有兩臺空調,一臺在臥室,一臺在客廳,她出門時兩臺都開著,所以室內挺舒服的。我戴著橡膠手套的雙手在發熱流汗,不過身體的其他部分一直都是清涼乾爽的。

  直到現在,我是說。臥室的空調對衣櫃裡的空氣沒有發揮能讓人感覺到的作用,也就是說,這裡面的空氣沒有受到調節。我的雙手受害最深,我剝掉手套,塞進口袋。此時指紋是我覺得最小的壓力。最為迫切的問題也許是窒息,至少目前看來有這個可能,其次則是憂慮、被捕、坐牢,一個接一個,令人沮喪。   我吸了口氣,再呼口氣,心裡想,也許只是也許我可以逃過這一劫。也許克里斯特爾和她的紳士朋友會忘情得看不出珠寶失蹤。也許他們只是過來辦他們要辦的事,之後就會離開,或者陷入昏迷狀態,那我就可以逃出衣櫃、逃出公寓,帶著贓物返回我的地盤並且   媽的!   這下可好,帶著贓物!偷來的東西全都整整齊齊放在公事包裡,根本不在我手上也不在手邊。它這會兒在離我較遠的床的那一頭,就在牆上那幅失意女士的淡彩畫像下面。克里斯特爾即使沒注意到珠寶失蹤,也很可能發現那箱子的存在,那就表示有人闖進了她家,而且工作到一半被她打斷了。她會立刻打九一一,於是警車呼嘯而來,某個聰明的執法者便打開衣櫃,而我,伯納德.格林姆斯.羅登巴爾,那時便會身陷窘境,接著是鋃鐺入獄。

  媽的!   來個更舒服點的。女人說道。現在我聽得更清楚了,因為他們已經向臥室走來這點倒是沒讓我覺得意外。他們進入臥室,辦了來這裡要辦的事,不過這個話題我就說到這裡,不再贅言。因為僅僅是那聲音就讓我不勝其煩,各位可別想讓我複述事件的過程。   事實上,我盡量不去注意他們。我讓自己的思緒回到搭配牛胸肉的白葡萄酒上。我覺得法國的酒不行,雖然那道牛胸肉就是法國菜。德國酒也許會更有勁一些。萊茵河白葡萄酒?當然可以,可是我又轉念一想,覺得上好的莫澤爾酒也許更地道。我想起不久前和一名女子共享了一瓶匹茲伯特金葡萄園的酒,只是我們最終共享的也僅此而已了。當然,這酒配牛胸肉並無不可。太甜的絕對不行。不過這道菜式需要配的酒還真得帶點繚繞不去的甜意,還有果香味

  對了!我的腦子裡忽然冒出七五年的德國博斯頓白葡萄酒,帶著豐盈可愛的花香味,新鮮的氣息簡直就像咬了一口史密斯奶奶蘋果(註:美國著名的蘋果品牌。),還有一絲辣味,那熱流刺激著你的舌頭。沒人能保證我選的餐廳一定有這種酒,同樣也沒人能保證我一定能吃到晚餐,而不是被送到阿提卡服上五到十年的徒刑,所以我乾脆就天馬行空任意地發揮想像力。有人說,喝酒應該只喝半瓶,這簡直是胡說。值得喝的酒當然應該喝一瓶。   晚餐得考慮全面,於是我就開始猜測當天的蔬菜品種。得有綠色花椰菜,嚼勁十足的蒸綠色花椰菜,配上荷蘭沙拉醬,不複雜只要澆上一點甜奶油就行了。或者,三分熟的秋葵加一點番茄和紫蘇,再撒上磨過的帕米山乳酪。

  我的思緒又很理性地跳到了餐後白蘭地上。上等白蘭地,我想著,任何高品質的白蘭地都行。我回味著過去在各種場合、在比目前舒服得多的時候,幸福地享用過的各種上好白蘭地。   我想著,一杯酒應該會有幫助。也許沒法真正幫上忙,不過至少看起來有好處,現在要是有酒就好了。裝備齊全的小偷就該在屁股口袋裡塞一瓶酒。方形酒瓶。也許需要保溫型的,能讓馬丁尼保持冰涼。   凡事都有盡頭。克里斯特爾.謝爾德里克和她的新朋友做愛卻仿佛沒有盡頭雖然他們也許不這麼覺得。結果以時間計算,持續了二十三分鐘。我不能說出克里斯特爾的鑰匙在鎖裡轉動的確切時間,因為當時我的腦子裡還有更重要的事。不過那之後不久我瞄了一眼手錶,九點三十八分。他們倆進入臥室時我又瞄了一眼,十點零二分。表演進行當中我時不時又看看,等壓軸戲轟隆一聲結束時,我的螢光表告訴我當時是十點二十五分。   很長的一段沉默,然後便傳來合唱:哦,你真厲害,棒透了以及我們應該常常這樣做,總之是眼下人們都會說的一些話。現在大家都不說什麼我愛你之類了。然後男人說:天哪,比我想像的要晚。已經超過十點半了,我得走了。   趕回家去找你的那個什麼人吧?   我可不信你會忘了她的名字。   還是忘掉的好。親愛的,有時候我還真的可以把她徹底忘個乾淨呢。   你好像在吃醋。   我當然在吃醋,寶貝。難道你覺得奇怪嗎?   哦,行了,克里斯特爾,你可沒真的吃醋。   沒有?   不可能的。   你以為我只是演戲?也許你是對的。我也說不上來。你的領帶歪了。   哦,謝謝。   他們就這樣聊著,沒說什麼我迫切需要聽的。要我全神貫注聽他們說話還真困難,這不只是因為說的內容比瑞典電影還枯燥,還因為我一直在等著他們之中誰會恰好一腳踢到公事包,大聲地問這東西怎麼會在這裡。不過這種事沒有發生。他們繼續有一句沒一句地聊著,然後她就送他到門口,讓他出去,在他身後把門關上,接著我應該是聽到她嘩啦一聲拉上了門閂。我心想,真是很小心啊,不過這會兒賊已經在你家的衣櫃裡了。   接下來好一會兒我都沒聽到任何聲音,然後電話鈴響了兩聲,話筒被拿起,不過我聽不清談話。又是一陣沉默,忽然傳來大發脾氣的聲音。你他媽的雜種!克里斯特爾如雷鳴般吼道。我不知道她指的是剛和她上床的伴侶、她的前夫、打電話給她的人,還是其他什麼人。而且我也不在乎。她只喊了一聲,緊接著傳來砰的一響,也許她猛地朝牆上摔了什麼東西。然後又恢復了平靜。   克里斯特爾沉默下來,從客廳返回臥室。可能在來臥室的路上她又續了杯,因為我聽到了冰塊撞擊聲。不過折騰到現在,我已經什麼都不想喝了。我只想回家。   之後我聽到的是水流聲。客廳旁的過道裡有個廁所,臥室旁邊則有間浴室,裡面有淋浴間,我聽到的就是這聲音。克里斯特爾打算沖掉做愛的殘跡。男人走了,克里斯特爾在淋浴,我現在應該溜出衣櫃,拿起公事包離開。   我正要行動時,水聲突然變大了。我縮回一排禮服和各種衣物後面,只聽見腳步聲朝我走來,然後鑰匙轉動,俐落地把我鎖在了櫃子裡。   這當然不是她的本意,她是想開鎖的。她之前把衣櫃鎖上了,所以自然認為現在仍然是鎖著的,於是轉動鑰匙,然後   奇怪。她大聲說道。然後停下來,再把鑰匙往反方向轉動,這次她開了櫃門,伸手進來從衣架上拿下一件檸檬綠的毛巾浴袍。   這期間我連氣都沒喘。倒不是怕她發現,而是因為心臟卡住了氣管,我無法呼吸。   克里斯特爾就站在那裡。淡黃色頭髮塞在珊瑚色的浴帽裡。我看到她,可她沒看到我,這樣也好。一眨眼的工夫如果有誰眨了眼的話她又關上了衣櫃門。而且鎖上了。   太好了。她還真是愛惜衣櫃。有的人只要離開房間五分鐘就要關燈。克里斯特爾是不鎖衣櫃就不離開。我聽著她的腳步聲又回到浴室,聽著浴室門關上,聽著她在按摩式蓮蓬頭下安頓好這可不是猜測,我探頭看過,她的確裝了那種時髦玩意兒。   我沒再聽下去,而是扒開衣物,轉動門把推了推,門當然紋絲不動。我簡直要哭出來了。   真是一齣不可思議的錯中錯喜劇。活生生的鬧劇。我用指尖輕撫門鎖。的確可笑。其實用力一腳就能把門踢開,不過我可不想製造那種噪音。我得找個更溫和的方式出去,第一步就是要把那該死的鑰匙從鎖裡弄出來。   這很簡單。我從克里斯特爾一件衣服的包裝袋上撕下一張紙,然後用手和膝蓋趴在吱嘎作響的衣櫃地板上,把紙從門下的細縫裡推出去,恰好塞在鎖孔下面。接著我用一塊小鋼片在那該死的鎖孔裡面擺弄,直到鑰匙咔啦一下鬆開,掉在地板上。   我再一次趴在地板上去扯那張紙。輕輕地扯,因為用力的後果會像扯桌布一樣桌布扯出來了,可所有的碗盤還在原位。我不只想要紙,還要紙上的鑰匙。如果鑰匙離你的手掌只有幾英吋,何必撬鎖呢?欲速則不達,慢慢來,別急,這就對了   這時,門鈴響起來了。   媽的,我真想吐口水。該死的門鈴製造出的聲音連母雞聽了都會停止下蛋。我僵在那裡,熱切地禱告,希望克里斯特爾在淋浴中聽不到門鈴聲,可是顯然我的禱告還不夠熱切。那玩意兒又響起來了,真是漫長而恐怖的刺耳聲音,克里斯特爾關上了水龍頭。   我待在原地,繼續扯動那張紙。我可不希望她回到衣櫃前面時看見鑰匙躺在地板上。鑰匙離開門縫進入我的視線,此時浴室門打開,我聽到了她的腳步聲。   我沒動,像禱告一樣伏在地上。即使她注意到鑰匙不見了,呃,至少她也沒辦法打開櫃門,因為鑰匙在我手裡。這也算是小有成就,我這樣告訴自己。   不過,她經過衣櫃時沒有放慢腳步。一陣風掃過,估計她穿著那件檸檬綠的毛巾浴袍。我猜她是按對講器打開了樓下的大門。我等著,估計她也在等著,接著便傳來門鈴聲。她打開了門。   這時我站起身,躲在那排衣服後面,豎起耳朵聽著,但要弄清外面發生的事非常困難。門打開了,我聽到克里斯特爾在說什麼。聲音很模糊,不過我還是聽到了幹什麼?你想怎麼樣?之類的話。我覺得她的聲音有點驚慌,或者至少非常不安,但也有可能是我描述得太誇張。   接著我聽見她大聲叫道:不,不要!這次真的很驚恐。然後她尖叫起來,但聲音很短促,像放唱片時唱針被人移開了一樣,忽然就斷了。   然後是砰的一聲。   然後就什麼都沒有了。   我就在這裡,一動不動地站在衣櫃裡,像全世界最謹慎的同性戀。過了一會兒,我想起應該用手中的鑰匙開鎖,可這時我又聽到外面有人移動。是腳步聲,和克里斯特爾的不同。我說不出是輕一些還是重一些,但肯定不一樣。剛才一直在聽克里斯特爾的腳步聲,因此我已經很熟悉了。   腳步聲近了,來到臥室,然後開始在臥室裡四處移動,開抽屜、移家具,還轉了一下衣櫃門的把手,不過門當然還是鎖著的。不管外面是誰,顯然不善於開鎖。衣櫃被放棄,我又安全了。   他在繼續移動。過了一段時間當然不是永恆,腳步聲又經過衣櫃,回到客廳。公寓的門打開又關上我已經能辨認出那個聲音了。   我看看錶,差十一分十一點,心想這比十點四十九分好記。我瞧瞧手中的鑰匙,把它插入鎖孔轉動,開門前猶豫了一下,心裡很清楚外面會是什麼場景,我可沒急著想看。   話說回來,我在衣櫃裡也實在待膩了。   我走了出來。客廳裡的情景完全在我的意料之中。克里斯特爾.謝爾德里克躺在地上,一條腿彎著,腳塞在另一條大腿下面。黃頭髮塞在浴帽裡。綠色的浴袍被拉開,美麗的身體展露無遺。   她的右顴骨上有一道難看的紫色傷痕。一道類似抓傷的紅色印記從她的左眼下方延伸到下巴左側。   還有,一個發亮的鋼製工具插在她聳立的雙乳之間,直入心臟。   我試了試她的脈搏。我不知道為什麼要這樣做,因為她顯然已經死得不能再死了,不過電視上的人總是這樣做,好像這是天經地義的。我不知道自己做得對不對,因此花了很長時間在她的手腕上摸來摸去,最後我說了聲去他媽的,宣告放棄。   我沒有覺得頭暈,只是膝蓋軟了一下,不過那感覺很快就過去了,一切恢復正常。我感覺糟糕是因為死亡本身,而命案尤其恐怖。我模模糊糊地覺得自己應該做些什麼阻止這事,可他媽的我哪裡知道該做什麼!   凡事都有先後順序。她死了,對此我無能為力,而我身為小偷,當然不希望被人發現置身於比竊案更嚴重的犯罪現場。我得把所有可能留下我指紋的地方擦乾淨,我得拿回公事包,盡快離開。   我不用擦克里斯特爾的手腕,皮膚上不會留下指紋,雖然很多愚蠢的電視節目都不知道這一點。需要擦的是我脫下橡膠手套以後順便說一下,現在我又戴上了摸過的地方。於是我從浴室拿塊布擦了衣櫃內側的門和衣櫃的地板,此外我實在想不出還可能碰過什麼,不過還是順手抹了抹衣櫃外側的門把手,以策安全。   當然凶手也碰過那個把手,所以我可能是在擦他的指紋。不過話說回來,他當時或許戴了手套。這與我無關。   擦完後,我回到浴室把抹布掛回鉤子上,然後回到臥室想再看一眼失意的淡彩畫女士。我朝她眨了眨眼,然後目光向下移,找我的公事包。   沒有。   不管克里斯特爾.謝爾德里克是誰殺的,這人拿走了她的珠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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