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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14

模擬刺客 李查德 13652 2023-02-05
  他脫掉衣服,血漬已經硬掉了,變得又冷、又黏。他把衣服丟在衣櫃底板上,然後走進浴室,開始沖澡。流向他腳下的水一開始是紅的,然後變成桃紅色,最後變成清水。他把頭髮洗了兩次,仔細刮掉鬍子,穿上喬伊的襯衫與另一套西裝。為了追念芙蘿莉絲,他特別打上她買的軍裝領帶,然後又走回大廳。   法蘭西絲已經在那裡等著,她也換了衣服,一身黑色套裝。這是部隊的老規矩如果不確定,就穿得正式點,打起精神。她幫他點了杯咖啡,正在跟法院執行官談話。他們是新派來的一組人,他猜應該是換成日班人員了。   她跟他說:史拓桑要回來了,然後我們一起去找班儂。   他點點頭,這組執行官不發一語地站在他身邊,那態度幾乎可以說是敬畏有加他不知道是因為他自己,還是芙蘿莉絲的關係。

  其中一人說:這假期還真難熬。   李奇把頭轉開回答說:我想是吧!然後又把頭轉回來。不過,誰沒碰過倒楣事呢?   法蘭西絲臉上露出短暫的微笑,又是部隊的老規矩如果不確定,就別太過嚴肅。      一小時後史拓桑出現了,載著他們到胡佛大樓。這件案子的從屬關係已經改變了:殺害聯邦幹員觸犯的是聯邦法,所以調查局現在強力主導辦案,而目前最主要的任務是查緝兇嫌。班儂跟他們在大廳會面,帶他們坐電梯一起去會議室。那會議室比財政部大樓好,會議室裡嵌貼著木板飾條,也有窗戶,長桌上擺著很多玻璃杯與一瓶瓶礦泉水。班儂顯然不想獨斷主導,於是他避免坐在長桌的主位,挑了其中一邊的椅子坐下,法蘭西絲跟他坐在同一邊,兩人相隔兩個位子。李奇坐在她對面,史拓桑坐在離李奇三個位子的椅子上,並幫他倒了杯水。

  班儂在一片沉寂中說:真是累人的一天,我們要向貴局表達最深切的哀悼之意。   史拓桑說:你們還沒找到人。   班儂說:法醫提醒我們,打穿克羅塞提的頭,讓他當場死亡的是北約組織會員國採用的七點六二毫米圓彈頭子彈,而芙蘿莉絲是被人從後方射穿喉嚨,可能是同一把槍。子彈打斷了她的頸動脈,但我想這點你們早就知道了。   史拓桑又說:你們還沒找到人。   班儂搖頭說:感恩節有好有壞。主要的缺點是因為放假,所以我們人手不足,這點不管是你們或市餐局,或其他任何單位都一樣。主要的好處則是城裡很安靜。總結起來,城裡安靜的程度更勝於人手不足的情況。事實上,事情發生五分鐘後,我們的人手就已經比城裡的人口多了。

  但你們還是把人追丟了。   班儂又搖頭說:對,我們沒找到人。我們當然還在找,但我們得務實點,他們現在已經逃出特區了。   史拓桑說:顯然如此。   班儂的臉扭曲了一下,他直視著史拓桑並說:我們是沒多厲害,但責備我們也沒用,因為我們馬上可以回嘴。有人通過你們設下的防線,有人引誘你們的人離開屋頂崗位。   史拓桑說:我們付出了代價,慘痛的代價。   法蘭西絲問:這件事到底是怎麼發生的?那個人到底是怎麼上去的?   班儂說:不是從前面。前面有一大票警察盯梢,他們什麼都沒看到,而且在這種關鍵時刻,總不可能每個人都睡著了。也不是從後面巷子進去的,因為巷子兩邊各有兩個警察守著,一個站崗,一個在車上。這四個人也說他們沒看到人,我們也相信他們。所以我們認為那兩個渾球先進了後面那條街的某棟建築裡,從那建築的後門出來後,就到了那條巷子中間,他們快速通過那條十呎寬的巷子,從後面進入倉庫,然後走上樓梯。無疑的,他們也是用這方式離開,不過撤離時可能要快速奔跑。

  史拓桑說:克羅塞提是被他們誘殺的嗎?他可是個好幹員。   李奇說:沒錯,我喜歡這個人。   班儂又聳聳肩說:想引誘他難道還怕沒方法?不是嗎?   然後他環顧會議室每當他想讓大家了解自己的弦外之音時總會這樣看著別人。但無人回應。   李奇問他:你們查了火車嗎?   班儂點頭說:仔細搜查過了。火車站到處是人,大家都趕著回家吃晚餐,不過我們還是做了徹底搜查。   找到來福槍了嗎?   班儂搖搖頭。   李奇瞪著他說:難道讓他們帶著來福槍逃走?   沒人說半句話,班儂也回看李奇。   他說:你看到了槍手。   李奇點頭說:時間可能不到一秒,只瞄到一眼。我看到他移動時的側影。

  而你覺得曾經看過他?   但想不起在哪裡看到。   班儂說:顯然如此。   他移動的方式有點奇特,我只是這樣覺得,可能跟他的身形還有衣著有關。只是我想不起來,就好像總是想不起老歌的歌詞一樣。   他是停車場錄影帶上那傢伙嗎?   李奇說:不是。   班儂點頭說:不管是什麼,都沒什麼意義。你覺得自己看過他很合理,因為你們曾經同時待在一個地方,例如你們一定同時去過俾斯麥,可能還有其他地方。我們已經知道他們看過你了,因為他們打了那通電話。但我想如果能說得出名字或臉部特徵會更好。   李奇說:我會讓你知道的。   史拓桑說:你的理論還成立嗎?   班儂說:對,我們還在追查你們的離職員工,而且投入更多努力。因為我們覺得這就是克羅塞提離開崗位的原因,他應該是看到他認識而且信任的人了。

     他們在賓州大道上往西開了半哩路,把車停在停車場後又到秘勤局的會議室去,途中的每一步都因為沒有芙蘿莉絲而令人痛徹心肺。   史拓桑說:真要命。過去二十五年來,我從來沒有失去任何手下,今天一次就失去兩個。我真想逮到這兩個傢伙。   李奇說:他們死定了,遲早的事。   史拓桑說:所有證據都對我們不利。   那又怎樣?如果是你們自己人,你就不抓人了嗎?   我只是希望他們不是我們的人。   李奇說:我覺得不是。但不管是不是,他們都死定了。我們就直說吧!他們到底犯了哪些死罪?我已經懶得數了。   史拓桑又說:我希望他們不是我們的人,但也怕班儂可能是對的。   李奇說:總之機會是一半一半,那還會怎樣?他只可能對或錯,而如果他是對的,我們很快就會知道,因為他會拼了老命證明給我們看。事實上他才不會想到自己可能出錯,他太希望自己是對的。

  跟我說他是錯的。   我想他是錯的。好處是,如果我看錯了他,而他是對的,那也沒損失,因為他會把一切細節翻過來查,我們絕對可以靠他做到這點,他也不需要我們幫助。我們的責任是追查他沒看到的部分,而我覺得這部分才是該去追的方向。   我只想聽你說他是錯的。   他的理論就像倒過來的金字塔,只靠一個支撐點立著,在金字塔倒下前都很有說服力。他把賭注全部押在阿姆斯壯沒被告知這件事上,但這實在沒道理。這兩個傢伙有可能只是針對阿姆斯壯個人,或許他們壓根不知道阿姆斯壯沒被告知。   史拓桑點點頭說:我可以接受這種說法,天知道我多希望你是對的。但關於國家犯罪資訊中心那回事,班儂是對的。如果他們不是局裡的人,應該會主動告訴我們在明尼蘇達和科羅拉多兩地發生的事。我們必須面對這個事實。

  法蘭西絲說:武器這方面也很有說服力,還有芙蘿莉絲的地址。   李奇點頭說:事實上,還有拇指指紋這件事。如果我們真要打擊自己的士氣,乾脆把他們當作已經知道指紋沒被建過檔,因為他們根本已經先做過測試了。   史拓桑說:沒錯。   李奇說:但我還是不信。   為什麼?   把所有威脅信拿來,我們仔細看看。   史拓桑頓了一會兒,然後慢慢起身離開會議室。三分鐘後他拿著一個檔案夾回來,打開夾子後他把六張調查局拍的正式照片整齊攤在桌子中央。他還穿著粉紅色毛衣,當他彎腰擺照片時,那亮麗的顏色反射在那些八乘十照片的光滑表面上。法蘭西絲繞過桌子,他們三人坐在同一側,這樣才能用同樣方向閱讀那些信。

  李奇說好,仔細看看,不要遺漏任何地方。記得我們做這件事的目的是為了義芙蘿莉絲。   照片拼起來有四呎長,他們必須站起來由左往右,沿著桌子慢慢移動才能全部看完。   你會死。(You are going to die.)   副總統當選人阿姆斯壯會死。(Vice-President-elect Armstrong is going to die.)   阿姆斯壯的死期即將來臨。(The day upon which Armstrong will die is fast approaching.)   今天我會證明你們有多不堪一擊。(A demonstration of your vulnerability will be staged today.)

  喜不喜歡我的警告?(Did you like the demonstration?)   那件事快發生了。(It's going to happen soon.)   史拓桑說:那又怎樣?   李奇說:看看第四封威脅信。不堪一擊(Vulnerability)這個字拼得一字不差。   所以呢?   那是很長的一個字。還有最後一封,撇號的使用也是正確的。非人稱代名詞加上撇號是種簡寫,不加撇號則變成所有格,這點很多人搞不清楚。而且,除了一個問句之外,所有句尾都加上了句點。   所以呢?   這些威脅信都寫得文謅謅的。   嗯。   再看看第三封信。   怎樣?   李奇問:法蘭西絲,妳說說看。   她說:這句子寫得有點炫。介系詞加上關係代名詞的句法有點難懂,而且是老式寫法。還有即將來臨這四個字也是。   李奇說:完全正確,是有點老古板的寫法。   史拓桑問:這一切又說明了什麼?   李奇說:說真的,沒什麼,但裡面卻暗藏玄機。你讀過憲法嗎?史拓桑說:哪一國憲法?美國嗎?當然。   史拓桑說:我想應該有吧!可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李奇說:我也是。我讀的某間學校發給每個人一本憲法,薄薄的一本小書,封面是厚紙做的。闔起來後沒多大本,但書的邊緣很硬,我們都把書拿來互砍,被砍的人總是痛得要死。   所以呢?   基本上那是部法律文獻,雖然是歷史性文獻,但基本上它是種法律,所以當要印刷時,內文可不能亂印,要一字不漏才是有效文件。不能把裡面的字句改成現代用語,也不能隨便刪減。   當然不能。   最早的憲法條文是一七八七年擬定的,在我那本憲法裡面,最後一條修正案是一九七一年的第二十六條修正案,內容是把投票法定年齡降低到十八歲。最早與最晚出現的文字總共相隔一百八十四年,每個不同年代出現的文字都要原封不動地印出來。   所以呢?   我記得,最早出現副總統(Vice President)這個名詞的時候,副跟總統之間是不用連字號的,最後面用到這個名詞的時候也沒有連字號。但中間曾有一段時間在使用這個名詞時,會在副跟總統之間加上連字號(Vice︱President)。所以顯然從一八六〇年代起到大概一九三〇年代為止,加上連字號被當成正確寫法。   史拓桑說:那兩個傢伙在信裡加上了連字號。   李奇說:他們確實加了,就在第二封信上。   這意味著什麼呢?   李奇說:有兩點。因為他們的用詞都文謅謅的,所以他們上課一定很用心。所以第一點是,他們上課的地方使用的是老舊的教科書還有已經過時的書寫手冊。這點或許可以用來解釋為什麼第三封信會出現那種老古板的寫法,因此我猜他們是來自不用繳什麼學費的貧窮鄉間。第二點是,這意味著他們從來不曾在秘勤局工作。因為你們的文書工作量很大,連我在軍中都沒見識過這種情形。任何在這裡工作的人,哪個人從進來開始不需要用到成千上萬次的副總統這個詞?所有人使用的都是不加連字號的現代寫法,這一定是大家習以為常的了。   會議室裡陷入短暫的寂靜。   史拓桑說:也許是另一個人寫的。也就是沒在這裡工作過,用拇指指紋署名的那個。   李奇說:那也一樣。就像班儂的假設,他們是同一條船上的,他們是一起合作的兩個完美主義者。如果一個人寫錯了,一定會被另一個糾正。但他們沒有改過來,那表示兩個人都不覺得那樣寫是錯的,因此兩個都不是你們局裡的人。   史拓桑陷入一陣長久的沉默。   他說:我很想相信這種說法,但你根據的只是連字號。   李奇說:不要小看它。   史拓桑說:我沒有小看它,只是還得想想。   想什麼?想我是不是瘋了?   想我如果支持你這種直覺,是不是太過冒險?   李奇說:這種論點最棒的地方在於,就算我完全猜錯也無關緊要,因為調查局已經往另一個方向去追查了。   法蘭西絲說:會不會是故意寫錯的?他們可能是要誤導我們,試著隱藏自己的背景與教育程度,藉此擺脫我們。   李奇搖搖頭說:我想應該不是。這種誤導方式太深奧了如果他們要做,會挑簡單的做。例如把簡單的字拼錯,亂用標點符號。在副跟總統之間加上連字號與對錯無關,只是不符合現在的寫法。   史拓桑問:那麼確切的涵義是什麼?   李奇說:年紀是關鍵所在。他們的年紀不會大於五十出頭,因為做這種事是要耗費心神體力的。但他們的年紀也不會低於四十五、六歲,因為《美國憲法》是中學時必讀的教科書,到一九七〇年代時,美國每間學校的教科書一定都更新過了。我猜他們讀中學時,那些偏遠的鄉間學校還跟不上時代,可能全校只有一間校舍,用的是五十年前的老掉牙教科書,牆上也是舊地圖,教室裡的同學都是自家親戚,上課的是滿頭白髮的女老師。要等到他們中學畢業後,鄉間學校才會脫離這種窘況。   史拓桑說:這全都是臆測,而且也很像倒立的金字塔,只站在一個支點上。如果沒有破綻,看來一切都很完美。   房裡陷入沉默。   李奇說:總之我會朝這方向追查下去。不管我有沒有和阿姆斯壯見面,也不管你支不支持我,如果必要的話,我會自己行動。這樣做是為了芙蘿莉絲,這是我該替她做的。   史拓桑點頭說:如果他們兩個都不是我們的員工,怎麼知道調查局會去搜尋國家犯罪資訊中心資料庫,並把結果呈報給我們?   李奇說:這我不知道。   他們又是怎麼誘殺克羅塞提的?   我不知道。   他們怎麼會用我們局裡的武器?   我不知道。   他們怎麼知道芙蘿莉絲住哪裡?   南迪克說的。   史拓桑點頭說:好,那他們的動機是什麼?   我猜是對阿姆斯壯個人懷恨在心。哪個政客不是到處樹敵?   大家又都不講話了。   法蘭西絲說:有可能你跟班儂各對一半。也許他們是對秘勤局懷恨在心的外人,他們很想到這裡工作,但沒被錄取。或許他們對執法單位的工作有種書呆子般的狂熱,那當然知道國家犯罪資訊中心的事,也知道你們用哪種武器。   史拓桑說:那是有可能的。我拒絕錄用了一堆人,其中有些人可能很懊惱。妳可能是對的。   李奇說:不,她錯了,否則為什麼他們要等到這年紀才下手?我對年紀的判斷不會錯。況且有哪個人會在五十歲還到秘勤局求職?如果他們曾被刷掉,那也是二十五年前的事了,為什麼等到現在才報仇?   史拓桑說:這樣說也有道理。   李奇說:這是關於阿姆斯壯的個人恩怨,我們要考慮時間因素及因果關係。阿姆斯壯是在夏天成為競選夥伴的,之前沒人聽過這號人物,這是芙蘿莉絲親口跟我說的。但現在我們卻收到一堆威脅他的信,為什麼是現在?那是因為他在競選期間做的某件事。   史拓桑低頭凝視桌面,雙掌平擺在上面,好像桌上有皺掉的桌布需要撫平一樣,不斷規律地在桌上轉著小圈圈。接著他把身體往前靠,把第一封信擺在第二封下面,然後又把兩封信擺在第三封下面,如此依序把六封信整齊收好,最後把那疊照片用檔案夾收好蓋起來。   他說:好,那我們就這麼做吧!我們讓班儂去追查法蘭西絲提出的理論,我們拒絕錄用的人其實跟我們解雇的人沒什麼兩樣,兩者一樣痛苦。這兩種人都交給調查局追查,我們手上有資料,他們則是有人力可以做這件事。他們有一半的機會是對的,但我們也不能忽略另一個方向,因為那是怠忽職守。其實他們也可能是錯的,所以我們朝李奇的方向追查。更何況如果不查,就等於坐視不管。就算不為什麼,至少也為了芙蘿莉絲。那我們要從哪裡開始?   李奇說:從阿姆斯壯開始。我們要查出誰恨他,還有恨他的原因。      史拓桑打電話給一個保護行動研究辦公室的傢伙,命令他立刻來辦公室一趟。那傢伙說他還在跟家人吃感恩節晚餐,史拓桑特別給他兩小時把飯吃完。接著他又回到胡佛大樓跟班儂會合,李奇與法蘭西絲在接待區等待。那裡有台電視,李奇想看看阿姆斯壯有沒有在傍晚的新聞發表聲明。距離新聞開始還有半小時。   法蘭西絲問他:你還好嗎?   李奇說:有種奇怪的感覺。我覺得自己好像是兩個人,因為她覺得自己死在喬伊懷裡。   如果是喬伊,會怎麼處理這件事?   可能跟我一樣。   法蘭西絲說:那你就放手做吧!她一直把你當成喬伊,你也可能幫她把這案子辦好。   他沒有回話。   法蘭西絲說:閉上雙眼,清理思緒,你必須專心想出開槍的人是誰。   李奇搖頭說:我全神投入反而會想不出來   那就想想別的事,利用你的周邊視野。想像一下你正看著別的地方,例如隔壁倉庫的屋頂。   他閉上雙眼,看到屋頂邊緣,在陽光下非常刺眼。他看到又亮又白的天空,因為是冬天,空中到處籠罩著一層朦朧的薄霧。他凝望著天空,回想自己聽到的聲音,大部分都不是人群發出的噪音,只有湯匙輕碰餐盤的聲響,還有芙蘿莉絲說著多謝光臨,而阿姆斯壯夫人緊張地說著用餐愉快,似乎還不很進入狀況。接著他聽到輕輕的鏘一聲,是第一發滅音子彈射中牆壁的聲音。槍沒瞄準,擊中的地方與阿姆斯壯相距四呎,那槍可能開得太倉卒了。那傢伙走上樓梯,站在屋頂門口,輕輕對著克羅塞提叫一聲,而克羅塞提真的上鉤了,那傢伙等著克羅塞提自動送上門。他可能躲回樓梯間,克羅塞提去找他,結果被一槍斃命,開槍的聲音被屋頂的小屋掩蓋住了。那傢伙走過屍體,半蹲著跑到牆邊,跪下後很快開了一槍。因為還沒就定位就太快下手,所以差了四呎,彈頭削過磚牆,一小塊碎片打在李奇的臉頰上。那傢伙拉下槍機拉柄,更小心地開了第二槍。   他睜開雙眼。   他說:妳推演一下他們的手法。   法蘭西絲說:什麼手法?   怎麼把克羅塞提誘離崗位的手法。我想知道他們怎麼辦到的。   法蘭西絲沉默了一會兒說:恐怕班儂的假設還是比較合理。克羅塞提抬頭看到他認得的人。   李奇說:如果不是那樣,還有什麼方法?   我來想想,你繼續想那個開槍的人。   他又閉上雙眼,視線沿著旁邊倉庫的屋頂往下回到供餐餐桌。他看到芙蘿莉絲的生命走到了最後一分鐘,回想起噴出的鮮血以及他的本能反應:這致命一擊從哪來的?他抬頭往上看,看到了什麼?是一個人的背部或肩膀的曲線,正在移動,那身形並未隨著動作而改變。   他說:是他的外套。外套披在他身上的身形,還有移動時外套下襬垂下的樣子。   見過那件外套嗎?   嗯。   顏色?   我不知道。我不確定我是不是真的看到了顏色。   材質?   材質很重要。不厚也不薄。   人字形斜紋布嗎?   李奇搖頭說:不是我們在停車場監視錄影帶上看到的那種外套,也不是那傢伙。這傢伙比較高也比較瘦,他上半身比較長,才有辦法穿這種長度的外套。   你只看到他的肩膀。   那下襬擺動的方式看來像是長外套。   怎樣擺動?   擺動幅度很大,那傢伙好像正在快速移動。   他當然要快一點,因為他知道自己剛剛暗殺了阿姆斯壯。   不,感覺上好像他總是很快,是又高又瘦的傢伙,所以才會有那種動作。   年紀?   比我們大。   體格?   體格適中。   頭髮?   不記得了。   他一直閉著眼睛,滿腦子想的都是外套一件長外套,不厚也不薄。他試著多聯想一些畫面,但最後浮現的總是大西洋城那家服飾店。他想到自己隨便做了個愚蠢的決定,還花了整整五分鐘挑選那些五顏六色的外套,最後無法如願獨自安安靜靜地待在加州拉荷雅海灘的汽車旅館房間裡偷閒。      二十分鐘後他決定放棄,做個手勢示意值班警官把電視音量開大,因為新聞快要播出了。那則報導顯然是當晚頭條,一開始電視畫面在主播肩頭上方出現阿姆斯壯的照片,然後切到他走出禮車時還伸手牽他老婆的手。他們一起站著微笑,開始走過攝影機,下一個畫面是他拿著長杓與湯匙,臉上掛著微笑。這時旁白停了下來,大家都能聽到他說的:我祝每個人感恩節快樂!然後大概有七、八秒是取餐人群排隊往前走的畫面。   接著就出事了。   因為有滅音器,所以沒有槍響,也因此一般攝影師閃避或驚慌的反應並未出現在電視上,畫面很穩定。同時也因為沒有槍聲,芙蘿莉絲突然跳向阿姆斯壯的舉動變得非常突兀。從前方看過去,她的動作不太一樣畫面上看到她跨出左腳,身體往上方與兩邊扭動。儘管是搏命演出,但看來還是很優雅。電視台先播放一次正常速度的畫面,第二次用慢動作播放。她用右手搭在他的左肩上,把他往下推後自己順勢保持站立。她的動能讓她轉了一圈,兩腳一彎,用膝蓋把他撞倒。他跌倒後她也跟著落下,當第二顆子彈擊中她時,她站立的高度比正常身高少一呎。   李奇說:媽的!   法蘭西絲慢慢點頭說:她的動作太快了。如果慢個四分之一秒,那高度就剛好會讓子彈打在防彈背心上。   只能怪她太優秀了。   畫面又用正常速度播了一遍,一切都發生在一秒鐘內。接著畫面又繼續往下播,李奇看到自己在凌亂的桌子間橫衝直撞,其他幹員則是火力全開,已經看不到跌落地面的芙蘿莉絲。攝影師因為射擊而閃了一下,但隨即又把攝影機扛好,開始邊走邊拍。攝影師被某個東西絆倒時,畫面晃了一下。有很長一段時間攝影師拍到的完全是混亂的場面,接著他又繼續往前移,想要捕捉幹員倒地的景象。後來法蘭西絲的臉出現了,畫面立刻一片黑暗。畫面又交還給現場主播,他直視著鏡頭,表示阿姆斯壯立刻做出強而有力的聲明。   接下來的畫面是在戶外拍的錄影帶,李奇認得出拍攝地點是白宮西翼停車場。阿姆斯壯夫婦站在一起,兩人都還穿著輕便服裝,但防彈背心已經脫掉。有人幫阿姆斯壯抹掉芙蘿莉絲在他臉上留下的血漬,也梳了他的頭髮,他看來充滿決心。他低聲用克制的語調發言,看來像是個正在與內心強烈情緒交戰的平凡人,表示兩位幹員之死讓他悲痛逾恆。他盛讚兩人的人格特質,並對他們的家人表達深切的哀悼之意,而且還說他寧願把兩人當作因保護民主制度殉職,而不只是保護他自己。他希望他們的家人能夠因而感到些許欣慰,同時也該感到自豪。他承諾很快會對此一暴行的元兇施以應得的懲罰,他也向全美人民保證,沒有任何暴力與威脅可以干預政府運作,政權交接也不會受影響。最後他說,他把保護小組組長當成自己的朋友,為了表示內心的無限敬意,在參加她的告別式前,他會取消所有活動,一直待在華府。他也公開表示週日早上的告別式會在懷俄明州一個叫葛瑞斯的小鎮舉行,沒有別的地方比那裡更能象徵美國的偉大之處(譯註:葛瑞斯(Grace)又有優雅之意。)。   值班餐官說:狗屁不通。   李奇說:不,他說得還不錯。   接下來電視切到美式足球賽第一節的精采畫面,值班警官把電視機關到靜音後就轉身做事去了。李奇閉上雙眼,先想著喬伊,然後想起芙蘿莉絲,然後又開始回想他抬頭瞥見的情景芙蘿莉絲的鮮血噴出形成的曲線,開槍那人肩頭的曲線,還有他轉身後退及迅速離開的情景。外套跟著他一起擺動,那件外套。他把畫面再回想一次,就像電視台重播畫面一樣。他把焦點擺在外套上。他知道了!於是又睜開雙眼。   他問:想出是怎麼做的嗎?   法蘭西絲說:還是沒辦法推翻班儂的假設。   說說看。   克羅塞提看到他認識並信任的某人。   男人或女人?   根據你之前說的,是男人。   好,再說一遍。   法蘭西絲聳肩說:克羅塞提看到他認識並信任的某個男人。   李奇搖頭說:說法要修正一下,應該是克羅塞提看到他認識並信任的某類男人。   她問:誰?   誰可以到處進出而不被懷疑?   法蘭西絲看著他說:執法人員嗎?   李奇點頭說:那件外套很長,是紅褐色的,上面有不太明顯的圖案。它不是大衣,因為太薄了,當雨衣穿又嫌太厚,而且是開著晃來晃去。他一跑,外套下襬也跟著擺動。   跑動的是誰?   我在俾斯麥市遇到的那個警察,可能是副隊長還是什麼的。我從教堂出去後他朝著我跑來,在倉庫屋頂上的就是他。   他是個警察?      班儂說:這是個很嚴重的指控,而且你所根據的,是在一陣混亂中從九十碼外所做的觀察,那時間不過四分之一秒而已。   他們又回到調查局的會議室。史拓桑一直待在這裡,還是穿著那身粉紅毛衣。那會議室也依然讓人覺得氣派。   李奇說:是他沒錯,毫無疑問。   班儂說:每個警察的指紋都被存檔了,那是受雇的條件之一。   李奇說:所以共犯不是警察,在停車場出現的那個就是共犯。   沒人說話。   李奇又說了一次:是他沒錯。   班儂問他:你在俾斯麥市看到他的時間有多久?   李奇說:可能十秒吧!他正朝著教堂走。也許他在裡面看到我,於是走了出來,看我離開後,他又轉身往回走,正要回教堂。   兩次加起來總共十又四分之一秒,而且兩次你都匆匆忙忙的。如果這是在法庭上,辯方律師會把你整死。   史拓桑說:他說得有道理。阿姆斯壯老家在俾斯麥,所以是很容易與人結怨的地方。   班儂臉上的表情抽動了一下。   李奇說:很高,黃棕色頭髮幾乎泛白,臉頰與身體都很削瘦。穿著像是斜紋厚重布料做的紅褐色長外套,沒扣起來,裡面穿著花呢夾克與白襯衫,打著領帶,穿著法蘭絨長褲,腳上穿著老舊的大尺碼鞋子。   年紀?   四十五、六歲或四十八、九歲。   官階呢?   他亮出一枚金色警徽,但跟我保持二十呎距離,所以我看不到。我對他的印象是個資深警官,有可能是刑警副隊長,甚至隊長。   他有開口嗎?   他從二十呎外對我大叫,可能講了二、三十個字。   那他是講電話那傢伙嗎?   不是。   史拓桑說:所以現在他們兩個都和我們有過接觸了。從停車場的監視錄影帶畫面看到的是個比較矮胖的傢伙,穿著人字布紋大衣,另一個是在俾斯麥的瘦高警察。打電話來的是矮胖的那傢伙,拇指指紋也是他的,而且他也是在科羅拉多州用機關槍行兇的人,因為用來福槍的槍手是那個警察。這也是為什麼他要走回教堂去,他要回去開槍。   班儂打開一個檔案,從裡面抽出一張紙,仔細地看著紙。   他說:我們在俾斯麥的辦事處把所有參加人員都列出來了,出動的有四十二名當地警察,除了其中兩人外,所有人官階都在副隊長以下。第一個是名資深警官,是個隊長,還有他的副手,是個副隊長。   李奇說:可能是其中一人。   班儂嘆氣說:這樣我們很難做事。   史拓桑瞪著他說:現在你開始擔心得罪俾斯麥的警察?那為什麼不擔心我們會被你惹毛了?   班儂說:我不是怕得罪任何人,我唯一考慮的就是調查手法。如果嫌犯是個巡警,那我只要打電話給隊長或副隊長,要他們去調查就好。可是我不能反過來叫巡警去調查他們的上司。而且他們隨便都可以舉出不在場證明,資深警官今天都放假去了。   法蘭西絲說:現在就打電話,看看誰不在城裡。如果是兇手,就應該還沒到家,因為你們派人盯著機場。   班儂搖頭說:人們今天不在家的理由可多了,也許是去拜訪家人之類的事。而且這個傢伙可能已經到家了,他可能簡簡單單就通過了機場安檢。關鍵就在這裡,不是嗎?像今天這種混亂的場面,各種不同單位派人出去緝兇,不同單位的人員互不相識,他只要匆忙間亮出警徽,想到哪裡都可以。顯然他們就是這樣進了可以直接下手的區域,然後又走了出去。在那樣的狀況下,哪個警察不會邊跑邊亮自己的警徽?   會議室裡沒人出聲。   史拓桑說:人事檔案。我們應該叫俾斯麥警局把檔案送過來,讓李奇指認嫌犯。   班儂說:那也要花上幾天時間。而且我該跟誰說?跟我講電話的每個人都可能是壞蛋。   法蘭西絲說:現在就打給你們在俾斯麥的辦事處。別騙我了,難道當地辦事處沒有偷偷把整個警局的人事資料都建檔?而且一定有照片。   班儂微笑說:這種事妳不該知道的。接著他慢慢起身,走去他辦公室去打這通必要的電話。   史拓桑說:阿姆斯壯真的發表了聲明。你們看到了嗎?但這會讓他付出政治代價,因為我不能讓他出席。   李奇說:我只是需要誘餌而已,他不去對我也比較好。而且,你覺得現在我還顧得了那些政治問題嗎?   史拓桑沒有答腔,也沒有人再說話。十五分鐘後班儂回到會議室,臉上一副完全沒事的樣子。他說:有好消息也有壞消息。好消息是,俾斯麥沒多大,整個警局只用了一百三十八人,其中三十二人是平民,還有一百零六個員警。員警裡面有十二個女警,所以我們只剩九十四人需要追查。十分鐘內我們就可以把那些人的大頭照都掃描下來,用電子郵件寄出,這都要歸功於我們偷偷蒐集的情報以及現代科技。   史拓桑問:那壞消息是什麼?   班儂說:等等再說,先讓李奇再浪費我們一點點時間。   他環顧會議室,不願再多說什麼,最後他們等了不到十分鐘,一個穿西裝的幹員急急忙忙地拿著幾張紙走進來,把紙擺在班儂前面。班儂把紙推過去給李奇,他拿起來翻閱,全部一共十六張印表機印出來的紙,有幾張墨水還沒乾。其中十五張紙上都有六張照片,最後一張只有四張,總共九十四張臉孔。他從最後一張開始認起,那四張臉孔一點都不像他想找的人。   接著是十五張紙,他看完六張臉後又把放下,然後拿起第十四張。他看得很快,不需要仔細辨認,因為那傢伙的特徵已經深深印在他腦海中,但那傢伙不在第十四張紙上,第十三張上面也沒有。   史拓桑問他:你有幾分把握?   第十二張也一樣。   李奇說:我有十成把握,就是那傢伙,他是個警察。他有警徽,而且看起來就像個警察,那模樣跟班儂一樣像警察。   第十一張、第十張也都沒有。   班儂說:我才不像警察。   李奇說:你看起來就是個警察。你的外套、長褲還有鞋子,甚至你的臉就是張警察臉。   第八張也沒有。   李奇說:他的動作像警察。   第七張也沒有。   李奇說:味道也像警察。   第六張、第五張也沒有。   史拓桑問他:他跟你說了些什麼?   第四張也沒有。   李奇說:他問我教堂裡是不是安全,我問他發生了什麼事,他說發生了一陣騷動。然後他因為我沒把教堂的門關好而對我大叫,那語氣就像個警察。   第三張紙上也沒有,第二張也是,他拿起第一張紙後,立刻知道那傢伙不在上面。於是他把紙放下後搖搖頭。   班儂說:現正該說壞消息了。俾斯麥警局當天沒有人穿著輕便衣服,他們覺得那是個正式場合,所以四十二人都穿著全套制服,尤其是高階警官。隊長和副隊長穿的都是全套禮服,連白手套都戴上了。   李奇說:那傢伙是俾斯麥的警察。   班儂說:不,他不是。他頂多是偽裝成俾斯麥的警察。   李奇沒有回話。   班儂說:但他顯然裝得很像,連你都相信了。很清楚的,他不但看來像警察,一舉一動也像。   大家都沒說話。   班儂說:所以我們還是沒有改變方向,還是在追查秘勤局的離職員工。如果要把自己偽裝成一個鄉下地方的警察,有誰會比其他執法單位的老鳥厲害?因為他們當了一輩子的差,主要工作不就是要在那種活動中與鄉下警察合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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