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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10

完美嫌犯 李查德 20767 2023-02-05
  李奇在萬豪酒店三一○號房的床上睡著了,他仰躺著,熟睡得就像個死人。他跟赫頓在咖啡廳聊了太久,差點害她來不及去法院。當時她看了手錶,已經三點五十五分,於是直接把鑰匙卡丟給他,要他把她的行李帶到房間丟著,話一說完就直接跑到街上。他在想,等他一放好行李,應該要把卡片留在櫃檯,可是他沒這麼做,他不需要去任何地方,現在還不用。於是他把行李放好之後就待在房間裡。   考量一切因素後,他覺得自己不是很喜歡三一○號房。這個房間在三樓,所以要用窗口當逃生路線就困難許多。之前那間汽車旅館的八號房還比較好,好多了。那間房在一樓,附近都是複雜混亂的老式建築,讓人有逃跑的機會。打開窗戶爬出去,找條巷子,找扇門或窗都行。那裡很好,這裡很差。他在高高的三樓,要往下爬很久,而且他甚至不確定這裡的窗戶到底能不能打開。或許總部的那些律師怕會出事情,或許他們覺得常常會有嬰兒從窗口摔到停車場的柏油路面上,也可能是考量到經濟效益問題,說不定鉸鏈跟手把的價格比空調帳單還貴一點。不管是什麼,總之這不是個值得待的房間,怎麼看都不適合,不可能長期住下去。

  不過只待一陣子應該還好,於是他閉起眼睛,慢慢睡著了。能睡就盡量睡,因為你永遠不知道什麼時候有機會再睡覺。這是軍隊裡的老習慣。      艾默森的計畫很簡單,他讓唐娜.畢安卡待在七號房,叫那兩位巡警把車子藏在三條街外,然後走回來到九號房等。接著他安排一輛車在汽車旅館後方兩條街外待命,一輛車在往北四條街外守著,也就是汽車代理商那邊,另外又安排了一輛車停在往南兩條外,他叫接待員保持警惕,注意窗口,只要一看到那個叫赫夫納的人走進來,就立刻打電話通知七號房裡的畢安卡。      愛琳.赫頓在四點半回到酒店,櫃檯沒有她的鑰匙卡,也沒有留言。所以她直接搭電梯上樓,循著箭頭走到三一○號房外敲了門。一會兒之後,李奇便打開門讓她進去。

  我的房間怎麼樣?她問。   床很舒服。他說。   我應該打電話給艾默森說我見到你了。她說。   妳會這麼做嗎?   不會。   作偽證加上窩藏逃犯,他說:全在一天內犯下。   她從皮包裡翻出艾默森的名片。你是他們唯一的嫌犯,他給了我三組不同的電話號碼,他們似乎很認真。   他接過名片,塞進褲子後口袋,跟抄著海倫.羅汀手機號碼的那張餐巾紙放在一起。他已經變成行動電話簿了。   羅汀的事呢?他問。   直截了當。她說。   他沒說話。她四處走動,看看房間內部,有浴室、臥室、客廳、小廚房,她把行李提起來,輕輕靠牆放好。   要留下來嗎?她說。   他搖搖頭。   我不能。他說。

  好吧。她說。   不過如果妳願意的話,我晚點可以再回來。   她考慮了一下。   好吧,她說:晚點再回來。      亞歷斯.羅汀回到辦公室,立刻關上門,打電話給艾默森。   你抓到他了嗎?他問。   遲早的事,艾默森說:我們到處找他,而且正監視著他的房間。他住在舊汽車旅館,用的是假名。   有趣,羅汀說:這表示他在大都會飯店可能也用了假名。   我會去查,艾默森說:我會給接待員看他的畫像。   或許我們真能抓到他。羅汀說。他掛掉電話,心想辦公室牆上又可以掛上兩幅加框的報紙標題了。第一幅是巴爾的新聞,第二幅則是李奇的。      李奇離開赫頓的套房,不搭電梯,直接從樓梯間下樓。到了一樓,他也沒穿過大廳,而是從後廊底端一扇逃生門出去。他推開逃生門,用腳頂著,從口袋拿出艾默森的名片,從長邊撕成兩半,將印著名字的那半張對摺四次。他用拇指把逃生門的鎖舌往內推,然後將摺好的硬紙片塞進去卡住,再關上門,將門推回原來與門框齊平的位置。

  接著他轉身離開,經過一部垃圾子母車,穿越員工停車場,到了街上後向北走。人行道上很熱鬧,路上的車潮也開始堵塞。他以正常速度行走,利用自己的身高掃視前方不遠處是否有巡邏車,或者是否有警察站在街角。天氣還很暖和,外頭某處的天氣要變了,就在附近。天空出現了高壓,在其壓制下,使得空氣中充滿濕土與氮肥的味道。   他走到高架路段下方,在陰影中轉往西,路基循著一根根四十呎高的柱子延伸出去,下方一片凌亂,有些是布滿垃圾的空地,有些是被昏暗日光照著屋頂的舊磚造建築,另外還有些新建的金屬小屋,進駐了修理汽車或販賣噴漆的店家。他走過黑色玻璃高樓後方,待在高架路的陰影中,準備往南轉,經過圖書館後方。不過他突然停下來,蹲在地上抖了抖鞋子,假裝有石頭跑進去,他乘機低頭往後瞄,結果後面沒人,沒人跟蹤。

  他繼續走,過了圖書館後,大概有四十碼空地,附近完全沒有遮蔽物,廣場位在他東側。他在海倫.羅汀昨天停車地點的正下方暫停片刻,上星期五,巴爾應該也要停在那裡才對。從那個地點的下方四十呎往廣場看去,視野變得不一樣了,但幾何學上的角度還是相同。他看得見枯萎凋謝的紀念物靠在池子南側牆邊,從這樣的距離望過去,那些東西就像許多褪了顏色的小斑點,再往更遠一點看,就是監理站大門。門口偶爾會有人出來,有時候一個,有時候兩個。他看看手錶,還有十分鐘就五點了。   他在空曠地帶上繼續走,經過第一街上最北端的街區,接著往南走了一條街,再向東三條街,從西側接近停車場。他走上入口斜坡,發現了監視攝影機。那是一塊小小的圓形暗色玻璃鏡片,鑲在一個全黑的匣子裡,高高架設在兩根混凝土橫樑交會的角落上。他朝鏡頭揮手,可是那太高了,攝影機應該設得低一點,這樣才能照到車牌。不過每根柱子在一般人腰部以下的部分都有磨損跟擦傷的痕跡,各種顏色都有。駕駛都很不小心,如果架得低一點,攝影機應該撐不到一天半就掛了,甚至更快。

  他從斜坡上二樓,再往東北方走向最後面的角落。停車場裡很寂靜,不過停滿了車。詹姆斯.巴爾使用過的停車格上也有車子停了,沒必要為了感傷而浪費停車空間,沒必要出於敬畏而不去停那一格。   在舊停車場與新建區之間的邊界,有三條膠帶圍著兩根柱子擋了起來,中間是施工廠商使用的標準黃黑色禁止進入封條,在它上下兩邊則是剛圍上去的藍白色警方封鎖線禁止穿越封條。他用前臂將三道封條往上推,再從底下鑽過去,不用單膝跪地,不用在地面留下牛仔褲的擦痕,也不用留下一大堆纖維。連比巴爾高六吋的他都不用這麼做,而且最下面那條剛圍上去的警方封條還比原本的施工封條低六吋。他是盡可能故意留下線索的。   李奇在暗處走著。新建的區域是個長方形,南北大約四十碼,東西大約兩百碼,這表示李奇抵達新建區東北角落時走了三十五步。他站在離邊牆六呎處,往下方及右邊看,視野非常好,不必靠在柱子上看,也不必背貼著柱子移動。

  他站在原處,從政府部門那棟建築出來的人愈來愈多,形成一陣人潮。有些人一到戶外就停下來點菸,其他人則是直接往西走,有的速度快,有的速度慢。大家都轉向從池子北側繞行,沒有一個經過巴爾槍下受害者曾走過的地方,紀念物品擺在那裡,提醒著他們。因此李奇很難判斷上星期五從這裡看到的是什麼景象,很難判斷,但並非不可能。他看著行人,在腦中想像他們並沒有出於敬畏繞過池子,而是慢慢走進那條狹窄通道,但速度不會太慢,而且靠得很近。人群的速度中等加上相互靠近,會擴大槍口偏斜的角度,也就是說會讓射擊變得更困難,這是使用長槍的基本原埋。要打中一隻在一百碼外橫越天空的鳥很簡單,而要是同一隻鳥以相同速度在離你面前六呎處飛過,那就是不可能的目標。

  他想像人潮由右向左流動,接著閉上眼睛,伸出手臂比出食指。喀,喀︱喀,喀︱喀︱喀。瞄準射擊出六發子彈,在四秒鐘內完成,速度很快,角度很難調整,加上緊繃的神經,行蹤暴露,隨時可能有人出現在身旁。   六槍,其中包括一發故意打偏的。   射擊技巧非常卓越。   他們不會忘記的。   他把手放下來,停車場裡的暗處變得很冷,他打了個顫,空氣又黏又濕,彌漫著石灰的氣味。科威特很熱,陽光很強,空氣中充滿塵土與沙漠烘烤過的氣味。當時站在停車場裡的李奇不斷流汗,下方的街道反射著陽光,非常刺眼,熱得要命,就像猛烈的火爐。   科威特很熱。   在那裡開了四槍。   在這裡開了六槍。   他站在原處,望向從監理站大門出來的人群。人很多,十個,十二個,十五個,二十個,他們出來後全都先轉向北走,然後再往西轉,經過池子北側與NBC電視台的孔雀標誌之間,每個人都隔了一段距離。不過要是他們走進池子與廣場邊牆那條小路,就會靠得很近。

  人很多。   四秒鐘之內開了六槍。   他注意廣場上是否有人駐足不動,結果沒有。沒看見警察,也沒看見那個穿著方方正正西裝的老人,於是他轉身循著原路回去,再次抬起封條從下方鑽過,走下斜坡,溜到大街上往西走,朝著高架公路的陰影處去。朝著圖書館去。   他通過那段四十碼的空曠地帶,然後貼著圖書館的邊牆繞,從殘障人士專用入口進去。他一定得從櫃檯邊經過,但他不擔心會被認出來。如果艾默森要發通緝傳單,一定會先從郵局、酒吧跟旅館開始著手,等找上圖書館員,已經是很久以後的事了。   他順利進入大廳,走到公共電話邊,拿出口袋裡的餐巾紙,撥打海倫.羅汀的手機號碼。她在第五聲響鈴時接起電話,他想像她一聽到鈴聲就拿起皮包翻找手機,瞇起眼看著螢幕上的號碼,然後急忙按下通話鈕。

  妳一個人嗎?他問。   是李奇?   對,他說:妳一個人嗎?   對,她說:你有麻煩了。   誰通知妳的?   我父親。   妳相信他說的嗎?   不信。   我現在去找妳。   大廳裡有個警察。   我猜也是,我會從停車場進去。   他掛上電話,再次經過櫃檯,從側門入口離開,回到高架公路下方。他在陰影中前進,到了黑色玻璃高樓後側的對面路口,也就是地下車場斜坡的對面。他檢查左右兩邊,然後直接走下去,終過NBC的公務車,經過那輛他推測是安.雅尼開的福特野馬,最後到了電梯門口。他壓了按紐,等電梯下來。他看看手錶,現在是五點半,大多數人應該正要離開,因此下樓電梯一定會停在大廳,至於上樓的電悌,也許就不會在大廳停,他希望不會。   電梯到了,有三個人從裡面出來,都直接走開。李奇踏進電梯,按下四樓,接著站到後側,電梯往上移動一層樓就停了,停在大廳。電梯門像劇院布幕一樣往兩旁滑開,一個警察就站在外面,背對李奇,離門口只有四呎遠。他的雙腳張開,雙手放在臀上,幾乎近得伸手可及,有個男人走進電梯,他沒說話,只是禮貌地點點頭,李奇也對他點點頭。男人接著按下七樓的鈕,電梯門還開著,警察正注意街上的狀況,男人又戳了幾下關門鈕,警察有動作了,他突然把帽子拿下來,用手理了理頭髮。門關了,電梯上樓。   李奇到了四樓,經過一小群正要回家的人,海倫.羅汀已經開著門在等他。他一進去,她就立刻關上門。她穿著黑色短裙跟白色上衣,看起來很年輕,像是學生。不過她看起來也很擔心,像個內心充滿掙扎的人。   我應該舉發你的。她說。   可是妳不會這麼做。李奇說。   對,她說:我應該這麼做,但我不會。   事實是我喜歡那個女孩,李奇說:她很可愛。   她設計你。   我沒生氣。   有人不喜歡她。   這點我們無法判斷,她的死因跟這點無關,她只是個用完就丟的棋子,只是達成目標的一項手段而已。   那位幕後主使真的很不希望你攪局。   李奇點頭。這點是肯定的。不過,他的運氣用完了,因為我現在決定不走了,這都是拜他所賜。   留下來安全嗎?   夠安全了,但這女孩的事會拖累我,所以大部分工作都得交給妳來辦才行。   她帶他進最裡面的辦公室,她坐在自己的辦公桌後方,他則是遠離窗戶,背靠著牆坐在地上。   我已經開始行動了,海倫說:我跟蘿絲瑪莉談過,也去找了巴爾的鄰居,然後又回到醫院。我認為我們應該去找個叫查理的人,是個小個子,一頭像鬃毛的黑髮,對槍有興趣。我覺得他似乎有點鬼鬼祟祟,而且應該很難找。   他跟巴爾認識多久?   有五、六年了。在我多方詢問下,他應該是巴爾唯一的老友,而且是巴爾唯一會坦白心事的對象。   李奇點點頭。聽起來他應該是線索。   而且巴爾不認識傑柏.奧立佛,也不吸毒。   妳相信他的話嗎?   我相信,海倫說:真的,現在不管他說什麼我都信。他花了十四年想讓自己的生活有所轉變,而他不敢相信自己竟然又做出那種事,我認為他跟大家一樣意外。   除了那些受害者之外。   饒了他吧,李奇,這件事真的有古怪。   那個叫查理的人知道科威特發生的事嗎?   巴爾不肯說,不過我認為他知道。   他住哪裡?   巴爾不知道。   不知道?   巴爾只在家裡跟他見面,他偶爾會過去。正如我剛說的,我認為要找到他並不容易。   李奇沒說話。   你跟愛琳.赫頓談過了嗎?海倫問。她不會造成威脅,軍方要繼續隱瞞那件事。   你找到跟蹤你的人了嗎?   沒找到,李奇說:我後來就沒再看到他,他們一定把他叫回去了。   所以我們等於什麼進展也沒有。   我們比之前有進展了,現在我們已經可以看出雛形,對方至少有四個人,第一是穿西裝的老傢伙,第二是這個叫查理的,第三則是個很強壯的左撇子大塊頭。   為什麼會有這個人?   昨晚殺掉那女孩的就是他。老人年紀太大,查理聽起來體型也不夠,而證據顯示那女孩是被左撇子一擊打死的。   第四個人就是幕後主使。   李奇又點點頭。他就待在某個暗處,不斷擬訂計畫、採取行動,由此我們可以假設他只需要指揮,不用親自做這些事。   可是我們要怎麼找到他?如果他把跟蹤你的人叫回去,那他說不定也會把查理叫回去,他們都躲起來了。   還有一個方向可以調查,而且是非常明確清楚的方向。   是什麼?   我們遺漏了一條很明顯的線索,李奇說:我們浪費了這麼多時間,只顧著注意到槍口這頭,但其實我們應該查的是,到底是誰開的槍。   我們應該怎麼做?   我們應該再想透徹點。   怎麼說?   詹姆斯.巴爾在科威特開了四槍,而他在這裡開了六槍。   好,海倫說:他在這裡是多開了兩槍,那又如何?   他不是多開兩槍,李奇說:不算是。如果妳以水平式思考,會發現他其實是少開了四槍。   這太荒唐了!六減四等於二,怎麼可能是少開四槍。   科威特很熱,正午時分更是熱得受不了,只有想不開的人才會在這種時刻出來晃,因此街上幾乎都沒有人。   所以呢?   在科威特時,詹姆斯.巴爾殺光了他在外面見到的人。一,二,三,四,遊戲結束。街上除了那四個傢伙就沒有其他人了,只有他們笨得會在高溫下外出,而巴爾把他們全殺了,一個都不剩。當時的情況對我來說且合乎邏輯,他想見識粉紅色的血霧,我本來以為他覺能見過一次就夠了,但顯然他並不滿意。所以他並未在殺掉一個人後就停手,而是一直開槍,直到把所有人毅光為止,這點滿合理的,而他的確是這麼做。在科威特,他殺光了所有目標。   海倫.羅汀沒說話。   但這次他可以殺的人很多,李奇說:那條窄路裡一定至少有十二個人,說不定有十五個,總之一定超過十個。他的彈匣裡有十顆子彈,可是他卻在第六槍後停手,就這樣住手,在槍裡留了四顆子彈。貝倫托諾的展示場裡列得一清二楚,這就是我的意思。他在科威特把目標全殺光,在這裡卻少開了四槍。也就是說,這兩次殺人的動機不一樣,他選擇不把子彈打完,為什麼?   因為他很趕嗎?   他那把槍是半自動的,根據語音信箱的錄音,他在四秒鐘內開了六槍,這表示他射完十顆子彈只需要不到七秒鐘的時間,總共只差三秒,對他根本不會有任何差別。   海倫沒說話。   而且我問過他,李奇說:就是在醫院那次。我要他以推論方式講出自己會如何下手,就像做偵察簡報那樣。於是他思考了一下,他對那區很熟,他說他會開到高架公路上,停在圖書館後方,他說他會打開車窗,把子彈打完。   海倫沒說話。   但是他沒把子彈打完,李奇說:他在第六槍之後就停了,就這樣停住,既冷靜又鎮定地停止行動。所以這次的動機完全不同,不是有個瘋子受到刺激而做出令全市震驚的舉動,也不是為了樂趣而屠殺。這不是隨機的,海倫,也不是精神病患做的,這整件事背後有個特定而一致的目標,因此我們應該倒轉焦點,我們早就該發現的,我們早該知道這件案子的重點在受害者,而不在槍手身上。他們並不是在錯誤時間走到錯誤地點的倒楣路人。   他們是目標?海倫說。   而且是仔細挑選過的,李奇說:一確認他們倒下之後,巴爾就收拾東西離開,還留著四顆子彈。假如是一起隨機的瘋狂殺人事件,結果就會跟現在不同。他會不斷扣扳機,直到子彈打光為止。所以這不是什麼狂熱的屠殺,而是刺殺。   辦公室裡沉默著。   我們得檢查受害者的身分,李奇說:我們還得查出是誰想殺死他們。這條線索會帶領我們到正確的方向。   海倫.羅汀沒有反應。   而且我們要盡快,李奇說:因為我的時間不多了,我們又浪費了快三天時間往反方向追查。      郡立醫院六樓那位疲累的年輕醫生快要結束中午巡房了,他把詹姆斯.巴爾留在最後,部分原因是他不覺得巴爾的病況會有什麼大變化,部分原因則是他一點也不在乎巴爾的病情。要照顧生病的小偷跟騙子就夠糟了,要照顧一個殺人狂更是荒謬,應該說是雙倍的荒謬,因為一旦巴爾能下床走路,他就會馬上被綁在輪床上,由某個醫生替他注射藥物處死。   然而,道德上的義務還是不容忽視,而且依據他的習慣、他的職責、巡房的例行任務,以及醫療的體系,他還是得照料巴爾。於是他進了病房,拿起巴爾的病歷表,抽出一枝筆,看看機器,再看看病人。巴爾醒著,眼睛正在轉動。   有警覺,醫生這麼寫。   高興嗎?他問。   不算。巴爾說。   有回應,醫生這麼寫。   沒辦法。他收起筆   巴爾右手上的手銬正輕輕敲著床架,他的右手顫抖著,手掌微微彎成杯狀,拇指跟食指不斷擺動,像在將一顆想像中的蠟球捏圓。   別那麼做。醫生說。   做什麼?   你的手?   我沒辦法停下來。   那是最近才出現的狀況嗎?   有一、兩年了。   不是只有你醒來時才會出現?   對。   醫生看看病歷。年齡:四十一歲。   你喝酒嗎?他問。   不算,巴爾說:有時會喝一點,幫助睡眠。   醫生出於下意識不相信他的話,接著翻閱病歷,看看毒物篩檢跟肝功能檢查結果。毒物篩檢沒有問題,肝功能也很正常。不喝酒。不是酒鬼。差得遠了。   你最近看過家庭醫師嗎?他問。   我沒有健保。巴爾說。   手腳會僵硬嗎?   有一點。   你另一隻手也會這樣嗎?   有時候。   醫生又拿出筆,在病歷下方草寫了一段:觀察到右手震顫,非創傷後導致,初步診斷排除酗酒可能,四肢有僵硬情況,疑似早發性PA?   我怎麼了?巴爾問。   閉嘴。醫生說。寫好後,他就把病歷夾回床腳,直接走出病房。      海倫.羅汀在證物箱裡翻查,找到了檢方針對詹姆斯.巴爾所提出的控訴單,在其眾多違反印第安那州法律的指控中,有一項列舉了五條一級謀殺罪與加重事由,而檢方依據程序列出五位受害者的姓名、性別、年齡、地址、職業,海倫將文件內容掃過一遍,手指移過住址跟職業欄位。   我沒看出什麼明顯關聯。她說。   我指的是,他們五個並非全都是目標,李奇說:大概只有其中一個是,頂多兩個,其他死者只是兇手為了粉飾意圖,將刺殺行動偽裝成瘋狂屠殺,這是我的猜測。   我會查清楚的。她說。   我們明天見。他說。   他沒搭電梯,而是從防火逃生梯隱匿地回到停車場。他衝上斜坡,跑到對街,又回到高架公路下方。隱形人,生活在暗處。他笑了,停下腳步。   他決定找個公共電話。   他在先前去過那間服飾店的北方走了兩條街,發現一家店名叫瑪莎的小雜貨店邊,牆邊有支電話。電話亭面對著一條寬巷子,但巷子裡被當成停車場,反而顯得有些窄。地上畫了六個斜斜的車位,每個車位裡都停著車,車子後方有堵高磚牆,牆頂插有碎玻璃。巷子口在雜貨店後方轉了九十,他猜這條巷子會在某處再轉一次彎,通向南側街區。   夠安全了,他心想。   他從口袋取出艾默森那張撕了一半的名片,決定打手機過去。他撥了號碼,肩膀靠在牆上,眼睛同時注意巷子兩頭,耳朵聽著話筒裡的鈴響。   喂?艾默森說。   猜猜我是誰?李奇說。   李奇?   真厲害。   你在哪裡?   我還在城裡。   哪裡?   不是很遠的地方。   你知道我們在找你吧?   我聽說了。   所以你得自首。   我可不這麼想。   那我們會去找你。艾默森說。   你以為找得到嗎?   很簡單的。   你認識一個叫法蘭克林的人嗎?   當然認識。   去問他有多簡單吧。   那不一樣,你可能在任何地方。   你有派人監視汽車旅館嗎?   電話裡安靜片刻,艾默森沒說話。   讓你的手下繼續待著吧,李奇說:我也許會回去,不過也可能不會。   我們會找到你的。   門都沒有,你不夠厲害。   也許我們正在追蹤這通電話。   讓我省了你的麻煩吧,我在一個叫瑪莎的雜貨店外。   你應該自首的。   我跟你做個交易,李奇說:查出停車場那個交通錐是誰放的,我就考慮去找你。   是巴爾放的。   你知道不是他放的,影片裡沒有錄到他的車。   所以他開了另一輛車。   他根本沒有另一輛車。   所以他借了一輛。   跟朋友借的?李奇說:或許吧,說不定是他那位朋友幫忙放交通錐,總之,只要你找到那位朋友,我就考慮去找你談談。   影片裡有好幾百部車。   你有資源。李奇說。   我不談條件的。艾默森說。   我想他名叫查理,李奇說:個頭很小,一頭粗硬的黑髮。   我不談條件的。艾默森又說一次。   我沒殺那女孩。李奇說。   那是你說的。   我喜歡她。   你傷了我的心。   而且你知道我昨晚沒住在大都會飯店。   這就是你把她丟在那兒的原因。   我也不是左撇子。   我不懂你的意思。   叫貝倫托諾跟你的法醫談談。   我們會找到你的。艾默森說。   你找不到的,李奇說:從來沒有人成功過。   接著他就掛掉電話,回到街上。他走到對街,往北走了半條街,躲在一塊空地的混凝土分隔島後方,靜靜地等。六分鐘後,兩輛巡邏車在瑪莎雜貨店外停了下來。警示燈亮著,但沒開警笛,四個警察分頭行動,兩個進了雜貨店,兩個去找那支公共電話。李奇看著他們在人行道上會合,看著他們搜索巷子,檢查街角附近。他看著他們無功而返,其中一個警察拿起無線電,講了一小段話,還做出防衛性的肢體語言:舉起手掌,聳聳肩膀。等他對話結束後,李奇便悄悄往東走,朝萬豪酒店的方向而去。      齊克先生的雙手都只剩一隻拇指和另一隻手指,在右手剩下的是隻殘缺的食指,而且受過凍傷,外觀變得很黑,還有節瘤。有年冬天他在戶外待了一個星期,身上穿著一件舊紅軍上衣,由於這件衣服的前一位主人在皮帶上繫著水壺,使得右側口袋被磨得比左側薄。如此瑣碎的差異,決定了生存的關鍵。他保住了左手,卻失去了右手。他感覺到右手的指頭從小指內部開始壞死,於是直接將手拿出口袋,讓手指凍到完全麻木,再把壞死的指頭全嚼掉,避免壞疽擴散。他還記得自己把指頭一隻一隻吐到地上,看起來就像褐色的小樹枝。   他左手剩下的是小指,中間三隻全沒了,不見的其中兩隻手指,是被一個虐待狂用園藝剪截掉的,另一隻則是他自己把湯匙磨尖後切掉,這樣就不用到機械工廠或其他地方服勞役。詳細情形他忘了,不過他還記得聽過一個很可信的謠言,說與其去幹某件特定差事,還不如再失去一隻手指。總之那件事好像跟工頭有關。   殘缺的雙手。這只是他身上眾多紀念品的其中兩項,代表他某段時間在某個地區的經歷而已。他已經很習慣缺少那些手指了,但在使用生活中的一些現代產品時還是很不方便。手機真是該死的小。林斯基的號碼有十個數字,要按鈕麻煩極了,從來沒有一支電話能讓齊克先生使用起來覺得滿意,全都是連一組號碼都還來不及儲存就被他丟掉。他簡直要被搞瘋了。   最後他終於輸入號碼,然後集中精神,用左手小指按下通話紐。接著他把話機輕輕搖到另一隻掌中,捧著靠近耳朵。他不必把電話拿得很近,因為他的聽力還很好,這點簡直可說是奇蹟。   喂?林斯基說。   他們找不到他,齊克先生說:我不該要你中斷監視的,這是我的錯。   他們找了哪裡?   到處都找了,他昨晚住在汽車旅館,他們有派人駐守,不過我確定他不會回去的,他們還派了個人守在那位女律師的辦公室外。除了這些,他們等於是在黑暗中胡亂摸索。   你要我怎麼做?   我要你找到他,帶錢科跟維拉迪一起去吧!我也會派拉斯金過去,你們一起行動,在今晚之前找到他,然後通知我。      李奇在離酒店兩條街外停下,他知道艾默森會怎麼做。他扮演過艾默森的角色長達十三年,艾默森會先在心裡列出一份清單,從他可能常去的地方或從他認識的人下手。此時此刻,李奇常去的地方會包括用餐場所,因此艾默森會派警車前往小餐館、餐廳、咖啡廳,以及有海倫.羅汀喜歡的沙拉的餐廳跟那家運動酒吧。接著他會派人監視與李奇有聯繫的人,其實也就只有海倫.羅汀,他會叫守在大廳那個警察搭電梯上四樓,到她辦公室裡搜查。   接著他會試試愛琳.赫頓那裡。   於是李奇在離酒店兩條街外停下,在附近找地方等。他發現一個鞋店後面的位置不錯,那裡有道三邊圍起來的磚牆,差不多一人高,而這堵牆是鞋店為了美觀所築,要用來擋住裡面一個到肩膀高度的大垃圾桶。李奇站進去,發現要是肩膀靠著垃圾桶,就能從這裡看見酒店那道一碼寬的銀色大門。他一點也不覺得不舒服,而且這還是他所躲過最好聞的垃圾堆,垃圾桶裡有新紙箱和新鞋子的氣味,絕對比魚店後的垃圾堆要好。   他推測,要是艾默森行事有效率,那他就不用等上三十分鐘,非常有效率的話,不會超過二十分鐘,如果只是普普通通,那大概就要一個鐘頭左右。他靠在垃圾桶上打發時間,現在還不算晚,但街上已經很安靜,外頭沒什麼人,他注意著動靜,繼續等待。這時候,從廢棄鞋盒傳出的新皮革氣味使他分心了,他開始想到鞋子,或許他該找個時間到店裡逛逛,挑雙新鞋。他抬起一隻腳,然後低頭看,他穿的帆船鞋又軟又輕,鞋底也很薄,這種鞋很適合在邁阿密穿,可是就目前的情況來說就不太實用了。他可以預見到時自己會需要一雙較厚重的鞋。   接著他又低頭看,把剛抬出的那隻腳收回併攏,再往前走一步,然後停了下來,再用另一隻腳走一步,又停下來,動作就像在定格影片裡走路的男人。他往下看,腦中似乎想到某件事,這件事跟貝倫托諾整理的證物有關,跟那幾百張列印資料的其中一份有關。   他突然抬起頭,因為他從眼角瞄到兩條街外的酒店門口有了動靜。他看見一輛警車的車蓋,車子開進他的視野,在煞車停住時頓了一下。有兩個穿制服的警察下了車,往前走,他看看錶,二十三分鐘。他笑了。艾默森的辦事效率是很好,但還不到頂尖程度。警察進了大門,他們會在櫃檯花上五分鐘,接待員會毫不遲疑直接告訴他們愛琳的房號。一般來說,小城市裡的飯店接待員都不是極度強調人權自由的激進分子。而且,客人明天就會離開,當地警方可是一直都在。   所以那兩個警察會去愛琳的房間,他們會敲她的門,而她會讓他們進去,她沒什麼好隱藏的。警察會在房間裡搜索一番,然後離開,從頭到尾,最多等十分鐘。   李奇再看看錶,靜靜地等。   警察在八分鐘後回來了,他們站在門外,看起來像遠處的兩個小人形。其中一個低頭對著領子上的無線電講話,回報說沒找到人,然後聽著下一步指示。下一個李奇可能去的地方,下一個李奇可能去找的人,完完全全的例行公事。祝你們有個愉快的夜晚,朋友。李奇心想。因為我今晚會過得很愉快。這是一定的。他看著他們駕車離開,接著在原地等了一分鐘,以防他們是朝他的方向開來。最後他才走出圍牆,準備去找愛琳.赫頓。      葛里格.林斯基坐在車上,停在某個超市停車場邊的防火巷裡,旁邊有扇窗戶,但整面都被一張以超低價促銷碎牛肉的巨大橘色廣告海報貼了起來。老而腐壞的肉,林斯基心想。要不就是充滿李氏桿菌。齊克先生和我以前會為了吃到這種東西而殺人。確實,他們會為此殺人。林斯基不是在幻想,完全不是。齊克先生和他是壞人,而那些經歷更讓他們成為大壞蛋!在那段受苦的日子裡,風度和高尚根本不存在,恰好相反,在那種狀況下還想保持風度與高尚的人,不到幾個鐘頭內就會死了。然而,齊克先生跟他存活了下來,他們就像下水道的老鼠,完全不受任何道德束縛,為了活下去,他們會拚命跟人搏鬥,會出賣比他們強壯的人,也會控制比他們軟弱的人。   他們也從中學到一項真理:以前有用的,以後也一定有用。   林斯基從後視鏡看見拉斯金的車正朝他開過來,那是輛老式方正風格的林肯轎車,車身全黑、布滿灰塵,像艘有洞的戰鑑。拉斯金將車頭靠著林斯基的車尾停住,然後下車。他的外表一看就像來自莫斯科的二流無賴,身材健壯、五官扁平,身上穿著便宜皮夾克,眼神十分呆滯。他今年四十來歲,在林斯基看來,他是個蠢蛋,但他卻在紅軍最後一次進攻阿富汗的行動中倖存下來,這代表了些什麼,很多比拉斯金聰明的人都是身體殘缺不全地回來,甚至根本回不來。這表示拉斯金是能在苦難中生存的人,對齊克先生而言,這就是最重要的特質。   拉斯金打開後車門,坐在林斯基後面,他沒說話,只是往前遞了四張艾默森印的通緝傳單,這是齊克先生要他帶來的,至於齊克先生怎麼弄得到這些東西,林斯基並不清楚,不過他大概猜得到。傳單弄得很好,上面的畫像非常逼真,確實有比對的效果。   謝謝。林斯基客氣地說。   拉斯金沒回應。   錢科跟維拉迪在兩分鐘後出現,他們開著錢科的凱迪拉克,錢科負責駕駛,開車的永遠是錢科。他停在拉斯金的林肯轎車後面,三輛大型黑色轎車排成一列,這是傑克.李奇的送葬隊,林斯基獨自笑著。錢科和維拉迪下了車向他們走來,這兩人一個個子很小、皮膚黝黑,另一個塊頭很大、皮膚白皙。他們坐進林斯基的凱迪拉克,錢科在前座,維拉迪在後面,坐在拉斯金隔壁,而從順時針方向看來,林斯基在駕駛座,然後是錢科,接著是維拉迪跟拉斯金,這就是合乎他們階級的順序,所有人都下意識地遵守。林斯基又暗自笑著,然後將三張傳單發給大家,自己留了一張,儘管他並不需要對照。他已經見過傑克.李奇很多次了。   我們現在要重新來,他說:從頭開始。假設警方漏了某條線索。      李奇拉開逃生門,將插在鎖裡的紙片收回口袋,然後進入室內,讓門閂上。他沿著後廊走到電梯口,直接搭上三樓,他敲敲愛琳的房門。這時他突然想到一句台詞,那是某部跟海軍律師有關的電影,傑克.尼克遜扮演一位難纏的陸戰隊上校,他這麼說過:每天早上見到都得敬禮的女人最迷人。   赫頓等了很久才來開門,他猜她擺脫警察之後又回去做自己的事了,沒料到這麼快又有人來打擾。不過最後門還是開了,她就站在門口,身上穿著一件浴袍,顯然剛洗好澡,後方的燈光在她頭髮上反射出光暈。走廊很暗,房間裡看起來很溫暖,很有吸引力。   你回來了。她說。   妳以為我不會回來嗎?   他走進房間,接著她關上門。   剛才有警察來。她說。   我知道,他說:我一路監視著他們。   你在哪裡?   兩條街外的一個垃圾堆裡。   你要盥洗一下嗎?   那個垃圾堆很乾淨,在一個鞋店後面。   要出去吃晚餐嗎?   叫客房服務比較好,他說:沒必要的話,我可不想在外面多拋頭露面   好吧,她說:聽起來很合理,那就叫客房服務。   現在還不用。   我該換衣服嗎?   還不用。   她愣了一下。   為什麼?她說。   事情還沒辦完。他說。   她沒說話。   能再見到妳真好。他說。   我們不到三小時前才見過。她說。   我是指今天,他說:今天能再見到妳真好,都過了這麼多年。   他走上前,雙手捧著她的臉,像以前那樣將指尖伸進她的頭髮,用大拇指撫摸著她的臉頰。   我們這麼做好嗎?她說。   妳不想嗎?   都過了十四年。她說。   這就像騎腳踏車一樣不會忘的。他說。   你認為感覺會跟以前一樣嗎?   還會更好。   有多好?她問。   我們一向很棒,他說:不是嗎?妳覺得會有多好?   她久久維持著這個姿勢,才將雙手移到他腦後,拉近他的臉,和他接吻。接著他們又吻了一次,比剛才更激烈。然後又吻一次,比剛剛更久。十四年的距離融化了,同樣的滋味,同樣的感覺,同樣的興奮。她將他的襯衫拉出褲子,由下往上急切地解開釦子。最後一顆釦子解開時,她用手掌撫過他的胸膛,他的肩膀,他的背,往下移到他的腰,再慢慢向前移。他的帆船鞋很輕易地擺脫掉,襪子也是。他把褲子踢到房間另一邊,解開她的腰帶。她的浴袍整件掉在地上。   可惡,愛琳,他說:妳一點也沒變。   你也是。她說。   他們緊緊抱在一起,搖搖晃晃,像隻笨拙的四腳獸急切地上床去。      葛里格.林斯基負責城南,他檢查了那家賣沙拉的餐廳,然後巡了趟碼頭,再往回繞過一條條狹窄街道,以U字形繞過每個街區的三個邊,再從轉角掃視第四邊。凱迪拉克空轉著,動力轉向系統在每個街角發出嘶嘶聲。這項差事很耗時,需要耐心。不過這座城並不大,沒有喧囂,沒有人群。而且,沒有人能永遠躲起來不被發現。這是葛里格.林斯基的經驗。      後來,愛琳躺在李奇的臂彎裡,用指尖緩慢滑過他的全身,觸摸著她以前如此熟悉的每一吋肌膚。經過十四年,他的身體變了,剛才他說妳一點也沒變,她則回答你也是,但她知道他們倆都是在說對方好話,沒有人不會變的。她在沙漠裡認識的那個李奇很年輕,身材被炎熱天氣烘得十分精瘦,線條看起來跟競速犬一樣流暢優雅。現在的他壯多了,成塊肌肉像舊桃花心木一樣硬,她記得的那些疤痕已經擴散消退,被更新的傷疤取代。他的額頭有了皺紋,眼睛周圍也有,不過他的鼻子還是又直又挺,沒有斷過。他的前排牙齒都還在,就像戰利品。她將手往下滑,撫摸他的指節,感覺又大又硬,像是纏繞著結疤組織的胡桃殼。仍舊是個戰士,她心想。仍然用他的手來代替鼻子和牙齒受傷。她移到他的胸口,在左邊中央部分有個洞,那裡的肌肉破了個孔,大到能讓她的指尖伸進去。是槍傷。很久以前受的傷,但她沒見過,大概是點三八口徑造成的。   在紐約,李奇說:很多年前了。每個人都會問。   每個人?   每個見到這傷口的人。   愛琳抱得更緊了。有多少人見過?   他笑了。妳知道的,就是海灘那種地方。   還有床上呢?   還有更衣間。他說。   還有床上。她又說了一次。   我又不是修士。他說。   會痛嗎?   我不記得了,當時我昏迷了三個星期。   傷口就在你的心臟正上方。   那是一把小左輪手槍,彈藥大概沒什麼威力,他應該試著打頭的,效果會比較好。   對他比較好,對你就不是了。   我是個幸運的人,以前是,以後也是。   或許吧,不過你應該更小心點。   我盡量。      錢科和維拉迪一起搜查城北,他們離那個汽車旅館遠遠的,警方想必已經在那裡控制住情勢,所以,他們的第一站是運動酒吧。他們進去繞了繞,裡面很暗,客人並不多,大概三十個左右,沒有人符口通緝單上畫的那張臉,李奇不在其中。維拉迪待在門口附近,錢科進去檢查廁所,其中一間門關著,錢科一直等到對方沖馬桶後打開門出來。結果不是李奇,只是個普通人。於是錢科和維拉、迪走回車上,開始緩慢而有耐心地在街上搜索,以U字形繞過每個街區的三個邊,再從轉角掃親第四邊。      愛琳用一隻手撐著頭,往下看著李奇的臉。他的眼睛還是一樣,或許比以前凹陷了點,眼皮也下垂了些,但還是散發著藍色光芒,就像在北極陽光照耀下的冰塊,就像高山上一對剛融雪的雙生湖。不過他的眼神變了,十四年前,這雙眼睛因為沙漠的風暴而圍上一圈紅色血絲,被憤世嫉俗的雲霧遮蔽,那是軍人的眼神,警察的眼神。她記得他的眼睛會緩慢慵懶地掃過房間,有如朝著目標而去的致命曳光彈。現在他的眼神清澈多了,看起來更年輕,更單純。他是老了十四歲,但他的目光就像個孩子。   你剛剪過頭髮。她說。   今天早上,他說:是為了妳。   為了我?   昨天我看起來像個野人,他們跟我說妳要來,我不想讓妳覺得我是個流浪漢。   你不是嗎?   我想也算吧。   哪一種?   自願流浪的那種。   我們該吃東西了。   聽起來是個好計畫。   你要吃什麼?   妳叫什麼我就吃什麼,我們一起吃,點大份的。   你可以選自己想吃的東西。   他搖搖頭。一個月後,某個國防部人員會檢查妳的消費紀錄,妳最好讓他看到妳只點了一份餐,而不是兩份。   你在擔心我的名聲嗎?   我是擔心妳下次的升遷。   我不會再升了,我最多就是陸軍准將。   除非那個叫派特森的傢伙欠妳一份大人情。   要是真能拿到兩顆星一定很棒。   我也這麼覺得,李奇說:我被很多兩顆星的將軍勒索過,如果我也能勒索一個,那一定很有趣。   她扮了個鬼臉。   叫吃的吧。李奇說。   我喜歡沙拉。她說。   總該有人吃這種東西。   你不喜歡嗎?   先點一份雞肉凱撒沙拉,再點塊牛排。兔子的食物給妳,牛排給我。然後再點個大份甜點,還有一大壺咖啡。   我喜歡茶。   沒辦法,李奇說:有些事我就是不能讓步,就算對國防部也不行。   可是長我很渴。   他們會送冰水來,客房服務一定有冰水。   我的軍階可比你高呢!   妳的軍階一直都比我高,可是妳見過我因此喝茶嗎?   她搖搖頭,下了床,赤裸著身子走到桌旁,看看菜單,然後撥打電話。她點了雞肉凱撒沙拉、一份十六盎司的沙朗牛排、一個大份冰淇淋派,還有一壺可倒六杯的咖啡。李奇對著她笑。   二十分鐘後送來,她說:我們先洗個澡吧!      拉斯金負責搜查市中心,他以步行方式找人,手裡拿著畫像,在心裡列了張表:餐廳、酒吧、小餐館、速食店、雜貨店、飯店。他先從大都會飯店開始,找了大廳跟酒吧,結果沒找著。接著他到了兩條街外的一家中國餐館,進去又出來,速度很快,沒引起任何人注意。他覺得自己很擅長做這種事,他不是個會惹人注目的人,沒什麼特別之處。身高適中,體重適中,臉也長得很普通,只是個平凡至極的人,這從某個角度看來很令人洩氣,不過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卻是種優勢。其他人是看到他了,不過他們並不是真正看見他,他們的眼神完全不會停留在他身上。   李奇不在中國餐館,也沒去速食店或愛爾蘭酒吧,於是拉斯金在人行道上停下腳步,決定往北走。他可以檢查那個律師的辦公室,然後再去萬豪酒店,因為林斯基說,李奇可能會聯繫的兩個女人就在這些地方。而根據拉斯金的經驗,外形不像他這麼普通的男人,一定會跟長相漂亮的女人混在一起。      李奇走出淋浴間,借用了愛琳的牙刷、牙膏跟梳子。盥洗完後,他擦乾身體,到房間四周把自己的衣服撿起來,一穿好。等他著裝完畢,坐到床上時,外面正好有人敲門。   客房服務。一個陌生的聲音說。   愛琳從浴室門口探出頭來。她穿好衣服,不過頭髮才吹到一半。   妳去吧。李奇說。   我?   妳得簽名。   你可以寫我的名字。   要是兩個鐘頭後警察還沒找到我,他們一定會再回來這裡,所以我們最好別讓外人知道妳不是一個人。   你就是沒辦法放鬆,對吧?   我愈不放鬆,運氣就愈好。   於是愛琳拍拍頭髮,直接走向房門。李奇聽見推車的聲音,接著是盤子的碰撞聲跟筆在紙上的摩擦聲。他聽到門關上後,立刻走進客廳,看見中間地上擺著一張有滾輪的桌子,服務生在桌子後方擺了張椅子。   只有一把刀,愛琳說:一支叉子和一支湯匙。我們沒想到這點。   我們可以輪流用,李奇說:這樣應該算浪漫吧?   我幫你切好牛排,你自己用手拿。   妳可以餵我,我們應該點葡萄酒的。   她笑了。   妳記得詹姆斯.巴爾嗎?他問。   不記得了,她說。不過我昨天重讀了他的檔案。   他的射擊技巧如何?   不是軍隊裡最棒的,也不是最差的。   我記得的也是這樣。我剛才去停車場看過,發現他的射擊技巧很厲害,非常厲害,我不記得他有那麼厲害。   證據很明顯了。   他點點頭,沒說話。   或許他練得很勤,她說:他在軍中待了五年,不過在外面待了卻是快要三倍長的時間,或許他是大器晚成的人。   或許吧。他說。   她看著他。你不會留下來,對吧?你打算晚餐吃完就離開,因為那些警察在找你,你認為他們會回來我這裡。   他們會回來的,李奇說:相信我。   我不會讓他們進來。   在這種地方,警察可以想怎麼樣就怎麼樣。而且要是他們發現我在這裡,妳就有麻煩了。   你是清白的,不會拖累我。   他們會說,妳又沒辦法證明我是清白的。   我可是律師。愛琳說。   而我當過警察,李奇說:我知道他們的想法,他們憎恨逃犯,他們一想到逃犯就會氣得快瘋了。他們會把妳跟我一起逮捕,一直到下個月才會把事情釐清。等到那時候,妳的第二顆星就飛了。   那你要去哪裡?   不知道,不過我會想到的。      黑色玻璃高樓的臨街大門到了晚上會關起來。拉斯金在門上敲了兩下,大廳櫃檯的警衛抬起頭看,拉斯金對他揮了揮手中的通緝傳單。   送貨的。他做出嘴形。   警衛起身走過去,從一串鑰匙中抽出一把將門打開。拉斯金進了門。   給羅汀的,他說:四樓。   警衛點點頭。海倫.羅汀的辦公室今天收了一大堆貨,有盒子、紙箱,還有人用手推車載進來,再多送一件也正常,沒什麼特別的。他什麼話也沒說就直接走回櫃檯,拉斯金則是走向電梯,進去之後按下四樓的鈕。   拉斯金一到四樓,就看見律師的門口有個警察,而他立刻知道這代表什麼。這表示警方認為律師辦公室還有駐守的必要,也就是說,李奇目前不在裡面,也還沒試著來找那位律師。於是拉斯金轉了一圈,假裝弄不清楚走廊的布局,然後轉進一處角落。等了一段時間後,他才往回走向電梯。他將畫像摺起來放進口袋,到大廳時,他對警衛揮揮手,表示東西已經送到,接著就走出門口。一到街上,他就向左轉,朝著東北方的萬豪酒店走去。      那壺裝有六杯分量的咖啡實在太多,連李奇都喝不完,他在第五杯後就放棄了。愛琳似乎不怎麼在意。他猜想,她應該覺得能喝掉六杯中的五杯,也算滿足他的堅持了。   來華盛賴看我吧。她說。   別被抓了。   不會的,他說:憑這些人門都沒有。   他整整注視了她一分鐘,將記憶儲存起來,在他心裡那幅馬賽克圖案裡再加上一塊片段。他在她唇上吻了一下,然後走向門口,穿過走廊,進入樓梯間。到了一樓,他避開大廳,再次從逃生門離開,門在他身後緊緊關上,他深吸一口氣,接著走出陰影,向人行道而去。      拉斯金馬上就注意到李奇,當時他在三十碼外,走得很快,正要從後方接近酒店。他看見有個東西反射街燈,發出閃光,是一扇打開的逃生門。他看見一個很高的人走出來,在門口靜靜站著。液壓閉門器讓門自動關閉時,高個子轉身看著身後的門閂上,就在這時,一道反射光線將他的面孔投影在有如鏡子般的門板上。閃現的時間非常短暫,就像拿著手電筒迅速揮過,就像相機的閃光燈,影像很快就消失了。不過拉斯金光憑這樣就能確定,那個從逃生門出來的男人就是畫像裡的人。毫無疑問,就是傑克.李奇沒錯!身高符合,體重符合,長相符合,拉斯金仔細研究過通緝傳單上的細節。   於是他立刻停步,往後退進陰影中,一方面監視,一方面靜靜等待。他看見李奇往右掃視一下,又往左掃視,然後直接往前走,迅速輕鬆地朝正西方去。拉斯金待在原地,心裡默數一,二,三,接著走出暗處,穿過停車場,又停下腳步,從街角望向西方。李奇在前方二十碼,繼續走著,仍然很放鬆,還沒察覺。他走在人行道中央,步伐很大,手臂在身體兩側輕鬆擺動。他是個大塊頭,這是一定的,至少跟維拉迪一樣魁梧。   拉斯金再數到三,讓李奇離他四十碼遠,接著才開始跟上。他的眼睛緊盯著目標,同時翻出口袋裡的手機,按下速撥鍵打給葛里格.林斯基。李奇繼續走著,跟他之間還是四十碼距離。   拉斯金將電話拿近耳邊。   喂?林斯基說。   我找到他了。拉斯金說。   在哪裡?   他在走路,從萬豪酒店往西走,他現在的位置差不多跟法院平行,在北邊三條街。   他要去哪裡?   等等,拉斯金壓低聲音說:別掛斷。   李奇在一個街角停下,左右張望,再朝高架公路下方的陰影走去,他還是很放鬆,拉斯金看著他穿過一塊空地上累積到腰部高度的垃圾堆。   他轉向北方了。他低聲說。   往哪裡去?   不知道,說不定是運動酒吧。   好吧,林斯基說:我們會從北側接近,在離運動酒吧五十碼外的街上等,等三分鐘後再打電話給我。同時,別讓他離開你的視線。   好,拉斯金說。他切斷通話,但還是把手機放在耳邊,然後抄捷徑穿過空地。他在一堵磚牆邊停下,從角落偷看。李奇還在四十碼外,還是走在人行道中央,雙手自然擺動,走得也還是很快。他是個有自信的人,拉斯金心想。或許太有自信了。   林斯基結束與拉斯金的通話後立刻打給錢科跟維拉迪,要他們盡快到運動酒吧北方五十碼的街上會合,接著他又打給齊克先生。   我們找到他了。他說。   在哪裡?   城北。   誰在跟他?   拉斯金,他們在街上走。   齊克先生沉默片刻。   等他在某處停下來,他說:叫錢科報警。他的口音很標準,可以說自己是酒保或接待員之類的。   拉斯金在後方保持四十碼距離。他再次打給林斯基,保持通話。李奇繼續走著,步伐相同,速度也沒變。他穿著暗色系衣服,在黑暗中不容易看到。他的脖子跟手都曬黑了,不過看起來比衣服明顯一點。而且他剛剪過頭髮,髮型周圍有一圈白色皮膚,在黑暗中看起來像鬼一樣。拉斯金緊盯著這道白圈,那是個白色的U字形,在離地六呎處發出光芒,李奇每走一步,這個U字形就會上升或下降一吋。白癡,拉斯金心想。他應該用鞋油塗黑的。我們在阿富汗就是用鞋油。然後他又想到:我們根本就沒有鞋油,也沒剪過頭髮。   他突然停下腳步,因為四十碼外的李奇停住了。拉斯金往後躲進暗處,看見李奇往右張望,接著便向左轉進一條大馬路,走到一棟建築後方,離開他的視線。   他又往西了。拉斯金壓低聲音對著電話說。   還是往運動酒吧去嗎?林斯基問。   或者是去汽車旅館。   兩個地點對我們都好。快點,別跟丟了。   拉斯金往前衝了十步,在轉角慢下來,然後靠著建築轉角偷看。他瞪大眼睛。有問題了。不是他的視野有問題,大馬路又長又寬又直,遠處還有明亮街燈照著往北通向州際公路的四線道。也就是說,他的視野毫無阻礙。問題是李奇已經不在他的視野中。他消失了,完全不見人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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