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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嫌犯

完美嫌犯

李查德

  • 懸疑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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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2-05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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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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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1

完美嫌犯 李查德 21399 2023-02-05
1   星期五,下午五點整。若想在城市中穿梭而不被發現,現在是最困難的時刻,或者也可以說是最容易的時候,因為星期五下午五點,所有人都不會注意身邊的事,只會盯著前方的路。   帶了步槍的男人往北開,車子行進的速度不快也不慢,就跟其他車輛一樣,並未引人注目。他開著一輛淺色的舊休旅車,獨自一人。他穿著一件淺色、防雨風衣,戴了一頂樣式簡陋的無邊便帽,這種帽子只有去打高爾夫球的老人遇到下雨時才會戴,在他帽子上還有兩道濃淡不同的紅色條紋。他將帽子拉得很低,風衣的釦子也全扣上了,雖然車窗貼了暗色隔熱紙,外頭天空雲層密布,他還是戴著一副太陽眼鏡,而且,儘管冬天已經過了三個月,氣候也不冷,他卻仍然戴了手套。

  在第一街的上坡銜接處,車流變得十分緩慢,由於挖路工程讓兩線道縮減成一線,更使交通陷入停滯。城裡到處都在施工,一整年來,開車簡直就是惡夢一場,路上隨處可見坑洞、砂石車、混凝土車、壓路車。帶了步槍的男人一手離開方向盤,捲起另一邊的袖子,看了看手錶。   十一分鐘。   別急。   他的腳放開煞車,緩緩前進,在開進路面縮窄、人行道變寬的購物區時,車子又停了下來,他的左右兩側有大型店面,而且一家比一家高,因為這裡是上坡。許多人在寬廣的人行道上閒逛,路旁有整排鑄鐵製的旗杆與燈柱,像崗哨般隔開了行人與車輛。車流非常緩慢,他又看了看錶。   八分鐘。   大約開了一百碼後,兩旁繁榮的景象逐漸消退,塞車的狀況也減輕了,第一街的路面重新開展,而且又變得有些坑坑洞洞,路邊盡是些酒吧與廉價小賣店,左邊有個停車場,正在施工擴建,前方的街道被一堵矮牆擋住,矮牆後方是個多風的人行廣場,廣場上有座裝飾的水池與噴泉,廣場左側是陳舊的市立圖書館,右側有棟新的辦公大樓,在其後方則是一棟黑色玻璃帷幕高樓。第一街的路面碰上廣場邊牆,便突然向右轉,往西方前進,經過一群凌亂的後門與裝貨區,然後在州際公路的高架路段下方繼續延伸出去。

  不過,開休旅車的男人在碰上廣場前就放慢速度,左轉進了停車場。他直接開上斜坡,停車場入口處沒有柵欄,因為每個車格都有獨立的停車計時器,也就是說,這裡沒有出納員、沒有目擊者、沒有收據,也不會留下任何文件紀錄。開休旅車的男人很清楚這些,他沿著斜坡繞上二樓,開向最裡面的角落,他讓車子在車道上空轉,然後下車,將事先擺在一個車位上的交通錐拿開,這個車格位在舊停車場的最盡頭,旁邊就是新擴建的區域。   他把車停進去,熄火之後,在座位上靜靜坐了一會兒。停車場裡很安靜,所有車格都停滿了,整座停車場只剩這個他用交通錐擋起來的位子。停車場內總是塞滿了車,他很清楚這點,這也正是他們擴建的原因,他們要把這裡弄成兩倍大,人們會把車停在這裡,然後去購物。正因如此,這裡才會十分安靜,只有想不開的人才會試圖在下午五點鐘離開,現在可是尖峰時段,而且路上到處在施工,他們要不就是四點提早走,要不就是會等到六點。

  休旅車上的男人看了看錶。   四分鐘。   慢慢來。   他打開車門下了車,從口袋裡拿出一枚二十五分硬幣投入計時器,用力轉動把手,聽見硬幣落下的聲音,接著計時器便顯示出一個鐘頭的停車時間。然後,一切寂靜無聲,他只聞到停駐車輛發出的氣味:汽油、橡膠,以及冷卻的排氣管。   男人靜靜站在車旁,他的腳上穿著一雙沙漠靴,是卡其色、絨面材質,鞋子兩側各有一個鞋帶孔,鞋底則是白色縐膠,這雙鞋來自英國一個叫克拉克(Clarks,英國休閒鞋品牌。)的品牌,是特種部隊的偏好款式,而且樣式大概六十年沒變過,已經成了一種象徵。   他回過頭看看計時器,還有五十九分鐘,他才不必花上五十九分鐘。他打開車子側門,傾身進去,掀開包裹著步槍的毯子,這是由春田兵工廠生產的MlA自動步槍,有美國胡桃木製槍托跟重裝槍管,彈匣內可裝十發點三○八口徑的子彈。這把買來的槍就跟他多年前服役時美軍使用的M14自動裝填狙擊步槍一樣,很棒的武器,準確率也許不如頂尖的推膛式步槍,但用在這裡已經足夠,非常夠了,他要看的距離不會很遠。槍裡裝著湖城兵工廠生產的M852競賽用子彈,是他愛用的特製彈殼,內部火藥由聯邦彈藥公司所製,另外還有空尖艇尾型彈頭(Sierra Matchking 168gr,Matching 為美國Sierra彈藥公司所生產的一種彈頭,而168gr中的gr代表grain,為英制重量單位,等於○點○六四八克)。真要比較起來,這些彈藥應該搭配品質更好一些的槍,裝在這把槍上是稍微不協調了點。

  他注意四周,確認沒有動靜後,便從後座拿起了槍,帶到舊停車場跟新擴建區的交界處。新舊混凝土建築之間有一道半吋寬的縫隙,看起來像是條鮮明的分界線。他猜這應該是伸縮縫,也就是替夏天建築受熱膨脹時預留的空間,建築工人到時候大概會在縫裡注入填料。縫隙正上方的兩根柱子之間,繫了一條寫著禁止進入的警告封條,他單膝跪地從封條下方鑽過,接著站起來,繼續往新擴建區裡走去。   擴建區內的混凝土地面有些已經抹平,有些還沒處理好,地上到處都是暫時拿來當走道的木條板。成堆的水泥紙袋散布各處,有些還沒開過,有些已經空了。他又看到更多道尚未填充的伸縮縫,從天花板懸垂的電線末端,掛著一顆顆熄滅的裸燈泡,地上散落著手推車、壓扁的汽水罐、一捲捲電線、長短不一的木料、幾堆碎石、幾部靜置的混凝土攪拌機。灰色的水泥灰遍布四周,這些灰塵跟滑石粉一樣細,聞起來則像是石灰水。

  拿著步槍的男人在黑暗中一直走,到了新擴建區的東北角附近,然後才停下來,背部緊貼一根混凝土柱,靜靜地站著不動。他緩慢向右移,轉頭看自己身在何處。這裡離擴建區的邊牆大概有八呎遠,往外看是正北方,那道牆差不多跟他的腰齊高,牆面很粗糙,還沒處理過,牆面有螺栓,是要用來鎖上金屬柵欄的,防止以後有人停車時不小心撞到牆壁,地上則預留了設置新停車計時器的洞孔。   男人緩緩向前,稍微轉身,讓柱子邊角貼著自己的脊椎,然後再轉頭看。現在他正望向東北方,直接面對公共廣場。廣場上有個裝飾用水池,算是狹窄的長方形,長約八十呎,寬約二十呎,看起來就像一處大型貯水池,或是一條位在地面上的大型游泳池,這個水池四面各圍著一堵高度約至腰部的磚牆,池水就在牆內輕輕拍打。他的視線正好從池子一角切到另一角,成對角線,池水看起來大概有三呎深,池子正中央還有個噴泉。他聽得見噴泉的水聲,聽得見街上緩慢的車流聲,以及他下方散亂的腳步聲。水池正面、距離廣場與第一街之間那道邊牆大約三呎遠,兩堵靠近的低牆就這樣由東往西平行著,中間形成一個二十呎長的狹窄走道。

  雖然他目前位在停車場二樓,不過由於第一街是上坡,因此實際上廣場跟他只差了不到一層樓高的距離。從他這裡看得出地勢往下傾斜,但角度非常小。他望向廣場右側,看見新辦公大樓的正門,那地方並不怎麼體面,雖然大樓是新蓋的,卻沒出租給一般民間單位。這點他很清楚,為了讓此地看起來像新的市中心,州政府在大樓裡安置了許多公家機關,裡頭有監理站,還有一個國軍聯合召募中心,說不定還有社會安全局跟國稅局,這他就不太確定了,不過他一點也不在乎裡面到底有什麼單位。   他跪在地上,然後趴下,狙擊手最主要的移動方式,就是保持低姿匍匐移動。在他從軍的那些年裡,他曾爬過一百萬哩的距離,就是這樣用膝蓋、手肘跟腹部貼著地面爬。一般來說,戰時的狙擊手跟觀測員在離開連上一千碼之後,就要開始爬行了。在受訓時,他為了不被觀察員的望遠鏡發現,有時還花上好幾個鐘頭才爬得到目的地。不過,這次他只需要爬八呎的距離,而且就他所知,沒人會拿著望遠鏡監視他。

  他到達牆邊後就平躺下來,緊緊貼在粗糙的混凝土地面上,接著,他扭動身體先成坐姿,再慢慢跪起來。他彎曲右腳,壓在身體下方,左腳則踩著地面,成垂直狀,然後將左手肘撐在左膝蓋上,舉起步槍,把前托靠在牆上,輕輕來回移動,調整穩固。訓練手冊把這稱為跪撐姿勢,這種姿勢很適合射擊,在他的經驗中,跪撐的穩定度大概僅次於身體俯伏在地並將槍撐在雙腳架上。他吸進一口氣,緩慢吐出。一槍斃命,這是狙擊手的信條。想要成功,就得控制好自己的身體,並且保持鎮靜沉著。他吸氣,再吐氣,覺得自己放鬆了,也感覺像回到家一樣。   準備好了。   滲透成功。   現在就等時機成熟。   他等了大約七分鐘,這段期間他靜止不動,一邊低沉呼吸著,一邊讓心情沉澱下來。他望向左方的圖書館,圖書館後上方有條彎曲的高架公路支線,那條公路看起來像是正擁抱著圖書館這棟大而老舊的石灰岩建築,保護其不受傷害。再接下去,公路稍微伸直,從一棟黑色玻璃帷幕高樓後方通過,公路的路面差不多和那棟建築的四樓平行,高樓正門附近有塊巨石,上頭刻印了NBC電視臺的孔雀商標,但他知道光是一個電視臺的小分支機構不可能佔據整棟大樓,頂多就佔其中一層而已,其他樓層可能是租給個人開設的律師事務所,或是會計師事務所,要不就是房地產公司、保險經紀人、基金經理人之類的,或許根本還沒有人租。

  右邊那棟新大樓開始有人出來了,他們可能是來辦理新牌照或繳回舊牌照,可能是來報名從軍,也可能是來跟公家機關的官僚公務員爭吵。出來的人很多,政府部門都要下班了,現在可是星期五下午五點鐘,從大門出來的人潮在他正前方由右向左走,經過水池與廣場邊牆之間的狹窄走道時縮成一條動線,就像打靶場裡的鴨子,一個接著一個。可下手的目標很多。射程大約是一百呎,這是估計的距離,也就是說還不到三十五碼。非常近。   他靜靜等著。   有些人經過水池時,會把手指伸進去輕輕滑過水面,水池的圍牆高度剛好可以讓他們這麼做。握著步槍的男人看得見池底黑色磁磚上有許多明亮的銅幣,從噴泉擾動的水面上看過去,那些銅幣就像在漂浮,隨著水波輕輕起伏。

  他看著這幅情景,靜靜地繼續等待。   人潮愈來愈密集了,大樓內現在一口氣出來了很多人,多到他們得停下來,等著擠進兩道矮牆之間的單行道,這就像在第一街下坡底部紛亂的路況,大家等著通過堵塞的狹路。你先請。不,你先請吧。這讓人潮的速度愈來愈慢,現在他們可是打靶場內行動緩慢的鴨子了。   他吸進一口氣,吐出,靜靜等待。   然後他開始行動。   他扣下扳機,而且是接連射擊。   第一發子彈擊中一個男人的頭部,當場斃命。槍聲很大,伴隨著子彈超過音速而發出的劈啪聲,那個男人頭上噴出一陣粉紅色的霧,接著就像剪斷線的木偶直接倒地。   第一擊就殺掉一個。   好極了。   他迅速行動,由左至右射擊。第二發擊中了下一個男人,結果跟第一個男人一模一樣。第三發擊中一個女人的頭,結果一樣。三次射擊花了大概兩秒,共有三個目標倒下,太令人意外了。一剎那間還沒有任何人反應過來,接著便是一團混亂,簡直就是大騷動,一陣恐慌,有十二個人還困在那條狹窄的通道裡,三個人倒下,剩下的九個人拔腿就跑,其中四個往前跑,另外五個則是向後。往後的那五個人,撞上了後方想繼續前進的人潮,有些人突然開始尖叫。在握著步槍的男人面前,有一大群驚惶失措卻動彈不得的人,距離還不到三十五碼,非常近。

  第四發子彈殺死一個穿西裝的男人,第五發完全沒打中人,子彈掠過一個女人的肩膀,咻地射進池子裡,消失無蹤。他不予理會,稍微移動槍管,用第六發子彈擊中一個男人的鼻梁,把頭都炸開了。   他停止射擊。   接著,他從牆後壓低姿勢,往回爬了三呎。他聞到燃燒過的火藥味,此外,儘管他因槍聲而耳鳴,卻還是聽得見女人的尖叫聲,以及下方街上的腳步聲跟汽車發生小擦撞的聲音。別擔心,各位。他心想。結束了,我要走了。他趴在地上,將發射過的彈殼掃成一堆,這些湖城兵工廠製造的黃銅彈殼在他面前散發出光澤。他用戴著手套的雙手拾起五顆彈殼,可是第六顆滾到旁邊,滾進一處尚未填料的伸縮縫中,就這樣掉進九吋深、半吋寬的空間裡。彈殼掉到最底下時,他聽見小小的金屬碰撞聲。   怎麼辦?   當然是不管了。   沒時間了。   他把五顆彈殼塞進風衣口袋,趴著往回爬。接下來,他靜靜等了一段時間,聽著人們的叫喊聲,然後才站起來,轉身走回之前來的地方。他的腳步快速但平穩,走過粗糙的混凝土地面,經過暫時當成走道的木條板,穿越黑暗與布滿灰塵的空間,再從警告封條下鑽過,回到他的休旅車旁。   車子的後門還開著,他用毯子包起依然溫熱的步槍,關上車門,回到前座發動引擎,再透過擋風玻璃看了看停車計時器,上頭顯示可停車的時間還有四十四分鐘。他倒了車,朝著出口斜坡開去,通過無人看守的出口,先右轉出去,再右轉進入百貨公司後方亂成一團的街區。在聽到第一聲警笛前,他就已經通過高架道路下方,他鬆了口氣,警笛聲是往東走,而他正朝西開。   幹得好,他心想。隱蔽滲透到目的地,開了六搶,擊倒五個目標,並且成功脫出,一切順利。   他突然笑了起來。長久以來的軍方數據顯示,在現代陸軍中,步兵團戰鬥時平均射出一萬五千發子彈才會殺死一個敵人。然而對陸軍裡的狙擊手而言,他們的效率更高,高出許多。實際計算的話,兩者差了一萬兩千五百倍。也就是說,在現代陸軍中,狙擊手戰鬥時平均射出一點二顆子彈就殺死一個敵人,換算過來正好是以六顆子彈殺掉五個人,就是這個平均值,計算方式就是這麼簡單。雖然過了這麼多年,一位受過訓練的軍方狙擊手仍能達到教練當初的要求,那些教練要是知道,一定會很高興。   然而那些教練訓練狙擊手是為了讓他們上戰場,而不是讓他們到城裡犯罪。在城裡往往會出現一些戰場上預料不到的因素,而這些因素可是會影響到成功脫出的定義。就以這次事件來說,最快做出反應的是媒體,這沒什麼好驚訝的,因為槍擊就發生在NBC分部的窗外。在十幾位驚恐的旁觀者同時打手機報警之前,有兩件事就已經在進行中了。第一,NBC分部內的所有小型攝影機都開始拍攝,大家一聽到槍擊發生,就馬上抓起鏡頭對準窗外。第二,一位叫安.雅尼的本地新聞主播已經開始練習台詞,準備在即時新聞插播中報導這次事件。雖然她自己也心煩意亂,怕得要命,但她知道要好好掌握機會,於是在腦中開始打起草稿。她知道文字能製造議題,而她最先想到的幾個字詞是:狙擊手、無情、殺戮。她會想到這些字完全是出於本能,但這些字詞實在太普通了點,不過她覺得這就是殺戮。殺戮是個很好的詞,傳達了隨機、肆無忌憚、野蠻、兇殘的意思。這是個毫無動機而又冷淡的詞彙,這就是最適合此次報導的詞彙。不過她也知道報導影片的標題不適合用這個字,屠殺會比較好。週末夜大屠殺?尖峰時刻大屠殺?她跑出門,希望那位替她製作新聞畫面的組員能想出合適的副標題。   在戰場上不會出現的另一個因素,就是城裡的執法單位。那十幾通同時報警的電話,讓報案中心的電話總機就像許多聖誕樹燈泡一樣亮了起來,不到四十秒,當地警方跟消防部門全都動了起來,一切能派遣的都派出來了,每一輛車不是閃著警示燈就是響著警笛。所有人員、所有能到場的警探、所有犯罪現場調查員、所有消防車、所有護理人員、所有救護車,全都出動了。一開始大家簡直亂成一團,打電話報警的民眾都很驚慌,因此講話也沒什麼條理。不過,這案子必定與犯罪有關,而且顯然很嚴重,所以是由兇殺組的組長暫時指揮這次行動。他是個高階警探,擁有二十年豐富資歷,而且是從巡警幹起一路爬到這個位置。他叫艾默森,正無助而焦急地穿梭在車陣中,閃避一處處施工現場,無從得知發生了什麼事。到底是跟搶劫、毒品、黑幫火拼還是跟恐怖行動有關,他還沒獲悉確切的資訊,什麼消息都沒有。不過相對來說,他還算十分鎮靜,心跳率還能保持在每分鐘不到一百五十下。他跟警方的調度員之間有個開放的通話頻道,好讓他在開車趕往現場的同時能即刻獲得最新資訊。   有個人打手機過來通報了。調度員大喊著。   是誰?艾默森也大喊。   一個海軍陸戰隊員,是召募中心的人。   他是目擊者嗎?   不是,他當時在大樓裡,不過現在他到外頭了。   艾默森咬著牙,他知道自己沒辦法最早到達現場了,門都沒有。他也無法在第一時間指揮大家行動了,所以他需要眼線,就是現在。海軍陸戰隊員?應該沒問題。   好吧,他說:把電話轉過來。   話筒傳出一陣喀噠聲,接著艾默森便聽到新的背景聲音,那是在戶外,遠處有人尖叫,還有水的飛濺聲。是噴泉。他心想。   你是誰?他問。   回答的人聽起來鎮靜但匆忙,聲音響亮,艾默森還聽得見呼吸聲,看來對方將手機話筒貼得很近。   我是凱利,對方說:美國海軍陸戰隊士官長。請問你是?   艾默森,我是警局的人,目前在車陣中,可能十分鐘後才會到。現在狀況如何?   有五個人陣亡。海軍陸戰隊員說。   五個人死了?   是的。   可惡。有人受傷嗎?   我沒看到有人受傷。   五個人死亡,沒人受傷?   是的。海軍陸戰隊員又說了一遍。   艾默森沉默著。他見過發生在公共場所的槍擊案,他見過死人,可是他從來沒見過只有死亡、沒有受傷的案子。只要是公共場所槍擊案,就會有人死傷,就數據上來說,至少死者與傷者的比例是一比一。   你確定沒人受傷?他說。   確定,長官。海軍陸戰隊員說。   到達時已死亡的那些人是誰?   都是平民,四男一女。   可惡。   收到,長官。海軍陸戰隊員說。   事發當時你在哪裡?   在召募中心。   你看到什麼?   什麼都沒看到。   那你聽見了什麼?   槍聲,共有六發。   是手槍嗎?   我想是長槍,而且只有一把。   難道是步槍?   我猜是半自動的,射擊速度很快,但不是全自動。那些陣亡的人全都是頭部中彈。   是狙擊手,艾默森心想。可惡。有個瘋子拿攻擊性武器殺人。   他離開了嗎?他說。   目前沒聽到槍聲了,長官。   他可能還在原地。   有可能,長官。民眾都躲起來了,大部分人都在圖書館裡。   你在哪裡?   我躲在廣場邊牆後面,長官。我旁邊還有幾個人。   他到底在哪裡?   無法確定,也許在停車場的新擴建區那裡,有人指著那個方向,可能他們看見那邊發出槍口射擊的閃光,而且正好面對死者的只有那棟建築。   那裡是塊擁擠的區域,艾默森心想。非常混亂。   電視臺的人來了。海軍陸戰隊員說。   可惡,艾默森心想。   你穿著制服嗎?他問。   全副軍裝,長官。因為我在召募中心。   好,在我的人到達前,盡你所能先管理現場秩序。   收到,長官。   電話掛掉了,艾默森再次聽見調度員的呼吸聲。有電視臺那些傢伙,又有個帶著步槍的瘋子,他心想。可惡,可惡,可惡!那些媒體一定會給我們很大的壓力,而且會密切注意這個案子,在報導中提出一堆預測。他切換無線電頻道,向所有人員喊話。   所有單位,注意!他說:有個瘋子帶著一把長槍,據推測是自動步槍,在公共場所任意射擊。開槍地點可能在停車場新擴建區,要不他還在那裡,要不就已經消失了。如果他要離開,一定是步行或開車,因此目前位在事發現場十條街外的單位,我要你們停下來,圍出封鎖線,別讓任何人進出,知道嗎?無論車輛或行人,任何理由都禁止通行,所有十條街內的單位,在前往現場時要格外小心。別讓他逃了,千萬別追丟他。各位,我們一定要破案,今天絕對要逮到這傢伙,免得讓CNN害我們完蛋。      開休旅車的男人按下遮陽板上的遙控器,車庫門便隆隆向上打開。他開進去,再按了遙控器把門關上,將車子熄火後,他先靜靜坐了一會兒才下車,經過小倉庫,從廚房走進屋裡。他輕輕拍著屋裡那條狗,然後打開電視。      醫護人員穿著全副盔甲,從圖書館後方進入。其中兩人留在建築裡,檢查避難的民眾中是否有人受傷,另外四個則從前門出去,以蹲伏姿勢跑過廣場,壓低身子躲在牆後。他們爬行至那幾位倒下的民眾附近,確認了這些人全都已經死亡。接著,他們全部待在原地,身體平貼在地上,待在屍體旁邊動也不動。在停車場徹底搜查過之前,別做出不必要的動作,艾默森是這麼說的。   艾默森在離廣場兩條街外並排停車,然後下令要一位穿制服的警察小隊長帶頭,從西南方角落進入,由上至下仔細搜索停車場。搜索人員先檢查完四樓,再來是三樓,然後是二樓跟一樓。舊停車區比較麻煩,因為那裡照明不足,又停滿了車,而兇手有可能躲在任何一輛車裡。對方也許會躲在車上、車底下,或車體後方。不過,最後他們什麼人也沒找到。新擴建區就沒什麼問題了,雖然這裡沒開燈,但整個區域裡沒半部車,巡警只要順著樓梯往下走,同時用手電筒掃過每一層樓就行。   沒有人在。   小隊長鬆了口氣,呼叫艾默森。   幹得好。艾默森說。   他們做得確實不錯,由於他們是在停車場西南角落搜查,沒人過去東北角,所以犯罪現場不會被擾亂。因此,或許是出於好運,或許是出於準確判斷,警方在處理此案的第一階段表現十分完美,而接下來的調查過程從頭到尾也毫無半點瑕疵。   到了晚上七點,天色漸暗,安.雅尼已經播報了十一次關於這次槍擊事件的消息,其中三次是聯播,另外八次是當地新聞。就個人而言,她對這個數字其實有些失望,她覺得聯播網的編輯部門對這件事似乎沒那麼關心。有流血,才有頭條,這是所有新聞媒體的信條,但這次槍擊現場太遠了,又不是在紐約或洛杉磯,也不是在華盛頓特區某個近郊住宅區的草坪上。他們只是覺得這裡有個怪人而已,又不會有什麼重要人物經過這傢伙的狙擊鏡前,所以這還不算最重要的新聞。而且老實說,安也沒能提供什麼消息,受害者身分都還沒查出來,目前沒人知道那些遭到殺戮的人是誰,而當地警方在個別通知受害者家屬前也不可能透露,因此她無法提供觀眾任何感人肺腑的背景故事。她不清楚那些男性受害者有沒有家人,平常上不上教堂,也不知道那名女性死者是位母親或已為人妻。她也拿不出具可看性的畫面,攝影機只拍到被警方封鎖在五條街外的看熱鬧群眾,長鏡頭只有捕捉到第一街上的灰暗景色,而大家推測狙擊手原本所在的停車場,也只有偶爾近距離特寫一下而已。   到了八點,艾默森已大有進展,他的手下採錄了好幾百份聲明。海軍陸戰隊士官長凱利仍然確信自己聽見六聲槍響,艾默森覺得他應該沒記錯。就這種事來說,海軍陸戰隊的人應該值得信賴。後來有個人說,事發當時他的手機開著,接通了另一個人的語音信箱,電信公司找出這通留言,裡面確實可以聽到六次微弱的槍聲,然而醫事檢驗人員在五名死者身上只發現五個傷口,也就是說,一顆子彈不見了。有三位目擊證人表示自己並不確定,但他們都說當時曾看見池子濺出一點水花。   於是艾默森下令抽乾水池。   這件事是交由消防局處理,他們設了泛光燈、關掉噴泉,利用抽水機將水抽出至地下水道,他們推測池裡大約有八萬加侖的水,差不多能在一個鐘頭內抽光。   在此同時,鑑識人員也用吸管跟雷射光束估計了彈道,他們認為可以在第一位受害者身上找到最可靠的證據。根據推測,第一顆子彈擊發時,他正由右至左走過廣場。在他中彈後,後來的受害者可能會嚇得扭動身體或往其他方向移動。因此,他們完全依照在第一個人身上發現的證據來做判斷。他的頭被打爛了,不過顯然看得出子彈是稍微由高至低、由左至右射入。一位鑑識人員挺直身體站在屍體旁,另一位則拿著一根吸管以正確角度抵著他的頭不動。此時,模擬第一位受害者的鑑識員壓低身體,然後第三位鑑識員再將雷射光束射進吸管。結果光束指向停車場新擴建區的東北角二樓,許多目擊者都說他們看見那裡有開槍的閃光,而現在科學鑑識證實了他們的話。   艾默森要鑑識人員到停車場去好好搜查一番,還叫他們沒查到線索不准回來。   安.雅尼在八點三十分離開黑色玻璃帷幕高樓,帶著一組攝影人員到五條街外的封鎖區,她覺得應該能利用消去法來找出其中幾位受害者的身分。如果有誰沒回家吃晚餐,那個人的家屬很可能會跑到這裡來,急切地等待消息。不過,在拍了二十分鐘後,她還是什麼資訊都沒挖到,反而只拍到人們哭泣、嗚咽,以及一副震驚得不可置信的表情,整座城市都陷入痛苦與打擊中。一開始,她還因為自己能身處這起事件之中而默默感到驕傲,但現在她的眼眶濕了,整個人反胃至極      案件是在停車場破的,那裡簡直是個富礦區、是個寶庫。離現場三條街外,有個巡警訪問到一位常去停車的目擊者,他說二樓的最後一塊停車格被一個交通錐擋起來了,就是因為這樣,使那位目擊者必須再開出停車場到別處去找車位。他對這件事非常不高興。市府的人說他們沒將交通錐擺在那裡,不可能,門都沒有,他們沒必要這麼做。於是警方便把交通錐裝進袋裡,當成證物帶走。   接著市府的人又說,在停車場入口跟出口處有裝設監視器,連接到工具間裡的一部錄影機,於是警方也將錄影帶取走了。市府的人還說,由於資金不足,新擴建區已經兩個星期沒動工,所以在這兩個星期內出現在那裡的任何物品,都不是他們放的。   鑑識人員先從禁止進入的警告封條開始調查,他們找到的第一樣證物,是位於封條正下方、粗糙混凝土地面上的藍色棉質物。只是一小點絨毛,勉強看得出纖維質地而已,就像有個人單膝跪地扭動身體鑽過去時,身上那件藍色牛仔褲摩擦地面而留下的痕跡。鑑識人員將證物照相,然後用一張有黏性的透明塑膠片採集起來,接著他們架設起強力弧光燈,調低角度照向地面,照著積了兩個星期的水泥粉塵。他們發現了完整的足跡,非常完整,鑑識組長立刻打手機給艾默森。   他穿的鞋子很奇怪。他說。   怎麼個奇怪法?   你聽過皺紋膠嗎?那是一種生橡膠,幾乎是純天然未加工過的。這種物質黏性很大,能把所有東西黏起來。如果我們找到這傢伙,他的鞋底一定全是水泥灰。還有,我們也會在他家裡找到一條狗。   狗?   我們在這裡發現了狗毛,是稍早之前黏在縐膠上的,不過由於混凝土地面太粗糙而從鞋底刮了下來。另外我們也發現了地毯纖維,這可能來自他家裡的地毯或車上的踏墊。   繼續查吧。艾默森說。   八點五十分,艾默森向準備參加記者會的警察局長做簡報,他把所有進展與發現全說得一清二楚,由局長決定要告訴大眾哪些事,以及要隱藏哪些事。   六顆子彈,殺死五個人,艾默森說。受害者全是頭部中彈。我敢打賭對方一定是個訓練有素的狙擊手,可能在軍隊裡待過。   會不會是獵人?局長說。   射殺鹿跟射殺人有很大的差別,兩者需要的技巧可能相同,但開槍時的心情就不一樣了。   我們真的不讓聯邦調查局來管這件事嗎?   這不是恐怖行動,而是一個瘋子亂殺人,我們處理過這種事。   我希望自己在發布消息時能表現出破案的信心。   我知道。艾默森說。   你能讓我有多少信心?   目前我們掌握了不錯的證據,但還不夠好。   局長點點頭,沒再說話。   九點整,艾默森接到一通病理學家的電話,說他的手下用X光照了五位受害者頭部,發現大量組織傷害與子彈進出的傷口,而子彈並未卡在腦內。   是空尖彈,病理學家說:全都穿過頭部。   艾默森轉身看著水池,六顆子彈都在裡面,他心想。五顆穿過頭部,一顆不見了。池子裡的水終於在九點十五分抽光,消防隊的水管已經開始抽進空氣了,現在池裡只剩四分之一吋如浮渣般的砂礫和一大堆垃圾。艾默森重新調整泛光燈的角度,找了十二個人,分成兩組,從池子兩邊圍牆翻進去開始找子彈。      停車場擴建區內的鑑識人員發現許多足跡,兇嫌往內走了四十八步,出來時走了四十四步,可見這個人進去時比較謹慎,離開時踏的步伐則大一些,走得很急,鞋子尺寸是十一號。他們在東北角最後一根柱子上找到一些纖維,據推測應該是絲光綿,從淡色風衣上脫落的,脫落位置大約在肩胛骨高度,所以兇手可能是先將背貼著粗糙的混凝土柱,然後靠著柱子慢慢轉身望向廣場。他們也發現在柱子到邊牆間的混凝土地面上,水泥粉塵被擾得一團亂,而且還找到更多風衣的纖維以及淺色舊皺紋膠的碎屑。   他在這裡爬行,鑑識組長說:前進時用膝蓋跟手肘,後退時則是用膝蓋、腳尖、手肘,要是我們找到他的鞋子,一定會看到鞋尖上有刮擦的痕跡。   他們找到了他爬行後坐起來,再呈跪撐姿勢的地點,在這前面的牆上,也發現了亮光漆的擦痕。   他把槍靠在那裡,鑑識組長說:然後來回移動,調整穩固。   接著他掛掉電話,從亮光漆擦痕上方對準視線,就像在用步槍瞄準一樣。結果,他看見艾默森正在抽空的池子邊踱步,離他只有不到三十五碼遠。   池裡的十二個人花了三十分鐘,翻出各式各樣的垃圾、總計約八塊錢的一分錢硬幣,還有六顆子彈。其中五顆子彈已經變形得不成樣子,不過有一顆看起來就像全新的。這是空尖艇尾型彈頭,鑄工精美,幾乎一看就能確定是點三○八口徑。艾默森撥電話給在停車場的鑑識組長。   我要你下來這裡。他說。   不,我要你上來這裡。鑑識組長說。   艾默森到了停車場二樓,看見所有鑑識人員蹲擠成一團,用手電筒照著一處縫隙。   這是伸縮縫,鑑識組長說:你看裡頭有什麼。   艾默森擠進去,看見黃銅色的閃光。   是彈殼。他說。   那傢伙把其他彈殼收走,不過這顆溜掉了。   可以找到指紋?艾默森問。   希望如此,鑑識組長回答:很少人裝子彈時會戴手套。   要怎麼把彈殼弄出來?   鑑識員站起來,將手電筒照向天花板,找尋電箱。附近正好有個新的,好幾根未接電的線路像葉脈一樣突出來。他把光束移到電箱正下方的地面,發現一堆修剪下來不要的斷線,於是他找了根十八吋長的接地線,擦乾淨後彎成L形。這根電線又硬又重,他覺得應該不太適合用來連接天花板的日光燈。也許這就是計畫停工的原因,也許市政府根本就把錢花錯地方了。   他把電線探進縫裡,一路伸到最底下,輕輕勾住空彈殼,然後小心翼翼收回電線,避免刮傷彈殼。取出後,他將彈殼放進證物袋中。   弄好了就回局裡,艾默森說:一個鐘頭後見。我要趕緊找位檢察官。   話說完後他就轉身,走著跟足跡平行的路線離開,不過走到空車格時又突然停下來。   把計時器清空,他喊著:採集所有硬幣上的指紋。   為什麼?鑑識組長喊著問:你覺得那傢伙會付錢?   我可不想漏了什麼東西。   在殺掉五個人前還付錢停車,那一定是瘋了。   也只有瘋子才會隨機殺掉五個人。   鑑識組長聳聳肩。真要清空計時器?不過他猜艾默森之所以能當上警探,就是因為有出色的洞察力吧,於是他只好拿起手機,要市府的人再回來現場。      所有案件到了一定進度時,警方都會派人到檢察官辦公室報告,因為起訴是檢察官的責任。在法庭上爭輸贏的不是警方,而是檢察官。因此,檢察官辦公室會根據案情證據先做出評估。這個案件成立嗎?證據薄弱或有力?就像面試一樣,在審判之前先舉行一次審判。因為此次案情重大,所以由艾默森親自找檢察官談。檢察官是重要角色,是真正上戰場的人,而且還要重複上戰場。   會議在艾默森的辦公室舉行,總共有三個人參與,包括艾默森、鑑識組長,以及檢察官。檢察官名叫羅汀,是個俄國姓氏,他的曾祖父母移民來美國時用的名字很長,到他這輩時已經簡化許多。他今年五十歲,身材精瘦強健,是個非常謹慎的人。他打贏官司的比率非常高,不過那主要是因為他不打沒把握的仗。只要苗頭不對,他就會提早放棄,把錯都怪到警方頭上。至少艾默森覺得是這樣。   我要聽好消息,羅汀說:所有市民都嚇壞了。   我們知道事發的所有經過,艾默森說:每一步都清清楚楚。   你知道是誰幹的嗎?羅汀問。   還沒查出來,現在他還是無名氏。   那就把經過告訴我吧。   我們觀看監視攝影機的黑白錄影畫面,發現有輛淺色休旅車在事發前十一分鐘進了停車場。由於牌照上積著灰塵跟泥土,攝影機的角度又不是很好,所以看不出牌照號碼,不過車型應該是道奇休旅車,車況不算新,有色車窗是後來加裝的。另外我們目前也在看舊帶子,因為他顯然曾提前進入停車場,用稍早從施工地點偷來的交通錐非法佔用了一個停車位。   我們能證明交通錐是偷來的嗎?   好吧,那就說是他取得的。   也許他在市府的建設單位工作。   有可能。   你覺得交通錐會是從第一街上的施工地點偷來的嗎?   城裡到處都在施工。   可是第一街離現場最近。   我才不在乎是從哪裡弄來的。   羅汀點點頭。所以,他替自己佔了個車位?   艾默森也點頭。就佔在新擴建區旁,這樣交通錐擺在那邊看起來就很合理。我們找到一位證人,他至少在事發前一個鐘頭看過那個交通錐,交通錐上還有指紋,而且是一大堆。我們在計時器裡的其中一枚硬幣上也找到同一組大拇指跟食指指紋。   他付錢停車?   顯然如此。   羅汀思考了一會兒。   這不合理,他說:辯方會聲稱他放交通錐只是單純想佔位置,雖然這麼做很自私,但他是清白的,再說那枚硬幣可能是好幾天前就投進計時器的。   艾默森笑了。警方有警方的思考模式,律師也有律師的思考模式。   不只這些,他說:他停車後,還走進新擴建區,在好幾個地方留下鞋子跟衣服的痕跡,而且他身上也沾了水泥灰,說不定還沾了很多。   羅汀搖頭。這只能證明他在前兩個星期內去過那裡,就這樣而已,證據不夠充足。   我們能從三個方面鎖定他使用的武器。艾默森說。   這句話就讓羅汀感興趣了。   他打偏了一發子彈,艾默森說:結果射進水裡。你猜這表示什麼?彈道實驗室就是這樣試射槍枝的。他們將子彈射進長方形水槽,裡頭的水會讓子彈停下,不受到任何碰撞傷害。我們有了一顆完整的子彈,上頭有完整的膛線,就能查出是從哪一把槍擊發的。   你能找到那把槍嗎?   我們在牆上發現了他槍管摩擦留下的漆痕。   那很好。   當然,等我們找到那把步槍,就能比對上頭的漆跟刮痕,就像驗DNA 一樣準確。   何時能找到那把槍?   我們發現了一個空彈殼,上頭有擊發後彈出時摩擦的刮痕。也就是說,我們有子彈以及彈殼,用這兩樣東西就能指認出犯罪的武器,從牆上的漆痕可以指認出停車場的犯罪地點,而犯罪地點上有兇手衣物留下的證據。   羅汀沒有說話,艾默森知道他在思考審判的事,科學證據有時不太具說服力,因為其中缺少人的動機。   彈殼上面有指紋,他說:是兇手在填彈時留下的,而這組指紋跟計時器裡那枚硬幣一樣,也跟交通錐上頭的相同。因此我們可以將這起犯罪連結到那把槍上,再把槍跟子彈連結起來,然後再將子彈跟那傢伙連結起來。懂了嗎?一切都有關聯,兇手、槍、犯罪,簡直無懈可擊。   監視錄影帶有拍到車子離開嗎?   車子正好在第一通報案電話的九十秒之後開出去。   那像伙是誰?   只要等指紋資料庫比對出來就知道了。   那也要資料庫裡有他的檔案才行。   我認為他曾是軍隊裡的狙擊手,艾默森說。所有軍人資料都在資料庫裡,要找到他只是時間上的問題而已。      整段時間總共花了四十九分鐘,一位文書人員敲門後進了辦公室,手裡拿著一張紙,紙上列出姓名、地址,以及這個人的背景,還有系統裡所儲存的一切相關資料,包括駕照的相片。艾默森接過紙張,看過一遍,然後再看一遍,接著露出笑容,就在第一顆子彈擊發的六個鐘頭後,情勢便控制住了。一定要破案。   他叫詹姆斯.巴爾。艾默森說。   辦公室裡一片沉默。   今年四十一歲,住的地方離這裡二十分鐘車程。他在美國陸軍服過役,十四年前榮退。他是位專業軍士,我敢說他的專業一定是狙擊手。監理站的人說他有輛開了六年的道奇休旅車,是米黃色。   他把桌面上的資料推向羅汀,羅汀拿起來,仔細看了一遍,然後再看一遍。艾默森看著他的眼睛,看他思考著兇手、搶、犯罪,這就像看到賭城吃角子老虎機裡的三顆櫻桃花色連成一線。叮叮叮!確實中獎了!   詹姆斯.巴爾,羅汀緩緩地說,像在品嘗這幾個字。他抽出資料裡的駕照相片盯著看。詹姆斯.巴爾先生,您有大麻煩囉!   阿門。艾默森說。他正等著對方的稱讚。   我會去申請授權,羅汀說:申請將他逮捕,並檢查他的房子跟車子。那些法官一定排隊等著簽名的。   他離開辦公室後,艾默森便致電局長告知這個好消息,局長說他會安排隔天上午八點召開記者會,還叫艾默森到場上台。艾默森把這當作對他的恭維,儘管他並不怎麼喜歡面對媒體。      雖然授權令不到一個鐘頭就下來了,但逮捕行動卻花了三個鐘頭規劃。一開始由便衣警察先去監視,確認巴爾在家。他家是間很普通的單層平房,屋況不怎麼好,但也不至於不能住人。壁板上的漆已經舊了,柏油車道則是新鋪的,屋子裡燈光亮著,客廳裡有部電視機正在播放。便衣從一扇亮燈的窗戶認出了巴爾,家裡好像只有他一個人。接著,他似乎是要上床睡覺,因為屋裡的燈都熄了,電視也關了,變得非常安靜。所有人暫停片刻,要進屋逮捕一個有武器的人,可得仔細做好計畫才行。接下來就是霹靂小組的任務了,他們利用從市府拿來的分區地圖,做了跟平時出任務時差不多的規劃:先隱蔽地包圍四周,房子前後安排優勢警力待命,然後兩組人馬同時從前後門攻堅。由於艾默森被交付這個直接逮捕嫌犯的工作,所以他身上穿了全副武裝,還戴著一個借來的頭盔。   一位助理檢察官會跟在他身邊,確保整個過程合法,他們可不想讓辯方律師抓到任何把柄。附近也有一組醫護人員待命。此外,由於鑑識人員推論屋內有狗,所以兩位警犬組的組員也會跟著進去。整個行動共計有三十八人參與,而每個人都相當疲累。他們之中大部分人都已連續工作了十九小時,除了自己原來的工作,還要加上現在的超時。四周彌漫著十分緊張的氣氛,大家都知道,任何人都不會只有一把自動武器。假使某個人已經有一把槍,那他一定還會有其他武器,或許是全自動機槍,也可能是手榴彈或炸彈。   不過,這次的逮捕行動簡直就跟到公園散步一樣輕鬆,詹姆斯.巴爾幾乎是陷入熟睡,他們在凌晨三點破門而入,發現他自己一人躺在床上。十五人全副武裝站在他的臥室裡,拿著十五把衝鋒槍和十五支手電筒對著他,他卻沒有醒來。霹靂小組的指揮官扯掉他的被子跟枕頭,檢查裡面是否藏有武器的同時,他才稍微移動一下身體。沒有找到任何武器。他睜開眼睛,咕噥著像是在抱怨搞什麼?然後又蜷縮著身體繼續睡,他是個大塊頭,白皮膚,全身的黑色毛髮正開始轉灰,身上的睡衣似乎太小了。他看起來很放鬆,外表比四十一歲要老一點。   他養的是隻老混種狗,被他們吵醒後,便搖搖晃晃不甘願地從廚房走進來。警犬組的人立刻把牠抓住,直接帶回卡車上。艾默森拿下頭盔,擠進聚集在小臥室裡的人群,他看見床頭櫃上有瓶四分之三滿的威士忌,旁邊還有個也是四分之三滿的橘色藥瓶。他彎下腰看清楚,安眠藥,是合法取得,藥是最近開的,開給一個叫蘿絲瑪莉.巴爾的人。標籤上寫著:蘿絲瑪莉.巴爾,失眠時服用一顆。   蘿絲瑪莉.巴爾是誰?助理檢察官問:他結婚了嗎?   艾默森環顧房內。看起來不像。   他想自殺嗎?霹靂小組的指揮官問。   艾默森搖頭。那得把整瓶藥都吞下去才行,再加上整瓶的威士忌。我猜巴爾先生只是今晚睡不著而已,畢竟他可忙了一天。   房間裡空氣很污濁,聞起來是髒被單跟巴爾沒洗澡的味道。   我們得小心點,助理檢察官說:他現在沒有正常行為能力,他的律師會說他無法完全理解我們向他宣讀的權利,因此我們不能讓他說半個字,要是他說了話,我們也不能聽進去。   艾默森呼叫醫護人員,要他們檢查巴爾,確定他不是假裝,也確認他沒有生命危險。醫護人員忙了幾分鐘,聽他的心跳、檢查脈搏、查看藥瓶上的標籤,他們做出的結論是,他很健康,只是想睡覺而已。   這人有精神病,霹靂小組指揮官說:簡直沒有半點良心。   確定是這個人沒錯嗎?助理檢察官問。   艾默森在椅子上發現一條西裝褲,在口袋裡翻到一個小皮夾,拿出駕照,姓名正確,地址正確,照片也沒錯。   就是他。他說。   我們不能讓他說半個字,助理檢察官又說一遍。這件事可別有什麼閃失。   我還是要對他宣讀權利,艾默森說:各位,記下來吧。   他搖搖巴爾的肩膀,對方只是半開著眼,接著他便把該宣讀的權利說完,告訴巴爾有權保持緘默,有權找律師等等。巴爾試著集中精神,不過沒有成功,又閉上眼睛睡著了。   好了,帶走吧。艾默森說。   他們用一塊毛毯裹著他,由兩位警員把他拖出屋子抬上車。助理檢察官與一位醫護人員也跟著搭同一輛車。艾默森留在屋裡,開始搜查。他在臥室的衣櫃裡找到那件磨損的藍色牛仔褲,縐膠鞋則整齊擺在衣櫃外的地上,這兩樣物品上沾滿了灰塵。風衣在大廳的壁櫥裡,米黃色休旅車停在車庫內,有刮痕的步槍放在地下室,跟其他好幾把槍一起擺在一組壁架上。壁架下方有個長凳,上頭放著五把九釐米口徑手槍,以及好幾盒彈藥,其中包括半盒由湖城兵工廠製造的M852子彈,是點三○八口徑168gr空尖艇尾型彈頭。在彈藥盒旁邊有幾個裝著空彈殼的玻璃罐。艾默森心想,這些應該是要拿來回收利用,以手工裝填的。在最靠近長凳前緣的玻璃罐裡,只裝著五顆空彈殼,都是湖城兵工廠製的黃銅彈殼,玻璃罐的蓋子還沒蓋上,看來這些彈殼是最近有人匆忙丟進去的。艾默森靠過去嗅了一下,有火藥味,不像擺了很久。   艾默森在凌晨四點離開詹姆斯.巴爾的房子,讓法醫徹底檢查整間寓所。他先跟手下聯絡,知道巴爾自己在囚室裡睡得很好,還有醫護人員全天候監督身體狀況。於是他回家先小睡兩個鐘頭,再起來沖澡換裝,準備參加記者會。   記者會讓在場的記者全都大失所望,新聞要的是兇手仍在潛逃,仍然在城裡出沒,躲藏在陰暗角落,對所有人造成極大威脅。新聞要的是恐懼,要讓大家覺得就連去加油、逛街或上教堂這種日常小事都變得很危險。所以安.雅尼在聽到警方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緝捕到嫌犯之後,心情簡直掉到了谷底,她也知道聯播總部的人會怎麼想。沒什麼好報的,都過去了。事實上,這是昨天的新聞了。反正這本來就不怎麼重要。兇手只是個來自城裡,笨到在犯案當晚就落網的怪人而已。說不定他平常只會喝喝啤酒,還跟表妹上床。根本不是什麼邪惡至極的人。她大概只能再上聯播網報導一次新聞插播,簡述一下案情,告訴大家兇嫌已遭逮捕,然後就什麼都沒了,又要再回到沒沒無名的生活。   雅尼雖然很失望,不過她將情緒隱藏得很好,她照例提出幾個問題,語氣也帶著讚揚之意。記者會進行到一半時,她開始構思起新的主題,新的報導。民眾一定會認為警方這件案子破得很漂亮,而兇手才不是怪人,不一定要把他報導成怪人,她可以說他是個真正的大壞蛋,但警方更厲害。這裡的警方辦事效率一級棒,先前在東西岸發生過的幾件重大案子,當地警方可都花了好一段時間才偵破。這個報導會有看頭嗎?她開始在腦中設想新聞標題了。就叫全美最快?然後跟全美最讚做搭配?   局長在台上講了十分鐘左右,接著就把位置讓給艾默森。艾默森詳細地將兇嫌的身分與背景告訴大家,他一本正經報告著。只講述事實,小姐。他概述了調查過程,然後回答問題,絲毫沒有自吹自擂之意。安.雅尼感覺他是認為警方運氣很好,調查這案子時獲得比平常更多的線索。   接著換羅汀上台,他說得好像警方只是參與了某場小規模戰鬥,而真正的工作現在才要開始,他的檢察官辦公室會注意所有細節,做出必要舉動。還有,對,沒錯,雅尼小姐,他認為案情已經非常明確,因此他當然會對詹姆斯.巴爾求處死刑。      星期六上午九點,詹姆斯.巴爾在藥物造成的宿醉中醒來,警方立刻採集他的指紋,並向他宣讀權利,而且還宣讀了兩遍。他有權保持緘默,也有權找律師。結果他選擇保持緘默,很少人會做出這種選擇,也很少人能真的做到。一般人通常都克制不了想說話的欲望,不過詹姆斯.巴爾克服了,他從頭到尾緊閉雙唇,不發一語。很多人試著跟他交談,但他就是不回答,完全不回應,連半個字都沒說。然而艾默森對這種狀況卻不怎麼緊張,其實,他倒希望巴爾什麼也別講。他想提出確鑿的證據,讓巴爾不必招供就能定罪,只要辯方指控他們是以脅迫或混淆的方式來逼嫌犯招供,供詞的效力就會變得十分薄弱,因此他學到了要讓證據說話,供詞只是錦上添花而已。收錄供詞是他最不想採取的方式,除非完全沒轍了才會這麼做。這可不是電視上的警匪片,那種嚴刑逼供都是假的。所以,他還是會先保持距離,讓鑑識人員慢慢採集必要的證據。      詹姆斯.巴爾的妹妹還沒結婚,目前在市中心一棟公寓大樓裡租屋居住。她名叫蘿絲瑪莉,和城裡其他人一樣,對這次槍擊事件感到痛心而且震驚。星期五晚上,她看到了新聞,星期六早上再打開電視時,她聽見一位警探說出她哥哥的名字。一開始她以為是錯覺,自己可能聽錯了,可是那人卻一直重複提到這個名字。詹姆斯.巴爾,詹姆斯.巴爾,詹姆斯.巴爾。她立刻哭了起來,起先是因為感到慌亂而流淚,接著是因為害怕而流淚,最後是因為憤怒而流淚。   她勉強讓自己冷靜,開始動了起來。   她在一間有八人規模的律師事務所當祕書,而她的工作跟小城市裡大部分公司祕書一樣,什麼都做一點。她的待遇相當不錯,薪水雖然不是很高,但還有其他好處,其中一項就是完整享有各種福利,另一項就是大家都稱她為律師助手,而不只叫她祕書。還有另外一項,就是事務所會免費替其雇員或雇員家屬處理法律事務,完全不需任何回報。所謂的法律事務,其實大多也只是立遺囑、認證遺囑、辦理離婚,或者跟保險公司周旋一下小車禍的理賠而已。事務所指的可不是替哪位雇員的哥哥打官司,替他洗刷狙擊殺人的可怕罪名。這她也清楚,但她認為自己還是得試試,她很了解她的哥哥,她知道他不是兇手。   她先聯絡了一個事務所的合夥人,打去他家裡,不過他的專長是稅務方面,於是他打給事務所的刑事訴訟律師,訴訟律師又打給另一位專職管理的合夥人,這名合夥人接著便召集大家開會。午餐時間,所有人都到城郊一間俱樂部裡商討這個案件。一開始,大家只是討論著如何技巧性地拒絕蘿絲瑪莉.巴爾的要求,這可不是他們有辦法辯護的案子,或者該說這可不是他們想接的麻煩事,這牽涉到許多公共關係的問題。於是,大家很快達成共識,不過他們就像個大家庭,而蘿絲瑪莉.巴爾又是個很好的雇員,也替他們工作了好幾年。他們知道她沒有錢,因為她的稅務就是他們處理的,他們猜她哥哥應該也沒錢,雖然說憲法有保障,能替她哥哥找律師,但他們對公設辯護律師的評價可不怎麼高。因此,他們陷入道德上的兩難。   解決這問題的是事務所裡的訴訟律師,他叫大衛.查普曼,是個辛勤工作餬口的老江湖,而他正好認識檢察官辦公室的羅汀。他跟羅汀可是熟得很,他怎麼可能跟他不熟。他們是同類,在同樣的背景下長大,也在同樣的領域裡工作,只是站在不同邊而已。於是查普曼走進吸菸室,拿起手機打到羅汀家,他們兩個好好談了一會兒。接著,查普曼回到座位上。   成定局了,他說:巴爾小姐的哥哥一定會判有罪,羅汀這案子辦得就像教科書上寫的一樣完美。該死,搞不好這案子哪天真的會寫到教科書上,一切該有的證據他都有了,被告完全沒有翻身的機會。   他沒騙你吧?管理合夥人問。   他不可能糊弄老朋友的。查普曼說。   所以呢?   我們只能請求減刑,如果能把注射處死減輕至終身監禁,那就是最大的勝利了,這也是巴爾小姐所能期待的最好結果,或者該說是她那該死的哥哥所能期待的最好結果了。   辦這案子會有多複雜?管理合夥人問。   只要參與審判階段就好了,因為他一定得認罪。   你願意處理這件事?   如果情況許可。   我們要花多少鐘點來處理?   不多,老實說沒什麼我們能做的事。   要用什麼理由申請減刑?   我猜他應該是波灣戰爭的退伍軍人,所以可能受到了什麼化學製品的影響,要不就是有某種晚發型的創傷後症候群。也許我們還能事先徵得羅汀同意,說不定午餐過後就能辦好了。   管理合夥人點點頭,然後轉身面向稅務律師。跟你的祕書說,我們會盡全力幫助她哥哥。      警方很快就將巴爾從警局拘留室移送至郡立監獄,連他妹妹或查普曼都還沒機會能見他一面。獄方收走他的毛毯跟睡衣,給了他紙製內衣褲,一套橘色連身外衣褲,還有一雙洗澡用的橡膠拖鞋。相較之下,拘留所可比郡立監獄舒適多了。這裡的空氣彌漫著臭味,到處都很嘈雜。監獄內人滿為患,平時在街頭上那種幫派或種族間的對立氣氛,到了這裡變得更加濃烈。一間牢房裡要塞三個人,獄卒的人力非常短缺,大家都把剛進來的囚犯叫新人,在這沒人會罩他們,他們得自求多福才行。   不過,由於巴爾曾經待過軍隊,因此他受到的文化衝擊倒不像其他新人那麼大。他撐了兩個鐘頭後,就被帶到一間訪談室,某個人告訴他有位律師在等他。所謂的訪談室,就是一個沒有窗戶的小隔間,裡面只有一張桌子跟兩張椅子,全部都用螺栓鎖在地上。有個傢伙就坐在其中一張椅子上,他覺得對方似乎滿面熟的,桌面上放了一部攜帶式錄音機,看起來像是隨身聽。   我叫大衛.查普曼,對方說:我是位刑事訴訟律師。總之就是律師,你妹妹在我的事務所上班,她要我們幫你的忙。   巴爾沒說話。   所以我才來找你。查普曼說。   巴爾沒說話。   我會將我們的談話錄起來,查普曼說:當成紀錄。我想你不會反對吧?   巴爾沒說話。   我們好像見過一次面,查普曼說:應該是某年的聖誕派對吧?   巴爾沒說話。   查普曼等了一下才開口。   有人跟你談過控告的事了嗎?他問。   巴爾沒說話。   那些可是非常嚴重的控告。查普曼說。   巴爾還是保持沉默。   如果連你都不想幫自己,那我也幫不上忙了。查普曼說。   巴爾只是盯著他看,就這樣靜靜坐了好幾分鐘,然後他才向前傾身對著錄音機說話,這是他自昨天中午以來第一次開口。   他說:他們抓錯人了。   他們抓錯人了。巴爾又說一次。   那就告訴我真正的兇手是誰。查普曼立刻做出反應。他可是法庭上的老手,知道怎麼掌握會談。問題,回答,問題,回答。這就是讓人願意開口的方式。只要對方跟著這種對談節奏,就會全盤托出了。   可是巴爾卻又沉默下來。   我們把話講清楚吧。查普曼說。   巴爾沒回答。   你否認這是你幹的?查普曼問。   巴爾沒說話。   是嗎?   沒回應。   罪證確鑿,查普曼說:恐怕沒有轉圜餘地了。你最好別裝傻,我們要討論一下你為什麼要幹這種事,這才能幫助事情進展。   巴爾沒說話。   你想要我幫忙嗎?查普曼說:還是不想?   巴爾沒說話。   也許是你過去戰時的經驗促使你這麼做?查普曼說:或者是創傷後症候群的影響,要不然就是某種精神問題,我們要找出動機才行。   巴爾沒說話。   否認可不是聰明的舉動,查普曼說:證據都很充足。   巴爾沒說話。   你最好不要否認。查普曼說。   替我找傑克.李奇。巴爾說。   誰?   傑克.李奇。   他是誰?你朋友嗎?   巴爾沒說話。   是你認識的人?查普曼說。   巴爾沒說話。   你以前的熟人?   把他找來就是了。   他在哪裡?他是誰?   巴爾沒說話。   傑克.李奇是醫生嗎?查普曼問。   醫生?巴爾重複他的話。   他是醫生嗎?查普曼說。   巴爾不再說話,他只是站起來,走到門口敲門,讓獄卒帶著他回到擁擠的牢房去。      查普曼安排了一個會議,讓蘿絲瑪莉.巴爾跟事務所請的一位私家偵探到他辦公室碰面。那位私家偵探是個退休警察,替城裡大部分律師事務所工作。他們全都雇他來調查案件,他是有執照的私家偵探,名叫法蘭克林。他一點也不像電視上演的那種偵探,他平常做的事就只是坐辦公桌,從電話簿跟電腦資料庫中搜查線索。他不會外出辦案,身上沒帶槍,也沒戴偵探帽,然而無論是查證或追蹤逃債者,他都是此地的頂尖高手,而且他在警局裡也還有很多朋友。   證據很明確了,他說:我是這麼聽說的。帶頭辦案的是艾默森,是個值得信賴的人,羅汀也是。不過他能信賴的地方跟艾默森不一樣,艾默森很剛強,但他是個懦夫。除非已經鐵證如山,否則他們兩個都不會對案情這麼樂觀。   我就是不相信他會做出這種事。蘿絲瑪莉.巴爾說。   嗯,其實他似乎也不承認是自己幹的,查普曼說:至少就我目前的理解是這樣。他還說要找個叫傑克.李奇的人,我想他應該是認識或曾經跟這傢伙很熟,你們聽過這名字嗎?知道他是誰嗎?   蘿絲瑪莉.巴爾搖搖頭,查普曼將傑克.李奇這幾個字寫在紙上,推給法蘭克林看。我猜他可能是個精神科醫師,在我跟巴爾提到這件案子已經罪證確鑿時,他就說了這名字,所以這個叫李奇的人也許能幫助我們向法庭請求減刑,也許他以前治療過巴爾先生。   我哥哥從沒看過精神科醫師。蘿絲瑪莉.巴爾說。   妳確定嗎?   沒錯。   他來城裡多久了?.   十四年,退伍之後就來了。   你們親近嗎?   我們住在同個屋簷下。   他家?   蘿絲瑪莉.巴爾點頭。   可是妳現在已經不住那裡了。   蘿絲瑪莉.巴爾別過頭。   對,她說:我搬走了。   會不會是妳哥哥在妳搬走後去看過精神科?   他會告訴我的。   好吧,那以前呢?當兵的時候呢?   蘿絲瑪莉.巴爾沒說話。查普曼轉頭看著法蘭克林。   所以李奇可能是他當兵時的醫生,他說:也許他有關於巴爾受過創傷的資料,說不定能幫我們大忙。   法蘭克林收下寫著名字的紙條。   那我會把他找出來。他說。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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