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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9 擺平違規者

潛規則 吳思 14585 2023-02-05
清官究竟在娜裡?清官光榮地犧牲了,成了大家的好榜樣。同流合汙的利益和風險與當清官的利益和風險比較,究竟哪頭大?   【山西官場危機】   清道光十九年(一八三九年)年底,山西官場出現危機:介休縣一位姓林的縣令向省政府遞交了一份報告,告發一串高級官員的違法亂紀行為,並懇請將報告轉奏皇上。林縣令的揭發屬於正式公文,不是可以隨便扣壓的告狀信或匿名信,省長不能隱瞞不報。可是林縣令的揭發實在叫人看了害怕。他揭發的內容共二十二項,其中最要命的一條,竟是告發欽差大臣接受厚禮①。   林縣令揭發說,在欽差大臣來山西的時候,比如前不久湯金釗大學士和隆雲章尚書分別駕到,總要由太原府(類似現在的太原市政府)出面,以辦公費的名義向山西藩司(近似省政府,主管財稅和人事)借二萬兩銀子招待欽差。事後,再向下屬攤派,每次攤派的數目都有三五萬兩銀子。

  三五萬兩銀子不是小數。當時福建一帶家族械鬥,僱人打架,一條人命不過賠三十兩銀子,這三五萬兩銀子可以買上千條人命。當時在江南買一處有正房有偏房的院子,價格不過一二百兩銀子,這三五萬兩可以買二三百處院子。若以糧價折算,這筆款子大約在四千萬新台幣上下。同時,林縣令所告的大學士更是舉足輕重的人物,其地位近似現在的政治局候補委員或國務委員,尚書也是中央政府的正部長那時候中央政府可只有六個部,不像現在有好幾十。   林縣令揭發的問題,其實是一項地方官員與欽差大臣交往的潛規則,當時叫做陋規。陋規二字,在明朝的文獻裡便經常出現了,而陋規二字所指稱的行為,在春秋戰國時代便不稀罕了,堪稱源遠流長。陋,自然不好明說,說起來也不合法,但雙方都知道這是規矩,是雙方認可的行為準則,是彼此心照不宣的期待。欽差一出京就知道會有這筆收入,地方官員也知道欽差得了這筆收入,會儘量關照本省,凡事通融,至少不會故意找麻煩。送錢的具體方式也隨著時代演變,原來是作為盤費交給欽差帶走,後來欽差不肯帶了,地方便等他們回京後通過匯兌送到家裡。總之,雙方配合早已默契,違規才是意外。大概正由於這種習以為常,太原府的領導們也就放鬆了警惕,竟然親筆給下屬寫信,要求攤派款項,並送太原府匯總。林縣令手裡拿著這些證據,其中包括首道姜梅(類似太原市委書記)的親筆信,真稱得上鐵證如山。

  此外,藩司(即布政使司,近似現在的省政府)在給縣裡辦事的時候,經常索取額外費用,收取各種名目的好處費。在中央這叫部費(如今大概叫跑部費,不如古稱簡潔),在地方則統稱使費。這一切都是官場中的潛規則,是心照不宣的內部章程,如今全被林縣令抖摟出來了,並且有藩司官吏開出的收據為證,誰也別想抵賴。   據說,藩台(布政使,近似省長,為二把手)張澧中接到林縣令的揭發,一連數夜睡不著覺。這些事都有他的份,奏到皇上那裡,肯定沒他好果子吃。可是擅自扣壓給皇上的奏章,恐怕罪過更大,最終也未必捂得住。經過幾個不眠之夜的權衡,不得已,張澧中向楊國楨巡撫(近似山西省省委書記,一把手)請示彙報。   楊巡撫剛調到山西不久,正在雁北視察。看了張省長的彙報材料,很是驚愕不是為欽差費和使費驚愕,而是為山西官員的不上路而驚愕連官場共同遵守的陋規都要告發,山西官員未免也太生了點。楊巡撫把張藩台的彙報給陪同他視察的朔平知府(近似現在的雁北地區行署專員)張集馨看了,問道:山西的吏風怎麼如此荒謬呀?張集馨清楚山西官場上這段恩怨的內幕,答道:這是激出來的。

  【不能白守規矩】   介休的林縣長並不是埋伏出擊的清官,也不是生瓜蛋子。他是個老滑的官吏,很懂得官場上的潛規則,也認真遵守這些規矩。領導讓他攤派,他就攤派,上級部門索取好處,他就送上好處,並沒有抗拒的意圖。但是上級領導卻有不守規矩的嫌疑。   幾個月前,山西接到皇帝的一道指示,說據汪御史(近似現在中紀委的處長)彙報,平遙縣大盜張金鈴的兒子結夥輪姦婦女,姦後將女人的小腳剁下,如此重案地方官卻不緝拿嚴辦。皇帝命令立刻嚴拿懲辦。接到皇帝的命令,山西立刻緊急行動,委派張集馨去平遙介休一帶調查處理。   據張集馨說,他去介休調查的時候,林縣令送這送那,他本人一概不要。林縣令再三苦求,他才收下一兩種食物,其他東西全部推掉。由此可見,林縣令是很懂規矩的。送禮還要苦求人家收下,這正是規矩的一部分,目的是讓領導實利和面子雙豐收,既當婊子又立牌坊。張集馨描繪說,因為他只收下一兩種食物,林令以為東道缺然,心甚不安。這更證明林縣令懂規矩。他知道怎樣做東道,人家不讓他遵循東道的規矩就不安心,可見這規矩已經深入心底。

  不過,對方不按照規矩收禮也暗示著另外兩種可能,第一是人家要公事公辦、不徇私情。御史已經告地方官失職了,公事公辦當然令人擔憂。第二種可能是嫌你送得少,要敲你一筆狠的。這便是危險的跡象了。張集馨明白林縣令的擔憂,遇到輪姦剁足案之外的百姓上訪控告,一概按常規送交林縣令的上司,自己並不插手,毫無搜羅敲詐理由的意思。於是林縣令的顧慮打消了,感到自己欠了張集馨的情。這種領情再一次證明了林縣令懂規矩:他承認,人家本來是應該多吃多佔、收禮受賄的。   輪姦剁足案很快就有了結果。大盜張金鈴的兒子被拿獲了,但是只承認盜竊,不承認輪姦剁足。張集馨查了報案記錄,訪問了鄉紳,也說沒有這種案子。查來查去,瞭解到一個傳聞,說介休縣某貢生的女眷花枝招展地在村裡看戲,被盜賊看中,尾隨入室強姦,最後還把女人的弓鞋脫走了。張集馨又傳來貢生,反覆開導,貢生只承認家裡被盜,堅決不承認有輪姦之類的事。

  這案子本來就可以結了。但皇上交辦的案子,查來查去卻說沒那麼回事,不過是一起尋常的盜竊案,總有不妥的感覺。正好原山西巡撫去世,新的一把手接任,下令再查。二把手張澧中藩台接受了任務,委派他信任的虞知府赴介休調查,這一查就查出了毛病。   卻說虞知府到介休後,百般挑剔,要這要那,日夜縱酒,甚至挾優宿娼。這一切林縣令都忍了。畢竟人家是來查自己的,處理此事的權力在人家手裡,要什麼給什麼就是。鬧了兩個月,得出的結論與張集馨並無不同,虞知府也玩夠了,滿載而歸。回到省裡,向皇上寫了彙報,大意是事主只承認盜,不承認姦。這關係到兩家的臉面,一經供認,鄉里鄉親難以見人。反正盜犯已經問斬,輪姦屬實也不過如此了,建議就此結案。皇上同意,還誇獎說辦得好。

  如此說來,介休的林縣令並沒有隱瞞失職之處,自然不該處分。但是御史既然告了,總要給人家一個面子,虞知府就攛掇張藩台把林縣令在另外一起案子上隱瞞不報的錯誤附帶上奏,結果中央下令,將林縣令斥革。林縣令雞飛蛋打,白守規矩了,白白巴結上司了。   林縣令的反擊是極其凶悍的。我們知道他憑著鐵證揭發了欽差大臣,揭發了省政府,揭發了太原府。他還揭發了虞知府,並且把幫助虞知府找娼妓的差人的供詞,把虞知府嫖過的娼妓的供詞一併搜集齊全,顯示出很高的專業水平。只要把林縣令的報告往北京一送,山西乃至全國就要興大獄了。   【危機處理】   在官場中,違背潛規則的現象並不常見。我在讀史書時留心搜集數月,收穫寥寥。時間長了,我也想通了其中的道理。違背潛規則,意味著互動中的某一方要擅自漲價或者壓價。這不是小事,簡直就是搶劫錢財。除非雙方的造福或加害能力發生顯著變化,潛規則是不能隨便修改違背的。而帝國體制延續兩千多年,利害格局已經相當穩定。雙方都認識到,遵守這套成規對自己最有利。這就好比交易,一個願買一個願賣,不成交對雙方都沒有好處。既然是交易,拿人錢財就要替人消災。拿了人家的東西還要害人家,對無力反抗的小民可以,在官場上則難免遭到報復。

  在虞知府與林縣令的關係中,林縣令已經盡了東道的責任,連娼妓都幫他找了,虞知府還要攛掇張藩台出賣林縣令,從潛規則的角度說,這就是虞知府不對。   在張藩台與林縣令的關係中,林縣令也算小心伺候了。省政府辦事索取使費,介休就老老實實地給,並沒有說三道四。招待欽差大臣本來並不是林縣令的直接責任,欽差大臣得了數萬兩銀子,只能領幾個省市領導的人情,絕對不會領他林縣令的人情,但是上級攤派下來,林縣令並沒有說二話。他買的是省市領導的面子。既然林縣令已經盡到了在陋規中的責任,並沒有露出公事公辦的臉色,省市領導也就有義務替他擔待遮掩,不能再擺出公事公辦的架勢。既然如此,怎麼可以把他的小錯誤賣給御史呢?從潛規則的角度說,這又是張藩台的不對。

  總之,儘管從表面看來林縣令違規了,好像他不懂規矩,揭發了欽差大臣與山西幾位領導人的私下交易,但在本質上,並不是林縣令違規,相反,他的所作所為正是維護潛規則的尊嚴,他要懲罰違規者。出賣欽差大臣只是一個間接的連帶,一張懲罰違規者的王牌。   遭到林縣令的重擊,張藩台很快就清醒過來,他立刻決定向七品芝麻官低頭。在向一把手楊巡撫彙報的同時,張藩台和姜首道(太原一把手)與林縣令談判,答應賠他一筆巨款,補償被斥革的損失,也請他認個錯,撤回上訴。張藩台肯出的鉅款數目是一萬兩銀子,虞知府激變責任最重,一個人掏三千兩,其餘七千兩由張藩台、姜首道和太原的王知府分擔。   以當時中央規定的糧價折算,一萬兩銀子將近八百萬新台幣,數字不算小了。我不清楚道光年間捐一個縣令的官價是多少,但我知道清朝同治年間,也就是此事發生的二三十年後,買一個縣令只要三千兩銀子②。由此看來,林縣令賺了不少,但是他仍然不幹。幾經周折,雙方終於達成協議:林縣令宣稱介休財政虧空巨萬,張藩台和姜首道答應由後任承擔這筆虧損。按照清朝的正式的規矩,林縣令的虧空要由他自己賠補,賠不起就要抄家。現在林縣令不用賠了,等於又得了一萬兩銀子。對張藩台一方來說,這個方案的好處是不用自己掏腰包,麻煩是需要找一個肯頂著這筆巨額虧損接任介休縣令的冤大頭。姜首道找到了這樣的大頭,名字叫多瑞,一切問題便迎刃而解。

  於是,林縣令認錯撤訴,姜首道則出面向一把手楊巡撫彙報,說事已查明,不用入奏皇上了。楊巡撫看了彙報,對張集馨說:姜首道等人既然已經查辦明白了,我也不願入告。一旦入奏皇上,張藩台恐怕不能不受連累。不過這攤派欽差費一項,事關重大,必須再查,以免後患。楊巡撫委派張集馨和葉名琛專查這筆款子。   我以為楊巡撫的決定是非常英明的,這事不能就這麼完了。林縣令憑著幾封信,把山西的省領導們折騰得焦頭爛額,用兩萬兩銀子才算把事擺平,這分明樹立了一個危險榜樣,想學習林縣令的人還有多少?這種地雷一般的、一旦處分下級官員就會爆炸的信件還有多少?花多少銀子才能擺平?留著如此重大的隱患,省領導還怎麼當?   張集馨受命之後,與葉名琛商量了一個清除地雷的辦法,其名義之嚴正,構思之巧妙,清除之徹底,直叫我看得目瞪口呆,拍案叫絕。張集馨聲稱,此事固然不能因為林縣令說一句話就信以為真,也不能因為林縣令認一個錯就斷定全無。因此,特為此事通知山西全省各級政府,凡攤派過欽差費的,立刻要據實上報。沒有攤派過的,也要出具切實的書面保證,加印蓋章,送省備案。

  試想,林縣令與領導翻臉時是什麼處境?他已經被中央下令斥革,整個成了無產者,再沒什麼可損失了。現在的各級領導又是什麼處境?他們最要緊的是保官和升官,誰願意拿自己的前程冒險,像綁票的土匪一樣敲詐領導?果然,張集馨很快就收到了下屬各級政府蓋了大印的保證書,全省皆無攤派問題。地雷報廢了,危機擺平了。   【京官層的生意】   如果把官場上的潛規則體系比喻為一座大樓,那麼,這座大樓始終躲藏在堂皇的正式規則大廈的陰影中,而上述事件不過是在灰暗大樓的一個高層套間裡鬧了幾個月的一段小事。大樓裡還有許多樓層和許多房間,那裡邊的人們每天過著平凡多於熱鬧的日子。在大樓外邊的院落裡,也不時上演一些精采的劇目。   全面描繪潛規則大樓內外及其悠久歷史,遠非本文所能勝任,但我們不妨隨張集馨在西北角的樓梯上轉幾層,看看其他樓層和房間的模樣。因為樓層和房間太多,我只能以靜態描繪為主,迅速瀏覽一遍部分房間的門窗尺寸,房間裡發生的故事只好簡略或者由前邊的事件代表了。但讀者不難想像,每一間房子裡,都可能演出過精采紛呈的戲劇。   道光二十五年(一八四五年)正月十七日,上述危機過去五年之後,四十五歲的張集馨接到皇上的任命,出任陝西督糧道。這個官是著名的肥缺,近似現在的陝西省軍區後勤部主任,勉強也可以叫省糧食局局長,主要負責徵收、保管和供應西北地區的軍糧。俗話說過手三分肥,陝西糧道每年過手糧食二十萬石(約一萬五千噸),他該有多肥?又該如何分肥③?   我得先聲明一句:張集馨不是貪官,按照官場的真實標準衡量,他的操守要算相當不錯。這一點就連皇上也很讚賞。在接到任命的第二天張集馨拜見皇上,皇上說:聽說你的操守甚好,前幾年申啟賢(山西一把手)年終密考,還稱讚了你的操守。此去陝西,你更要堅持,老而彌篤,保持人臣的晚節。張集馨表示:謹遵聖訓。   拜領皇帝的教導之後,張集馨開始按照潛規則處理分肥問題。   一般來說,清朝的京官比外官窮。外官有大筆的養廉銀子,其數目常常是正俸的二三十倍,灰色收入也比較多。可是京官對外官的升遷和任命又有比較大的影響,朝中有人好做官的道理並不難懂。於是,在長期的官場交易中就形成了一種交換機制:京官憑藉權勢和影響關照外官,外官則向京官送錢送東西。前邊提到的欽差費就是這類交換的一種。這類陋規的名目還包括離京送的別敬,夏天送的冰敬和冬天送的炭敬。敬的具體份量取決於雙方關係的深淺、京官的用處和外官的肥瘦。   張集馨接到任命時,已經在北京住了四個月,旅費快用完了。他寫道:今得此缺,向來著名,不得不普律應酬。於是大舉借債。他託人從廣東洋行以九厘行息借了九千兩銀子,從山西錢莊借了五千兩銀子,又從同事和朋友那裡借了二千兩。張集馨記載道:連同我在京買禮物的數百兩銀子,共用去別敬一萬七千兩,幾乎都沒有路費了。   一萬七千兩這個數字似乎有點嚇人。我們知道這相當於新台幣一千四五百萬,可以買上百處房產或五六百條人命。陝西糧道能有這麼肥麼?此外,用得著如此出血分肥麼?究竟糧道有多肥,我們一會就會看到。至於分肥,從情理推測,掏私人腰包的一方肯定是知道心疼的,張集馨也用了不得不這個詞,想必是無可奈何,不敢不遵守規矩。   這次在北京究竟是如何分肥的,張集馨沒有詳細記載。但兩年之後他調任四川臬司(主管公安司法的副省長),在北京又送了一萬五千兩銀子的別敬,並記下了具體的尺寸:軍機大臣(類似政治局委員)的別敬,每處四百兩銀子;上下兩班章京(類似為軍機處服務的秘書處,共三十二人),每位十六兩。其中有交情的,或者與他有通信聯繫,幫助他辦摺子的,一百兩、八十兩不等;六部尚書、總憲(類似監察部長),每位一百兩;侍郎(副部長們)、大九卿五十兩。依次遞減。同鄉、同年以及年家世好,一概要應酬到。看看這些數字,動輒就出手一兩座宅院,少說也送上半條人命,潛規則所承擔的分配財富的重任,真叫人刮目相看。   在張集馨任上,每年還往京城送炭敬,具體數目未見記載。   我們已經轉完潛規則大樓的京官層,現在隨著張集馨下一層樓梯繼續轉。   【與軍界的交易】   陝西糧道的日常工作是收發軍糧。發放軍糧的程序中包含了重大的利害關係,其中最容易出問題的地方就是糧食質量。這方面的衝突,張集馨剛剛到任就領教了。   張集馨的前任叫方用儀,為人貪婪,卸任前他的子侄和家人在大雁塔下的市場上買了四千石麥殼攙入東倉。這是一個很大的數目,如果用這批麥殼替換出小麥賣掉,用載重量三噸的卡車運,大概要裝一百車,價值高達數百萬新台幣。按說,規模大了便難以掩人耳目,作弊也就不容易得逞後任不肯替前任背這麼大的黑鍋,聽到風聲後通常會拒絕簽字接手。但是與張集馨辦理交接手續的不是方用儀本人,而是代理督糧道劉源灝。代理督糧道是公認的發財機會,如果劉源灝和方用儀辦交接手續的時候拒絕簽字,顯然會失去這個好機會,於是他簽了字,方用儀作弊得逞了。我估計方用儀所以敢如此大規模作弊,正因為他算透了劉源灝的心思。當時有一個流行比喻,叫做署事如打搶。署事就是代理的意思,連打帶搶則是標準的短期行為特徵。這個比喻所描繪的可以叫署事潛規則。   張集馨到任後訪知此事,便拒絕從劉源灝那裡接手簽字。劉源灝苦苦勸說,說倉糧肯定沒有其他方面的虧損短缺的問題,再說方用儀已經回了江西老家,還能上奏皇帝將他調回來處理此事麼?細品劉源灝說服張集馨的理由,其中包含了一個暗示:如果漏洞確實就這麼幾千兩銀子,為了等待方用儀回來重辦交接,公文往來加上路途花費的時間恐怕需要好幾個月,張集馨因等待而蒙受的物質損失恐怕還要超過這幾千兩銀子。如果再算上得罪人的損失,算上在官場中不肯通融的名譽損失呢?換句話說,等待公事公辦的代價太大,不值得,還是認帳合算。張集馨果然被說服了,認了帳。由此反推回去,方用儀離任前決定摻一百卡車麥殼,而不是五十卡車,也不是二百卡車,這分寸實在拿捏到了老謀深算的水平。   按照常規,滿營八旗的官兵每個月分八天領糧。到了領糧的日子,張集馨叮囑部下說:我這是初次放糧,絕對不許像方用儀任上那樣摻假,讓眾官兵輕視我,以後的公事反而不好辦。他指定用好糧倉放糧。   領糧的官兵們來了,他們早就知道方用儀摻麥殼的事,警惕性很高,斷定倉吏帶他們去的倉是麥殼倉。倉吏極力辯解,官兵更加懷疑,圍倉大嘩,堅決不肯在張集馨指定的糧倉領糧。於是糧道方面請官兵自己指定倉庫,沒想到官兵們指定的倉庫,恰好是摻了麥殼的倉庫,開倉一看,官兵們臉色變了,開始互相抱怨。張集馨下令打開剛才指定的倉庫讓他們看,裡面裝的果然是圓淨好麥。最後張集馨下令把這四千石麥殼篩了出去,舖在糧倉的路上,解除了眾兵的懷疑。   八旗的驕兵悍將並不是好惹的。激軍隊鬧事,在任何時代都是很難遮掩的大罪過,糧道不能不小心伺候。   按照程序規定,八旗每月領米之前,糧倉要派官員將米樣送到將軍那裡檢驗。這裡說的將軍是各省駐軍的最高領導、省軍級幹部、糧道要伺候的主要對象。他對糧食質量的態度,對領取糧食的官兵影響極大,將軍稍微挑剔兩句,在第一線領糧的八旗驕兵就能鬧翻天。張集馨說,糧道必須應酬將軍,因為怕他從中作梗。   應酬將軍的方式早有成規。首先,按照規定,將軍和兩個副都統本人的月糧是大米和小米並放,而大米貴小米賤,將軍自然不願要小米,糧道便全給他們大米。這是小事,算不了什麼。其次,將軍和副都統推薦家人在糧道工作,甚至只掛個名,到時候領錢,糧道也照例接受。再次,就是按常規給將軍和其他高級軍官送禮。   清朝官場通行的送禮名目叫三節兩壽。三節是指春節、端午和中秋,兩壽是指官員本人和夫人的生日。陝西糧道送給將軍的三節兩壽數目如下:銀子每次送八百兩,一年五次總計四千兩;表禮、水禮每次八色;門包(給門政大爺的小費,由他分發給將軍的私人助手)每次四十兩,一年二百兩。我不清楚八色表禮和水禮的價值幾何,但每年給將軍的陋規尺寸當在五千兩銀子以上。   在糧食問題上有權說話的軍官還有副都統和八旗協領。糧道也送兩個副都統三節,但沒有兩壽。三節的陋規是每節二百兩銀子,一年六百。此外還有四色水禮。八旗協領有八位,每節每位送銀二十兩,上等白米四石。   我們已經知道,直接到倉庫領米官兵有理由保持警惕,不能太老實了。話又說回來,他們並不老實,從來就不是省油燈,也需要糧道方面小心應酬。張集馨說,每到放米的日子,滿營的一位低級軍官率士兵來領糧,按照規矩,糧道要備一桌酒席,叫做送倉,由糧道方面的官員陪同帶隊的低級軍官吃一頓。滿營八旗,一連要陪八天。遇到挑剔的旗人,倉庫方面的人員必須忍氣吞聲,鬧大了還要請將軍和副都統推薦來的家人從中做工作,好言安慰勸說,才能不鬧出事來。   糧道在軍隊方面的固定應酬,還有每年春秋年節的宴會。請將軍、副都統的筵席必須有戲班子唱戲,叫做戲筵。駐紮在西安城裡的滿營和綠營(漢族軍隊)的中級軍官,每年春秋也要宴請一次。這些聯絡感情的工作顯然是有成效的。在張集馨之前,一個叫豫泰的官員曾當了半年督糧道代理,代理期間專收壞糧,希圖民間踴躍交糧,以便得到過手的好處。這位官員收下的壞糧最後自然要到士兵及其家屬的肚子裡,卻又沒見到張集馨關於軍隊方面為此鬧事的記載,想必糧道把軍官們糊弄得不錯。   與軍界有關的陋規大體如此。下邊我們再換一層樓,看看糧道與地方官員的關係。   【地方官場的利益分配】   道光二十六年(一八四六年),在張集馨擔任陝西督糧道期間,陝西巡撫(一把手)是大名鼎鼎的林則徐。我們知道,林則徐寫過苟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趨避之的名聯,他也確實如此身體力行了。這樣的好官收不收陋規?據張集馨記載,那一年由於災荒,停徵軍糧,而督撫將軍陋規如常支送,以至陝西糧道深感困難。所謂督撫,指的是陝甘總督和陝西巡撫。這就分明告訴我們:林則徐也和大家一樣收陋規。我並沒有貶低林則徐的意思,他確實是一個難得的正派廉潔的官員。我想強調的是,如此高潔的操守並沒有排斥陋規這進一步證明了潛規則的適用範圍是多麼寬廣。   糧道給林則徐送的陋規比給任何領導的都要多。這是因為陝西巡撫每年都要向皇上密報下屬官員的操守才幹和各方面的表現,這叫年終密考,對官員的前程影響巨大。糧道給巡撫的陋規按季節送,每季一千三百兩,一年就是五千二百兩。此外還有三節兩壽的表禮、水禮、門包和雜費。這是幾百萬新台幣的鉅款。   陝甘總督的官比陝西巡撫還要大一點,但是隔了層,不算直接領導,人也不住在西安,所以陋規的數量反倒略低於巡撫。總督的陋規按三節送,每節一千兩,此外還有表禮、水禮八色及門包雜費,所有這些東西,都由督糧道派家人送到總督駐節的蘭州。   陝西糧道有財神廟之稱,省領導們自然不容廟裡的和尚獨吞好處,他們把糧道當成小金庫來用,來往客人一概由糧道出錢招待,這也是長期形成的規矩。下邊我們來仔細看看清朝官場如何請客吃飯。張集馨在這方面的記載極為詳盡,語言也比較明白,我將原文照抄如下:  遇有過客,皆係糧道承辦。西安地當孔道,西藏、新疆以及隴、蜀皆道所必經。過客到境,糧道隨將軍、中丞(即陝西巡撫)等在官廳迎接,俟各官回署後(即各位領導回到本衙門後),差人遍問稱呼,由道中幕友(即張集馨請的師爺)寫好送到各署,看明不錯,然後差人送至官客公館,一面張燈結綵,傳戲備席。  每次皆戲兩班。上席五桌,中席十四桌。上席必燕窩燒烤,中席亦魚翅海參。西安活魚難得,每大魚一尾,值制錢四五千文,上席五桌斷不能少。其他如白鱔、鹿尾,皆貴重難得之物,亦必設法購求,否則謂道中慳吝。戲筵散後,無論冬夏,總在子末丑初(半夜一點左右)。群主將客送出登輿(即送客登轎),然後地主逐次揖送,再著人持群主名貼,到客公館道乏(可見糧道純粹是給本省的軍政領導作臉),又持糧道銜柬,至各署道乏(各署即本省衙門的領導,可見糧道清楚自己要伺候的是主不是客)。次日,過客起身,又往城西公送,並饋送盤纏,其饋送之厚薄,則視官職之尊卑。  每次宴會,連戲價、備賞、酒席雜支,總在二百餘金(即二百多兩銀子,折新台幣十六萬上下),程儀在外。  其他如副都統,總兵,非與院(即巡撫)有交情者不大宴會,惟送酒餚而已。如口外駝馬章京、糧餉章京,官職雖微,必持城裡大人先生書來以為張羅計,道中送以四菜兩點,程儀一二十金,或四五十金不等。  大宴會則無月無之,小應酬則無日無之。春秋年節,又須請將軍、副都統及中丞、司(即藩司和臬司的領導,藩司負責全省的錢糧,臬司負責全省的刑獄)、道、府(道府皆相當於現在的地市級官員)、縣,以及外道府縣之進省者,皆是戲筵。  如十天半月,幸無過客滋擾,道中又約兩司(藩司和臬司)、鹽道(負責全省鹽業的生產運輸和銷售,由國家壟斷,是歷代王朝的利稅大戶)在署傳戲小集,不如是不足以聯友誼也。   陝西糧道衙門的三堂上有一副楹聯,清楚地描繪了督糧道的生活,楹聯曰:    問此官何事最忙,冠蓋遙臨,酒醴笙簧皆要政;    笑終歲為人作嫁,脂膏已竭,親朋僮僕孰知恩?   別看張集馨那麼忙,花了那麼多的銀子,人家還不領情。因為這是規矩,是應該的,你做得也許還很不到位呢。即使領情,外客主要也領省領導的情,省領導滿意就算張集馨沒有白忙。   就如同在競爭性的市場上有利潤平均化的趨勢一樣,在競爭聲望、關係、安全和人緣的官場上,似乎也存在一種官場利益平均化的趨勢。當然這麼說不確切,因為官場利益是向著製造利益和傷害的能力流動的,如果製造利和害的能力誰都有一點,就會呈現利益均沾的局面,不過這種能力的分佈並不那麼平均。從平均的方面說,每個在官場上有影響的官員都有理由認為:我們都沒有說你的壞話,我們有能力害你卻沒有害你,我們甚至還說了你的好話,讓你得了這麼一個美差肥缺,難道你就不能出點血,讓大家也沾點光麼?從不平均的方面說,京官、將軍、上司之類的官員最有造福能力或者加害能力,自然應該多分。這種能力的強度像水波一樣呈環狀遞減,分配的利益也如此遞減。打秋風、請客吃飯、表禮水禮、程儀、炭敬冰敬別敬、三節兩壽等等,都是在此規律下支配的官場利益分配機制。   如果不遵守這些陋規又會怎麼樣呢?張集馨只簡略地提了一句:如果你請客時不上白鱔和鹿尾之類的貴重難得之物,別人就會說你慳吝。顯然,一個被大家看做吝嗇、彆扭、不懂規矩、吃獨食的人,其仕途恐怕就不那麼樂觀:說你壞話,挑你毛病的人多了,你又不是聖賢,說不定什麼時候就某個地方莫名其妙地栽了。張集馨沒有這方面的詳細記載,但我們可以在清末小說《官場現形記》裡找到生動的補充。   《官場現形記》第四十一回寫道:  向來州、縣衙門,凡遇過年、過節及督、撫、藩、臬、道、府六重上司或有喜慶等事,做屬員的孝敬都有一定數目,甚麼缺應該多少,一任任相沿下來,都不敢增減毫分。此外還有上司衙門裡的幕賓,以及什麼監印、文案、文武巡捕,或是年節,或是到任,應得應酬的地方,亦都有一定尺寸。至於門敬、跟敬(給上司跟班的錢),更是各種衙門所不能免。另外府考、院考辦差,總督大閱辦差,欽差大臣過境辦差,還有查驛站的委員,查地丁的委員,查錢糧的委員,查監獄的委員,重重疊疊,一時也說他不盡。諸如此類,種種開銷,倘無一定而不可易的章程,將來開銷起來,少則固惹人言,多則遂成為例。所以這州、縣官帳房一席,竟非有絕大才幹不能勝任。   後來,在這些規矩之上又生出了一個規矩:前後任交接時,要用數十兩銀子甚至上百兩銀子買這本帳。《官場現形記》中的一位候補官員好不容易得了個缺,不懂這個規矩,惹怒了前任帳房師爺,該師爺便給他做了一本假帳,記載的尺寸都是錯的。結果這位知州按照假帳孝敬上司,得罪了一圈人還不知道是怎麼回事,一年就被參劾革職了好多懂規矩的候補官員正排隊等著這個位置呢。   【利益的根源】   現在我們轉到了潛規則大樓的基層。   據張集馨記載,陝西糧道每年花在請客送禮(包括京城炭敬)方面的銀子在五萬兩左右,他本人的進項每年在一兩萬兩銀子之間,糧道每年的入項有六萬多兩銀子。按照當時中央規定的糧食價格折算,這相當於四千多萬新台幣④。   這麼一大筆額外收入,究竟是從那裡來的呢?張集馨說得很清楚:雖非勒折,確是浮收。缺之所以稱美者,不過斗斛盈餘耳。   浮收勒折是明清社會的常用語,其流行程度與如今糧食收購中的打白條和壓級壓價不相上下。所謂勒折,就是糧食部門不肯收糧,強迫百姓交納現金,而現金與糧食的比價又由官方說了算,明明市場上六毛錢一斤大米,官方硬規定為一塊,他還一定有理,譬如說三年中市場平均價就是一塊等等。於是,百姓每交一百斤大米,就要被官方勒折走四十塊錢。   浮收則是變著法地多收,多收的手段花樣繁多。張集馨沒有記載當地浮收的花樣,但我們可以從別的地方找到參照。下邊是清朝康熙十七年(一六七九年)和乾隆十七年(一七五二年)蘇州府常熟縣禁止浮收的兩塊石碑上提到的花樣,原文羅列就用了二三千字,我摘錄部分名目如下:   不許淋尖、踢斛、側拖、虛推。不許將米斛敲鬆撬薄甚至私置大升大斗。不許索取看樣米、起斛米、扒斛錢、篩箱錢。不許勒索耗費、外加、內扣。不許勒索入廒錢、篩扇錢、斛腳錢、酒錢、票錢、舖墊等錢。不許索取順風米、養斛米、鼠耗米。不許索要兌例、心紅、夫價、舖設、通關席面、中夥、較斛、提斛、跟役、催兌、開兌等陋規。不許開私戳小票,令民執此票到家丁親友寓所額外私加贈耗,方給倒換截票。不許故意耽擱,挨至深夜收受⑤。   這一切手段所以能夠奏效,是因為農民必須完成納糧任務,否則就受到合法暴力的追究懲罰。不交皇糧是要挨板子蹲監獄的。這樣一來,農民就成了求人的一方,衙役就成了被求的一方。利害格局如此,各種敲詐勒索的花樣早晚要被創造發明出來。張集馨明白這一點,他說:小民終歲勤動,所得幾何?赴倉納糧,任聽魚肉而不敢一較。他的數萬銀子就是如此魚肉百姓的成果。因此,他寫道:余居是官,心每不安。   從每年二十萬石糧食周轉,得六七萬兩銀子的數字推算,農民比應交數額多交三分之一。但這只是張集馨可以控制的那一部分。民間還有棍徒包攬,官方還有倉手斗級等一大堆在第一線搜刮的嘍囉,他們的所得也絕不是小數。我看到過清朝四川一個縣裡負責徵收錢糧的典吏(比副科級幹部略低)因為分贓不均而寫的揭發信,這個小吏每年浮收勒折的收入就有一萬多兩銀子⑥。張集馨把這等巨額數字說成斗斛盈餘,未免過於輕描淡寫了。   順便再提一句:本文講述的故事基本都發生在清雍正(一七二三︱一七三五年)之後,這並不意味著雍正之前就沒有這類事情。雍正之前的陋規非常嚴重,不過官員的工資很低,雍正皇上體諒部下,認為官員們離開陋規很難生活,乾脆把陋規的收入合法化了,變成了養廉銀子。按理說俸祿高了,陋規從灰變白了,天下也該太平了。可是我們看到的結果表明,皇上考慮不周,對潛規則的性質認識不透,他的期望落空了。   【清官光榮地犧牲了】   以上提到的人物事件,都是一些生活在潛規則陰影裡的人,叫人看了難免生疑:莫非洪桐縣裡沒好人麼?有好人。總有那麼一些人,他們是清官中的僥僥者,堅決不肯拿老百姓和國家的利益做交易。   清嘉慶十三年(一八○八年)秋,黃河決口,淮安一帶鬧災,人民流散,朝廷下詔放賑。江蘇山陽縣當年領得賑銀九萬餘兩,知縣王伸漢一人就貪汙了二萬五千兩。這時,兩江總督鐵保按照慣例派官員赴各地檢查賑災工作,派到山陽縣的官員是新科進士、剛分配到江蘇工作的李毓昌。   李毓昌到達後,山陽知縣王伸漢就派出自己的長隨(近似生活秘書)包祥,與李毓昌的長隨李祥接觸,行話叫二爺們代老爺講斤頭,一般都是討論利益如何分配的問題。這是常規,貪汙者不能獨吞,監督者總會憑藉自己的加害能力得到或大或小的份額。   李毓昌的長隨李祥告訴王伸漢的長隨包祥,自家的老爺到各鄉巡視了,看到災民瀕死的慘狀,十分震驚。回到縣裡調集戶冊核對後,發現了嚴重的貪冒情況,正打算擬文呈報呢。李祥的意思很明白,他亮出了一張王牌:我們老爺掌握了證據,能害你們老爺,你肯花多少錢買安全?王伸漢立刻開出了價格,讓自己的長隨傳話,願意拿出一萬兩銀子。   沒想到李毓昌是個新官,一心要當個清官,不熟悉這些官場黑幕,當即嚴詞拒絕,還要把王伸漢行賄的事情向兩江總督彙報。   這樣一來,不僅貪官王伸漢和包祥罵他是書呆子,李毓昌的長隨李祥等人也罵他。不替自己打算,也不替自家人打算,放著這麼好的買賣不做,這長隨還有什麼幹頭?包祥看出了對方陣營的內部矛盾,就許以重利,讓他們把李毓昌掌握的清冊偷出來燒毀。李毓昌覆命的時間要到了,一旦燒了,沒有時間從頭查。以後再查,就有時間做手腳了。李祥等同意。沒想到李毓昌警惕性很高,長隨難以得手。王伸漢被逼急了,派包祥出面和李祥等三人談判,只要他們下手害死主人,重金酬謝,還要替他們另找新主人。這幾位二爺想來合算,反正李毓昌這傢伙也不懂事,跟著他發不了財,不如先拿他賣個好價錢。於是他們在茶水中投毒,然後又用繩子將李毓昌勒死,偽造了一個自縊身亡的現場。   查賑官員自縊,按說也不是小事。但是王伸漢拿了二千兩銀票找淮安知府王轂活動,王轂再擬一道呈文到省,大事先就化小了。布政使和按察使都接受了自殺的結論,兩江總督鐵保也點頭同意,小事又進一步化無了。萬事大吉之後,王伸漢通知死者家屬來領棺柩,再把李祥推薦給長州通判當長隨,把另外兩個長隨也推薦出去,又給了重金酬謝,事情就算處理妥當了。   偏偏死者的家屬在遺物中發現了一份文稿,上面有山陽知縣冒賑,以利啖毓昌,毓昌不敢受等語。家人頓生疑心。但是這案子連總督都核准了,沒有特別過硬的證據很難翻案,只好先運棺柩回鄉。   靈柩到了家,李毓昌的妻子收拾遺物,發現他平常穿的一件皮衣上有血跡,疑心大起,告訴了運靈柩回來的族叔。族叔做主開棺驗屍,發現了中毒症狀。家屬立刻進京向都察院喊冤。都察院按程序奏呈皇帝,皇帝立即責成軍機處追查,很快破案。   後來,李毓昌被樹為官員的榜樣,皇上親自寫詩褒揚,追加知府銜,皇上還為他過繼了一個兒子傳宗接代,並賞這兒子舉人功名。王伸漢和包祥處斬。李祥和另外兩個參與謀殺的長隨被凌遲處死。有關領導也受到了嚴厲處分⑦。   那麼清官究竟在那裡呢?清官光榮地犧牲了,成了大家的好榜樣。   我想,每個人都會從這個案例得出自己的結論:同流合污的利益和風險與當清官的利益和風險比較,究竟哪頭大。當然,這不是單邊的計算,而是一場雙邊博弈的計算,雙方的行為相互影響,各自的得失還要取決於對方的策略。李毓昌與王知縣互鬥,真正的贏家是根本就沒資格上台面當對手的零散百姓,兩位旗鼓相當的對手得到的卻是雙輸的結局,雙方同歸於盡。既然這場對局成了一場要命的災難,恐怕雙方的策略都難以為後人效法,我們也就不能指望其成為定勢或者叫常規。真實的常規是:對局者雙贏,老百姓買單。 註釋: ①關於整個事件的描述,見張集馨《道咸宦海見聞錄》,道光十九年。中華書局一九八一年版。張集馨(一八○○︱七八年),江蘇儀徵人,道光年間中進士,入翰林,歷任知府、道員、按察使和布政使,《道咸宦海見聞錄》是他的自編年譜。 ②劉愚《醒予山房文存》卷七,第三十頁,轉引自魯子建編《清代四川財政史料》上,第五二一頁。 ③全部描述參見張集馨《道咸宦海見聞錄》,道光二十五年。 ④據《道咸宦海見聞錄》道光三十年記載,甘肅一帶糧食部價每石一兩,清代每石稻穀的重量為七十一.六公斤。本文通過糧價進行的銀子與新台幣比價的折算,大體以此部價為根據。在平常年頭,西北糧食的市場價格並沒有這麼高,稻穀的比重也不如圓淨小麥。所以本文對銀子的購買力的估計偏低,讀者不妨把我提到的新台幣的數字看做很保守的估計。 ⑤參見《江蘇省明清以來碑刻資料選集》第六○五、六四七頁,轉引自洪煥椿《明清蘇州農村經濟資料》第五六八、五七一頁。 ⑥四川省社科院歷史所藏《巴檔抄件》,轉引自《清代四川財政史料》上,第五八○頁。 ⑦引自完顏邵元:《封建衙門探秘》,天津教育出版社,第二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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